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属于外来原始凭证的是经济时代吗

专题一 第二讲先秦时期的社会经济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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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 第二讲先秦时期的社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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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  第六节 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经济和社会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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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础知识目标
  铁农具和牛耕的使用,春秋战国时期的著名水利工程和提水工具,冶铸业和其他手工业部门的发展;商业的发展和城市的繁荣;私田和封建剥削方式的出现,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确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变法运动和封建制度的确立,商鞅变法。
  二、能力培养目标
  1.通过对春秋战国社会经济内容的学习,培养学生运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观点,分析、阐释历史问题的能力。
  2.通过对春秋战国社会变革、变法运动的学习,培养学生运用具体史实,论述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变化观点的能力。
  三、思想教育目标
  1.春秋战国时期,铁农具和牛耕技术的使用,大型水利工程的兴建,反映出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和统治者对发展农业的重视。这些因素大大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2.春秋战国时期,手工业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冶铸业的发展,对于农业的进步、生产关系的变革都有重要作用。农业与手工业相互促进,不断发展,又导致产品交换频繁,商业渐趋发达,一些重要城市成为商业活动的中心,社会经济出现空前繁荣的局面。
  3.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奴隶社会瓦解、封建社会形成的历史大变革时期。随着生产工具、技术的进步,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生产关系的形成,奴隶社会的井田制逐渐瓦解,社会生产力在一定程度上获得解放。
  4.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封建经济的逐渐发展,地主阶级要求维护自身经济利益,扩大政治权利,促使各大诸侯国不断进行变法运动。特别是进入战国时期,废除没落的奴隶主贵族特权,建立地主阶级政权成为改革的主题,经过百余年的斗争,封建制度在各诸侯国确立起来。通过商鞅变法的积极社会效果,证明了改革是社会生产发展和社会前进的前提。
  5.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各国变法中较为彻底的一次,通过变法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特权,确立封建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使秦国逐渐强大,为后来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但其极端专制的高压政策,也对后世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教学要点
  一、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
  1.铁农具的使用  2.牛耕技术  3.水利事业的发展
  二、手工业的发展
  1.铸铁柔化处理技术的发明  2.青铜铸造、加工工艺的发展  3.其他手工业部门技术的发展  4.手工业工艺专著《考工记》的出现
  三、商业和城市
  四、由公田到私田
  五、春秋战国时期的改革和变法
  1.春秋时期封建土地私有制的逐渐确立  2.战国时期地主阶级力量的壮大和魏、楚等国的变法  3.商鞅变法
  教学要求和建议
  一、本节课为两课时。
  重点:铁器的使用和牛耕技术对社会生产的促进作用,封建剥削方式的出现和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确立,地主阶级的变法运动和封建制度的确立。
  难点: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发展与生产关系变革的相互促进作用,春秋战国时期改革、变法运动发生的必然性及其历史作用。
  二、在讲授本节内容时,要注意与学生在初中、高一、高二形成的分析、解决历史问题的能力相联系。还要注意启发学生与政治、地理等学科的知识相联系,多视角分析历史现象,认识社会发展规律,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能力。
  三、“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一目,教材分三部分进行讲解。1.铁农具的使用;2.牛耕技术;3.水利事业的发展。
  1.铁农具的使用。教材使用一段大字、一段小字、两幅插图介绍铁器以及铁农具的使用情况,主要说明三方面内容:(1)我国使用铁器的最早时间。(2)春秋战国时期铁农具使用的情况。(3)铁器使用的重要意义。
  教师应指导学生注意根据考古发现证明我国古代西周晚期已使用人工冶铁制品。指导学生分析铁器使用范围的扩大标志我国由青铜时代进步到铁器时代;铁制工具的使用,使社会生产力显著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成生产关系的变革。
  2.牛耕技术。教材介绍了春秋至战国时期牛耕的逐渐推广,特别强调了牛耕是农业技术史上农用动力的革命。
  教师应指导学生正确理解,这一时期犁是一种先进农具,用牛代替人来拉犁是一项先进技术。认识将拉车的牛用在农业生产上拉犁是一种创造,是农业动力的革命,有助于农业劳动力的解放。让学生了解:春秋战国时期长达五百余年,牛耕技术的逐步推广是渐进的过程,且受农户经济条件制约。
  3.水利事业的发展。教材主要介绍了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兴修水利工程的情况。教师应指导学生回忆初中所学知识,结合地图记忆空间位置,认识:黄河、淮河、长江流域都出现重要的水利工程;大型水利工程的兴建是与较为丰富的水利知识、经验、技术,与较强的经济实力以及开明的统治政策分不开的。
  四、“手工业的发展”一目,教材分为四个主要部分。1.铸铁柔化处理技术的发明;2.青铜铸造、加工工艺的发展;3.其他手工业部门技术的发展;4手工业工艺专著《考工记》的出现。
  1.铸铁柔化处理技术的发明。教材突出强调了此项技术的重要意义。结合化学知识,分析铁原素的特点,引导学生认识此项技术使铁器更耐用,从而更实用。引导学生回忆世界近代现代史上册第一章内容,认识我国古代冶铁技术的领先地位。
  2.青铜铸造、加工工艺的发展。教师可结合商代青铜生产工艺情况,指导学生归纳发展情况:(1)铸造工艺更新;(2)出现金银错技术;(3)雕铸艺术有新发展。
  3.其他手工业部门技术的发展。教材主要介绍了具有代表性的四种手工业:(1)漆工艺。(2)纺织业。注意与其他章节讲述的纺织业进行归纳、比较。(3)煮盐业。(4)酿酒业。但不必讲得过细。
  4.手工业工艺专著《考工记》的出现。教材简要介绍了《考工记》的主要内容和重要地位。应启发学生认识,手工业技术的发展是《考工记》出现的最基本条件。《考工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手工业技术水平在世界上的地位。另外,要注意提示学生重视对同类问题的总结、归纳。
  五、“商业和城市”一目,主要讲述了商业的发达和城市的繁荣。
  教学时应注意指导学生分析:这一时期,农业、手工业与商业发展的关系。商业的发展使许多城市成为繁华的商业中心。农业、手工业、商业的空前发展,标志着社会经济的进步,经济的大发展促进了人口的迅速增长。
  同时也应认识:商业活动主要在大城市中进行;经销的不少产品还是服务于社会上层的奢侈品;广大农村仍旧处于自给自足状态。因此与我国封建社会中后期商品经济发展有明显的区别。
  可以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小字内容和材料,增加对春秋、战国时期经济发展的感性认识。
  六、“由公田到私田”一目,是教学中的重点内容。教师应启发学生思考: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使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人们有可能通过开荒获取新的生产资料,扩大生产规模。随着新开垦的耕地――“私田”的不断增加,生产资料的占有情况和劳动成果的分配情况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冲击着原有的井田制度。私田主人出于增加自己土地收入的动机,改变剥削方式,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保留部分产品,以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客观上起了改变双方身份的作用。这时,劳动者逐渐转变为封建农民,而私田主人逐渐转化为封建地主,劳动者交出的产品就是地租,这种剥削方式就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剥削方式。
  指导学生总结、概括: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导致生产关系的变革,在新的生产关系条件下,劳动者由自身属于他人财产,没有丝毫人身自由的奴隶,转化为可拥有少量财产,具有人身自由的农民,使生产力获得一定程度的解放。
  七、“春秋战国时期的改革和变法”这一目是本节的重点、难点内容,共有三大部分:1.春秋时期封建土地私有制的逐渐确立;2.战国时期地主阶级力量的壮大和魏、楚等国的变法;3.商鞅变法。
  1.春秋时期封建土地私有制的逐渐确立。教材介绍了春秋时期东方的齐、鲁等诸侯国通过改革,使封建土地所有制得以确立。具体史实有: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的“初税亩”。
  教师要注意指导学生从阅读小字内容中发现特点──承认私人对土地的所有权(不分公田、私田),在此基础上向国君承担纳税义务。这就在实际上废除了奴隶社会的井田制。
  2.战国时期地主阶级力量的壮大和魏、楚等国的变法。在教学中教师首先应指导学生归纳新兴地主阶级的主要来源。在此基础上认识:战国时期,随着封建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兴地主的经济地位不断提高,政治势力也越来越大,已成为一种强大的阶级力量。另一方面,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变革,使旧的生产资料占有方式──井田制和与之相适应的奴隶制剥削方式瓦解,奴隶制的上层建筑的基础已经崩溃,代表先进的生产关系的地主阶级代替奴隶主阶级进行统治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一些杰出的地主阶级政治家,顺应时代的潮流,推行变法运动,促进了社会的进步,终于促成封建制度的确立。
  可以指导学生回忆初中所学内容,阅读小字部分,了解战国时期变法的特点。
  3.商鞅变法。教材包括:(1)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2)商鞅变法的影响。
  教师应启发学生根据前面所学内容认识:春秋以来,秦在各大诸侯国中是较为落后的。在这种情况下,新兴地主阶级支持国家进行变法。
  指导学生阅读教材,逐条分析变法措施,尤其对“实行连坐法”“燔诗书而明法令”“重农抑商”等措施进行辩证分析。
  结合第五节内容及下一章知识分析变法的影响。
  指导学生以商鞅变法为例论述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间的辩证关系。
  资料和注释
  先进的农具和耕作技术
  春秋战国时期,冶铁技术逐渐提高,比青铜硬度更高、更易于普及的铁农具逐渐代替青铜工具而广泛使用。形成了有翻土垦荒的犁(代替了耒耜的翻土工具)、,铲土、耘苗、松碎表土的铲,除草、间苗的锄,平地、起肥用的耙,开沟、做垄的锸,收割谷物的镰等多种不同功能的农具系列,大大推动了农业的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牛耕的逐步推广是耕作技术的巨大进步。在此之前,人们用耒耜翻掘耕地,或一人操作,足踏下部短横木,一踏一掘;或两人合作,一人掘土,一人以绳索牵拉,都因人力有限,工作效率很低。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人们一方面不断改进耒耜的形制,一方面发现可用畜力替代人力牵拉农具。这样,犁逐渐代替了耒耜,牛耕逐渐代替了人耕。牛耕大大提高了耕作效率,解放了劳动人手,是我国古代耕作技术史上的一次革命。应该注意的是:春秋战国时期的铁农具不少还只是在木工具上镶铁刃,由铁刃农具到全铁农具还需相当的发展过程。这时的铁农具由于冶炼技术水平所限,多为白口铁,铁中的碳以极脆硬的碳化铁形式存在,农具易断裂。后来,随着铸铁柔化技术的出现,白口铁可退火处理成韧性铸铁,农具强度逐渐提高。当然,韧性、耐磨性更好的灰口铁,则要到汉代才出现。  
  重要的水利工程和提水工具
  春秋战国时期,各大诸侯国都很注意水利工程的兴修,或修筑堤防,或开凿运河,或兴建灌溉、排涝工程。这些工程的修建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商业、交通的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黄河、济水的中下游地区已陆续筑起不少坚固的堤防。如战国时期,地势较低的齐国沿黄河修筑长堤,以防雨季河水泛滥。堤成后,齐国境内得保无虞。对岸的赵、魏两国由于面临洪水的威胁,也筑长堤以防洪水,这就使黄河下游两岸人民生产、生活得到一定的保障。
  春秋末期,吴王夫差为了北上争霸,在长江至淮河间开凿运河邗沟,这是我国最早的有文献记载的运河。邗沟便利了农业灌溉和南北交通。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相继修建大型水利工程,发展农业生产。《史记?河渠书》记载:“荥阳下引河东南为鸿沟,以通宋、郑、陈、蔡、曹、卫,与济、汝、淮、泗会。”“蜀守冰凿离堆,辟沫水之害,穿二江成都之中。此渠皆可行舟,有余则用溉浸,百姓飨其利。”“西门豹引漳水溉邺,以富魏之河内。”“(水工郑国)凿泾水自中山西邸瓠口为渠,并北山东注洛三百余里……渠就,用注填阏之水,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卒并诸侯,因命曰郑国渠。”足见当时水利工程的规模和影响。下面分别介绍几个春秋战国时期的重要水利工程。
  芍陂(què bēi),淮河流域著名的水利工程。位于今安徽省寿县南约六十余里,相传为春秋时期楚国令尹(执政官名,其位相当于相)孙叔敖兴建。芍陂一带是楚国的农业区,当地地形较低,夏秋山洪暴发,常出现洪涝灾害,而一旦雨少又易干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利用洼地引水(今淠河)、肥水(今东淝河)汇聚成湖,涝时蓄洪,旱时灌溉,成为一个古老的水库,因陂在白芍亭以东,故名。另一说认为,芍陂约建于战国时期。孙叔敖主持兴建的期思陂在今河南省固始、商城一带,而杜佑的《通典》误以为期思陂即芍陂。教材取前说。东汉时,王景曾对芍陂加以疏浚。曹魏又派人“兴治芍陂”“以溉稻田”。宋元以后逐渐堙废。今安丰塘是古代芍陂的残存部分。
  西门豹渠,战国初期魏国邺县令西门豹兴建的引漳水灌邺工程(今河北省临漳县)。在西门豹的指挥下,当地人民开渠12条,引漳河水灌田,使含盐碱成份过高的土地成为良田。一百多年后,魏襄王任命史起为邺县令,再次开渠引漳水灌溉,经魏国的长期治理,当地农业得到很大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人们不仅兴修了众多水利工程,还普遍采用较省力的提水工具,使水浇地的面积大大增加。这时使用较多的工具有桔槔等。桔槔可能始于商代初期,此时在中原地区普遍使用,使其灌溉可“一日浸百畦,用力甚寡而见功多”。
  《考工记》
  《考工记》是我国最早的一部手工业技术汇集。这部著作在战国时期已经流传。西汉时收入《周礼》一书。今本《考工记》约七千余字,包括序论和分类介绍两大部分。书中说国有六职,分为王公、士大夫、百工、商旅、农夫、妇功。将“百工”与王公、士大夫并列,以强调“百工”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第二部分分别叙述各工种的设计规范、制造工艺,有的还说明了产品质量的检验方法。如对青铜合金配比的介绍。再如介绍丝织业工艺的“氏丝。以水沤其丝,七日。去地尺暴之。昼暴诸日,夜宿诸井,七日七夜,是谓水”。讲了用碱性的草木灰水(水)除去丝胶的练丝(漂染的准备工序)的工艺过程。《考工记》在介绍各种手工业工艺的同时,也反映出当时人们掌握的物理、化学、生物、天文、数学等方面的知识。因此,这部书不仅在我国工程技术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在当时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  
  城市的发展
  原始社会末期,部落首领为保卫自身安全,开始筑城以防止外来的冲击。经过长期的发展,逐渐形成了都城制度。《考工记》记载:“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国中九经九纬”是讲都城内纵横各九条道路,“经涂九轨”指道路宽为车轨的九倍(古制车两轮间的距离为八尺),即七十二尺,大约相当现在的十六七米。“左祖右社”指东面是祖庙,西面是社稷坛(从面南背北的角度看图是左东右西)。“面朝后市”是讲城市布局前面是朝廷宫室,后面是市场和居民区。其中某些规定一直被封建王朝所遵循。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商业活动增多,城市也随着发展起来。城市人口逐渐增多,规模不断扩大。齐都临淄、赵都邯郸、魏都大梁、楚都郢、燕下都易、韩都新郑等都是当时规模很大的城市。
  燕下都易,在今河北省易县东南,东西长约八千米,南北宽约四千米,是现存战国城址中最大的。
  齐都临淄,在今山东省淄博市,由大小两城组成。大城呈不规则方形,南北约四千五百米,东西约四千米。小城在其西南角,呈长方形,南北约一千八百米,东西约一千二百米。大城为贵族、平民所居,有繁荣的商业区和各种手工业作坊与游艺场所。小城是王城,除王族居住的宫殿外,还有少量直接为宫廷服务的手工业作坊。《战国策?齐策》记述说:“临淄之中七万户……户三男子,三七二十一万,不待发于远县,而临淄之卒,固以二十一万矣。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蹋者;临淄之途,车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敦而富,志高而扬。”此语虽有些夸张,但也较全面的勾勒出战国时期最繁华的都市的社会生活全貌。  
  齐国的“相地而衰征”和鲁国的“初税亩”
  春秋时期,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和封建剥削方式的产生,井田制越来越难于维持,很多地方出现了“公田不治”“田在草间,功成而不收”等井田荒芜的情况。齐国也出现了“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无田甫田,维莠桀桀”的情况(大意是由于不想耕种大田,杂草长得非常旺盛)。在这种背景下,齐桓公用管仲为辅佐,进行一系列的改革。管仲的改革首先从经济入手,针对井田制瓦解的情况,管仲实行“相地而衰征”,即不论公田与私田,一律“相壤定籍”,依据土地的肥瘠、面积大小和产物的多寡,确定赋税的等级,统一收税。这种新税制,淡化了公田、私田的界限,通过税收制度事实上承认土地私有,有利于调动土地所有者经营土地的积极性,促进生产的发展,为齐国的强大奠定了经济基础。
  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国家以土地面积为根据(不分公田、私田)向田地主人征税,其目的是为了增加国家的赋税收入,但客观上公开确认了私田的合法性和所有权,进一步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  
  李悝变法
  李悝变法在战国初期魏文侯统治时期。魏文君很有作为,任用魏成子、翟璜、李悝等贤臣,进行政治、经济、军事多方面改革。变法主要内容有:一、废除传统的世卿世禄制,任人唯贤。二、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尽地力之教”,鼓励农民辛勤耕作。三、实行平籴法,维持经济秩序,限制不法粮商的投机活动。四、制定《法经》,建立法律制度。李悝变法使魏国富强起来,成为战国初期主要强国。有的学者认为,魏国这次变法以魏文侯为主,应称为“魏文侯变法”。  
  吴起变法
  战国时楚国悼王时期的一次变法。变法内容有:一、废除贵族特权,打击贵族势力。二、整顿吏治,革新政治。三、严禁私门请托,重用有真才实学之人。吴起变法改变了楚国“贫国弱兵”局面,但得罪了旧贵族。楚悼王死后,贵族大臣作乱,攻击吴起,把他乱箭射死。  
  商鞅被施以车裂之刑
  商鞅变法遭到了旧贵族的反对,秦太子带头犯法。商鞅铁面无私,刑其傅公子虔等。秦孝公死后,旧贵族进行反扑,太子即位后,公子虔等诬告商鞅谋反,下令逮捕商鞅,处以车裂之刑,诛灭全族。
  【附】练习题答案提示
  二、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有了显著的进步,尤其是铁农具和牛耕的使用,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促使封建剥削方式出现,地主和农民阶级逐渐形成。随着地主阶级的不断发展壮大,他们为了保障自己的经济权益,要求取得政治地位,用地主阶级专政代替奴隶主贵族统治。商鞅等一些改革家代表地主阶级的利益,进行变法活动,确立封建制度,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更快发展。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生产关系的变革,经济基础的变化促成上层建筑的变革,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
  三、1.商鞅变法建立县制,加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废井田,开阡陌,以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制;统一度量衡制,统一赋税制度,促进封建经济的发展。变法后,秦国逐步强盛起来,为实现统一奠定了基础。
  2.材料二片面地强调,商鞅“天资刻薄”“严刑少恩”,认为这是他身受恶名,最后被车裂的根源。应当看到,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与奴隶主贵族争夺统治权的斗争异常激烈。在这种情况下,遭到奴隶主贵族的残酷杀害,并不是为人刻薄所造成的。而商鞅制定严酷法律,严格执法,保证了改革的进行,具有积极作用。但商鞅抑商,并施行严刑酷法,焚烧诗书,也有很大的消极作用。
  四、中学课本中的中外历史上的重大改革,大体有我国古代的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变法、北魏的孝文帝改革、北宋的王安石变法;中国近现代史上的戊戌变法,世界近代史上的俄国农奴制改革、日本的明治维新等等。这些改革大体上有如下共同特点:
&&& ①这些改革或变法虽然历史的时代背景和历史原因各不一样,有的是属大的历史时期的大转变,如春秋战国变法处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大转变,明治维新、俄国农奴制改制、我国戊戌变法处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的变革时期等等。但是它们的共同特点则是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引起了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因而要求上层建筑也相应变革,以适应生产力、生产关系变化的要求。至于某一社会内部的改革,如我国封建社会内北魏孝文帝改革和王安石变法,实际上也是基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产生危机,影响社会的发展或民族关系的变化,要求政治机构、政府政策、措施和相应的上层建筑变革,以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②这些变革、变法因为是顺应历史潮流的,因而大部分取得成功,有时即使改革者本人遭到不幸命运,如商鞅,但他的改革主张还是坚持了下去。许多改革使社会取得巨大进步,进入历史的新时期,如日本明治维新、俄国农奴制改革、商鞅变法等。有的虽暂时失败,但时代仍因这些革新政策而有所前进,如王安石变法、戊戌变法等。
  天津市教研室 曹全路
自:人民教育出版社& 《中国古代史》(选修)全一册教师教学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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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长江流域新石器时代文化
  长江流域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可以划分为二个不同的区域进行讨论:长江中游地区、长江下游及杭州湾地区。
一、长江中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
  这里所指的长江中游地区包括四川东部、湖北、湖南、河南西南部、陕南和江西、江苏一部分。在这些地区内曾发现和发掘了数量众多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其中不乏重要的发现。长江中游范围广阔,新石器时代文化内涵有着明显的区别。现把长江中游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暂分为江汉地区、鄱阳湖与赣江流域地区、南京及其周围地区等三部分。
  (一)江汉地区及其附近的新石器时代文化
  这里是长江中游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保存比较多的地区。从该地区已经发掘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的资料看,早期到晚期的发展序列已基本清楚。江汉地区主要以江汉平原为中心,含湘鄂两省的全部,及川、陕、豫的一小部分,包括西起四川巫山县,北达汉水上海的陕南、鄂西北和河南西部,南到湘南等广大地区。这个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发展序列,由早到晚初步可以区分为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存—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
  1、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存①
  江汉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存,根据诸多遗址的碳-14测定年代数据来看,目前在湘南、陕南的汉水上游地区、鄂西的长江干流地区、湖南的洞庭湖西北区等地均有发现。由于这些遗址分布的地域不同,文化面貌存在差异,时间上或有早晚区别,可以分为不同的文化类型。大体说,它们是湘南的道县玉蟾岩洞穴遗存、洞庭湖区澧阳平原的彭头山文化、长江干流的城背溪文化、洞庭湖西北区澧水和沅水流域的皂市下层文化、汉水上游的李家村文化。除玉蟾岩洞穴遗存外,上述原始文化在时间上有早晚区别,或大体接近;文化面貌或存有较大差异、各具特色,或相近相似。但它们之间又具有该地区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的一般特点和共同因素。例如:皆已形成原始的定居聚落,遗址面积不大,文化层较薄,从事原始农业,并以采集和狩猎经济为主,打制和磨制石器共存,打制石器数量较多,工具类型简单,砍砸器、切削器、石片石器、盘状器、网坠、石斧、石锛、石凿、石磨捧,是几种较常见的工具类型,等等。
  (1)湘南道县玉蟾岩洞穴遗存②
  玉蟾岩,俗称蛤蟆洞,位于湘南道县寿雁镇白石寨村。遗址于80年代初发现后,曾进行多次调查,判定为为旧石器文化向新石器文化过渡的全新世早期遗址,并于1993年和1995年进行两次发掘,获得重要成果。
  生产工具主要是石制品和骨、角、牙、蚌制品。石制品全部打制,有石核、石片、砍砸器、刮削器、切割器、石刀,锄形器。石器制作粗陋,以中小型石器为主,缺乏细小石器。锄形石器是该遗址富有特征的工具,它采用一扁长形砾石为原料,在其一端及两侧单面打击成器,使用部位是端刃,可能绑在弯柄上用于掘土。骨器有骨锥和骨铲。玉蟾岩还出土了少量十分原始的陶片。[1]
  最为重要的是在该遗址中发现了水稻谷壳。1993年就曾出土谷壳。1995年又在文化胶结堆积的层面中发现水稻谷壳;稻壳出土时颜色呈灰黄色,共2枚,其中1枚形态完整;此外还筛洗一枚1/4稻壳残片;在层位上它们晚于1993年该遗址出土的稻壳。1993年发掘的3个层位均有稻属的硅质体,进一步证明玉蟾岩存在水稻的事实。农学专家对二次发掘出土的稻壳进行初步电镜分析,鉴定1993年出土稻谷为普通野生稻,但具有人类初期干预的痕迹。1995年出土稻谷为栽培稻,但兼备野、籼、粳的特征,是一种由野稻向栽培稻深化的古栽培稻类型。显而易见,这一发现将人类栽培水稻的历史提前到一万年前。
  遗址中同时伴出大量的动物遗骸。经初步观察,哺乳动物达20余种。数量最多的是鹿科动物。食肉类动物也很丰富。此外还有猴、兔、羊、鼠、食虫类动物。由此可知,玉蟾岩人主要狩猎大型的食草动物和小型的食肉动物。动物残骸中引人注目的是鸟禽类骨骼,其个体数量可达30%以上,种类可达10种以上。这在我国早期史前遗址中是少见的,说明玉蟾岩人也将鸟禽类作为一种主要的捕猎对象,反映了这一阶段狩猎技术和狩猎经济有了进一步发展。动物残骸中还有鲤、草、青等多种鱼类和丰富的龟鳖、螺、蚌等水生动物,反映出渔捞的强化。
  通过对每层堆积物土样的浮选和筛洗工作,收集植物种、核、茎、叶40余种,其中以朴树籽最为丰富。这些植物标本为了解玉蟾岩人的生存环境及经济生活提供了重要的证据。
  玉蟾岩遗址的年代,从陶片的形态判断,早于年的彭头山文化的陶片。参照玉蟾岩附近文化性质相同的三角岩遗存的碳-14年代(距今1年),估计其年代当在一万年。
  玉蟾岩人的经济生活,应以渔猎、采集为主,兼营农业。但其出土的稻作遗存,是目前世界上发现时代最早的水稻实物标本,对于研究水稻的演化历史,研究水稻农业起源的时间、地点有着特殊意义。
  (2)彭头山文化 [2]
  彭头山文化因1985年首先发现与湖南澧县彭头山遗址而得名。主要分布在洞庭湖西北的澧水流域,到目前为止,仅发现于澧县境内。被确认为属于彭头山文化的遗址有十余处,经过发(试)掘的遗址有彭头山,八十垱、李家岗。该文化碳-14测定为距今至年,其年代范围肯定超出八千年很远,而可能到达距今九千年左右。
  彭头山文化发现的遗迹有:居址、壕沟、灰坑、墓葬等。生产工具,有石器、骨器、木器。石器由大型打制石器、细小燧石器、磨制石器三大部分组成,并以打制石器占绝对多数,大型打制石器制作粗糙,无固定形状,作用多系砍砸,型制有石核、砍砸器、穿孔盘状器、刮削器、石片石器等;细小燧石器亦缺少正规样式,功用当以切割、刮削为主,器形有石片和刮削器。磨制工具不仅数量极少,且种类单纯、体型偏小,常见一种既可谓之斧又可谓之锛的器形,双面刃。还有个别石杵、石棒,疑为食物加工工具。该文化的晚期磨制石器有了明显的进步,一是数量有所增加,二是出现了较大型的斧。骨木器发现的数量和种类都十分稀少。造型简单,制作加工粗糙原始。骨器有小型和大型斜刃锥形器,前者为掌上型工具,功用为采掘和开挖小洞坑;后者可捆缚木棒而构成复合工具,可用于取土或开沟。木器有钻、杵、耒等。陶器均为手制,质地以夹炭陶为主,夹砂夹炭陶次之,泥质陶甚少。
  彭头山文化遗址,普遍发现稻作遗存;将稻壳作为陶胎的主要掺合料之一,是彭头山文化陶器的一大明显特征。1988年秋,发掘彭头山遗址时,在出土的器物(陶片)及红烧土中见到众多的炭化稻壳;1989年冬,试掘李家岗遗址时,又在陶片中观察到大量炭化稻壳;1990年夏小面积试掘曹家湾遗址时,在出土的陶片中发现稻壳遗痕;在下刘家湾遗址采集到的陶片中也发现稻谷遗痕;年,发掘八十垱遗址时,不仅在出土的陶片中观察到炭化稻壳,还在遗址中出土了大量炭化的稻草、稻壳、稻谷。尤值得一提的是,这里从遗址边缘古河岸坡下含古生活垃圾的淤积土中发现了数以万计形态完好无损的稻谷和米粒,许多谷粒上还带有芒;另有莲藕、菱角、稻米。彭头山文化家畜遗存的发现,并非特别普遍,仅出土水牛头骨。
  彭头山文化的时期,经济生活中特别值得一提的重大事件首推水稻种植。其经济特征为:采集、渔猎在经济生活中居主导地位,兼有水稻种植与家畜饲养。
  (3)皂市下层文化 [3]
  皂市下层文化因1977年和1981年两次发掘湖南石门皂市遗址而得名。它主要分布在洞庭湖区的澧水中下游和沅水下游,分布地域较彭头山文化大大扩展,最密集的地块是澧县和临澧县境内的澧水北岩,初步统计发现20余处。经过发掘的遗址有石门皂市、临澧县胡家屋场两处。据碳十四年代测定,年代范围在距今年之间。
  文化遗迹有居址、灰坑和墓葬。居室地面与四壁均被烧烤,类似一座红色陶屋。生产工具仍然以打制为主,一种是砾石石器,有砍砸器、刮削器、盘状器、穿孔盘状器、网坠等,往往保留部分自然砾石面;另一种是燧石打制的石片石器、体型很小,似可归入“细石器”,器形有长刮器、短刮器、长身短刮器、切割器等。磨制石器的体型个别较大,大多个体不大。但要明显大于彭头山文化时期的磨制石器,且磨制甚精,棱角分明;主要器形有斧、锛、凿和棒形物,还有一种平面薄的板状石、疑为磨盘。值得注意的是,这时期的生产工具中,石器大型化、专业化、正规化趋势明显。陶器均为手制,仍使用泥片粘筑法。器物较规整,胎壁较薄,表面打磨比较平整。以夹砂红陶和红褐陶为大宗。
  皂市下层文化亦发现有水稻存在,1986年,发掘胡家屋场遗址时,在出土的一件陶支座中发现稻谷颗粒。另外在孢粉分析中有禾本科植物。皂市下层文化的动物遗存比较丰富,经鉴定有猪、水牛、羊、鹿等,其中以水牛、鹿和猪牙齿居多。这些动物是否由人工育养,有待进一步研究。考虑到彭头山文化和城背溪文化皆出现家畜饲养,推测这时期的动物应属于人工畜养;当然,不可排除猎物的可能。
  这一时期的经济形态与彭头山文化有相当大的阶段性差异,其原始农业较彭头山文化无疑大有长足发展。其经济特征为:原始农业在经济活动中占有主要地位,兼有家畜饲养,采集渔猎经济是必不可少的补充。
  (4)城背溪文化
  城背溪文化是首先通过对湖北省枝城市城背溪遗址的考古调查(1973年)和发掘(年)而被逐步认识并命名的。主要分布于长江沿岸的秭归、宜昌、宜都、枝江等地,集中分布在长江三峡口和峡口以下不远地段。城背溪文化诸遗址以兽骨作标本的碳14年代测定数据为距今6800±80年,如果加上骨骼测定的数百年差数,年代已超过7000年。其文化的原始性和所反映的经济特征表明,时代应接近彭头山文化。估计城背溪文化距今约年。
  城背溪文化的生产工具,有打制和磨制石器两大类。打制石器多石片石器,还有石球、网坠等;磨制石器主要有石斧,亦有石铲;与皂市下层文化相同,出土有磨光的或粗或细的棒状物,疑为磨棒;出有较薄较平的板状石,疑为磨盘。陶器多夹砂红褐陶、泥质红褐陶和灰褐陶;采用泥片贴筑法制作。
  城背溪文化发现有稻作遗存。1983年,调查发现枝城北遗址时,采集到满布炭化稻壳的陶片和红烧土块。1984年发掘该遗址时,又在陶片中发现有掺稻谷壳碎屑现象。城背溪文化还发现有家畜遗存。在遗址中出土大量动物骨骼,且有完整的水牛头骨,估计水牛也已成为家畜种类之一。
  城背溪文化遗址分布于典型的山前地带,这样的地理环境为当时人们从事农业与狩猎或渔猎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使当时人们发展原始农业成为可能。城背溪文化的稻谷遗存,生产工具和家畜遗存皆证实了这一点。归纳其经济特征为:尽管出现了原始农业和家畜饲养,但规模有限;其生产工具组合反映采集、渔猎在经济生活中占相当重要的地位。[4]
  (5)李家村文化②
  李家村文化因年发掘陕西省西乡县李家村遗址而被认识并命名。主要分布于陕南的汉水上游。碳十四年代测定为年,经树轮年代校正,超出7000年很远,有可能到达8000年。
  文化遗迹有居址、陶窑、灰坑、墓葬等。生产工具主要是磨制石器,仍有相当数量的打制石器,兼有骨器和陶器。其种类有垦荒翻地用的石斧、石铲以及锛、凿、砍伐器、尖状器、刮削器、砍砸器,还有骨锥、骨镞、陶错等。典型的生产工具有扁平舌刃铲、穿孔铲、扁圆形斧等。陶器火候较低,质地疏松,皆手制,彩陶罕见。陶质有夹砂陶和泥质陶。
  在发掘李家村和何家湾遗址时,在一些李家村文化时期的红烧土块中发现有稻壳印痕。
  李家村文化的先民们已经过着以原始农业为主的定居生活,其经济特征为:尚属原始农业早期,采集和渔猎经济仍占有很大的比重。
  2、大溪文化①
  因1925年首先发现了四川省巫山县大溪遗址而得名。分布范围,西达川东的三峡地区,东抵汉水,南至湘北的洞庭湖北岸,北界达荆州地区北部。大溪文化有早晚之分,其中、晚期年代大约距今年,大体和黄河中游地区的仰韶文化相当或稍早。
  大溪文化的遗迹有城址、居址、灰坑、墓葬、陶窑以及水稻田等。生产工具仍以石器数量最多,除少部分遗址中还有少量打制石器外,多数都是经过精制细磨,棱角分明,刃部锋利。打制石器有斧形器、镞形器、刮削器、切割器和砍砸器等。磨制石器有铲、斧、凿、锛、矛、镞等。石斧一般较大,大者长达43厘米;石锛分长方形石锛、有锻石锛和双肩石锛等。个别遗址还出土整套碾磨工具——磨盘、磨石、磨棒等。还发现一些骨矛、骨镞、陶纺轮等。
  陶器的陶质以砂质红陶和泥质红陶为主,其次是灰陶与黑陶,并有少量白陶。陶器都是手制,火候较低。
  大溪文化普遍发现稻作遗存。如在大溪文化房屋建筑遗迹的红烧土中,夹杂着大量稻谷壳与稻末。在大溪文化的部分陶器胎质中,发现有用稻壳作掺合料的。湖北红花套遗址中出土稻壳,经鉴定属于粳稻。湖南澧县城头山遗址揭示出叠压在大溪早期古城墙之下的水稻田——所揭露的田埂、田土中显示了龟裂纹和静水沉淀特点,田土中包含的稻茎、叶、根须,[5] 显微镜下观察到的大量稻壳、叶和测试出的稻的植物硅酸体,与耕作配套的水塘、水沟等水利设施,无不确证了水稻田遗迹的可信。年代至少在6500年之前①。在大溪文化遗址中已发现有牛、羊、猪、狗等家畜和野生动物和鱼类遗骸,还有矛、镞、网坠等渔猎工具。
  大溪文化时期的社会经济,也是以农业生产为主,兼营畜牧与渔猎。而农业又以种植水稻为主。[6]
  3、屈家岭文化②
  因首先发现于湖北省京山县屈家岭而得名。年两次发掘屈家岭遗址;1959——1960年间,开始普遍把这种遗存称为屈家岭文化。 屈家岭文化直接承袭当地的大溪文化发展而来。其分布范围在以江汉平原为中心的湖北省境内和湖南北部与河南省西南部。屈家岭文化有早晚之分。就碳十四测定年代看,年代为距今年左右,大体和黄河中游的仰韶文化晚期和龙山文化早期相当。
  屈家岭文化的遗迹有城址、居址、灰坑、墓葬等。屈家岭文化的生产工具以石器为主,少量骨、陶器。石器都是磨制的。早期较粗糙,晚期较细致。石器有铲、斧、锛、凿、锄、镰、镞、纺轮等。有些石铲与石斧的中部钻有圆孔。石锄双肩形,石刀较少。还发现有一些骨铲、骨镞、陶弹丸与陶纺轮等。陶纺轮上多彩绘有图案,颇具代表性。陶器以砂质泥质灰陶较多,黑陶次之,红陶与黄陶更次之。砂质陶内除掺有砂粒外,也有掺碎陶末和稻壳的。陶器制法仍以手制为主,但多经慢轮修整。其中陶胎薄、制作精致和彩色鲜艳的薄胎似蛋壳彩陶杯和高柄杯,更是屈家岭文化中的艺术珍品。
  屈家岭文化遗址的许多房屋墙壁和红烧土块内,都发现夹杂有不少的稻草和稻谷壳。屈家岭遗址晚一期在2000立方米烧土中发现掺和大量稻谷壳,以致密集成层。据鉴定,稻谷颗粒大、属于粳稻,和现在长江流域种植的粳稻品种相近。另外还发现有饲养的猪、狗、羊等家畜骨骸。
  屈家岭文化时期的社会经济,以种植水稻的农业生产为主,兼营畜牧与渔猎。大量陶、石纺轮的发现,反映其纺织业比较发达。
  4、石家河文化③
  石家河文化是江汉地区继屈家岭文化之后发展起来的一种考古学文化。[7]目前已发现的石家河文化遗址不会少于千处。其分布范围与屈家岭文化略同,即以江汉平原为中心,波及周围地区。经过发掘和试掘的遗址有30余处,其中发掘规模最大、收获最丰富的是石家河遗址群。据碳十四测定年代,约距今年。
  石家河文化的遗迹有:城址、居址、灰坑、墓葬、陶窑等。生产工具是石器为主,骨制和陶制的工具较少。石器以琢磨和通体磨光的最多,打制的很少。主要器形有斧、铲、锛、锄、刀、凿、镞、矛、纺轮等。还有少量耘田器。可细分为扁平穿孔石铲、长方形单孔或双孔石刀、长方形弧背双孔和马鞍形穿孔石刀、有段石锛、刀、有段石凿、有肩石锄、三棱有铤石镞、四棱有铤石镞、双翼有铤石镞。其中以有段石锛、长方形穿孔石刀、各种形制的石镞,数量最多,是新出现的典型器形。另有一些蚌镰、骨镞和骨锥等。陶纺轮的数量较多。陶器的陶质以砂质和泥质灰陶为主,并有少量棕灰陶与黑陶。从陶器器形和纹饰看,显然是承袭当地屈家岭文化发展而来,但也受到中原地区龙山文化的影响。石家河文化具有特色的遗物还有大量玉制品,有些可能具有礼器的性质,反映了社会分工与社会变革。
  石家河文化遗址的红烧土块中夹杂有稻草和稻壳遗存,并出土有饲养的羊、猪、狗的遗骸。在石家河邓家湾遗址中,还发现有用泥捏制的猪、狗、羊、鸡等家畜、家禽陶塑制品。这是当时农业兼营畜牧业与渔猎社会经济的最佳写照。
  石家河文化的社会经济以种植水稻的农业生产为主,兼营畜牧与渔猎。
  (二)鄱阳湖及赣江流域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
  鄱阳湖和赣江流域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其早期遗存以江西万年大源仙人洞遗存为代表,晚期以“山背文化”和“筑卫城文化”为代表。该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缺环较多,新石器文化的发展序列尚不清楚。
  1、江西仙人洞遗存 [8]
  仙人洞是60年代即已发掘的一处被认定为新石器时代早期的洞穴遗址。1995年再次对此进行发掘,同时对距仙人洞仅800米许的吊桶环岩棚遗址也进行了发掘。这二处遗址的文化内涵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二处皆可分为上、下两层。从部分碳14测年数据来看,二处遗址的上层大约距今0.9~1.4万年左右,无疑属于新石器时代早期。下层约距今1.5~2万年,结合出土遗物观察,应属旧石器时代末期或中石器时代。
  仙人洞、吊桶环二遗址的地层相同、同样可分为上、下两层,二者同一层位的出土遗物一致。如上层出土有夹粗砂陶片和局部磨制石器,而下层不见。从遗址所处位置、地形地貌及出土遗物考察,其文化内涵二者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吊桶环应是栖息于仙人洞的原始居民在这一带狩猎的临时性营地和屠宰场,这是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聚落考古的新收获。
  仙人洞、吊桶环发现的生产工具主要是石器,包括打制石器、穿孔石器、局部磨制石器和类似细石器的石片等。其中以打制石器为多,磨制石器较少。打制石器有刮削器、砍砸器、盘状器等。磨制石器也较为粗糙,一般只磨出刃部,器形有锥形器、凿形器、扁圆形钻孔石器、扁平钻孔石锛和两端尖的梭形器等。还有磨制的骨锥、骨铲、骨笄、骨针、骨凿、骨刀、骨镞、骨鱼镖、骨矛和蚌器等。
  在仙人洞、吊桶环遗址的上层,也发现了一些陶片,纯系手制,胎厚,夹粗砂粒,火候低,表面有草槎擦错乱条纹,是目前国内发现的最原始陶片之一。
  孢粉分析表明,二处遗址的上层,禾本科植物陡然增加,花粉粒度较大,接近于水稻花粉的粒度。植硅石分析上层有类似水稻的扇形体,从而为稻作农业的起源提供了重要线索。
  文化堆积中出土了大量兽骨、鱼骨、螺蚌介壳。兽骨有十多种,以斑鹿占多数,有少量的羊骨、野猪骨、狗骨。羊是否为家畜尚难确定。
  根据仙人洞吊桶环遗址所出生产工具的性质来推断,当时人们的经济生活以渔猎和采集为主,原始农业处在初始阶段,可能开始了稻谷的人工驯化。
  2、山背文化①
  山背文化是以1962年调查发现并试掘的江西修水山前遗址为代表的一种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遗存,主要分布在鄱阳湖和赣江中、下游。经过发掘的主要遗址有修水山背跑马岭、清江营盘里遗址等。其年代大约距今年。
  山背文化的遗迹有居址、灰坑、墓葬等。生产工具以石器为主。石器磨制精致、器形长大、浑厚,种类有锛、斧、铲、镰、刀、镞、网坠、扁平长方形石斧和半月形穿孔石刀颇具特征。有段石锛是数量最多的生产工具,约占全部石器的33%左右。有段石锛均属高级型,下段比上段长。石斧除一般常见的形制外,还有有段石斧和有肩石斧。石镞数量也很多,仅次于有段石锛。石刀有无孔和有孔之分,有孔石刀其穿孔有单孔、双孔和四孔,其形制以半月形居多,有少量的梳形和梯形。另有一些磨制骨器和陶纺轮。陶器以砂质红陶和泥质红陶为主,还有一些泥质灰陶和黑陶。陶器多手制,少数器物兼以轮修。
  山背文化发现较多稻作遗存。跑马岭房基红烧土掺合料中有稻杆和稻谷壳,又在一件陶钵内发现炭化稻谷痕迹;山背遗址房屋用红砂土掺稻壳泥筑墙。[9]
  山背文化出土的农业生产工具较多,发现的稻作遗存也较多,这说明当时山背地区的人们主要从事栽培水稻的农业生产。
  3、筑卫城文化
  在鄱阳湖周围及赣江中下游地区,广泛分布着一支被命名为“筑卫城文化”或称为“樊城堆文化”的聚落遗存 [10],其年代,大约与山背文化相当,距今约年。
  筑卫城文化的石质生产工具,有锛、斧、镞、铲、刀、矛、钻、凿等,磨制都精细。锛分有段和常型两种,有段锛多呈长方形,段部多偏上。镞有柳叶形、扁菱形和三菱形之分。刀常见的是梯形和长方形,有对钻的单孔和多孔,少见半月形石刀。陶器以夹砂和泥质红褐陶居多,兼有夹砂、泥质灰褐陶和黑皮磨光陶等。器种有鼎、鬶、豆、壶、罐、盆、盘、钵、器盖等;三足器特别发达,豆类器变化复杂;带“丁”字形脚的盘形鼎和带棱座豆是筑卫城文化中最多见的典型器物。
  筑卫城文化与山背文化都是新石器晚期的稻作文化。湖口文昌洑等遗址,都发现有稻作遗存。
二、长江下游及杭州湾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
  本区以太湖平原-杭州湾地区为中心,包括江苏、上海市和浙江北部地区。随着考古事业的发展,在这一地区已发现了上百处新石器时代遗址,并作了大量的考古发掘,其中不乏重大发现。本区新石器时代文化的文化类型和发展序列已基本弄清,成为研究我国史前时期文明起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已经发掘的遗址的地层与器物资料,初步可以划分为河姆渡文化、马家滨文化和良渚文化三大考古学文化。其中河姆渡文化与马家滨文化时代相近。
  (一)新石器时代早期的河姆渡文化 [11]
  河姆渡文化因首先于1973年在浙江余姚县河姆渡遗址发现而得名,现已发现同类遗址数十处,分布在宁绍平原、姚江两岸至舟山群岛一带,以宁绍平原东部和舟山群岛发现的遗址较多。河姆渡文化遗址可分为早、晚两期,碳14测定年代为距今多年,早期属于新石器时代早期,大约和中原地区新石器时代早期的裴李岗文化与磁山文化接近或稍晚。
  河姆渡文化发现的遗迹有居址、灰坑、水井、墓区等。居址地已建成大小各异的村落。
  生产工具有石、骨(角、牙)、木、陶四种。
  石器多为磨制,种类有斧、锛、铲、刀、凿、弹丸、镞、纺轮等。
  骨器是河姆渡文化生产工具的重要部分,其种类有耜(铲)、镞、哨、凿、匕、锥、针、管状针等,其中以骨耜的数量最多,是河姆渡文化的典型器物,是主要的农业生产工具。这种骨耜大部分采用三种偶蹄类哺乳动物的肩胛骨作原料,体形厚重,其顶端厚而窄,末端即刃部,薄而宽;器形大小不一,一般长约20厘米,刃部宽10余厘米。刃部大都为平铲状,少数为舌状或双叉状。骨耜的正面中部从上到下有一道纵向浅凹槽,槽底修治平整。纵槽的下部两侧有两个平行的长圆孔,纵槽的上端有向的长方形銎或修磨成半月形。纵槽的上下端是安柄时分别捆扎绳索的地方。这种工具的使用方法是,顺着中部的凹槽捆上一根木棍,即可作为挖掘工具。木柄顶端为丁字形或透雕三角形捉手或长方形带双孔的捉手。骨镞、管状针、骨哨和带柄骨匕也是具有代表性的骨器。骨镞有三种形制。斜铤式镞颇为特殊,铤的斜面用“斜面吻合捆扎法”安装箭杆。还有一种柳叶形的箭头,锋端特别尖细,突出如针状,可能是射鱼的工具。骨哨是吹奏的乐器,它可用于狩猎。狩猎时,以骨哨声来诱捕野兽。管状针和带柄骨匕可能是纺织工具。
  木器也是河姆渡文化中数量较多、品种丰富的一类器物。其主要器形有矛、匕、铲、耜、纺轮、槌、器柄、划桨、矢、碗、桶、卷曲棍、齿状器、经轴等。利器(矛、矢)前端用火烧法致尖并硬化。木桨的出现,说明当时已用船作为水上运输工具。木曲棍、经轴、齿状器等,都是纺织工具。加之大量的陶纺轮出土,反映当时的人们已能纺线织布。
  陶器的胎质有夹炭黑陶、砂质灰陶、砂质红陶等。灰炭黑陶是在陶胎内掺杂植物的茎叶碎末和谷壳等有机物质烧制而成的。陶釜的形式多种多样,变化较大,是河姆渡文化的主要炊器。
  河姆渡文化还出土有木碗、木桶和木盆,其中有的木碗和木桶上还施有红色涂料与漆,微显光泽。这是我国出土最早的漆木制品。
  在河姆渡文化遗址中,普遍发现有稻谷、谷壳、稻杆、稻叶等遗存。其中堆积最厚的有达1米多的。陶胎中也掺和大量的谷壳。有些遗址还发现有稻谷颗粒。有关稻谷遗存保存数量之多和保存之好,都是已发掘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中少有的。特别是稻谷虽已炭化,但颖壳上的有些稃毛尚可清楚看出。河姆渡遗址出土的稻谷经鉴定属于栽培稻的籼亚种晚稻型水稻。在第二期发掘时,还发现了薏仁米,说明当时被栽培的禾本科作物已不止水稻一种。在孢粉分析中,还发现了豆科植物。遗址中还出土有许多动植物遗存。如:橡子、菱角、桃子、酸枣、胡芦、菌米与藻类植物遗存。还有狗、猪、鹿、象、犀牛、四不象、猴和鱼类的骨骼。其中以猪和鹿骨的数量最多,反映了猪是当时饲养的主要家畜,而鹿则是当时的狩猎对象。
  河姆渡遗址中丰富的动植物群,与当时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给当时的人类提供了丰富的食物来源和生产资料。据统计,河姆渡遗址的第四文化层出土的生产工具中,以兽骨制造的竟达600多件,是生产工具的70%以上。骨器是当时最重要的生产工具。大量的动植物和家畜,给当时人们的衣着和食物提供了丰富的来源。
  河姆渡文化的社会经济是以稻作农业为主,兼营畜牧、采集和渔猎。骨耜(铲)是农业生产中用于翻土的工具,它的大量出现,说明在六七千年前的中国长江下游地区,已进入“熟荒耕作制”的“耜耕农业”阶段,即锄耕农业或村居农业。随着农业的发展,家畜饲养业也有了发展。在当时饲养的家畜中,有猪、狗,可能还有水牛和羊。渔猎和采集在当时的经济生活中仍占有很重要的地位,遗址中除出土成堆的野生植物果实外,还发现1000余件骨镞和50多个种属的动物遗骨。动物的遗骸有犀、象、熊、虎、鳄、水獭、麂、鹿、猕猴、鲸鱼等。
  (二)马家浜文化 [12]
  马家浜文化是太湖流域一种时代较早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因1959年发现于浙江嘉兴马家浜遗址而得名。主要分布区域在浙江北部、上海和江苏东南部太湖周围一带;其影响所及,东到海滨,西达宁镇山脉一带,南至杭州湾,北达江淮之间。其内涵十分丰富,可分为早、中、晚三期。根据早、中、晚期的多个碳十四年代测定数据,马家浜文化所延续的年代为距今年。
  马家浜文化的遗迹有居址、灰坑、墓葬和水稻田等。生产工具有石器和骨器。石器,早期制作得比较粗糙,主要器形有斧、锛、刀、凿、臼、砺石等。晚期,制作得比较精致,大多通体磨光,器形规整;穿孔技术比较进步,已出现管钻技术;主要器形有斧、锛、穿孔石铲、锄、犁、凿、镞、纺轮等。骨器的数量也比较多,制作比较精致,其器形主要有镞、鱼镖、匕、锥、勾勒器、靴形器、器柄、针等。此外,还有少量的陶质工具,如网坠、纺轮、陶杵等。陶器的陶质分砂质红陶、泥质红陶、泥质灰陶和泥质黑皮陶。
  马家浜文化的经济生活以农业为主,水稻是当时的主要农作物。在草鞋山、崧泽、罗家角等遗址都发现水稻遗存。崧泽遗址出土稻的茎叶、稻谷、米粒等,经鉴定属籼稻。草鞋山的炭化谷粒经鉴定有籼稻和粳稻两种。特别是草鞋山遗址还发现了6000年前的水稻田遗迹——水稻田、水口、水沟、水塘、蓄水井等。② 还出土有桃核、杏梅、圆菱角等。家畜饲养业也比较发达,罗家角、草鞋山和圩墩等遗址都发现数量较多的家畜骨骼,其种类有猪、狗、水牛等。渔猎和采集在经济生活中仍占一定比重,如马家滨遗址在50平方米的范围内出土兽骨达1000公斤,下层底部堆积全为兽骨,厚度约有20~30厘米。兽骨的种类有水牛、鹿、野猪、狐狸、麝等。此外,还发现水龟、蚌、各种鱼类。圩墩遗址发现堆积成层的敲去尾部的螺蛳壳,说明螺、蚌之类的软体动物已被这一带人们作为食物。
  马家浜文化的纺织业已较进步。遗址中出土大量石、陶纺轮;草鞋山遗址的第十层曾发现三块炭化了的纺织物残片,这是我国出土的最早纺织品。其密度是,经线每厘米10根,纬线每厘米罗纹部26~28根,地部13~14根。花纹为山形斜纹和菱形斜纹。草鞋山和罗家角遗址还发现这一时期的绳索。罗家角遗址还出土芦苇编织物。
  (三)良渚文化
  良渚文化是20世纪30年代发现的,因首先于浙江省余杭县良渚发现而得名。良渚文化的分布虽以太湖流域为其中心地区,但波及面很广,北达苏北和鲁南,西到宁镇地区、安微的江淮地区及鄂西地区,南抵赣北和粤北地区。其年代约为距今4000年左右,大致和中原地区龙山文化相当。
  良渚文化的遗迹有居址、灰坑、墓葬等。生产工具中石器仍占很大的比例,石器通体磨光,制作精致,棱角分明。穿孔技术比较发达,穿孔普遍使用管钻法。石器中具有特征性的器形有扁平长方形穿孔石斧、有肩穿孔石斧、有段石锛、有柄石刀、三角形穿孔石犁、石镞、石矛、石镰、石凿等。还有玉斧。良渚文化的陶器以泥质黑皮陶和夹砂灰黑陶为主,基本上是轮制,器形浑圆、规整、胎薄。
  良渚文化时期,农业经济已较发达,整个经济生活仍以稻作农业为主,兼有家畜饲养与渔猎。但比马家滨文化有较明显的进步。如在水田畈、钱山漾和良渚等遗址的发掘中,曾发现成堆的稻谷和稻壳,经鉴定有籼稻与粳稻。另外出土有许多农作物种子,其种类有蚕豆、芝麻、甜瓜子、酸枣核、毛桃核、葫芦、两角菱等。
  在各地的良渚文化遗址中,曾出土较多的丝和麻纺织品残片。如在钱山漾遗址中出土过麻布残片和细麻绳,经鉴定属苧麻。麻织品多为平纹,经纬分明,密度和现在的平纹麻布近似。丝织品有绢片、丝带和丝线,经鉴定属家蚕丝织成。在吴江梅埝袁家埭遗址中,发现黑陶上刻划有蚕形图案。陶纺轮和骨梭等纺织工具时有发现。可知良渚文化时期已有纺织手工业的专门生产部门。说明中国在四五千年前,就已开始养蚕织绢,中国是世界上养蚕织丝的最早国家。
  良渚文化的遗址中,还发现不少竹编织物、草编织物。在钱山漾遗址中,曾出土竹编物200多件(片),有竹篓、谷箩、竹箕、竹箅、竹梢(捕鱼用)、竹席、竹蓬盖、竹门扉、竹绳等。编织的竹篾多经利器刮光,十分细薄。编织纹样有十字纹、人字纹、插花眼纹、菱格纹,做工精致,编扎紧密。竹编织器往往在口部用细篾编造成“辫子口”收口,与现代的竹编器相似。
  良渚文化的最大特色是出土了大量制作精美的玉器,如璜、琮、璧、钺等,具有丰富的精神文化和艺术价值,因非本书范围,从略。 [13]
  长江流域从整体上来看虽同属亚热带气候,但各地区的地形、地貌和自然环境存在一定的差异。长江流域各个不同地区生态环境的差别,使其各个地区的新石器文化面貌也各不相同。尽管如此,长江流域新石器时代文化的经济形态基本一致。
  新石器时代,长江流域充沛的雨量和温暖的气候,适宜水稻的生长。从一万年前的玉蟾岩洞穴遗址,到彭头山文化、城背溪文化、皂市下层文化、河姆渡文化、马家滨文化、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遗存中,都普遍发现了稻谷、稻米或茎叶的遗存,证明长江流域在新石器时代早期至晚期,始终是广泛种植稻作,长江流域是中国稻作文化的发祥地;长江流域的稻作文化,有一种由中游向下游发展的趋向。
[1] 参考向安强,《论长江中游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存的农业》,《农业考古》1991年1期。
[2] 湖南省考古所、澧县博物馆,《湖南省澧县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调查》,《考古》1989年10期;何介钧,《洞庭湖区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探索》,《湖南考古辑刊》第五集;湖南省考古研究所等,《湖南澧县彭头山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90年8期;裴安平,《彭头山文化的稻作遗存与中国史前稻作农业》,《农业考古》1989年2期;裴安平,《彭头山文化的稻作遗存与中国史前稻作农业再论》,;第二届农业考古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农业考古》1998年1期。
[3] 湖南省博物馆,《湖南石门县皂市下层新石器遗存》,《考古》1986年1期;湖南省文物普查办公室等,《湖南临澧早期新石器文化遗存调查报告》,《考古》1986年5期;湖南省考古研究所,《湖南省临澧县胡家屋场新石器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92年3期。
湖北省博物馆,《湖北省文物考古工作新收获》,《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文物出版社,1979年;《中国考古学年鉴(1985年)》,文物出版社;陈振裕、扬权喜,《湖北宜都城背溪遗址》,《史前研究辑刊》1989年;国家文物局三峡考古队,《湖北姊归朝天嘴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89年2期;扬权喜,《试论城背溪文化》,《东南文化》1991年5期。②陕西省社科院考古研究所,《陕西西乡李家村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61年7期;陕西省社科院考古所汉水队,《陕西西乡李家村新石器时代遗址1961年发掘简报》,《考古》1962年6期;陕西省考古所汉水队,《陕西西乡何家湾新石器时代遗址首次发掘》,《考古与文物》1981年4期;陕西省考古所汉水队,《陕西南郑龙岗寺发掘的“前仰韶”遗存》,《考古与文物》期;魏京武、杨亚长,《从考古资料看陕西古代农业的发展》,《农业考古》1989年2期。
[5] 张绪球,《长江中游新石器时代文化概论(第三章,大溪文化)》,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
[6] ①湖南省考古所,《湖南省考古工作五十年》,《新中国考古五十年》,文物出版社,1999年。
②张绪球,《长江中游新石器时代文化概论(第四章,大溪文化)》,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
③张绪球,《长江中游新石器时代文化概论(第五章,石家河文化)》,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北京大学考古系等,《石家河遗址群调查报告》、《南方民族考古》1992年第5辑;《肖家屋脊》,文物出版社,1999年
[7] 长江中游地区晚于屈家岭文化的遗存,近年来发现的比较多。对于这些文化遗存的文化系统的归属及其文化命名,意见很不一致。考古界相继提出过“湖北龙山文化”、“季家湖文化”、“桂花树三期文化”、“青龙泉三期文化”、“长江中游龙山文化”、“石家河文化”等命名。由于湖北天门石家河是第一个发现和发掘这种文化遗存的地点,特别是近年来石家河遗址群的大规模发掘和资料的正式公布,目前绝大多数学者都同意用石家河文化作为江汉地区新石器时代最后一个考古学文化的命名。
[8] 江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江西万年大源仙人洞洞穴遗址试掘》,《考古学报》1963年1期;江西省博物馆,《江西万年大源仙人洞洞穴遗址第二次发掘报告》,《文物》1976年12期;刘时中,《江西仙人洞和吊桶环发掘获重要进展》,《中国文物报》,日。
[9] 江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江西修水山背地区考古调查与试掘》,《考古》1962年7期;彭适凡,《试论山背文化》,《考古》1982年1期。
[10] 唐舒龙,《试论筑卫城文化》,《南方文物》1996年2期;李家和等,《樊城堆文化初论》,《江西历史文物》1986年1期;江西省博物馆等,《清江筑卫城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76年6期;江西省博物馆等,《江西清江筑卫城遗址第二期发掘》,《考古》1982年2期;清江博物馆,《江西清江樊城堆遗址试掘》,《考古集刊》第一辑,1981年;清江博物馆,《清江樊城堆遗址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9年2期;江西省文物工作队,《永丰县尹家坪遗址试掘简报》,《江西历史文物》1986年2期;江西省文物工作队等,《九江神墩遗址发掘简报》,《江西历史文物》1987年2期;石钟山文物管理所,《江西湖口县文昌洑遗址调查》,《东南文化》1990年4期;石钟山文物管理所,《江西湖口城墩坂新石器时代遗址》,《南方文物》1997年3期;瑞昌市博物馆,《江西瑞昌大路口遗址调查简报》,《南方文物》1992年1期;王弦等,《江西靖安寨下山遗址调查简报》,《南方文物》1992年1期;刘诗中,《拾年山遗存文化分析》,《南方文物》1992年3期;徐长青,《拾年山遗址的分期及相关问题研究》,《南方文物》1996年2期。
[11] 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等,《河姆渡遗址第一期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8年1期;河姆渡遗址考古队,《河姆渡遗址第二次发掘的主要收获》,《文物》1980年5期;牟永抗,《试论河姆渡文化》,《中国考古学会第一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刘军,《河姆渡文化的再认识》,《中国考古学会第三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4年;游修龄,《对河姆渡遗址第四文化层出土稻谷和骨耜的几点看法》,《文物》1976年8期。
[12] 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浙江嘉兴马家滨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发掘》,《考古》1961年7月;罗家角考古队,《桐乡县罗家角遗址发掘报告》,《浙江省文物考古所学刊》,文物出版社,1981年;南京博物院,《江苏吴县草鞋山遗址》,《文物资料丛刊》第3辑,文物出版社,1980年;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上海市青浦县崧泽遗址的试掘》,《考古学报》1962年2期;黄宣佩等,《青浦县崧泽遗址的第二次发掘》,《考古学报》1980年1期;姚仲源,《二论马家滨文化》,《中国考古学会第二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2年;陈晶,《马家滨文化两个型的分析》,《中国考古学会第三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4年;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崧泽》,文物出版社,1987年;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1987年上海青浦县崧泽遗址的发掘》,《考古》1992年3期。 ②梅香衣、袁雪洪,《长江下游六千年前即有稻米生产》,《文汇报》日;谷建祥等,《对草鞋山遗址马家滨文化时期稻作农业生产的初步认识》,1997第二届农业考古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农业考古》1998年1期。
[13] 汪遵国,《太湖地区原始文化的分析》,《中国考古学会第一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吴汝祚,《太湖地区的原始文化》,《文物集刊》1,文物出版社,1980年,牟永杭等,《马家滨文化和良渚文化——太湖流域原始文化的分期问题》,《文物集刊》1,文物出版社,1980年;牟永杭,《浙江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初步认识》,《中国考古学会第三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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