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同江市三江口承认低保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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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同江市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
发布时间: 15:46:57
中共同江市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月5日至3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第二小组对同江市进行了巡视。2016年3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同江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 1、提高思想认识,态度坚决抓整改。省委第九巡视组的巡视,既是对我市各级党员干部的“政治体检”,也是对同江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把脉会诊”。省委第九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全面深刻、客观中肯,既抓住了实质、切中了要害,也找准了问题、开出了药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完全符合中央精神、省委要求和同江实际。同江市委深刻认识到,开展巡视整改既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更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坚决按照省委要求和巡视组反馈意见,敢于担当,真抓严改,切实履行好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抓整改。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同江市委立即召开常委会,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明确了“市委负总责,整改相关工作由市政府、纪委、组织部分工负责”的总体要求。市政府也随即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分管副市长作为责任领导召开了分管战线会议,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市委书记许德东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3次常委会议,2次五人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推进解决巡视整改相关问题;召开12次专题会议听取各牵头部门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汇报;先后7次听取巡视交办案件查办情况汇报。整改办对整改工作情况实行“周汇报、旬督办、月小结”,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3、明确工作任务,部门联动抓整改。制定《省委第九巡视组专项巡视同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具体部门,并对具体问题逐一“挂号”解决、“销号”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把整改工作任务与当前工作,尤其是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整改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同时,市纪委充分发挥执纪监督职能,对整改落实进展不快的,及时约谈责任单位的负责人,督促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省委巡视组共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三个方面10个大问题23个小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2个,正在整改的7个,需长期整改的4个;巡视期间提出需立行立改的问题2项,已完成整改2项。
二、从严从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
& &(一)违纪违法问题
&&& 1、针对“校园体育场地建设质量低劣”问题。一是纪委立案调查追责。市第一中学和第三中学两个体育场地建设工程中因违规招标、违规分包、质量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对市教体局相关领导、第一中学相关负责人、住建局质量监督管理站和建筑市场管理站主要负责人共6人进行立案调查,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警告处分,对三中、一中共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运用法律手段挽回经济损失。事件发生后,市教体局和一中已将剩余工程款349.21万元予以暂扣。目前相关单位正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施工单位,最大限度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同时住建部门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 2、针对“城乡低保资金违规发放使用”问题。一是纪委立案调查追责。对城乡低保资金违规发放问题,由市纪委调查核实。目前,已对社区、低保局的相关干部及部分乡镇民政助理、村干部共22名涉及违规审批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资金的责任人进行了立案调查,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二是强化低保资金追缴。2013年审计组提出意见后,省财政厅通过2014年省市级财政结算上解支出,扣缴我市2013年上半年套取城乡低保金204.8万元,套取资金回归原渠道。同时,市民政局牵头制定了《同江市关于追缴违规领取低保资金的工作方案》,低保局和社区全面开展追缴工作。截至目前,共收缴违规发放低保金418,733元。三是健全机制规范运行程序。进一步细化《同江市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对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特困供养、救灾等社会救助制度及程序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规范。
3、针对“虚报冒领套取再就业资金”问题。一是纪委立案调查追责。对虚报冒领套取再就业资金问题,由市纪委调查核实,对人社局相关领导,劳动培训中心、就业局培训股、职业介绍所相关负责人等4人进行了立案调查,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警告处分,对人社局、园林处和环卫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虚报冒领套取款项回归原渠道。2013年12月6日已将虚报冒领套取的公益性岗位补贴68.16万元、职业介绍补贴31万元、培训补贴132万元按原渠道全部返还再就业专项资金账户,涉及虚报冒领专项资金在当年全部返还,没有造成资金流失。三是规范职业介绍所法人。2013年10月,已申请变更了鸿宇和鸿翔职业介绍所法人代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工商执照等相关手续,就业局职工与两职介所完全脱离,两职介所目前为独立核算的经营性服务机构。& &
&& (二)违反八项规定、“四风”问题
针对“招待费大面积严重超标”问题。一是严把预算关。我市制定下发了《同江市“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对全市“三公”经费管理做出明确规定,各单位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每年各单位编制部门预算时均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并上报市财政局审批。预算下达后,严格执行预算,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同时每年还要求各部门按时公开本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二是严把“支付关”。2016年3月15日我市下发《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控“三公”经费的通知》,财政局严格按照《通知》执行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规定“三公”经费除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银行转账外,均需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接待范围、费用结算等严格参照《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三是严把“监管关”。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的监管,对招待费严重超标的个别单位进行追责,已由市纪委完成调查核实,初核报告和相关证据已于4月6日转交佳木斯市纪委并案处理。
& &(三)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1、针对“三超两乱”问题。同江市委严格按照“消化存量、严控增量”的原则进行整改。一是强化领导干部职数管理。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职数和规范的职务名称配备干部,严格规范领导职务序列名称和非领导职务设置。在干部选任中,始终把握好职数标准线,坚决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确保不出现新的超职数问题。二是积极稳妥消化超职数配备人员。按照“抓紧消化存量、不得新增增量”的要求,统筹全市领导职数的管理配备,加快推进我市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消化工作。4月7日市委召开常委会,对政府机构改革不彻底的商务局、墙改办,自设机构和违规设置领导职数的赫哲族研究会和市政协二办主任、市财政局行政监察员等40职进行了消化,此项工作在2016年12月底完成整改。三是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超职数提拔干部来提高待遇现象。
2、针对“超编、混编混岗”问题。一是严格分类妥善消化。对不同时期、不同原因产生的混编混岗问题予以区别对待、理性解决。制定出台《同江市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清理工作方案》(同办发[2016]7号),健全机关内部管理约束机制,严禁违规进人,清理清退临时借用人员,禁止用人单位随意借调人员。截至目前,98家机关事业单位借调的177人已全部退还原单位,对符合调转条件的办理了调转手续。截至目前已消化行政超编人员8人,今年还有21人退休,到2017年12底全面完成行政超编人员消化工作。二是严格编制准用制度。各部门不得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对我市11名事业编制人员在行政机关任职问题,市委决定对11人进行集中考核,对不适合现岗位的马上调整回事业单位任职,如胜任现岗位的继续留用,逐步消化,力争在2018年9月底消化完毕。三是严格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落实部门“三定”规定,确保实有人员的数量、结构与批准的编制数相对应。坚持实名制管理数据信息逐月对比分析制度,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有人员变化情况的动态监测和管理。四是严格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按照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推进专项督查工作常态化,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发现和受理举报案件,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针对“事业单位仍旧违规进人”问题。一是对违规进入事业单位人员进行考核。市委制定了《同江市事业单位违规进人整改工作方案》,抽调编办、人社局等单位人员组成考核组,通过专项考核和单位认定相结合办法对10名事业单位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认定,目前基础知识测试和人员的考核已经完成。二是严格控制事业单位进人。严格控制编制,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流程。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杜绝未经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人员。三是建立部门联动、相互监督的长效机制。加强组织、纪检、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协调配合、信息共享、互相监督、制约有力的长效机制。
4、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前预审制,经上级组织部门审核批准后召开常委会议讨论干部调整事项;对同级转任重要职务干部进行推荐考察,拟任职考察对象征求纪委意见,常委会后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落实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对拟任免干部进行档案审核,干部任用资格条件进行把关,确保干部信息的准确性。二是严格进行档案清理认定。成立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领导小组,对所管理的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认定。同时,对抽查的17份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干部档案进行了深入核查分析,已经对干部信息进行了认定,将身份、学历存疑的3份档案进行了另册管理。三是规范选人用人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等文件规定,按照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规范了干部任职公文、呈报手续及干部考察文书档案等基础工作,对干部考察过程中形成的谈话记录等文书材料,认真审核并及时整理归档。同时,研究制定了《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办法》等选人用人工作制度。
&& (四)工程建设领域方面问题
针对“商业地产开发混乱”问题。一是制定相关规划。《同江市总体规划》已于2016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同江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完成;《同江市十三五“多规合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已经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审批通过;《同江市房地产开发建设五年规划》目前已编制完成。以上规划作为今后同江市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法规依据和遵循。对擅改规划的锦绣家园、金鼎佳苑、我的家、君悦华府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完成规划调整,相关手续在正办理中。对擅改规划违规建设问题在2017年3月底完成整改。二是加强审批管理。我市已于3月末前完成了《同江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修订,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投标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依法规范同江房地产开发市场。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定期对全市工程项目进行排查,所有开发项目开工前所需审批手续必须齐全,杜绝边批边建,先建后补手续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切实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对违反规定的项目坚决予以停工整改。坚决依法行政,市住建局加强与纪检、国土、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和协作,齐抓共管,使我市建筑市场步入依法、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对层层转包工程质量低劣问题,在2016年12月底完成整改。四是加大税费追缴力度。东都新城和育才书香苑小区欠缴税费3,833万元问题由市住建局与两个小区开发商签订了用房产抵顶税费的协议,追缴工作在2017年5月底完成。对13个欠缴一站式行政规费、8个项目欠缴土地出让金、11个项目欠缴税金和回迁难问题在2017年12月底完成整改。目前,已经上缴一站式行政规费61.86万元。此外,市政府制定了《同江市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部分房屋办理房照问题的意见》,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的解决历史遗留办理房照问题领导小组,以“税金追缴与解决办证问题同步进行”的原则,不再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完税(费)作为居民用户办理房照的前置要件,在政策层面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办证难”的瓶颈问题,各小区的房照补办工作正在加快推进,截至目前共办理房照3125本。办理房照难问题在2017年12月底完成整改。
&& (五)国有耕地租赁收费坐收坐支问题
&& &针对国有耕地租赁收费坐收坐支问题。一是从体制上规范国有土地收费管理。按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市政府3月12日召开了市政府八届二十三次常务会议,确定国有土地收费管理办公室整体划入市国土资源局管理,延续2015年以来国有耕地租赁收费乡镇不再分成的做法。近期市编委已将国有土地资源管理经营中心编制调整到位。目前工作人员已配置到位,正深入各乡镇进行衔接并开展工作。二是从制度上规范国有土地收费管理。根据《同江市国有土地租赁费收入使用暂行规定》和市财政局关于《同江市本级乡村环境整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参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流程,制定了《同江市国有土地(耕地)经营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暂行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已在7月份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 (六)巡视组移交线索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是省委巡视组直接向我市纪委移交线索41个。其中,佳市纪委办理1件,我市纪委初核38件,谈话函询1件,移送有管辖权部门办理1件;根据线索查办情况,纪检部门已立案调查5件,处分科级及以下干部5人,其他均已初核了结。二是省委巡视组共向我市移交个人诉求等信访问题154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其中,农村农业(土地纠纷)28件、涉法涉诉27件、其他各类纠纷24件、公安案件21件、城乡建设16件、劳动和社会保障10件、国土资源9件、灾后重建5件、教育文体4件、企业改制2件、村级债务2件、供热问题2件、民工工资1件、交通运输1件、税收征管1件、纪检监察1件。三是巡视组未向我市组织部移交问题线索。
三、巩固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我市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有一些整改领域、整改成效离省委、佳市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期待还有差距。市委将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以抓好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 1、坚持从严治党,深入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夯实各级党委、纪委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责任一级一级扛起来,把压力一级一级压下去。全力支持各级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省委和佳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 2、坚持严格管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逐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按照“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切实把强化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选拔使用干部。同时不断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继续抓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落实从严管理的责任,对干部身上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通过谈话提醒、诫勉、函询等方式多“敲打”,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3、坚持以民为本,持续不断地改善民生。同江市始终把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扩大普惠性民生、发展高水平民生,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把民生福祉抓在手上。以解决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问题为突破口,切实抓好就业、住房、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工程,逐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今年,我市将继续推进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建立大学生和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站,健全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保障机制和服务体系。加大“精准扶贫”推进力度,做好低保与就业扶贫衔接工作。完善社会救助服务大厅功能,健全社会救助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4、坚持专款专用,加强重大专项资金监管。制定了《同江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申报、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合理规范。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坚持按项目计划、支出预算、项目进度拨款,强化对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及日常监督管理,确保财政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同时,综合运用国库直接支付、政府采购等财政监管手段,从项目立项、预算编制、决算审计等专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实施控制监督,以实现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邮寄地址同江市纪委信访室;电子邮箱292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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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同江市委员会
2016年7月30日
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黑龙江省监察厅 版权所有&低保金发放标准
陈先生(代人)
低保金发放标准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首先感谢党和政府,批准了我的低保申请,并开始发放低保金(4月23日收到120元),我现在还有一个问题不明白,所以想麻烦一下:我是智力一级残疾人(国家认定),我的邻居也是和我一样智力一级残疾,也是梅县的,她现在每月领取297元,存折我也看了!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差别??是否还有其他条件,还是慢慢增加,还是???我就想不明白,
&&&&&&&&&&&静候佳音!
&&&&&&&&&谢谢!
梅州市直 - 市民政局
&&&&&&&您好!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之规定: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村)民实行差额救助的社会救济制度。低保是以户为单位,由于家庭人数跟收入的不同,所以低保的金额是不同的。谢谢您的来信!
&&&&&&&&&&&&&&&&&&&&&&&&&&&&&&&&&&&&&&&&&&&&&&&&&&&梅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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