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三大冤案为什么要制造这样的冤案

清末四大奇案是哪四件?揭秘清朝四大冤案
  、之交,垂帘听政时,发生无数的奇案和冤案,其中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名伶杨月楼冤案、太原奇案、张文祥刺马案最为震惊,后人称之为清末四大奇案。  杨月楼冤案  同治十二年冬杨月楼与一商家女子的姻缘引发了一场官司。杨月楼在金桂园连续演出表现男女之情的梵王宫等剧,广东香山籍茶商韦姓母女共往连看三天。韦女名阿宝年方十七,对杨月楼心生爱慕。归后便自行修书细述思慕意欲订嫁婚约,连同年庚帖一并遣人交付杨月楼约其相见。杨月楼且疑且惧不敢如约,韦女遂病且日见沉重。其父长期在外地经商未在沪,其母即顺遂女意遣人告知杨月楼,令延媒妁以求婚。月楼往见遂应约,倩媒妁具婚书,行聘礼订亲并开始准备婚事,但事为韦女叔父所知,以良贱不婚之礼法坚予阻拦谓,惟退。  韦母遂密商杨月楼,仿照上海民间旧俗行抢亲,韦女叔父即与在沪香山籍乡党绅商以杨月楼拐盗罪公讼于官。于是正当其在新居行婚礼之日,县差及巡捕至,执月楼与韦女,并起获韦氏母女衣物首饰七箱据传有四千金。在将韦女解往公堂的路上,据记小车一辆危坐其中,告天地祭祖先之红衣犹未去身也。沿途随从观者如云。审案的上海知县叶廷眷恰亦为广东香山籍人,痛恶而重惩之,当堂施以严刑,敲打其杨月楼胫骨百五;女因不仅无自悔之语,反而称嫁鸡遂随鸡、决无异志而被批掌女嘴二百。二人均被押监待韦父归后再行判决。此案一出立刻传遍街衢,舆论轰动。杨月楼是红极一时,人人皆知的名优,犯了这样颇富戏剧性的风流案自然格外引人注目。同时优伶一向被视为贱民,而韦姓茶商则不仅属良家且捐有官衔,是有一定身份、家资小富的商人,杨月楼以贱民之身而娶良家之女违反了良贱不婚的通行礼法。此外韦杨婚姻有明媒正娶的正当形式,而乡党则以拐盗公讼于官县官,又以拐盗而予重惩,这种种不合常规的事情也引起人们的兴趣,因而一时众论纷纷。  最后为案澄清冤屈的人是慈禧。不过,杨月楼案却是糊糊涂涂的了断。参与制造此案的人都未受到一点影响,照样高高兴兴当官搂钱。而杨月楼的妻子韦阿宝,亦被其父逐出家门不知下落。杨月楼忧愤改名为杨猴子,自取辱名,以表其对官场黑暗及当时戏子社会地位低下处处受欺的不满。  张文祥刺马案  失败后,人们传言有野心,其实他的部下早就怂恿他谋取帝位。在与太平军作战时,清廷不得不依重湘军,但是,如今太平军被“荡平”了,慈禧太后能允许曾国藩在江南坐大吗?东南卧着一只虎,她睡觉也不安心。于是她把曾国藩调离江宁,派马新贻任两江总督,迅速裁撤湘军。  江宁是湘军攻下来的,两江一直被湘军视为私地,他们在那里经营了数年,岂能轻易让给马新贻。马新贻几十年来一直没有自己的军队,孑然一身来到江宁,如入龙潭虎穴。马新贻被刺,朝廷心中明白,为了不致激起兵变,动摇清王朝的统治,赶紧调曾国藩回莅江宁坐镇。从此,两江总督宝座长期掌握在湘系手中,其他人不敢问津。  太平天国失败后,湘军的劣根性充分暴露出来,他们比土匪还要凶残,明目张胆地肆疾抢掠。清末施行裁勇改兵制度以后,几万湘军士卒被裁撤,其中不乏将领。这些人并不回乡务农,而是到处游荡掳掠。有些人参加了哥老会,有些人本来就是哥老会成员。湘军裁撤扩大了黑势力,散兵游勇又与黑势力结合,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马新贻在惩治散兵游勇时非常严厉,尤其是他任命以剽悍著称的袁保庆为营务处总管,抓到为害百姓、有非法行为的散兵游勇即就地正法。散兵游勇和黑势力对他恨之入骨。  那个曾给孙衣言透过口风的颜士璋颇有心计,他写了一本《南行日记》,记述了赴宁的全部过程。据他的曾孙颜牧皋说,日记中写道:“刺马案与湘军有关。”“刺马案背后有大人物主使。”分页:1/2页&&相关阅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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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物首字母索引:
人物朝代、地区索引:朱元璋为何要故意制造科举冤案?
朱元璋为何要故意制造科举冤案?
作者:张嵚
来源:凤凰网历史专稿
发布日期:
朱元璋 资料图
  本文由凤凰网历史频道专栏作者张嵚供稿
  说到朱元璋的统治,有一个名词不容回避--残暴。残暴的方式,就是屡兴大案。
  历史学界,很早就有“洪武四大案”之说。所谓四大案,即空印案、郭恒案、蓝玉案、胡惟庸案,简单的名词后面,是千万颗人头落地。
  四大案中,“空印案”和“郭恒案”都是贪污腐败案,前者因官员使用盖有官印的空白文书,激起朱元璋震怒,前后株连数万人。后者因户部侍郎郭恒贪污官粮,再次兴起大狱,株连上万官员。“蓝玉案”和“胡惟庸案”都是谋反案,受牵连的大多是跟随朱元璋打天下的功臣,前后十余年,屠戮上万人。桩桩案件,皆是血雨腥风。
  但要论对后世的影响力,“四大案”中不论哪一桩,都有限得很。“胡惟庸”“蓝玉”两案株连无数,朱元璋的本意是为他的后人“接班”扫清障碍,谁知事与愿违,反导致即位的建文帝无将可用,“靖难之役”中败给了朱棣。至于“空印案”和“郭恒案”的目的,则是为了整顿吏治,扫清腐败,然而即使在当时,面对贪官屡杀屡不绝的情况,朱元璋本人也曾感到绝望,发出“朝杀而暮犯”的悲叹。而后明王朝吏治腐败,贪污横行,或许更是朱元璋生前想不到的。
  然而却有这样一桩案子,论株连人数和规模,皆无法与“四大案”相比,但案件产生的影响,却远比四大案深远,不但终明一世,甚至波及今日。这就是发生在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的“南北榜案”。
  南北榜案,又称刘三吾舞弊案,与四大案“公说公有理”的争议不同,这桩案子,是一件彻头彻尾的冤案。
  明朝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二月,正笼罩在“蓝玉案”血雨腥风中的明王朝,迎来了其三年一度的科举会试,在这个蓝玉案株连甚众,无数官员落马的非常时期,此次科举的结果,也无疑将对朝局产生微妙的影响。正因其重要性,在主考官的选择上,朱元璋煞费苦心,经反复斟酌,终圈定了78岁高龄的翰林学士刘三吾为主考。
  刘三吾在当时可谓大儒,此人是元朝旧臣,元末时就曾担任过广西提学(相当于教育厅厅长),明朝建立后更是多有建树。明王朝的科举制度条例就是由他制订,明初的刑法《大诰》也是由他作序,此外他还主编过《寰宇通志》,这是今天中国人了解当时中国周边国家的百科全书。他与汪睿、朱善三人并称为“三老”,《明史》上更说他“为人慷慨,胸中无城府,自号坦坦翁”,可谓是人品才学俱佳的士林领袖。选择他为主考,既是朱元璋对他本人的认可,也是朱元璋对这次科举的期望。
  然而刘三吾不会想到,他的一世英明乃至身家性命,都会因为这次科举而葬送,一切,都源于一个谁都不曾想到的“低概率事件”。
  洪武三十年二月,会试开始,经一月考核,选出贡士51名,又经三月初一殿式,点中陈安邸为状元,尹昌隆为榜眼,刘鹗为探花。然而仅仅6天过后,明朝礼部的大门就差点被告状的砸破,大批落榜考生跑到明朝礼部鸣冤告状,南京街头上,更有数十名考生沿路喊冤,甚至拦住官员轿子上访告状,短短几日里,整个南京城沸反盈天,一片喧嚣。“科场舞弊”,成了南京百姓街头巷尾津津乐道的话题。
  喊冤的原因,很简单,也很奇特。当年会试中榜的51名贡生,清一色的来自南方各省,竟然没有一名北方人。因此街头巷尾各式传言纷飞,有说主考收了钱的,有说主考搞“地域歧视”的,种种说法,皆是有鼻子有眼,直让主考们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
  消息传来,明王朝上下震撼,先后有10多名监察御史上书,要求朱元璋彻查,朱元璋的侍读张信等人,也怀疑此次科举考试有鬼。朱元璋本人自然恼怒,穷人出身的他,一生最痛恨的就是“贪污腐败,营私舞弊”。事件发生仅几天,三月初十,朱元璋正式下诏,成立了12人的“调查小组”,这其中有曾经怀疑此次科举舞弊的张信等人,也有以学问著称的严叔载、董贯,还有以“忠直敢言”闻名的周衡、黄章等人。成员的选择上,可谓是做到了公平公正。
  然而调查小组经过数日的复核,到该年四月末做出的调查结论,再次让朱元璋瞠目结舌:刘三吾等人的阅卷公平公正,以考生水平判断,所录取51人皆是凭才学录取,无任何问题。
  结论出来,再次引起各界哗然。落榜的北方学子们自然不干,朝中许多北方籍的官员们更纷纷抨击,要求再次选派得力官员,对考卷进行重新复核,并严查所有涉案官员。然而震怒下的朱元璋,却做出了一个更加极端的决定。
  是年五月,朱元璋突然下诏,指斥本次科举的主考刘三吾和副主考纪善、白信3人为“蓝玉余党”,尤其是抓住了刘三吾10多年前曾上书为胡惟庸鸣冤的旧账,认定刘三吾为“反贼”,结果涉案诸官员皆遭到严惩,刘三吾被发配西北。曾质疑刘三吾的张信更惨,因他被告发说曾得到刘三吾授意,落了个凌迟处死的下场。其余诸人也被发配流放,只有戴彝、尹昌隆二人免罪。此二人得免的原因,是他们在复核试卷后,开列出的中榜名单上有北方士子。六月份,朱元璋亲自复核试卷,开出了一个更令人瞠目结舌的录取名单:51名中榜贡士,竟然清一色是北方人,无一名南方人。
  该事件以后,明王朝的科举制度,发生了一次重大的变革。从此明朝的科举录取,不再是“全国统一划线”,相反分成了“南北榜”,即南北方的学子,按照其所处的地域进行排名,分别录取出贡生后,再统一参加殿式。这个制度不但此后沿用于整个明清两朝,与今天高考中的“分区划线”,也有异曲同工之意。
  朱元璋用“搞平衡”的办法处理了这次震撼明王朝的科举大案,但案件背后的谜团,依然值得深究。
  深究南北榜案,第一个疑团是:为什么经过两次复查,中榜的依然清一色是南方人,究竟是舞弊,还是“巧合”?
  解答这个问题,就不得不面对一个现象--中国经济文化中心的南移。
  这个现象,从唐王朝安史之乱时就已开始,到南宋时期则进一步扩大。北宋灭亡后,大批的北方文化精英南逃,使南方文化开始了长足发展。南宋灭亡后,元王朝一度废除了科举制,虽然在后期重开科举,但汉人的录取比例极其少,科举出身的官员,在元王朝政府中的地位也极低。长江以北的中原地区,在历经了金朝、元朝几百年的异族统治后,无论经济还是文化,早已大大落后于南方。
  在元王朝的科举中,中榜的汉人,也多来自安徽与江南地区。朱元璋起兵平天下的年代里,彼时中国文化界最富盛名的人物,更是来自于浙江的“浙东四才子”--吴征、刘基、章溢、宋濂。早期创业的朱元璋,也正是因为笼络到了大量的江南文化界名人,才得以迅速壮大实力。朱元璋的谋士朱升、李善长等人,同样都是来自安徽与江南等地的才俊。
  明朝以前,中国南北方文化教育的先天差距是巨大的,明朝建立后实行的教育体制和考试制度,非但没有弥合这个差距,相反则继续拉大。先说教育体制,明王朝的教育体制,早在朱元璋打天下时就确立了,各地的府学、州学、县学,最早都设立于朱元璋早期的占领地,如安徽、江苏、江南地区,北方大规模重设学府,普及教育,多是在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朱元璋北伐元朝之后,无论从师资水平还是开展程度,比起南方都相去甚远。当然北方并非无人才,山东、山西两省一直为教育大省。
  但朱元璋厉行文化专制,明朝早期,北方士子对新政权多持怀观望态度。朱元璋的几度文字狱,遇害者大多是北方文人,因此许多名士们隐居山林,对明王朝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如此境况,明朝早期北方教育远落后于南方,似是情有可原。
  明朝科举,以“八股文”取士,这种考试方式本身就给南方学子提供了优势。今人说八股文,多以为是明王朝首创,其实八股文取士,开始于北宋王安石变法,当时王安石革新科举制度,提出以“经义之学”取士,但对文体无特殊要求,这是八股文的开始。随着时间推移,对八股文的要求越发细化,其风格特点也日益明朗。明朝科举的实际制定者,正是“浙东四子”中的刘基和宋濂,其考试规范、考试范围、考试要求,更适合江南学子。每次开科,南方学子自然“驾轻就熟”。
  事实上,从洪武三年明王朝第一次科举考试开始,南方考生的成绩,就一直在北方考生之上。比如洪武三年的科举乡试,南方的录取名额是350人,北方仅有250人。“南北榜”案之前的明王朝6次廷试,状元清一色都是南方人。而从录取比例上看,也有南方中榜者逐渐增多,北方中榜者日益减少的趋势。“南强北弱”的大格局,明王朝上下其实早已心知肚明。
  然而饶是如此,为什么到了洪武三十年,会发生“清一色南方人”这样的低概率事件呢?而早已“心知肚明”的朱元璋,为什么会做出激烈的反应?
  事实上,科举考试,从来都不仅仅是一个考试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低概率事件”的发生,以及朱元璋的激烈反应,都与一件政治事件有关--蓝玉案。
  震动明王朝上下的蓝玉谋反案,持续数年,株连人数达到10万人,其中尤以各级官吏居多。蓝玉常年镇守北方,案件爆发后,因他而遭株连的官员,也多为北方人,其中科举出身的北方官员甚多。血雨腥风下,许多读书人甚至视做官为畏途,纷纷逃避科举考试。其实在这次科考之前,明朝礼部的奏报上就曾说:“今北方士子,应试者减半也。”
  作为一个深谋远虑的政治家,朱元璋自然深懂“恩威并施”之道,在经过了长时间的清洗之后,“威”已施过,选择合适的机会“施恩”,缓和与北方知识分子间的矛盾,稳固统治,就成了他的必然选择,而科举是最好的方式。然而无论是最早作为主考的刘三吾,还是曾质疑刘三吾,后来又受命复核试卷的张信,都是心无杂念的纯知识分子,坚持以才学取士,南北考生水平上的差距,外带二人的公正,就造成了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事件。满朝哗然之后,朱元璋自然不能承认南北考生水平差距的事实,这样等于开罪于北方士子,南北榜的出台,也就成了最好的折中办法,诸位公正的考官,只好无奈地做了替罪羔羊。
  在“南北榜”事件中,既然朝廷上下对这种现象心知肚明,却依旧引起轩然大波,使各路朝臣议论纷纷,在案件中相互指摘,推波助澜,最终酿成各考官的冤案。除却上面所说的政治目的,还有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中国科举制度的“南北矛盾”。
  说到这个矛盾,还要追溯到宋朝。中国官场向来有“南相北将”之说,但在宋朝,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北宋的科举,素来“重北轻南”,北宋真宗以前,所有的宰相都是北方人,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就曾在宰相堂手书“南人不得坐此堂”。
  宋真宗后,南方考生得中者渐多,宋朝的文化名士,如“三苏”等人也多来自南方,到司马光为相时,又曾设置“分路取士”法,压制南方考生的录取名额。到元朝时期,虽恢复科举,但色目人和蒙古人得到优待,汉人遭到排挤,被打压的考生,又多为南方人,南北方考生之间的名额之争,其实由来已久。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在位30年里,南方学子可谓扬眉吐气,在历次科举中占有绝对优势。北方学子除了争夺科举中极少的名额外,只能通过监生、举荐等非科举方式入仕,在官场中也多受压制。
  “南北榜”事件的发生,恰好给了诸多北方官员“反攻倒算”的机会。在整个事件中,连篇弹劾考官的御史们,大多来自于北方,告发张信与刘三吾串通舞弊的,正是河南籍御史杨道。如此情形,连后来修《国榷》的谈迁也感慨:“众议汹汹,非为公怒,乃为私怨也。”
  随着洪武三十年“南北榜”糊涂案的落幕,明王朝“南北分榜”的考试制度也就此确立下来,在其后的时日里,它不断被修正,到明朝中期,终变成了“南榜”“北榜”“中榜”(安徽以及西南诸省)的划分方式。录取比例也固定在南榜55%、北榜百分之35%、中榜10%。万历时期更进一步,在科举中增开了“商籍”,解除了朱元璋时期对商人子弟应试的种种限制。清朝建立后,也沿用了这个分榜制度。
  客观上讲,明朝的“分榜”制度,积极作用确实不少,比如普及文化教育(提高落后地区考生的学习积极性),平衡政治关系,乃至维护国家统一(在少数民族地区推广科举制度)等等。而负面作用也不容回避,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对明朝官场“老乡政治”的推波助澜。
  自“南北榜”划分之后,明朝官场上的官员关系,除了师生关系外(座师与门生),老乡关系也呈越演越烈之势,同期中榜的考生,地域之间的亲疏尤其明显。甚至同榜而出的考生间拉帮结派,也渐成常态。明朝万历时期大臣邱瞬就曾总结道:“而今朋党有三途,同榜而出为其一,座主门生为其二,同年而出为其三。”“乡党”关系,反而凌驾于师生关系之上。万历末期至天启初期令后人诟病的“党争”,朝中分为“齐党”“楚党”“浙党”相互攻击,“分榜”制度,确是为其温床之一。
  事实上,从洪武三年明王朝第一次科举考试开始,南方考生的成绩,就一直在北方考生之上。比如洪武三年的科举乡试,南方的录取名额是350人,北方仅有250人。“南北榜”案之前的明王朝6次廷试,状元清一色都是南方人。而从录取比例上看,也有南方中榜者逐渐增多,北方中榜者日益减少的趋势。“南强北弱”的大格局,明王朝上下其实早已心知肚明。
  然而饶是如此,为什么到了洪武三十年,会发生“清一色南方人”这样的低概率事件呢?而早已“心知肚明”的朱元璋,为什么会做出激烈的反应?
  事实上,科举考试,从来都不仅仅是一个考试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低概率事件”的发生,以及朱元璋的激烈反应,都与一件政治事件有关--蓝玉案。
  震动明王朝上下的蓝玉谋反案,持续数年,株连人数达到10万人,其中尤以各级官吏居多。蓝玉常年镇守北方,案件爆发后,因他而遭株连的官员,也多为北方人,其中科举出身的北方官员甚多。血雨腥风下,许多读书人甚至视做官为畏途,纷纷逃避科举考试。其实在这次科考之前,明朝礼部的奏报上就曾说:“今北方士子,应试者减半也。”
  作为一个深谋远虑的政治家,朱元璋自然深懂“恩威并施”之道,在经过了长时间的清洗之后,“威”已施过,选择合适的机会“施恩”,缓和与北方知识分子间的矛盾,稳固统治,就成了他的必然选择,而科举是最好的方式。然而无论是最早作为主考的刘三吾,还是曾质疑刘三吾,后来又受命复核试卷的张信,都是心无杂念的纯知识分子,坚持以才学取士,南北考生水平上的差距,外带二人的公正,就造成了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事件。满朝哗然之后,朱元璋自然不能承认南北考生水平差距的事实,这样等于开罪于北方士子,南北榜的出台,也就成了最好的折中办法,诸位公正的考官,只好无奈地做了替罪羔羊。
  在“南北榜”事件中,既然朝廷上下对这种现象心知肚明,却依旧引起轩然大波,使各路朝臣议论纷纷,在案件中相互指摘,推波助澜,最终酿成各考官的冤案。除却上面所说的政治目的,还有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中国科举制度的“南北矛盾”。
  说到这个矛盾,还要追溯到宋朝。中国官场向来有“南相北将”之说,但在宋朝,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北宋的科举,素来“重北轻南”,北宋真宗以前,所有的宰相都是北方人,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就曾在宰相堂手书“南人不得坐此堂”。
  宋真宗后,南方考生得中者渐多,宋朝的文化名士,如“三苏”等人也多来自南方,到司马光为相时,又曾设置“分路取士”法,压制南方考生的录取名额。到元朝时期,虽恢复科举,但色目人和蒙古人得到优待,汉人遭到排挤,被打压的考生,又多为南方人,南北方考生之间的名额之争,其实由来已久。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在位30年里,南方学子可谓扬眉吐气,在历次科举中占有绝对优势。北方学子除了争夺科举中极少的名额外,只能通过监生、举荐等非科举方式入仕,在官场中也多受压制。
  “南北榜”事件的发生,恰好给了诸多北方官员“反攻倒算”的机会。在整个事件中,连篇弹劾考官的御史们,大多来自于北方,告发张信与刘三吾串通舞弊的,正是河南籍御史杨道。如此情形,连后来修《国榷》的谈迁也感慨:“众议汹汹,非为公怒,乃为私怨也。”
  随着洪武三十年“南北榜”糊涂案的落幕,明王朝“南北分榜”的考试制度也就此确立下来,在其后的时日里,它不断被修正,到明朝中期,终变成了“南榜”“北榜”“中榜”(安徽以及西南诸省)的划分方式。录取比例也固定在南榜55%、北榜百分之35%、中榜10%。万历时期更进一步,在科举中增开了“商籍”,解除了朱元璋时期对商人子弟应试的种种限制。清朝建立后,也沿用了这个分榜制度。
  客观上讲,明朝的“分榜”制度,积极作用确实不少,比如普及文化教育(提高落后地区考生的学习积极性),平衡政治关系,乃至维护国家统一(在少数民族地区推广科举制度)等等。而负面作用也不容回避,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对明朝官场“老乡政治”的推波助澜。
  自“南北榜”划分之后,明朝官场上的官员关系,除了师生关系外(座师与门生),老乡关系也呈越演越烈之势,同期中榜的考生,地域之间的亲疏尤其明显。甚至同榜而出的考生间拉帮结派,也渐成常态。明朝万历时期大臣邱瞬就曾总结道:“而今朋党有三途,同榜而出为其一,座主门生为其二,同年而出为其三。”“乡党”关系,反而凌驾于师生关系之上。万历末期至天启初期令后人诟病的“党争”,朝中分为“齐党”“楚党”“浙党”相互攻击,“分榜”制度,确是为其温床之一。
  消息传来,明王朝上下震撼,先后有10多名监察御史上书,要求朱元璋彻查,朱元璋的侍读张信等人,也怀疑此次科举考试有鬼。朱元璋本人自然恼怒,穷人出身的他,一生最痛恨的就是“贪污腐败,营私舞弊”。事件发生仅几天,三月初十,朱元璋正式下诏,成立了12人的“调查小组”,这其中有曾经怀疑此次科举舞弊的张信等人,也有以学问著称的严叔载、董贯,还有以“忠直敢言”闻名的周衡、黄章等人。成员的选择上,可谓是做到了公平公正。
  然而调查小组经过数日的复核,到该年四月末做出的调查结论,再次让朱元璋瞠目结舌:刘三吾等人的阅卷公平公正,以考生水平判断,所录取51人皆是凭才学录取,无任何问题。
  结论出来,再次引起各界哗然。落榜的北方学子们自然不干,朝中许多北方籍的官员们更纷纷抨击,要求再次选派得力官员,对考卷进行重新复核,并严查所有涉案官员。然而震怒下的朱元璋,却做出了一个更加极端的决定。
  是年五月,朱元璋突然下诏,指斥本次科举的主考刘三吾和副主考纪善、白信3人为“蓝玉余党”,尤其是抓住了刘三吾10多年前曾上书为胡惟庸鸣冤的旧账,认定刘三吾为“反贼”,结果涉案诸官员皆遭到严惩,刘三吾被发配西北。曾质疑刘三吾的张信更惨,因他被告发说曾得到刘三吾授意,落了个凌迟处死的下场。其余诸人也被发配流放,只有戴彝、尹昌隆二人免罪。此二人得免的原因,是他们在复核试卷后,开列出的中榜名单上有北方士子。六月份,朱元璋亲自复核试卷,开出了一个更令人瞠目结舌的录取名单:51名中榜贡士,竟然清一色是北方人,无一名南方人。
  该事件以后,明王朝的科举制度,发生了一次重大的变革。从此明朝的科举录取,不再是“全国统一划线”,相反分成了“南北榜”,即南北方的学子,按照其所处的地域进行排名,分别录取出贡生后,再统一参加殿式。这个制度不但此后沿用于整个明清两朝,与今天高考中的“分区划线”,也有异曲同工之意。
  朱元璋用“搞平衡”的办法处理了这次震撼明王朝的科举大案,但案件背后的谜团,依然值得深究。
  深究南北榜案,第一个疑团是:为什么经过两次复查,中榜的依然清一色是南方人,究竟是舞弊,还是“巧合”?
  解答这个问题,就不得不面对一个现象--中国经济文化中心的南移。
  这个现象,从唐王朝安史之乱时就已开始,到南宋时期则进一步扩大。北宋灭亡后,大批的北方文化精英南逃,使南方文化开始了长足发展。南宋灭亡后,元王朝一度废除了科举制,虽然在后期重开科举,但汉人的录取比例极其少,科举出身的官员,在元王朝政府中的地位也极低。长江以北的中原地区,在历经了金朝、元朝几百年的异族统治后,无论经济还是文化,早已大大落后于南方。
  在元王朝的科举中,中榜的汉人,也多来自安徽与江南地区。朱元璋起兵平天下的年代里,彼时中国文化界最富盛名的人物,更是来自于浙江的“浙东四才子”--吴征、刘基、章溢、宋濂。早期创业的朱元璋,也正是因为笼络到了大量的江南文化界名人,才得以迅速壮大实力。朱元璋的谋士朱升、李善长等人,同样都是来自安徽与江南等地的才俊。
  明朝以前,中国南北方文化教育的先天差距是巨大的,明朝建立后实行的教育体制和考试制度,非但没有弥合这个差距,相反则继续拉大。先说教育体制,明王朝的教育体制,早在朱元璋打天下时就确立了,各地的府学、州学、县学,最早都设立于朱元璋早期的占领地,如安徽、江苏、江南地区,北方大规模重设学府,普及教育,多是在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朱元璋北伐元朝之后,无论从师资水平还是开展程度,比起南方都相去甚远。当然北方并非无人才,山东、山西两省一直为教育大省。
  但朱元璋厉行文化专制,明朝早期,北方士子对新政权多持怀观望态度。朱元璋的几度文字狱,遇害者大多是北方文人,因此许多名士们隐居山林,对明王朝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如此境况,明朝早期北方教育远落后于南方,似是情有可原。
  明朝科举,以“八股文”取士,这种考试方式本身就给南方学子提供了优势。今人说八股文,多以为是明王朝首创,其实八股文取士,开始于北宋王安石变法,当时王安石革新科举制度,提出以“经义之学”取士,但对文体无特殊要求,这是八股文的开始。随着时间推移,对八股文的要求越发细化,其风格特点也日益明朗。明朝科举的实际制定者,正是“浙东四子”中的刘基和宋濂,其考试规范、考试范围、考试要求,更适合江南学子。每次开科,南方学子自然“驾轻就熟”。
  事实上,从洪武三年明王朝第一次科举考试开始,南方考生的成绩,就一直在北方考生之上。比如洪武三年的科举乡试,南方的录取名额是350人,北方仅有250人。“南北榜”案之前的明王朝6次廷试,状元清一色都是南方人。而从录取比例上看,也有南方中榜者逐渐增多,北方中榜者日益减少的趋势。“南强北弱”的大格局,明王朝上下其实早已心知肚明。
  然而饶是如此,为什么到了洪武三十年,会发生“清一色南方人”这样的低概率事件呢?而早已“心知肚明”的朱元璋,为什么会做出激烈的反应?
  事实上,科举考试,从来都不仅仅是一个考试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低概率事件”的发生,以及朱元璋的激烈反应,都与一件政治事件有关--蓝玉案。
  震动明王朝上下的蓝玉谋反案,持续数年,株连人数达到10万人,其中尤以各级官吏居多。蓝玉常年镇守北方,案件爆发后,因他而遭株连的官员,也多为北方人,其中科举出身的北方官员甚多。血雨腥风下,许多读书人甚至视做官为畏途,纷纷逃避科举考试。其实在这次科考之前,明朝礼部的奏报上就曾说:“今北方士子,应试者减半也。”
  作为一个深谋远虑的政治家,朱元璋自然深懂“恩威并施”之道,在经过了长时间的清洗之后,“威”已施过,选择合适的机会“施恩”,缓和与北方知识分子间的矛盾,稳固统治,就成了他的必然选择,而科举是最好的方式。然而无论是最早作为主考的刘三吾,还是曾质疑刘三吾,后来又受命复核试卷的张信,都是心无杂念的纯知识分子,坚持以才学取士,南北考生水平上的差距,外带二人的公正,就造成了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事件。满朝哗然之后,朱元璋自然不能承认南北考生水平差距的事实,这样等于开罪于北方士子,南北榜的出台,也就成了最好的折中办法,诸位公正的考官,只好无奈地做了替罪羔羊。
  在“南北榜”事件中,既然朝廷上下对这种现象心知肚明,却依旧引起轩然大波,使各路朝臣议论纷纷,在案件中相互指摘,推波助澜,最终酿成各考官的冤案。除却上面所说的政治目的,还有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中国科举制度的“南北矛盾”。
  说到这个矛盾,还要追溯到宋朝。中国官场向来有“南相北将”之说,但在宋朝,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北宋的科举,素来“重北轻南”,北宋真宗以前,所有的宰相都是北方人,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就曾在宰相堂手书“南人不得坐此堂”。
  宋真宗后,南方考生得中者渐多,宋朝的文化名士,如“三苏”等人也多来自南方,到司马光为相时,又曾设置“分路取士”法,压制南方考生的录取名额。到元朝时期,虽恢复科举,但色目人和蒙古人得到优待,汉人遭到排挤,被打压的考生,又多为南方人,南北方考生之间的名额之争,其实由来已久。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在位30年里,南方学子可谓扬眉吐气,在历次科举中占有绝对优势。北方学子除了争夺科举中极少的名额外,只能通过监生、举荐等非科举方式入仕,在官场中也多受压制。
  “南北榜”事件的发生,恰好给了诸多北方官员“反攻倒算”的机会。在整个事件中,连篇弹劾考官的御史们,大多来自于北方,告发张信与刘三吾串通舞弊的,正是河南籍御史杨道。如此情形,连后来修《国榷》的谈迁也感慨:“众议汹汹,非为公怒,乃为私怨也。”
  随着洪武三十年“南北榜”糊涂案的落幕,明王朝“南北分榜”的考试制度也就此确立下来,在其后的时日里,它不断被修正,到明朝中期,终变成了“南榜”“北榜”“中榜”(安徽以及西南诸省)的划分方式。录取比例也固定在南榜55%、北榜百分之35%、中榜10%。万历时期更进一步,在科举中增开了“商籍”,解除了朱元璋时期对商人子弟应试的种种限制。清朝建立后,也沿用了这个分榜制度。
  客观上讲,明朝的“分榜”制度,积极作用确实不少,比如普及文化教育(提高落后地区考生的学习积极性),平衡政治关系,乃至维护国家统一(在少数民族地区推广科举制度)等等。而负面作用也不容回避,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对明朝官场“老乡政治”的推波助澜。
  自“南北榜”划分之后,明朝官场上的官员关系,除了师生关系外(座师与门生),老乡关系也呈越演越烈之势,同期中榜的考生,地域之间的亲疏尤其明显。甚至同榜而出的考生间拉帮结派,也渐成常态。明朝万历时期大臣邱瞬就曾总结道:“而今朋党有三途,同榜而出为其一,座主门生为其二,同年而出为其三。”“乡党”关系,反而凌驾于师生关系之上。万历末期至天启初期令后人诟病的“党争”,朝中分为“齐党”“楚党”“浙党”相互攻击,“分榜”制度,确是为其温床之一。
  事实上,从洪武三年明王朝第一次科举考试开始,南方考生的成绩,就一直在北方考生之上。比如洪武三年的科举乡试,南方的录取名额是350人,北方仅有250人。“南北榜”案之前的明王朝6次廷试,状元清一色都是南方人。而从录取比例上看,也有南方中榜者逐渐增多,北方中榜者日益减少的趋势。“南强北弱”的大格局,明王朝上下其实早已心知肚明。
  然而饶是如此,为什么到了洪武三十年,会发生“清一色南方人”这样的低概率事件呢?而早已“心知肚明”的朱元璋,为什么会做出激烈的反应?
  事实上,科举考试,从来都不仅仅是一个考试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低概率事件”的发生,以及朱元璋的激烈反应,都与一件政治事件有关--蓝玉案。
  震动明王朝上下的蓝玉谋反案,持续数年,株连人数达到10万人,其中尤以各级官吏居多。蓝玉常年镇守北方,案件爆发后,因他而遭株连的官员,也多为北方人,其中科举出身的北方官员甚多。血雨腥风下,许多读书人甚至视做官为畏途,纷纷逃避科举考试。其实在这次科考之前,明朝礼部的奏报上就曾说:“今北方士子,应试者减半也。”
  作为一个深谋远虑的政治家,朱元璋自然深懂“恩威并施”之道,在经过了长时间的清洗之后,“威”已施过,选择合适的机会“施恩”,缓和与北方知识分子间的矛盾,稳固统治,就成了他的必然选择,而科举是最好的方式。然而无论是最早作为主考的刘三吾,还是曾质疑刘三吾,后来又受命复核试卷的张信,都是心无杂念的纯知识分子,坚持以才学取士,南北考生水平上的差距,外带二人的公正,就造成了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事件。满朝哗然之后,朱元璋自然不能承认南北考生水平差距的事实,这样等于开罪于北方士子,南北榜的出台,也就成了最好的折中办法,诸位公正的考官,只好无奈地做了替罪羔羊。
  在“南北榜”事件中,既然朝廷上下对这种现象心知肚明,却依旧引起轩然大波,使各路朝臣议论纷纷,在案件中相互指摘,推波助澜,最终酿成各考官的冤案。除却上面所说的政治目的,还有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中国科举制度的“南北矛盾”。
  说到这个矛盾,还要追溯到宋朝。中国官场向来有“南相北将”之说,但在宋朝,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北宋的科举,素来“重北轻南”,北宋真宗以前,所有的宰相都是北方人,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就曾在宰相堂手书“南人不得坐此堂”。
  宋真宗后,南方考生得中者渐多,宋朝的文化名士,如“三苏”等人也多来自南方,到司马光为相时,又曾设置“分路取士”法,压制南方考生的录取名额。到元朝时期,虽恢复科举,但色目人和蒙古人得到优待,汉人遭到排挤,被打压的考生,又多为南方人,南北方考生之间的名额之争,其实由来已久。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在位30年里,南方学子可谓扬眉吐气,在历次科举中占有绝对优势。北方学子除了争夺科举中极少的名额外,只能通过监生、举荐等非科举方式入仕,在官场中也多受压制。
  “南北榜”事件的发生,恰好给了诸多北方官员“反攻倒算”的机会。在整个事件中,连篇弹劾考官的御史们,大多来自于北方,告发张信与刘三吾串通舞弊的,正是河南籍御史杨道。如此情形,连后来修《国榷》的谈迁也感慨:“众议汹汹,非为公怒,乃为私怨也。”
  随着洪武三十年“南北榜”糊涂案的落幕,明王朝“南北分榜”的考试制度也就此确立下来,在其后的时日里,它不断被修正,到明朝中期,终变成了“南榜”“北榜”“中榜”(安徽以及西南诸省)的划分方式。录取比例也固定在南榜55%、北榜百分之35%、中榜10%。万历时期更进一步,在科举中增开了“商籍”,解除了朱元璋时期对商人子弟应试的种种限制。清朝建立后,也沿用了这个分榜制度。
  客观上讲,明朝的“分榜”制度,积极作用确实不少,比如普及文化教育(提高落后地区考生的学习积极性),平衡政治关系,乃至维护国家统一(在少数民族地区推广科举制度)等等。而负面作用也不容回避,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对明朝官场“老乡政治”的推波助澜。
  自“南北榜”划分之后,明朝官场上的官员关系,除了师生关系外(座师与门生),老乡关系也呈越演越烈之势,同期中榜的考生,地域之间的亲疏尤其明显。甚至同榜而出的考生间拉帮结派,也渐成常态。明朝万历时期大臣邱瞬就曾总结道:“而今朋党有三途,同榜而出为其一,座主门生为其二,同年而出为其三。”“乡党”关系,反而凌驾于师生关系之上。万历末期至天启初期令后人诟病的“党争”,朝中分为“齐党”“楚党”“浙党”相互攻击,“分榜”制度,确是为其温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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