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歌小说中男主角的名字 男主角最常用的名字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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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媛的小说阅读 最新推荐午歌短篇小说解剖与立意分析
  作为一向最懂最知最疼爱“老五”的四哥,看到他新书出版了,
必须要站出来为“老五”讲句话,于是我注册了豆瓣账号,以“兄弟”的角度,来解读一下
“老五”的作品,并八卦一下“老五”本人。&
  十年之前,离开大学前夕,有一天我和三姐、老五并排坐在操场边闲聊未来。&
  我三姐忽然说:“老五,你以后应该写本书!你的世界观和别人太不一样了!”&
  老五问:“怎么不一样?”&
  我补充说:“你小子有一种才能,就是魔鬼般的煽动能力。以前在学生会的时候,知道有多少干事是铁了心的追随你吗?就算咱仨在这儿闲坐着,你要站忽然起来说,不如咱们一块去死吧,我估计我和三姐想都不会想地,就会随你站起来!”&
  老五喜形于色,忍不住追问:“有这么牛逼?”&
  我说:“嗯!只有那么一瞬间,但当我们都站起来,细想一下,马上就会觉得:你这个傻逼,你自己去死吧!”&
  老五也不急,依旧憨憨笑笑说:“那看来我还不是坏人,起码坏得不够深沉!”&
  这些年,老五在网上写文章,有了一点点微名,读者们喜欢他,称他为“暖男”,甚至是男神经病。老五不是那种简单意义上的暖男,他的文字虽然绮丽欢快,但从情怀上讲,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悲情浪漫主义者,外表谦恭随和,内心狂热不羁,虽有侠骨柔情,却又在现实面前活得小心翼翼。可贵的是,他身上始终有一种“死乞白赖”的气质,满腔热诚就深藏在半死不活却倔强旺盛的生存精神之中。你读他的文字,逗比或欢乐是第一印象,但笑着笑着,很快会发现,原来所有的笑声只是表象,深流之下,是生活悲情的暗涌。老五的故事只有在读完回味时,才能感觉到深层的暖,他的暖,不是形式主义上的添柴生火,是深谙世事苍凉,却悯于众生疾苦的温暖,是黑暗长夜里的一小撮火苗,神明之下,蝼蚁之上,扑朔不竭,常燃不熄。&
  再来说说老五最欣赏的几个作家:亨利米勒、麦克尤恩、亨利詹姆斯、詹姆斯乔伊斯、伍迪艾伦、马克吐温、欧亨利以及王小波、金庸和石康。当把这一长串名单列出来的时候,作为一个奔着畅销书路数写作的青春作者,老五就显得特别的另类和孤独了。&
  他崇拜亨利米勒的绝决与痛快。“那种疯狂的爆发,无止的亵渎,在一切美好事物的裤裆上踹上一脚的痛快”!老五的公众微信头像,到今天还是亨利米勒大爷,可见他有多崇拜他。另外,亨利米勒是一位星相学大师,文学怪杰,老五也在星相学、命理学上有研究,他的笔名“午歌”就来源于中国传统“星宿神煞”派的命理学。(当然,午歌也是五哥意思,接地气是他一贯的好习惯)在小说《安娜与安娜》一篇中,他多次对夏季宁波所在维度的天象的详细描述,充分展示了这方面的知识积淀。&
  以下,我就结合老五的小说和他所欣赏的几位作家,以我的理解,以及我和老五长期的经验交流,来简要分析一下他的作品。&
  《十二码》这篇小说发生在一个雪夜,当城市颤微微的醒过来的时候,一对在酒店相拥的男女,开始回顾了一个关于二十年痴情的故事。老五语言灵动,自不必多说,画面感强,又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但在无形之中,能对经典文字信手拈来,沿用仿效功力却不易被普通读者察觉。&
  他写徐晓楠:
“她喜欢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喜欢沙织和花仙子,喜欢加了莲子的红豆粥,喜欢在歌词手抄本里写“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
  她喜欢午后三点半的下课铃,喜欢山口百惠和迈克尔&乔丹,喜欢军鼓队里密集的鼓点,喜欢看手中的五星红旗,迎风飘散。&
  这可不是一组简单的排比句,在句式上他仿效亨利米勒《北回归线》中意向混搭的技巧,将不同的实物、体验以无逻辑性或非理性方式任意组合。来看亨利米勒的原句:&
  “塔尼亚也是一个狂热的人,她喜欢撒尿的声音、自由大街的咖啡馆、孚日广场、蒙帕纳斯林荫大道上颜色鲜艳的领带、昏昏暗暗的浴室、波尔图葡萄酒、阿卜杜拉香烟、感人的慢节奏奏鸣曲、扩音机、同朋友相聚时谈起的一些趣闻逸事。”&
  是不是感觉很相像?&
  然而老五在学米勒的时候,还没忘记顺带的照顾了一下王小波,“天上半明半暗的云”明眼人一看便知,放在首位,他到底是有多爱小波?&
  老五曾说过,这篇小说其实是向伍迪艾伦的《赛末点》致敬的一部小说,因此他也用了一个同样的体育名词《十二码》(足球中的十二码点球),隐喻人生的勇气抉择就像站在罚球线上,最后用一个开放式的结尾,让读者自行选择。你可以理解为,酒店里的女人就是女主角徐晓楠,她和文中的我,在同学会相遇后擦出火花,又在一夜情欢之后,互诉衷肠,重温美好往事。也可以理解成:男主婚后出轨,和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女人重温了自己当年暗恋的女神,故事又变成了对忠贞爱情的亵渎,如何认知理解,全凭读者把握!&
  《春风沉醉的晚上》这篇小说,立意上明显是借鉴了电影《灵异穿梭第六感》,结局反转不算是老五独创。故事中:苏秦与初恋分手之后,将手机抛向空中,在手机入水一刹那,他犹豫要不要冒险去抢救手机。故事紧接着跳跃到数日之后,他和研究“灵异”生命的女博士,展现出从相识、互相误会,到相知、相爱的过程,笔法老辣,干净利落,很有点欧亨利的味道。读到最后一句话,你会恍然发现:原来苏秦已经死了,为了找回那个落水的手机,他不顾一切的跳下河去捡,毫无水性他溺水而亡了,他这个“灵异生命”只是女博士的研究对象而已。再仔细看一下开篇,原来这个故事一开始设置的时间点“日夜晚11点48分”——这根本就是一个不存在的时间!老五在谋篇布局中,确实极富创意。&
  这篇故事看似荒诞,但却暗藏隐喻。老五的用意不在于用“秀技巧”的方式,向读者展示一段人鬼情未了的桥段,他或许是想隐喻出:有的人谈一次恋爱就死了!即便他后来还会遇到心动的人,但他的心已然死在第一份恋情上——真是又混蛋又深情啊!&
  再来看看这个深情的坏小子到底在这篇向多少人致敬过:&
  题目《春风沉醉的晚上》取自郁达夫先生经典小说。&
  开篇:“日夜晚11点48分,我和杨丽莹在中山东路的钟楼下分手,结束了长达八年的感情生活,从此老死不相往来。”这话明显出自石康的小说《晃晃悠悠》的开篇第一句话,那是老五大学时最喜欢看的小说之一!&
  文中提到在泰国餐馆表白时,播放的歌曲《掌心》——这简直是胡扯蛋!你见过哪家泰国菜馆子会放“无印良品”的歌曲?这首歌是我们大学二食堂里打饭的必备歌曲,很多男女同学都是听着这首歌在食堂喂饭秀恩爱的。这也算是老五的用心,因为掌心对应着掌纹上的爱情线,男主在爱情线被割破之后,就再难愈合,又是一个很巧妙的隐喻。&
  再则,文中以对话方式提到了很多文艺大师和大师轶事:麦克尤恩、亨利米勒、布考斯基、伍迪艾伦、詹姆斯乔伊斯,以及卓别林、约翰列侬等等。&
  《安娜与安娜》这个短篇,一开始便是向麦克尤恩致敬,来看麦克尤恩在小说《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的开篇:&
“从夏日伊始,我们把轻薄的床垫抬到厚重的橡木桌子上,在宽敞的窗户前做爱,直至此举终显无谓。总有微风吹进房间带来四层楼下码头的气息。我不由自主地陷入了幻想,造物的幻想,事后当我们躺在巨大的桌面上,在那悠长的沉默里我微微听到它在又跑又抓。”&
  再看老五的开篇:&
  “夏天伊始,我和安娜把轻薄的瑜伽垫搬到码头外的沙滩上,月亮很早就从潮声中爬起来,海风细软,在脚趾缝间钻来钻去,像一条条蠕动的小鱼。我会和安娜在星空下亲热,幕天席地,我一遍遍亲吻着安娜的身体,如同海风一遍遍卷起海潮。有时我们会拥抱着,在沙滩上打着滚,沙子灌进耳道,哗哗直响。整个过程,安娜都极为安静,有时我会把巨大而滚热的汗水滴落在她的额角上,待我为她拭去时,她仍是一脸微笑的仰望着星空,仿佛陷入深思,陷入对造物的幻想。”&
  老五一直视麦克尤恩为自己文字上的偶像,他说,读老麦就想自己坐在一个安静屋子里,屋顶上噼里啪啦的会有“才华”直落下来,溅得满身满脸都是。但如果是简单的模仿或者说抄袭,那毫无意义,老五在崇拜麦克尤同时却保持了自己的风格,他始终站在麦克尤恩的反面,从情怀上讲:麦克尤恩的晦暗、阴郁,老五却温暖、轻盈。&
  《安娜与安娜》同样是一个充满隐喻色彩的故事。一个“安娜”对应的是安娜本人,另外一个对应的是叫安娜的“充气娃娃”,一个安娜暗指卑微中不失崇高的灵魂,另外一个安娜隐喻在现实中悲催无力的肉身。一个安娜是写实,另一个安娜是写虚。妙的的是,他写“灵魂的虚”用了写实的笔法,却将“肉身之实”在写虚中彰显,虚虚实实,矛盾共轭中,内敛而克制地完成书写,将巨大的“隐喻”沉潜于文字表面之下,其构思之精巧,可见一斑。&
  这是一篇可以叫做“失败者之歌”的小说,文中的三个主要角色:苏秦,职场失意;安娜,远走他乡的欢场女子,毛豆,智障儿童;文中以讽刺的笔调写到:“人要想活下去,必须要适应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成为一名伟大失败者或者扯谎者,再不然就好好的做个傻子。”然而悲情中却不绝望,就是三个失败者,一样可以成就一个侠骨柔情的故事:安娜为小姐妹挺身而出,“我”为就智障儿童铤而走险,毛豆为安娜辟谣不惜被人恶揍。我和安娜短暂的甚至不能被称为爱的一场情欢,却因为散发着温暖的人性之光,而变得异常让人动容。(PS:这个故事,在网易云阅读上获得了当期的冠军,老五拿了2000块的奖金,直接从宁波飞北京,请我在朝阳门吃了顿涮羊肉,不知道为什么他边吃边憨笑的呆萌表情,就像《安娜与安娜》中那个智障儿童一样,天真烂漫得让人欲罢不能)&
  《胃疼时期的爱情》、《狂流》、《恬淡与虚无》这三篇,老五说这是宁波爱情三部曲,故事发生的时间依次演进,都由“苏秦”这个男主贯穿。&
  我也曾问过老五,为什么叫“苏秦”,老五说,苏秦是战国名士,纵横家,因为才华出众做过六国宰相,后来终于因为舌头太大、太长,被车裂而死,用这个名字做文中的“我”算是自嘲,自警,毕竟出来混都是要还的。&
  好吧,这个老五,他在出来混的第一天就想清楚了,不但深情,不但混蛋,还是一块“朝闻道、夕可死”的滚刀肉。&
  从《胃疼》到《恬淡》,老五写出了爱情与成长的三个过程。胃疼,隐喻青春期失落的爱情,像胃疼一样,让人隐隐刺痛。从开篇第一句“我的情感世界热血沸腾”一口气马不停蹄的读到最后一句“我的情感世界尘埃落定”
一种只有青春期才能拥有的酣畅淋漓与隐隐刺痛,让人过瘾的好像猛灌下一大碗烈酒。&
  《狂流》是写人时间洪流中的种种无奈,老五说抽象的时间流逝不太容易表达,所以用了“以形写意”的手法,以时空中的大雨来暗示时间洪流,所以这个故事开篇在下雨,结尾在下雨,男女主人公初遇还是在下雨,整个上海城,一直是浸泡在雨水中的感觉。从故事本身来讲,狂流很明显是一个知音体故事,但在美丽的文字和强大的隐喻之下,忽然变得文艺而温暖人心,是由衷的,由内而外的让人对“时间洪流”的无情,产生了一种怜悯与豁然。&
  《恬淡与虚无》绝不像故事文字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搞笑。&
  粗读故事,看到老五在文中揶揄了耶茨,说他的“文笔太过细腻了,着眼处都是精微毛刺,故事平淡稀松,没悬念也不刺激。”但鲜有人发现,老五这个故事的立意其实是在向耶茨先生的《革命之路》致敬,写伪文青矫情与做作,在现实面前的不堪一击,写中产家庭在物欲社会中的苍白无力。以他一贯的写故事手法,他很少会在故事中大段闲扯名人韵事以显示自己的知识储备,因此在这篇中的调侃显得尤为突兀和富有野心。(同样包括对马尔克斯、毛姆的调侃!)&
  《恬淡与虚无》是一部充满哲学味道的作品:苏秦起初艳妻娇女是恬淡,后来生活没落无人交心是虚无,三炮做人左右逢源是恬淡,突然殒命车祸是虚无,整个故事读的时候欢快不羁是恬淡,读完回味时沉入巨大的情绪塌陷之中,是虚无。恬淡与虚无,是人生的两种混沌的境界,老五说打破恬淡即是虚无,我觉得这样下结论似乎有点草率,但不管怎么说,这篇文字中值得回味的东西太多,充满了宿命论、道德审判的味道,以至于略显沉重,但即便如此,还是让我在一种近似恬淡的阅读情绪中,深深的感受到了一把人生的虚无。&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仅是为了和你相遇》是一篇很奇特的故事。不少读者说看不明白,其实没有那么晦涩。有一个简单的方法:老五的故事,不太明白的时候,就闭上眼睛,然后让文字架构的画面,从脑中一一闪过,像看电影一般。心中立即豁然开朗啦。比如这一篇:&
  第一组镜头:在奈何桥上,妻子饮下孟婆汤,跳下凡间转世;&
  第二组镜头是小男孩和小女孩从小到大的恋爱故事,不复杂,但隐约能感觉到,好像男孩生下来就明白自己今后的爱人是谁,一直知道很多关于人生和朋友的秘密;&
  最后一组镜头是揭秘,原来在奈何桥上,男主并未饮下孟婆汤,而是带着前世的记忆,带着对妻子忠贞的眷恋,投胎转世,追随而来,看到这里和题目遥相呼应,读者应该大题明白故事要表达基本意思啦。&
  但是故事并没有那么简单,老五这熊孩子一贯是“死磕自个,娱乐大家”的材料。&
  仔细读读最后一句话,不难明白原来这是在隐喻一场“空难”,故事中的人物,均在“空难”中出现过:&
  马小菲,为什么姓马?(会不会是影射“马来”?)&
  小菲是“小飞机”的意思。(会不会暗指“航空”?)&
  那年有很多孩子扎堆投胎……(会不会是一次灾难性事件?)&
  原来,故事的内核,是在用一种温情的人文情绪,向一次空难致敬。虽然现实残酷不可逆转,可作为故事的写作者,他仍执着地用这种方式,让爱、真情和对活着的眷恋,在往生中到达彼岸。&
  我曾问过老五,多篇故事都用“第一人称”写作,会不会担心有读者太入戏,觉得作者君“我”就是个花花公子啊?他说,当然会怕,但是有时候谈恋爱不亲自谈,觉得对不起读者——他总是一如既往的混蛋深情着,也总会为笔下人物为读者考虑得更多。&
  很多读者夸老五的比喻好,名喻鲜活生动,让人眼前一亮。但绮丽跳脱的文字只是表象。他的笔下,无处不在的隐喻,才是值得人思考与学习的。我觉得老五一直在像詹姆斯乔伊斯学习使用隐喻和象征手法,虽然他还较乔伊斯的深度还有距离,但他始终是真诚而用心的。(其实还有更多的隐喻还有待读者们的挖掘。)&
  纵观全书编目,看得出责编对做书的认真用心。但是,老五的文字差不多是在近两年内闲暇时光写就,主旋律并不明确,他对成书这件事情,尚缺少明确的心理准备与写作准备。书中摇摆的情绪和迷离优柔的气质,让一些爱情故事读起来略显忐忑生涩。他的书,既算不上瞄准市场,狗血催泪的畅销文字,也暂不能纳入挖掘心灵的严肃文学。因此,在读完全书之后,我陷入矛盾之中,一方面特别希望这样美好又有深度的文字,被更广大的读者认知、品味和铭记,另一方面,又担心看惯了畅销文学、直白风格的读者,不会用心阅读揣摩,错失了这样好故事。&
  要是讲实话,我更喜欢十年前的老五,那时候他少年意气,无拘无束,骨子里住着一个风流不羁的令狐少侠。大家看《胖子》结尾和《时光盆栽》这两篇对“笑傲江湖”桥段的引用,分明能看出他内心深处的侠骨柔情。&
  十年前我们一起合唱动力火车的《当》,在操场上,在宿舍楼道里,在学生会办公室,在一场场文艺晚会上,唱到“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时,他眼眶中总有泪光一闪而过,无数次的高唱,无数次的闪烁。那时候我就坚信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贼心不死的痴心汉子,十年过去,他笔下的文字更加醇美,真心希望有更多的读者支持他,关心他,爱他,爱他,爱他!(但请不要上他,因为他是我七妹子的人)&
  十年过去,他实现了对写成一本书的美好期许。我也衷心祝愿他可以写得更开心,更豪迈,更天真,更神妙!&
   最懂你知你爱你的四哥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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