《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修订保留了原标准中实践证明适用的部
分。在总结我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制造、施工
及检测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外标志标线
技术嘚发展和交通管理的需要,
增加了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的数量进一步向国际标
一般道路指路标志重新设计了道路编号标志,
城市道路上增加了天桥、地下通道标志、绕行、此路不通等标志高速公路指路标志是针对最近十
几年来在设计、实施和管理中发现的问題及国外标志标准的新规定而增加的,如爬坡车道标志、车
旅游区标志及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及设施等
设置方式和标线型态进行分类,
对標线的颜色和标划方式有了更严格的规定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标志的颜色、形状和字符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线条所赋予的遵行、禁止、限制等规定必须严格遵守。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凡新设的标志标线应按本标准规定实施,已按老标
准设置的标志标线应在其使用期限内逐步更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标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久龄、唐铮铮、贾梅、雷志彬、刘会学、黄立新、
本标准委托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负
《道路交通標志和标线》新增加变更的内容分别介绍如下:
、警告标志用来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新标准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