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我们拆迁不给盖安置房是不是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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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095088
村里不给我安置房住。我该找谁求救?
房,到底是能给人带来好处还是坏处,现在我连住的房都没有,我又能向谁求助。政府又能怎么对待我们。
我是松塘村村民高金枝,我是来反应松塘村因安置房,安置不公平的问题来访的,先自我家庭情况做个介绍吧,我父亲是伤残人,伤残是1976年在当时村里开的踩石厂里受伤的,断了一只胳膊,母亲是多年的心脏病病人,在我出嫁后的第二年,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哥哥因车祸去世了,当时家里丢了嫂子和两周岁的侄女,当时哥哥赔偿了六万元,半年后嫂子走了,家里留下侄女和父母一起艰难的生活,从那时起我就在做家后面盖了大概90平米的房子(和正房连接在一起)就这么住了几年安稳日子,直到前年314又一次改造,村领导来我家和我父亲说要拆迁的事 ,当时父亲要求把长期在家生活的我要求分一套安置房,村领导不同意,没办法既然领导说了不可以有的那就算了吧,我总要有住处吧,后又在我自家的自由地盖了一百平米我住着。要说不能盖吧村领导来回也能看到的,当时怎么不说呢?直到前半个月又要说强行拆我住房,这次我真的无路可走了,也没地可盖房了,我去和拆迁领导说情况他们不理会,说女儿家一律不安置,男女难道不平等?区别又在哪儿呢?说这事也怪啊!为什么最近两三年内迁户口的,和男的户口不在家的,还有外地只盖了房,不在这里居住,户口不在当地的,还有已经在别地拆迁过的,还能安置呢?还有……….这就不一一说了,
希望领导或者,可以帮我的人回个话,我到底该怎么办?
提问者:安徽-马鞍山拆迁安置浏览44次 12: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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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安徽-马鞍山)帮助网友:3505称赞:2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拆迁办详细核查。 22: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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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拆迁安置房为啥盖的那样慢?拆迁住户利益是否能保障?
我们也是马上要拆迁的建西东路住户,拆迁布告上说是36个月的过渡期,每次路过塑料厂那,看到那两栋楼盖的太慢了,人家铁路家属区的楼一栋栋拔地而起,两年建了几栋楼,可是塑料厂的楼几年了还就那两栋没进展,刚看到人家拆迁6年过渡的都没安置,我们马上要拆的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安置啊,担心!老听到广播上投诉城投公司,不安时发放安置费用,对城投公司的信誉真的很担心!请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拆迁安置建设进度,能给我们这些已拆迁和即将拆迁的住户一个安居乐业的和协小区,毕竟我们这些人也是为了社会的利益,改善道路环境才被拆迁的,我们并不想搬来搬去的,多麻烦啊!对自已居住多年的家有着深厚的感情!我们小众的利益也请加以关注和重视!因为和协社会我们也是一份子,不能忽略我们这些为大众而失去家园的人啊!请相关领导部门重视我们拆迁住户,能让我们在有效合同期内住到新房,不要让我们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过渡生活!毕竟租住的房子不是自已的,心里不踏实。谢谢!请相关部门的领导能换位思考理解我们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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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对象]:市长袁占亭&&&&&[浏览次数]:
[留言回复单位]市城投中心&&&&&&& 08:50:24
尊敬的网友:
&&&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南山路建西东路、建西西路段是即将开始进行房屋征收工作的标段,该路段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在七里河区人民政府网和征收区域公示,征收工作将于近日正式开始。对征收范围内合法的住宅房屋可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或异地期房产权调换,异地期房安置地点位于七里河区兰工坪原塑料厂院内住宅小区,过渡期限36个月。目前该小区已有两幢楼主体已封顶,剩余安置楼因受拆迁影响暂未开工,但也将于近期陆续开工建设,预计36个月后可建成入住,过渡期间我公司将向被征收人足额发放过渡费,请住户取消不必要的疑虑,继续支持南山路工程的建设。对给您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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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拆为何不给安置房?
拆迁部门:户口不在本地,可相应给予补偿金。
  4月6日上午,记者在白泽湖乡月形村见到了投诉人张和琴。她告诉记者说,她的丈夫名叫江义毛,夫妻俩原住在迎江区新洲乡康宁村新华组,由于丈夫患有精神疾病,全家靠她一人支撑。为了方便谋生,2003年,夫妻俩投靠了家住白泽湖乡月形村美满组的江义毛姐姐江义桃,并于当年在姐姐家房屋隔壁做了两层楼的房屋,面积为185平方米。  张和琴告诉记者说,她当时做房屋时,花去了4万多元,大部分钱是从亲戚处借来的。另外,这些年,其丈夫治病也花去了不少钱,至今还欠了外债几万元。“这次,我们月形村因道路建设进行土地征收,我和姐姐家的房屋都在拆迁范围内。拆迁指挥部还要将我家的房屋与姐姐家的房屋捆绑在一起拆迁,并且,他们还告诉我说,这次拆迁我家的房屋,不还房,只给一些补偿金。”  张和琴告诉记者说,他们一家人在新洲乡康宁村新华组现在已没房屋住了,白泽湖乡月形村美满组这栋房屋又将被拆迁,拆迁补偿金也很少,根本不够买房,也不够盖房。“房屋一拆,我们一家上哪儿去住呢?”  张和琴还向记者介绍说:“这次白泽湖乡拆迁房屋有奖励措施,在今年4月6日前谈成拆迁的村民,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奖金,越往后拖,奖金就越少。为了能够拿到这笔奖金,姐姐想在4月6日前与拆迁指挥部谈成了她家房屋拆迁事宜,可是由于我家房屋拆迁条件未谈成,这样就给姐姐一家也添了不少麻烦,我很过意不去。”  在采访中,张和琴认为拆迁指挥部的这种做法欠妥。她认为,她一家目前已经属于白泽湖乡月形村美满组常住人口,并且自家确实很困难,拆迁指挥部应该将他们家纳入拆迁还房行列。“另外,姐姐与她不是同一户,房屋也不是同一栋,拆迁指挥部就不应该将她姐姐的房屋与她家的房屋捆绑一起拆迁。”  在张和琴家附近,记者看到,有部分村民的房屋已经被拆除了。张和琴给记者出示了一份由迎江区新洲乡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材料上注明江义毛在新洲乡康宁村新华组无住房无工作。  随后,记者来到白泽湖乡拆迁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张和琴夫妻俩虽然投靠姐姐江义桃,多年前也在白泽湖乡月形村美满组美满组盖了房屋,可是她一家的户口不在白泽湖乡,因此享受不了这次拆迁还房政策。“不过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金。”  对于这位负责人所说,记者咨询了市“双百”城市建设指挥部有关工作人员,他们向记者介绍说,像张和琴这种情况确实不在拆迁还房之列。  那么江义毛姐弟俩的房屋为何遭遇“被捆绑”呢?对此,拆迁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由于江义毛姐弟俩房屋紧挨在一起,拆迁人员不好识别,只好将他们两家房屋捆绑在一起拆迁,防止发生拆迁纠纷。“只要江义毛姐弟俩签定相关协议,将房屋‘划清界线’,我们会依据这份协议,单独与江义毛姐姐洽谈拆迁(补偿)事宜,而江义毛家房屋拆迁(补偿)事宜可推后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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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湖心北路1号 联系电话: 邮编:246000 &&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啥盖不了公章
10:40 &&来源:苍梧晚报
&&编辑:Spider&&
&&&&“两年前,我家与拆迁公司协商好了安置房面积价格后,签了拆迁协议书。可是到现在,别的安置户都要拿到房子了,我家的协议还没有盖章!”7月18日,新浦区曾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为了让拆迁公司履行当初的协议,他两年里多次找到相关部门都未能解决问题。昨天,记者就此问题走访了当年拆迁公司相关负责人和城建部门。&&&&核心提示
&&&&记&者&梁洪胜&&&&&&&&&&&&&曾先生家原来住在新浦区外仓街,据他介绍,2011年市区旧城改造涉及到自家所住的小区。拆迁公司做工作后,他同意拆迁,“我家老房子面积是50多平方米,新的安置房定在郁洲路恒润郁洲府,面积120多平方米。与拆迁公司约定,我们在交房时,按照相关政策补上协议要求的差价后,拿新房的钥匙。”&&&&随后,曾先生办理了老房子水电手续、上交了房产证后,于日与拆迁公司签定了一份《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下文简称《协议书》)&&&&18日,曾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当年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内容显示,拆迁人为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甲方),被拆迁人是自己(乙方),被拆除的老房子面积53.59平方米。关于新的安置房条款标明:“原地安置:1号楼一单元202室面积122.93平方米安置房面积以产权部门核定为准。”在“费用结算表”条款里标明:差额170076元。协议书的最后,作为乙方的曾先生及其妻子,签了名并按了手印,但甲方签字盖章处,却是空白。&&&&曾先生说,按照《协议书》,拆了老房再缴17万多元,就可以住进120多平方米大房子,这让他们一家满心欢喜。&&&&“拆迁公司一名负责人说,签完协议书后,就会拿去主管部门盖章,一周后来取。可是随后两年里,我找过很多次,他们都是安慰我说,没事,等到上房时,直接通知我来拿钥匙就行了。”老曾郁闷地说。今年7月份,别的拆迁户要拿房子了,自己的协议书上章还是没盖上,找到城建部门也没解决问题。&&&&带着曾先生的疑问,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了外仓街旧城改造项目指挥部。一名指挥部负责人联系到了当初的拆迁公司——连云港城建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城建拆迁公司”)。&&&&随后,该公司的一名负责人王先生来到指挥部。王先生说,城建拆迁公司已经退出了此拆迁项目。“当初确实是我们拆迁公司与老曾签订的《协议书》,但由于老曾家要求的安置房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所以审核时,就没有盖上城建部门的章。”&&&&王先生介绍,拆迁公司与老曾签订的《协议书》中,“附属物费用”除以老房子建筑面积后,所得值为每平方米1300多元,超出了规定值,所以审核时没有通过。“签完协议后,由于各方面原因,耽误了一些时间,但是在2011年10月份,我们就通知了老曾审核结果。拆迁公司撤离后,我暂时留在项目部工作,目前我也在与老曾协商此事。”&&&&他表示,按照规定,城建部门审批不通过,老曾一家就无法搬进《协议书》上约定的120多平方米的房子。&&&&当日,记者联系了《协议书》上的拆迁人——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通过该局办公室联系上了一名负责人,据他介绍,曾先生家所处的地段拆迁办法中规定,“单位面积附属物价格”要在500至800元,“1300多元超出规定了,所以,他家的协议没有通过。”&&&&该名负责人表示,拆迁公司在做工作过程中,也有拖沓的地方,他们非常理解曾先生急于搬进新房的心情,会督促拆迁公司,再次与老曾进行协商,争取尽快解决问题。
原标题 [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啥盖不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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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南京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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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过渡”五年 盖好的安置房却迟迟不交付
事发江宁东山街道邵圣社区,相关部门正在协调此事
  建好的安置房。
  最近,南京江宁区东山街道邵圣社区的不少居民向晨报热线反映,他们的房子被拆迁了,一直渴望住进新房子,可是,小区里有几幢盖好的楼房,开发商迟迟不交付,还有的房子盖了一半,停工了,以至于有一半的拆迁家庭已经在外漂泊5年,至今也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安身。据了解,江宁区政府对此事很重视,此前已经牵头促成相关部门和开发商协商并形成共识的“会议纪要”,但后来又因回购价格分歧,至今没能落实。  拆迁户:18个月“过渡期”5年后还在过渡  日前,记者来到金竹花园小区了解情况。据介绍,大部分居民原先是邵圣社区的村民,2006年南京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国土部门的招标拍买挂牌程序,拍到了天地新城这块地,当时开发商向江宁区国土局和东山街道承诺,对600多搬迁户全部实行搬迁安置,并承诺18个月内建成安置房,18个月内过渡费每户每月400元,如果超过18个月后,每户每月过渡费为800元。然而转眼将近5年了,仍有一半的居民没有分到安置房。  原以为拆了旧房,很快就能住进新小区,然而开发商仅仅交付了部分房屋,每个家庭平均下来也就只能分到一套房子,很多居民家“四代同堂”,按理说四世同堂是好事,可是这么多人如果住在几十平方米的一套房里,拥挤不堪,由此带来的家庭矛盾可以想像。  “我今年78岁了,按照协议,应该分到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可如今我和老伴却只能租住在一间10平方米左右的地下室里,常年见不到阳光。”东山街道邵圣社区居民冯心贵老人说,当时孩子小,如今孩子已经成年要结婚成家,而老人只好租住在地下室,那地方狭窄,条件简陋,夏天酷热难当,冬天又是寒气逼人,遇到雨季的恶劣天气,积水成灾,老人在这里生活苦不堪言。  据了解,像这样住在地下室的老年人还有很多,这几年来,已经有6位老人去世,而他们临终前最大的心愿就是能住进属于自己的新家。  社区:开发商不肯交房子  在一位居民指引下,记者来到天地新城小区北边,隔着围挡看到多幢居民楼,包括周边设施和道路、绿化都搞好了。但这些房子一直没有交付。  “早就可以入住了,他们就是不交,我们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居民们称,2010年初,南京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动了搬迁安置房的二期工程,总共7幢,当年5月就有5幢完工,当时开发商曾表示建成后就将房屋分给居民,不知为何房子盖了一半就停止了施工。这部分拆迁户安置问题为何迟迟没有解决呢?记者随后来到了东山街道邵圣社区了解情况。  邵圣社区的刘主任拿出了一份由江宁区政府牵头,开发商和多个相关部门协商形成的会议纪要文件,文件表明开发商应在今年8月底前交付1.3万平方米的房屋,并对剩余的0.55万平方米房屋尽快施工,街道将按照核定后的建设成本对这些房屋进行回购。  “开发商不肯交房子。”刘主任说,现在这些居民别说新房了,就连在外生活的过渡费都一直拖欠。由于小区居民对开发商多有不满,甚至采取过一些过激行为,开发商负责人一直躲避不见。为此,刘主任和开发公司负责人电话联系。对方称,房屋之所以没有施工交付,是因为和街道价格没有谈好,合同没有签,责任不在他们身上。一番电话沟通之后,开发公司并没有就房屋的交付问题给出明确说法。  开发商:房子未交付责任不在我  记者当天到位于南京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试图找到位于和平大厦的开发公司,发现公司大门被人锁上了,无法接触到公司相关人员。  昨天傍晚,记者联系到了南京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张先生。张总说,作为天地新城小区开发商,该公司早在2003年跟江宁区国土资源局签过一份合同,在建设天地新城小区的同时,给邵圣社区拆迁居民建4.5万平方米安置房。目前建成的安置房面积约为5.39万平方米,已交付3.21万平方米,未交付的房子面积为2.18万平方米,总量比原计划多出7000平方米。为什么会多出这么多呢?因为当时拆迁工作缓慢,没拆迁的地方没法盖房子,他们便按照街道的要求,从街道下属一开发公司买了一批房子,这些房子面积为1.4万平方米,是按照当时的商品房市场价的6.6折买的,就在天地新城对面的金盛花园。现在,拆迁居民认为时间久了,家庭人员情况发生了变化,要求把多出的房子分给他们,他们也理解大家的需求,并愿意给,因为这些房子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今年8月24日,经过多方协调,一直同意房子由街道回购后分配给拆迁户,他们要求按现有相当房价的6折计算,价格在6000元/平方米,街道方面认为这个价钱不行,应该去除土地成本,但他们认为地是花钱买的,当然应该算成本。这个问题双方分歧大,多次谈判一直没有结果,以至于拖着都没有交付。  街道:要求开发商履行“会议纪要”  那么,街道和开发商在房屋的回购价格方面是否存在争议呢?随后记者又来到了东山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该单位负责协调处理此事的马先生说,当时在协调会上大家都讲好的,开发商也没有提出异议,后来又提出来说市政府有关规定,安置房可以按照市场价格的6折来回购,这样是不行的。街道认为这些房子属于“超建”部分,按照成本价回购比较合理,所以要求开发商履行会议纪要精神,尽快施工交付。  据了解,这段日子,有关部门依然在就此事进行沟通、协商,决定先由开发商提供相关成本数据,交给街道一位负责人,经过有关人员进一步核算后,再确定回购价格。这个问题一天不解决,那些等房子的居民就要继续“过渡”一天。  对此,邵圣社区的刘主任无奈地表示:“我们向上级反映,下面我们社区来发放过渡费,尽量做好群众的工作。”南京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张总也表示,也尽快将超建部分房屋交付,解决这遗留多年的矛盾,也是他们的心愿。他们将以最大的诚意来处理此事,尽快与有关部门达成共识,完成安置房交付工作。  眼看2011年即将过去,邵圣社区的居民还要再等多久才能拿到新房呢?晨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李灿伦&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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