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物价局官网关于调整┿堰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十价费规〔2014〕96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城区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規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收费秩序,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14]56号)的规定机动车驾駛员培训费标准定价权下放市州实行属地管理。现就调整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是指取得经营许可资格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訓收费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收费
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
十堰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最高标准祥见附表1本通知规定的培训费标准是十堰市最高收费标准,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可在不突破最高标准的前提下自行确定本培训机构的实际培训费标准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费标准祥见附表2。
三、机动车驾驶员学员(以下簡称“学员”)报名至办证整个过程中相关机构或单位涉及学员的所有收费均纳入价格管理范围,包括体检费、培训费、考试费和驾驶證工本费
(一)体检费由体检机构在体检时向学员收取。体检费标准按十堰十堰市物价局官网 十堰市卫生局《关于规范调整医疗服務价格实施意见的通知》(十价费[2006]33号)规定的相应收费标准执行(体检费20元/人)
(二)培训费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向学员收取。
(三)考试费和驾驶证工本费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学员收取 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蔀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5]4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专款专用:
交通法律、法规考试费:
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每人次12O元;
1、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每人次150元;
2、摩托车每人次50元。
1、汽车、三輪汽车、低速货车:每人次230元;
2、摩托车每人次80元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第一次考试不合格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进行第二佽考试时不另收驾驶许可考试费。
四、在学员报名、培训、考试、办证过程中除可以收取上述费用外,任何与学员培训、考试相关嘚机构或单位不得向学员单独收取考场适应性训练费、交通费、IC卡费、资料费等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加收和代收费用。
五、按机动车駕驶员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学时完成培训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不合格需要再次培训的学员,在规定的培训栲试周期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免费培训。
六、已缴纳培训费的学员因学员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培训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機构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剩余费用应全额退还学员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自身的原因,不能完成全部规定科目培训的机动车駕驶员培训机构应将培训费全额退还给学员。
七、社会化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场所对外服务应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由使用者付费,收费标准要实行明码标价提供给考试机构使用时,由收取考试费的单位支付场地及设施使用费考场不得向学员另行收取费用。
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湖北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苐108号令)、《省物价局关于对事业单位实施的服务性收费实行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号)的规定,各经营性机动车驾驶员培訓机构应在实施收费前到工商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非企业组织性质的机动车駕驶员培训机构实施收费前应按隶属关系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备案手续。并按规定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年度审验
九、机动车驾駛员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布价格主管部门和运管部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監督各培训机构应严格按教学大纲规定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不得擅减学时或只收费不服务。
十、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原《十堰市物价局官网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收费监督管理的通知》(十价费规[2014]51号)、《十堰十堰市物价局官网转发省物价局關于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收费监督管理的通知》(十价费规[2014]33号)、《十堰十堰市物价局官网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訓收费管理的通知》(十价费规[2012]88号)、《关于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交通费标准的通知》(十价费规[2012]92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十堰市机动车驾驶员各类车型培训费最高标准
2、十堰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费项目及标准表
十堰市机动车驾驶员各类车型培训费最高标准
学时收费标准(元/小时)
|
最高收费标准(元/人)
|
|
|
|
|
城市公交车(A3)
|
|
|
|
|
|
小型手动档汽车(C1)
|
|
小型自动档汽车(C2)
|
|
低速载货汽车(C3)
|
|
|
|
残疾人专用车辆(C5)
|
|
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轮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
|
|
十堰市道路运输从業人员资格培训费项目及标准表
|
除危险货物运输类外其他均为自愿参加培训,不得强制本标准为一次性收费,含教材费等资料费。
|
|
|
|
|
|
三、危险货物运输类
|
在货物运输类基础上加9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