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一级资质的申报的材料有什么?

装饰企业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办理延期按照什么办事指南和申请表格?
装饰企业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办理延期按照什么办事指南和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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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  (一)《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企业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五)企业章程;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任命文件;  (七)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八)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九)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十)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十一)企业的工作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  (十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万元。  2、技术条件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三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企业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自己去办非常困难的,你可以找人代办,各个部门的事情非常复杂
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延续办理,专业资质办理156*183&09*067
一、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5、《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号6、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的通知(建办市函[号)7、
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办市[2006]68号)8、
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6]40号)9、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智能化等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2012]33号)二、提交材料(下列材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并交验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1、《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网上填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和企业盖章);2、附件材料:1)
申请报告(简要描述企业成立、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设立、变化情况;企业注册资本金、经济性质、完成营业收入等情况;企业从业中高级、注册、专职专业人员情况;企业申报业绩情况;企业此次申请资质事项和人员、业绩等达标情况。);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工商年检记录);3) 原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含变更栏);4)
《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注册证书(加盖有效期内的执业印章)、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5)
《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中所列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6)
《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中所列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申报之日前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收据联);三、材料要求(一)基本要求1) 企业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
附件材料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对部门应在附件材料首页加盖“与原件一致”的核对章;3)企业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申报资质的单位名称一致;4)代表工程业绩计量单位必须与所申请资质标准要求的计量单位相一致;5)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和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6)《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需在网上填报,并打印带条形码的《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本市审批的,《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住建部审批的,《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二份。(二)附件材料装订要求1)附件材料应按上述申报材料内容的顺序排列,编制标明页码的总目录,材料每页加盖公章;2)复印资料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资质受理部门可不予受理;其中资质证书正、副本须全部复印,不得有缺页;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注册执业人员应在证书复印件上加盖有效期内的个人执业印章。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3)附件材料一律采用胶装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并逐页编写页码;4)附件材料应按“综合材料、人员材料、工程业绩材料”的顺序排列装订,其中工程业绩材料的编排以先主项后增项为原则,并按申请的资质类别先后排列,每个代表工程业绩材料一并装订,每类别间用彩纸分隔,彩纸上注明企业所申请的资质类别名称。四、办理程序1、网上申请并打印《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2、递交申请材料;3、书面申请受理;4、审核、公示;5、审批、公告;6、证书领取。注:住建部审批事项以住建部公开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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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领域专家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 - 中国贸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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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
发布时间: 编辑:总会中展集团&中展集团 来源:
&&&&& 一、总则
(一)为了满足中国展览馆协会从事展览陈列(以下简称: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业务会员的发展需求,更好地为从事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的会员单位提供特色化服务,同时维护我国展陈市场秩序,提高展陈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展览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展陈设计与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资质仅在中国展览馆协会会员范围内,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开展评选;
(三)本标准适用于主要从事博物馆、规划馆、自然科技馆、主题馆、企业展厅、体验厅等各类固定展厅的设计与施工业务的会员企业,或主要从事展览陈列范围内专业分包业务的会员企业,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艺术景观类、互动多媒体类、影音成像类、数码影像播放类、图表沙盘类、智能机电控制、环形球型影院等,以及随着科技发展所衍生出的新型展览陈列活动和形式;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三级资质,共三个资质等级;
(五)本标准作为中国展览馆协会优先向中国展览馆协会下属会员单位、展览组织者、相关的各行业协会和地方协会、展览场馆和参展商推荐作为展览、博物馆、陈列馆、城市规划馆和商业陈列场所、以及事件活动的承办者、协办者、承包商、服务商的依据。同时,也可作为各类陈列场所工程甲方考量设计和施工企业资质的依据;
&(六)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展陈工程;
(七)各参评单位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证明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汇报评审小组,视情节轻重,将予以降级或取消资质进行处罚;
(八)鉴于展览陈列为一个新兴行业,各类规范和要求相对较少,各会员单位和有关社会机构,应本着维护展览陈列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宗旨,以协会为平台,群策群力不断完善展览陈列企业资质的评审要求和标准,提升质量,使之越来越符合有关会员和社会机构的需要,推动展陈企业发展。对于一些非展览陈列行业协会组织牵头的,以评审活动为手段,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盲目推出缺乏权威性和社会责任的所谓展览陈列资质,甚至仿冒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资质,不但增加企业负担,而且扰乱了市场秩序,妨害社会公信力和采用机构的利益。各会员应本着为企业负责、对行业负责的精神,自愿做出行业自律声明,做到不参与、不参加,自觉抵制、绝不轻信。
(一)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的基本条件
(1)参评单位须为中国展览馆协会会员,自入会之日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每年按时缴纳会费;
(2)提交行业自律声明;
(3)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日期起计算的上一年度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需提交上两年度报当地工商税务机关年审通过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该会计师事务所红章。所提交审计报告中应包含资产、负债各科目余额的简要说明。)
(5)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36个自然月期间,独立承担过单位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展陈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并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或证书。
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展陈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并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或证书。
﹛需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及甲方证明文件复印件﹜
& (6)从事本资质标准所规定的展陈工程经营活动8年以上(含8年,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为准);
& (7)近三年中最高年的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3600万元(需提供相应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 (8)同意公开企业相关参评信息(公开的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ISO认证号、主要业绩项目、注册资金、年度净资产等)。
2、企业的人员条件
(1)企业总人数不少于50人(企业人数应提供相应的社保证明)。
(2)企业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专业职称,各类专业人员不少于:注册于本单位的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1人。设计师(设计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10年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10人。项目经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5年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5人。 具有室内设计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中,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5人:项目主要负责人(室内设计或环境艺术专业)1人、智能化分项负责人(电气或电子专业)1人、消防分项负责人(给排水专业)1人、电气分项负责人(自动控制或电气或给排水专业)1人、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分项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企业的技术装备及技术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3)已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14000环境认证,并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4)企业需以本企业真实情况,做出书面声明: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的日期起计算的前36个自然月内,在所从事的各项施工工程及经营活动中未发生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没有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5)参评企业截至到申请之日前的36个自然月期间,独立承担的展陈设计与施工项目中,企业拥有专利产品或作品不少于5项,至少有1项获得各专业机构举办的全国级评比,所获得优秀奖以上奖项(包括精品奖、设计或施工单项奖、特别奖等。需提供获奖证书、主办单位证明及有关文件);
(6)参加中国展览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并获得相应级别;
(7)参加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资质评定并获得一级资质;
(8)有固定综合加工场所与仓储用房,建筑和场地的总体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二)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的基本条件 &
(1)参评单位须为中国展览馆协会会员,自入会之日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每年按时缴纳会费;
(2) 行业自律声明;
(3)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日期起计算的上一年度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需提交上两年度报当地工商税务机关年审通过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该会计师事务所红章。所提交审计报告中应包含资产、负债各科目余额的简要说明。)
(5)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24个自然月期间,独立承担过单位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展陈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并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或证书。
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展陈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并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或证书。
﹛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 (6)从事本资质标准所规定的展陈工程经营活动5年以上(含5年,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为准);
& (7)近二年中最高年的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需提供相应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 (8)同意公开企业相关参评信息(公开的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ISO认证号、主要业绩项目、注册资金、年度净资产等)。
2、企业的人员条件
(1)企业总人数不少于30人(企业人数应提供相应的社保证明)。
(2)企业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专业职称;设计师(设计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10年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5人,项目经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5年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3人。 具有室内设计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中,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3人。
3、企业的技术装备及技术水平 &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3)已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14000环境认证,并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4)企业需以本企业真实情况,做出书面声明: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的日期起计算的前24个自然月内,在所从事的各项施工工程及经营活动中未发生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没有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5)参加中国展览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并获得相应级别;
(6)参加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资质评定并获得相应级别;
(7)有固定综合加工场所与仓储用房,建筑和场地的总体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三)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的基本条件 &
(1)参评单位须为中国展览馆协会会员,自入会之日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每年按时缴纳会费;
(2) 行业自律声明;
(3)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日期起计算的上一年度企业净资产200万元以上。(需提交上两年度报当地工商税务机关年审通过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该会计师事务所红章。所提交审计报告中应包含资产、负债各科目余额的简要说明。)
& (5)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12个自然月期间,独立承担过单位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展陈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并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或证书。
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展陈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并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或证书。
﹛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6)从事本资质标准所规定的展陈工程经营活动3年以上(含3年,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为准);
&(7)近一年中最高年的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300万元(需提供相应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8)同意公开企业相关参评信息(公开的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ISO认证号、主要业绩项目、注册资金、年度净资产等)。
2、企业的人员条件
(1)企业总人数不少于15人(企业人数应提供相应的社保证明)。
(2)企业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专业职称;设计师(设计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10年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3人,项目经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5年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2人。 具有室内设计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中,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2人。
3、企业的技术装备及技术水平 &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3)已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14000环境认证,并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4)企业需以本企业真实情况,做出书面声明: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的日期起计算的前12个自然月内,在所从事的各项施工工程及经营活动中未发生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没有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5)参加中国展览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并获得相应级别;
(6)参加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资质评定并获得相应级别;
(7)有固定综合加工场所与仓储用房,建筑和场地的总体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三、所对应的工程业务范围
(一)取得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展陈工程中的项目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展陈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
(二)取得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展陈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三)取得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1200万元的展陈工程业务;
(四)取得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300万元的展陈工程业务。
四、资质的申请、评定和管理
(一)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适用条件的展陈工程企业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对照资质等级标准,选择所需要申报的资质等级,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展览馆协会秘书处提请申报。
(二)展陈工程企业和场馆工程部门在申报资质等级时应提交中国展览馆协会规定的资料、数据、证书等文件。
(三)由中国展览馆协会设立的资质评审委员会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评审流程》对企业资质进行评审。
(四)评审结果由中国展览馆协会展示陈列专业委员会审核、备案并报中国展览馆协会批准公布。
(五)通过资质等级评审的展陈工程企业将获得资质证书。
(六)资质等级的管理由中国展览馆协会负责。
(一)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 (二)本标准由中国展览馆协会制定,解释权归中国展览馆协会怎样申请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我们公司是消防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没有消防设计资质,1、能不能申请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2、如果不能办,正确的办法该怎么申请?3、工程设计施工标准规定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2006]68号文件关于《印发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办法》)注册资金800万元,净资产960万元,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消防施工一级资质标准(建建[2001]82号《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注册金标准500万元,净资产600万元,其它技术人员等指标和要求也不一样,申请消防设施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该依据哪个文件,注册资金和净资产标准准备申请资料,怎么填写?4、建设部建设厅建市办[2006]68号文件关于《印发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办法》的通知有这样一段“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最高不超过二级,已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的企业,申请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时,其申请的资质等级可高于企业现有的相应专项的设计或施工资质一个等级”,我单位就是施工二级资质,可申请施工一级资质,没有设计资质能不能申请设计二级资质。5、填写申请表时是否填写《建筑业企业申请表》,或只填写《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填表是类别是否填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级该怎么填,增项该怎么填?能通话请留电话专门请教,请专家们帮忙,不然兄弟我就要失业了。
09-03-29 & 发布
1.你们可以直接申请一体一级的3.根据一体化的标准。地址见4.现在施工二级可以直接申请一级的5.填写《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广东的可以交流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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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资质申报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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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哪几项?
  答:设计与施工资质共有四项,分别是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
  2.企业取得设计与施工资质后,原持有的相应设计或建筑业企业资质是否可以保留?
  答:企业取得设计与施工资质后,原持有的相应的设计或建筑业企业资质不再保留。如:企业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后,原有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项设计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再保留,需将相应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方可领取新的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
  3.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如何划分?
  答:设计与施工资质由高到低依次分为一级、二级2个级别,其中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由高到低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级别。
  4.新设立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吗?
  答:不可以。新设立企业申请设计与施工资质,最高不超过二级。
  5.哪些企业可以直接申请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答:凡具有相应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均可直接申请相应专业的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如企业具有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乙级,或具有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均可申请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6.企业最多可以同时申请多少项设计与施工资质?
  答:企业可申请四个专项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
  7.企业申请设计与施工资质,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企业首次申请设计施工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1)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 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4) 企业章程复印件;(5)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任命文件;(6) 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7) 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8) 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9)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10) 企业的工作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1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 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2)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3) 企业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8.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有效期是几年?
  答: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企业需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资质延续申请。未提出申请的,有效期届满后由资质发证机关收回资质证书。
  9.企业申请设计与施工资质延续,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企业申请设计与资质延续,需提交以下材料:(1)设计与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原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5)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6)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申报之日前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对在资质有效期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信用档案中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整改情况的相关材料。
  10.申请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资质延续,是否考核注册电气工程师?
  答:申请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资质延续,暂不考核注册电气工程师。在未考核前,可由电气或发电、输变电、供配电、建筑电气、电气传动、电力系统、工企自动化、自控、机电一体化、机电安装、计算机应用等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本专业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替代。
  11.标准中要求的自动化、计算机应用专业的相近专业是什么?
  答:自动化相近专业为:电子、仪表、机械、电气、计算机应用等;通信信息相近专业为: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卫星通信、微波、广播电视、计算机应用、公用设备等;计算机相近专业为:计算机系统、网络、软件设计等。
  12.设计与施工资质考核的经营场所必须是本企业自有产权的经营场所吗?需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不需要。企业的经营场所可以是自有产权的,也可以是租赁的。经营场所为自有产权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经营场所为租赁的,需提供房屋租赁证明。
  13.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设计与施工资质?
  答:可以。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计与施工资质需满足《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经济贸易部令第113号)和《外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经济贸易部令第114号)的规定。即外国投资方应当是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或者取得相关注册执业资格的自然人,且外商独资企业的营业范围仅限于:(1) 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的工程;(2) 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3)外资等于或者超过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及外资少于50%,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香港独资公司不受外资比例限制);(4)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
  14.企业申请建筑幕墙设计与施工资质,专业技术人员是否需要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答: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业绩材料,应当由业绩完成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具体证明材料格式可参照建市[号文中《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填写,并加盖业绩完成单位或建设单位印章。
  15.业绩结算证明是否必须经第三方机构认定?
  答:不需要。业绩结算证明经建设单位(业主)确认或第三方机构认定均可。
  16.企业申请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如何认定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答:企业已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以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进行认定。企业未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需提供技术、财务、经营、安全、人事、档案等管理制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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