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省政务厅官场迷局 女厅长升迁是个什么官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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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行政区划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官方使用“行政区域”一词)指代中国在中华民国时期的行政管理区划,包括时期和时期,分为省(地方、行政区)、道(行政督察区)等级别。北洋政府初期分为22省、4特别行政区、4地方、3地区和2府;国民政府初期分为28省、2地方和6院辖市,后期、,1949年共分35省、12院辖市、1地方和1特别行政区。[1]
国共内战后所谓“民国政府”迁台控制区域只包含台湾、、及地区(台澎金马)。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沿革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北洋时期
北洋政府时期行政区划
中华民国建国初期,承袭清朝旧制。不同之处在于废除府,将所有不管县的州、厅全改为县,1914年时在省县之间设置93个道,青海、新疆及内外蒙古保留盟旗,西藏保留宗作为基层区划。当时的省份依当时顺序排列,有、、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山西、、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陕西、甘肃、新疆、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22省。在22个省之外设了南京特别市、平津、、、、等几个特别区域,西藏、、青海3个地方,、淞沪等2个省级商埠,另保留、、伊犁3个地区(后均并入)[2]
1914年的中华民国一级行政区
| 吉林省 | 黑龙江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山西省 | 江苏省 | 安徽省 | 江西省 | 福建省 |浙江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陕西省 | 甘肃省 |
| 四川省 | 广东省 | 广西省 | 云南省 | 贵州省
南京特别市| 平津地方
川边特别行政区 | 热河特别行政区 | 察哈尔特别行政区 | 绥远特别行政区
| 青海地方 | 平津
阿尔泰地区 | 塔尔巴哈台地区 |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训政时期
国民党训政时期政区图
1928年北伐后,废除了道,另外设立了,作为省的派出机构,一个行政督察区管理十几个县。国民政府北伐后,改、2省为河北、辽宁,并平津入河北,将、、、、宁夏、青海改建为6个省(改建),总计28个省,另外加上西藏、蒙古2个地方,以及分自俄、英收回的、行政区。国民政府并设立(即直辖市),先后设置南京、上海、北平、天津、青岛、武汉(后改名为汉口)、广州(后降为,抗战胜利后再升格)、(后降为省辖市,抗战胜利后改称西安并再升格)、重庆(抗战时期设置)等9个特别市。此外,自设,曾一度设立琼崖特别区,则一度自设,惟除了琼崖特别区系获报准外,均为地方私设省级政区[2]
1931年的中华民国一级行政区
| 浙江省 | 安徽省 | 江西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四川省 | | 福建省 | 广东省 | 广西省 | 云南省 |
贵州省 | 河北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山西省 | 陕西省 | 甘肃省 |
| 青海省 |
辽宁省 | 吉林省 | 黑龙江省 |
南京院辖市 | 上海院辖市 | 北平院辖市 | 青岛院辖市 | 天津院辖市 | 汉口院辖市
| 东省特别行政区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宪政时期
1946年民国行政区域图
1945年对日抗战胜利后,将原东北三省根据时期的行政区划改置成,增设辽北、、、、、等6省及、大连、哈尔滨等3个直辖市。对日抗战的胜利,使中华民国政府收复台湾,成为35行省之一。中华民国政府并将设立,作为建省之准备。
1921年苏联控制,至1945年中华民国政府与苏联政府签署《》为外蒙人民举办公投以决定是否承认独立,于隔年1月5日承认。但随后政府认为苏联威胁中国政治独立与领土完整及远东和平。[2]
1949年的中华民国一级行政区
江苏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江西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四川省 |
| 福建省 | 台湾省 | 广东省 | 广西省 | 云南省 | 贵州省 | 河北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山西省 | 陕西省 | 甘肃省 |
| 青海省 |
| 辽宁省 |
| 吉林省 |
| | | 黑龙江省
南京 | 上海 | 北平 | 青岛 | 天津 | 重庆 | 大连 | 哈尔滨 | 汉口 | 广州 | 西安 | 沈阳
特别行政区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播迁台湾至今
台湾行政区划
1949年后,“中华民国政府”播迁台湾,丧失大陆领地。此后行政区划的变化多仅限于实际统治区(即台湾地区);但宣称仍对大陆地区拥有主权,并撤销对外蒙古独立的承认(台湾当局1953年“控苏案”撤销对其承认,2012年又恢复承认)。
台湾的行政区划规划始于,清朝于1885年成立台湾省。1895年至1945年被日本侵略占领。早在1945年中华民国收复台湾与附属岛屿后,设置,两年后方改组为。行政公署将台湾省分设8个县(台北县、、、、高雄县、、台东县、)、9个市(基隆市、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嘉义市、、高雄市、)与2个(、花莲市)。当时的隶属于福建省、则分属于福建省、、。隶属于福建省、与南沙隶属於广东省。
“国府迁台”后,台湾省改置为16个县、5省辖市,形成今日区域之雏型。之后曾成立两个管理局,即及梨山建设管理局。行政区是国家行使政权的地方单位,国民党迁台后,依据所谓“《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及“《地方制度法》”来规定。虽然相关法律并未明文订定行政区之等级,但按照法律条文内容来排列,一级行政区为省、直辖市,二级行政区为县、市,三级行政区为乡、镇、县辖市、区,四级行政区为村、里,五级行政区则为邻[1]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区划变迁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直辖市(12个)
南京府→南京市(首都特别市)、淞沪商埠→上海市、平津地方→北平→河北省北平市、商埠→青岛市、天津市、重庆市 、大连市、哈尔滨市、武汉市→、广州市、西安市、沈阳市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省(35个)
华中七省 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
华南六省 福建省、台湾省、广东省、广西省、云南省、贵州省
华北六省 →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山西省、陕西省、甘肃省
塞北四省 宁夏省、特别区→绥远省、→、→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西部三省 →西康省、青海省、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特别行政区(1个)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地方(1个)
、蒙古地方(1946年民国承认外蒙古独立,1953年台当局撤销承认,2012年恢复承认)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其它已撤销省级行政区
、、、、、、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台湾行政当局实际控制区域
台澎金马管辖区域  岛屿行政分类县市名称地位地图台湾岛“直辖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台澎金马当局直属俗称“”
省辖市基隆市、新竹市、嘉义市名义上属于,实际冻省虚化直属县新竹县、苗栗县、南投县、嘉义县、彰化县、云林县、屏东县、宜兰县、花莲县、台东县澎湖列岛县澎湖县金门岛县金门县名义上属于福建省政府,实际冻省虚化直属马祖列岛县连江县(马祖乡)备注:其中台湾省划分为3市12县,即台、澎;福建省2县。[3]
由于国共内战关系,原连江县一分为二,之后与马祖列岛合并成立连江县,位于大陆地区的连江县主体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治。这成为唯一两岸分治的县份,形成今日两个“连江县”的特殊情况。另南海的东沙群岛、太平岛等岛屿划归高雄市管理。[3]
傅林祥,郑宝恒 著 周振鹤 编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 :复旦大学出版社 ,
.人人网[引用日期]
.中国新闻网[引用日期]王永江(民国时期奉天省财政厅厅长)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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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奉天省财政厅厅长
(民国时期奉天省财政厅厅长)
(),辽宁大连人,少时博览群书,才学过人,为人头脑敏捷,又善医道,在辽阳警政供职期间,深得赏识。初年。王永江任奉天省城税捐局长时,始见。由于张作霖统治东北时期,东北金融紊乱,财政收入拮据,袁金铠趁机推荐王永江。1916年,王永江出任奉天省督军署高级顾问,旋即为全省警务处处长兼奉天警察厅厅长,得到张作霖信任。1917年,张作霖委任王永江为奉天省财政厅厅长兼东三省官银号督办。王永江到任后,财政收入迅速好转,资金得以充实。从此,王永江深得张作霖器重。1926年,王永江鉴于军阀混战,借病请假回籍,从事著述,1927年因病逝世。[1-3]
王永江个人履历
王永江(),字岷源,奉天省金州(现大连市金州区)人,民国初年学者,被称为奉系的财神爷。祖籍山东,出生于辽宁大连。20岁以县试第一考取优贡,步入仕途。1916年,王永江出任奉天省署高级顾问,旋即为全省兼奉天警察厅厅长,始得张作霖信任。1917年,张作霖委任王永江为奉天省财政厅厅长兼督办。王永江如鱼得水,干得很出色,财政收入迅速好转,国库得以充实。从此,他深得张作霖的赏识相器重,每每言听计从。
1922年擢任省长[4]
。先后创办奉天纺织厂、(兼校长),修建沈海与洮昂铁路[4]
。任省长期间,与有多次信函往来,曾为支援百万巨资起过重要作用[4]
。1923年,曾以奉天省长身份向日本驻奉天总领事提出收回“”、恢复中国主权的要求[4]
民国15年(1926),鉴于军阀混战,借病请假回籍,从事著述。潜心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喜诗文,擅长书法,藏书在当时具有一定规模,先后藏书4万余册,并按照史部分类管理,特别注重易经和医学图书的收集,为其研究和编著《》提供了丰富的史料。1945年大连解放后,所藏图书中,将3万余册捐给大连市图书馆。著有《读易偶得》、《铁龛诗草》(二集)、《易原窥余》、《》及《医学辑要》、《痼疾窥余》、《赫山子》、《治世论》、《痼疾蒙谈》、《方书选粹》、《铁龛诗草》等。[5]
亦精书法,摹拟王右军,笔意饶有风致,东北大学校训&知行合一&匾额乃其手笔。
日,王永江病逝于金州,终年56岁,葬于金州肖金山。时张作霖在北京,特派来金州致奠,并赠葬仪金5000元。
王永江生平事迹
王永江早年经历
王永江是闯关东的后代,日生于金州(今大连市金州区),字岷源。父亲王克谦,从小就在金州城双兴货栈做学徒,因为忠厚老实,干活儿不偷懒,又读过几年私塾,后来做了账房先生。
王克谦收入不多,但对未来很看好。因为儿子永江、永潮,天资聪慧,好学上进,都考上了秀才,乡亲们就以西晋文学家、天才少年陆机和陆云赞誉“王氏兄弟”,称赞他俩为“二陆双丁”。王永江还与才子等人结为学友,“时把酒相聚,议古论今,纵谈时局”。双兴货栈的曹老板是金州城的开明富商,很喜欢永江、永潮,自己做主,把两个千金分别嫁给了两兄弟。曹老板还慷慨解囊,资助王克谦在金州南街开设了一间杂货铺,名叫“永庆和”。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1897年,王永潮作为候补知县,独自到省城保定府等候填补县令空缺,却因为没钱送礼、无人帮忙,苦苦等了一年多,又气又忧,急火攻心,英年早逝。  “永庆和”买卖不太好,王永江生计无着,向亲友借钱,到辽南新兴都市旅顺开设了一家“采真堂”,出售中草药。可是,由于西医大量涌入,旅顺市民比较认西药,中药不好卖,开业时间不长,药店。王永江垂头丧气地回到金州,面对年迈的父母、愁眉不展的妻子,他高不成、低不就,在城墙上面踟蹰徘徊,手里攥着一卷《管子》,不知道人生的路该如何继续走下去……  1907年,王永江处在几近绝望的时刻,突然接到警务提调的一封信,请他帮助考察一下旅顺、大连等地的制度。已经35岁、一文不名的王永江不负老友委托,四处收集资料,登门向华籍警察请教,提交了一份调查报告。袁金铠读后大为赞赏,推荐他去辽阳警务学堂当老师。王永江以日本警政制度为蓝本,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编写多种讲义,受到校方首肯。不久,他就被提拔为辽阳警务所长。  民国2年(1913),以大总统名义通令各省选拔人才,王永江受到奉天省的推举。袁世凯召见王永江后,特令“为记名存记”,让国务院备案。次年,非常欣赏王永江的才华,想让他担任使(即民政局长),却遭到了反对。原来,土匪出身的张作霖羽毛已丰,他家“成为全省政治中心,每日宾客如云,文武官员都有。无论与张有无关系的事情,都与他相商或征求他的意见,事先必使他与闻”。而王永江却不吃这一套,从未去过张府送礼物、套近乎。赵尔巽见事情僵持不下,就授意他主动一些。那天,王永江硬着头皮进了张府,却空着两手。张作霖听到管家的报告,故意不出来接见。王永江枯坐半个小时,拂袖离去。当晚,他就辞职回到金州,并留下了一首讽刺诗:“士元竟以酒糊涂,大耳如何慢凤雏?才得荆襄宁志满,英雄通病是轻儒![6]
王永江治理乱象
1916年4月,张作霖当上了奉天督军兼省长。作为一个省长,每天的工作千头万绪,但他只读过三年书,很难应付各方面的问题。于是他决定仿筑招贤纳士,以重金聘用各种人才。
一日,张作霖的谋士谈及王永江,并举荐说:“永江乃天下奇才,将军幕下诸君无出其右者。请将军直释小嫌,以就大业。”
于是,张作霖派人备礼去请王永江。王永江闻讯长叹:“张将军门前戈戟森列,我这个小小的芝麻官到了门口,可是诚惶诚恐啊!”
办事人员回到帅府,把王永江的话复述了一遍。张作霖弄不清楚王永江的话是什么意思,只好去找袁金铠。经袁金铠一番解释,张作霖哈哈大笑:“王秀才跟我这个大老粗兜什么圈子,他不就是要个面子吗?好,我给他就是了。明天王秀才进府,我亲自出迎!”
第二天,王永江如约而来,张作霖披挂整齐,笑脸相迎。见面后,他拉着王永江的手,亲切地问道:“公何来迟?”
王永江微微一笑,回答:“尚未晚也。”
为了表明自己器重他,张作霖特意吩咐副官:“告诉外边的人,我今天有贵客,谁来了也不见!”
张作霖与王永江并肩走进帅府,谈了整整一天。张作霖十分满意,拍着王永江的肩膀,说:“你正是我求之不得的人才啊!”并任命他为兼沈阳警察厅厅长。
那时沈阳的社会治安是个烂摊子,警察被人骂作“巡警狗”,绿林出身的军人们横行霸道,打骂警察的事时有发生,王永江一个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岂能改变这一现状?
一天,五十三旅旅长“汤大虎”()的部下宋某在平寻衅滋事,被闻讯赶来的警察抓进了警察局。“汤大虎”认为自己救过张作霖的命,便有恃无恐,带领一大群卫兵闯进警务处,把手枪往桌子上一拍,责令王永江放人。王永江发起了文人脾气,不予理睬。“汤大虎”面子上挂不住,立即回去集合部队,将警务处围得密不透风,一场战斗即将打响。王永江也还以颜色,立即命令警察严阵以待,并在警务处大院里架起小钢炮,随时准备开炮反击。
因事情闹大了,结果、等人纷纷出面,要求张作霖撤换王永江,甚至武装晋见,大闹督军署;王永江以守为攻,以母亲病重为由请求辞职,返回了家乡。张作霖很少和文人打交道,一时乱了阵脚,后来他想了又想,只好做一场戏来搪塞。他桌子一拍,手指汤玉麟的鼻子,骂道:“妈拉个巴子!国有国法,军有军规。你小子这么闹,是活得不耐烦了?”气不过,拉上自己的队伍,去了新民县。
王永江整治财政
事态平息后,张作霖将王永江从金州请了回来。不久,就调他担任财政厅长兼烟酒专卖局局长。这样做一箭双雕,既可以请王永江解决财政顽疾,又能让汤玉麟等老部下心里舒服一些,和和稀泥。“篱花落尽菜花香,浅草沿堤踏落晖。水上风来红蓼响,一双饥骛背人飞。”王永江是个很单纯的人,他信奉士为知己者用,既然张大帅这么器重他,他即无二话。于是,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他下令清丈土地,对过去隐瞒不报的庄园、围场、牧场等,统统加征田赋,触犯了一些人的既得利益。因为王永江字岷源,有人就用南方话的谐音,骂他为“万民怨”。他严肃纲纪,依法枪毙14人,风气为之一新。他主持发行公债500万元,筹集资金,创办实业……
到了1920年3月,奉天省的财政状况明显好转,不但偿还了1000多万元的债务,还有许多结余。张作霖喜形于色,对王永江说:“这是我做梦也想不到的。”他想让王永江担任省长,王永江考虑再三,婉言谢绝。张作霖主意已定,不愿收回成命。几经说服,王永江建议说:既然大帅如此器重我,我就代你办理省长事务,但不担省长之名,省长之职仍归你兼任。王永江深知张作霖是个大老粗,办理一般的事务很容易随心所欲,于是王永江提出条件:“凡省内大小官吏,悉由已任命,不许雨公干预”。因张作霖将王永江视为左膀右臂,所以他只好经常对到政府任职的小兄弟们叮嘱:“王岷源脾气不好,颇难伺候,务要谨慎”。
1920年后,直、奉两系军阀共同控制了北京政权,并推荐组阁。后来,张作霖改为支持出任国务总理,迫使靳云鹏辞职,直、奉矛盾由此尖锐。张作霖兵强马壮,决意武力对付直系。对此,王永江坚决反对。他认为,东北久病初愈,应继续搞好民生建设,不应自不量力,有问鼎中原的贪欲。但张作霖一意孤行,王永江愤笔写道:“英雄见与书生异,书生抱负济何事?”
日,张作霖到达军粮城,向部队下达总攻命令。5月5日,经过血战,败退出关,损失惨重,牺牲2万多名,被俘4万人。6月18日,直、奉代表签订停战条约,以山海关为分界线,奉军撤出关外,直军也大部分撤回原防,第一次直奉战争宣告结束。
为了离间王永江与张作霖的关系,拆奉系的台,请总统下令免除张作霖等职,任命王永江为部长。王永江不加理睬。张作霖在日本的幕后支持下,自任东三省保安总司令,宣布东三省“”,东北独立,并任命王永江为奉天省长。一年后,全省经济开始复苏;1923年,全省的税收总额高达3000多万元,扣除支出,盈余820万元。
王永江归隐田园
可是,张作霖念念不忘扩军备战,至1924年9月,东北陆军总兵力达到25万,还组建了海军和空军。10月,为了策应、声援与争夺上海,张作霖发动了。王永江着急上火,“左目失明,心脏漏血”。  第二次直奉战争大获全胜,张作霖并未见好收兵,而且乘胜穷追,到处抢占地盘,陆军经费支出就达一亿多元,占全年总支出的89%,导致东北地区、物价飞涨,人民怨声载道。在大连养病期间,王永江给张作霖的干将写信,指出:“将来不待外力来侵,已成自杀之策,其危险视外力来迫相等,此岂图存之道!恐不过一年后,即自索于枯鱼之肆矣!不速图挽救,危险即在目前。”  日晚上,王永江心灰意冷,破例请同事们吃了一顿饭,头一道菜上的就是“鹿尾白菜卷”(鹿尾寓意“路危”,白菜卷寓意“铺盖卷”),临别时,还分别赠送每人一张自己的半身照。次日,他向张作霖请假,希望回金州探望双亲。当天恰是正月初九,王永江的生日,张作霖以为廉洁的王永江是为了躲避生日应酬故意回乡待几天,爽快答应。  可是,张作霖不见王永江回,却收到了王的辞职信。张十分震惊,当即复电:“尚望以大局为重,早日言旋。”他先后派遣、张学良等人到金州,请王永江回去好好谈谈。但王决心已定,一概不见。1926年7月,张作霖亲自出面,吃的还是“闭门羹”。  1927年以后,物价飞涨,奉天省发行的纸币奉票币值暴跌。1月,奉票兑现洋的市价为2元8角;5月下旬,跌至3元5角5分;7月底,达到5元6角4分。6月21日,王永江在《日记》中写道:“张雨亭在北京就任中华民国海陆军大元帅,人之将死,强作回光,此之谓也。”  日,王永江在金州病逝,享年56岁。临终前,作为的第一任校长,他“犹念念未见东北大学毕业生为憾”。噩耗传出,人们深为叹息,称赞他“为当代有数人才”。王永江墓位于肖金山南麓,现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日,张作霖在战场上连吃败仗,被迫退回关外。当专列行至三洞桥时,一声巨响,结束了他的枭雄人生。不知道黄泉路上,他遇见王永江该是如何模样。
王永江人物评价
著名的史学家生前准备撰写一部民国史,并留下了大纲。在《循良传》一节中,仅仅收录三个人,王永江位列第一。
王永江是中国著名的理财高手。却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在《王永江纪念文集》中,他的儿子回忆说:“父亲不仅对财政收支精打细算、开源节流,并严格限制贪污腐化。对于自己除应得的薪俸外,如官银、兴业两行,年终应分给财政厅长兼两行督办的提成‘个人花红’,八万余,五万余,他都拨归公账里。”其人简朴,他的故居,与辽南普通民居没有什么不同,可惜在前几年就被拆除了,而他的著述《读易偶得》、《铁龛诗草》、《医学辑要》、《方书选粹》等,在一些图书馆内仍能查到。[7]
.大连开放先导区报社数字报
.大连市档案局(大连档案信息网)
李玉安 黄正雨.中国藏书家通典:中国国际文化出版社,2005年版
民国循吏第一人王永江--文史精华2012年第4期民国时期政府机构与官员设置
民国时期的及官员设置
  民国初年开始实行。县的自治机构沿用清末时代的制度,县设县议事会,、由选举产主,任期3年。人数各县不等,全县人口在20万以下者设县20名;每增加人口2万增设议员1名,最多不超过60名。县议事会每年8月或9月举行1次,会期1个月,必要时可延长10天。县议事会的职权为议决本县自治经费、岁出岁入预算以及自治经费筹集及处理方法。对公益事项有建议权,对于下级地方之争有权。但实际上职权超过县议事会,如对议事会的决议不同意,不但可交议事会复仪,还可予以撤销。
  “”失败后,解散国。2月3日,政府下令停办各级自治。各县议事会全被解散。其后,也曾颁布过《施行条例》,但真正的自治并没有得到推行,《施行条例》成为。,提出恢复地方自治。9月,通过《县自治法》。但在战争年代,这部法令并没有在各省得到推行。在此时期,仅有广东、湖南、云南等宣布脱离实行自治这些省份自行颁布了地方自治的规。这些法规一般规定:县议员由县选民每2年选举1次,议员任期2年,各省议员名额规定不同。如湖南省规定每县议员不得少于16人,至多不得超过50人,广东规定大县40人,中县30人,小县20人;云南规定20—60人。(参考袁继成:《中华民国史》,,1991年版,第第十一章,中华民国的地方制度,第六节,县与)
  一、民国元年至民国十七年北京政府时期的及官员设置
  民国成立至民国十七年,县政府组织经过多次变革。当时县的组织方式,各省也。民国元年十一月,下令将县的一律改称为,随后又将县政府一律称为县公署,其下分科办事,称第一科、第二科等;每科设一人,若干,另设技士及若干人。除以上通行制度外,各省也自定规程。&&&
在县公署中,除设科室外,仍有其他具有相当独立性的组织。这种组织在民国十年以前多称所,例如警察所、劝学所等。民国十年后,各地改科为局,如局、实业局、教育局等。改科为局时的机构设置全国并不统一,机构的多寡往往按照县份的等级来衡量设置。属于一等县,一等县的科局设置往往是二科四局。科局合并时期,除公安局外,各县多设三科。
  (一)县公署(县署、县政府)机构及官员设置
  清末,县机关组织最高长官为民政长。民政长由地方,直接都督,其下设职,分课治事。
  民国元年,孙中山定都南京,废江宁、上元县,改为南京府,设民政长。从该年一月起,江苏对全省的机构进行改革,撤道、裁府、州、厅,存县,实行施?县两级。其中江宁道被撤销,裁撤,将上元县并入内。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北京政府时期。袁世凯篡位后,江苏省一度又推行施?道、县三级制度,县则设县公署。实际上,县公署建制基本沿袭清末旧制,一些县份仍然称行政为知县,辅佐官员为县丞和主簿。县的称知事,内设三班、六房或八房。但也有一些改称民政署,设置县知事,县知事下设审检所、警察所、视学所。
  民国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中央通令统一地方官吏名称,规定凡有直辖地方的县、府、直隶州等行政长改称县知事。
  民国二年一月八日,国民政府进一步规定有直辖地方的府、、直隶州和厅、州一律改为县,其一律改称为县知事。部分县份行政长官原称长,此时也一律改称县知事。也相应改称县知事公署。
  民国三年五月二十三日,北京政府颁行的《县官制》规定:各县知事公署下设总务科、财政科、民政科、司法科、劝学所和警察所。一等县知事设四人,二等三人,三等二人,技士各一。(《第一回鉴》,,版,地方官制大要部分,第224页)攻陷南京后,江知事一度复称知县。
  民国十六年,北伐光复江宁后,将县城城区及下关划为南京,县城以外地区属江,列为一等县。该年,县公署改为县政府,县知事改称。
  (二)县公署(县署、县政府)职权( 参照《中华》(上册),中华社,1948年版,第385-390页)
  知事衙门下的六房分别为:
  吏房——负责官制官规之类事务;
  户房——管理财务、地亩、粮租、契税、杂税、盐务等事务;
  礼房——管理教育、等事务;
  兵房——管理缉捕、、邮传等事务;
  ——管理监狱诉讼等事务;
  工房——管理河道、水利、城工、桥梁及其他工程等事务。
  八房则是在六房之外再加仓房和库房。仓房主要管理粮食储存,库房则负责银钱的保管。各房分设典史若干人,属于知县属员。县府内又招募三班,一班负责罪犯,知县出行时此班充任随从护卫;一班负责知县审案时的站班、喝堂、行刑、等;一班负责知县出行时的杂役,如充当,知县出巡时为其背牌抗旗、。
  改称民政署的地方设置县知事,县知事下设的审检所掌管案件的审理;警察所负责社会治安;视学所掌管县内教育。据民国十三年的《鉴》记载,当时各县县知事的权限有:“第一,县知事为一县之行政长官,依法律命令,执行县内之;第二,为执行法律、教令、章程、或依法律教令章程之委任,得发布县单行章程;第三,县内之警察监狱及辅佐各员之处分,认为违反法令,妨害公益,或侵越权限时,得停止或撤销之;第四,遇特别重要事件,于呈报道尹外,得经呈;第五,本县驻屯之队,得调用之;第六,于非常事变之际,需用兵力,或为防卫起见,需用兵备时,得呈由或道尹,请驻屯附近之陆军或军监长官,派兵处理。”(《第一回鉴》,,版,地方官制大要部分,第226页)部分地方设置县佐,按规定“县佐设于县内之要地,不得与县知事同城。设置县佐之县,由该省声叙必要设置理由,咨呈核定之。其职务权限如下:1,承知事之命,掌巡征,,及其他勘灾,捕蝗,,,水利,并知事委任各项事务。2,县佐驻在地方之警察,由该县佐承知事之命,就近指挥监督。3,县佐驻在地方之案件,由该县佐就近断处,仍呈报该县知事,但不得受理民刑诉讼事件。”(《第一回中国》,,版,地方官制大要部分,第226页)
  北京政府时期江属于一等县,县知事下设的四人,分掌民政、财政、司法、教育等事务。并设戒烟所、警务所、警务长、管狱员,职员设置较为完备。至民国十六年,江宁县改县知事为,并分科设局,分掌一县行政。
  自民国十六年开始,江宁县公署改为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后,县长权限比过去县知事的权力要小得多。江苏省县政府之组织大致为,县设县长(旧为知事,并无各局之设置)一人,经省政府议决任用;秘书一人;县政府下设:财政、建设、教育三局。但由于经济等原因,江宁县政府初期为设局,民国二十二年后,江宁为国民党,改局为科。县政府下设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公安、土地6科,各由县长委任,并报备案。县政府同时设立警察局,专门负责防盗;并组织政务警察,办理催征、送达、侦缉、调查等事项而用,其名额由核定。(赵如珩《江苏省鉴》,民国二十四年铅印本,成文出版社优先公司印行)
  二、民国十七至三十八年国民政府时期江宁县的行政机构及官员设置
  (一)县及官员设置
  民国十七年九月十五日,颁行《县》,下令在民国二十三年底,完成全国县一级地方自治。按照《县》规定,县行政机构为县政府,县长一人为县政府最高行政长官,由省政府直接任命。对于县长的甄选有一套既定的规定:凡两次考试,一次考试合格,或者具有7年以上的“革命经历”,回避原籍,应先副署一年,经考核合格,才能得以实授。
  县政府下设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军事、社会、总务等科、局。各县按照辖区面积、事务繁简分为一、二、三、四等次,一等县科局机构齐备,二、三等县机构相应减少。县政府设县政会议,由县长、秘书、、各局局长等组织,以县长为主席,审议县预算、、公产处分、的经营管理等事项。江宁县属于一等县,因此县科局机构完整。
  民国二十二年,国民政府重新修订完成《县》,按照该法规定,江宁县内改局为科,民国二十二年二月,江宁自治实验县成立,为全国第一个自治实验县,该自治实验县成立之初,直接归中央管辖,至民国二十三年二月,组织规程发生更动,而改隶属于江苏省政府之下,实验期最初规定为四年。自治实验县第一任限制由担任。裁并财政,教育,建设,公安,土地五局,另立民政、财政、教育、公安、地政、建设、公安六科。江宁县自治之时,仅闾邻正副乡为民选,而仍为政府委任,属于官办的地方自治。所委派的各区、县政府均为中央校的毕业生。江宁自治实验县设政委员会,由省政府聘任委员九人至十三人组织之。县政委员会设正副委员各一人,由省政府于委员中聘任。县政委员会受省政之委托,负责全权指导监督江宁县政的推行。江宁自治实验县设县长一人,由县政委员会提请省政府任免之。江宁自治实验县县长秉承省政府的命令,及县政委员会的指导,处理全县政务。省政府行文对县政委员会用函,对县政府盖以令行之。江宁县政府必须每三个月向省政府报告该县县政推行状况。(具体组织情况,请见本“自治实验县”相关章节。)
  民国二十三年冬,江宁县县治由南京市迁到。
  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江宁县沦陷。国民党政府流亡外县。此时,江宁县主要由组织负责。伪维新政府所派的县知事在南京城内办公(
关于江宁县知事在南京城内办公的具体地点,现有档案资料记载不详)。地方组织混乱。战事初期,日军在各城镇建立治安。由日军宣抚班负责组建,隶属于宣抚班并在其控制下进行活动。日军占领某个城镇后,往往多方物色该地有影响的人物出面组建维持会,尽管日军有时采用威逼的方法组建维持会,然而大多数维持会的组建是在日本占领者的倡导和本地人的主动参与之下完成的。维持会的职能,就其字面理解,应以维持地方治安和秩序为首要。例如,各地维持会成立后的首要任务是清理市容,掩埋尸体,协助日军维持地方治安,有的维持会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还帮助修复因战争而遭到破坏的桥梁、建筑物等。(、陈谦平:《论日伪对江苏地区基层社会的》,,2004年第2期)
  民国二十七年三月,“”成立。五月,北洋陈则民负责组建日伪江苏省政府。随后即着手组建县公署,各县维持会几乎全套人入县公署;维持会长改称县知事,县公署下设科室。民国二十九年,取代维新政府在南京登场。(前者异于后者的最大特点是汪政权奉国民党及国民政府为正统。)民国二十九年八月,政府将江苏各县改回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县政府下设第一、二、三科和,此外各县还有警察局、教育局、财政局。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十九日,国民政府颁行《县各级组织》,按照规定,各县开始推行制,将行政、教育、合并为一。制下各县均为地方自治单位,按其面积、人口、、税收、文化、交通等状况分为六等。县政府设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军事、地政、社会等科,各机构配备有:秘书、各、、督学、警佐、科员、技士、技佐、、巡官等。按照各县等次不同,所设科室及的数量也有不同。
  民国三十五年,国民政府复员,设秘书、民政、财政、教育、建设、社会、保安、地政、田粮、会计、、合作指导等8科4室。秘书室设秘书、主力秘书各1人;民政1人,自治、户政科员各1人户籍员2人;教育科科长1人、督学2人、科员1人;建设科科长1人,技士、员、合作、科员各1人;会计室主任1人,会计科员2人;军事科科长、、征募、科员各1人,另有、承审员、、人事科员各1人,若干人。
  民国三十八年,撤销保安科,增设警保、民训、3科。
  民国时期,江宁县县级机构的规模较小,官员较少。三十年代,地区的县长大多为大学和专科学历,受过一些新式的教育。机构和民意机构不能形成互动关系(《民国时期的县行政机构民意机关的关系》,掌握实权的仍然是机构,民意机关起不到什么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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