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生去世为何也乔石 降半旗旗

独家解读:98年以来 中国首度为本国领导人下半旗
来源:凤凰新闻客户端日 18:33
  独家解读:1998年以来中国首度为本国领导人下半旗  文:师愈闻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遗体将于19日火化,新华门、天安门广场等地下半旗志哀。这是1998年原国家主席杨尚昆逝世以来,中国首度为本国领导人逝世下半旗。  新中国下过多少次半旗?  下半旗志哀是一个国家对逝者的最高尊重。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下半旗的范围并不确定,就国家领导人逝世或大量人员因天灾人祸罹难设全国哀悼日时,全国各地下半旗;对部分国家领导人、外国政治人物志哀,或悼念在境外遇难(1999年南联盟大使馆被炸牺牲的三名记者)烈士等,一般在新华门、天安门广场、外交部等国务院确定的范围下半旗。2010年,海地维和部队8名中方人员在地震中丧生后,遗体回国时公安部下了半旗。  截至目前,天安门广场的国旗下半旗52次,其中31次系为中国国家领导人下半旗,17次为外国政治人物下半旗,1次为南联盟使馆被炸事件遇难记者,另外三次则是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和舟曲泥石流的全国哀悼日。  1990年前后是分水岭  1990年6月,《国旗法》通过之前,国旗在何种情况下下半旗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在此之前,以半旗志哀的国家领导人有20位,分别是任弼时(1950)、罗荣桓(1963)、谢富治(1972)、何香凝(1972)、邓子恢(1972)、李富春(1975)、董必武(1975)、康生(1975)、周恩来(1976)、朱德(1976)、毛泽东(1976)、郭沫若(1978)、罗瑞卿(1978)、苏振华(1979)、刘少奇(1980)、宋庆龄(1981)、廖承志(1983)、刘伯承(1986)、叶剑英(1986)、胡耀邦(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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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为哪些党和国家领导人而降?
&来源:北京青年报-北青网&
  撰文 | 蒋朔
  6月19日,国旗要为曾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乔石而降。这是17年来,第一次下半旗的领导人葬礼。
  根据6月17日新华社发布的消息,乔石的遗体将于19日火化。为悼念乔石同志,19日,首都天安门、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所在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各边境口岸、对外海空港口,中国驻外使领馆将下半旗志哀。
  据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小编统计,新中国建立以来,第一次下半旗至今,为哀悼党和国家领导人逝世下半旗,不下31次。
  什么级别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逝世后应下半旗?
  下半旗志哀,是一个国家对逝者的最高尊重。
  那么,什么级别的国家领导人去世后可以下半旗?同样是下半旗,范围都一样吗?有谁逝世后被&补&过包括下半旗在内的悼念仪式?又有谁享受过下半旗待遇,却在身后被开除党籍?
  事实上,自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对于哪些人逝世应下半旗志哀以及下半旗范围均有规定。
  其中第14条中明确:在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总理、中央军委主席和全国政协主席,逝世后应下半旗志哀。也就是说,法律明确规定,党政军领导机构的正职国家领导人逝世后应下半旗。
  乔石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此次下半旗,成为继曾任国家主席的杨尚昆之后,17年来第一位获下半旗哀荣的领导人。
  但也并非所有党政军领导机构的正职领导人逝世都会下半旗。比如,曾任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国务院总理的华国锋在2008年8月去世后,并未下半旗。
  至少31位党和国家领导人逝世后下半旗
  据不完全统计,在《国旗法》出台之前,获下半旗志哀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至少有21位。因党和国家领导人逝世而下半旗较多的年份则是1972年、1976年和1992年,均为3次。
  日,周恩来因病于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305医院逝世。周恩来逝世后,中国下半旗进行隆重悼念。同年,朱德、毛泽东先后逝世,均降半旗志哀,毛泽东逝世之后还设定了全国哀悼日。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查询到的公开资料显示,新中国建立以来,第一位获下半旗致哀的是任弼时。此后,至少有30位党和国家领导人逝世后先后获下半旗志哀。
  先来看看这些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是谁(以逝世时间为序):
  任弼时(1950)、罗荣桓(1963)、谢富治(1972)、何香凝(1972)、邓子恢(1972)、李富春(1975)、董必武(1975)、康生(1975)、周恩来(1976)、朱德(1976)、毛泽东(1976)、郭沫若(1978)、罗瑞卿(1978)、苏振华(1979)、刘少奇(1980)、宋庆龄(1981)、廖承志(1983)、刘伯承(1986)、叶剑英(1986)、胡耀邦(1989)、徐向前(1990)、聂荣臻(1992)、李先念(1992)、邓颖超(1992)、王震(1993)、姚依林(1994)、陈云(1995)、邓小平(1997)、彭真(1997)、杨尚昆(1998)等。
  有些圈友可能会说,《国旗法》不是规定,只有党政军领导机构正职逝世后应下半旗,上面这些领导人并非全是正职啊?
  首先,在1990年10月之前,《国旗法》还未正式实施;其次,《国旗法》第14条中对哪些人去世后应下半旗还有两条条款,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二是&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所以,包括西哈努克这样的外国政要,天安门下半旗志哀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11年后的追悼和国葬之后被开除党籍
  而对1969年被迫害致死的刘少奇来说,下半旗是一场迟到了11年的葬礼。
  日,中共中央、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为在十年浩劫中被迫害致死的国家主席刘少奇举行隆重的国葬仪式。
  此前3个月,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一致通过了为刘少奇平反的决议,决定撤销中共八届二中全会枉加于刘少奇的&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和把他&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错误决议,撤销原审查报告。
  同年5月16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恢复毛泽东思想的本来面目--论为刘少奇同志平反》。17日,全国下半旗志哀,停止娱乐活动一天,下午,时任中共中央主席、国务院总理的华国锋主持为刘少奇举行的追悼会,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致悼词。追悼会后,依照刘少奇遗言,他的骨灰由其亲属在海军舰只的护送下撒入大海。
  命运大逆转的还有谢富治和康生。
  日,解放军高级将领谢富治去世后,天安门、新华门等地方下半旗志哀。在经毛泽东和中央政治局审定,由周恩来宣读的悼词中,彼时,谢富治之死&是我党我军的一个重大损失&,但在3天后的追悼会上,毛泽东并未出席。3年后,中共中央原副主席康生去世,全国各地也下半旗志哀。
  然而, 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纪委关于康生、谢富治问题的两个审查报告。中共中央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康生、谢富治进行审查后,一年多来纪委做了大量工作,根据确凿证据查明,康生、谢富治两人,政治品质恶劣,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直接参与林彪、江青等人篡党夺权的反革命阴谋活动,犯下严重罪行。中共中央决定把康生、谢富治的反革命罪行向全党公布,同时撤销对这两人的《悼词》,并决定开除他们的党籍。
  就在刘少奇获下半旗追悼的同一年,康生和谢富治的骨灰被迁出八宝山革命公墓。
  领导人逝世后下半旗的机构范围也不同
  领导人逝世后下半旗的范围并不完全相同,会根据具体情况具体要求。《国旗法》明确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则由国家成立的治丧委员会或国务院决定。但并非所有领导人的治丧规格都一样,下面给圈友们举两个例子。
  根据日刘少奇同志治丧委员会发出的公告,5月17日在北京举行的追悼大会当日,下半旗的范围包括:首都天安门、新华门、外交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我国驻外使馆和其他驻外机构,北京和各省市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学校等单位。
  根据当时新华社发布的公告信息,胡耀邦去世后,日,中共中央发表公告,在追悼会当天,首都天安门、新华门、外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所在地,边境口岸、对外海空港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
  曾任国家副主席的王震于日逝世,他去世后,下半旗的范围与刘少奇比,少了&部队、企业事业、学校等单位&;而与胡耀邦相比,则多了人民大会堂、新华社香港分社及澳门分社。为什么有新华社驻港澳机构,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小编提示一下大家,彼时,香港和澳门尚未回归祖国。
  至于何时人民大会堂正式进入公告成为下半旗的明确机构范围,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小编目前能查询到的信息显示,始自1992年5月聂荣臻元帅的葬礼。
  自此,首都天安门、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所在地,边境口岸、对外海空港、驻外使领馆,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是下半旗范围的标配。
  此次,乔石的葬礼也是如此。
  邓小平去世享最高规格下半旗志哀
  而邓小平去世后,下半旗的时间最长,机构范围最为广泛。
  日、20日,邓小平治丧委员会发出第一、第二号公告:自《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发布起到邓小平同志追悼大会举行之日止,首都天安门、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和我驻外使领馆、新华社香港分社、新华社澳门分社下半旗志哀。
  2月25日,举行邓小平同志追悼大会。全国党政军机关,各边境口岸、海、空港口,企业、事业、学校等单位,我驻外使领馆、新华社香港分社、新华社澳门分社下半旗志哀。在追悼大会举行时,上午10时整,一切有汽笛的地方鸣笛3分钟志哀。
  当然,在中国,下半旗半非只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国旗法》中明确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下半旗志哀方式来自外国
  下半旗是当今世界上通行的一种志哀方式,是公众表示哀悼的重要礼节。这种做法最早见于1612年。一天,英国船哈兹&伊斯号在探索北美北部通向太平洋的水道时,船长不幸逝世。船员们为了表示对已故船长的敬意,将桅杆旗帜下降到离旗杆的顶端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当船只驶进泰晤士河时,人们见它的桅杆上下着半旗,不知何意。一打听,原来是以此悼念死去的船长。到17世纪下半叶,这种志哀方式流传到大陆上,遂为各国所采用。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日报 共产党新闻网 北京青年报 深圳新闻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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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50余次降半旗内幕
期号:第224期
作者 Vista看天下
“国旗为民众而降更能体现它的尊严”
●本刊记者 王晓 / 文
西哈努克在北京逝世后受到高规格的吊唁,天安门、新华门、外交部及其灵柩经过的首都机场均下半旗志哀,这是中国18年来首次为外国人降半旗。
“这一次吊唁的规格比较高,很多人甚至不很理解。”天安门国旗班原班长赵新风对本刊记者分析,这首先是出于“老朋友”这一历史定位,“其次,西哈努克不同于胡志明、金日成等‘老朋友’,他长期居住在北京,和中国关系也更为密切”。赵新风于1989年至1993年在国旗班工作。在此期间,曾为徐向前、聂荣臻两位元帅下半旗志哀。
西哈努克被称为“中国人民的伟大朋友”。18年前,上一个受到降半旗待遇的金日成,与胡志明一样都被称为“中国人民的亲密战??友”。
1950年任弼时逝世,共和国成立后第一次降半旗,1953年斯大林去世,第一次为外国领导人下半旗志哀。据不完全统计,至今中国为本国领导人下半旗30次,为外国领导人下半旗17次。
国旗该为谁降,不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下称“国旗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执政党的一项重要政治考量。60年多来,五星红旗都为谁降过,其中又有怎样的深意?
吊唁那些“老朋友”
1969年之前为外国人降半旗的频率较高,1969年之后大为下降
对外国人的吊唁,规格最高的应属苏联领袖斯大林。斯大林于日逝世,3月6日,中国政府发布公告,自日起至3月9日在全国下半旗志哀。志哀期间,全国各工矿、企业、部队、机关、学校及人民团体一律停止宴会、娱乐。吊唁电文中,称斯大林为“中国人民最亲密的朋友和伟大的导师斯大林同志”。
日,在他逝世一周年之际,全国各大、中城市和小城镇的党政军机关和人民团体再次下半旗纪念,充分显示了对社会主义“老大哥”的尊重。
此后,以1969年为界,中国为外国人下半旗的频率和范围均有明显变化。
日为越南主席胡志明下半旗及之前,下半旗的频率较高,以1953年为起点,16年间共发生过12次;其范围绝大多数为“我国各地下半旗”,即“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和各省辖市人民委员会所在地的机关、部队、厂矿、企业、学校、人民团体和停泊在港口内的我国轮船”。
这一期间,除斯大林外,中国还曾为捷克斯洛伐克总统哥特瓦尔德、刚果首任总理卢蒙巴等人下半旗志哀。不难发现,这些领导人所在国家当时都属于社会主义阵营。
而在日为索马里共和国总统舍马克下半旗后,为外国领导人下半旗的频率大幅降低。其范围也不再是“全国各地”,而主要为天安门广场、新华门和外交部。
“外国领导人去世后是否要下半旗,主要由外交部礼宾司总抓。”原外交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一般来说,相关工作人员先是口头上商量,然后写成报告向中央请示是否要下半旗志哀、在什么范围内下半旗以及要派什么人吊唁等等。比如这次西哈努克去世,报告应该是由礼宾司来写,而悼词可能由亚洲司负??责。”
在《国旗法》出台之前,为哪位外国人降半旗志哀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意识形态以及国际政治环境,从斯大林到胡志明,受到降半旗待遇的大都是与中国亲近的社会主义国家领导人。随着意识形态淡出国家政治,降半旗需要有明晰的法律制度。
下半旗的级别
钱学森算不算有杰出贡献的人?特别重大伤亡事件有没有遇难人数限制?
1990年出台的《国旗法》,对下半旗做了相关规定。
最早倡议《国旗法》立法的是江苏省如皋市丝毯艺术博物馆馆长李玉坤。
1988年,李玉坤刚刚当选全国人大代表。6月,他跟一个企业家代表团到美国参加培训。这两个月里,李玉坤发现,美国几乎满大街都飘着星条旗。国庆前夕,李玉坤回国后竟难找到一面五星红旗。很快,他写下《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唤起人民的国家观念,尽快制定张挂国旗具体办法的建议》,寄往全国人大常委会。
两个月后,李玉坤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寄来的信函。信中附有国务院有关部门请示制定《国旗法》的报告。报告中肯定了李玉坤的建议,称我国目前并没有悬挂国旗的法律依据,建议国务院法制局、全国人大和政协草拟悬挂国旗的法律或办法。
随信附上的有关资料还显示,1950年上半年,政协第六小组就起草过关于国旗升挂办法和国歌演奏办法的草案,由当时国务院秘书长林伯渠交给毛泽东请求批示。日,毛泽东批了“同意”两个字,但不知什么原因,两天后,他又在“同意”二字旁边画了个叉,在后面写上“缓办”。
1989年,时任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孙琬钟接到任务,启动制定《国旗法》的工作。
孙琬钟对本刊记者回忆,当时他们四五个人组成了一个班子,一方面向机关、学校等部门了解过去悬挂国旗的做法和经验,听取他们对制定《国旗法》的意见,另一方面组织人去了解国外有关国旗的规定。
“我们当时的工作做得很细致,甚至连升旗的台子都做成模型,拿到国务院审议过。”孙琬钟透露。
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旗法》。
在这部“做得很细致”的法律中,对“下半旗”的规定却显得有些宽泛。《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除国家主要领导人逝世后下半旗外,还有三种适用情况: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二是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三是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在起草这部法律之前,我们习惯的做法是对国家主要领导人降半旗。”孙琬钟介绍说,“这次起草的时候把这些做了一个明确规定,具体到国家主席、人大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以及政协主席。至于加入外国领导人,则是为了体现我们的国际主义精神。”
20余年后回看《国旗法》,孙琬钟认为,在这些规定上,确实可以做得再细致些。“比如什么是有杰出贡献的人?像钱学森这样的算不算?什么算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有没有确切的遇难人数限制?在程序上,该由哪些部门申报,又该由哪些部门监督?”
“半旗政治”
为刘少奇补降半旗
“用降国旗来向逝者志哀是很郑重、很高规格的事,不是可以随意决定的。”孙琬钟告诉本刊记者。《国旗法》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则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赵新风记得,1990年他在国旗班时曾接到任务,为徐向前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是在追悼会当天。任务会先下到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由他们通知到部队,最后通知到我们国旗班,我们接到任务基本是下半旗的前一天了。当时为徐向前下半旗的范围是天安门广场、新华门等处。”
此前,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宋庆龄等领导人逝世时,均举国哀悼。除降半旗外,还要在规定时间内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日,治丧委员会发布通告,为国家主席刘少奇举行追悼大会。同日,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同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刘早在1969年病逝,于1980年平反并恢复名誉。
与刘少奇境况相反的是中共中央原副主席康生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谢富治。
日,谢富治去世后,天安门、新华门等处下半旗志哀。在经毛泽东和中央政治局审定、由周恩来宣读的悼词中,对谢富治之死,认为“是我党我军的一个重大损失”。但在3月29日的追悼会上,毛泽东并没有出席。
1975年,康生去世后,全国各地降半旗志哀。《人民日报》也用大篇幅报道和吊??唁。
然而,盖棺并未定论。这些称号在1980年均被撤销,二人被开除党籍,骨灰迁出八宝山革命公墓。
日,邓小平逝世。当日治丧委员会发布公告,从发布之日起到追悼大会举行之日止,首都天安门、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和我驻外使领馆、新华社香港分社、新华社澳门分社下半旗志哀。25日追悼日,全国党政军机关,各边境口岸、海、空港口,企业、事业、学校等单位,我驻外使领馆、新华社香港分社、新华社澳门分社下半旗志哀。
这样高规格的吊唁与邓小平对党和国家历史发展中的特殊功绩相称。
而日,华国锋去世后并未下半旗志哀。
“华国锋去世的时候已经不在职了。是不是不在职的领导人就不下半旗?”孙琬钟分析说,如果对《国旗法》进行完善,在这些问题上可以进一步细化,“法贵在行,立法之后,就要严格按照法律来实??施。”
下半旗的尊严
国旗为民众而降更能体现它的尊严
下半旗志哀,在近400年来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惯例,意味着国家意义上的哀悼。将旗帜上升至杆顶,再缓缓下降的方式,是要为“看不见的死亡之旗”留出位置。这片简单的留白和看似象征性的仪式,彰显着对死者生命的高度尊重。
为普通人降半旗很早就被提出。
1998年洪灾过后,就有学者提出,应当为洪灾中的死难者下半旗志哀。在这场灾难中,死亡人数高达3656人。而根据《国旗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日,天安门广场降半旗,向在中国驻南联盟使馆牺牲的3名中国新闻工作者志哀。这是中国首次为普通民众降半??旗。
2005年,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提出,应该为重大灾难中的普通民众下半旗志哀。他的文章主要在网络传播,偶尔能通过内参的形式反映上去。
2008年汶川地震几天后,胡星斗再一次在网上发文章,提出《关于四川大地震的民生建议》,其中包括下半旗志哀。与此同时,《国旗法》的倡议者李玉坤、国旗班原班长赵新风也按捺不住了。
“那段时间,我们接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电话。”赵新风说,“当时有些地方已经自行降旗了,我们告诉他们降旗不能自行其事,必须等国务院通知。后来有媒体问到我关于这件事的态度,我说降半旗有法可依,也是民心所向,应该降。我们也通过一些渠道往国务院反映??过。”
彼时,亦有新华社记者采访到李玉坤,询问他关于降半旗的意见。“该降!”李玉坤毫不犹豫。最终,记者综合这些意见,写好内参,交了上去。
“全国哀悼日”前一天,赵新风等人才接到要降半旗的通知。由于这一次要在全国范围内降半旗,很多地方并不知道半旗该如何降。于是,工作人员紧急在国旗网上发通知,把降半旗的细则公布出来。
2008年汶川地震是共和国首次为普通的灾难逝者降半旗。此后为悼念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中的遇难者,全国和驻外使领馆皆下半旗志哀。
“2008年是一个进步。以后可以有个内部条例规范一下,比如超过100人遇难以上的灾难就可以降半旗。”胡星斗认为,这样至少可以从形式上体现对个体的尊重,体现普通国民生命的重要性,“有人说是不是五星红旗频繁降下就没有尊严了。我恰恰认为,国旗为民众而降才更能体现它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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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石之前30位带领人去世后天安门曾降半旗
来源:&新浪&&
作者:&喜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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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6月14日7时08分,乔石在京去世。 昔日,新华社宣布旧事,乔石同志尸体将于19日火葬,天安门等地将下半旗志哀。 国旗律例定四类人归天可
  6月14日7时08分,乔石在京去世。  昔日,新华社宣布旧事,乔石同志尸体将于19日火葬,天安门等地将下半旗志哀。  国旗律例定四类人归天可降半旗志哀  降半旗是以国家行动对逝者的一种志哀,在中国以法则的方式为降半旗志哀仪式做了较为详实的划定。  按照现行《中华群众共和国国旗法》(日起尝试)第十四条划定,四类人归天后可降半旗志哀。第一是国家级党、政、军、人大一把手;第二是全国政协主席;第三是对国家作出精采供献的人;第四是对世界战斗或人类行进事业作出精采供献的人。个中,是不是适合第3、四类人的具体尺度由国务院最初决定。  按照上述划定,曾任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乔石,属于第一类。  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焦洪昌暗示,遵循国旗法的划定,国旗降半旗首要针对的是为国家作出严重供献的人,乔石曾担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为党的事业和国家扶植作出太严重供献。这类说法也契合了上述划定。另外,焦洪昌教授强调,降半旗是一个法则行动,是需求由国务院或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决定的。  其实,早在《国旗法》前,国家为逝者降半旗志哀的常例早已有之。据统计,最早可追溯到1950年,那时因任弼时的归天而降半旗,任弼时归天前任中心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与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一同被称为“五大书记”。  自任弼时起至今,已有30位归天的前国家带领人享用过降半旗志哀的待遇。以现行《国旗法》为时候节点,前有21人,后有9人。  日之前的21人是:  任弼时(1950)  罗荣桓(1963)  谢富治(1972)  何香凝(1972)  邓子恢(1972)  李富春(1975)  董必武(1975)  康 生(1975)  周恩来(1976)  朱 德(1976)  毛泽东(1976)  郭沫若(1978)  罗瑞卿(1978)  苏振华(1979)  刘少奇(1980)  宋庆龄(1981)  廖承志(1983)  刘伯承(1986)  叶剑英(1986)  胡耀邦(1989)  徐向前(1990)。  日以后的9人是:  聂荣臻(1992)  李先念(1992)  邓颖超(1992)  王 震(1993)  姚依林(1994)  陈 云(1995)  邓小平(1997)  彭 真(1997)  杨尚昆(1998)  是以,曾任职中华群众共和国主席的杨尚昆,是乔石之前最初一位享用降半旗志哀待遇的国家带领人。  《国旗法》尝试以后的9位中,李先念曾任职国家主席;邓颖超曾任第六届全国政协主席;邓小平曾任职中心军委主席及全国政协主席;彭真曾任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杨尚昆曾任职国家主席。以上五人可对应到《国旗法》相关划定中的第1、二条。其他四人获降半旗志哀待遇应归属第三条,对国家作出精采供献的人。  十多位本国人士享有降半旗待遇  自杨尚昆以后,黄菊(2007年)及刘华清(2011)两位中心政治局前常委归天,没有享用降半旗待遇。  另外,中国还曾为十多位本国人士降半旗。这属于《国旗法》划定中的第四条,也就是对世界战斗或人类行进事业作出精采供献的人。梳剪发觉,个中多是社会主义阵营中的前国家带领人,包含斯大林、胡志明、金日成,和法国前总统戴高乐等。  文/新京报记者 马俊茂 贾世煜(原标题成绩:乔石之前,哪些带领人去世后天安门降过半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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