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剑冰属年终总结开头诗句的诗句

  夜里写博文想到了谭嗣同、文天祥,关于他们的的剑胆琴心,感想颇多,综合一些网文,整理如下。
  剑,古代兵器之一,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剑之出世极为古远,历史悠久,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今军中将官配之手枪,颇有古人之配剑之遗风。亮剑中赠枪一幕,李云龙说“不要母的要公的”,而楚云飞则接了一句“我自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真乃大丈夫也……”,赵刚随即接道:“不求连城壁,但求杀人剑
  中国古代文人修养讲究“琴、棋、书、画”四艺,更以琴列为其首。古琴乃士君子常御之器,甚至到了君子无故不撤琴瑟的程度,现代人不大讲究这了,我到是很羡慕古人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的生活。不由得想起笑傲江湖中琴箫合奏的情景,更向往陋室一间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的生活。现在耳旁似乎已有余音袅袅、绕粱不绝了,呵呵。
  昔人有“剑胆琴心”之语,出自元·吴莱《寄董与几》诗:“小榻琴心展,长缨剑胆舒。”谭嗣同从少年时代起,就有“剑胆琴心”的雅号,真正能担当得起这个词的是谭嗣同。谭嗣同短暂的一生中,两剑三琴陪伴他度过了不少苍茫岁月。
  剑是英雄胆,琴即英雄魄。
  谭嗣同平生最爱两剑三琴即“七星剑”、“凤矩剑”、“蕉雨琴”、“崩霆琴”、“残雷琴”。
  “七星剑”,少年时习武所用,弱冠时配此剑游历了黄河上下大江南北行程8万余里足迹遍布13省。谭嗣同在北京就义后留存其故居“大夫第”,文革中被人私藏,应该仍存世。
  “凤矩剑”,是谭嗣同在游历途中偶然所得,和“凤矩剑”一同得到的是“蕉雨琴”,此琴剑都是文天祥遗物,从此谭将“凤矩剑”随身佩带寸步不离,直到就义前转赠王五。“凤矩剑”和王五的大刀则在1958年“大跃进”时期进了炼钢炉。
  “蕉雨琴”为文天祥所留的遗物,琴铭为“海沉沉,天寂寂,芭蕉雨,声何急。孤臣泪,不敢泣!”六十年代“蕉雨琴”被人埋于地下,发掘时已朽坏。深为文山先生所题琴铭感动,不仅感叹文谭二人前后相距几百年,命运却何其相似。
  据史料记载,某年盛夏,谭家宅院两棵高约六丈的梧桐树被雷霆劈倒其中一棵,谭嗣同以梧桐残干,制成两架七弦琴,命名为“残雷”与“崩霆”。
  “残雷琴”长119.8cm,肩宽19.3cm,尾宽13cm,现藏于故宫博物院。为落霞式,髹黑色光漆,背面轸池下方刻魏体书“残雷”,其下刻书琴铭“破天一声挥大斧,干断柯折皮骨腐。纵作良材遇已苦,遇已苦,呜咽哀鸣莽终古。”,款题“谭嗣同作”,腹款刻“光绪十六年浏阳谭嗣同复生甫监制”。
  “崩霆琴”,琴身乌黑锃亮,楷书“崩霆”清晰可见。琴铭为“雷经其始,我竟其工。是皆有益于琴而无益于桐。”在“崩霆”琴上有他肝胆相照的挚友唐才常的挽联句:“忍不携二十年刎颈交同赴泉台,漫赢将去楚孤臣箫声呜咽;甘永抛四百兆为奴种长埋地狱,只留得扶桑三杰剑气摩空。”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琴琪优艺】冰优、冰艺(剑琴,剑琴)做客龙虎嘉宾聊天室(组图)_reborn吧_百度贴吧
&&&&&&&&&&&&&&&&&&&&&&&&&&&&&&&签到排名:今日本吧第个签到,本吧因你更精彩,明天继续来努力!
本吧签到人数:0成为超级会员,使用一键签到本月漏签0次!成为超级会员,赠送8张补签卡连续签到:天&&累计签到:天超级会员单次开通12个月以上,赠送连续签到卡3张
关注:13,954贴子:
【琴琪优艺】冰优、冰艺(剑琴,剑琴)做客龙虎嘉宾聊天室(组图)收藏
冰优(饰小优)、冰艺(饰小艺)双胞胎姐妹现场热舞&
孩子做事缺乏耐心,学钢琴帮她养成好习惯
捞帖啦!捞帖啦!
快试试吧,可以对自己使用挽尊卡咯~◆◆
投票公司,圆你明星梦!!!&
本公司有1000张移动卡一起进行投票!!!&
可以每30分钟投出近10万张票!!!!&
详情QQ谈..
登录百度帐号推荐应用
为兴趣而生,贴吧更懂你。或&5、宁效卫(鄄城县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辛德勇(鄄城县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均证实,不清楚陈安柱等人私分民政局公款30万元的事,并证实了民政局在2010年11月、2011年4月进行了两次集资的事实。
&6、许国栋证实,我认识侯本江,他父亲和我父亲是战友关系。(出示提取户名为许国栋的银行卡1897交易明细、出示提取户名为许国栋的银行卡5671交易明细)我看了,这卡不是我使用的,上面的业务也不是我办理的,我不知道是谁用我的名字办的卡。
&(三)被告人及同伙供述
&1、崔德峰供述,2010年12月初,在陈安柱局长办公室,有陈安柱、彭化山、曹传卿、孙存民和我。陈安柱提议把董合军购买厂房的预付款以奖金的名义发放。说给我5万元,我们都没有提反对意见。后我去侯本江处领取存单2张、共计5万元。我把侯本江给的2张存单,交给我妻子时,说这是局里发的奖金,让她存起来,换成自己的名字。
&2、彭化山供述,2010年12月份,鄄城县雪中笑羽绒服公司给了民政局一部分购买厂房定金,具体多少,陈安柱局长没有说。陈安柱、曹传卿、崔德峰、孙存民还有我开会时,陈安柱提议:这个钱用于给局党组成员发些福利吧,我们都赞成这个意见。陈安柱也没有说每个党组成员发多少钱。后侯本江通知我到他的办公室领了2张存单,共5万元,其他人分多少我不清楚。我从中兴信用社将侯本江给的5万元存单取出后,先放在了我办公室的抽屉内,由于我妻子的哥哥在外地出了车祸,我妻子王智峰借给她哥哥了4万元,剩下的1万元用于家庭开支了。
&3、曹传卿供述,民政局招商引资的阿曼能源公司,2009年底开始建设,前期投资大部分是民政局出资的,阿曼能源的资金总是不到位,后来他们撤走了。鄄城县雪中笑羽绒制品公司的老板董合军要购买民政局建设的阿曼能源大项目、支付定金30万元。2010年12月初,陈安柱局长召集我、崔德峰、彭化山,其他还有,但我记不清是谁了。陈安柱说:大家在大项目建设上也没少出了力,30万元定金给大伙发补助吧,我们都没提反对意见,具体每个人多少当时没有说。过了几天,侯本江给了我一张3万元的存单。取出后投资到我三哥经营的兔场,用于购买饲料了。
&4、孙存民供述,2010年12月份的一天,民政局办公室通知我到陈安柱局长办公室去一趟,我去了以后,发现党组成员曹传卿、彭化山、崔德峰及陈安柱都在那里,陈安柱说:在大项目上大家都很辛苦,经常加班,熬眼,给大家发点福利,会后让侯本江送到办公室。他没有说要发多少,大家都没有反对。散会后,侯本江给了我一张2万元定活两便存单,户名是侯本江。后取出来给我儿子订婚用了。
&5、王奎生供述,2010年底,民政局局长陈安柱给我打电话说:你这段时间出发,我们在家的党组成员商量了一下,把大项目上的钱分了,分给你5万元,这件事情要保密,千万不要对外讲,有时间你去财务室领了吧。我说行。后会计侯本江给了我两张存单,一张2万元、一张3万元,户名是侯本江的名字。他没有让我打条。领钱后,我将这二张存单交给了县残联的副理事长兼会计鲁爱梅。因为前段时间,局里大项目集资的时候,我从她那里借了5万元。
&6、侯本江供述,2010年12月份的一天,陈安柱局长让我到他办公室去,在陈安柱办公室他对我说:雪中笑羽绒制品公司给了我们30万元钱,你去找他们公司的会计办理一下,后雪中笑公司的会计给了我一张30万元的邮政银行转账支票;办理手续后,我又找到陈安柱,陈安柱说:我们和雪中笑公司原来关系就不错,在业务上也没少联系,你自己留下2万元,你在银行存20万元的存单,给王奎生、彭化山、崔德峰每人5万元,曹传卿3万元,孙存民2万元;剩下的钱取出现金交给我处理。第二天,我就按照陈安柱的安排,办理了2万元和3万元的存单各四张,另外2万元现金存到许国栋银行卡上,许国栋的这张银行卡自开户以来一直由我使用。在中兴信用社办理完存款后,我把存单和8万元现金交给了陈安柱,陈安柱收下8万元现金,8张存单让我转交给部分党组成员,具体给谁,给多少都是陈安柱安排的。后来我从许国栋的银行卡上将这2万元现金取出放在办公室的抽屉里,一直没有敢动用。
&7、同伙陈安柱供述,2010年11月,董合军欲购买我们民政局建设的两座三层楼房、两座钢结构车间,金额大约300万元,先预付30万元作为定金,我把副局长曹传卿、党组成员崔德峰叫到我的办公室,安排他们起草一份合同,具体合同签了没有,我记不清了。大约12月份,董合军把30万元预付款支付给我们了。我安排民政局会计侯本江办的手续,我也给曹传卿、崔德峰说了这件事,他们两个也知道这30万元时董合军的预付款。我安排曹传卿、崔德峰把这30万元用于大项目建设。我印象中在大项目工地上,我问过曹传卿、崔德峰、侯本江,他们三人都给我说,这笔钱用于大项目建设了。
&以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
&针对被告人崔德峰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本案评判意见如下:
&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崔德峰有重大立功表现。经查,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要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所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本案被告人崔德峰检举犯罪嫌疑人梁衍申诈骗一案,经侦查机关初步认定诈骗数额6万余元,不属于“重大犯罪”、“重大案件”及有较大影响等情形,依法不能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故辩护人的此辩护观点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针对被告人曹传卿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本院评判意见如下:
&1、支付给曹传卿的3万元,不排除曹传卿2010年垫付给李经理3万元火化炉款的还款或者民政局归还曹传卿第一次集资款的可能性。经查,日第一次讯问时,日,侯本江给他的3万元是其垫付的火化炉款,日及以后的多次供述及书写的供词均证实大项目上的钱被陈安柱决定发福利,日侯本江支付的3万元就是给自己的,与其在民政局的集资(曹传卿第一次集资是5万元,而不是3万元)没有关系,被告人曹传卿从会计处领取火化炉款3万元的事实;且其供述有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与其他被告人的供述相互印证,足以认定被告人曹传卿分得公款3万元的事实,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无相关证据相印证,故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2、指控曹传卿私分公款明显不合常理,具有不可解释的矛盾。经查,在案的六名被告人均供述陈安柱将大项目的定金私分,自己分得了多少,与董合军的证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部通用凭证、鄄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个人业务存款凭证等书证相印证,故辩护人的该项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3、起决定作用的陈安柱未供述私分公款的事实,被告人供述不能印证,没有形成证据链条。经查,陈安柱虽然没有供述召集被告人崔德峰、曹传卿、彭化山、孙存民开会安排私分定金30万元的事实,也没有供述分给六名被告人的金额,但本案六被告人的供述能够相互印证私分公款的事实,且有信用社凭证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案事实,此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针对被告人王奎生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本院评判意见如下:
&1、王奎生不具有贪污的职务之便。经查,被告人王奎生自2009年12月在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县残联理事长,虽然其主持残联全面工作,但案发时被告人王奎生扔系民政局的领导、2010年12月私分30万元定金时,其分得了5万元,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故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2、王奎生从侯本江处领取存单,谈不上直接侵吞、窃取,更没有骗取手段;陈安柱没有供述给王奎生打电话说分大项目上的钱,只有王奎生的供述和侯本江的供述证明王奎生得到5万元,证据有缺陷。经查,经由陈安柱及被告人崔德峰、彭化山、曹传卿、孙存民商议后,将30万元予以私分。后陈安柱又安排指使作为报账员的侯本江具体处理,在客观上将上述款项分至相应人员手中,然后据为己有,予以侵吞。在陈安柱办公室研究商议私分款项时,被告人王奎生未参与商议,对决定私分款项没有起到作用,在其出发回来后,陈安柱告知经研究把局里的一部分钱分了,分给其5万元,被告人侯本江亦供述陈安柱安排分给王奎生5万元,后给了王奎生5万元存单;鲁爱梅亦证实王奎生拿了两张侯本江的存单归还了王奎生个人借款,被告人王奎生亦供认分得5万元公款,以上证据足以证实被告人王奎生分得公款5万元的事实,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针对被告人侯本江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本院评判意见如下:
&辩护人提出被告人侯本江有立功情节。经查,被告人侯本江在郓城县看守所羁押期间,帮助同监室在押人员张敬忠做思想工作,使张敬忠放弃了寻死的念头,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立功线索的查证程序和具体认定、辩护人只提供了郓城县看守所出具的一份证明、无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印证和支持所提供的证明内容;且张敬忠寻死并不属于犯罪活动,侯本江对其做思想工作使其放弃寻死并不属于犯罪活动,侯本江对其做思想工作使其放弃寻死念头的行为不属于阻止他人犯罪。故辩护人的此辩护观点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被告人崔德峰、彭化山、曹传卿、孙存民参与共谋,与被告人王奎生、侯本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其行为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职务的廉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均已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意见正确。
&被告人崔德峰、曹传卿、彭化山、孙存民在陈安柱办公室,陈安柱提议私分定金30万元后,四被告人均未提出反对意见,客观上参与了商议研究私分定金一事,主观上对分钱事宜明知,也知道除自己之外的其他人也会分到钱,应当认识到是自己和其他共同参与了商议研究私分定金一事,主观上对分钱事宜明知,也知道除自己之外的其他人也会分到钱,应当认识到是自己和其他共同参与人共同实施了分钱的行为:被告人崔德峰、曹传卿在侦查阶段初期,曾经供述过陈安柱向在场参与的被告人崔德峰、彭化山、孙存民、曹传卿说了要分30万元,该供述与侯本江供述分钱的总数相印证。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该四被告人均应对私分30万元公款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在陈安柱办公室研究商议私分公款时,被告人王奎生出发在外地,未参与商议,对决定私分款项没有起到作用;出发回来后,陈安柱只是告知经研究把大项目上的钱分了,分给王奎生5万元,王奎生不知道是否有其他人参与分钱、分得多少钱,只知道自己分得了5万元。故被告人王奎生只对分得的5万元承担刑事责任。
&在经陈安柱、曹传卿、崔德峰、彭化山、孙存民商议后,陈安柱单独安排侯本江去办理,将其中的20万元存成八张存单,分别分给崔德峰、曹传卿、彭化山、孙存民、王奎生,陈安柱安排给侯本江2万元,故被告人侯本江只对自己分得的2万元承担刑事责任。
&在开会研究私分款项时,是由陈安柱提议,并且是陈安柱决定如何私分、每人分得多少,参会的被告人崔德峰、曹传卿、彭化山、孙存民只是服从;陈安柱在本案中起到决定、主导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崔德峰、曹传卿、彭化山、孙存民均是起次要作用,处于从属地位,系从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对四被告人减轻处罚。
&被告人彭化山在检察机关不掌握的情况下主动供述了其伙同崔德峰、陈安柱等人私分公款并分得5万元的贪污犯罪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被告人彭化山的行为系自首,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王奎生系主动到检查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所参与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系自首,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孙存民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具有坦白情节,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曹传卿日检举孙常玉挪用公款,用于购买彩票的事实,经查证属实,罪犯孙常玉于日因犯挪用公款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之规定,属具有立功表现,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崔德峰在被羁押期间,主动检举犯罪嫌疑人梁衍申诈骗国家抚恤金一案,经公安机关侦查,梁衍申隐瞒真实情况冒领抚恤金6万余元,日,鄄城县公安局对梁衍申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被告人孙存民日主动到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举朱守礼的家人骗取伤残金的犯罪行为,经公安机关侦查,日鄄城县公安局依法对朱守礼的妻子陈秋梅涉嫌诈骗案立案侦查,日对陈秋梅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之规定,被告人崔德峰及被告人孙存民属具有立功表现,对其减轻处罚。
&六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案发后将各自所得赃款全部退缴鄄城县人民检察院,酌情从轻处罚。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与辩护意见与上述相符的观点予以采纳。
&被告人曹传卿的辩护人及被告人王奎生的辩护人“对二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观点、经查,根据被告人曹传卿、王奎生贪污数额及情节,不符合刑法规定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故对二辩护人的此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被告人曹传卿、王奎生、孙存民、侯本江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依法对其宣告缓刑。对被告人崔德峰、彭化山、曹传卿、孙存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罚,对被告人王奎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罚,对被告人侯本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罚;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崔德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日起至日止)。
&二、被告人彭化山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日起至日止)。
&三、被告人曹传卿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四、被告人王奎生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五、被告人孙存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六、被告人侯本江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七、六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苏金彩
&审&判&员&曹秀玲
&审&判&员&范&虹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尹&迪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是时候,换个姿势关注TA
关注 功能升级,收割 TA 的最新动态
扫我下载最新九游APP
68 / 184 页
最后登录积分1331精华0帖子
Lv5略有小成, 经验 1331, 距离下一级还需 69 经验
来自九游APP
最后登录积分1846精华0帖子
Lv6略有小成, 经验 1846, 距离下一级还需 154 经验
来自九游APP
最后登录积分1846精华0帖子
Lv6略有小成, 经验 1846, 距离下一级还需 154 经验
来自九游APP
最后登录积分1086精华0帖子
Lv5略有小成, 经验 1086, 距离下一级还需 314 经验
来自九游APP
最后登录积分1086精华0帖子
Lv5略有小成, 经验 1086, 距离下一级还需 314 经验
来自九游APP
最后登录积分1086精华0帖子
Lv5略有小成, 经验 1086, 距离下一级还需 314 经验
来自九游APP
最后登录积分1086精华0帖子
Lv5略有小成, 经验 1086, 距离下一级还需 314 经验
来自九游APP
最后登录积分1086精华0帖子
Lv5略有小成, 经验 1086, 距离下一级还需 314 经验
来自九游APP
最后登录积分892精华0帖子
Lv4初学乍练, 经验 892, 距离下一级还需 108 经验
最后登录积分892精华0帖子
Lv4初学乍练, 经验 892, 距离下一级还需 108 经验
68 / 184 页
安卓平台下载
苹果平台下载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王字开头的诗句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