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阴凉凉的,添一份淡淡的惆怅._ 在人生的行旅中,夜雨寄北赏析题的魅力也深可寻探.的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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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夜雨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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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余秋雨散文_余秋雨散文精选_余秋雨散文集摘抄_米胖阅读
 为了学写古诗,曾买过一部线装本的《诗韵合壁》,一函共6册,字体很小,内容很多。除了供查诗韵外,它还把各种物象、各种情景、各种心绪分门别类,纂集历代相关诗句,成了一部颇为齐全的诗歌词典。过去文人要应急写诗时,查一直,套一套,很可快速地炮制出几首来。但是毫无疑问,这样写出来的诗都是不值一读的。只有在不带写诗任务时随便翻翻,看看在同一名目下中国诗化语词的多方汇集,才有一点意思。
截止目前已有50人学习了
余秋雨散文
  道士塔
  莫高窟门外,有一条河。过河有一片空地,高高低低建着几座僧人圆寂塔。塔呈圆形,状近葫芦,外敷白色。我去时,有几座已经坍弛,还没有修复。只见塔心是一个木桩,塔身全是黄土,垒在青砖基座上。夕阳西下,朔风凛列,整的塔群十分凄凉。
  有一座塔,显得比较完整,大概是修建年代比较近吧?好在塔身有碑,移步一读,猛然一惊,它的主人,竟然就是那个王圆箓!
  再小的个子,也能给沙漠留下长长的身影。再小的人物,也能让历史吐出重重的叹息。王圆箓既是小个子,又是小人物。我见过他的照片,穿着土布棉衣,目光呆滞,畏畏缩缩,是那个时代到处可以见到的一个中国平民。他原是湖北麻城的农民,在甘肃当过兵,后来为了谋生做了道士。几经转折,当了敦煌莫高窟的家。
  莫高窟以佛教文化为主,怎么会让一个道士来当家?中国的民间信仰本来就是羼杂互溶的,王圆箓几乎是个文盲,对道教并不专精,对佛教也不抵拒,却会主持宗教仪式,又会化缘募款,由他来管管这一片冷窟荒庙,也算正常。
  但是,世间很多看起来很正常的现象常常掩盖着一个可怕的黑洞。莫高窟的惊人蕴藏,使王圆箓这个守护者与守护对象之间产生了文化等级上的巨大的落差。这个落差,就是黑洞。
  我曾读到潘絜兹先生和其他敦煌学专家写的一些书,其中记述了王道士的日常生活。他经常出去化缘,得到一些钱后,就找来一些很不高明的当地工匠,先用草刷蘸上石灰把精美的古代壁画刷白,再抡起铁锤把塑像打毁,用泥巴堆起的灵官之类,因为他是道士。但他又想到这里毕竟是佛教场所,于是再让那些工匠用石灰把下寺的墙壁刷白,绘上唐代玄奘到西天取经的故事。他四处打量,觉得一个个洞窟太憋气了,便要工匠们把它们打通,大片的壁画很快灰飞烟灭成了走道。做完这些事,他又去化缘,准备继续刷,继续砸,继续堆,继续画。
  这些记述的语气都很平静,但我每次读到,脑海里也总像被刷了石灰一般,一片惨白。我几乎不会言动,眼前一直晃动着那些草刷和铁锺。
  “住手!”我在心底呼喊,只见王道士转过脸来,满眼困惑不解。我甚至想低声下气地恳求他:“请等一等,等一等……”但是等什么呢?我脑中依然一片惨白。
  一九〇〇年五月二十六日,王道士从一个姓杨的帮工那里得知,一处洞窟的墙壁里面好像是空的,里边可能还隐藏着一个洞穴。两人挖开一看,嗬,果然一个满满实实的藏经洞!
  王道士完全不明白,此刻,他打开了一扇轰动世界的门户。一门永久性的学问,将靠着这个洞穴建立。无数才华横溢的学者,将为这个洞穴耗尽终生。因此,从这一天开始,他的实际地位已经直窜而上,比世界上那些着名的遗迹博物馆馆长还高。但是,他不知道,他不可能知道。
  他随手拿了几个经卷到知县那里鉴定,知县又拿给其他官员看。官员中有些人知道一点轻重,建议运到省城,却又心疼运费,便要求原地封存。在这个过程中,消息已经传开,有些经卷已经流出,引起了在新疆的一些外国人士的注意。
  当时,英国、德国、法国、俄国等列强,正在中国的西北地区进行着一场考古探险的大拼搏。这个态势,与它们瓜分整个中国的企图紧紧相连。因此,我们应该稍稍离开莫高窟一会儿,看一看全局。
  就在王道士发现藏经洞的几天之前,在北京,英、德、法、俄、美等外交使团又一次集体向清政府递交照会,要求严惩义和团。恰恰在王道士发现藏经洞的当天,列强决定联合出兵。这就是后来攻陷北京,迫使朝廷外逃,最终又迫使中国赔偿四亿五千万两白银,也就是每个中国人都要赔偿一两白银的“八国联军”。
  时间,怎么会这么巧呢?
  好像是,北京东交民巷的外国使馆里一作出进攻中国的决定,立即刺痛了一个庞大机体的神经系统,西北沙漠中一个洞穴的门刹时打开了。
  更巧的是,仅仅在几个月前,甲骨文也被发现了。
  我想,藏经洞与甲骨文一样,最能体现了一个民族的文化自信,因此必须猛然出现在这个民族几乎完全失去自信的时刻。
  即使是巧合,也是一种伟大的巧合。
  遗憾的是,中国学者不能像解读甲骨文一样解读藏经洞了,因为那里的经卷的所有权,已经被悄悄地转移。
  产生这个结果,是因为莫高窟里三个男人的见面。
  第一个就是主人王圆箓,不多说了。
  第二个是匈牙利人斯坦因,刚加入英国籍不久,此刻受印度政府和大英博物馆指派,到中国的西北地区考古。他博学、刻苦、机敏、能干,在考古专业水准上堪称世界一流,却又具有一个殖民主义者的文化傲慢。他精通七、八种语言,却不懂中文,因此引出了第三个人,翻译蒋孝琬。
  蒋孝琬长得清瘦文弱,湖南湘阴人。这个人是中国十九世纪后期出现的“买办”群体中的一个。这个群体在沟通两种文明的过程中常常备受心灵煎熬,又两面不讨好。我一直建议艺术家们在表现中国近代题材的时候不要放过了这种桥梁式的悲剧性典范。但是,蒋孝琬好像是这个群体中的异类。他几乎没有任何心灵煎熬。
  斯坦因到达新疆喀什时,发现聚集在那里的外国考古学家们有一个共识,就是千万不要与中国学者合作。理由是,中国学者一到关键时刻,例如在关及文物所有权的当口上,总会在心底产生“华夷之防”的敏感,给外国人带来种种阻碍。但是,蒋孝琬完全不是这样,那些外国人告诉斯坦因:“你只要带上了他,敦煌的事情一定成功。”
  事实果然如此。从喀什到敦煌的漫长路途上,蒋孝琬一直在给斯坦因讲述中国官场和中国民间的行事方式,使斯坦因觉得比再读几个学位更重要。到了莫高窟,所有联络、刺探、劝说王圆箓的事,都是蒋孝琬在做。
  王圆箓从一开始就对斯坦因抱着一种警惕、躲闪、拒绝的态度。蒋孝琬蒙骗他说,斯坦因从印度过来,是要把当年玄奘取来的经送回原处去,为此还愿意付一些钱。王圆箓像很多中国平民一样,对《西游记》里的西天取经故事既熟悉又崇拜,听蒋孝琬绘声绘色地一说,又看到斯坦因神情庄严地一次次焚香拜佛,竟然心有所动。因此,当蒋孝琬提出要先“借”几个“样本”看看,王圆篆虽然迟疑、含糊了很久,终于还是塞给他几个经卷。
  于是,又是蒋孝琬,连夜挑灯研读那个几经卷。他发现,那正巧是玄奘取来的经卷的译本。这几个经卷,明明是王圆箓随手取的,居然果真与玄奘有关,王圆箓激动地看着自己的手指,似乎听到了佛的旨意。洞穴的门,向斯坦因打开了。
  当然,此后在经卷堆里逐页翻阅选择的,也是蒋孝琬,因为斯坦因本人不懂中文。
  蒋孝琬在那些日日夜夜所做的事,也可以说成是一种重要的文化破读,因为这毕竟是千年文物与能够读懂的人的第一次隆重相遇。而且,事实证明,蒋孝琬对中国传统文化有着广博的知识、不浅的根底。
  那些寒冷的沙漠之夜,斯坦因和王圆箓都睡了,只有他在忙着。睡着的两方都不懂得这一堆堆纸页上的内容,只有他懂得,由他作出取舍裁断。
  就这样,一场天下最不公平的“买卖”开始了。斯坦因用极少的钱,换取了中华文明长达好几个世纪的大量文物。而且由此形成惯例,其他列强的冒险家们也纷纷踏来,满载而去。
  有一天王圆箓觉得斯坦因实在要得太多了,就把部分挑出的文物又搬回到藏经洞。斯坦因要蒋孝琬去谈判,用四十块马蹄银换回那些文物。蒋孝琬谈判的结果,居然只花了四块就解决了问题。斯坦因立即赞扬他,这是又一场中英外交谈判的胜利。
  蒋孝琬一听,十分得意。我对他的这种得意,有点厌恶。因为他应该知道,自从鸦片战争以来,所谓的“中英外交谈判”意味着什么。我并不奢望,在他心底会对当时已经极其可怜的父母之邦产生一点点惭愧,而只是想,这种桥梁式的人物如果把一方河岸完全扒塌了,他们以后还能干什么?
  由此我想,那些日子,莫高窟里的三个男人,我们还应该多看几眼。前面两个一直遭世人非议,而最后一个总是被轻轻放过。
  比蒋孝琬更让我吃惊的是,近年来中国文化界有一些评论者一再宣称,斯坦因以考古学家的身份取走敦煌藏经洞的文物并没有错,是正大光明的事业,而像我这样耿耿于怀,却是“狭隘的民族主义”。
  是“正大光明”吗?请看斯坦因自己的回忆:
  深夜我听到了细微的脚步声,那是蒋在侦察,看是否有人在我的帐篷周围出现。一会儿他扛了一个大包回来,那里装有我今天白天挑出的一切东西。王道士鼓足勇气同意了我的请求,但条件很严格,除了我们三个外,不得让任何人得知这笔交易,哪怕是丝毫暗示。
  从这种神态动作,你还看不出他们在做什么吗?
  斯坦因终于取得了九千多个经卷,五百多幅绘画,打包装箱就整整花了七天时间。最后打成了二十九个大木箱,原先带来的那些骆驼和马匹不够用了,又雇来了五辆大车,每辆都栓上三匹马来拉。
  那是一个黄昏,车队启动了,王圆箓站在路边,恭敬相送。斯坦因“购买”这二十九个大木箱移世文物,所支付给王圆篆的全部价钱,我一直不忍心写出来,此刻却不能不说一说了。那就是,折合成了银子的一百三十英镑!但是,这点钱,对王圆篆来说,毕竟比他平时到荒村野郊去化缘的所得,多得多了。因此,他反而认为这位“斯大人”是“布施者”。
  斯坦因向他招过手,抬起头来看看天色。
  一位年轻诗人写道,斯坦因看到的,是凄艳的晚霞。那里,一个古老民族的伤口在流血。
  我又想到了另一位年轻诗人的诗,他叫李晓桦,是写给下令火烧圆明园的额尔金勋爵的:
  我好恨
  恨我没早生一个世纪
  使我能与你对视着站立在
  阴森幽暗的古堡
  晨光微露的旷野
  要么我拾起你扔下的白手套
  要么你接住我甩过去的剑
  要么你我各乘一匹战马
  远远离开遮天的帅旗
  离开如云的战阵
  决胜负于城下
  对于斯坦因这些的学者,这些诗句也许太硬。但是,除了这种办法,还有什么方式能阻拦他们呢?
  我可以不带剑,甚至也不骑马,只是伸出双手做出阻拦的动作,站在沙漠中间,站在他们车队的正对面。
  满脸堆笑地走上前来的,一定是蒋孝琬。我扭头不理他,只是直视着斯坦因,要与他辩论。
  我要告诉他,把世间文物统统拔离原生的土地,运到地球的另一端收藏展览,是文物和土地的双向失落、两败俱伤。我还要告诉他,借口别人管不好家产而占为己有,是一种与军事掠夺没有什么区别的文化掠夺……
  我相信,也会有一种可能,尽管机率微乎其微,我的激情和逻辑终于压倒了斯坦因,于是车队果真被我拦了下来。
  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办呢?当然应该送缴京城。但当时,藏经洞文物不是也有一批送京的吗?其情景是,没有木箱,只用席子捆扎,沿途官员缙绅伸手进去就取走一把,有些官员还把大车赶进自己的院子里细挑精选,择优盗取,怕到京后点数不符,便把长卷撕成几个短卷来凑数搪塞。
  当然,更大的麻烦是,那时的中国处处军阀混战,北京更是乱成一团。在兵丁和难民的洪流中,谁也不知道脚下的土地明天将会插上哪家的军旗。几辆装载古代经卷的车,怎么才能通过?怎样才能到达?
  那么,不如叫住斯坦因,还是让他拉到伦敦的博物馆里去吧。但我当然不会这么做。我知道斯坦因看出了我的难处,一次次回头看我。
  我假装没有看见,只用眼角默送他和蒋孝琬慢慢远去,终于消失在黛褐色的山丘后面。然后,我再回过身来。
  长长一排车队,全都停在苍茫夜色里,由我掌管。但是,明天该去何方?
  这里也难,那里也难,我左思右想,最后只能跪倒在沙漠里,大哭一场。
  哭声,像一匹受伤的狼在黑夜里嚎叫。
  一九四三年十月二十四日,八十二岁的斯坦因在阿富汗的喀布尔去世。
  这是中国抗日战争最艰苦的日子。中国,又一次在生死关头被他人认知,也被自己认知。
  第二天,也就是斯坦因去世的那一天,伦敦举行“中国日”活动。博物馆里的敦煌文物,又一次引起热烈关注。
  在斯坦因去世的同一天,中国历史学会在重庆成立。
  我知道处于弥留之际的斯坦因不可能听到这两个消息。
  有一件小事让我略感奇怪,那就是斯坦因的墓碑铭文:
  马克·奥里尔·斯坦因
  印度考古调查局成员
  学者,探险家兼作家
  通过极为困难的印度、中国新疆、波斯、伊拉克之行,扩展了知识领域
  他平生带给西方世界最大的轰动是敦煌藏经洞,为什么在墓碑铭文里故意回避了,只提“中国新疆”?敦煌并不在新疆,而是在甘肃。
  我约略知道此间原因。那就是,他在莫高窟的所作所为,已经受到文明世界越来越严厉的谴责。
  阿富汗的喀布尔,是斯坦因非常陌生的地方。整整四十年一直想进去而未被允许,刚被允许进入,却什么也没有看到就离开了人世。
  他被安葬在喀布尔郊区的一个外国基督教徒公墓里,但他的灵魂又怎么能安定下来?直到今天,这里还备受着贫困、战乱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包围。而且,蔓延四周的宗教极端主义,正好与他信奉的宗教完全对立。小小的墓园,是那样孤独、荒凉和脆弱。
  我想,他的灵魂最渴望的,是找一个黄昏,一个与他赶着车队离开时一样的黄昏,再潜回敦煌去看看。
  如果真有这么一个黄昏,那么,他见了那座道士塔,会与王圆箓说什么呢?
  我想,王圆箓不会向他抱怨什么,却会在他面前稍稍显得有点趾高气扬。因为道士塔前,天天游人如潮,虽然谁也没有投来过尊重的目光;而斯坦因的墓地前,永远阒寂无人。
  至于另一个男人,那个蒋孝琬的坟墓在哪里,我就完全不知道了。
  有知道的朋友,能告诉我吗?
余秋雨散文摘抄
  哪里来的陌生人
  那天,成吉思汗要在克鲁伦河畔的宫帐里召见一个人。
  这个人住在北京,赶到这里要整整三个月。出居庸关,经大同,转武川,越阴山,穿沙漠,从春天一直走到夏天。抬头一看,山川壮丽,军容整齐,叹一声“千古之盛,未尝有也”,便知道到了目的地。
  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已经十二年。这十二年,一直在打仗,主要是与西夏和金朝作战。三年前在与金朝的战争中取得巨大胜利,不仅攻占了金朝的中都(即北京),还分兵占领了大小城邑八百多个。中都的一批金朝官员,投降了蒙古军。
  金朝是女真族建立的王朝,为的是要反抗和推翻他们头上的统治者——契丹人的辽朝。金朝后来确实打败了辽朝,却没有想到蒙古人后来居上,又把它打败了。
  长年的征战,复杂的外交,庞大的朝廷,使成吉思汗的摊子越铺越大。每天都有内内外外的大量问题要面对,成吉思汗急于寻找有智慧、有学问的助手。他原先手下的官员,几乎都是没有文化的莽将。连他自己,也没有多少文化。
  他到处打听,得知四年前攻占金朝中都时,有一位投降过来的金朝官员很智慧,名字叫耶律楚材。
  这个名字使成吉思汗立即作出判断,此人应该是契丹族,辽朝的后裔。耶律家族是辽朝显赫的王族,后来由于金朝灭辽,也就一起“归顺”了金朝。这应该是耶律楚材祖父一辈的事,到耶律楚材父亲一辈,已经成了金朝的高官了。但成吉思汗知道,这个家族在内心对金朝还是不服的,企盼着哪一天能够报仇复国。早在蒙古统一之前,当时还没有成为成吉思汗的铁木真曾经遇见过作为金朝使节派到蒙古部落来的耶律阿海,两人暗中结交,还立下过共同灭金的志愿。
  想到这里成吉思汗笑了,心想这真是一个奇怪的家族,被金所灭而降金,金被蒙军打败后又降蒙,如此两度投降,是不是真的始终保持着复兴契丹之梦呢?好在,今天可以找到一个共同的话题,那就是分别从契丹和蒙古的立场,一前一后一起笑骂曾经那么得意的金朝。
  随着一声通报,成吉思汗抬起头来,眼睛一亮。出现在眼前的人,二十七、八岁光景,高个子,风度翩翩,声音宏亮,还留着很漂亮的长胡子,非常恭敬地向自己行礼。
  成吉思汗高兴地叫了一声:“吾图撒合里!”
  这是蒙古语,意思是长胡子。
  这一叫,就成了今后成吉思汗对耶律楚材的习惯称呼。
  寒暄了几句,成吉思汗便说:“你们家族是辽朝的皇族。尽管你做过金朝的官,但我知道辽和金是世仇。你们的仇,我替你们报了!”
  这话说得很有大丈夫气概。接下来,理应是耶律楚材代表自己的世代家族向成吉思汗谢恩。
  但是,耶律楚材的回答让成吉思汗大吃一惊。
  他说:“我的祖父、父亲早就在金朝任职为臣了,既然做了臣子,怎么可以暗怀二心,仇视金朝君主呢?”
  这话听起来好像在反驳成吉思汗,而且公然表明了对成吉思汗的敌人金朝君主的正面态度,说出来实在是非常冒险。但是,成吉思汗毕竟是成吉思汗,他竟然立即感动了。
  一个人,对于自己服从过的主人和参与过的事业,能一直表示尊敬,这已经很不容易;更不容易的是,在表示尊敬的时候,完全不考虑被尊敬对象的现实境况,也不考虑说话时面对着谁。这样的人,成吉思汗从来没有见过。
  成吉思汗看着耶律楚材点了点头,当即向左右表示:这个人的话要重视,今后把他安排在我身边,随时以备咨询。
  这在后来的《中书令耶律公神道碑》上记为:“上雅重其言,处之左右,以备咨访。”
  这是公元1218年的事情。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很偶然的事件改变了成吉思汗的军事方向,也改变了世界的命运。
  天下最大的烈火,总是由最小的草梗点燃。
  据记载,那年成吉思汗派出一个四百五十人的商队到中亚大国花剌子模进行贸易。不料刚刚走到今天哈萨克斯坦锡尔河边的一座城市,就出事了。商队里有一个印度人是这座城市一位长官的老熟人,两人一见面他就直呼其名,没有表示应有的尊敬,而且还当场夸耀成吉思汗的伟大。那个长官很生气,下令拘捕商队,并报告了国王摩诃末。国王本来就对成吉思汗送来的国书中以父子关系形容两国关系十分不满,竟下令杀死所有商人、没收全部财产。
  成吉思汗从一个逃出来的骆驼夫口中知道了事情始末,便强忍怒火,派出使者质问事件真相。结果,使者被杀。成吉思汗泪流满面,独自登上一个山头,脱去冠冕,跪在地上绝食祈祷了整整三天三夜。他喃喃地说:“战乱不是我挑起的,请佑助我,赐我复仇的力量!”
  于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场征服战,开始了。
  耶律楚材,跟在成吉思汗身边。他会占卜,这在当时的军事行动中非常重要。除了占卜,他还精通天文历法,可以比较准确地提供天气预报,成吉思汗离不开他。
  他是积极支持成吉思汗的这一重大军事行动的。这从他一路上用汉语写的诗中可以看出来。他写道:
  关山险僻重复重,
  西门雪耻须豪雄。
  定远奇功正今日,
  车书混一华夷通。
  阴山千里横东西,
  秋声浩浩鸣秋溪。
  猿猱鸿鹄不能过,
  天兵百万驰霜蹄。
  这些诗句表明,他认为成吉思汗西征的理由是“雪耻”,因此是正义的,他还认为这场西征的结果有可能达到“华夷通”的大一统理想。这个理想,他在另外一首诗中表述得更明确:“而今四海归王化,明月青天却一家。”
  看得出来,他为成吉思汗西征找到了起点性理由“雪耻”和终点性理由“王化”。有了这两个理由,他心中也就建立了一个理性逻辑,跨马走在成吉思汗身后也显得理直气壮了。
  除此之外,我觉得还有两个更大的感性原因。
  第一个感性原因,是他对成吉思汗的敬仰。他曾在金朝任职,看够了那个朝廷的外强中干、腐败无效、沮丧无望。现在遇到了成吉思汗,只见千钧霹雳,万丈豪情,一切目标都指日可待,一切计划都马到成功。不仅如此,耶律楚材又强烈地感受到成吉思汗对自己这个敌国俘虏的尊重、理解和关爱。这种种因素加在一起,他被彻底溶化了,无条件地服从和赞美成吉思汗的一切意志行动。
  第二个感性原因,是他作为契丹皇族后裔的本能兴奋。这毕竟是一个生来就骑在马背上纵横驰骋的民族,眼前的世界辽阔无垠,心中的激情没有边界。更何况,作为几代皇族,骨子里有一种居高临下的统治基因,有一种睥睨群伦的征服欲望。尽管这一切由于辽国的败落而长久荒废,但现在被成吉思汗如风如雷的马蹄声又敲醒了。这种敲醒是致命的,耶律楚材很快就产生了一种无与伦比的回归感和舒适感。因此,参加西征,颂扬西征,有一半出于他的生命本性。
  但是,战争毕竟是战争,一旦爆发就会出现一种无法节制的残酷逻辑。
  例如,这次以“雪耻”、“复仇”为动因的战争,必然会直指花剌子模国的首都;在通向首都之前所遇到的任何反抗,都必须剿灭;所有的反抗都必然以城邑为基地,因此这些城邑又必然会遭到毁灭性的破坏;终于打到了首都,国王摩诃末当然已经逃走,因此又必须去追赶;花剌子模国领土辽阔,国王又逃得很快,因此又必须长驱千里;追赶是刻不容缓的事,不能为了局部的占领而滞留,自己的军队又分不出力量来守卫和管理已经占领的城市,因此毁城、屠城的方式越来越残忍;被追的国王终于在里海的一个岛上病死了,但这还不是战争的结束,因为国王的继位者扎兰丁还在逃,而且逃得很远,路线又不确定,因此又必须继续追赶……
  这就是由无数“必须”和“必然”组成的战争逻辑。这种逻辑显得那样严密和客观,简直无法改变。
  在这种客观逻辑之中,又包藏着另一种主观逻辑,那就是,成吉思汗在战争中越来越懂得打仗。军队组织越来越精良,战略战术越来越高明,谍报系统越来越周全,这使战争变成了一种节节攀高的自我竞赛,一种急迫地期待着下一场结果的心理博弈。于是,就出现了另一种无法终止的动力。
  鉴于这些客观逻辑和主观逻辑,战争只能越打越遥远,越打越血腥,在很大意义上已经成为一种失控行为。
  这就是说,种种逻辑组合成了一种非逻辑。
  战争,看起来只是运动在大地之间,实际上在大地之上的天际,还浮悬着一个不受人力操纵的魔鬼,使地面间的残杀沿着它的狞笑变得漫无边际。它,就是战神。
  在人类历史上,大流士、亚历山大大帝、凯撒、十字军,都遇到过这个战神。现在轮到成吉思汗了,事情变得更大,超过前面所说的任何战争。
  于是,骑在马背上的耶律楚材不能不皱眉了。
  他的诗句中开始出现一些叹息——
  寂寞河中府,
  声名昔日闻。
  城隍连畎亩,
  市井半丘坟,
  这里所说的“河中府”,就是花剌子模国的首都撒马尔罕,在今天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的东部。这么一个声名显赫的富裕城市,经过这场战争,已经“市井半丘坟”了,可见杀戮之重。对此,耶律楚材不能接受,因此深深一叹。他的好些诗都以“寂寞”两字开头,既说明战争留给一座座城市的景象,也表明了自己的心境。
  一个曾经为万马奔腾的征战场面兴奋不已的人,突然在马蹄间感受到了深深的寂寞,这个转变意味深长。
  西征开始后不久,成吉思汗根据身边一个叫刘仲禄的汉族制箭官的推荐,下诏邀请远在山东莱州的道教全真派掌门人丘处机(长春真人)来到军中,讲述养生之道和治国之道。丘处机已经七十多岁,历尽艰辛来到撒马尔罕。当时成吉思汗已经继续向西越过了阿姆河,便命耶律楚材暂且在撒马尔罕陪丘处机。
  这期间,两人在一起写了不少诗。耶律楚材在诗中,已经明显地表示出自己想摆脱西征而东归的心意,以及希望各国息战得太平的期待。例如:
  春雁楼边三两声,
  东天回首望归程。
  天兵几日归东阙?
  万国欢声贺太平。
  甚至,他对西征的必要性也提出了某种怀疑:
  四海从来皆弟兄,
  西行谁复叹行程?
  西行万余里,
  谁谓乃良图?
  后来,丘处机终于在耶律楚材的陪同下到阿姆河西岸的八鲁弯行宫见到了成吉思汗。丘处机一共向成吉思汗讲了三次道,根据相关资料总结,有三个要点:一,长生之道,节欲清心;二,一统天下,不乱杀人;三,为政首要,敬天爱民。
  成吉思汗听进去了,后来多次下令善待丘处机和他的教派。
  丘处机的讲道,与耶律楚材经常在身边悄悄吐露的撤兵求太平的理想,一起对成吉思汗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一二二四年夏天,有士兵报告说游泳时见到一头会说话的怪兽,要蒙古军及早撤军回家。成吉思汗就此事询问耶律楚材,耶律楚材一听就明白这是士兵们因厌战而想出来的花招,他自己也早已厌战,就告诉成吉思汗说:“这是祥瑞之兽,热衷保护生命,反对随手屠杀,希望陛下听从天命,回去吧。”
  成吉思汗终于听从了这个“天命”。
  当然成吉思汗收兵还有其他客观原因。例如,毕竟大仇已报,花剌子模的国王摩诃末已死,辽阔的土地都被征服,而军中又发生了瘟疫。
  于是,正如耶律楚材诗中所写,“野老不知天子力,讴歌鼓腹庆昇平”了。
  ——我在叙述以上历史时,许多读者一定会觉得奇怪:耶律楚材怎么会写一手不错的汉诗呢?
  确实不错。我们不妨再读他的一首词:
  花界倾颓事已迁,浩歌遥想意茫然。江山王气空千劫,桃李春风又一年。 横翠嶂,架寒烟。野春平碧怨啼鹃。不知何限人间梦,并触沉思到酒边。
  这当然算不上第一流的作品,但很难想像竟出于古代少数民族官员之手。我认为,在中国古代,少数民族人士能把汉诗汉词写好的,第一是纳兰性德,第二是萨都剌,第三就是这位耶律楚材了。
  我更为喜欢的是耶律楚材替成吉思汗起草的邀请丘处机西行的第二诏书,中间有些句子,深得汉文化的精髓。如“云轩既发于蓬莱,鹤驭可游于天竺。达摩东迈,元印法以传心;老氏西行,或化胡而成道。顾州途之虽阔,瞻几杖似非遥”等句,实在是颇具功力。
  我深信,丘处机能下决心衰年远行,与诏书文句间所散发出来的这种迷人气息有关。文化的微妙之处,最有惊人的诱惑力。
  这就需要谈谈他的文化背景了。
  一个人的文化背景,可以远远超越他的民族身份和地域限定。在耶律楚材出生前好几代,他的先祖契丹皇族虽然经常与汉族作战,却一直把汉文化作为提升自己、教育后代的课本。后来到了女真族的金朝,也是同样。耶律楚材从小学习汉文化,从十三岁开始攻读儒家经典,到十七岁已经博览群书,成为一位有才华的年轻儒生。后来在中都(北京),他又开始学佛,成了佛学大师万松老人的门生。学佛又未弃儒,他成了儒佛兼修的通达之士。
  那位丘处机是道家宗师,耶律楚材与他加在一起,组合成了一个儒、佛、道齐全的中国文化精粹结构,出现在成吉思汗身边。这个精粹结构对成吉思汗那么尊敬,但又天天不断地散发出息战、戒杀、尊生、节制、敬天、爱民的绵绵信息,终于使成吉思汗发生了重大变化。
  据《元史》的《太祖记》记载,成吉思汗在临死前一个月对群臣公开表示:“朕自去冬五星聚时,已尝许不杀掠,遽忘下诏耶。今可布告中外,令彼行人知朕意。”
  多么珍贵的“不杀掠”这三个字啊!尽管仍然处于战争之中的成吉思汗一时还无法做到,但既然已经作为一个重大的许诺布告中外,已经让人惊喜不已了。
  此外,据《元史》和《新元史》载,成吉思汗还嘱咐自己的继承人窝阔台,耶律楚材这个人是上天送给我们的,必须委以重任。他说:“此人天赐吾家,尔后军国庶政,当悉委之。”
  这两份遗嘱,使历史的温度和亮度都大大提高了。
  在这里,我们不能不怀着特别的心情,远眺七百多年前在中亚战争废墟间徘徊的两个背影。一个高大的长胡子中年人,搀扶着一个仙风道骨的老年人。他们走得很慢,静静地说着话,优雅的风范,与身边的断垣荒坟很不相称。他们正在做一件事,那就是用中国文化中儒、佛、道的基本精神,盯住已经蔓延了小半个世界的战火,随时找机会把它控制住。
  他们两人,后来因为佛、道之间的一些宗教龃龉产生隔阂。但我们还是要说,再大的龃龉也是小事,因为他们已经做过了一件真正的大事。
余秋雨散文赏析
  我诅咒废墟,我又寄情废墟。
  废墟吞没了我的企盼,我的记忆。片片瓦砾散落在荒草之间,断残的石柱在夕阳下站立,书中的记载,童年的幻想,全在废墟中殒灭。昔日的光荣成了嘲弄,创业的祖辈在寒风中声声咆哮。夜临了,什么没有见过的明月苦笑一下,躲进云层,投给废墟一片阴影。
  但是,代代层累并不是历史。废墟是毁灭,是葬送,是诀别,是选择。时间的力量,理应在大地上留下痕迹;岁月的巨轮,理应在车道间辗碎凹凸。没有废墟就无所谓昨天,没有昨天就无所谓今天和明天。废墟是课本,让我们把一门地理读成历史;废墟是过程,人生就是从旧的废墟出发,走向新的废墟。营造之初就想到它今后的凋零,因此废墟是归宿;更新的营造以废墟为基地,因此废墟是起点。废墟是进化的长链。
  一位朋友告诉我,一次,他走进一个着名的废墟,才一抬头,已是满目眼泪。这眼泪的成分非常复杂。是憎恨,是失落,又不完全是。废墟表现出固执,活像一个残疾了的悲剧英雄。废墟昭示着沧桑,让人偷窥到民族步履的蹒跚。废墟是垂死老人发出的指令,使你不能不动容。
  废墟有一种形式美,把拨离大地的美转化为皈附大地的美。再过多少年,它还会化为泥土,完全融入大地。将融未融的阶段,便是废墟。母亲微笑着怂恿过儿子们的创造,又微笑着收纳了这种创造。母亲怕儿子们过于劳累,怕世界上过于拥塞。看到过秋天的飘飘黄叶吗?母亲怕它们冷,收入怀抱。没有黄叶就没有秋天,废墟就是建筑的黄叶。
  人们说,黄叶的意义在于哺育春天。我说,黄叶本身也是美。
  两位朋友在我面前争论。一位说,他最喜欢在疏星残月的夜间,在废墟间独行,或吟诗,或高唱,直到东方泛白;另一位说,有了对晨曦的期待,这种夜游便失之于矫揉。他的习惯,是趁着残月的微光,找一条小路悄然走回。
  我呢,我比他们年长,已没有如许豪情和精力。我只怕,人们把所有的废墟都统统刷新、修缮和重建。
  不能设想,古罗马的角斗场需要重建,庞贝古城需要重建,柬埔寨的吴哥窟需要重建,玛雅文化遗址需要重建。
  这就像不能设想,远年的古铜器需要抛光,出土的断戟需要镀镍,宋版图书需要上塑,马王堆的汉代老太需要植皮丰胸、重施浓妆。
  只要历史不阻断,时间不倒退,一切都会衰老。老就老了吧,安详地交给世界一副慈祥美。假饰天真是最残酷的自我糟践。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没有废墟的人生太累了,没有废墟的大地太挤了,掩盖废墟的举动太伪诈了。
  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
  --这就是人类的大明智。
  当然,并非所有的废墟都值得留存。否则地球将会伤痕斑斑。废墟是古代派往现代的使节,经过历史君王的挑剔和筛选。废墟是祖辈曾经发动过的壮举,会聚着当时当地的力量和精粹。碎成粉的遗址也不是废墟,废墟中应有历史最强劲的韧带。废墟能提供破读的可能,废墟散发着让人流连盘桓的磁力。是的,废墟是一个磁场,一极古代,一极现代,心灵的罗盘在这里感应强烈。失去了磁力就失去了废墟的生命,它很快就会被人们淘汰。
  并非所有的修缮都属于荒唐。小心翼翼地清理,不露痕迹地加固,再苦心设计,让它既保持原貌又便于观看。这种劳作,是对废墟的恩惠,全部劳作的终点,是使它更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废墟,一个人人都愿意凭吊的废墟。修缮,总意味着一定程度的损失。把损坏降到最低度,是一切真正的废墟修缮家的夙愿。也并非所有的重建都需要否定。如果连废墟也没有了,重建一个来实现现代人吞古纳今的宏志,那又何妨。但是,那只是现代建筑家的古典风格,沿用一个古名,出于幽默。黄鹤楼重建了,可以装电梯;阿房宫若重建,可以做宾馆;滕王阁若重建,可以辟商场。这与历史,干系不大。如果既有废墟,又要重建,那么,我建议,千万保留废墟,傍邻重建。在废墟上开推土机,让人心痛。
  不管是修缮还是重建,对废墟来说,要义在于保存。圆明园废墟是北京城最有历史感的文化遗迹之一,如果把它完全铲平,造一座崭新的圆明园,多么得不偿失。大清王朝不见了,熊熊火光不见了,民族的郁愤不见了,历史的感悟不见了,抹去了昨夜的故事,去收拾前夜的残梦。但是,收拾来的又不是前夜残梦,只是今日的游戏。
  中国历来缺少废墟文化。废墟二字,在中文中让人心惊肉跳。
  或者是冬烘气十足地怀古,或者是实用主义地趋时。怀古者只想以古代今,趋时者只想以今灭古。结果,两相杀伐,两败俱伤,既斫伤了历史,又砍折了现代。鲜血淋淋,伤痕累累,偌大一个民族,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在中国人心中留下一些空隙吧!让古代留几个脚印在现代,让现代心平气和地逼视着古代。废墟不值得羞愧,废墟不必要遮盖,我们太擅长遮盖。中国历史充满了悲剧,但中国人怕看真正的悲剧。最终都有一个大团圆,以博得情绪的安慰,心理的满足。惟有屈原不想大团圆,杜甫不想大团圆,曹雪芹不想大团圆,孔尚任不想大团圆,鲁迅不想大团圆,白先勇不想大团圆。他们保存了废墟,净化了悲剧,于是也就出现了一种真正深沉的文学。
  没有悲剧就没有悲壮,没有悲壮就没有崇高。雪峰是伟大的,因为满坡掩埋着登山者的遗体;大海是伟大的,因为处处漂浮着船楫的残骸;登月是伟大的,因为有&挑战者号&的陨落;人生是伟大的,因为有白发,有诀别,有无可奈何的失落。古希腊傍海而居,无数向往彼岸的勇士在狂波间前仆后继,于是有了光耀百世的希腊悲剧。
  诚恳坦然地承认奋斗后的失败,成功后的失落,我们只会更沉着。中国人若要变得大气,不能再把所有的废墟驱逐。
  废墟的留存,是现代人文明的象征。
  废墟,辉映着现代人的自信。
  废墟不会阻遏街市,妨碍前进。现代人目光深邃,知道自己站在历史的第几级台阶。他不会妄想自己脚下是一个拔地而起的高台。因此,他乐于看看身前身后的所有台阶。
  是现代的历史哲学点化了废墟,而历史哲学也需要寻找素材。只有在现代的喧嚣中,废墟的宁静才有力度;只有在现代人的沉思中,废墟才能上升为寓言。因此,古代的废墟,实在是一种现代构建。
  现代,不仅仅是一截时间。现代是宽容,现代是气度,现代是辽阔,现代是浩瀚。
  我们,挟带着废墟走向现代。
余秋雨散文精选
  夜雨诗意
  早年为了学写古诗,曾买过一部线装本的《诗韵合壁》,一函共6册,字体很小,内容很多。除了供查诗韵外,它还把各种物象、各种情景、各种心绪分门别类,纂集历代相关诗句,成了一部颇为齐全的诗歌词典。过去文人要应急写诗时,查一直,套一套,很可快速地炮制出几首来。但是毫无疑问,这样写出来的诗都是不值一读的。只有在不带写诗任务时随便翻翻,看看在同一名目下中国诗化语词的多方汇集,才有一点意思。
  翻来翻去,眼下出现了“夜雨”这一名目,那里的诗大多可读。既然是夜间,各种色相都隐退了,一切色彩斑斓的词汇也就失去了效能;又在下雨,空间十分逼仄,任何壮举豪情都铺展不开,诗句就不能不走向朴实,走向自身,走向情感,李商隐着名的《夜雨寄北》堪称其中典范。
  光听着窗外夜色中时紧时疏的雨声,便满心都会贮足了诗。要说美,也没有什么美,屋外的路泥泞难走,院中的花零落不堪,夜行的旅人浑身湿透。但正是在这种情境下,你会感受到往常的世俗喧嚣一时浇灭,天上人间只剩下了被雨声统一的宁定,被雨声阻隔的寂寥。人人都悄然归位,死心塌地地在雨帘包围中默默端坐。外界的一切全成了想象,夜雨中的想象总是特别专注,特别遥远。
  夜雨款款地剥夺了人的活力,因此夜雨中的想象又格外敏感和畏怯。这种畏怯又与某种安全感拌和在一起,凝聚成对小天地中一脉温情的自享和企盼。在夜雨中与家人围炉闲谈,几乎都不会拌嘴;在夜雨中专心攻读,身心会超常地熨帖;在夜雨中思念友人,会思念到立即寻笔写信;在夜雨中挑灯作文,文字也会变得滋润蕴藉。
  在夜雨中想象最好是对富而立。黯淡的灯光照着密密的雨脚,玻璃窗冰冷冰冷,被你呵出的热气呵成一片迷雾。你能看见的东西很少,却似乎又能看得很远。风不大,轻轻一阵立即转换成渐沥雨声,转换成河中更密的涟漪,转换成路上更稠的泥泞。此时此刻,天她间再也没有什么会干扰这放任自由的风声雨声。你用温热的手指划去窗上的雾气,看见了窗子外层无数晶莹的雨滴。新的雾气又腾上来了,你还是用手指去划,划着划着,终于划出了你思念中的名字。
  夜雨是行旅的大敌。
  倒不是因为夜间行路艰难,也不是因为没有带着雨鞋和伞。夜雨会使旅行者想家,想得很深很深。夜雨会使旅行者企望安逸,突然憬悟到自己身陷僻远、孤苦的处境,顾影自怜,构成万里豪情的羁绊。
  不是急流险滩,不是崇山峻岭,而是夜雨,使无数旅行者顿生反悔,半途而归。我不知道法显、玄奘、郑和、鉴真、徐霞客他们在一次次夜雨中心境如何,依我看,他们最强的意志,是冲出了夜雨的包围。
  如我无用之辈,常常会在大雨如注的夜晚,躲在乡村旅店里,把地图拿出来细细查看。目光在已经走过的千里之间来回,痴想着其间在夜幕雨帐笼罩下的无数江河和高山。这样的夜晚,我常常失眠。为了把这种没出息的惰怠心绪驱赶,我总会在夜雨中邀几个不相识的旅人长时间闲谈。
  但是,真正让心绪复归的,完全不是这种谈话,而是第二天晴朗的早晨。雨后的清晨,铺天盖地奔泻着一种兴奋剂,让人几乎把昨夜忘却;又不能完全忘却,留下一点影子,阴阴凉凉的,添一份淡淡的惆怅。
  在人生的行旅中,夜雨的魅力也深可寻探。
  我相信,一次又一次,夜雨曾浇媳过突起的野心,夜雨曾平抚过狂躁的胸襟,夜雨曾阻止过一触即发的争斗,夜雨曾破灭过凶险的阴谋。当然,夜雨也所折过壮阔的宏图、勇敢的进发、火烫的情怀。
  不知道历史学家有没有查过,有多少乌云密布的雨夜,悄悄地改变了中国历史的步伐。将军舒眉了,谋士自侮了,君王息怒了,英豪冷静了,侠客止步了,战鼓停息了,骏马回槽了,刀刃入鞘了,奏章中断了,敕令收回了,船楫下锚了,酒气消退了,狂欢消解了,呼吸匀停了,心律平缓了。
余秋雨优美散文
  莫高窟
  莫高窟对面,是三危山。《山海经》记,“舜逐三苗于三危”。可见它是华夏文明的早期屏障,早得与神话分不清界线。那场战斗怎么个打法,现在已很难想像,但浩浩荡荡的中原大军总该是来过的。当时整个地球还人迹稀少,哒哒的马蹄声显得空廓而响亮。让这么一座三危山来做莫高窟的映壁,气概之大,人力莫及,只能是造化的安排。
  公元三六六年,一个和尚来到这里。他叫乐樽,戒行清虚,执心恬静,手持一枝锡杖,云游四野。到此已是傍晚时分,他想找个地方栖宿。正在峰头四顾,突然看到奇景:三危山金光灿烂,烈烈扬扬,像有千佛在跃动。是晚霞吗?不对,晚霞就在西边,与三危山的金光遥遥相对应。
  三危金光之迹,后人解释颇多,在此我不想议论。反正当时的乐樽和尚,刹那时激动万分。他怔怔地站着,眼前是腾燃的金光,背后是五彩的晚霞,他浑身被照得通红,手上的锡杖也变得水晶般透明。他怔怔地站着,天地间没有一点声息,只有光的流溢,色的笼罩。他有所憬悟,把锡杖插在地上,庄重地跪下身来,朗声发愿,从今要广为化缘,在这里筑窟造像,使它真正成为圣地。和尚发愿完毕,两方光焰俱黯,苍然幕色压着茫茫沙原。
  不久,乐樽和尚的第一个石窟就开工了。他在化缘之时广为播扬自己的奇遇,远近信士也就纷纷来朝拜胜景。年长日久,新的洞窟也一一挖出来了,上自王公,下至平民,或者独筑,或者合资,把自己的信仰和祝祈,全向这座陡坡凿进。从此,这个山峦的历史,就离不开工匠斧凿的叮当声。
  工匠中隐潜着许多真正的艺术家。前代艺术家的遗留,又给后代艺术家以默默的滋养。于是,这个沙漠深处的陡坡,浓浓地吸纳了无量度的才情,空灵灵又胀鼓鼓地站着,变得神秘而又安详。
  从哪一个人口密集的城市到这里,都非常遥远。在可以想像的将来,还只能是这样。它因华美而矜持,它因富有而远藏。它执意要让每一个朝圣者,用长途的艰辛来换取报偿。
  我来这里时刚过中秋,但朔风已是铺天盖地。一路上都见鼻子冻得通红的外国人在问路,他们不懂中文,只是一叠连声地喊着:“莫高!莫高!”声调圆润,如呼亲人。国内游客更是拥挤,傍晚闭馆时分,还有一批刚刚赶到的游客,在苦苦央求门卫,开方便之门。
  我在莫高窟一连呆了好几天。第一天入暮,游客都已走完了,我沿着莫高窟的山脚来回徘徊。试着想把白天观看的感受在心头整理一下,很难;只得一次次对着这堵山坡傻想,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比之于埃及的金字塔,印度的山奇大塔,古罗马的斗兽场遗迹,中国的许多文化遗迹常常带有历史的层累性。别国的遗迹一般修建于一时,兴盛于一时,以后就以纯粹遗迹的方式保存着,让人瞻仰。中国的长城就不是如此,总是代代修建、代代拓抻。长城,作为一种空间蜿蜒,竟与时间的蜿蜒紧紧对应。中国历史太长、战乱太多、苦难太深,没有哪一种纯粹的遗迹能够长久保存,除非躲在地下,躲在坟里,躲在不为常人注意的秘处。阿房宫烧了,滕王阁坍了,黄鹤楼则是新近重修。成都的都江堰所以能长久保留,是因为它始终发挥着水
  利功能。因此,大凡至今轰转的历史胜迹,总有生生不息、吐纳百代的独特秉赋。
  莫高窟可以傲视异邦古迹的地方,就在于它是一千多年的层层累聚。看莫高窟,不是看死了一千年的标本,而是看活了一千年的生命。一千年而始终活着,血脉畅通、呼吸匀停,这是一种何等壮阔的生命!一代又一代艺术家前呼后拥向我们走来,每个艺术家又牵连着喧闹的背景,在这里举行着横跨千年的游行。纷杂的衣饰使我们眼花撩乱,呼呼的旌旗使我们满耳轰鸣。在别的地方,你可以蹲下身来细细玩索一块碎石、一条土埂,在这儿完全不行,你也被裹卷着,身不由主,踉踉跄跄,直到被历史的洪流消融。在这儿,一个人的感官很不够用,那干脆就丢弃自己,让无数双艺术巨手把你碎成轻尘。
  因此,我不能不在这暮色压顶的时刻,在山脚前来回徘徊,一点点地找回自己,定一定被震撼了的惊魂。晚风起了,夹着细沙,吹得脸颊发疼。沙漠的月亮,也特别清冷。山脚前有一泓泉流,汩汩有声。抬头看看,侧耳听听,总算,我的思路稍见头绪。
  白天看了些什么,还是记不大清。只记得开头看到的是青褐浑厚的色流,那应该是北魏的遗存。色泽浓沉着得如同立体,笔触奔放豪迈得如同剑戟。那个年代战事频繁,驰骋沙场的又多北方骠壮之士,强悍与苦难汇合,流泻到了石窟的洞壁。当工匠们正在这洞窟描绘的时候,南方的陶渊明,在破残的家园里喝着闷酒。陶渊明喝的不知是什么酒,这里流荡着的无疑是烈酒,没有什么芬芳的香味,只是一派力、一股劲,能让人疯了一般,拔剑而起。这里有点冷、有点野,甚至有点残忍;
  色流开始畅快柔美了,那一定是到了隋文帝统一中国之后。衣服和图案都变得华丽,有了香气,有了暖意,有了笑声。这是自然的,隋炀帝正乐呵呵地坐在御船中南下,新竣的运河碧波荡漾,通向扬州名贵的奇花。隋炀帝太凶狠,工匠们不会去追随他的笑声,但他们已经变得大气、精细,处处预示着,他们手下将会奔泻出一些更惊人的东西;
  色流猛地一下涡漩卷涌,当然是到了唐代。人世间能有的色彩都喷射出来,但又喷得一点儿也不野,舒舒展展地纳入细密流利的线条,幻化为壮丽无比的交响乐章。这里不再仅仅是初春的气温,而已是春风浩荡,万物苏醒,人们的每一缕筋肉都想跳腾。这里连禽鸟都在歌舞,连繁花都裹卷成图案,为这个天地欢呼。这里的雕塑都有脉搏和呼吸,挂着千年不枯的吟笑和娇嗔。这里的每一个场面,都非双眼能够看尽,而每一个角落,都够你留连长久。这里没有重复,真正的欢乐从不重复。这里不存在刻板,刻板容不下真正的人性。这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人的生命在蒸腾。一到别的洞窟还能思忖片刻,而这里,一进入就让你燥热,让你失态,让你只想双足腾空。不管它画的是什么内容,一看就让你在心底惊呼,这才是人,这才是生命。人世间最有吸引力的,莫过于一群活得很自在的人发出的生命信号。这种信号是磁,是蜜,是涡卷方圆的魔井。没有一个人能够摆脱这种涡卷,没有一个人能够面对着它们而保持平静。唐代就该这样,这样才算唐代。我们的民族,总算拥有这么个朝代,总算有过这么一个时刻,驾驭哪些瑰丽的色流,而竟能指挥若定;色流更趋精细,这应是五代。唐代的雄风余威未息,只是由炽热走向温煦,由狂放渐趋沉着。头顶的蓝天好像小了一点,野外的清风也不再鼓荡胸襟;终于有点灰黯了,舞蹈者仰首到变化了的天色,舞姿也开始变得拘谨。仍然不乏雅丽,仍然时见妙笔,但欢快的整体气氛,已难于找寻。洞窟外面,辛弃疾、陆游仍在握剑长歌,美妙的音色已显得孤单,苏东坡则以绝世天才,与陶渊明呼应。大宋的国土,被下坡的颓势,被理学的层云,被重重的僵持,遮得有点阴沉;色流中很难再找到红色了,那该是到了元代……
  这些朦胧的印象,稍一梳理,已颇觉劳累,像是赶了一次长途的旅人。据说把莫高窟的壁画连起来,整整长达六十华里。我只不信,六十华里的路途对我轻而易举,哪有这般劳累?
  夜已深了,莫高窟已经完全沉睡。就像端详一个壮汉的睡姿一般,看它睡着了,也没有什么奇特,低低的,静静的,荒秃秃的,与别处的小山一样。
  第三天一早,我又一次投入人流,去探寻莫高窟的底蕴,尽管毫无自信。
  游客各种各样。有的排着队,在静听讲解员讲述佛教故事;有的捧着画具,在洞窟里临摹;有的不时拿出笔记写上几句,与身旁的伙伴轻声讨论着学术课题。他们就像焦距不一的镜头,对着同一个拍摄对象,选择着自己所需要的清楚和模糊。
  莫高窟确实有着层次丰富的景深(depthoffield),让不同的游客摄取。听故事,学艺术,探历史,寻文化,都未尝不可。一切伟大的艺术,都不会只是呈现自己单方面的生命。它们为观看都存在,它们期待着仰望的人群。一堵壁画,加上壁画前的唏嘘和叹息,才是这堵壁画的立体生命。游客们在观看壁画,也在观看自己。于是,我眼前出现了两个长廊:艺术的长廊和观看者的心灵长廊;也出现了两个景深:历史的景深和民族心理的景深。
  如果仅仅为了听佛教故事,那么它多姿的神貌和色泽就显得有点浪费。如果仅仅为了学绘画技法,那么它就吸引不了那么多普通的游客。如果仅仅为了历史和文化,那么它至多只能成为厚厚着述中的插图。它似乎还要深得多,复杂得多,也神奇得多。
  它是一种聚会,一种感召。它把人性神化,付诸造型,又用造型引发人性,于是,它成了民族心底一种彩色的梦幻、一种圣洁的沉淀、一种永久的向往。
  它是一种狂欢,一种释放。在它的怀抱里神人交融,时空飞腾,于是,它让人走进神话、走进寓言,走进宇宙意识的霓虹。在这里,狂欢是天然秩序,释放是天赋人格,艺术的天国是自由的殿堂。
  它是一种仪式、一种超越宗教的宗教。佛教理义已被美的火焰蒸馏,剩下了仪式应有的玄秘、洁净和高超。只要知闻它的人,都会以一生来投奔这种仪式,接受它的洗礼和熏陶。
  这个仪式如此宏大,如此广。甚至,没有沙漠,也没有莫高窟,没有敦煌。仪式从海港的起点已经开始,在沙窝中一串串深深的脚印间,在一个个夜风中的账篷里,在一具具洁白的遗骨中,在长毛飘飘的骆驼背上。流过太多眼泪的眼睛,已被风沙磨钝,但是不要紧,迎面走来从那里回来的朝拜者,双眼是如此晶亮。我相信,一切为宗教而来的人,一定能带走超越宗教的感受,在一生的潜意识中蕴藏。蕴藏又变作遗传,下一代的苦旅者又浩浩荡荡。
  为什么甘肃艺术家只是在这里撷取了一个舞姿,就能引起全国性的狂热?为会么张大千举着油灯从这里带走一些线条,就能风靡世界画坛?只是仪式,只是人性,只是深层的蕴藏。过多地捉摸他们的技法没有多大用处,全心全意的成功只在于全身心地朝拜过敦煌。蔡元培在本世纪初提出过以美育代宗教,我在这里分明看见,最高的美育也有宗教的风貌。或许,人类的将来,就是要在这颗星球上建立一种有关美的宗教?
  离开敦煌后,我又到别处旅行。
  我到过另一个佛教艺术胜地,那里山清水秀,交通便利。思维机敏的讲解员把佛教故事与今天的新闻、行为规范联系起来,讲了一门古怪的道德课程。听讲者会心微笑,时露愧色。我还到过一个山水胜处,奇峰竞秀,美不胜收。一个导游指着几座略似人体的山峰,讲着一个个贞节故事,如画的山水立时成了一座座道德造型。听讲者满怀兴趣,扑于船头,细细指认。
  我真怕,怕这块土地到处是善的堆垒,挤走了美的踪影。
  为此,我更加思念莫高窟。
  什么时候,哪一位大手笔的艺术家,能告诉我莫高窟的真正奥秘?日本井上靖的《敦煌》显然不能令人满意,也许应该有中国的赫尔曼.黑塞,写一部《纳尔齐斯与歌德蒙》(NarzissundGoldmund),把宗教艺术的产生,刻划得如此激动人心,富有现代精神。
  不管怎么说,这块土地上应该重新会聚那场人马喧腾、载歌载舞的游行。
  我们,是飞天的后人。
余秋雨散文名篇
  笔墨祭
  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现在已有不少海内外学者在悉心研究。这种研究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也时时遇到麻烦。年代那么长,文人那么多,说任何一点共通都会涌出大量的例外,而例外一多,所谓共通云云也就很不保险了。如果能对例外作一一的解释,当然不错,但这样一来,一篇文章就成了自己出难题又自己补漏洞的尴尬格局。补来补去,痛快淋漓的主题都被消磨掉了,好不为难煞人。
  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
  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降,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启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赞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
  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蕃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直官的学生梁鸽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像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着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麓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练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
余秋雨抒情散文
  南方的毁灭
  我到庞贝古城废墟,已经是第二次了。奇怪的是,两次都深感劳累。平平的路,小小的城,却累过跋山涉水,居然。
  开始还不大在意,后来,当腿脚越来越沉重的时候停步寻找可坐下的地方,突然想起,上次也在这里找过。岂止这里,举头朝前看,一段段路全是最疲倦的图像,一颠一颠地晃动在前年和今年的阳光下。
  想来想去,唯一的原因是,心累。
  心累,不是累在废墟,也不是累在死亡。庞贝古城被火山灰掩埋,发生在公元七十九年八月二十四日,至今已经有一千九百多年了。一千九百年下来,即便从来没有遇到过火山爆发的城市也都变成了废墟,因此很难再让我们劳于愁思、累于感慨。
  但是,有一种震撼却穿过一千九百多年的时间直接抵达我们身上,而且显然还会震撼下去,那就是人类群体在毫无预告的情况下集体死亡、霎时毁灭。
  日常生活中的单个死亡、渐次毁灭各有具体原因,而庞贝则干净利落地洗掉了一切具体原因。不管这个人是否心脏有病,那幢楼是否早有裂缝,也不管这家浴室主人与邻居有百年世仇,那两支竞技队的彼此积愤已千钧一发,全部一笔勾销,而且永远也不再留有印痕,一起无病无缝无仇无愤地纳入死亡和毁灭的大网,不得逃遁。因此,走在庞贝废墟间,每一步都牵连着最纯粹的死亡和毁灭,不再羼杂,不再分解,不可躲避,不存侥幸。任何游客既是旁观者又不是旁观者,都在暗暗设想、悄悄移情。
  世上也有另一些集体死亡、霎时毁灭的情景发生,例如地震、海啸和我这次出发前刚去过的日本广岛当年突然遭受原子弹袭击。这类情景,毁灭得过于彻底,使人难于作毁灭前后的直接对比。庞贝的毁灭独独是由于火山灰的堆积,连火山熔浆都未曾光临,于是千余年后发掘出来,竟然街道、店铺、庭院、雕塑一应俱全。不仅如此,街石间的车辙水沟、面包房里的种种器皿、妓院里的淫荡字画、私宅中的诡异秘室,全都表明人们刚刚离开,立即就要回来。谁知回来的却是我们,简直是仙窟千载、黄粱一梦。
  使我久久驻足的是那两个剧场,一大一小。大剧场是露天座位,我算了一下,可容四五千观众;小剧场有顶盖,可容千余观众。这两个剧场和一座神庙组成一个结构紧凑的建筑群,外面有广场和柱廊。广场上的树现在又长得很大,绿森森地让人忘记毁灭曾经发生,只以为剧场里正在演戏,观众都进去了。
  今天我在两个剧场的环形座位上方分别走了一遍,知道出事那天,这里没有演出。
  灾难发生的时候是中午。在缺少安全光源的时代,夜间演出不多,更多的是下午。那么如果灾难来得晚一点,这儿可能出现台上台下混成一体的真正大悲剧。从大剧场观众席上支撑遮阳大篷的柱桩遗迹看,坐在这里看戏的观众会比街上的市民晚一点发现云色的变化、灰潮的飞泻,因此也就迟一步感知灾祸的将临。但一旦发现和感知,状况将更加凄惨。
  我们说那天出事的时候没有演出,是因为十九世纪的考古学家们在清理火山灰的凝结物时没有在这里见到可认定为观众的大批“人形模壳”。什么叫“人形模壳”呢当时被火山灰掩埋的人群,留下了他们死亡前的挣扎形体,火山灰冷却凝固时也就成了这些形体的铸模硬壳。人体很快腐烂了,但铸模硬壳还在,十九世纪的考古学家一旦发现这种人形模壳,就用一根管子把石膏浆缓缓注入,结果剥去模壳,人们就看到了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连最细微的皮肤皱纹、血管脉络都显现得清清楚楚。这个办法是当时庞贝古城挖掘工作的主持者费奥莱里G.Fiorelli发明的,使我们能够看到一批生命与死神搏斗的最后状态。
  我所看到的这种人体遗形,大多是痛苦地躺在地上或台榻上挣扎,只有极少数靠壁站着。在这样的灾难中居然能站着死亡,让人顿生敬意。在一个瓦罐制造工场,有一个工人的人体抱肩蹲地,显然是在承受窒息的晕眩。他没有倒地,只想蹲一蹲,憩一会儿就起来。谁知这一蹲就蹲了一千多年。更让他惊讶的是,重见天日之时,发现自己的身体竟然变成了自己的作品,都成了硬邦邦的石头。
  因此,庞贝废墟中这位抱肩蹲地的工人,仿佛是又一座《思考者》雕塑,思考着人类如何异化为劳动对象,然后以身作则。
  庞贝城灾难降临之时,倒是处处闪烁着人性之光。除了很多人体遗形表现出的保护儿童和老人的情景之外,我心中最高大的人性形象是一个有名有姓的人,他就是《自然史》的作者老普林尼GaiusPliniusSecundus。
  称他老普林尼,是因为还有一位小普林尼GaiusPliniusCaecilius,是他的外甥,后来又收为养子。这位小普林尼是罗马帝国历史上着名的散文作家。罗马的散文有很大一部分其实是书信,这种传统是由西塞罗MarcusTulliusCicero发端的,小普林尼承袭这一传统,成了写漂亮书信的高手。我在几年前曾读到过中国学者朱龙华教授写的《罗马文化与古典传统》一书,对朱教授细致分析的从西塞罗到小普林尼的文学表达方法很感兴趣,后来就在小普林尼的书信中发现了他向一位历史学家讲述庞贝灾难的那一封,其中提到了老普林尼牺牲的过程。这是人类从这场灾难中唯一接收到的一个现场幸存者的完整叙述,何况他正巧是个散文家,其珍贵程度,自可想像。
  老普林尼是一位杰出的科学家,又是当时意大利的一位重要官员,庞贝灾难发生时他担任意大利西海岸司令又称地中海舰队司令。真不知道他长达三十七卷的巨着《自然史》和其他百余卷的着作是怎么抽空完成的。
  据小普林尼信中记述,出事那天中午,老普林尼听说天空出现了一片奇怪的云,便穿上靴子登高观察,看了一会儿便以科学家的敏感断定事情重要,立即吩咐手下备船朝怪云的方向驶去,以便就近观察。
  但刚要出门,就收到了维苏威火山附近居民要求救援的信。他当机立断放弃科学观察,命令所有的船只都赶到灾区去救人,他自己的船一马当先。烫人的火山灰、燃烧过的碎石越来越多地掉落在船上,领航员建议回去,老普林尼却说:“勇敢的人会有好运。”他命令再去救人。作为舰队司令,他主要营救逃在海上或躲在岸边的人。他抱着瑟瑟发抖的朋友们,不断安慰,为了让他们镇静下来,自己满面笑容,洗澡、吃饭,把维苏威火山的爆发解释为由炉火引起的火灾。他甚至在火山灰中酣睡,直到别人担心他被埋没,把他叫醒。最后,他号召大家去海滩,因为那里随时可以坐船逃离,但到了海滩一看,火山爆发引起大海发狂,根本无法行船。
余秋雨爱情散文
  我的窗下
  里斯本往西去有危崖临海,大西洋冷雾迷茫。这里的正式地名叫罗卡角,俗称欧洲之角,因为这是欧洲大陆的最西点。在人们还不知道地球形状的古代,这里理所当然地被看成是天涯海角。
  风很大,从大西洋吹来,几乎噎得人不能呼吸。海边树立着一座石碑,上有十字架,碑文是葡萄牙古代诗人卡蒙斯写的句子:
  大地在此结束,
  沧海由此开始。
  我在石碑背风的一面躲了一会儿风,眯眼看着大西洋,身心立即移到五百年前,全然理解了当年葡萄牙航海家们的心思。海的诱惑太大了,对“结束”和“开始”说法的怀疑太大了,对破解怀疑的渴望太大了。
  据我过去的阅读所留下的粗浅印象,对于近代航海事业,葡萄牙觉悟最早。那时德国、意大利还在封建割据,英国、法国还无心问鼎新的航道,而葡萄牙、西班牙的三桅帆船和其他航海技术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我相信葡萄牙王室的航海专家们曾一次次来到罗卡角,在这海风雨雾间思考着远行的路线。作为“热身赛”,他们已经亲自率队航行过非洲。他们的最终目标,与当时绝大多数欧洲航海家一样,都是《马可·波罗游记》中记述的中国。
  今天我在这里又找到了新的证据,罗卡角南方不远处,正是古代王室居住地。一代王朝就在这大西洋的山崖上思念着海那边的东方。海的哪一边呢葡萄牙王室中的航海专家已有初步的判断。他们认为,应该从罗卡角向南,到达非洲海域后仍然向南,绕过非洲南端的好望角后再折向东。显然,他们的判断是正确的。
  就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遇到了哥伦布。哥伦布决定横渡大西洋去寻找马可·波罗的脚印,希望获得葡萄牙王室的资助。葡萄牙王室太内行了,一听就觉得方向有误,未予支持。哥伦布转而向西班牙王室求援,伊莎贝尔女王支持了他。结果,葡萄牙由于太内行而失去了哥伦布,而哥伦布也因为没有理会葡萄牙王室的意见而失去了马可·波罗。他横渡大西洋果然没有找到东方,却歪打正着地找到了美洲。
  哥伦布由错误的航线而导致的巨大成功,使葡萄牙王室心里发酸。所谓错误,都是一定坐标下的产物;按马可·波罗的目标,哥伦布没有走对,但新大陆的发现已使哥伦布的盛名超过了马可·波罗,他已自成坐标,那还何错之有但葡萄牙王室暗想,尽管哥伦布已经名动天下,东方,还应该是一个目标。
  于是,五年后,葡萄牙人达·伽马果然按照南下折东的路线,准确地找到了印度。他回来时,葡萄牙人举行隆重仪式欢迎,他带回来的财富,是远征队全部费用的六十倍,其中宝石和香料让欧洲人眼花缭乱,一时的影响,超过了哥伦布。二十年后,葡萄牙人麦哲伦奉西班牙政府之命干脆把地球绕了一圈,但他没有回来。
  然而无论是达·伽马还是麦哲伦,都还没有进入《马可·波罗游记》里描写的世界,这总于心不甘,于是,葡萄牙还是一心要从海上寻找中国。
  我在这里看到一份资料,提及葡萄牙国王在一五O八年二月派出一个叫塞夸拉的人率领船队到马六甲,要他在那里打听:中国有多大中国人长多高勇敢还是怯懦信什么宗教用什么兵器有趣的是,当时葡萄牙远征船队在东方胡作非为,但国王却特别下令,不准向中国人挑衅,不准夺取中国人的战利品。显然,他对神秘的中国保留着太多的敬畏。
  几年后又派出一个叫皮莱斯的人来侦探,皮莱斯的情报抄本现在已经发现,他说中国人非常懦弱,用十艘船就能完全征服,夺取全中国。
  即使情报如此荒唐,葡萄牙人与中国人打交道之初还是比较恭顺有度的,中国地方官员没有国际知识和外交经验,互相都在小心翼翼地窥探。葡萄牙人先要停泊,后要借住,借住后也缴税缴租;中国官员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做坏事,特地在他们的借住地外面筑了一道城墙,把握关闸大权,定期开闸卖一点食物给他们。这种情景,居然也维持了几百年,说明双方心气都比较平和。
  我对这种尚未发展成恶性事件时的对峙,很感兴趣,因为这里边最容易看出文化差异。葡萄牙人当然以欧洲文明为本,把自己当作是发现者,而又认为发现者便是特权的拥有者,甚至是占领者,只不过一时慑于中华帝国的宏大,不敢像在其他地方那样嚣张罢了;中国官员开始好像没有把他们的来到太当一回事,这与传统观念对“番夷”的惯性理解有关。后来发生一些事,也处处表现出因妄自尊大和闭塞无知所造成的可笑。
  但是历史终于朝着恶性的方向走去了。葡萄牙突然对中国张狂起来,是鸦片战争之后。看到中国在英国的炮火前一败涂地,便趁火打劫,单方面宣布澳门是葡萄牙的殖民地自由港,一跃而成为西方列强欺侮中国的浪潮中的一员。其实它与中国已打了几百年交道,而当时国势也已衰落,竟然一变而成为这个形象,有点不大光彩。
  在资料中,有两个细节引起了我的注意。第一个细节是,葡萄牙人最早抵达中国本土,是一五一三年六月,抵达的地点是屯门外的伶仃岛,正好在我深圳住所的南窗对面;第二个细节是,他们正式与中国的行政机构取得联系是一五一七年八月,地点在南头关防,又正恰在我住所的西窗前面。
  ———既然你们那么早就来到我的窗下,那么,我也理应来看看你们出发的码头,以及你们的家乡。
  他们的麻烦
  葡萄牙人喜欢用白色的小石块铺城市的人行道。里斯本老城人行道的石块,已被岁月磨成陈年骨牌。沿骨牌走去,是陡坡盘绕的山道,这样的山道上居然还在行驶有轨电车。
  山道很窄,有轨电车几乎从路边民房的门口擦过,民房陈旧而简陋,门开处伸出一头,是一位老者,黑发黄肤,恰似中国早年的账房先生,但细看并非中国人。
  骨牌铺成的盘山道很滑,亏得那些电车没有滑下来,陈旧的民房没有滑下来。我们已经爬得气喘吁吁,终于到了山顶,那里有一个巨大的古城堡,以圣乔治王子命名。
  古城堡气势雄伟,居高临海,显然是守扼要地。罗马时代就在了,后来一再成为兵家必争的目标。它最近一次辉煌纪录,就是圣乔治王子一五八O年在这里领导抗击西班牙入侵者。抗击很英勇,在其他地方已经失守的情况下,这个城堡还固守了半年之久。
余秋雨经典散文集
  人真是奇怪,蜗居斗室时,满脑都是纵横千里的遐想,而当我在写各地名山大川游历记的时候,倒反而常常有一些静定的小点在眼前隐约,也许是一位偶然路遇的老人,也许是一只老是停在我身边赶也赶不走的小鸟,也许是一个让我打了一次瞌睡的草垛。有时也未必是旅途中遇到的,而是走到哪儿都会浮现出来的记忆亮点,一闪一闪的,使飘飘忽忽的人生线络落下了几个针脚。
  是的,如果说人生是一条一划而过的线,那么,具有留存价值的只能是一些点。
  把那些枯萎的长线头省略掉吧,只记着那几个点,实在也够富足的了。
  为此,我要在我的游记集中破例写一枝花。它是一枝腊梅,地处不远,就在上海西郊的一个病院里。
  它就是我在茫茫行程中经常明灭于心间的一个宁静光点。
  步履再矫健的人也会有生病的时候,住医院对一个旅行者来说可能是心理反差最大的一件事。要体力没体力,要空间没空间,在局促和无奈中等待着,不知何时能跨出人生的下一站。
  看来天道酬勤,也罚勤。你们往常的脚步太洒泼了,就驱赶到这个小院里停驻一些时日,一张一弛。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习惯不习惯。
  那次我住的医院原是一位外国富商的私人宅邸,院子里树木不少,可惜已是冬天,都凋零了。平日看惯了山水秀色,两眼全是饥渴,成天在树丛间寻找绿色。但是,看到的只是土褐色的交错,只是一簇簇相同式样的病房服在反复转圈,越看心越烦。病人偶尔停步攀谈几句,三句不离病,出于礼貌又不敢互相多问。只有两个病人一有机会就高声谈笑,护士说,他们得的是绝症。他们的开朗很受人尊敬,但谁都知道,这里有一种很下力气的精神支撑。他们的谈笑很少有人倾听,因为大家拿不出那么多安慰的反应、勉强的笑声。常常是护士陪着他们散步,大家远远地看着背影。
  病人都喜欢早睡早起,天蒙蒙亮,院子里已挤满了人。大家赶紧在那里做深呼吸,动动手脚,生怕天亮透,看清那光秃秃的树枝和病恹恹的面容。只有这时,一切都将醒未醒,空气又冷又清爽,张口开鼻,抢得一角影影绰绰的清晨。
  一天又一天,就这么过去了。突然有一天清晨,大家都觉得空气中有点异样,惊恐四顾,发现院子一角已簇拥着一群人。连忙走过去,踮脚一看,人群中间是一枝腊梅,淡淡的晨曦映着刚长出的嫩黄花瓣。赶近过去的人还在口中念叨着它的名字,一到它身边都不再作声,一种高雅淡洁的清香已把大家全都慑住。故意吸口气去嗅,闻不到什么,不嗅时却满鼻都是,一下子染透身心。
  花,仅仅是一枝刚开的花,但在这儿,是沙漠驼铃,是荒山凉亭,是久旱见雨,是久雨放晴。病友们看了一会,慢慢侧身,把位置让给挤在后面的人,自己在院子里踱了两圈,又在这儿停下,在人群背后耐心等待。从此,病院散步,全成了一圈一圈以腊梅为中心的圆弧线。
  住院病人多少都有一点神经质。天地狭小,身心脆弱,想住了什么事怎么也排遣不开。听人说,许多住院病人都会与热情姣好的护士产生一点情感牵连,这不能全然责怪病人们逢场作戏,而是一种脆弱心态的自然投射。待他们出院,身心恢复正常,一切也就成为过眼烟云。
  现在,所有病人的情感都投射在腊梅上了,带着一种超常的执迷。与我同病房的两个病友,一早醒来就说闻到了腊梅的香气,有一位甚至说他简直是被香气熏醒的,而事实上我们的病房离腊梅不近,至少隔着四五十米。
  依我看来,这枝腊梅确也当得起病人们的执迷。各种杂树乱枝在它身边让开了,它大模大样地站在一片空地间,让人们可以看清它的全部姿态。枝干虬曲苍劲,黑黑地缠满了岁月的皱纹,光看这枝于,好象早就枯死,只在这里伸展着一个悲枪的历史造型。实在难于想象,就在这样的枝干顶端,猛地一下涌出了那么多鲜活的生命。花瓣黄得不夹一丝混浊,轻得没有质地,只剩片片色影,娇怯而透明。整个院子不再有其他色彩,好像叶落枝黄地闹了一个秋天,天寒地冻地闹了一个冬天,全是在为这枝腊梅铺垫。梅瓣在寒风中微微颤动,这种颤动能把整个铅蓝色的天空摇撼。病人们不再厌恶冬天,在腊梅跟前,大家全部懂了,天底下的至色至香,只能与清寒相伴随。这里的美学概念只剩下一个词:冷艳。
  它每天都要增加几朵,于是,计算花朵和花蕾,成了各个病房的一件大事。争论是经常发生的,争执不下了就一起到花枝前仔细数点。这种情况有时发生在夜里,病人们甚至会披衣起床,在寒夜月色下把头埋在花枝间。月光下的腊梅尤显圣洁,四周暗暗的,唯有晶莹的花瓣与明月遥遥相对。清香和夜气一拌和,浓入心魄。
  有一天早晨起来,天气奇寒,推窗一看,大雪纷飞,整个院子一片银白。腊梅变得更醒目了,袅袅婷婷地兀自站立着,被银白世界烘托成仙风道骨,气韵翩然。几个年轻的病人要冒雪赶去观看,被护士们阻止了。护士低声说,都是病人,哪能受得住这般风寒?还不快回!
  站在底楼檐廊和二搂阳台上的病人,都柔情柔意地看着腊梅。有人说,这么大的雪一定打落了好些花瓣;有人不同意,说大雪只会催开更多的蓓蕾。这番争论终于感动了一位护士,她自告奋勇要冒雪去数点。这位护士年轻苗条,刚迈出去,一身白衣便消融在大雪之间。她步履轻巧地走到腊梅前,捋了捋头发,便低头仰头细数起来。她一定学过一点舞蹈,数花时的身段让人联想到《天女散花》。最后,她终于直起身来向大楼微微一笑,冲着大雪报出一个数字,惹得楼上楼下的病人全都欢呼起来。数字证明,承受了一夜大雪,腊梅反而增加了许多朵,没有凋残。
  这个月底,医院让病人评选优秀护士,这位冒雪数花的护士得了全票。
  过不了几天,突然下起了大雨,上海的冬天一般不下这么大的雨,所有的病人又一下子拥到了檐廊、阳台前。谁都明白,我们的腊梅这下真的遭了难。几个眼尖的,分明已看到花枝地下的片片花瓣。雨越来越大,有些花瓣已冲到檐下,病人们忧愁满面地仰头看天,声声惋叹。就在这时,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去架伞!”
  这是另一位护士的声音,冒雪数梅的护士今天没上班。这位护士虽然身材颀长,却还有点孩子气,手上夹把红绸伞,眸子四下一转。人们像遇到救星一样,默默看着她,忘记了道谢。有一位病人突然阻止了她,说红伞太刺眼,与腊梅不太搭配。护士噘嘴一笑,转身回到办公室,拿出来一把黄绸伞。病人中又有人反对,说黄色对黄色会把腊梅盖住。好在护士们用的伞色彩繁多,最后终于挑定了一把紫绸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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