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付了首付还没有办理贷款,后来结婚了妻子有住房公积金,能否用妻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器?

请问:外地户口在成都买房的话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最多可以贷款多少?首套房的话首付是几折?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有要求吗?丈夫没有住房公积金,妻子有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贷款吗?至少购买多少平米,到交房后才能把外地户口迁入成都?非常谢谢!-金斧子  看了旁边又因为房子问题吵的不可开交, 男的说房子要加女方名字是骗我财产,女的说男方连名字都不加哪有安全感,房子是你名字,可让我一起还贷,凭什么?  这属于天涯的月经问题,每隔一段时间甚至不到一周就有这种帖子出现,于是帖子里面就吵的一团糟,男男女女各讲自己的理,谁也说不服谁,到最后就只剩骂街了,女的说 活该你找不到媳妇,自己和你妈过吧,男的说你们黑木耳活该一辈子当剩女。  据我了解, 新婚姻法虽然规定如果房子是婚前所购买那就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如果是贷款购买,那么婚后还贷部分和房子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 如果真是这样规定的,那大家争吵的这个问题就根本没有意义了,法律的规定是非常合理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们离婚, 房子的首付部分还是属于当初的买房人, 而房子在这些年的共同还贷部分,还有增值部分是一人一半的。  请问懂法律的同学,我这样对新婚姻法中关于房子的解读正确么?
如果是正确的,那女方就没有必要非要在人家房子上面加名字吧。 以后此类问题就不用再争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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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发  我只觉得 如果这样算的话 男的以后找小三 女的啥都没有啊- - 总觉得天涯看多了 男的有钱了都会乱来的感觉~
  楼主的解读是正确的,如果婚后共同还贷的话,还贷的部分及增值是共有的,所以就算婚前一方不花一分钱,婚后共同还贷的话,离婚也是可以分割一部分的。只是有些人非得见证上有名才安心,其实都是心里作用。
  @TY小菜鸟1 1楼
15:10:10  =-= 沙发  我只觉得 如果这样算的话 男的以后找小三 女的啥都没有啊- - 总觉得天涯看多了 男的有钱了都会乱来的感觉~  -----------------------------  为什么女的啥都没了? 不是说了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是共同的么。 而且如果你能证明男方是过错方,那么离婚时候可以要求法院判对方净身出户,也就是婚后所有东西都是你的。 当然人家婚前的首付还是人家的。这很公平吧
  @东北虎妞2 2楼
15:15:07  楼主的解读是正确的,如果婚后共同还贷的话,还贷的部分及增值是共有的,所以就算婚前一方不花一分钱,婚后共同还贷的话,离婚也是可以分割一部分的。只是有些人非得见证上有名才安心,其实都是心里作用。  -----------------------------  嘿嘿,有些人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我说的这些她们恐怕都是知道的,可是还是非得要加上名字,原因么,不就是想分钱么。  现在城市中80后的离婚率是非常高的,有统计说是30%,从我身边朋友同学看,10%以上是肯定有的。无论什么原因离婚,这个离婚率是客观存在的,如果结婚短短1-2年,离婚后就可以分人家一般房子,这个买卖是非常划算的。这就是现实,就这么残酷。
  @TY小菜鸟1
15:10:10  =-= 沙发  我只觉得 如果这样算的话 男的以后找小三 女的啥都没有啊- - 总觉得天涯看多了 男的有钱了都会乱来的感觉~  -----------------------------  @君子雷 3楼
15:23:58  为什么女的啥都没了? 不是说了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是共同的么。 而且如果你能证明男方是过错方,那么离婚时候可以要求法院判对方净身出户,也就是婚后所有东西都是你的。 当然人家婚前的首付还是人家的。这很公平吧  ------------------------------   我没说清楚- - 我意思是 比如男方一次性付清了 或者父母赠予了男方 那如果离婚了的话 女方什么都没有 新婚姻法是这个意思吗- - 我就是说的这个情况哇 好多女的纠结的就是这样的情况噢=-= 好多都是男方买房 女方买车装修家具之类的 如果没有女方名字 那离婚了- - 那些车啊装修家居之类的 完全不算钱啊 现在装修什么也是不小一小笔数目啊- -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当然有份 新婚姻法就是这么写的 有些人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一起还贷。房子还贷部分夫妻共有,增值部分属于房子的产权拥有者。  别自己臆测误导别人。  
  @TY小菜鸟1
15:10:10  =-= 沙发  我只觉得 如果这样算的话 男的以后找小三 女的啥都没有啊- - 总觉得天涯看多了 男的有钱了都会乱来的感觉~  -----------------------------  @君子雷
15:23:58  为什么女的啥都没了? 不是说了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是共同的么。 而且如果你能证明男方是过错方,那么离婚时候可以要求法院判对方净身出户,也就是婚后所有东西都是你的。 当然人家婚前的首付还是人家的。这很公平吧  ------------------------------  @TY小菜鸟1 5楼
15:27:51  我没说清楚- - 我意思是 比如男方一次性付清了 或者父母赠予了男方 那如果离婚了的话 女方什么都没有 新婚姻法是这个意思吗- - 我就是说的这个情况哇 好多女的纠结的就是这样的情况噢=-= 好多都是男方买房 女方买车装修家具之类的 如果没有女方名字 那离婚了- - 那些车啊装修家居之类的 完全不算钱啊 现在装修什么也是不小一小笔数目啊- -  -----------------------------  所以现在没有女人肯这么干了吧。挖鼻孔。
  @装等高哦 7楼
15:38:26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一起还贷。房子还贷部分夫妻共有,增值部分属于房子的产权拥有者。  别自己臆测误导别人。  -----------------------------  这个才是正解吧。貌似增值的只属于有名字的那个
  楼主说的那么明白,让那些以“如果离婚房子没有名字就会被净身出户”为由,强行要求男方首付的房子上自己的名字的怨妇情何以堪?  说白了这些怨妇就是故意歪曲事实,把合理的事说成不合理,然后提出她们认为合理的要求。  结婚是开始不是结束,和这种怨妇结婚以后有得受!  
  @血色珊瑚 6楼
15:37:28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当然有份 新婚姻法就是这么写的 有些人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  增值是没有的,而且如果这是男方的唯一住房,那么法院连强制执行都不能,因为执行能力的问题。房产拥有者如果赖账那也是非常容易的。所以可能连共同还款的那部分钱都很难要回来了。
  @公共马甲159 10楼
15:48:41  楼主说的那么明白,让那些以“如果离婚房子没有名字就会被净身出户”为由,强行要求男方首付的房子上自己的名字的怨妇情何以堪?  说白了这些怨妇就是故意歪曲事实,把合理的事说成不合理,然后提出她们认为合理的要求。  结婚是开始不是结束,和这种怨妇结婚以后有得受!  -----------------------------  既然都一样,那加上又如何?
  @TY小菜鸟1
15:10:10  =-= 沙发  我只觉得 如果这样算的话 男的以后找小三 女的啥都没有啊- - 总觉得天涯看多了 男的有钱了都会乱来的感觉~  -----------------------------  @君子雷
15:23:58  为什么女的啥都没了? 不是说了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是共同的么。 而且如果你能证明男方是过错方,那么离婚时候可以要求法院判对方净身出户,也就是婚后所有东西都是你的。 当然人家婚前的首付还是人家的。这很公平吧  ------------------------------  @TY小菜鸟1 5楼
15:27:51  我没说清楚- - 我意思是 比如男方一次性付清了 或者父母赠予了男方 那如果离婚了的话 女方什么都没有 新婚姻法是这个意思吗- - 我就是说的这个情况哇 好多女的纠结的就是这样的情况噢=-= 好多都是男方买房 女方买车装修家具之类的 如果没有女方名字 那离婚了- - 那些车啊装修家居之类的 完全不算钱啊 现在装修什么也是不小一小笔数目啊- -  -----------------------------  这个我站在女生方面,房子都不是我的,为何要我装修,离婚了啥也带不走。 不过貌似现在女生们这么聪明,应该没有这么傻的。
至于车么,也是婚前财产,可以写你自己名字。当然房子是增值的,车是贬值的,买车貌似不划算。 如果这么算计可以不买车,把买车的钱加到房子里面,要求加名字,或者买别的保值的东西。
  @装等高哦
15:38:26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一起还贷。房子还贷部分夫妻共有,增值部分属于房子的产权拥有者。  别自己臆测误导别人。  -----------------------------  @我是那盒饭 9楼
15:44:53  这个才是正解吧。貌似增值的只属于有名字的那个  -----------------------------  出现分歧了,这个是个关键问题,懂法律的同学请来说说,增值部分是夫妻共有的还是只属于产权拥有者?
  @血色珊瑚
15:37:28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当然有份 新婚姻法就是这么写的 有些人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  @时光音色 11楼
15:53:38  增值是没有的,而且如果这是男方的唯一住房,那么法院连强制执行都不能,因为执行能力的问题。房产拥有者如果赖账那也是非常容易的。所以可能连共同还款的那部分钱都很难要回来了。  -----------------------------  是的,而且听说在法院实际判罚里面,夫妻共同财产是很难界定的,说起来都是一人一半,但有时候实际上可能会有很大偏差。  况且共同还贷是如何界定的呢,每次贷款不都是借款人去银行存钱还的?  不加名字,对没产权的人来说,肯定是得不到什么保障。
  @血色珊瑚
15:37:28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当然有份 新婚姻法就是这么写的 有些人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  @时光音色 11楼
15:53:38  增值是没有的,而且如果这是男方的唯一住房,那么法院连强制执行都不能,因为执行能力的问题。房产拥有者如果赖账那也是非常容易的。所以可能连共同还款的那部分钱都很难要回来了。  -----------------------------  我也挺疑惑这点,如果男方没钱,又不能让男方卖房子还钱,那女的以前的还贷部分是很难要回来的吧?不过如果加了名字,不知道可不可以强制卖房,然后女方得到自己的还贷部分?
  @装等高哦 7楼
15:38:26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一起还贷。房子还贷部分夫妻共有,增值部分属于房子的产权拥有者。  别自己臆测误导别人。  -----------------------------  我好像听说,共同还贷的部分离婚后按照利息什么的给对方补偿,没有增值部分,是不是这样?
  @装等高哦 7楼
15:38:26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一起还贷。房子还贷部分夫妻共有,增值部分属于房子的产权拥有者。  别自己臆测误导别人。  -----------------------------  好像你说的是对的,我记得新婚姻法出来时,有个相关案例,法律专家还说到了这部分,也就是说,如果男方出首付,女方只参与还贷,那么女方只能拿回自己还贷的钱,房子和房子增值的钱全部都是男方的。
  @君子雷 13楼
15:56:35  这个我站在女生方面,房子都不是我的,为何要我装修,离婚了啥也带不走。 不过貌似现在女生们这么聪明,应该没有这么傻的。
至于车么,也是婚前财产,可以写你自己名字。当然房子是增值的,车是贬值的,买车貌似不划算。 如果这么算计可以不买车,把买车的钱加到房子里面,要求加名字,或者买别的保值的东西。  -----------------------------  是的呀 现在的女生很聪明 但是指的是还没结婚的 像我姐姐他们 比我大个4 5 岁的 80后 好多都是这种女方买车装修之类的。。。 那些人新婚姻法出了后 很苦逼啊 我是这样觉得 所以这个婚姻法 只有后面的人受益。。。
  搞不懂怎么会有这么多人纠结这个问题,在我看来很好解决啊。  如果想加名,可以啊,大家各自出一半的钱就好。没钱就别争这种。男方买了还白给你住了,那就住着吧,别想的那么理所当然的离婚了还想分一半,这不明摆着坑钱么?(只出一点点钱就想分一半的同理)  重点在这里。为什么一定要加名?我是个女的,要是我真心想和一个男的结婚过日子,为什么要想着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别跟我讲什么安全感不安全感的,没钱想加名的在我眼里都是想坑钱的。 然后是,男方要买房子就买呗,我不加名不出钱,男的不说女的坑钱了吧。就算离婚了我分不到房子,也是很正常的啊。不是我的我就不贪心。  再者,出多少就占多少比例不就好了?算来算去的其实我也不高兴。真要算那就算清楚好了,不过算的时候真的不会觉得寒心吗?  所以关键是?现在的女的都太贪心?仗着自己年轻貌美想要不劳而获?如果不是的话,那老老实实幸幸福福的结婚不就好了?整天顶着算计的嘴脸真的不觉得很难看吗?
  @装等高哦
15:38:26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一起还贷。房子还贷部分夫妻共有,增值部分属于房子的产权拥有者。  别自己臆测误导别人。  -----------------------------  @我是那盒饭
15:44:53  这个才是正解吧。貌似增值的只属于有名字的那个  -----------------------------  @君子雷 14楼
15:55:59  出现分歧了,这个是个关键问题,懂法律的同学请来说说,增值部分是夫妻共有的还是只属于产权拥有者?  -----------------------------  楼主确实闲的蛋疼,特意去查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这个问题搞清了,  下面请看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现在这个问题清楚了,如我题目所说,增值部分也是要补偿的,也就是理论上增值部分也是一人一半的。
  再重复一遍,关于增值部分,楼主蛋疼的去查了新婚姻法,根据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现在这个问题清楚了,如我题目所说,增值部分也是要补偿的,也就是理论上增值部分也是一人一半的。
  @君子雷 22楼
16:20:47  再重复一遍,关于增值部分,楼主蛋疼的去查了新婚姻法,根据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  -----------------------------  有些人故意歪曲事实来达到加名的目的  你以为他们不知道这个  其实非要加名,一来确实唯一的保障住房法院也不能强制执行,到时候可能男方也没钱补偿,还有一点就是万一离婚了,可以以房子有名为由赖着不搬呀,你男的怎么办?轰都轰不走,这样不就白得一套房了么
  @血色珊瑚
15:37:28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当然有份 新婚姻法就是这么写的 有些人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  @时光音色
15:53:38  增值是没有的,而且如果这是男方的唯一住房,那么法院连强制执行都不能,因为执行能力的问题。房产拥有者如果赖账那也是非常容易的。所以可能连共同还款的那部分钱都很难要回来了。  -----------------------------  @仪喜 15楼
16:06:20  是的,而且听说在法院实际判罚里面,夫妻共同财产是很难界定的,说起来都是一人一半,但有时候实际上可能会有很大偏差。  况且共同还贷是如何界定的呢,每次贷款不都是借款人去银行存钱还的?  不加名字,对没产权的人来说,肯定是得不到什么保障。  -----------------------------  增值部分我上面已经明确了,是有的,不知道你们为什么在这言之凿凿的说没有。如果有法律依据,请贴出来。  仪喜,不知道你在这困惑什么,或者你在装傻。 结婚后夫妻所有挣的钱都是算共同财产,就算你是个全职太太,贷款都是老公挣钱还的,这里也有你的一半,什么叫共同还贷如果界定? 每月还多少钱合同不是写的清清楚楚么。  另外对你们所说的执行问题,如果法院都判了他还赖账,那就是法院执行问题了,还反了他了,按你们这么说,如果能赖,那就算写了你们名字他也不给你,他就是耍赖,怎么办? 按你们的逻辑,写名不写都是一样的。
  属于的。。。。。
  @血色珊瑚
15:37:28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当然有份 新婚姻法就是这么写的 有些人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  @时光音色 11楼
15:53:38  增值是没有的,而且如果这是男方的唯一住房,那么法院连强制执行都不能,因为执行能力的问题。房产拥有者如果赖账那也是非常容易的。所以可能连共同还款的那部分钱都很难要回来了。  -----------------------------  胡说 自己去翻新婚姻法去 增值部分是有的
  @血色珊瑚
15:37:28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当然有份 新婚姻法就是这么写的 有些人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  @时光音色
15:53:38  增值是没有的,而且如果这是男方的唯一住房,那么法院连强制执行都不能,因为执行能力的问题。房产拥有者如果赖账那也是非常容易的。所以可能连共同还款的那部分钱都很难要回来了。  -----------------------------  @血色珊瑚 26楼
16:36:14  胡说 自己去翻新婚姻法去 增值部分是有的  -----------------------------  这点我道歉,光看过新婚姻法,没看过解释。不过执行力不强是事实。
  @君子雷   你是法盲啊,当然不属于。  谁花钱买的,房子是谁的。
  形势越来越严峻啊
  要看房主是谁,婚后加没加名。还贷的还有谁,如果还贷款的还有女方或者南方的家人,那么男方的家人也有要求得到房产的资格
  @血色珊瑚
15:37:28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当然有份 新婚姻法就是这么写的 有些人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  @时光音色
15:53:38  增值是没有的,而且如果这是男方的唯一住房,那么法院连强制执行都不能,因为执行能力的问题。房产拥有者如果赖账那也是非常容易的。所以可能连共同还款的那部分钱都很难要回来了。  -----------------------------  @血色珊瑚
16:36:14  胡说 自己去翻新婚姻法去 增值部分是有的  -----------------------------  @时光音色 27楼
16:39:33  这点我道歉,光看过新婚姻法,没看过解释。不过执行力不强是事实。  -----------------------------  不过如果是我一定要加名字的,就算注明出资比例也好,公正也罢。因为房名字是谁的,谁就有处置权,也就是说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男方将房子100万低价变卖10万,或者抵押都是可以的。我一朋友是律师,他说闹到他那里的离婚的男人没有不转移财产的。有时候不仅不能拿会自己的钱,背上债务都有可能,所以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保护自己没有错。
  @君子雷 21楼
16:19:25  楼主确实闲的蛋疼,特意去查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这个问题搞清了,  下面请看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  -----------------------------  说是补偿啊。。哪里来的理论上一人一半啊。。。。
  LZ理解的没错,但实际情况远比你想的复杂  第一、没法证明婚后是共同还贷,男的完全可以对女的说“房贷我出,家用你出”,这样女方在房子上没有投入,对家庭的支出又不被认可,翻脸时男方是不管女方是不是出了菜钱,做了多少家务,把孩子养的如何,这些是不算增值的,这些在目前的中国男性社会中,统统是毙掉的。也就是女方无偿付出,离婚房子没有,经济补偿也没有;  第二、如果男方出钱,在买房时往往会说:我都出房子大头了,你们出装修吧。女方如果出了装修,算是白投入。房子增值,装修贬值。
  @血色珊瑚
15:37:28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当然有份 新婚姻法就是这么写的 有些人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  @时光音色
15:53:38  增值是没有的,而且如果这是男方的唯一住房,那么法院连强制执行都不能,因为执行能力的问题。房产拥有者如果赖账那也是非常容易的。所以可能连共同还款的那部分钱都很难要回来了。  -----------------------------  @仪喜
16:06:20  是的,而且听说在法院实际判罚里面,夫妻共同财产是很难界定的,说起来都是一人一半,但有时候实际上可能会有很大偏差。  况且共同还贷是如何界定的呢,每次贷款不都是借款人去银行存钱还的?  不加名字,对没产权的人来说,肯定是得不到什么保障。  -----------------------------  @君子雷 24楼
16:29:16  增值部分我上面已经明确了,是有的,不知道你们为什么在这言之凿凿的说没有。如果有法律依据,请贴出来。  仪喜,不知道你在这困惑什么,或者你在装傻。 结婚后夫妻所有挣的钱都是算共同财产,就算你是个全职太太,贷款都是老公挣钱还的,这里也有你的一半,什么叫共同还贷如果界定? 每月还多少钱合同不是写的清清楚楚么。  另外对你们所说的执行问题,如果法院都判了他还赖账,那就是法院执行问题了,还反了他了......  -----------------------------  我这是问律师,律师给我的回复啊  那除非是律师不专业。反正他当时跟我说,夫妻一人一半只是理论上存在的。
  @微透明 33楼
17:22:32  LZ理解的没错,但实际情况远比你想的复杂  第一、没法证明婚后是共同还贷,男的完全可以对女的说“房贷我出,家用你出”,这样女方在房子上没有投入,对家庭的支出又不被认可,翻脸时男方是不管女方是不是出了菜钱,做了多少家务,把孩子养的如何,这些是不算增值的,这些在目前的中国男性社会中,统统是毙掉的。也就是女方无偿付出,离婚房子没有,经济补偿也没有;  第二、如果男方出钱,在买房时往往会说:我都出......  -----------------------------  +1  所以楼主翻条文是没有用的,书生意气哈  不直接跟法院打交道,是会偏离实际很远的。
  很负责的跟你说,不管名字有没有,都是婚后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离婚的时候实际执行难度很大哦  遇见渣男,基本很大一部分都要尽身出户的
  @微透明 33楼
17:22:32  LZ理解的没错,但实际情况远比你想的复杂  第一、没法证明婚后是共同还贷,男的完全可以对女的说“房贷我出,家用你出”,这样女方在房子上没有投入,对家庭的支出又不被认可,翻脸时男方是不管女方是不是出了菜钱,做了多少家务,把孩子养的如何,这些是不算增值的,这些在目前的中国男性社会中,统统是毙掉的。也就是女方无偿付出,离婚房子没有,经济补偿也没有;  第二、如果男方出钱,在买房时往往会说:我都出......  -----------------------------  哎,第一条大家已经说过很多次了,就算你是全职太太,婚后你老公挣的钱也有你一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本就不是你说的那样。  第二点; 如果女方装修,那是可以要求添名字的,这点我完全支持。 要不离婚了装修还能扣下来?
你说的这种情况是以前,新婚姻法出来后,哪个女方会白装修,看看天涯上这些女生你就知道了,还能吃这个亏?
  @血色珊瑚
15:37:28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当然有份 新婚姻法就是这么写的 有些人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  @时光音色
15:53:38  增值是没有的,而且如果这是男方的唯一住房,那么法院连强制执行都不能,因为执行能力的问题。房产拥有者如果赖账那也是非常容易的。所以可能连共同还款的那部分钱都很难要回来了。  -----------------------------  @仪喜
16:06:20  是的,而且听说在法院实际判罚里面,夫妻共同财产是很难界定的,说起来都是一人一半,但有时候实际上可能会有很大偏差。  况且共同还贷是如何界定的呢,每次贷款不都是借款人去银行存钱还的?  不加名字,对没产权的人来说,肯定是得不到什么保障。  -----------------------------  @君子雷
16:29:16  增值部分我上面已经明确了,是有的,不知道你们为什么在这言之凿凿的说没有。如果有法律依据,请贴出来。  仪喜,不知道你在这困惑什么,或者你在装傻。 结婚后夫妻所有挣的钱都是算共同财产,就算你是个全职太太,贷款都是老公挣钱还的,这里也有你的一半,什么叫共同还贷如果界定? 每月还多少钱合同不是写的清清楚楚么。  另外对你们所说的执行问题,如果法院都判了他还赖账,那就是法院执行问题了,还反了他了......  -----------------------------  @仪喜 34楼
17:28:35  我这是问律师,律师给我的回复啊  那除非是律师不专业。反正他当时跟我说,夫妻一人一半只是理论上存在的。  -----------------------------  我上面已经把法律条文找到了,很明确。 你问的律师的意思应该是执行起来比较困难,这是另一个问题了。
  @血色珊瑚
15:37:28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当然有份 新婚姻法就是这么写的 有些人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  @时光音色
15:53:38  增值是没有的,而且如果这是男方的唯一住房,那么法院连强制执行都不能,因为执行能力的问题。房产拥有者如果赖账那也是非常容易的。所以可能连共同还款的那部分钱都很难要回来了。  -----------------------------  @仪喜
16:06:20  是的,而且听说在法院实际判罚里面,夫妻共同财产是很难界定的,说起来都是一人一半,但有时候实际上可能会有很大偏差。  况且共同还贷是如何界定的呢,每次贷款不都是借款人去银行存钱还的?  不加名字,对没产权的人来说,肯定是得不到什么保障。  -----------------------------  @君子雷 24楼
16:29:16  增值部分我上面已经明确了,是有的,不知道你们为什么在这言之凿凿的说没有。如果有法律依据,请贴出来。  仪喜,不知道你在这困惑什么,或者你在装傻。 结婚后夫妻所有挣的钱都是算共同财产,就算你是个全职太太,贷款都是老公挣钱还的,这里也有你的一半,什么叫共同还贷如果界定? 每月还多少钱合同不是写的清清楚楚么。  另外对你们所说的执行问题,如果法院都判了他还赖账,那就是法院执行问题了,还反了他了......  -----------------------------  不一样哦 有你名字 就是你的财产 他想卖想租都不行  你也有权利去住  一般情况 为了不纠缠他会给一半钱了事的  如果没名字
跟法院说没钱给
房子就一套自己要住  法院难道还能查封了房子 拍卖了给女方分一半钱来?  法院判得钱 执行不到位的大把大把在哦  这就是现实因素
  @血色珊瑚
15:37:28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当然有份 新婚姻法就是这么写的 有些人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  @时光音色
15:53:38  增值是没有的,而且如果这是男方的唯一住房,那么法院连强制执行都不能,因为执行能力的问题。房产拥有者如果赖账那也是非常容易的。所以可能连共同还款的那部分钱都很难要回来了。  -----------------------------  @仪喜
16:06:20  是的,而且听说在法院实际判罚里面,夫妻共同财产是很难界定的,说起来都是一人一半,但有时候实际上可能会有很大偏差。  况且共同还贷是如何界定的呢,每次贷款不都是借款人去银行存钱还的?  不加名字,对没产权的人来说,肯定是得不到什么保障。  -----------------------------  @君子雷
16:29:16  增值部分我上面已经明确了,是有的,不知道你们为什么在这言之凿凿的说没有。如果有法律依据,请贴出来。  仪喜,不知道你在这困惑什么,或者你在装傻。 结婚后夫妻所有挣的钱都是算共同财产,就算你是个全职太太,贷款都是老公挣钱还的,这里也有你的一半,什么叫共同还贷如果界定? 每月还多少钱合同不是写的清清楚楚么。  另外对你们所说的执行问题,如果法院都判了他还赖账,那就是法院执行问题了,还反了他了......  -----------------------------  @仪喜
17:28:35  我这是问律师,律师给我的回复啊  那除非是律师不专业。反正他当时跟我说,夫妻一人一半只是理论上存在的。  -----------------------------  @君子雷 39楼
17:38:39  我上面已经把法律条文找到了,很明确。 你问的律师的意思应该是执行起来比较困难,这是另一个问题了。  -----------------------------  不看执行看什么呢?
  @微透明
17:22:32  LZ理解的没错,但实际情况远比你想的复杂  第一、没法证明婚后是共同还贷,男的完全可以对女的说“房贷我出,家用你出”,这样女方在房子上没有投入,对家庭的支出又不被认可,翻脸时男方是不管女方是不是出了菜钱,做了多少家务,把孩子养的如何,这些是不算增值的,这些在目前的中国男性社会中,统统是毙掉的。也就是女方无偿付出,离婚房子没有,经济补偿也没有;  第二、如果男方出钱,在买房时往往会说:我都出......  -----------------------------  @君子雷 38楼
17:37:06  哎,第一条大家已经说过很多次了,就算你是全职太太,婚后你老公挣的钱也有你一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本就不是你说的那样。  第二点; 如果女方装修,那是可以要求添名字的,这点我完全支持。 要不离婚了装修还能扣下来?
你说的这种情况是以前,新婚姻法出来后,哪个女方会白装修,看看天涯上这些女生你就知道了,还能吃这个亏?  -----------------------------  所以说你只是想的很美好,不过你理解的法律条款都没有问题,  收入和有没有房贷投入是两回事,不管是不是全职,问题还是,怎么证明女方在房贷上投入了?只有证明她投入了,才能确认比例。否则就是没有。
  最讨厌还没结婚就在打算离婚怎么办的人了,虽然说离婚客观存在,但是谁结婚是为了离婚呢  
  刘先生婚前贷款购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后作为婚房,婚后夫妻二人偿还贷款,己经还清。现在与妻子感情出现问题,准备离婚,他咨询如果离婚,他们现在这套房子要分给妻子吗,而且房子己经升值了,增值部分怎么办呢?  其实刘先生的问题很有代表性,笔者结合自己的办理案件,分析答复如下:刘先生的房产婚前购买取得产权证书,视为其婚前个人财产,而房产的增值也应当属于其个人所有。房产共同还贷部分,视为刘先生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房屋产权一方要返还给对方,也就是还给对方按揭贷款付的部分的一半。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或双方对此另有约定除外。  理论支持:房产婚前购买取得产权证书,应将房产视为其婚前个人财产,而房产的增值依附于婚前所购房所产生,也应当属于其个人所有。作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房产共同还贷部分,一般应视为买房一方的个人债务,结婚后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公积金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公积金等还贷,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的付出,还贷的部分中包含对方一半的财产,离婚时房屋产权一方要返还给对方。  上述情况分析,也是目前法院判决中认可较多的一种观点,因为法律规定的缺失,全国同类情况的不同判例也有很多。全国来说,在上海法院在处理该类纠纷时,遵循的原则是,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产,并按揭贷款,产权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产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产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上海的法院一般都会按上述原则处理,因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04年发布的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中第六条就是这个原则,上海的法院大部分参照解答内容判决,判例较为统一,但在其他城市,类似规定较少,所以出现一些不同判例也属正常。  对于房屋增值的部分是否分割,也是争议较多的,有部分观点认为房屋增值应当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笔者认为,房屋增值部分是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关键还是要看是否属于共同投资收益、房屋的增值是主观增值还是客观增值。比如仅此一套居住性用房,并非用作投资,市场增值再高,其实也不能从中获利,所以如果对房屋增值进行分割,将会造成不公,但若是投资性房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增值部分则属于投资收益,应当进行分割。另外,如果双方对房屋共同进行了装修添附,而使房屋主观增值,分割是合理的,但若仅是因为市场波动,另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增值部分就不应当得到支持。转自李晓津律  -----------------------------------------------  这上面说得很清楚了,除非房子是用来投资的,增值部分才有可能考虑分,如果是买来住的,肯定不分。这都是判例,各大城市离婚案都按这个判。  而且还是要注意这一条“结婚后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公积金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公积金等还贷,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的付出,还贷的部分中包含对方一半的财产,离婚时房屋产权一方要返还给对方。” 这条是什么意思呢?我的理解是,如果是男方还贷,女方管生活费用,女方不算参与了共同还贷的。  因此,男方婚前买房,然后婚后用自己工资还贷,让女方负担生活费用,完完全全就是对女性的残忍剥削!
  @君子雷
16:19:25  楼主确实闲的蛋疼,特意去查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这个问题搞清了,  下面请看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  -----------------------------  @花尾深深 32楼
17:00:05  说是补偿啊。。哪里来的理论上一人一半啊。。。。  -----------------------------  补偿这个词主要是应对产权这个词的,指的是没有房子的归属权,只有金钱部分的补偿,并不是说想给多少给多少的补偿。  这个补偿的具体数额是根据婚姻共同财产来的,财产多少依据婚姻法婚后收入都是共有,也就是50%。那么如果没有其他因素(比如丧失劳动能力,出轨,虐待等错误)理论上都是50-50的。
  我是觉得,能找上这种斤斤计较的渣男嫁的女人,离婚总要脱层皮的。。。。  我听说一女就是跟渣男离婚,法院把房子判给她,而且判了渣男每月给她宝宝抚养费。渣男不但不给钱,还找人天天去她家闹,逼得人没辙没辙的
  @微透明
17:22:32  LZ理解的没错,但实际情况远比你想的复杂  第一、没法证明婚后是共同还贷,男的完全可以对女的说“房贷我出,家用你出”,这样女方在房子上没有投入,对家庭的支出又不被认可,翻脸时男方是不管女方是不是出了菜钱,做了多少家务,把孩子养的如何,这些是不算增值的,这些在目前的中国男性社会中,统统是毙掉的。也就是女方无偿付出,离婚房子没有,经济补偿也没有;  第二、如果男方出钱,在买房时往往会说:我都出......  -----------------------------  @君子雷
17:37:06  哎,第一条大家已经说过很多次了,就算你是全职太太,婚后你老公挣的钱也有你一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本就不是你说的那样。  第二点; 如果女方装修,那是可以要求添名字的,这点我完全支持。 要不离婚了装修还能扣下来?
你说的这种情况是以前,新婚姻法出来后,哪个女方会白装修,看看天涯上这些女生你就知道了,还能吃这个亏?  -----------------------------  @微透明 42楼
17:49:29  所以说你只是想的很美好,不过你理解的法律条款都没有问题,  收入和有没有房贷投入是两回事,不管是不是全职,问题还是,怎么证明女方在房贷上投入了?只有证明她投入了,才能确认比例。否则就是没有。  -----------------------------  婚后财产是共有,这个不需要证明。也就是说婚后的还贷,只要是小夫妻的一方,另外一方不需要证明,即是共有。  这就是现行法律。除非恶意转移,或者有婚内过错。  不存在什么实行难,也压根不需要证明你确实出资偿还贷款了。只要是婚后的部分。
  我认识的,房子是她父母出的首付,新解释一出,她老公立刻要求加名字,说没有安全感。既然你说这法律如何公平,那你说她老公一男人为什么也要加名字呢?
  @猫儿爱吃菜 48楼
18:01:52  我认识的,房子是她父母出的首付,新解释一出,她老公立刻要求加名字,说没有安全感。既然你说这法律如何公平,那你说她老公一男人为什么也要加名字呢?  -----------------------------  你说的这种情况太少见了。基本属于极品。不代表普遍性。 劝你朋友赶紧离吧
  @穆1穆 44楼
17:53:45  这上面说得很清楚了,除非房子是用来投资的,增值部分才有可能考虑分,如果是买来住的,肯定不分。这都是判例,各大城市离婚案都按这个判。  而且还是要注意这一条“结婚后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公积金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公积金等还贷,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的付出,还贷的部分中包含对方一半的财产,离婚时房屋产权一方要返还给对方。” 这条是什么意思呢?我的理解是,如果是男方还贷,女方管生活费用,女方不......  -----------------------------  我怎么觉得那条的意思是只要还贷的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房子的产权方要给与非产权方补偿?  另外我很想知道,还着贷款的房子,怎么加名字。为啥那么多还贷的房子都在嚷嚷加名字?
  @微透明
17:22:32  LZ理解的没错,但实际情况远比你想的复杂  第一、没法证明婚后是共同还贷,男的完全可以对女的说“房贷我出,家用你出”,这样女方在房子上没有投入,对家庭的支出又不被认可,翻脸时男方是不管女方是不是出了菜钱,做了多少家务,把孩子养的如何,这些是不算增值的,这些在目前的中国男性社会中,统统是毙掉的。也就是女方无偿付出,离婚房子没有,经济补偿也没有;  第二、如果男方出钱,在买房时往往会说:我都出......  -----------------------------  @君子雷
17:37:06  哎,第一条大家已经说过很多次了,就算你是全职太太,婚后你老公挣的钱也有你一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本就不是你说的那样。  第二点; 如果女方装修,那是可以要求添名字的,这点我完全支持。 要不离婚了装修还能扣下来?
你说的这种情况是以前,新婚姻法出来后,哪个女方会白装修,看看天涯上这些女生你就知道了,还能吃这个亏?  -----------------------------  @微透明
17:49:29  所以说你只是想的很美好,不过你理解的法律条款都没有问题,  收入和有没有房贷投入是两回事,不管是不是全职,问题还是,怎么证明女方在房贷上投入了?只有证明她投入了,才能确认比例。否则就是没有。  -----------------------------  @bluekaki 47楼
18:00:44  婚后财产是共有,这个不需要证明。也就是说婚后的还贷,只要是小夫妻的一方,另外一方不需要证明,即是共有。  这就是现行法律。除非恶意转移,或者有婚内过错。  不存在什么实行难,也压根不需要证明你确实出资偿还贷款了。只要是婚后的部分。  -----------------------------  终于有个明白人了,这么简单的问题怎么就一直讲不通呢
  @穆1穆
17:53:45  这上面说得很清楚了,除非房子是用来投资的,增值部分才有可能考虑分,如果是买来住的,肯定不分。这都是判例,各大城市离婚案都按这个判。  而且还是要注意这一条“结婚后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公积金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公积金等还贷,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的付出,还贷的部分中包含对方一半的财产,离婚时房屋产权一方要返还给对方。” 这条是什么意思呢?我的理解是,如果是男方还贷,女方管生活费用,女方不......  -----------------------------  @菠萝的悠悠 50楼
18:25:15  我怎么觉得那条的意思是只要还贷的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房子的产权方要给与非产权方补偿?  另外我很想知道,还着贷款的房子,怎么加名字。为啥那么多还贷的房子都在嚷嚷加名字?  -----------------------------  别傻冒了,你去看看有没有一个实际判例补偿过。
  刘先生婚前贷款购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后作为婚房,婚后夫妻二人偿还贷款,己经还清。现在与妻子感情出现问题,准备离婚,他咨询如果离婚,他们现在这套房子要分给妻子吗,而且房子己经升值了,增值部分怎么办呢?  其实刘先生的问题很有代表性,笔者结合自己的办理案件,分析答复如下:刘先生的房产婚前购买取得产权证书,视为其婚前个人财产,而房产的增值也应当属于其个人所有。房产共同还贷部分,视为刘先生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房屋产权一方要返还给对方,也就是还给对方按揭贷款付的部分的一半。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或双方对此另有约定除外。  理论支持:房产婚前购买取得产权证书,应将房产视为其婚前个人财产,而房产的增值依附于婚前所购房所产生,也应当属于其个人所有。作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房产共同还贷部分,一般应视为买房一方的个人债务,结婚后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公积金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公积金等还贷,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的付出,还贷的部分中包含对方一半的财产,离婚时房屋产权一方要返还给对方。  上述情况分析,也是目前法院判决中认可较多的一种观点,因为法律规定的缺失,全国同类情况的不同判例也有很多。全国来说,在上海法院在处理该类纠纷时,遵循的原则是,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产,并按揭贷款,产权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产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产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上海的法院一般都会按上述原则处理,因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04年发布的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中第六条就是这个原则,上海的法院大部分参照解答内容判决,判例较为统一,但在其他城市,类似规定较少,所以出现一些不同判例也属正常。  对于房屋增值的部分是否分割,也是争议较多的,有部分观点认为房屋增值应当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笔者认为,房屋增值部分是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关键还是要看是否属于共同投资收益、房屋的增值是主观增值还是客观增值。比如仅此一套居住性用房,并非用作投资,市场增值再高,其实也不能从中获利,所以如果对房屋增值进行分割,将会造成不公,但若是投资性房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增值部分则属于投资收益,应当进行分割。另外,如果双方对房屋共同进行了装修添附,而使房屋主观增值,分割是合理的,但若仅是因为市场波动,另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增值部分就不应当得到支持。转自李晓津律  -----------------------------------------------  @穆1穆 44楼
17:53:45  这上面说得很清楚了,除非房子是用来投资的,增值部分才有可能考虑分,如果是买来住的,肯定不分。这都是判例,各大城市离婚案都按这个判。  而且还是要注意这一条“结婚后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公积金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公积金等还贷,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的付出,还贷的部分中包含对方一半的财产,离婚时房屋产权一方要返还给对方。” 这条是什么意思呢?我的理解是,如果是男方还贷,女方管生活费用,女方不......  -----------------------------  你的智力是硬伤啊,说的这么清楚,还不算女方还贷。 赤裸裸的剥削都用上了。不给你解释了,解释了很多遍了,去看其他楼,你楼下就有。
  @猫儿爱吃菜
18:01:52  我认识的,房子是她父母出的首付,新解释一出,她老公立刻要求加名字,说没有安全感。既然你说这法律如何公平,那你说她老公一男人为什么也要加名字呢?  -----------------------------  @君子雷 49楼
18:24:29  你说的这种情况太少见了。基本属于极品。不代表普遍性。 劝你朋友赶紧离吧  -----------------------------  ...没离,名字加了...她爸妈说只要他们俩能过好,那钱他们不要了。另外,对女方房产有想法的男人,并不向你想的那么罕见。从这个角度说我支持新婚姻法,起码能保护一些女包子不会把爹妈的老本也搭进去。不过像这种的那真是没办法。
  @猫儿爱吃菜
18:01:52  我认识的,房子是她父母出的首付,新解释一出,她老公立刻要求加名字,说没有安全感。既然你说这法律如何公平,那你说她老公一男人为什么也要加名字呢?  -----------------------------  @君子雷
18:24:29  你说的这种情况太少见了。基本属于极品。不代表普遍性。 劝你朋友赶紧离吧  -----------------------------  @猫儿爱吃菜 54楼
18:35:43  ...没离,名字加了...她爸妈说只要他们俩能过好,那钱他们不要了。另外,对女方房产有想法的男人,并不向你想的那么罕见。从这个角度说我支持新婚姻法,起码能保护一些女包子不会把爹妈的老本也搭进去。不过像这种的那真是没办法。  -----------------------------  本来就是嘛,法律是公平的,可是很多女生都视而不见。 现在家里都是一个孩子,女孩子家里有钱的几率也是很大的。我身边很多女同事都是婚前自己有一套房子,老公有一套,2人都是婚前财产。
  @微透明
17:22:32  LZ理解的没错,但实际情况远比你想的复杂  第一、没法证明婚后是共同还贷,男的完全可以对女的说“房贷我出,家用你出”,这样女方在房子上没有投入,对家庭的支出又不被认可,翻脸时男方是不管女方是不是出了菜钱,做了多少家务,把孩子养的如何,这些是不算增值的,这些在目前的中国男性社会中,统统是毙掉的。也就是女方无偿付出,离婚房子没有,经济补偿也没有;  第二、如果男方出钱,在买房时往往会说:我都出......  -----------------------------  @君子雷
17:37:06  哎,第一条大家已经说过很多次了,就算你是全职太太,婚后你老公挣的钱也有你一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本就不是你说的那样。  第二点; 如果女方装修,那是可以要求添名字的,这点我完全支持。 要不离婚了装修还能扣下来?
你说的这种情况是以前,新婚姻法出来后,哪个女方会白装修,看看天涯上这些女生你就知道了,还能吃这个亏?  -----------------------------  @微透明
17:49:29  所以说你只是想的很美好,不过你理解的法律条款都没有问题,  收入和有没有房贷投入是两回事,不管是不是全职,问题还是,怎么证明女方在房贷上投入了?只有证明她投入了,才能确认比例。否则就是没有。  -----------------------------  @bluekaki
18:00:44  婚后财产是共有,这个不需要证明。也就是说婚后的还贷,只要是小夫妻的一方,另外一方不需要证明,即是共有。  这就是现行法律。除非恶意转移,或者有婚内过错。  不存在什么实行难,也压根不需要证明你确实出资偿还贷款了。只要是婚后的部分。  -----------------------------  @君子雷 51楼
18:25:35  终于有个明白人了,这么简单的问题怎么就一直讲不通呢  -----------------------------  听经历过离婚风波的人说过,即使是婚后财产,房本上写谁的名字,在具体执行中都是有影响的。  我一向认为新婚姻法保护的是有产者的利益,法律上的强弱关系的区分并不是性别,而是有产无产。而真正利益被牺牲掉了的是刚结婚两三年,按传统出了和房款首付相差无几的装修款和车,房本上却没名字的女性,这部分人面临可能的风险是最大的。  ps:我老家的一个朋友头些年结婚(新法前),因为男方家里一时手紧,女方家抢先把房子买了(那会儿房子很便宜,女方家条件略好于男方),接下来自然也就由男方负责装修,老公公颇为郁闷,一次喝酒不小心把心里话说出来了:这贴墙上的钱,什么时候都带不走啊。。。
  @装等高哦
15:38:26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一起还贷。房子还贷部分夫妻共有,增值部分属于房子的产权拥有者。  别自己臆测误导别人。  -----------------------------  @我是那盒饭
15:44:53  这个才是正解吧。貌似增值的只属于有名字的那个  -----------------------------  @君子雷
15:55:59  出现分歧了,这个是个关键问题,懂法律的同学请来说说,增值部分是夫妻共有的还是只属于产权拥有者?  -----------------------------  @君子雷 21楼
16:19:25  楼主确实闲的蛋疼,特意去查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这个问题搞清了,  下面请看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  -----------------------------  建议你去咨询下律师,看是不是我说的这样。  法律这种东西,条条款款多,漏洞也多。你可以这样解读,别人就能那样解读。具体你去咨询律师,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我只是提醒一下大家,不要自以为百度一下或者看看法律条款就懂法了。如果法律真的是非黑即白那么简单,随便谁只要认识字翻书查查就行了,那还要律师做什么。
  跟这种法律问题比起来,修改那个所谓家庭法还是保护妇女儿童法才是当务之急,那已经成了施暴者和杀人犯的保护伞。
  @TY小菜鸟1
15:10:10  =-= 沙发  我只觉得 如果这样算的话 男的以后找小三 女的啥都没有啊- - 总觉得天涯看多了 男的有钱了都会乱来的感觉~  -----------------------------  @君子雷
15:23:58  为什么女的啥都没了? 不是说了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是共同的么。 而且如果你能证明男方是过错方,那么离婚时候可以要求法院判对方净身出户,也就是婚后所有东西都是你的。 当然人家婚前的首付还是人家的。这很公平吧  ------------------------------  @TY小菜鸟1 5楼
15:27:51  我没说清楚- - 我意思是 比如男方一次性付清了 或者父母赠予了男方 那如果离婚了的话 女方什么都没有 新婚姻法是这个意思吗- - 我就是说的这个情况哇 好多女的纠结的就是这样的情况噢=-= 好多都是男方买房 女方买车装修家具之类的 如果没有女方名字 那离婚了- - 那些车啊装修家居之类的 完全不算钱啊 现在装修什么也是不小一小笔数目啊- -  -----------------------------  我觉得装修和家具要按比例注明产权,要不女的吃亏,而且女方买车的话也要注明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且车会贬值,房产增值,离婚男方要适当给女方补偿~~
  @穆1穆
17:53:45  这上面说得很清楚了,除非房子是用来投资的,增值部分才有可能考虑分,如果是买来住的,肯定不分。这都是判例,各大城市离婚案都按这个判。  而且还是要注意这一条“结婚后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公积金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公积金等还贷,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的付出,还贷的部分中包含对方一半的财产,离婚时房屋产权一方要返还给对方。” 这条是什么意思呢?我的理解是,如果是男方还贷,女方管生活费用,女方不......  -----------------------------  @菠萝的悠悠
18:25:15  我怎么觉得那条的意思是只要还贷的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房子的产权方要给与非产权方补偿?  另外我很想知道,还着贷款的房子,怎么加名字。为啥那么多还贷的房子都在嚷嚷加名字?  -----------------------------  @穆1穆 52楼
18:28:42  别傻冒了,你去看看有没有一个实际判例补偿过。  -----------------------------  实际补偿是一回事儿,我只是说你理解错了
  @穆1穆
17:53:45  这上面说得很清楚了,除非房子是用来投资的,增值部分才有可能考虑分,如果是买来住的,肯定不分。这都是判例,各大城市离婚案都按这个判。  而且还是要注意这一条“结婚后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公积金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公积金等还贷,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的付出,还贷的部分中包含对方一半的财产,离婚时房屋产权一方要返还给对方。” 这条是什么意思呢?我的理解是,如果是男方还贷,女方管生活费用,女方不......  -----------------------------  @菠萝的悠悠
18:25:15  我怎么觉得那条的意思是只要还贷的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房子的产权方要给与非产权方补偿?  另外我很想知道,还着贷款的房子,怎么加名字。为啥那么多还贷的房子都在嚷嚷加名字?  -----------------------------  @穆1穆
18:28:42  别傻冒了,你去看看有没有一个实际判例补偿过。  -----------------------------  @菠萝的悠悠 61楼
20:39:08  实际补偿是一回事儿,我只是说你理解错了  -----------------------------  怎么没有实际补偿过的? 还一个都没有。 只要是个爷们该给女人肯定会给,否则还配叫个男人。 一个你都没见到过?只好理解为你和身边人都遇到的极品渣男。物以类聚,我也只能这么理解你了
  我一直想知道这种婚前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然后婚后还贷的,如果产权人要卖房或者过户需要配偶同意不,否则这个说了也是白说
  就是说 即使婚后离婚男方证明还贷凭证都是由自己出钱的话 女方也是有权得到贷的一半?  还有我想问加上名字有什么好处?就是即使房子是贷款的。离婚后女方也能分的首付一半是么?  还有我们这边的习俗就是男方出房子 女方出车子装修 -。-这种情况
  -------------------------- 额……
本来看你们争论的挺好的么,楼主这么一回,语言过激了吧……?▂?平和点咯……
这是要吵起来的节奏么
其实女方有时候要加名字,并不是完全都是说惦记男方那点财产,说直白点,谁结婚是奔着离婚去的?但是如今法律在变,传统却依旧存在。男女离婚,真的对于未来生活和再婚来说,明显女方吃亏一些,行情弱一些。
还有,双方结婚,也不可否认女方的确对家庭对孩子的付出要普遍大于男方,比如怀孕。还有如今社会为什么很多工作岗位留给男人而不是女人呢,女性为什么在仅仅需要脑力工作的岗位上受歧视呢? 因为女性容易因为家庭分心,这是不争的事实。女方很多人为了家庭选择轻松,离家近,强度不大的工作,所以工资并不高。但是付出的感情并不能以钱来衡量啊。
又有人说那女的为什么不能赚的比老公多,这个,我觉得还是按照传统来说,一点我前面说到了,还有最重要的是少数男人才能容忍这个吧。  
  --------------------------  @新cq的平方 65楼
22:01:44  额……
本来看你们争论的挺好的么,楼主这么一回,语言过激了吧……?▂?平和点咯……
这是要吵起来的节奏么
其实女方有时候要加名字,并不是完全都是说惦记男方那点财产,说直白点,谁结婚是奔着离婚去的?但是如今法律在变,传统却依旧存在。男女离婚,真的对于未来生活和再婚来说,明显女方吃亏一些,行情弱一些。
还有,双方结婚,也不可否认女方的确对家庭对孩子的付出要普遍大于男方,比如怀孕。还有......  -----------------------------  我没有认为我有什么过激,她说一个都没有,这才是过激吧,你相信么?为什么我身边都是讲究人呢。我有个朋友离婚,他前妻来搬家还是他给找的搬家公司,我当时和小伙伴们都惊呆了,这TMD也太好男人了吧。 离婚时候基本所有财产都给了女方,除了房子(房子是他自己婚前的,结婚2年左右,没孩子)离婚原因不细说了,但肯定不是男方找小三什么的。  你所说的这些我都认可,在一段婚姻中女方付出的确实要大一些。 但是现在讨论的是房子问题。 就因为女方的这些付出,婚前就要在人家的房子里面加名字么? 离婚就要分人家一半房子?
要知道,普通人家现在买个房子,就算是首付,不说北京上海这地方,就算二三线城市也要个20-50W,这往往是男方父母一辈子的积蓄加上男方工作前几年的所有啊, 有些女孩说男方算计,算计怎么了,这样的付出能不算计么,换位思考,如果你们以后有了儿子,结婚时候这种情况你们会不算计么?
  前面我说过了离婚率的问题,虽然谁结婚都不想离婚,但是现在的事实是离婚率越来越高,城市中年轻人10%以上的离婚率我没有夸张吧。 现在的小年轻结婚个3月半年就离婚也不是什么新闻了吧,那些男方婚前财产的,写了女方名字的,一两年离婚了被女方分了一半房子的,不是悲剧吗
  @穆1穆
17:53:45  这上面说得很清楚了,除非房子是用来投资的,增值部分才有可能考虑分,如果是买来住的,肯定不分。这都是判例,各大城市离婚案都按这个判。  而且还是要注意这一条“结婚后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公积金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公积金等还贷,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的付出,还贷的部分中包含对方一半的财产,离婚时房屋产权一方要返还给对方。” 这条是什么意思呢?我的理解是,如果是男方还贷,女方管生活费用,女方不......  -----------------------------  @菠萝的悠悠
18:25:15  我怎么觉得那条的意思是只要还贷的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房子的产权方要给与非产权方补偿?  另外我很想知道,还着贷款的房子,怎么加名字。为啥那么多还贷的房子都在嚷嚷加名字?  -----------------------------  @穆1穆
18:28:42  别傻冒了,你去看看有没有一个实际判例补偿过。  -----------------------------  @菠萝的悠悠
20:39:08  实际补偿是一回事儿,我只是说你理解错了  -----------------------------  @君子雷 62楼
20:56:00  怎么没有实际补偿过的? 还一个都没有。 只要是个爷们该给女人肯定会给,否则还配叫个男人。 一个你都没见到过?只好理解为你和身边人都遇到的极品渣男。物以类聚,我也只能这么理解你了  -----------------------------  楼主你这话说得,刚刚还说法律呢,现在怎么押到男人是不是爷们上去了。要是所有男人都是爷们,都愿意给前妻补偿还要个法律干嘛呢。法律不就是在男人不是爷们的时候保护一下女人么。所以我们讨论的是,当一个男人不是爷们的时候,法律能不能保证公正分配财产,包括条文和执行。
  回复第7楼(作者:@装等高哦 于
15:38)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一起还贷。房子还贷部分夫妻共有,增值部分属于房子的产权拥有者。  别自己臆测……  ==========  +10086  
  回复第63楼(作者:@笙色 于
20:56)  我一直想知道这种婚前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然后婚后还贷的,如果产权人要卖房或者过户需要配偶同意不,……  ==========  不用  
  我只想说,离了,你等到猴年马月才能得带对方还给你的这么多年的钱!
  回复楼主,@君子雷  看了旁边又因为房子问题吵的不可开交, 男的说房子要加女方名字是骗我财产,女的说男方连名字都不加哪有安全感,房子是你名字,可让我一起还贷,凭什么?   这属于天涯的月经问题,每隔一段时间甚至不到一周就有这种帖子出现,于是帖子里面就吵的一团糟,男男女女各讲自己的理,谁也说不服谁,到最后就只剩骂街了,女的说 活该你找不到媳妇,自己和你妈过吧,男的说你们黑木耳活该一辈子当剩女。   据我了解, 新婚姻法虽然规定如果房子是婚前所购买那就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如果是贷款购买,那么婚后还贷部分和房子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 如果真是这样规定的,那大家争吵的这个问题就根本没有意义了,法律的规定是非常合理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们离婚, 房子的首付部分还是属于当初的买房人, 而房子在这些年的共同还贷部分,还有增值部分是一人一半的。   请问懂法律的同学,我这样对新婚姻法中关于房子的...  -----------------------------  错误,增值部分是按还贷比例一人一半,比如,首付五成,贷五成,增值了一百万,那可以共享的是50万,但如果还贷五年,你们结婚一年,那么增值部分是指这一年内的增值,共同还贷比例也要重新计算  
  @happyhappynice
00:13:53  错误,增值部分是按还贷比例一人一半,比如,首付五成,贷五成,增值了一百万,那可以共享的是50万,但如果还贷五年,你们结婚一年,那么增值部分是指这一年内的增值,共同还贷比例也要重新计算  -----------------------------  这位讲得最准确,司法解释三里第十条的这一句: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是指共同还贷另一方享有部分房屋增值,不是房屋所有的增值部分,要按实际个人出资的比例折算。
  @装等高哦
15:38:26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一起还贷。房子还贷部分夫妻共有,增值部分属于房子的产权拥有者。  别自己臆测误导别人。  -----------------------------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别自己臆测误导别人
  @血色珊瑚
15:37:28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当然有份 新婚姻法就是这么写的 有些人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  @时光音色
15:53:38  增值是没有的,而且如果这是男方的唯一住房,那么法院连强制执行都不能,因为执行能力的问题。房产拥有者如果赖账那也是非常容易的。所以可能连共同还款的那部分钱都很难要回来了。  -----------------------------  @射手狮子一生一世
16:09:48  我也挺疑惑这点,如果男方没钱,又不能让男方卖房子还钱,那女的以前的还贷部分是很难要回来的吧?不过如果加了名字,不知道可不可以强制卖房,然后女方得到自己的还贷部分?  -----------------------------  你一个女的,和老公一起生活,连家里有没有钱,钱在哪里都不知道?  真不知道的话,活该
  @血色珊瑚
15:37:28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当然有份 新婚姻法就是这么写的 有些人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  @时光音色
15:53:38  增值是没有的,而且如果这是男方的唯一住房,那么法院连强制执行都不能,因为执行能力的问题。房产拥有者如果赖账那也是非常容易的。所以可能连共同还款的那部分钱都很难要回来了。  -----------------------------  @射手狮子一生一世
16:09:48  我也挺疑惑这点,如果男方没钱,又不能让男方卖房子还钱,那女的以前的还贷部分是很难要回来的吧?不过如果加了名字,不知道可不可以强制卖房,然后女方得到自己的还贷部分?  -----------------------------  @匆匆忙忙的风
14:35:40  你一个女的,和老公一起生活,连家里有没有钱,钱在哪里都不知道?  真不知道的话,活该  -----------------------------  我自己有房,只是以后想着给女儿首付好,还是不首付跟她老公一起还贷,如果法律执行力不行,还是一起首付加名好,这样就可以强制卖房还一半吧
  @血色珊瑚
15:37:28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当然有份 新婚姻法就是这么写的 有些人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  @时光音色
15:53:38  增值是没有的,而且如果这是男方的唯一住房,那么法院连强制执行都不能,因为执行能力的问题。房产拥有者如果赖账那也是非常容易的。所以可能连共同还款的那部分钱都很难要回来了。  -----------------------------  @射手狮子一生一世
16:09:48  我也挺疑惑这点,如果男方没钱,又不能让男方卖房子还钱,那女的以前的还贷部分是很难要回来的吧?不过如果加了名字,不知道可不可以强制卖房,然后女方得到自己的还贷部分?  -----------------------------  @匆匆忙忙的风
14:35:40  你一个女的,和老公一起生活,连家里有没有钱,钱在哪里都不知道?  真不知道的话,活该  -----------------------------  @射手狮子一生一世
22:08:22  我自己有房,只是以后想着给女儿首付好,还是不首付跟她老公一起还贷,如果法律执行力不行,还是一起首付加名好,这样就可以强制卖房还一半吧  -----------------------------  那你就随便吧。  反正目的是加名,理由可以有很多种。其实都明白的
  @TY小菜鸟1
15:10:10  =-= 沙发  我只觉得 如果这样算的话 男的以后找小三 女的啥都没有啊- - 总觉得天涯看多了 男的有钱了都会乱来的感觉~  -----------------------------  @君子雷
15:23:58  为什么女的啥都没了? 不是说了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是共同的么。 而且如果你能证明男方是过错方,那么离婚时候可以要求法院判对方净身出户,也就是婚后所有东西都是你的。 当然人家婚前的首付还是人家的。这很公平吧  ------------------------------  @TY小菜鸟1
15:27:51  我没说清楚- - 我意思是 比如男方一次性付清了 或者父母赠予了男方 那如果离婚了的话 女方什么都没有 新婚姻法是这个意思吗- - 我就是说的这个情况哇 好多女的纠结的就是这样的情况噢=-= 好多都是男方买房 女方买车装修家具之类的 如果没有女方名字 那离婚了- - 那些车啊装修家居之类的 完全不算钱啊 现在装修什么也是不小一小笔数目啊- -  -----------------------------  这么高强你给男方一半的房款,加你名字啊
  @我就爱吃你点的饭
16:16:29  搞不懂怎么会有这么多人纠结这个问题,在我看来很好解决啊。  如果想加名,可以啊,大家各自出一半的钱就好。没钱就别争这种。男方买了还白给你住了,那就住着吧,别想的那么理所当然的离婚了还想分一半,这不明摆着坑钱么?(只出一点点钱就想分一半的同理)  重点在这里。为什么一定要加名?我是个女的,要是我真心想和一个男的结婚过日子,为什么要想着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别跟我讲什么安全感不安全感的,没钱想加......  -----------------------------  是啊,我也是这么想,女方这么要强,男方房子都已经买好了你还想加你名字,那很简单啊,你拿一半的房款给男方啊,让加你名字,再不加就不合适了吧,
  @TY小菜鸟1
15:10:10  =-= 沙发  我只觉得 如果这样算的话 男的以后找小三 女的啥都没有啊- - 总觉得天涯看多了 男的有钱了都会乱来的感觉~  -----------------------------  @君子雷
15:23:58  为什么女的啥都没了? 不是说了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是共同的么。 而且如果你能证明男方是过错方,那么离婚时候可以要求法院判对方净身出户,也就是婚后所有东西都是你的。 当然人家婚前的首付还是人家的。这很公平吧  -----------------------------  1.没有过错方净身出户这个了,不能这样要求。  2.婚后还贷部分和房子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  分割特别不好分割,比如房子他不卖,又不给钱,你是没有办法的哦。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卖掉, 倒是有名字的一方可以把另外一方理直气壮的赶出去。
  @血色珊瑚
15:37:28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当然有份 新婚姻法就是这么写的 有些人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  @时光音色
15:53:38  增值是没有的,而且如果这是男方的唯一住房,那么法院连强制执行都不能,因为执行能力的问题。房产拥有者如果赖账那也是非常容易的。所以可能连共同还款的那部分钱都很难要回来了。  -----------------------------  @仪喜
16:06:20  是的,而且听说在法院实际判罚里面,夫妻共同财产是很难界定的,说起来都是一人一半,但有时候实际上可能会有很大偏差。  况且共同还贷是如何界定的呢,每次贷款不都是借款人去银行存钱还的?  不加名字,对没产权的人来说,肯定是得不到什么保障。  -----------------------------  @君子雷
16:29:16  增值部分我上面已经明确了,是有的,不知道你们为什么在这言之凿凿的说没有。如果有法律依据,请贴出来。  仪喜,不知道你在这困惑什么,或者你在装傻。 结婚后夫妻所有挣的钱都是算共同财产,就算你是个全职太太,贷款都是老公挣钱还的,这里也有你的一半,什么叫共同还贷如果界定? 每月还多少钱合同不是写的清清楚楚么。  另外对你们所说的执行问题,如果法院都判了他还赖账,那就是法院执行问题了,还反了他了......  -----------------------------  @仪喜
17:28:35  我这是问律师,律师给我的回复啊  那除非是律师不专业。反正他当时跟我说,夫妻一人一半只是理论上存在的。  -----------------------------  俺告诉你,确实是律师不专业,说白了,就是偷懒  民事官司全凭证据,几千一万来块接个官司,很多律师什么都不去做,上了法庭就蒙圈,毛毛证据没有全靠张嘴,官司输了,最后说只是理论上存在
  @TY小菜鸟1
15:27:51.0  我没说清楚- - 我意思是 比如男方一次性付清了 或者父母赠予了男方 那如果离婚了的话 女方什么都没有 新婚姻法是这个意思吗- - 我就是说的这个情况哇 好多女的纠结的就是这样的情况噢=-= 好多都是男方买房 女方买车装修家具之类的 如果没有女方名字 那离婚了- - 那些车啊装修家居之类的 完全不算钱啊 现在装修什么也是不小一小笔数目啊- -  —————————————  人家的钱你也想分?这是什么脑回路?  
  刘先生婚前贷款购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后作为婚房,婚后夫妻二人偿还贷款,己经还清。现在与妻子感情出现问题,准备离婚,他咨询如果离婚,他们现在这套房子要分给妻子吗,而且房子己经升值了,增值部分怎么办呢?  其实刘先生的问题很有代表性,笔者结合自己的办理案件,分析答复如下:刘先生的房产婚前购买取得产权证书,视为其婚前个人财产,而房产的增值也应当属于其个人所有。房产共同还贷部分,视为刘先生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房屋产权一方要返还给对方,也就是还给对方按揭贷款付的部分的一半。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或双方对此另有约定除外。  理论支持:房产婚前购买取得产权证书,应将房产视为其婚前个人财产,而房产的增值依附于婚前所购房所产生,也应当属于其个人所有。作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房产共同还贷部分,一般应视为买房一方的个人债务,结婚后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公积金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公积金等还贷,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的付出,还贷的部分中包含对方一半的财产,离婚时房屋产权一方要返还给对方。  上述情况分析,也是目前法院判决中认可较多的一种观点,因为法律规定的缺失,全国同类情况的不同判例也有很多。全国来说,在上海法院在处理该类纠纷时,遵循的原则是,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产,并按揭贷款,产权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产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产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上海的法院一般都会按上述原则处理,因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04年发布的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中第六条就是这个原则,上海的法院大部分参照解答内容判决,判例较为统一,但在其他城市,类似规定较少,所以出现一些不同判例也属正常。  对于房屋增值的部分是否分割,也是争议较多的,有部分观点认为房屋增值应当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笔者认为,房屋增值部分是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关键还是要看是否属于共同投资收益、房屋的增值是主观增值还是客观增值。比如仅此一套居住性用房,并非用作投资,市场增值再高,其实也不能从中获利,所以如果对房屋增值进行分割,将会造成不公,但若是投资性房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增值部分则属于投资收益,应当进行分割。另外,如果双方对房屋共同进行了装修添附,而使房屋主观增值,分割是合理的,但若仅是因为市场波动,另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增值部分就不应当得到支持。转自李晓津律  -----------------------------------------------  @穆1穆
17:53:45  这上面说得很清楚了,除非房子是用来投资的,增值部分才有可能考虑分,如果是买来住的,肯定不分。这都是判例,各大城市离婚案都按这个判。  而且还是要注意这一条“结婚后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公积金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公积金等还贷,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的付出,还贷的部分中包含对方一半的财产,离婚时房屋产权一方要返还给对方。” 这条是什么意思呢?我的理解是,如果是男方还贷,女方管生活费用,女方不......  -----------------------------  这个更搞笑了,一看日期,2004  你拿婚姻法司法解释3出台前的例子说有球用?增值部分共有是司法解释3的
  @东北虎妞2
15:15:07  楼主的解读是正确的,如果婚后共同还贷的话,还贷的部分及增值是共有的,所以就算婚前一方不花一分钱,婚后共同还贷的话,离婚也是可以分割一部分的。只是有些人非得见证上有名才安心,其实都是心里作用。  -----------------------------  @君子雷
15:29:10  嘿嘿,有些人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我说的这些她们恐怕都是知道的,可是还是非得要加上名字,原因么,不就是想分钱么。  现在城市中80后的离婚率是非常高的,有统计说是30%,从我身边朋友同学看,10%以上是肯定有的。无论什么原因离婚,这个离婚率是客观存在的,如果结婚短短1-2年,离婚后就可以分人家一般房子,这个买卖是非常划算的。这就是现实,就这么残酷。  -----------------------------  其实加名字也没事,哈哈,按照比例给他加就好了啊。  比如100万房子,贷款40万,那他要加名字,给他写20%好了。  房产证是可以写比例的,我家的就是按比例写。
  @微透明
17:22:32  LZ理解的没错,但实际情况远比你想的复杂  第一、没法证明婚后是共同还贷,男的完全可以对女的说“房贷我出,家用你出”,这样女方在房子上没有投入,对家庭的支出又不被认可,翻脸时男方是不管女方是不是出了菜钱,做了多少家务,把孩子养的如何,这些是不算增值的,这些在目前的中国男性社会中,统统是毙掉的。也就是女方无偿付出,离婚房子没有,经济补偿也没有;  第二、如果男方出钱,在买房时往往会说:我都出......  -----------------------------  第二条装修是自己的问题,不建议出装修  但是第一条,婚后所有财产是共同财产,不存在房贷我出还是你出。你挣一块钱,他挣1000块钱,你们的共同财产是1001块钱。全职太太也是如此。都算作共同还贷,婚后财产是共同财产,这个早明确规定过了。
  这楼里好多奇怪的人,  我不信他们是真法盲。  现代婚姻的夫妻共同财产约束从1980年就没变过,近年出的只是增加了一些司法解释。居然还说女的钱买菜养家男的钱还贷不算共同还贷。。。
  你说的都是理论,想的也太容易,实际操作起来非常困难  1)房屋的增值部分和还款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打个比方小夫妻结婚2年,买的250W的房子,首付100W,150W贷款,婚姻存续期间,还了20W,只有这20W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只能拿到10W!而且实际执行难度非常高!!!他这钱不给你,你能拿他咋办????你是不可能要求强制执行的,只能看男方良心给你多少了!  但是房产证上没你名字,离婚后他完全可以把你赶出去的哦!  2)中国对无过错方的补偿是非常小的,让过错方光屁股滚蛋,绝对你是想太多!  如果男方全款买房的,而且不写姑娘名字的,姑娘您千万别傻兮兮的出装修和车子哦,装修你是带不走的,而且将来折算给你绝对只有很少一部分,车子落地就半价了!有这个钱不如自己贷款买个小户型!
  加不加都行,我最无语那种注明出资比例的,什么三七开二八开,像合伙股份一样,真是一点人情味都没了
  @君子雷 3楼
15:23  @TY小菜鸟1 1楼
15:10:10  =-= 沙发  我只觉得 如果这样算的话 男的以后找小三 女的啥都没有啊- - 总觉得天涯看多了 男的有钱了都会乱来的感觉~  -----------------------------  为什么女的啥都没了? 不是说了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是共同的么。 而且如果你能证明男方是过错方,那么离婚时候可以要求法院判对方净身出户,也就是婚后所有东西都是你的。 当然人家婚前的首付还是人家的。这很公平吧  -----------------------------  lz好幼稚好天真,谁说南方出轨法院会判男方净身出户啊?男方出轨对双方财产分割根本没什么影响,所以都说男人出轨成本太低嘛。其实净身出户的大多是男人自觉放弃财产,闹上法庭反而女方找不到便宜的。  
  大部分中小城市贷款也就五六十万 一个月房贷 二十年的话也三四千吧 一般八零后离婚也利索 过不下去的两三年离了 算下来女的一共还了三四万...  
  我真是无聊,每次看到这种贴子都要进来看一眼。
  @尚萌萌
13:13:44.0  你说的都是理论,想的也太容易,实际操作起来非常困难   1)房屋的增值部分和还款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打个比方小夫妻结婚2年,买的250W的房子,首付100W,150W贷款,婚姻存续期间,还了20W,只有这20W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只能拿到10W!而且实际执行难度非常高!!!他这钱不给你,你能拿他咋办????你是不可能要求强制执行的,只能看男方良心给你多少了!   但是房产证上没你......  —————————————  这个说的对。本质就这样的  
  增值部分是和你的还款比例成正比的。比如人家掏了一百万买的房,涨到400w了。你陪人家还了五万。好,人家拿一百万加五万的增值比例,你拿五万的增值比例。就算翻了四倍,你看看最后那个只拿五万的分不分得到20w。还有,如果是人家婚前全款买的,那日期上肯定有证明,女的加上名字,如果没明确赠与,说一人50%份额的话,只要是共有,其实就是一分钱都不是你的。我怎么知道的,法律实践过啊。姑娘们有钱别想着买车出装修,自己买个小房吧  
  还有,婚姻就是个烂扯皮的事,见过很多男的不要脸,过错把女的踢走的。也见过女的不要脸,死活不同意离婚,然后男的净身出户终于摆脱傻逼的。在这里郑重的说,婚姻危险,入行谨慎。一旦遇到人渣傻逼,你就得割肉,要不一辈子和神经病搅在一起,你的人生都完了。中国的法律很有限,基本保护不了婚姻里的弱者,只有自己能给自己安全感和保险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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