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看《洛丽塔》,但不知道人间失格哪个译本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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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洛丽塔》的两个译本的开篇译文看翻译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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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洛丽塔》的两个译本的开篇译文看翻译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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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丽塔》主万译本好吗?
书还没有看,网上对于主万译《洛丽塔》的评价褒贬不一,而且似乎此书的其它译本也很多,也不太想吧时间花在对照上。求大家的意见,谁的译本更好(英语渣,看原版略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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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洛丽塔》三个中译本,分别为:①1989年漓江出版社黄建人译版《洛丽塔——鳏夫忏悔录》(好一个“(好一个“异乡变态情,芸芸众生相”,还有这著名的地摊小黄书范儿封面)②2000年译林出版社于晓丹译版《洛丽塔》③2006年上海译文出版社主万译版《洛丽塔》黄建人译本读过2遍,主万译本读过1遍,于晓丹译本读过17遍还是18遍忘了。个人认为,于晓丹译本最好。试举一栗。英文原文正文最末一段,划红线段落:黄建人译:主万译:于晓丹译:“I am thinking of aurochs and angles, the secret of duarble pigments, prophetic sonnets, the refuge of art. And this is the only immorality you and I may share, my Lolita.”Round 1:原文:“I am thinking of aurochs and angles”黄建人:“我想到了野牛和天使”主万:“我现在想到欧洲野牛和天使”于晓丹:“我正在想欧洲的野牛和天使”【aurochs】为“欧洲野牛”,黄译直接简化成“野牛”,为什么不妥呢?因为“欧洲野牛”是欧洲著名已绝种动物之一(有记录的最后一头欧洲野牛出现于1627年波兰的Jaktorów森林,见wiki),含糊地译为“野牛”,将特指扭曲为泛指,丢失了好多内涵、好多情绪。这一段建立在【不朽/可朽】、【永恒/易逝】一类终极命题的基调上。简单粗暴地译为“野牛”,意义顿失,读者不免莫名其妙。而“欧洲野牛”,则指代着,那些我们已永远失却、将永远失却的事物。譬如青春。譬如——会渐渐长大变老的洛丽塔的萝莉属性。&欧洲野牛,图片来自wiki,侵删。&&欧洲野牛,图片来自wiki,侵删。&【I am thinking of】,主译“我现在想到”,稍显啰嗦。/////////////////////////Round 2:原文:“the secret of duarble pigments”黄建人:“经久不褪的色素之谜”(色素之谜?是在说苏丹红之类的可怕东西吗?【pigments】译作颜料有那么让人为难吗?)主万:“想到颜料持久的秘密”于晓丹:“在想颜料持久的秘密”个人喜欢thinking of=【在想】多一点//////////////////////////////Round 3:原文:“And this is the only immorality you and I may share,”黄建人:“这才是你我唯一可能共享的不朽”主万:“这就是你和我可以共享的唯一不朽的事物”于晓丹:“这便是你与我能共享的唯一的永恒”就是多几个字、少几个字的问题,就是语感、腔调、节奏的问题。另:这一段,黄译和主译遵循原始段落结构;而于晓丹的做法是将之从原段落抽出,另立一段,此做法无疑起到强调突出的效用。好煽,好燃。读到于译的此处,二话不说,直接落泪。////////////////////////////////整个主万译本的不完美之处也许在于太过啰嗦,不够利落。亨·亨被译成一个口齿不清拖泥带水的窝囊老头,丢失了某种机智诙谐的品质。当然,注释是亮点,从中受益良多。老先生考据严谨、治学精深。个人愚见是输在节奏与味道。于晓丹译本语感十分好,懂得节制,节奏迷人,确实有复刻出那个喜欢玩文字游戏掉书袋耍小聪明文思奔逸偶尔自嘲通常诙谐不时深刻间或自怜的亨·亨的灵魂。黄建人译本勉勉强强。
翻译的特别渣,他的这部译作被称为翻译史上的一次事故,他最大的错误就是在该直译的时候意译,该意译的时候直译。但我表示理解,这本书太厚了,工作量太大,而且其中夹杂了许多法语和俚语,难度挺大的。
虽然译的不好,但是想要全面理解纳博科夫的洛丽塔,我认为看不懂原著的我们还是必须看一下这一版,很多注释很有意思,让读者不仅看故事,也理解了纳博科夫这个人(纳博科夫经常花式讽刺弗洛伊德233333),还是挺有趣的。
貌似于晓丹版不错,没有完整看过,但里面的句子译的像诗。 推荐这两个版本都看一下吧。
(最后,我实在忍不住要吐槽! 当我看到"爹爹","毛娃子","伟男子"这些词的时候,内心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 唔,不过还是有必要看一下,毕竟唯一一版全译本。
他的 版本 唯一好的 就是有注释
我觉得主万译本明显比于译本好很多,细节严谨且富有情韵,试举一例。
图片里上面的是主万版本,下面是于的版本。
“握手告别”与“握手”相比更强调了别离的凄凉况味。
“渐渐逼近”“白茫茫的大雨”要比“白色的暴雨”更能凸显即将到来雨水的磅礴之势,也更加重了文章此处凝重压抑的气氛和复杂的情绪。
“在旋转、飞舞”比于译“在旋转、在飞舞”更显得情思语言通顺流畅。同样,主万翻译的尘土“飞扬飘洒”要比于译“尘土四溢”更有美感也更体现出宿命的苍凉无常。“倒下的那块石板”和“躺过的石板”相比也高下立判。
主万笔下夏洛特的睫毛“湿润地缠结在一起”,睫毛如何能缠结?这个有意思的比喻让我想起香菱学诗时的一段对话。
香菱笑道:“据我看来,诗的好处,有口里说不出来的意思,想去却是逼真的。有似乎无理的,想去竟是有理有情的。”黛玉笑道:“这话有了些意思,但不知你从何处见得?”香菱笑道:“我看他《塞上》一首,那一联云:‘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想来烟如何直?日自然是圆的:这‘直’字似无理,‘圆’字似太俗。合上书一想,倒像是见了这景的。若说再找两个字换这两个,竟再找不出两个字来。再还有‘日落江湖白,潮来天地青’:这‘白’‘青’两个字也似无理。想来,必得这两个字才形容得尽,念在嘴里倒像有几千斤重的一个橄榄。还有‘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这‘余’字和‘上’字,难为他怎么想来!主万译为“缠结”的睫毛也是同理,于译的“湿润浓密”相形见绌。
此外,主万翻译的版本音韵和长短句子的结合更好还原了纳博科夫优美富有韵律的文风,读起来有诗歌的美感。故而我私以为主万译本更好一些,大众对其的负面评价有失偏颇。欢迎大家探讨指正。
开头翻译的很好,有些诗意,但感觉他译着译着就烦了,后面越来越看不下去。
不好,推荐黄建人版本。
且不说主万这个名字是谁给他起的,也不说汉语中正常的句子长度,找个会法语的朋友问一问会怎么样你?!几杯啤酒,算上打车的钱300也够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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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帐号登录如何评价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它好在哪里,为什么会成为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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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处女答。不从文学内容层面,仅从形式方面尝试分析一下,Lolita是运用语言声韵和互文手法最为成功的典范之一,仅以文章开头为例。[para 1]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Lee .Ta.这应该是堪称小说史上最著名的开场白了,通篇几乎只由[t], [l], [s] 3个音开头的单词组成,而[t], [l] 两个音是唇齿相碰的情况下,最外向性的音节,而这种头韵(Alliteration)的运用,是英文中最典雅的写作方式之一。个人认为,也是最能在读音中体现“欲望”的音节,加上长短句错落,很有节奏感。在结尾特意强调了Lo. Lee. Ta.是为了让读者自发去读这一段,然后感受这种欲望感。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段中没有一个完整的句子,这不是正常小说的写作方式,而一般被运用在诗歌中。[para 2]She was Lo, plain Lo, in the morning, standing four feet ten in one sock. She was Lola in slacks.She was Dolly at school. She was Dolores on the dotted line. But in my arms she was alwaysLolita.介绍基本信息,值得注意的是:Lolita不是这个女孩的本名,她的正式名字应该是Dolores,在学校人们昵称她为Dolly,而这个与Lolita相差甚远,Lolita是男主给她起的爱称,而至于为什么叫Lolita,在第三四段写出了。[para 3 & 4] Did she have a precursor? She did, indeed she did. In point of fact, there might have been noLolita at all had I not loved, one summer, a certain initial girl-child. In a princedom by the sea.Oh when? About as many years before Lolita was born as my age was that summer. You canalways count on a murderer for a fancy prose style.Ladies and gentlemen of the jury, exhibit number one is what the seraphs, the misinformed,simple, noble-winged seraphs, envied. Look at this tangle of thorns.这里需要注意的词是第二行中间的initial, initial,指首字母,而Lolita的首字母是L,在这里与另外一位女孩的角色首字母相同。而这个女孩子,是第四段说到的what the seraphs evied —— 爱伦坡笔下的人物 Annabell Lee,她在少时与一位少年相爱,而受到天使的嫉妒,而后她去世了,但他认为他们的感情依旧持续,两人依旧相爱。而Lolita的首字母L,就是来自于Lee的首字母。第三段的precursor的含义是暗指另外一个女孩,那是更接近Annabell Lee的一个小女孩,这是男主少年时爱过的女孩,他们一起做了很多年少疯狂的事情,但最后她去世了。而之后的数十年中,在男主遇到Lolita之前,几乎已经快忘记了,但Lolita的出现让他想到了年少时的这一段,所以这里有3个女性交织到了一起。而至于为什么几乎都是破碎的句子,在第四段的末尾作者已经挑明了,这是一种fancy prose style。Lolita是一本让我觉得每一段都有典可循,值得玩味的书。纳博科夫作为一名俄裔作家,可以将英文操作的如此流畅熟练,也让我叹服。最后,如果读不下Lolita建议听英文版的audiobook,现在可以找到的版本是一个非常性感的英音男声朗读,值得推荐。P.S. 只是一个喜欢看小说的半个英文系学生,如有不妥之处,请多包涵。
这是我读过洛丽塔之后写的分析和感想。(选择的图片是我认为最能反映本书的一张,因为所有展现洛丽塔样貌和姿态的封面都无不破坏了小说的原意:洛丽塔只是一个想象和象征。) 1,小说完全站在主人公亨伯特的角度描写洛丽塔,和他一样,读者无法窥见洛丽塔的内心世界。正如末尾亨伯特所承认的那样,他对洛丽塔其实一无所知。洛丽塔的喜怒哀乐、想法和需求、梦想和希望对我们来说是一片空白,只能从亨伯特的叙述中得到及其片面和些微的窥探。而亨伯特对洛丽塔的需求通常是熟视无睹的。很多评论者试图对女主角进行分析和判断,我认为这是对此书进行戏剧化的看待,这是不明智而错失重点的。2,所以,主人公对洛丽塔的感情几乎完全是他自身欲望的实体化,而不是洛丽塔的真实面目。其描写的具体、生动以及其产生的共鸣,吸引读者落入圈套。毕竟,我们都被欲望控制,诗意化的欲望使人陶醉。这种欲望本身就其人性或非人性而言,是值得探寻、刻画和探讨的,也是本书的精彩和成功所在。(在此,我相信洛丽塔可以被看成是一个象征,人类欲望的化身,这也是这个形象在大众文化里扎根的原因)3,对主人公内心的描写的真实性和易受同情性,使读者被带入,但这也像所有其他犯罪一样,是可以被同理的。一个沉稳的读者在本书的开篇,当主人公描写自己对幼女的奇特欲望时,就可以发现这一点。随着亨伯特对洛丽塔的霸占以及对其自由的剥夺,穿透作者通过亨伯特高明的语言技巧制造的迷雾(或是亨伯特借作者来迷惑读者?),我们仍然可以看出这对主与奴、夫与妾,暴君与玩物之间的权力的极端不平衡(亨伯特控制了洛丽塔生活的所有方面,她没有任何选择的空间,甚至连与人说话的权利也没有。),及其注定导致的悲剧。4,亨伯特的人格是这出悲剧的原点。他是一个凶残和自私的人,除了未成年少女之外,对任何人都没有好感。书中最精彩的片段就是他那些用来在脑海里挖苦讽刺第三者的轻蔑、鄙视和愤怒的语言。他的出发点永远是自己,永远在计算怎样攫取、获得、霸占和剥夺,而其他一切皆不重要。(这一点我认为是非常重要的,很多其它评论者都忽略了这一点。)这和他对洛丽塔的迷恋形成鲜明对比,但也非常合理的印证了他的病态人格。5,同时,亨伯特的智识优势迷惑了他自己和读者(我认为作者除外,这也是我想象中他的天才所在)。很多评论者儿戏般的赞赏主人公的聪慧、细腻、执着和浪漫(?),似乎悲剧在天,在洛丽塔的身体,甚至在洛丽塔的灵魂之中。这对我来说是匪夷所思的,因为我看到的是一个被智力、天赋和所谓修养包装起来的一个破坏者,一个摧毁者,和一个可怜、可悲、可鄙的人,或者非人。这整本书让我们窥探到他的灵魂,如果足够小心,以及我们自己的灵魂。(他可以被看作是那耳喀索斯那样的自恋狂,只是他的受害人不只是自己而已。)6,最后,此书没有让亨伯特和我们完全放纵自己。亨伯特对洛丽塔的最后一次拜访,对她和家庭的唯一一次无私的帮助(而不是枪杀她的丈夫),他对自己罪行的反省(他承认了自己是强奸犯),让他和我们走回人性之中。他对一个和他一样的剥夺者奎迪的谋杀使其意识到自己和奎迪如出一辙,这也引出了他自己的结局(死于狱中)。洛丽塔的死,在我看来,是悲剧的句号,象征着破镜无法重圆。
关于此书,恰巧前阵子被教授点拨了一下,恍然大悟。现学现卖,拾人牙慧,惭愧的是我其实没看过,诸君若看过小说,可心中自衡量一番。大致意思是,纳博科夫写作此书其实是「写着玩儿」,此书风靡世界、成为经典,也是让他大吃一惊的。此书之核心不在人性不在欲望,其实在于戏仿。洛丽塔与亨伯特的恋爱关系,是为对弗洛伊德学说之戏仿。(更加明显的在细节中,如亨伯特辩解称自己不是强奸犯而是精神治疗师。)二人穿越美国,住汽车旅馆的生活,是为对凯鲁亚克《在路上》之戏仿。洛丽塔偷偷幽会奎尔蒂,而对亨伯特撒谎,是为对福楼拜《包法利夫人》之戏仿。其他例子数不胜数,据说还有对爱伦坡,以及对童话的戏仿,便不知出处了。总之(以下是我妄加的评论,瞎说的),《洛丽塔》的文学地位极高,正在于其纯文学、纯美学的意义。它根本不探讨罪恶的问题,它是玩技巧的。所以纳博科夫虽然尽心尽力地支持库布里克将该书改编为电影,上映之后他还是气坏了,从此再也不相信电影。故《洛丽塔》是文学的,是文本的。后世之奉为经典,可能多少偏离作者之原意。不过接受美学属于读者,纳博科夫也管不了啦。
《洛丽塔》的开头,不仅仅是一个精妙语言的游戏而已。很多人都意识到这个开头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强度,让人着迷。开头的几句话中,不仅体现出一种文字的痴迷,更暗示了lolita在实际上是一个文字游戏。而如果仅仅从叙述内容出发,亨伯特的对洛丽塔的迷恋常常使他的精神处于极端状态。这种在语言上表现的极端状态,就可以看出亨伯特精神的极端状态。从开头中,他对lolita这个名字非常痴迷,把每一个音素拆出来絮叨重复,押韵,对字词的沉迷,这里不仅是亨伯特对洛丽塔的介绍,而是,如同整个叙述内容一样,是亨伯特本人的情感发泄。这一段因此从空前地高度结合了形式和内容(不仅是这一段的字面内容,甚至可以包括整个文本的内容。)
具体讲,第一句中Lolita,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这一句中所有的元音都是由lolita这个名字中的元音构成的。Lo,li, ta,不仅|?|是|i|,|a|,还有|ai|。
至于押韵,“L”的头韵,押在Lolita, light以及loins中,同时,第二部分Light of my life 与第三部分fire of my loins,又是一个押头韵的回文形式(也可以是对仗句,light与fire同为自然属性,of my ,以及life和loins同为人的属性。),即从逗号开始,Fire的第一个音节与上句的Life ( 也和“顶真”的形式有点像 )。第一句末尾loins的最后一个辅音“s“,引出了第二句”My Sin, my soul”的韵头。同样的,第二句最后一个词soul的辅音l,回到了第一个辅音,引出了第三句。Lo-lee-ta: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这里从lolita的最后一个辅音跳入这串押头韵T的句子。
在这个开头中。除了My,和韵头L,T以外,其他的辅音开头F,S是另一个以L或T开头的单词引出的。
前几天又重温了一边洛丽塔,这一次装备了词典和Google,写这个答案也是为了让自己梳理思路。 前面很多答主已经提到这本书的几个特点,声韵、注重美学的态度(这个在书中也小小地被提到过,叫belle-lettrism)、还有老纳写这本书的初衷就是写着玩,他不严肃的态度在很多地方都有体现,这个在后面会提到。下面我要补充几点,毕竟不是专业学文学的,说得不好请见谅。1)现实和虚幻复杂的交叠在一起
这本书隐藏了一个idea,那就是现实和幻想之间只隔了一层纸那么薄。
在这句话里,Humbert 对生活中见到的小女孩儿们发出感叹。” I have often wondered what became of those nymphets later? In this wrought-iron world of criss-cross cause and effect, could it be that the hidden throb I stole from them did not affect their future?“
这引出了想象可以干预现实的可能性的思考。
拿起这本书的第一个感受,就是只有H.H.一个人在讲故事,我们被迫钻进了这个人物的脑海里。然而叙事者其实不止他一个人,这个故事里Nabokov本身的voice穿插在文章中各个角落,这些就是现实和虚幻之间的界限崩塌的地方。举个例子,"throb"这个词在afterward更加频繁地出现,老衲之所以想写这个小说就是源于“throb”,而在他的传记里,提到lolita时,这个词就会在附近出现,所以当我们看到这个词候,就是老衲的声音大于humbert声音的时候。2)有趣的文字游戏
老衲是个能随意操纵语言的人,短短的几页里充满了各种文学技巧:双关语、用典、暗喻、声韵(我注意到好多处,连续两个词的辅音相同,这手法有个啥名字的我给忘了)小说里出现过一个叫Vivian Darkbloom的人, 这名字其实是Vladmir Nabokov的字母换个位置,这地方也是老衲自己在书里调皮地客串的证据。
书中有个地方特别重要,但非常容易被忽略,那就是Ramsdale Class List Angel, GraceAustin, FloydBeale, JackBeale, MaryBuck, Daniel.........
等等差不多20个名字,看起来毫无头绪,然而每个名字都有自己的含义。Nabokov在这个list后面写的话暗示这些名字是“key”。比如,第一个名字Angel Grace 指向莎士比亚的麦克白的一段话。 Angels are bright still, though the brightest fell.Though all things foul would wear the brows of grace,Yet grace must still look so.
这是Malcolm对麦克白发表的看法,这段话暗示了亨伯特的里外不一,外表是个懂礼貌的、有文化的欧洲人(grace),但其实是个侵犯未成年少女的变态(all things foul).
要是有兴趣知道更多名字的含义,请看这儿:。这里面大有学问。
小说中出现的名字都有奇妙的渊源,例如一个心理医生叫Blanche Schwarzman,听起来高大上,其实翻译成英文就是white blackmen,暗示这些心理医生的世界是非黑即白。
这里再举一个双关语: fey. 这个词被H.H.形容洛丽塔,一方面指Lo的面部特征柔和到模糊的地步,另一方面指她在一定年龄就会死去,暗指故事的悲惨结局。细细地读会发现很多这样的彩蛋,所以,好就好在它有趣。3)调戏读者
Nabokov在写这本小说的时候很多地方都在骗人。
在第五章,H.H.想强调喜欢小女孩不是件错误的事儿,所以他举了个例子。这两个人物来自法国诗人Poe的诗。after all, Dante feel madly in love with his Beatrice when she was nine....
看到这儿读者自动会认为Dante爱上B的时候年龄已经很大了,因为前面一连串的例子都是夫妻俩有20-30岁的年差,以此来衬托H的正常。然而这里H.H.没有提到Dante的年龄,实际上,D和B是一样大的,这可以说是老纳逗着我们玩吧。
这一章之前,H.H.在巴黎的时候写了首效仿别人的诗。Fraulein von Kulpmay turn, heI will not follow her. Nor Fresca. Nor that Gull.
感觉有些轻浮,fraulein von kulp 像是在和他调情,但是这首诗其实在效仿 T.S.Eliot的Geronton,一首描述晚年(其实是欧洲的晚年)的诗,充斥着绝望。 fraulein kulp在原诗里是个很恐怖的存在。如此严肃、沉重的人物,在Lolita里面就变成了他的小妖精,这属于老纳对于现代主义的调戏。4)把生活中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细节巧妙的用语言去排列,修饰。
这本小说对很多细节的描写可以说是细致入微,比如洛丽塔的一切,比如前妻"Valechka"的俄罗斯男朋友在马桶里留下的一个烟头,再用花哨的语言去修饰。这里体现了现代派文学的一个理念,就是生活中普通的细节可以用艺术的方式排列成一件惊人的艺术品。老纳同时也受到了Joyce的影响(写尤利西斯那个),H.H.住在Haze家的时候写的那本日记就和尤利西斯的文风有点像。
作为一个被家乡放逐的人,被迫来到美国这个土地上,所有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陌生的,之前的常识都要被打破,再重新组合。对细节的关注,也是他流亡生活的一个映射。5)knight‘s move
Nabokov是一个十分注重原创性的作者,他曾经在传记里提到,任何新的艺术潮流都是一种“knight‘s move”,knight是国际象棋里路线最奇怪的一类棋子,就有点想我们中国象棋的马,可以跳过其它棋子,斜着走。“knight's move"的意思当然就是不走寻常路。比如:My very photogenic mother died in a freak accident (picnic, lightning) when I was three, and, save for a pocket of warmth in the darkest past, nothing of her subsists within the hollows and dells of memory, over which, if you can still stand my style (I am writing under observation), the sun of my infancy had set:他妈妈死了,但是他反而一笔就带过了,好像发生的事情非常不重要,下一秒就开始描述他的童年。所以knight’s move的作用是颠覆读者的期待。小说里面有很多这样突兀地地方,都是值得我们注意的,这是老纳标新立异态度的表现。总之我真是爱死这本书了。
如果要告诉一个南方长大的很想知道什么是“雪”的人什么是“雪”,我愿直接把他(她)带到西伯利亚的森林,让他(她)明白:只有这种程度,才可以解释什么是“雪”。只有这种程度的“欲望”,才能解释什么叫“爱情”。一切正是像书中所说:唯有她给了我无限快乐的痛苦丝毫比不上《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般的锋利,《洛丽塔》不伤人,它是坚固的堡垒而非刺穿城墙的利剑。它保护着的,是一个罪人心灵中五颜六色的色彩,驱走城外现实昼夜里的的黑暗或是阳光。人们通常在用“爱情”来为自己的“欲望”而辩解,然而,第一次有人,是用“爱情”来为“欲望”作证。好似在电影《恋夏500天》的台词:爱情,要么让人成熟,要么让人堕落。成熟的亨博特先生爱上了发育未全的小黑兹....于是他把自己的爱情,像是在实验室般地,用最高级别过滤效能的滤纸层层过滤,滤除残渣留下了“纯洁”的爱情。而那些所滤除的残渣,我们世人们称其为:道德。所以,其实亨博特先生是愿意去赎罪的(赎罪!也是部不错的小说哦~),但他绝不会做的是:不去犯罪。亨伯利可以说是一个化了装的极端个人主义的艺术家,如同书里所说过的他的世界的分裂,他的艺术人格和理性人格的共存,他的抑郁,他的痛苦...而他所说的这所有的一切,却只是为了解释自己到底有多么的幸福,当他和只有12岁的夏洛特在一起时....书中的痴情同样与众不同:相对教科书般的“痴情”定义者《少年维特的烦恼》,《洛丽塔》中的“痴情”已经从《维特》中的一种病变成了一种药,一种能治疗所有病的神药,如果你了解些历史,你会知道,世界上的确“存在”过这种医治百病的药——就是“可卡因”。所以可以发现:亨博特先生以一个极端艺术家般的手法,把用药治病的过程中充满情欲堕落者阴恶的罪恶感,幻化成了一种...“有艺术华丽的诗意”.....书中的一句话:“他撕碎了我的心,而你不过撕碎了我的生活”,这句话是亨博特先生和多丽分开时,他在心里为她补充的话,让我想起《分手信》里的一句:“离开我就别安慰我,要知道每一次缝补也会遭遇穿刺的痛。”这道是,到底一个人的感情细腻的什么样的程度,才能感觉到这种缝补也会遭遇穿刺的痛?同样,到底多么细腻的感情才能缝补撕碎的心或者生活,但不让对方感到痛呢?“我爱你,我是个怪物,但我爱你。我卑鄙无耻、蛮横残忍,等等等等。但我爱你,我爱你!”这,就是一个变态者最后的解释。最后,故事的结局:亨伯利因血栓病死于狱中,而17岁的洛丽塔则因难产死于1952年圣诞。这个描写不由让我想起了《永别了,武器》。P.S.我尽量的把感想写的简短些,但好像提问者还问了“它好在哪里,为什么会成为经典?”,这个问题我只能就感想而言,只是更简短的说说我所喜欢这个小说的原因:它的经典,和那些伟大的数学论文相反,不是因为它有多么正确,而是,因为它有多么的“错误”。
如何评价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它好在哪里,为什么会成为经典? 要是想知道它有多著名的话,举个实例;我朋友的高中在第四年的时候英语课选择有很多,其中一门是专修洛丽塔,一整年。最近想从新读一遍洛丽塔,而且还想写下点想法和别人一起讨论,以前写论文教授总是逼着我扣题扣题扣中心,在这里我想到什么就写什么,求轻拍。我看到这里有人讨论他的写作风格和整体走向的,觉着自己可以写一些对于细节的琢磨。 这里满满是剧透,推荐先读小说再读这个。------------------------------------------Lolita, or the Confession of a White Widowed Male 是H.H在监狱里的回忆录。总体纪录的是他对幼女(nymphets)的爱慕。 这里nymphets这个词应该是他创造出来的,指的不是所有青春期前的少女,只是那时就心理早熟的少女书中H.H 和nymphets的关系是很微妙的,我主要想的是一种所有权。 但是到底是谁掌控谁,是很模糊的。1. 第一段 已经讲的很透彻了,我第一次听教授念这段基本是合不拢腿的(并不是。 读一下这里:Did she have a precursor? She did, indeed she did. In point of fact, there might have been no Lolita at all had I now loved, one summer, a certain initial girl-child. In a princedom by the sea. 好吧,其实这里有两个点。 首先,Precursor是“前任,先驱”的意思,H.H指出Lolita其实是某人的代替,替身。这意味着他不是因为Lolita而成为一个恋童癖的,而这个人是 a certain initial girl-child. In a princedom by the sea.
这里 In a princedom by the sea.
也是一个点,但是到了2才讲的到。 这是一首诗,N其实是在戏仿他,Annabel在第二张流感死了,而诗里的Annabel也最后死了。 Allen PoeAnnabel LeeIt was many and many a year ago,In a kingdom by the sea,That a maiden there lived whom you may knowBy the name of Annabel LAnd this maiden she lived with no other thoughtThan to love and be loved by me.还有,下一段提到了第一证人,misinformed Seraphs (六翼天使 [基督教中级别最高的天使,又称撒拉弗])有光明的意思。其实我有点不理解他为什么要用Seraphs,是因为他嫉妒H.H与Lolita做的事情吗? 2. 这个时候H.H 开始了从童年时的回忆。 和父亲一起住,母亲三岁过世。我觉得他姐姐Sybil相当奇怪,但是不知道为什么。 She said she knew she would die soon after my sixteenth birthday, and did. 然后有一个很重要的点,“I grew, a happy, healthy child in a bright world of illustrated books”N在写这里的时候用的介词是 in,文人写这个细节是很注意的,所以他绝对是故意的。 所以这里可以提出一个很重要的点,H.H小时候在书中长大,而不是与书长大。 所以说,我们是可以怀疑Annabel的真实性的,尤其还以为他在1提出过这个名字是他的创作。 own invention。我们更可以怀疑,他故意给他幼年遇到的少女取名叫Annabel来表示他对那首诗的喜爱。 这时,我们对于H.H到底是怎么开始恋童而画出一条关系线:Annabel Lee Annabel
Lolita H.H是从一首诗开始的,如果把Lolita比作那首诗,到底是读者掌控书籍,还是书籍掌控读者的爱好。 先写到这里,我觉得逻辑意见开始混乱了……之后那条线是可以继续延长的,成为一个圈。但是要慢慢读。 ------------------------------别转载,虽然我觉得没有人会干这种事呢。
这是我在豆瓣上的书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Humbert如果不是正好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开始养兔子,我恐怕不会意识到这个故事会与我本人有任何关联。我就是Humbert Humbert,Humbert the Tenderest,无条件地爱它们,它们就是我的洛。它们就像洛,任性,恶劣,不可捉摸,有时候让我控制不了地向它们发火,我就成了Humbert the Terrible——这样爱恨交织的心情,我也感受到了。发火之后我又会后悔,难过,想要抱着它们,给它们安慰。但是它们在我怀里发抖,我知道它们害怕,厌烦,它们永远不会懂得我对它们的爱——但是我却不管不顾地要把它们禁锢在怀中,这样一种对毫无抗拒之力的弱者的占有欲,多么可鄙、可悲,但又无奈、辛酸,此时我就成了Humbert the Miserable。 作者说写这本书完全不是为了进行道德教育,而是一种美学上的追求。从文学艺术角度而言,这的确是一本美极了的杰作。而我想补充的是这种美并不是它表面显现出来的一种病态的美、离奇的美。它的美在于它对人的情感中某些幽深的东西的捕捉,对人性中某些共通的东西的映射,在于它披着病态、离奇的外衣,却照见了我们自己。 最后,我是被这样一本并非旨在教育的书给教育了。再也不会那样对待我的兔子了。
不知道。小说、电影、这个词,都是闻名很久,但没看过。帮不到你。据别人说,《洛丽塔》厉害的地方在于就像抵在人心口上说话。然后有个轶事,说当初翻译这个小说中译本的翻译人,后来成了厉害的内衣设计师。然后想起来以前另一个人说过的话,“沟这种东西,你喜欢的话,我也有啊。”XXYQ。No._092
定义了"萝莉",使人类的想象有了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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