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角是兽医为了喜欢的男人帮女主角乔装去一家公司上班'小说名称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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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3期 【中篇小说】男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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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小说)
早上七点至下午三点半
过得不错。在广场里逛了逛,有点新鲜。鲜花,汽球,衣服美丽的女人和孩子。有些人匆匆忙忙,有些人东张西望,还有些勾勾搭搭。太平盛世可能就是这个样子的吧?
本想当一天洗碗工或搬运工什么的,但瞄瞄那些工作场地,很是脏乱,连脚都插不过去。再说,也没什么人愿意请他,他怎么看,也不是干那种事的人。皮肤瓷白,眉清目秀,身材伟岸,全身名牌。算了,反正只有一天一夜的功夫,转眼就过去了。不就是饿肚子吗?从来没有饿过,这也算一种体验了。饿过了今天,诚诚就得跟他走。饿不过,他就得继续当她的……,男宠!对,就是这个字眼,它终于跳出来了!它像泥鳅一样在脑子里藏了好久。她实际上就是把他当成的男宠。哼哼,男宠?她以为她是则天大帝?不过,追根究底,她的出生地,她的姓氏(她姓武),极有可能就是武则天的后代。就算她是武则天的后代,可他,却绝对不是张易之张小宝们,他跟他们可是离了十万八千里,根本挨不到一块。不过,他常常通过镜子对比,他的长相与张易之的画像真有相似之处。这也是命运的一部分吗?真是说不清楚了!再说下去,再想下去,就是自寻烦恼了。
肚子有点饿了,因为早有思想准备,把皮带紧了紧,还能凑合下去。
有点无聊了,想着诚诚在干吗,可能去公司了,也有可能开着她的白色现代到美容院去了,还有可能去健身房做瑜伽或骑动感单车去了。早中饭她吃过了吧?应该吃了。她是一个想得开的人,就是遇了天大的事,该吃的她肯定会吃。这一点,也有点像她的祖先。
无处可去。
这个公园的拐角处,总有一群下棋的或者看下棋的。那天他遇到老头的时候,老头就蹲蹴在桌子前,和一个人下棋。现在,老头没有来。天,雾蒙蒙又阴沉沉的,看起来要下雨了,所以老头是不会来的。老头的那双破旅游鞋怕雨水淋。
老头一般下午四点的光景就会坐在这里摆残局的,这是他第一次路过这里时就得出的结论。这残局看起来很简单,对方一马一炮,而这边是两马一车,明显的优势。等你过去,一动车,就被老头将死掉了。半个月前,他曾路过这个地方,他就跟老头下了一盘残局。他开始认为这绝对是个骗人的把戏,像许多车站码头上的一样。他还前后左右地观观望望,一般情况下,老头的周围应该还有一些帮手,他们都东张西望地总是在寻找什么,人们都叫这些帮手为托。那些托见有人上钩,就会一涌而上,大唤小叫地让你把钱掏出来,然后把你的钱分掉。
他没有看到托,倒是看到老头在直愣愣地瞧他。那双眼睛里不仅有期待,还有似是而非的乞求。似乎是一种命中注定,似乎是一种偿还,注定要跟他干上一盘,似乎不干上一盘就偿还不了上辈子欠下的债一样。老头戴着镶棕色边的老花眼镜,深蓝色的夹克上沾有几滴油渍,裤子倒还是干净的,稳稳地盖在脚上,企图掩盖旅游鞋上那两条大大的口子。这鞋晴天穿是不打紧的,下雨天肯定是不能穿的,否则雨水就会趁机而入,淹没他的脚,会让他像在河里捉鱼一样。
他已经走远了三十米左右了,但他认为老头还在盯着他看。等他回过头来的时候,老头竟然冲着他招起手来了。他后悔极了,为什么要回头呀?一旦回头了,什么事情就会有另外的结局。他不仅回头了,他还往回走了。他边走边骂自己是个大笨蛋了,不仅是个大笨蛋,还是个像飞蛾一样的大笨蛋,明明知道是个陷阱,却偏偏还要跳进去。明明飞过去是要被烫死掉的,但还是义无反顾地飞了过去。
他走到老头的残局跟前,老头开始笑了。老头一笑,就把掉了四颗牙齿的上牙骨给露了出来,黑洞洞一般,叫外人有一丁点害怕。很奇怪,他一点也不害怕。倒是感到有点回到小时候见到隔壁詹爷爷的感觉(詹爷爷只要领了退休金,就会给他们一人一颗棒棒糖吃的)。老头的眼睛瞬间就亮亮的,像飞来了两只萤火虫儿。老头让他先走。他只走了两步,就被老头将死了。这时,他身边围了三个男人。一个是旁边摆摊炒栗子,还有两个来历不明。一切都显示出跟电视和杂志里讲的一模一样,这是圈套。再也没有比这更劣质的圈套了!再也没有比中这些圈套更傻的人了!他摸了口袋,还好,出门时没带钱包,只有几十块零碎银子。如果诚诚知道了,一定又是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一定会说,你什么时候才能学会自己管好自己?现在可是因祸得福了,反正只有几十块钱,全给了他也无所谓,难道还要打借条签卖身契不成?再狠的圈套总圈不住没有钱的人,没有钱还是有没有钱的好处的。他问老头多少钱。老头又在摆着新的棋子,边摆着棋子,边拿出一本书看着(那是一本厚厚的小说,他没有看到是什么名的小说,只是感觉那一定是文学名著),一副心安理得功成名就的恬静模样。他又问,多少钱?这次他大了点声,他怕老头耳朵有点背。老头看也没看他一眼,说,我叫你的。不要钱。再来一盘?
三个男人见没有了看头,就一哄而散了。炒栗子的男人又回去拿着铁锨翻炒板栗了,粗得像弹药籽籽的沙子在锅里发出傻呀傻的呻吟声,板栗也发出噗噗的爆破声。栗子熟了,香味像风筝一样随风飘扬了起来。大凡风起得越大,香味就散布的越高,扩大的范围就越广。他老婆一边数钱一边数落他。几个女孩闻到了香味,猫眯一样开始围了过来。他老婆就不数落他了,忙着跟女孩们在电子秤上面称栗子,用纸袋把栗子装好,交待她们,小心烫呵!一副关怀备至的样子。
雨并没下,只是天有点阴沉沉的,下雨只是个迟早的问题。他无处可去,也无处可看,只好看炒栗子的夫妻俩。他们的摊子摆在小巷的前头,后面还有些卖糖葫芦、卖牙粉、爆米花的摊子,小巷的尽头就是一大片生活小区。只半个月,他们已经不炒粟子了,改卖柿子和苹果了。真快呀!就只有半个月,栗子都下市了。柿子被她老婆整齐地摆到三轮车上的木板上,红灿灿的,小巧玲珑的,握手可盈,像女人的……。他不好意思再想下去了,因为他有点饿了,肚子一旦饿了,就不大去想关于女人的事情的。
因为口袋里没有钱,所以肚子才饿的。从昨天晚上开始,任诚诚就一直在跟他闹别扭。一旦知道她在跟自己闹别扭的时候,他也就不由自主了。他有时候感觉自己的脑子里像安装了一个滑轮,只要遇上了某一个轨道,就会不由自主地向下滑去,不管白天,不管黑夜,不停地滑呀滑。他知道,这种滑落是种不好的运动,是种自由落体运动,总有一天自由地运动到深渊的。
诚诚晚上有个应酬,问他裙子穿得好不好看。
其实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他只要放下手里的书,看上几眼,用充满爱情的语气说很漂亮,就OK了。但他没有看她,就说了很好很漂亮。
她过来扔掉了他的书,然后说,你看都没看,怎么知道很漂亮?你怎么越来越不注重我的存在了?
她并没有容他解释什么,就上纲上线地说,如果你连这点就满足不了我的话,那我们的结合又有什么价值?
她气哼哼地开门出去了,不一会又开门进来了,说,陆平,你说我这么没有自尊地到处求爹爹告奶奶地活着,到底为了什么?仅仅为了我自己吗?
他在书桌前愣了许久。他知道他用的大部分钱都是诚诚赚的,靠他那些文章赚来的钱是养活不了自己的。诚诚的许多应酬都是迫不得已的,他还知道她的那套裙子很合身很漂亮,把她的身材衬托得很纤细而又性感,衣服不合体,她是绝对不会穿的。其实她不愿意这样。她常常认为自己是个有儒家思想的女人,温良恭俭让,她不想把自己的性感显示给别的男人看,她厌倦了在男人圈子里转的生活。但是,为了生存,她又不得不这样做。有谁愿意跟一个邋里邋遢的女人合作呀?她常常把她的那辆只有一点六排量的乳白色现代车在高速公路上开得飞快,结果是,当月寄过来的罚单就超过了一万。他看到诚诚的眼睛都红了。他的眼睛也快要红了。他知道诚诚的每一份钱来得都不容易。
他曾到诚诚的公司里当过总经理。这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室内装修公司。诚诚做梦都想把它做大做强,她需要强有力的帮手。简言之,她需要一个在前面冲锋陷阵为她摆平一切的人。他想试试。她也想让他试试身手,让他体体面面不卑不亢地当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可两三个月过后,他一笔业务也没有揽到。由他当了总经理后,原来的一些客户也跑了几个到别的公司去了。他去找那些客户。那些客户一听他的声音就东扯西拉地不谈业务了,有的就直截了当地把电话挂掉。他还差一点被骗子骗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和颜悦色的男人来到公司,要跟他介绍一笔大业务,一幢楼的装饰装修。如果谈成了这笔业务,他就可以扬眉吐气打个翻身仗了。那男人掏出所有的证件给他看,把认识的权贵的名字、电话号码翻给他看。中午还请他吃了工作餐。下午,男人还带他看了工地。男人跟开电梯的工人打招呼,掏烟给他们抽。晚上,他请男人吃了丰盛的大餐。男人带他到自己的公司和家里去玩。几天后,他彻底地相信了那男人,他们开始称兄道弟了。几经谈判,质保金从原来的五十万降到了三十万,终于要签约了,他从银行打款的那天,诚诚从广州赶回来了。她问了前因后果后,想也没想就制止了那份合同,并且马上答应对方,赔偿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他觉得很委屈,他说就凭他家里的那套房子,也不止三十万。诚诚哈哈一笑说他太单纯了!什么都可以做假,这几乎是最低劣的骗质保金的骗术了。他说,也有可能是真的,否则,这世界还剩下什么?诚诚说,我不跟你争论这些。如果那个男人还来要违约金的话,就算我输。第二天,那男人没来。第三天还是没来,后来永远都没有来了。他的所有电话也停机了。他永远从地球上消失了!
诚诚对这件事什么也没说,他也不再说什么了。他的面子终于一扫而空了,一个失败者是没有面子的,也是没自尊可言的。
他失眠了。一个礼拜都没有睡着。在夜深人静的时刻,诚诚搂着他说,这一切都缘于你的态度。
我的态度?
你总是那么一副不卑不亢自尊心很强声音很大的样子,有谁愿意买账呀?
难道一定要卑躬屈膝一副奴才像吗?
这就是代价!自尊的代价!你要读读商场黑厚学,做生意就是一个软性的战场。卑躬屈膝不仅表面上要做到,而且骨子里也要这样想。只有这样,人家才会信任人,人家才会心安理得地体验当主子的感觉,人家才会让你赚钱。
难道我们的商人就这么没文化吗?就没想过尊严的问题?当一个人完全没有尊严的情况下,是做不成有创作性和回报的事情的,商人不就是讲究效率和回报吗?
你以为所有的人都跟你一样想得那么远吗?一切都是快餐似的。你们的文化市场不也是这样?你的那些作品不同样是曲高和寡没有人要吗?
他没有话说了,只好沉默。他知道诚诚说得对!诚诚说的话就像铁棍打在他的软肋上了。诚诚做的也是对的,为了生存,他们俩的生存,她什么都做到了,难道她就没有尊严吗?她没有文化吗?不!她很有文化。她能在网上信手拈来地写上许多俏皮的语言,令他这个学比较文学的硕士研究生都自叹不如。她还谈论过巴尔扎克的语言,还举例《欧也妮.葛朗台》里面卖盐的说娜侬像在盐卤里腌过,不会坏的等等。诚诚的文学审读能力已经到了融会贯通的程度。他做到的,诚诚能做到。诚诚做到的,他却做不到,这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就是教过他的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也做不到。诚诚不是一般人!能在商场中摸爬滚打的人都不是一般人,都是能够超越自我的人。他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后,他就闻到了她身上突然飘出了一股汽油的味道,那种闷在车箱里让人头晕想吐的味道。他掰开了她的手,赶紧把头转向另外一边。
你不舒服?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如果那些主子让你侍候他们,你去吗?
诚诚突然安静了,一种可怕的安静。他能想像她一定是盯着他的后脑壳看了很久后,才下了床,开亮了台灯,抽起了烟。他知道她总是抽那种薄荷味很浓的女士烟,那一次他却闻到了一股生烟叶的味道,只有三五烟特有的那股又呛人又有劲头的味道。她不知不觉中就换了一种口味。
一支烟没有抽完,她就把烟缸砸在地上了。轰的一声,木质地板上终于陷下去一个小窝了。他清楚地记得当初选择这种地板的时候,卖地板的老板手上戴着黄灿灿上面镶着翡翠的大戒指,信誓旦旦点头哈腰地表示一年之内包退包换。他还拿出宣传画册,指着某某明星的脸,说,你们不信任我,还不信任他吗?他们当然信任他。诚诚还是他的粉丝。诚诚被明星温柔的眼神和坚实挺拔的身材征服了。他们并没有签什么具详具细的合同就决定购买这种木质地板了,毕竟这只是小买卖,犯得着动脑筋伤神吗?刚安装了一半,工人们就要求提高安装费。理由是楼层太高,地面太不平整,气温太高需要营养等等。他看到工人们汗流满面的样子,很快就答应了。安装了四分之三,工人们又要求提高安装费,理由除了上述几点外,还加了一条:有个工人的老婆要生孩子了。他们除了要求工钱增加外,还擅自使用了诚诚花了六千多元买来的的环保自动温水冲洗马桶,这种马桶不用手纸的,便完后,按一个按钮,盖沿上就会喷出一股细细的温水,洗走生殖器上屁股上所有的污垢。诚诚见了马桶上的污秽后,心疼得脸都红了,脑袋也有点晕了,像喝了烈性酒一样,又难受又昏厥。她对工人们叫道:你们生孩子关我什么屁事?我不仅不会给你们增加工钱,我还要你们赔我的马桶!工人们开始嘲笑这个女人太没有同情心,太跋扈太霸道太不讲道理了,这种不讲良心的女人虽说现在有钱,但将来是没有好报的。她快晕过去了。在陆平的协助下,她把工人们赶走了,决定不要这种地板了,打电话要求老板把地板拆回去,赔偿一切可能带来的损失。老板开始变脸了,不再点头哈腰信誓旦旦了,而是把声音变大了变粗了变野了,他用这种大粗野的口气问诚诚,你想怎么办?诚诚没想到地板老板会这么快变脸,她愣住了。她只愣了那么一小会,那边就把电话给挂掉了。诚诚拿着电话,摊着双手,对他说,所有的人都他妈是个骗子,都在骗你的钱!活在这世上,真是一点都不能松懈的。他们俩气得晚饭都没吃,当然,他们晚上也没有温存。温存是要有条件的。从装修诚诚那套二居室房子开始起,他们就很少温存了,有冲动了就直截了当。他们都没意识到这种变化,一切都很自然,自然而然地就进入了老夫老妻的格式。一整晚上,他们都在想关于地板和马桶的问题,有时候诚诚还骂上几句,不是骂民工,就是骂卖地板的老板。第二天,他们俩感觉都变了,不约而同地认为为这点小事生这么大的气是不划算的。由他出面,答应工人们加了部分工钱,把马桶用了一瓶84消了毒(当然消毒水的钱要从民工的工钱里面扣的),贴上了禁止使用的标签。地板总算顺利安装完毕,神经并没有因此松懈下来,还有装修马拉松等着他们。当然,地板发生了裂纹起泡现象,他们连想都没想过要去找那个老板免费维修,只好自己出钱维修算了。
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会卷了进去。生意无处不在,无孔不入。每个人都是商人,包括那些大字不识一箩筐的农民工。每个人都得学会经商,将生意进行到底,就像一个收入颇丰的人必须学会会计学而让自己少纳收入所得税一样。不学,你就得吃亏。
诚诚又砸了一些东西,一些书、杂志和相框什么的,还有她刚买的一个按摩器,咣咣当当的,中间还夹杂着稀里哗啦的破碎声。她根本没想地板会砸下去一个窝或者很多窝的问题。砸完了东西后,她就开始哭了。
她哭得很是惨烈。他从来没看到过她这么哭过。他开始惴惴不安而又惊心动魄起来。他下床,扶住了她的肩膀。她的身子娇柔极了,像一只乖巧羸弱的狮毛狗,在他的怀抱里一抽一抽的,那些毛以一种不太规则的规律而颤动。他觉得一股力量从脚板下开始腾腾地燃烧了起来,使他的手臂像铁钳一样有力坚强。诚诚不哭了,开始迎合他了,把自己变成了一种软弱无骨的生物,钻进人的皮肤里,血管里,肚子里。这时,他的脑子里就突然流进了一股黑乎乎的类似于浆糊一样的东西,然后,他就恹恹欲睡了。一切都是在昏昏欲睡的状态下完成的,但却让诚诚达到了好久没到的高潮。诚诚又哭了,这次是喜极而泣。诚诚说,亲爱的,只有和你,我才有这样的快乐!
他在诚诚的抽泣中睡着了,在睡之前还重重地抽了一个腿,就像动物在临死之前的那种抽搐。事过好久后,他依然在想:为什么在昏昏欲睡的状态下,却能有前所未有的冲击力?
他去逛了逛公园。这真是一个热闹的好地方!旁边就是这一带的公共避难场所,地下面是些什么建筑,一多半人不知道,因为好多年都没有使用过了,但上面的建筑大家都知道,是一个公园。公园里有篮球场,有游乐园,还有大大小小的平台、树林、木椅、小商店。尽管天阴沉沉地像一张寡妇的脸,但到公园里的人还是很多。从园子里不时传出铿锵有力的秦腔,和一些情意绵绵而又直截了当的西北民歌。有几个套着黄色马褂的清洁工在用长铁耙子耙树下枯黄的叶子,耙得一堆一堆的,然后用撮箕撮到垃圾箱里,如果看到树上的黄叶还多,他们还使劲地摇,让枯死的叶子纷纷坠落下来。还有几个清洁工拿着抹布在擦栏杆和站台上乱七八糟的广告和灰尘,擦得锃亮锃亮的。旅游城市的好处就是干净,干净到每一个细节里面,就像一篇小说里,细节往往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而细节,却是一个作家生活阅历和思想程度的体现。明天或者今天晚上就要下雨了,清洁工做这些细节有用吗?有用。当然有用。今天是今天,明天是明天。就是明天天塌下来了,今天该怎么做仍怎么做。他们从不去想这些,这些不属于他们管。他们还时不时地站着说上几句玩笑话,就像吃烤肉的人们还时不时地呷上几口甜米酒一样。他有点羡慕他们。与诚诚相比,他们多幸福呵!很有可能他们没有一分钱的积蓄,还有的可能有欠债,但他们只考虑眼前的事情,不用考虑后面或者将要发生的事情,不用投入资本,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只投入身体就行了。他们的快乐成本是低廉的,兴许一块钱就能让他们及他们的家人高兴一晚上,就像美国电影《查理和巧克力工厂》里的小男孩查理一样,一小块巧克力让家里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都啃上那么一小口,他们就都得到了快乐。兴许家人一快乐,夫妻也会快乐起来,然后把事情做得轰轰烈烈的。看来,快乐是一项互动的体育项目,它需要更多人的参与,是一项群体项目。
他回到了原来的拐角处,他再一次希望老头能来,似乎只要老头一来,他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一样,包括他有地方可去了,还有可能会有饭吃。如果老头真的请他吃饭,他能堂而皇之的去吗?不,他赢上老头一盘棋,就有理由了。可是,他赢得了吗?
木板上的苹果和柿子都让他难受,几次都想伸手把它们拿过来,然后填到肚子里。他想找那个炒板栗的男人问问老头的事,老头会不会来?老头住在哪里?他想跟老头下上两局,这样时间就会快一点过去的。现在已经过去了大半天了,离诚诚规定的时间还有一整个晚上,黑暗还没有真正来临,而饥饿却已经让他想当小偷的欲望。诚诚开始只是让他什么也不带一分钱不带,让他在外面呆上一整天就行了,见他迫不及待地答应了,又接着说……不不,亲爱的,别着急!还要加上一晚上。只有夜晚,才会让你有更深切的感受,才能有助于去掉那些清高的不识人间烟火的毛病。说完这话,他看到她的法令纹路更深了。她脸上的皮肤是光洁照人的,她的身材是纤细窈窕的。两年前他们见面的时候,他还以为她只有二十八岁,比自己少两岁。后来才知道,她实际上比自己大四岁。唯一说明她年龄的,就是嘴角边的法令纹了。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大学时,女同学们常常总结他有俄底蒲斯的恋母情节,研究他有没有杀掉自己的父亲的可能性。他没有给她们机会。这些极幼稚的问题还要研究吗?他是以成熟美自诩的男人。
嘴角边的法令纹充分说明她在暗笑。一旦暗笑,她的法令纹就会使年龄暴露无遗。他义无反顾地出了门。手机搁下了,手表摘下了,铂金钻戒也摘下了,铂金钻戒是他们第一次睡觉时诚诚送给他的。而他什么也没有送给诚诚。诚诚都暗示他几回了,如果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一定会送给女人信物的。他想送信物给诚诚,但他没有钱。太差的东西他拿不出手。他也暗示诚诚,等自己赚上了钱,一定会给她买钻戒的,甚至会买很多很多她喜欢的东西。他没有赚上钱,两年多了,他一分钱也没有赚到。诚诚的公司失败了,他又到单位去试过。他在网上搜集了一些适合他的岗位,递交了个人资料。当然,也并不是都石沉大海了,有两家单位让他去面试。其中有家国营大公司。是高薪面向社会诚聘人事部老总,由董事长亲自面试。董事长很年轻,也就四十出头。他只是跟他聊了一些很简单的问题,最后一个问题更为简单,就是要他报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他愣住了,随即就脸红了。他没有记这些号码。甚至连生日都记不太全。不是记不住,而是他从来没想过要去记。他学的是中文。他向往的是自由。他一直认为数字是束缚自由的一种最重要的符号。那些论文,那些证书,通通都变成了废纸。他当然没有被录取。人家没有给他理由,只有让他自己去想理由。离开了他的专业,他一文不值。现在的社会并不在乎你是硕士生或博士生,不在乎你的观点多么新颖多么有前景多么有个性,而是在乎你的实际工作和生存能力,一个连身份证的号码都记不住的人,会有充分的理智去工作吗?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你有这些吗?
诚诚追上来,把钥匙递给了他。他又把钥匙还给了她,说,不用了。我回来的时候,你不是还在家里的。
他觉得她太假了,有猫哭耗子的嫌疑。不就是一天一夜么?十天十夜都能行,总比被人包养的强。就是去向人行乞,他也要撑过一天一夜,天知道会发生些什么。
一个女人骑着一辆三轮车过来了,车上装满了书,女人骑得很吃力,左右摇晃着上半身,到卖苹果摊前十米左右停下了三轮车,这是一个上坡,她骑不动了。她开始埋下头,弓着腰身,拼命地拉着三轮车。他连忙跑过去,帮着把三轮推了上去。女人回过头对他笑了笑,好像要说感谢,但又没说出来。女人的脸上沁出了汗珠,浅绿色的厚毛衣里空空荡荡的,约四十多到五十岁样子。
女人把三轮停在苹果摊的前面,开始跟卖苹果的男人和女人打招呼。今天来了?来了。生意好吧?说得过去吧。吃了吗?还早,等会再吃。打完招呼后,女人就开始摆书了。三轮车的架子上都摆满了,都是些很流行的书。医学、美容、美食、人物传记、文学名著等等。
他努力忘掉苹果和柿子,及其与它们相关联的物品,像一个路人一样浏览三轮车上的书。他对书有种天生的敏感。三轮车上几乎所有的书都是盗版,但错别字和掉页的并不多,一本书也就是两三处到四五处的样子。有几本书上甚至一处错别字也找不到,当然,也有可能只是他暂时看不到而已。总之,现在的造假是越来越有职业素质了,几乎可以乱真,让消费者分不清哪里真哪里假。造假者的职业素质越高,对版权所有者的侵害就越大。他似乎看到造假者们奋发图强的情景,就像早年他上高中时样子。清晨五六点就要起床,背着书包,匆匆来,匆匆去,目不斜视,学飞的小鸟一样。他也似乎看到版权所有者们痛心疾首捶胸顿足的样子,就像老师们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他对初中的语文老师记忆颇深,讲到吴敬梓的《范进中举》时,曾把自己当成了范进,将自己的嘴巴左右开弓打了十几下。老师的脸由灰白变成了红色,甚至有向青肿方向发展的可能,高昂的情绪还在统治他。他义愤填膺地指着一位正在进入沉思默想的女生,问她范进为什么要这么打自己?女生环顾四处,实在找不出答案来,只好说,因为范进肚子饿了。课堂上哄堂大笑了起来,老师也气得快翻起了白眼。老师忍住了,继续问,为什么肚子饿就要打自己的嘴巴。女生说,因为,因为打了嘴巴而疼,肚子饿就不知道了。老师哭笑不得,只得让女生坐下了,他无话可说,这种诡辩逻辑他怎么一下子又说得清楚?那些版权所有者的表情一定会和初中语文老师的表情一样。他偷偷地笑了一笑,因为他的肚子饿了,就老有关于肚子的回忆。
他翻看了一会书,胡思乱想了一会,觉得很不好意思。他今天没有钱买书,不能总这样光看不买吧?一个穿着名牌毛衣牛仔裤的还算年轻的男人,不会是无赖闲汉吧?
他只好老老实实地对卖书的女人说,我能看看吗?
女人说,请随便看吧。
女人继续在纸箱子往外拿书,竟然拿出了一些去年和前年诺贝尔得奖主的小说。他奇怪地看了看卖书的女人。女人虽然年龄大了,满脸皱纹,但眉眼却长得清秀,能看得见她年青时灵巧飘逸的影子。他似乎看见了女人变成了诚诚般窈窕的身子,站在湖水边,梳着乌黑乌黑的长发。他总是能把美好的事物跟湖联想在一起。他出身在湖边。他的家乡,到处都是湖,大大小小的、碧绿清澈的湖,一到了春天,它们就会唱起了歌,哗哗哗,啦啦啦,嘻嘻嘻,莱莱莱。
他拿着那本小说,开始跟女人套近乎。这些书,都是你进的吗?
女人已经码好了书,直了身子,手搭在三轮的龙头上,手上戴着黑色的毛线露指手套,瞧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脸部似笑非笑,随时准备招揽顾客。她点着头说,是的。
那么,你肯定也喜欢这些书吧?
是的。还算喜欢。
您是干什么的?
我是卖书的。
我问的是以前。
以前?哦,以前。女人口里在应付他,实际上在张望着人群。一对大学生走了过来,男的戴着黑色的毛线帽,女的穿着高帮靴。女人赶紧说,随便看看。
两个大学生把《胡雪岩经商学》和《曾国藩的家书》都分别拿起来看了看,问多少钱一本。女人说,十块。男大学生说,八块卖不卖?女人摇头,不卖。女人又补了一句,成本都不够。又有几个农民工过来了,他们手里都分别拿着大锤和水泥搓板,头上戴着红色的或黄色的安全帽。他们还用沾着水泥砂浆的手翻看医学方面和夫妻房事技巧的书。其中有个矮矮的、长着红红的招风耳的民工问,老板娘,多少钱一本?女人没有做声,只是用两个食指架了架,做出十字的样子。招风耳说,六块。六块我就拿一本。
女人把脸转向了别处。一群人搁下了书,闹哄哄地大声说着四川方言走了。女人开始整理那群民工弄乱的书摊,并且拍掉了上面的水泥灰。女人整理完书摊,开始注意他了,把三轮车底下的一张凳子拖出,递给了他,让他坐着看。他已经把那本小说看到五十多页了。他早就想读这本小说了,只是他一直陷在诚诚的生活圈子里,没有机会去逛书店了。差不多有一年时间没有正儿八经地逛书店了吧?只是在书摊上或者小店里随便看看,总是看到一些大众口味的书,没有看到他真正想要的书,需要让他微微颤动的书。
他进入小说情节里面了。被谋杀人的幽灵盘旋在上空,用哲思的、预示的、诗化的语言喋喋不休。这本小说很好读,并不像以往的那些文学大奖得主的小说那样,晦涩难懂哲学味很浓。这只是一桩并不奇异的谋杀案,但却被作者灌进了民族文化争斗的味道,这就是作者的不同凡响之处。
他心安理得地坐在女人给他的凳子上。
已经过去整整十二个小时了,诚诚她会惦记我吗?他虽然低着头看书,但脑子里时不时会冒出这些念头出来。
空气湿漉漉的。卖书的女人伸出手接雨。并没有什么接到,但还是感到手心湿了一点点。细如蚝毛的雨,不仅能将手心打湿,很快就把水泥地面或者瓷砖地面打湿了,地面的颜色都深了许多。她从三轮架子底下抽出了一把大伞,撑开,用撑杆上的固有的绳子绑在三轮车上。伞没有绑紧,总是晃动着。他站起身,扶住伞杆,帮她用力紧了紧绳子。
他说,您还是回去吧,马上就会下雨的。
还早呢!再等等吧。她摇了摇头,继续把手搭在三轮车的龙头上,望着川流不息的人,又说,今天来得迟,就迟点回去吧。女人的眼神他觉得很熟悉,有点忧郁,还有点期待。
有几个人想过来看看,走近了几步后,发现脸上滴了什么,望望天,摸了摸脸,又跑开了。现在连来问一下的人都没有了。女人喃喃自语说,八块的书卖了就好了,生意只要一开张,就会好起来的。
他摸了摸所有的口袋,还是没有掏出钱。现在他有点后悔了。早晨就不该把全部的钱都掏出来,留上十块二十块的,他就可以买一本书,让女人的生意开张了。
他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说不出,只好站起身,把凳子还给了女人,他想女人可能累了。
光线越来越暗了,即使身边的路灯都开了,书还是看不成了,但他还是假装低着头拿着那本小说,他一旦放下了那本小说,就意味着他必须离开。他确实也要离开了!可他能到哪儿去呢?举目无亲,还下着雨,还有可能下雪。如果下雪,他该怎么办?身上的毛衣似乎抵挡不住北方的风雪,一夜会不会冻死掉?北方的城市说下雪就下雪,不像他出生的城市,下雪成了奢侈的事情。一旦下雪了,就成了孩子们的纪念日,打雪仗,堆雪人,到河里湖里溜冰,到杨柳树上摘冰棍棍吃,无滋无味的,但却吃得嘴巴通红头发上滴水。总之,下雪的节目是很多很多。大人们则忙着摆一些poss照像或者摄像,欢天喜地地去超市买一些青菜、萝卜和粮食回来作为储备粮,似乎下雪成为他们围着炉子吃火锅,体验动物冬眠般闲散生活的唯一借口。
一对夫妻已经撑开了一把伞,一起走着。男的扶住女人的腰,女人的腰已经有点向外凸出了。男的看起来很爱那个女人。人的下意识的行为最能说明问题了。爱与不爱全在于那亲昵或者不亲昵的举动中,不在于誓言和语言的表达上。当初,诚诚不是把一切都描绘得很美好吗?这不怪她。每一个热恋的女人都会把一切想得很美好,就是男人也一样。也许此时此刻的情景也在当初的想象之列,只是感觉变了,没有跟这些情景罩上美丽的光环,就像人们跟自己穿上漂亮衣服来修饰自己一样。
她回来的时候神采飞扬,可见事情谈得很顺利。她进门蹬掉了高跟鞋,把包包挂在架子上,脱了风衣和裙子,就到浴室里去了。他还隐约听到她唱歌了,是一首很流行的传说似的歌,很长很长的歌词,但音调基本上一样。过了一会,她在叫老公老公,给我把睡衣拿过来。他把她的睡衣送到了浴室门口。她光着身子站在他的面前,她的身后水雾弥漫,灯光灼灼,被民工使用过的环保温水马桶像一尊彩俑蹲在她的身后,这种马桶真的很好。只需把专用开关一按,温水就会细细地抚摸你的臀部和其它部位,让他暖暖的体味。你的手是干净的,你的屁股也是干净的,只有你的心在波动不安。他无动于衷,转身走掉了。她穿上睡衣出来了,套上了艳丽的家居棉袍,脸上红扑扑的,躺在他的身边,与他的灰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诚诚出去的几小时,他一直在黑暗中沉思。他在想诚诚说的每一句话。诚诚这样的生活并不仅是为自己,那么还有一些也是为了他。诚诚是不愿意这样生活的,如果他不是这么无能,她是可以有另外的生活的,她是可以当贤妻良母的。如果她是贤妻良母似的女人,他会喜欢上她吗?哦,不想这些如果了。这些如果只是骗骗自己的借口。现在,他只是她的附属品她的累赘。她觉得他是她的累赘了吗?是的。肯定是这样的。这已经不是爱情了,充其量只能算是同情。他们有过爱情吗?可能当初是有的。他是才华横溢的大学老师,他外表也英气逼人,这样的男人还不值得爱吗?有许多女人不是很喜欢他吗?而他却没有真正喜欢一个女人。当然,有几个女人也是很可爱的,与他保持着藕断丝连的关系。现在的女人,聪明伶俐,会打扮自己,还很懂男人。随便一个女人,只要你肯花时间去了解她,一定会有许多不可预见浪漫风流的事情发生。但她们并不属于他,就像邻居家的小孩子,再怎么喜爱疼爱,人家的就是人家的,天黑了是要跑回家的。男女的爱情是讲缘分的。找不到感觉,就是再合适,也是没有用的。她们一个个都跑掉了,她也会跑掉吗?她现在还爱他吗?一个累赘,一个附属品,还有可爱的价值吗?
诚诚已经把手伸过来,抚摸着他的手臂。他的手臂一直是她很喜欢的地方,硬得像石头疙瘩一样。她好像欲望来了。这个月是第几次了?还只有一次。他们不是如狼似虎的岁数吗?记得他们刚在一起的时候,几乎天天都有。有时候还有几次,白天的,晚上的。深更半夜的叫床声曾惊醒过对面楼上的一只黑色小狗,那小狗学他们的声音,开始叫了。噢噢噢哦哦哦耶耶耶地叫了大半夜,很快活很痛苦很躁动的样子,主人疑惑。打电话询问了兽医也没有找出理由和原因,当晚只好用袋子把它装了起来。以后的日子里,那小狗只要听到他们的声音,即使在白天,他们在小区相遇,也会噢噢噢地叫个不停。还好,主人早就备好了数个隔音效果好而又透气性好的袋子,便于随时使用。当然,现在已经用不着了。抱歉!非常抱歉!
他应该有所表示了。他爱她吗?他感到没有力气了,尽管他的手臂硬得像石头疙瘩,但他已经抱不起诚诚纤细柔软的身子了。
他没有动静,也没有任何表示。诚诚把手停在他的胸部上,说,有什么话你就说吧。
他说,诚诚,我们应该换一种活法。
卖书的女人已经有些倦意了,眼神里忧郁的色彩在加重,期待的色彩明显减弱了。渐渐地,忧郁完全吞没了期待,就像对面马路上那幅广告画上的屁股,吞没了孩子的笑脸和整条牧羊犬一样。一个活泼可爱的白皮肤的外国婴儿(为什么我们的广告很多都是外国人的面孔,难道外国人的面孔比我们的面孔更有历史吗),一条黑色牧羊犬叼着婴儿的裤衩,于是,婴儿的屁股露了出来。在琳琅满目而又隐隐绰绰的灯光映射下,只能看到那张肥肥嫩嫩的小屁股了。
小巷里面的一些摊子陆陆续续地离开了。女人一本书都没有卖出去,她好像想起了什么,坐下来了,从车龙头上的一个布袋里掏出了饭盒,打开盖子,把菜盒掏了出来,放在一本看起来很旧的书上,又从饭盒子掏出馍,掰开,把菜夹进去,开始啃了起来。
宽大的马路上,车流正渐渐逼近,愈来愈近了,堵车的焦虑席卷着每一个开车的人。车灯已经打开了,喇叭还时不时鸣响起来。早就禁止在城区按喇叭了,有时候禁令是没有效果的,除非养成一种习惯,除非用强制的手段来养成这种习惯,就像某一种新生事物的产生总是带来一些阵痛和负面的影响一样,就像女人生孩子一样。生孩子?这三个字常常从女人们娇滴滴的嘴巴窜出来,在他的耳膜产生震耳欲聋般的效果。他从许多科普杂志或者教科书里读过这方面的文章,当他看到或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他的心便一阵一阵地痉挛,这让想起初中时生理卫生课老师讲女性生殖器的时刻。他把生孩子的妇女们想象得很幸福很温馨,怎么会疼呢?不会疼的。孩子们有那么鲜艳的笑脸,就是付出生命也会在所不惜的。一定要有一个自己的孩子!每当看到别人的孩子在地上跑来跑去的时候,他就会萌发出这样的冲动和决心。当然,这种冲动和决心一次也没有在诚诚的面前曝光过。他有能力要孩子吗?他的孩子会跟他一样不死不活不明不白地死死挣扎在颓废的生存线上吗?不!不能要孩子,至少现在不能!这是一种非常自私的行为!诚诚也是这样说的。诚诚说这话的样子让他想起了凯尔泰斯?伊姆雷的《为一个未出生的孩子祈祷》,一封充满思念充满父亲慈祥与渴望的长信,主人公甚至把孩子的模样都想出来了,但结局还是不要他们。跟他们的情形一样吗?不一样!但又有相似之处,都是对生存的一种惧怕,对未来无望的一种状态。诚诚说,她想等有一天,赚了足够多的钱以后,再要孩子。她要让她的孩子很幸福很快乐,像在天堂里生活一样。她从来没有问过他对孩子的感受。她总是这么以自我为中心,自己怎么想的,就怎么去做,把别人的存在忽略不计。
喇叭声中,灯光下,雨丝显得清清白白,你追我赶,在街道上方呈固定的图案坠落。
不能再呆下去了!什么都看不见了,书上模糊一片。他已经提醒自己好多次了。这次他下好了决心,仔细合好书页,把书放在文学栏里,对女人说,大姐,谢谢啦!
女人说,你到哪儿去?
他站住了,尴尬地笑了笑。
我?我到哪儿去?当然是回家呀。
你有家吗?
我当然有家。
吵架了?被她赶出来了?
不,不全是这样的。
给你,吃吧!
女人从饭盒里掏出一个馍,掰开,把菜全夹了进去,递给他。
不,大姐!我不能……
没关系!我刚好多带了一个。吃吧,中午做的,还是热的。
这个……。他犹豫着。馍的香味和菜的香味已经让他的口腔里开始分泌出蜜丝丝的唾液了。人真是很奇怪的动物,食欲跟性欲的反应竟然如此相似。当人的性欲充分调动起来的时候,口腔里也会分泌出一缕缕蜜丝丝的液体。有科学家分析,这种液体的分泌能提高人体的免疫力。
没事。吃吧!谁没有个难处呢?
女人的普通话说得有点标准,不像当地的女人们,第一个字的发音总是着重音,像在强调自己的存在似的。他开始啃了一口,很香!香极了!他望了望女人的脸,他想清楚女人的表情。女人在整理饭盒,不锈钢和塑料制品在发出咣咣当当的声音。整理好后,又放回了原处,并不看他,也不看街头上的人流了,而是看更远的地方。没有更远的地方可看了,更远的地方被对面街上的建筑和广告牌挡住了。对面街上所有的餐馆正灯火通明流光溢彩,有湖南餐馆,有驴肉火锅城,老牌的羊肉泡馍店,云南的过桥米线,还有韩国料理等等,有特色特价的菜都以非常醒目的方式写在店面的玻璃上了,让人一目了然。那些花花绿绿的迎宾服务员把脸笑得像鲜花一样怒放,把声音乔装得像刚发芽的竹笋一样娇嫩。欢迎光临!大哥,请这边坐!欢迎下次光临!街道两边的泊车位很快就满了。
他回走了两步,到原来位置,这样他跟女人的脸就不再成对立的角度了。
没什么自尊了,自尊值个屁呀!吃吧,吃吧!已经拿到手里来了,已经啃了一口了,这跟全吃了又有什么区别呢?施舍跟乞讨本就是同一个家族的,它们是一个模子生产出来的词汇,只是顺序不同罢了。先有了乞讨,后才有施舍。他这样踅来踅去的这么长的时间,跟直接乞讨又有什么两样?女人看出来了,是有人把他给赶出来的,虽然是不直截了当的,但实际上就是这样。还用得着掩饰吗?
三两下就啃完了夹馍,他听到肚子里有嘀嘀咕咕的声音,不过,只两三下,就消失了。等他再一次抬起头来的时候,眼睛开始湿润了起来,就像雨点单直滴到他眼睛里面一样,人物、街道、霓虹灯,像乌龟一样的车群开始模糊不安起来,眼睛酸辣了起来。他连忙扶住了伞柄。
八点四十五
开始我不会做馍,但现在我会了。
您是南方人?
是的。我是南方人。
南方人只会做米饭,不会做面食的。
其实面食也很简单的。把面用水一揉,揉到有劲道的程度,就做成各式各样的形状,馍、饼、馒头、面条,想做成什么就捏成什么,放在窝里蒸或者烤或者煮就成了。
呃!他打了一个嗝。他连忙用手捂住了嘴巴,嘴巴里还残留了一点很奇怪的香味,香味随着嗝的冲力跑出来了一点点。很熟悉的香味,他想不起这是什么香味了。
女人从布袋里掏出了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子,递给了他。喝吧!从家里带的,干净的。
他接过来,喝下了半瓶。他突然就想起来刚才的味道了,那是豆豉!是家乡的一种食品。把黄豆用水泡了,用盐腌了,晾干,让它自然地发霉,变棕色,变黑色,变硬,黄豆就变成另外一种风味的食品了。在家乡,和青椒一烩,是一道很下饭的家常菜。有些餐馆里还把这种菜做成小碟,和油炸花生米、腌萝卜丝、红辣椒泡生姜丝一起送给客人吃,红得鲜艳,黑得发亮,白得透明。他连忙说,大姐,你的夹馍里是不是用了豆豉?
哦,你还知道豆鼓?
我是楚城人呀。
我们是老乡呵!女人忙站起来,把凳子又让了出来,端在他的面前,说,你坐!其实我有这个感觉,觉得你就有老家的感觉。
哦?为什么?
这个,也说不上来。说话,长相,动作,都有一点吧。
说不上来,但就觉得是。这就是感觉!一样清秀的脸颊,一样低沉而柔软的语言,一样轻快爽朗的动作。要不然,他又凭什么呆了这么久,还吃人家一个豆豉夹馍?这是以前想都不会想的事情,他绝对不会在一个陌生的、卖书的女人跟前呆上这么久的。一切都有因才有果吧?从唯物主义的观点是解释不了这些现象的。
他没有坐。他们俩人都站着。聊了些家乡的小吃的做法和湖里的鱼和莲藕。一到这个季节里,莲藕和小鱼小虾就很便宜了,农民们都干了堰塘,把莲藕挖了出来,把小鱼小虾也捞了起来,挑到城里去卖,便宜的几毛钱一斤。你知道这个地方把莲藕叫什么名字吗?他摇了摇头。
女人说,叫连理枝,就是白居易写杨玉环那首诗里的连理枝。
真是一个很有诗意的名字!呵呵!
这儿的人结婚,都要送连理枝当聘礼的,用大红的绸缎系着。
很有历史,也很浪漫!
是呵!很有意思。
诚诚是当地人,可她从来不告诉他这些。她都告诉过他什么?他的心又开始痛了起来。他们平时都谈些什么?他一下子记不起来了。他们好像不谈家常话,除了恋爱时那些温柔的、激情的、机智的语言,除了聊聊赚钱和生财之道外,似乎无话可谈了。有的时候,他还曾努力地寻找话题。可往往找不到。这就是审美疲劳吗?可他们只生活了两年,两年就疲惫了吗?可能是吧。科学家说,一个人对另一个的爱情,就是异丙肾上腺素、内啡肽等等物质在化合分解的一种荷尔蒙,这种荷尔蒙只能在身体里保持二十多天。科学家的理论不一定就适用于生活。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而存在并不一定是重要的。爱情不存在了,但爱情却是最重要的。没有爱情,也就没有了灵魂。
那天,他觉得应该跟诚诚讨论一下这个问题了。
他说,我们应该换一种活法。
诚诚就把手收回去了,把身子坐直了,问他,你对我不满意了?
不是不满意,而是觉得你应该休息一段时间。
休息?谁来挣钱养活我们?你吗?你不是试过吗?
你怎么这么现实?难道除了你的生意,其他的人都会饿死?
你有什么打算?
我教书。你休息一段时间,再找找其他的事。
这怎么可能,陆平?我的基础都打好了,就要到收获的时候了,你让我放弃?还有,你不是很讨厌你们的主任吗?你能回去看他的脸色?
经历了这些,我相信我能!
你回去工作,不如为我工作。
什么意思?
我可以高薪聘你当我的心理顾问师,酬金都好商量。条件就是:不要让我不开心!
是吗?你准备给我开多少薪水?
你提嘛!我们俩,好商量!
你想长期包养我吗?
我只是想让你有个合适的工作。
工作?这真是太可笑了!你不如说我是你长期的鸭子,变相的卖淫!
他也从床上坐了起来,下地穿起了拖鞋,到书房里去了。
看得出,诚诚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这兴许就是她最真实的想法!他终于沦落到卖身投荣的地步!他想起了《日出》里面的露露,他想起了茶花女,他还想起了杜十娘。她们都比他强多了,至少她们还可以正大光明地认可自己的地位,而他,这算什么?他千辛万苦寻觅的,就是这样的结果?他跟诚诚是在网上相识的,他无意中就闯进了有诚诚的那个叫E味情深的房间,房间里有十个人,每个人在干什么,在说什么,嬉笑怒骂,打情弄俏等等都看得清清楚楚,只是摄像头里的人物看起来都很年轻,让每个人的感觉都很好。他们属于一见钟情的那种,对彼此的容貌感兴趣,就聊了起来。你是干吗的?鹅(网络语言,常常用相似音来替代)是种花的。种什么花?玫瑰。种了多少?种了一朵。有了主人吗?正在寻找。那你是什么人?我是女人。女人是什么东东?切――,女人是水。那我就是泥。我俩就是水泥。这些语言就像暗号一样让他哑然失笑,他问自己,这都是自己的真正声音吗?如果让他说出来,他会说吗?不,他不会说的。他说不出来。这就是网络的好处,能掩盖人们真正的世界。
第二天,他们又在房间里见面了。这次他们谈了比较深层的话题:文学。这个房间的十个人基本上都是文学爱好者。一个杂志编辑,一个电台的副主任,还有三个女的都是办公室文员或者是秘书,其他几个流动性较强,都是靓女俊男(视频上看的)。他最初是瞧不起她的,一个美貌的女人,会懂什么文学?但诚诚并不是他想象中的女人,她用生活经验在诠释文学。她谈了巴尔扎克、司汤达、梅里美,甚至还有马尔克斯、科塔萨尔等等拉美作家。她读的书真多!她夸奖他长得结实,运用了巴尔扎克在《欧也妮.葛朗台&那段买盐人说娜侬的那段话,就像在盐卤里腌过的一样,不会坏的。房间里的人大笑,发出了拥抱和红唇的图画过来。后来,他们又聊了聊马尔克斯的魔幻性。她觉得这种魔幻可以给她带来快感。她还谈了对现代文学的看法。其实现代社会上各行各业都跟文学有关,哪行哪业都离不开公共关系,而公共关系却跟文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完全不懂文学的人是搞不好公共关系的,正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是拿不好筷子吃饭一样。文学是一切艺术之母体,文学是人类进入文明生活的基础。我们的作家评论家里,总是大呼小号地说文学的边沿化,总是不相信现代人对文学的审读能力,弄一些离奇古怪的故事或者花里胡哨的爱情故事来愚弄读者,看起来触目惊心,实则千篇一律,语言平凡,如同嚼蜡。说得好听点,文学就像一个失宠的嫔妃一样,用粗俗的粉脂堆砌自己,以此来迎合帝王的口味,但却把自己弄得越来越糟。文学再也不是宝贝的时候,它应该怎样呢?她画了几个大大的问号在屏幕上。
有个发了哭泣的动画过来。还有一个发了个靠边站的漫画。他发了几个晕的动画。这时,诚诚说,它应该……该干吗就干吗,不要冒充老大来当救世主!
那天晚上,诚诚真正地火了一把,几个男士对她的态度从暧昧不清变成了明争暗斗。
一个非文学专业的人,竟然对文学有这么深刻的理解,可见真正的文学是在民间、在大众、在你每天面对的、耳熟能详的生活里面。他承认,是他主动要求跟诚诚私聊的,深更半夜时,他还让她看了他结实的上半身。他对诚诚的好奇心越来越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这样的问题在他的心里每天都会冒出几十次,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了,就跑来了,跑到这座著名的北方城市里见这个奇怪的美貌女人。他要把自己献给她!就像于连把自己献给了德.瑞那夫人。呸呸呸,为什么要联想这些人物?他不是于连。于连是有野心的,而他没有。他没有野心!
如果不发生意外,他们在见面的第一天就会上床的。早在大学时就流行过一句话:男女认识三天不上床,就证明他们是有问题的。会有什么问题呢?也许视频上的那个人是伪装的,也许那个人是七十岁的老头化妆成的,也许那人是HIV病毒感染者,简言之,那个人也许根本就是个骗子。
幸好,他们没有问题,都不是骗子。虽然不是视频上那么肌肤光洁像十八岁的少男少女一样,但也都是俊男靓女。哦,现在看来,他们就是上辈子就注定了的怨家!
有个中年女人打着一把黑色的伞过来了,拿起烹饪方面的书,还挑了本杂志的合订书,问了问价格,付了钱就走了。终于开张了,但卖书女人的脸上并没有露出笑容。过了十五分钟的样子,又有一个学生过来了,买了两本小说。
雨下得大了些,伞上面有淅淅沥沥的声音。行人越来越少,卖水果、卖牙粉的、炸米花的早就走了,整条小巷里就剩下她的书摊了。小巷里显得冰冷阴深,已经很少有人出来了。
公园里的音乐声不知什么时候就停了,街头暗了许多,街灯开始睁只眼闭只眼了。
女人说,不会有人来买书了。
她开始收摊子。
气温下降了许多,已经有了冷得刺骨的感觉。
女人把书用塑料布蒙好,一层又一层的,把凳子和零碎东西放在上面压好。左手拿着大伞,右手扶着龙头,对他说,我回去了!下次有机会来看书。我姓陶,以后叫我陶姐好了。
哦,陶姐!我送你回去吧?你打伞,我来推车。
你不急着回家吗?
我不急着回家,况且,现在也不能回家。雨又下得这么大。他习惯性地瞄了瞄手腕上的表。谢谢老天爷!他早上还没有把手表撸下来,而诚诚也似乎忽略了这块手表,这块手表是他上班第一次发工资时就买的,宝石花的,国产的老牌子。他是老师,当然要有手表。读小学读中学,几乎所有的男老师都戴着手表。快下课的时候,他们伸出左臂(大多数都是把手表戴在左腕上的),又用力往上抬一下,明晃晃的手表就露了出来,凝神看上一两秒钟的样子后,然后说下课或者还有五分钟下课这类的话。还有一个年青的数学老师总是拿着表在走廊里摇来晃去,他揣摸了好久,也想不出老师摇晃手表的原因,他大胆地跑过去问他,老师告诉他,这是跟手表上劲呢,我这是自动手表。他想总有一天,他要买一块自动手表。他觉得老师摇晃手表的样子太潇洒了,那数学老师太帅气了!简直是帅呆了酷毙了(当时的流行语)!以至于他曾两次在半醒半梦的状态中都喊数学老师的名字,就像发了癔症一样。
他现在的手表就是一块自动的防水手表,只是他早就没有当初的新奇和向往了,甚至,他已经忽略了它的存在,更多的时候,只是一种习惯。起床,洗脸,戴手表,看时间。晚上,脱下手表,放在床头柜子上,睡觉。
一次,诚诚把他手表举得高高的,佯装着要扔下楼去。她调侃道,这么一块破表,扔掉它,你都要付我工钱。
她当然没有把手表扔下去。她看到他从沙发上蹦了起来,像个吝啬鬼一样抓住了她的手,把手表抢了过去。她又一次抢了过来。俩个人开始在客厅里、卧室里追逐。那时候,诚诚还没有装修房子,屋子里有点空荡荡的,并不害怕把花瓶什么的打碎。最后,他把她按在地板上了,而她也勾住了他的脖子。他们在地板上翻腾,翻着翻着,就把手表的事忘掉了。
他到书房里去了。他不想再看到诚诚的表情了。她紧皱眉头,斜着眼睛,披着头发,洗澡后的红色已消失殆尽,鼻子以下的部分都被淡蓝色的灯光打成了阴影,像一个处心积虑的女巫。
他到书房里呆了一会,打开了电脑,但什么也做不了,什么都令人厌烦!什么明星的艳照?什么煤矿塌方?什么一个人长了两个脑袋?通通都是糊弄人的鬼话,这个世界什么稀奇古怪的事不会发生?当人们的欲念愈来愈疯狂的时候,所发生的事情就会愈来愈离奇。头疼,疼得快要爆破了。眼胀,想闭上眼睛,但眼睛又扑扑地跳个不停,就像人的心脏那样。坐下了,马上又要站起来。不!不能再呆在电脑前了。他要出去!他关了电脑,推开了门,诚诚却进来了(兴许她早就站在门外了)。诚诚面有喜色地说,我有一个主意。
什么主意?
你只要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可以跟你走!
什么条件?
不带身份证,不带钱,在外面呆上一天。
行!他有点迫不及待地答应了。这没什么难的,不就是饿一天肚子吗?还有在外找到工作的可能,那样就连肚子也不会饿了。
她马上又说,不,不,亲爱的,别着急!还要加上一晚上。只有夜晚,才会让你有更深切的感受,才能有助于去掉你那些清高的不识人间烟火的毛病。
行!他又答应了。他不想再跟诚诚辩白那些没有意义的废话了,他的郁闷全都是由这些废话而引发的。什么清高?一个累赘一个附属品还有什么清高可言?什么不识人间烟火?他暗问自己真的不识吗?他否认这点,他知道人间的烟火是怎么点燃的。他只是对所谓的潜规则不识罢了。而那些潜规则往往都是以牺牲自尊为代价的,看不见,摸不着,分不清对错。算了,她说不识可能就是不识罢。既然说了,她肯定会有她的道理的。不就是一天一夜么?这是多么简单的事!一个正常的男人是能饿上十来天的,凭他的身体,饿上半个月应该没问题吧?
他们拉了拉勾,还在彼此的大拇指上盖了盖章。他们俩都松了一口气,似乎纠结了好久的矛盾终于迎刃而解了。晚上,他们没有亲热。诚诚发动的激情被刚才的约定赶跑了,她认为这真是一个最聪明的约定。她被成就感呼呼地征服了,然后就睡着了。她睡着的模样真像一个孩子。蜷缩着身子,右手握着拳头,抱着枕头,左手放在胸上。暖气很足,一只脚裸露在薄棉被子的外面,安静纤细得就像家乡的芦苇。
时间过得真慢!离诚诚规定的二十四小时还有九个半小时的时候,他推着陶姐的三轮车,陶姐在一旁打着她的大伞,跑得气喘吁吁。陶姐的伞真大,把三轮车,把两个人都遮得住,但偶尔还是会有雨水飞进来打湿他们的衣服和头发。一会儿听得到伞上面的声音,一会儿又听不到,雨停停又下下,但匆匆夜归的每个人都把伞打得严严实实的。
这是一个上坡,很缓的上坡,表面看起来跟平地一样,但推起车子来却感觉很吃力。三轮车慢了下来。他热了,头还有点晕,腿有点发软,还有点恶心的感觉。他知道这是身体缺营养的表现。
陶姐说,歇一会再走吧。要不,你回去吧?
他直起身子,喘了两口气,说,送你到家再回吧。
他又开始推车了,汗开始从头发里冒了出来。陶姐问他,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我?我是因为喜欢她,才来的。
那她也喜欢你吗?
你还是赶紧回吧,你们应该是挺好的一对。
可能回不了了。
不知道。谈谈你吧,陶姐!你为什么来到这个地方?
我其实很简单。我家老头还在读大学时就犯了错误,辗转几年后发配到我们村里教书,那时我也是乡村教师。当时他都有三十多岁了,而我那时只有二十岁。我喜欢上了他,就跟他结婚了。十年前,跟着他来到了这里,这里是他的老家。
那你们的孩子呢?你们有孩子吗?
有。一个儿子,还在北京读研究生。
哦,一个很美的故事,一个美好的家庭。
没有你说得那么好,只是知足常乐吧。哎,要向左拐了,对!
三轮车向左拐进了一条没有灯的小巷子里,凭借从大街上的灯光,看得出这条小巷不整洁,很凌乱,有些人还把一些破铜烂铁堆在路的两边。走到十五米处,就看出这是一片民房,一家一户的小院子,大都显得有点破乱,没有树,显得光秃秃的。陶姐说,这里都要拆迁了。
那你们马上要住上新房子了。
唉,说是拆,已经好几年了,都没有拆。再说,这房子虽说是老头父母的,但他们兄弟七个,我们又能分多少?跟拿钱买是一样的。
不是说知足常乐吗?总比一点没有的强呀。
陶姐嘿嘿笑了两声。他也笑了,感觉轻松了许多。脚下踢踢踏踏的声音,天空黑得像泼了墨水一样。还好,路还是平平的,还有大街上照过来的灯光,以及一些住户家里的射出来的灯光,一切都很清楚了。那些剪影也很清晰。门前的小石狮子,屋檐上枯死的野蒿,墙上面挂的红辣椒、大蒜头等等。三轮车停在一座破旧的两层楼前。有个小院子。院墙上面的水泥斑痕累累,坑坑洼洼。屋子里面黑乎乎的,没有动静,可见没有人。陶姐掏出钥匙,打开了院门,一条黑狗钻了出来,冲着她摇头摆尾,还舔着她的裤子。黑狗舔完了陶姐,就过来闻他了。陶姐说,你别怕!它不咬人的。她又喊:黑虎,你走开!
黑虎就跑到院里某一个角落里躺下了。
他帮着陶姐把车推进了院子,陶姐自言自语般地嘀咕,死老头,又不在家!
他本想随问一声到哪儿去了,但他又止住了口。这是人家的隐私,也许她不愿意说呢。他站在门外,看着陶姐把三轮车推到过道上,过道上有个用石棉瓦搭成的棚子。他想,陶姐会不会请他进屋里去坐坐,然后喝杯茶什么的?如果邀请,他会进去吗?他会进去的。他想陶姐的家一定收拾得很干净,桌子上,茶几上,沙发的扶手上肯定会铺上白色的镂空纱布,地上会擦得锃亮锃亮的,飘动着淡淡的香味。南方的女人一般都会把家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就像他的妈妈一样。他记得妈妈总是六点多一点就起床,除了给他做早饭外,第一件事就是收拾屋子,擦桌子擦地板擦玻璃窗。上学的路上,回头一瞥的时候,总是看到妈妈趴在玻璃上擦玻璃的影子。家里也许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永远是窗明几净的,飘动着淡淡的香味。有时候,并没有摆上花草,但也会有香味。因为干净的空气里会有一种很自然的香味,那是各种香味的总和。这样,走进家里的时候就会全身清清爽爽,心里亮亮堂堂的。哦,妈妈,你还好吗?头上的白头发又添了几根吧?他的心开始酸楚了起来,身上有点微微发抖了。头发已经全湿了,身上也有一块两块的地方湿了,那是刚才在路上淋湿的。他知道这不仅仅是冷的,他有另外一种需求,他的身体正裂开了一个口子,在淙淙地流着类似于血的液体,他需要一种填充的植物,把他满满地充实了起来,像跟轮胎充气那样,这样,他的身体就会再一次轻盈起来的,否则,他就会……他想不出会怎么样。这个结果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不像数学结果那么直截了当,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但这个结果却更多地影响人,影响人的命运和一生。无法计算的结果更叫人害怕。他只知道,结果会很难受。
陶姐出来了,手里拿着什么,然后塞到他的毛衣口袋里,说,我不好留你了,你回吧!打个的走吧。雨又下大了。
他叫了一声陶姐,陶姐站住了。他想跟她说,让我进去坐坐吧。但他说不出口。他的手在抖,他的心也在抖。瘫软的、麻木的,已经不属于自己了。他试探性地举了举手,就碰到了陶姐的手,他抓紧了它,就把她拉进了自己的怀里。
他一下子就不抖了。他把头埋在陶姐的肩膀上,眼睛里热乎乎的。真暖和呀!她的头发真好闻!那是各种香味的总和,似有似无,如雾一样的飘缈,如绸缎一样的顺滑,在他周围肆意地流动、游走。他抽动着鼻翼,想捉到这种香味,把它像脂肪一样储存起来。他喜欢脂肪。脂肪是件叫人温暖的东西。
陶姐开始是没有动的。过了一会就动了,微微地颤动,像刚出生的羊羔鲜活。他曾在《动物世界》里看到小羊羔出生的过程,他就想抱住它们,安慰它们,不让它们再害怕了。他轻轻地抚摸它们柔顺的皮毛,把它们抱在干草堆上晒太阳,喂它们稠稠的米汤。不一会,它们像调皮的孩子,发出咯咯咯的笑声。他感到很舒坦。人总得做些什么吧?哪怕对互不相干的人投上温存的一眼,兴许那一眼可以拯救一个人。管他呢?只要做了,就会很充实很满足的。他感觉陶姐贴紧了一些,她的头还靠在他的胸部上了,轻轻地婆娑。他似乎听到了若有若无的抽泣声,像清风,一闪而过……突然,陶姐推开了他,说,回吧!跟她说几句好话,就会没事的,女人都这样。
她转身进了院子,关上了院门。不一会,他又听到了开门和关门的声音,里屋的灯亮了,他还能看到窗口里的影子,晃过来,又晃去。后来,窗帘拉上了,钢丝哧哧的滑动声。那是粉红色的窗帘,看不出花纹,只感觉粉红一片。
他摸出了口袋里的东西,那是二十块钱。十点五十分
他走到大街上时,鞋上已沾满了泥。他在街边的草地上走了一会,鞋上的泥就差不多全掉了,但鞋也差不多全湿了,连袜子都黏黏乎乎了。毛衣也好像湿了,沉了许多,气温已经降了零度了。现在这个季节的晚上,一般都是在零度以下了,如果不下雨,如果他一动不动,毛衣上就会像路边的小草一样,结上一层薄薄的霜。现在,他不操心这个问题了。他的脸在一阵阵发烧,有时候还自言自语,只是他感觉不到自己的自言自语,一旦听到自己说话,他就像被惊醒的梦一样打一个寒颤。我为什么要去拥抱陶姐?甚至还有无穷无尽抱下去的可能性。我喜欢上她了吗?不!这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认识了小半天而已,她跟我母亲都差不多了。我对陶姐有情欲吗?不,没有。这不是情欲的问题。但陶姐会怎么想?看得出来,陶姐是个好人。她一定会认为我是个色狼,不,我还不配当色狼,我没有色狼那样的胆量和激情。她会认为我是骗子?又骗了人家的钱,还要骗人家的色?这是一个多么心狠手辣的骗子啊!比骗我的那个骗子更可恶!其实,那是一个多么慈眉善目的人呵,任何人见了都会认为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心肠善良的人,但恰恰他是来骗我的,处心积虑,蓄谋已久,要不是诚诚回来的早,我就会成为罪人,成为帮凶,骗自己心爱女人的帮凶。骗子真是无处不在!感情上的,金钱上的,还有身体上的,你骗我,我骗你,无穷无尽,层出不穷,变幻多端。骗子再也不是丢人的职业了,不认识骗子才是丢人的事情。大报小报杂志电台电视上,总是告诉人们怎么样提防骗子识破骗子,而没有告诉人们怎么样去抓住骗子。我不是骗子!
不知不觉中,他走到一座大楼的跟前,大楼临街上有一排宽大的走廊,走廊两边还有两排大理石的石凳,石凳上还坐着一个卖花人。他旁边靠着一辆黑色的自行车,车的后篓上还有些花花草草,都是用塑料纸包得好好的。卖花人看起来二十五六岁的样子,跟他一样,头发也是湿漉漉的,只是那人穿着一件深颜色的棉外套,他是穿着一件鳄鱼牌的粗毛线外套。卖花人默默地抽着烟,烟火一明一灭,他看到他脸上灰暗、枯黄,但却有股莫名其妙的兴奋劲在他的脸上绽开、游荡。
他也坐了下来,离卖花人不太远。他们彼此都能闻到对方发出来的体味儿,那是不干净的东西被雨淋湿了的闷膻味儿,像没有处理的羊皮上的,或者牛皮上的。楼顶上的霓虹灯已经熄灭了,街灯也变了,整座大楼在雨中呈现出瓦灰瓦灰的颜色,街上的士们都跑得飞快,把水溅得高高,然后射得远远的。他听见卖花人叹了一口气,吐了一口痰在雨中,把烟头弹出了好远,烟头在雨中很快就灭掉了。卖花人老是看着对面那条花红柳绿的街,神情极是专注,不错眼珠。对面街上都是洗脚休闲的店子。这时候,差不多正是他们营业的时候。外面有招摇的霓虹灯,屋里有装饰鲜艳暧昧的画、镜子和开着朦胧的红的或绿的或粉的小灯,映得屋里的女人们丰腴白嫩,即使在寒冬腊月里,她们也穿着透明的衣衫,袒露着胸部坐在玻璃门内,冲着过路的男人们招手示意,如果是一男一女,她们还会趁女人不注意的时候,冲男人招手。她们是一群胆大心细的女人,智力超群,不放过每一个机会。哪怕隔着一条街,他们都能看到玻璃里面女人们的肉体,白晃晃地蠕动着,像一群一群放大了的、搅在一起的白虫。
一切都像做梦一样,似曾相识,而又宛若隔世。男人们都怎么啦?女人们又怎么了?随时随地都揣着一杆秤,随时随地变卖掉或者买回来自己身上的东西,卖出去了,再买回来,如此循环反复,渐渐地,自己就不再是自己了,慢慢地,自己就不认识自己了。多么方便多么赏心悦目啊!用鲜花音乐美酒装饰起来的场地,再也不是当初泥泞翻滚污垢横流的交易场地了。先是从看得见摸得着的开始,耳朵、鼻子、嘴巴,再就是眼睛,只要卖掉了,就成了别人的了,管他干什么用呢?再就是看不见摸不着,思想、灵魂、爱情,还有肉体,肉体属于看得见摸得着的吗?哦,肉体介于两者之间,一会儿在现实中踌躇徘徊,一会儿在灵魂的天空中飞舞,像蝙蝠,哪儿有好处就靠向哪儿。现代的社会是个文明的社会,不再零敲碎卖了,割得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看起来鲜血直流有碍观瞻,而是文质彬彬礼貌相待,签约式,指定式,支票式,规范式。鼻子是我的,你闻出所有的东西就会归我,你闻了不该闻的东西是要付出代价的。肉体是我的,你干什么就得我同意。肉体真是个好东西哇!诚诚不是要买他的肉体吗?可是,她根本不知道肉体是多少钱的价格,她只是用市场上的通用价格来衡量,她不知道肉体的特殊性,由此可见,她并不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我没有揣着秤,所以我并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重,所以我不知道自己的价格,我更不知道是应该批发还是零售。我实际上跟你一样,诚诚!
卖花人问他,不想到对面去玩玩。
其实挺便宜的。
嚯嚯,那里面的女人可好了,并不像人们想的那么坏。
你去过咯?
不。我没去过。
你怎么知道的?
有时候,她们过来找我买花。拿一大抱花,账都不算,五十块一扔,说剩下的给我喝茶,然后就走了。
她们也喜欢花吗?
切――,是女人都喜欢花。
他开始注意卖花人的花篓了。自行车后架上一边一个大篓子,现在只剩下一个篓子的花了。篓子里有一束紫罗兰,两束康乃馨,一束红玫瑰,一束白色的百合,还有一些满天星和竹叶草。他过去看花,问花的价格。卖花人也站了起来,马上就进入了买卖的状态。康乃馨多少钱?一块一朵。玫瑰呢?两块。百合呢?这叫香水百合,你闻闻,挺香的。多少钱一朵?四块。
他拿起香水百合,放在鼻子下。一股淡淡的芳香味,跟妈妈收拾的客厅里、跟陶姐头发上的味道一模一样。突然间闻到这种味道,他脑子一下子清醒多了,他突然就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他要买下这束花,把它送给陶姐!只有这束花才能说明他的心情,这是最好的诠释了。百合代表着祝愿祝福全家欢乐的意思,如果刚才有什么不妥,那么,她收到这束百合的时候,一切不就烟消云散了吗?她早就看出了他的情况,说不定,她还会真诚地邀请他到家去坐坐,倒杯热茶给他,给他下碗面条吃的,把他当远房的亲戚看待。她会这么做的。她是一个善良的女人,跟他的妈妈一样善良。
他开始想象坐在陶姐客厅里的情景了。茶几对面一定有一幅画,百鸟争艳或者丹凤朝阳什么的。他们家是知识分子家庭,一定会有画的。家具不可能贵重,有可能是破损的,但一定是干净的。找一个花瓶来,插上那束香水百合,整个屋子就会生动起来,像来到了春天的花园里。陶姐还会让他换上一双软绵绵的拖鞋。他会把袜子脱掉的,这样,他的脚就不会湿漉漉的了,也不会把陶姐的拖鞋弄脏。脚,很快就会暖和起来的,如果能闭上一会眼睛就会更舒服的。现在,他感到脚已经很凉了,甚至有了刺疼的感觉。
他把两只脚都来回颠了几下,让它们都活动起来。他问,这束百合要多少钱?
卖花人说,这么晚了,你就给四十吧。
他掏出了口袋里的二十块钱,说,我就只有这么多。
你二十卖什么花呀?这束花平时怎么的也要六十才卖,十五朵呢。
真的。我只有二十,不信,你看。他把所有的口袋都掏给他看。
哎,二十就二十吧。这么晚了,权当白送给你吧。
卖花人收好了钱,还帮他把花重新整理了一下,高低不平,错落有致,还加上了几只满天星和竹叶草,看起来就是满满的一大束花了。
他抱着白色的香水百合,嗅着淡淡的香味,大步流星地向陶姐家里走去。真是好兆头,雨停了,但白色的香水百合,却在他怀里娇艳欲滴。
陶姐并没有睡,因为屋子里还有一点幽暗的光。
他敲响了院子外的铁门。哗哗哗,门不是太结实,一种破铁的响声。
黑狗叫了两声,噢噢!并不是凶狠的叫声,似乎是一种提醒。
他又敲了两下。屋子一下亮了,先从里面,然后是外屋。有人影从窗口晃了一下,出来了。院子里的灯也亮了。从开门声他就听出来是陶姐,跟刚才的关门声一模一样,开始轻,后来重,门叭地一下就关住了,像人们练习的投标一样。
沙沙的脚步声,她出来了,她还问了声谁呀。
他说,是我。
陶姐把门打开了,她披着一件薄棉袄,红底小蓝花的,标准的老太太们装束,却叫他一下子想起了卡门身上的那条红裙子。他记得梅里美写卡门的时候还描绘了她腿上丝袜的破洞,但这一点也不影响人们对卡门的热爱,相反,还增添了卡门身上无穷无尽的想象点。
他看到她尽力睁大眼睛,就像她在眼科医生那里检查眼压一样。她一下子没看清他,而他却把她看得清清楚楚,他从她的脸上捕捉到了一丝疼痛的迹象,就像人们被小刀割破了手指一样。他连忙说,是我,陶姐!
他的心跳又加快了许多,陶姐已经认出他来了。她不可能不认识他,他刚刚离开还不到一个半小时。
他看到陶姐皱起了眉头,说,怎么是你?
是的,是我。他向前进了两步,把散发着淡淡香味的花送到了陶姐面前,说,送给你,陶姐!
他本来想跟陶姐说,香水百合放在房间耐心点养,还可以养半个月。他还会说,你天天看到它心情就会好很多的。他什么都没有来得及说出口,他就听到陶姐好像受到了天大的污辱一样,提高了声音,愤怒地说,你怎么能这样呵?
这是怎么回事?他一下惊呆了!他做梦也没有想到陶姐会是这样的表情,就像他欺侮了她一下。他欺侮她了吗?没有。从开始他就没想过要欺侮她,他只是想尊重她,让她感觉快乐,自己也快乐一些,就是这么简单!或许,他做了一些比较冒失的举动,但现在不是想解释吗?
他一下子结巴了起来,不,不,陶……姐!你听我……说……。
你什么也别说了!看你可怜,本想着又是老乡,能帮你就帮你吧,没想到你这么赖皮!我是这么随便的女人吗?更何况我还有男人。你走吧!陶姐声音又低了很多,声音有许许多多的内容,似乎他们有种种不可告人的故事,似乎他们要达成某种阴谋,似乎他们曾有过很久默契。
他好像听明白陶姐的意思了,但脑子里又是稀里糊涂的,就好像被人打了几棍子,找不着颜色和方向了。他喃喃地说,不是这样的!真的,不是这样的!……
他听到一个老头的声音在问,是谁?怎么回事?
声音很虚,不结实,就像剥掉了籽的棉花,从一个黑洞里飘出来的一样。他觉得很耳熟,他一定在哪里听到这种声音。他觉得自己的腿又莫名其妙地往前跨了一步,这样,他就能从陶姐的身体缝隙里看到说话的人了。天啊!他竟然看到了下棋的老头。老头披着棉袄,没有穿裤子,光着腿杆子,站在院子的阶沿上,像一个半裸体的西藏喇嘛。他耳边一片喇里喇嘛里嘛的声音。
陶姐更怒了,一把推开了他,哗地把门关上了。他听见陶姐在院子里说,没事,一个讨饭的!
老头咳嗽了几声,说,这么晚了,还讨饭?
现在的人,哪说得清楚?好人做不得咯!唉,什么东西?
陶姐说话的尾音还带明显的家乡尾音。这时,他已经分不出这种特殊的东西了,他也产生不了联想,家乡的尾音?这跟他有啥关系?他只是又一次听到了关门声,他甚至还听到了关灯的声音,叭嗒一下,毫无置疑,坚定果断,一切都暗了下来。屋子里一丝灯光也没有了,连刚才那一丝幽暗的光都没有了。兴许刚才的那丝光是别处的,只是那里有一块亮的东西,被反射过来的而已,他误看了而已。
他又回到大楼前的石凳上,手里还抱着那束香水百合。当然,卖花人早就走了,只留下了几根劣质烟头和一股劣质香料混杂着臭袜子的味道。他怀里的百合早就闻不到任何香味了。他依稀记得,谁告诉过他:现在的花都是没有香味的,都是在大棚里人工种出来,香味只是卖花人用空气清新剂喷上去的。那个人是谁?告诉他这些的是谁呢?一定是他非常熟悉的人。他扒开脑子里的白中透红的页码,寻找那个人的踪影。他知道他的脑子里的东西一定会跟书一样排列有序,那白色的就是书页,红色的就是写上去或者刻上去的字。
雨没有下了,但又下起了雾。白茫茫的一片,什么都朦胧了起来,跟他的脑子一样了。对面的彩灯变得像坟场里的萤火一样,飞过来又飞过去的。一切都静了下来,安静得让人想闭上眼睛,聆听一下那些树和草的呼吸声。有人说,这些植物只有在人们都睡着的时候,它们才显示出活力,它们会嬉戏,会打闹,还会唱歌和恋爱。他坐在石凳上,闭上了眼睛。如果他变成了植物,那些树草会来找他说话吗?他永远也变不成植物,除非他死掉。他再一次努力,搜寻那些说话人的影子。他觉得头都有点胀疼了,如果再搜下去,脑子很可能要爆炸的,像爆竹一样,嘣的一声,转瞬间灰飞烟灭,只留下一股火药味儿。
一个满身疲惫、穿着黑风衣的女人路过,凑了过来,嗅了嗅香水百合,叹了一声,真香呀!然后她就走了。
错了!你应该说真臭哇!
他吼了一声,没有睁开眼睛,只是把花举了举,想送给那女人。没有人接他的花。他睁开眼睛,女人早就像幽灵一样消失在白雾当中了。他站了起来。他也想消失在白雾当中,像那穿黑风衣的女人一样。他朝雾最多的地方走去。他穿过了大街,他还在大街上停留了一下,一辆的士试图在他身边停下,但旋即就跑掉了,把雾也带走了不少。雾还是在更远的地方飘呵荡呵的。他永远也找不到这样的地方了,能消失自己的地方永远在别处。他走上了街道的另一边。他终于能看到那些蠕动的大白虫了,只是它们没有上半夜看到的那么多了,它们也不再蠕动了,它们也要闭目养神的,休息休息。他推开其中的一扇门,对大白虫说,我要睡觉!
屋子里有一张大红的沙发,他一秒钟都没有犹豫,就一头扎了进去,再一次喃喃地哀求道:请让我睡觉吧!
他感觉有人替他脱了鞋子和袜子,还有人把他的头抬了起来,塞了个枕头在下面。
全身终于软了起来,像剥掉了籽的棉花,像被的士带走的浓雾,他还听到了那些小草和树木的呼吸声,荷……哈……嗨,一声轻一声重的,像人们练拳时发出的声音。有人在翩翩起舞,有些在唱歌,歌声铿锵有力,但歌词却情意绵绵:
请代我问候她呀
我的那个情妹妹
三年没见面呀
叫我如何好
请代我告诉她呀
我滴那个小羊羔
已经长大了
等她回来瞧
请代我亲亲她呀
我的那个娇心肝
如果你嫁了人
捎信给我吧
他笑了。他终于听到笑声和歌声了。他想找到那些唱歌的植物,他认定这种歌声一定是某种植物发出来的,但他看到的都是石头,荒芜的石头,黑中带灰的石头,绿中泛青的石头,它们有的是圆形的,有的是长形的,各式各样,还有的中间镂空,有些蚂蚁从里面爬来爬去……蚂蚁能啃石头吗?可能会吧,蚂蚁是无所不能的动物,跟人一样……
他被人推醒了,准确的说,是被人推了,没推醒,然后又拧着耳朵拧醒的。他睁开满是眼屎的眼睛,看着眼前的女人。他没有看清女人的脸,他只看清了女人巨大的乳房,还有腰际上两三圈向外凸出的肥肉,屋子里暖和得像施了化肥的花棚。女人说,你一分钱都没有,赶紧走吧!老板来了,就不是好玩的了。
他的鞋还没穿好,就被女人推出了门外,袜子还被她好心地扔了出来,散发着死苍蝇的味道。
他重新穿好了鞋袜,用手蹭掉了眼屎,又瞧了瞧手表(感谢那个有巨大乳房的女人,她还没撸掉他的手表,正如卖花人说的那样,她们都挺好的),已经五点半了。远处的天幕上已经堆积了一些黑灰色的东西,像家乡的臭豆腐干子,它们的香味是要经过咀嚼后才散发出来,才留在唇齿之间的,跟香水百合恰恰相反。他的花呢?不知道什么时候把香水百合就给丢了。管它呢?兴许被巨大乳房的女人养了起来,也兴许被她扔掉了。这都是一样的结局,很好!很好的结局,正如人一生下来就是要死掉一样,花迟早是要枯萎的,也是要被扔掉的。雾在慢慢的消退,零零星星地散布在角落里和绿化带的周围,像一个还没有来得及收拾的战场。穿着黄马褂的清洁工已经在扫大街了,垃圾箱被垃圾车吊上去,倒完垃圾,然后又哗啦一声放在地上。撒在地上的垃圾又被工人扫了起来,倒在箱里面。地上干净得像被洗过的一样,空气像过滤了一样,可见是个好天气。
他来到他居住的小区门口的左拐角处。拐角处有一个农业银行的营业大厅,现在空无一人,只有自动取款机上的屏幕还是亮的,处于恭候状态。小区的正门中的建筑很像一座缩小的埃菲尔铁塔,中间的拱门已经跑出来几个穿运动服的人,他们微握着双拳,前后摆动,运动鞋很有弹性,可见质地很好,不是仿真货。还有几辆小车陆陆续续地开进了侧门的地下停车场,可见是一些晚归的人(只是太晚了点,都早晨了)。门卫穿着棉大衣缩在屋里的火炉边,非常自信地瞪着惺忪的眼,默记着来往的车和人。什么都逃不掉他们的法眼。
他再也不想进这个小区的门了!一是他觉得这一切都陌生极了,就像刚才梦里的那些石头一样,事实上,那些石头是不存在的,那么,眼前的这些景色也是不存在的。二是他已经没有一丝力气进这个大门了,似乎大门是座很高很陡的山,他爬不动了,他没力气了,他要歇歇了。如果强撑着,极有可能会变成西西弗斯推的巨石,只到半山腰就訇然滚下了山崖。三是他身上有了股死苍蝇的味道。先是袜子上的味道,慢慢地就爬了上来,爬满了全身。大门里面的景物,不再属于他了!它们属于那个人,昨天的那个人,那个干净、忧郁而伤心的男人,而今天的这个人,脸上粘满了眼屎,脚上的鞋污垢不堪,身上流动着粉红的、暧昧不明的、死苍蝇的气味……干净已经不干净了,只是,只是,他再也不会伤心了!没什么让他去伤心了,也许从此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看着系主任的猪肝脸兴许心情愉快神清气爽,一天不看心里发慌的。想到这里,他竟然默默地笑了两声,肚子冲上来一股气流,让他的笑竟然发出了声音,还窜出了好远。
一辆白色现代从大街上开了过来,停在了侧门口。他看到车身外面溅满了泥土,可以想象一定辛苦跋涉了好久好久。他看到车门开了。是开车人的头发先疲惫地甩了出来,随即身子也跟着出来了。哦,是她!女人,曾经是我的女人!她在找我,她一直都在找我!可是,那个人已经不是那个人了。那个人不再是她的累赘和附属品了,但有可能会成为她的垃圾,是垃圾总是要扫地出门的。还用得着找回来吗?找回来让他来强奸你吗?强奸?嘿嘿,等我有足够多的胆量的时候,我会强奸的!她还穿着那条新裙子,外面套着半袖的风衣。她不冷吗?她没有冷着吧?她在张望。四处张望。脸色苍白,憔悴无力。她走到了门卫室,跟门卫说了几句话。过了一会,她又站在原地张望了起来,他看到她还颠起了高跟鞋,似乎想望得更远一些。她终于钻进了车,把车开进了地下停车场。后来,他再也没看到她出来了。她一定是从另一个出口回家了。这是他们原来就有的习惯,从大门口进来,从另一个出口回家,从来不走相同的路。
他从银行的拐角处走了出来,顺着大街往南走去。诚诚曾说,一直往前走,就会走到火车站的。
当初,诚诚为什么要讲这样的话?难道是某种暗示?不,当时谁也没想过谁要走到火车站的,只是见路这么宽,这么直,这么热闹,才随口这么一说的。当时,他们总是相拥着走路,身体要时刻贴在一起才放心,有时候还要停下来,躲到背人处亲吻一番。激情随时随地就可以爆发,欲望像米汤一样黏在身上滋养皮肤和心灵,谁也不会去想分离。分离是臭虫,看到它就会跑过去,咔嚓一下把它碾得粉身碎骨。
几个学生背着书包走出来,他们路过一个电线杆的时候就停下了。电线杆上面是一张寻人启事,刚贴上去的,纸上浆糊还没干。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天真纯净而又忧郁期待地笑着。一个男孩说,这是我们班上的。另几个问,他为什么要跑呵?他有病吗?不知道。他不大爱说话。
几个孩子边说边走开了,又有几个孩子围过来了。一个八九岁的女孩盯着他,盯了一会儿,问他,叔叔,这个小哥哥是你的孩子吗?
他愣了一下,摸了摸她桃红色的毛线帽,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那你一定要找到他噢!
好的。我会找到他的!
小姑娘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就像一个成年人那样叹口气,就走开了。
他的心脏突然刺痛了起来,这让他有了一些惊喜,这证明他至少是个活的。他觉得不能这么离开了,他应该留下一点什么。他应该留下什么呢?他什么也没有了。不!他还有东西,我有东西!他突然想起了昨晚梦中的那首民歌。他不明白那首民歌是怎么跑到脑子里的,还像刻上去一样深刻。他喊住了小姑娘。他说,小姑娘,你能借我一支笔吗?
小姑娘又回来了,盯着他看,不吭声,玫瑰色的脸上飘着一些浅黄色的影子,黎明的光线,阳光的影子。
他说,我想跟小哥哥留下一句话。
小姑娘哦了一声,脸上明媚了起来。她翻开书包,掏出了一支水彩笔,递给他,说,那好,这支笔就送给你吧,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
小姑娘一步一跳地跑开了,帽子上的两个小毛线球在她身后跳来跳去。
他站在寻人启事前,看着小男孩的眼睛,突然间,他就流泪了。小姑娘的眼光真的不错,那男孩多像他呀!大而内敛的眼睛,瘦削的脸颊,微微上翘的嘴角。他真的是他儿子吗?也许人真的有上辈子,兴许上辈子他们就是父子。释迦牟尼真是一个伟大的人,他用轮回的来世让人类产生了寄托的时候,人类也由此顺着他指点的方向慢慢延伸。难道这也是暗示和预言吗?他扶住了电线杆,用手罩住了男孩忧郁的笑脸。泪水洒在男孩的脸上,男孩从启事上走了下来。长得跟他一模一样,是他的儿子!他的儿子唱着他梦里的情歌,或者是他在公园里听到的情歌,钻进了他的身体里。他挥动着水彩笔,流着泪在启事上记下了歌词:问候他!请代我问候他!
小姑娘的水彩笔是天蓝色的,能让写上的字珠圆玉润,看上去漂亮极了。他很庆幸,他曾练过王羲之的《兰亭集序》,略得他的行书风格。王羲之的字不激不厉,风规自远,万代典范,无人能敌。现在,他对他的字又有了新的认识。《兰亭集序》只是在王羲之醉酒的状态下完成的旷世杰作。但是,没有心历路程的人是永远也写不出他那样的字的,哪怕他喝光所有的酒。他不再流泪了,泪水已冲掉了他脸上的污垢。他也不需要靠流泪来记歌词了,心里,眼里,身上,到处都溢出来了,像流出来的汗,手一甩,那些词就飞上去了。写上这些歌词后,他觉得轻松多了。他在每一个电线杆上都要写上,如果哪根电线杆漏掉的话,他会感觉像丢了东西一样难受。丢了什么呢?什么也没丢,什么都丢掉了,丢掉的东西都是假的。只有难受的感觉是真的。对!是难受的感觉,他不想再让自己难受了。
他的字写得越来越好了!他一路写到了火车站。
八点五十九分,他上了南下的火车,两次检票他都低下头,假装跟别人拎包,随着人流混了进去。火车路过高架桥的时候,他还能看到留在电线杆上的那些歌词的影子,一排一排,像海浪的颜色。
来源:中国松滋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网站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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