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儒家经典强调上好礼所主张的和与礼的关系

儒家民族观对我国古代民族关系的影响及现代启示&|&发布日期:&|&nbsp浏览()人次&|&&|&&]
  我国很早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 随着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频繁接触,共同性因素逐渐增多, 各民族的凝聚力不断加强, 建立了血肉相连、唇齿相依、水乳交融、不可分离的民族关系, 共同构建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 共同缔造和发展了统一的多民族的伟大祖国, 促进了中国历史的发展与进步。这是我国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诚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 分分合合, 纷争不断, 但是从‘多元’走向‘一体’的大趋势是整个历史发展的主线。”那么传统民族观尤其是最能体现中国传统民族观的本质特征, 并长期作为我国封建社会统治者制定民族政策所要借鉴的指导思想和处理民族关系的“主流”意识形态的儒家民族观, 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 对我国古代民族关系的“主流”和历史发展的“主线”到底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对我们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有什么启示, 都是值得思考和探究的问题。笔者尝试从儒家民族观入手, 力求通过探寻儒家民族观与我国古代民族关系主流之间的内在联系, 挖掘儒家民族观在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积极因素和合理成分, 以期为当今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提供借鉴的历史经验。
一、儒家民族观的基本内涵
&&&&& 先秦时期, 儒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孔子、孟子和荀子基于当时的社会现实和民族情势, 在中国早期夷夏观的基础之上, 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夷夏问题的基本看法和处理夷夏关系的基本原则, 即一方面强调“夷夏之辨”, 严“夷夏之防”, 讲“尊王攘夷”; 另一方面又主张“以夏变夷”,“礼”分华夷, 向往“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局面。儒家民族观看似对立但实质统一,它既受中国早期夷夏观的影响, 又与儒家政治观念和伦理思想分不开。在先秦文献中, 诸如“戎狄豺狼, 不可厌也; 诸夏亲昵, 不可弃也”;“狄, 封豕豺狼也, 不可厌也”;“戎狄无亲而贪”、“戎, 禽兽也”;“蛮夷猾夏, 周祸也”、“非我族类, 其心必异”等提法, 无不流露出早期夷夏观表现出的强烈的“夷夏之辨”倾向。
&&&&& 儒家同样强调“夷夏之辨”, 如孔子极力主张“裔不谋夏, 夷不乱华”便是明证, 其中“严夷夏之防”的思想也明显流露; 孔子作《春秋》, 在处理夷夏关系上仍然秉持“内其国而外诸夏, 内诸夏而外夷狄” 的“夷夏有别”的原则。但是也应该看到, 在“天下观念”和“大一统”思想的影响下, 儒家对夷夏问题和夷夏关系的认识有一个发展的过程。总的来看, 儒家是在“天下”的范围内来认识“夷夏之辨”, 是从“大一统”的角度来看待夷夏关系的。因此, 儒家不仅强调“夷夏之辨”, 更强调“用夏变夷”和“礼”分华夷。在儒家眼里, 一个族类的行为是否合乎“礼”的规范, 是区别夷夏的根本标准。在此标准下, 四夷如果遵礼可视同华夏一样对待, 华夏如果失礼则被视作“新夷狄也”。有了“礼”分华夷的标准, 实际上也意味着夷夏之间有了互变的通道, 这样,不仅“夷变夏”不可阻挡, 而且“夏变夷”也不可避免。在“大一统”思想的深刻影响下, 儒家对于夷夏关系的发展趋势也有独到的见解:“夷夏有别”只是暂时的, 随着民族交往程度加深、民族充分发展和不断融合,“夷夏有别”的状况最终会被“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局面所代替。
&&&&& 先秦儒家确立了儒家民族观的基调, 此后的历代政治家和思想家都在先秦儒家民族观的基础之上, 不断丰富和完善儒家民族观的内容。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 儒家民族观逐渐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 成为秦汉以后历代统治者制定民族政策所要借鉴的指导思想和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准则, 对中国古代民族关系主流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儒家民族观对我国历史上民族关系主流的影响
&&&&& 从我国传统民族观的发展历程来看, 儒家民族观对我国古代民族关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虽然民族关系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外延, 但各民族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关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笔者认为, 中华各民族之所以能够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密切接触、互相吸收、互相依存, 形成强大的内聚力, 共同缔造、建设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与儒家民族观的深刻影响密切相关, 而这种影响又主要表现在民族关系的政治层面和文化层面上。
&&&&& 1. 儒家民族观对民族关系政治层面的影响。儒家极力宣扬的“天下观念”和“大一统”思想深入人心,“华夷一体”、“天下一家”成为各民族共同追求的政治远景, 客观上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构建。
&&&&&&我国古代的“天下观念”和“大一统”思想主导中国传统意识形态几千年, 也是儒家民族观的重要内容, 对我国古代民族关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儒家“大一统”的民族国家观念的形成, 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尤其是与我国“大一统”政治格局的逐步形成密切相关。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开始, 统一便成为中国历史发展的大趋势, 也成为各民族的共识, 这是历史发展的主流。经过2000 多年的历史发展和文化积淀,“大一统”的民族国家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尤其到了清朝, 人们的大一统意识越来越强烈,“国家”、“民族”观念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儒家固有的“夷夏之辨”思想在日益稳固的“大一统”的政治格局中逐渐为“华夷一体”思想所代替。特别是康熙帝废长城之举, 是改变秦汉以来“华夷内外分治”观念的重要举措。正如雍正皇帝所说:“自古中外一家, 幅员极广, 未有如我朝者”, 又称:“今六合成大一统之天下, 东西南朔, 声教所被, 莫不尊亲” ,“自我朝入主中土, 君临天下, 并蒙古极边, 诸部落俱归版图, 是中国之疆土开拓广远, 乃中国臣民之大幸, 何得留有华夷中外之分论哉! ”由“大一统”思想衍化出来的“正统观”对我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凝聚作用。在我国古代历史上, 统一是大趋势, 当然也有短时的分裂, 包括一些少数民族曾经建立过很有影响的的民族政权。但值得回味的是, 即使入主中原建立政权的少数民族也纷纷自称为“炎黄之后”, 称本民族在中原所建政权是“正朔”所加, 力争“正统”之位。同时, 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建立政权, 不仅改变着统治民族的民族观, 而且也改变着被统治民族的民族观。尤其是宋代理学提出“道统”一说后, 更是对儒家传统的“正统”观念的补充和完善。在“道统”说的视野中, 无论“华”还是“夷”, 只要建立的政权被认为是传承了“道统”, 该政权就可以被视为“正统”。这种不认族属只认“道统”的“正统”观念, 对古人的民族国家观念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道统”说的影响下, 人们意识到“朝代之更替, 只是国家之变, 或只是国家代表人(皇帝) 的改变, 而不是文化体系的改变”, 对于“历代异族入侵, 只要接受中华文化, 行儒家之制, 便可坐主中国, 并一样享有‘正统’的地位。”如此看来, 无论华或夷建立的政权, 只要遵从“道统”,传承儒家文化, 都可入“正统”之列。显然,“正统”观念的这种变化, 对我国最终完成国家层面和民族层面的大一统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 总之, 中华各民族之所以能够共同维护祖国统一,强调各民族在政治上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与儒家所主张的“大一统”思想和“华夷一体”思想有很重要的关系。即便是在战乱和分裂割据时期, 各族人民也心向统一。历史上, 各少数民族曾建立过一些政权, 但他们或臣属于中央政权, 或力图入主中原, 实现国家的统一, 即便“在各民族政权分立的时期, 也没有哪一个政权试图封疆裂土以完全脱离中国的历史进程, 而是都有问鼎中原、争当大一统皇帝的政治取向。”在中国古代多民族国家的发展进程中, 出现了汉、唐、元、清四次较高程度的大统一, 其中有两次都是由少数民族完成的。这并非历史的偶然, 而是历史的必然, 是我国古代民族国家观念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因此, 儒家倡导的“大一统”的民族国家观念不断深入人心, 并逐渐内化为各族人民执著坚守的政治理念, 促使人们在政治层面上的认同意识不断增强, 最终不仅形成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 而且造就了统一的多民族的伟大祖国。
&&&&& 2. 儒家民族观对民族关系文化层面的影响。在“夷夏之辨”问题上, 儒家历来主张“礼”分华夷, 即在民族区分问题上行文化标准, 这样的民族观在客观上有利于强化中华民族的整体认同感, 增强民族凝聚力, 培育民族精神。
&&&&& 综观中国历史, 无论是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与稳定,还是中华各民族从“多元”走向“一体”; 无论是中华文化的世代传承与发展, 还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增强与民族精神的培育, 儒家的政治观念和民族国家观念都起到过重大的聚合作用。“民族归根到底, 是一个文化的共同体”, 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证明,文化是将一个民族紧紧凝聚在一起的最根本的精神纽带和思想基础, 因此学者们也得出“中国人的基本认同感是针对中国文化的” ,“民族的认同本质上就是文化的认同”的结论。客观地说, 这些结论并非今人的新论, 而是对古代中国传统民族思想和民族观念的理论概括和理念提升。实际上, 儒家在民族认同问题上很早就表现出了文化认同的价值取向, 即在“夷夏之辨”问题上主张“礼”分华夷,“其血统如何, 在所不论”。
&&&&& 儒家表现出来的这种文化主义至上的倾向对古人的民族观念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钱穆先生指出:“在古代观念上, 四夷与诸夏实在另有一个分别的准, 这个标准, 不是血统而是文化。所谓诸侯用夷礼则夷之, 夷狄进于中国则中国之, 此即是以文化为华夷分别之明证。”[21 ]不少学者也认为:“按区分民族, 不外种类与文化之两大标准。中国古籍中涉及民族之处, 多着眼于文化之殊别⋯⋯孔子论夷夏, 则已废弃种类之标准而就文化以为区别⋯⋯孔子以文化判夷夏, 其意在用夏变夷。夷夏既因文化之升降而无定界, 则均已失其种族之意义而成为文化名词。”对于儒家提出的“严夷夏之防”和“以夏变夷”的主张, 有学者明确指出: 这是“旨在消除夷夏之间存在文化差异的主张”, 所谓“‘严夷夏之防’,‘防’即在礼义道德上, 行为不合礼义道德, 应以夷狄视之; 合乎仁义道德, 则以中国看待。”很明显,“在儒家思想中,‘华’与‘夷’主要表现于文化、礼仪上的分野, 而不是种族、民族上的高下。” “所谓中国有恶则退为夷狄, 夷狄有善则进为中国。中国与夷狄可以互易, 不是无可改变, 这里的所谓善与恶, 是以礼仪作区分。”由是观之, 儒家在民族区分问题上历来坚持重文化而轻血统的标准, 这对于强化中华民族的整体认同感, 培育中华民族精神, 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无疑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中华民族是由众多民族组成的,“统一的政治体系、统一的文化体系、以国家为统治的统一的集体行为, 构成了统一的集体身份, 这就是‘中华民族’的整体概念。”各民族从“多元”走向“一体”的过程, 有如一个不断向外扩大的同心圆, 首先是中华各民族内部的民族认同, 然后才逐渐扩展为中华各民族的相互认同,最后达到中华民族的整体认同。由于中国早期的夷夏观具有强烈的“夷夏之辨”思想, 不难想象, 最初的华夏族内部认同肯定非常排斥对诸夏周边其他民族的认同, 它只表现为“诸华”、“诸夏”之间的认同。但是, 随着夷夏情势的发展变化, 人们的民族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华夏族的“认同圈”也逐渐扩大。到先秦儒家提出“以礼义”辨夷夏的标准以后, 夷夏之间便以“礼”为准尺, 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夷夏之间的相互认同。毫无疑问, 这样的民族认同标准和认同方式不仅扩大了华夏族的认同圈, 而且壮大了华夏族这个民族实体。尤其是经历秦汉和隋唐的大一统局面以后, 国家层面和民族层面的一统格局都不断得到巩固, 人们的民族国家观念也相应地发生改变。到了清代,“大一统”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华夷一体”思想也为各民族普遍接受, 中华民族内部的相互认同及大一统观念的认同趋于稳定, 各民族对“中华民族”整体概念的认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中华民族”开始成为各民族认同的符号和共同享有的民族身份。这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中华民族的整体认同感, 而且预示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已经基本形成。
&&&&&& 中华民族精神源于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优秀成分, 它作为中华各民族所认同、接受并自觉实践的价值观念和思想体系, 对于中华民族凝聚力的产生、维持和发展具有根本性的作用, 因而被认为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儒家民族观的价值取向符合中华各民族的普遍要求, 所以能够得到各民族的认同。民族在本质上是一个文化的概念, 因此只有民族最深牡拿褡逦幕??窈褪来??械拿褡逦幕?低? 才是联结民族成员的牢固纽带, 凭着这根纽带, 民族成员才能保持对民族整体的向心力, 民族整体也才能对民族成员产生巨大的凝聚力。儒家文化就似这根纽带, 其基本精神浸润着每个民族成员, 各民族由此而产生强烈的民族整体感和文化认同感, 这对中华民族性格和心理的形成,对中华民族精神的培育和民族凝聚力的发展都产生过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儒家民族观对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当代启示
&&&&& 民族关系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全方位的历史过程, 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与中国古代民族关系之间也有着继承与发展的历史渊源关系, 各民族之间能够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相互帮助、取长补短, 共同和谐地生活在一起,“不是偶然的, 而是和历史、传统文化以及各种现实因素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儒家向来以大力提倡“仁”、“礼”、“中庸”、“道”、“义”、“和”等思想而著称, 这些核心价值理念和思想行为规范在民族观领域也有充分体现。“追求社会的普遍和谐是儒家文明的精髓, 也是现代文明的主要价值目标”,“社会主义所追求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和谐的关系, 所以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也应是追求和谐状态的社会关系”。新世纪新阶段,“和谐”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本质特征的新表述, 而且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追求的新目标。笔者认为, 儒家民族观蕴涵的丰富的和谐思想, 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 1. 儒家强调的“大一统”的国家观和民族观, 是当今社会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重要内容。祖国统一是我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 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儒家历来具有“天下一家”的情怀和“大一统”的政治理念, 因而宣扬“四海一家”和“华夷一体”的思想,追求“天下为公”的大一统的理想社会境界。儒家的“大一统”思想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 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大一统”文化, 它既表现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主流文化对异种文化的兼容与吸纳、同化与融合, 又表现在处理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及人类自身关系方面衍生出带有普世意义的价值观: 崇尚统一多元, 主张和谐共处。很明显, 这些思想与今天所倡导的“尊重差异, 多元并存”的思想具有相通之处。客观地说, 儒家极力宣扬的“大一统”思想在历史上对于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人们一直心向祖国、渴望统一、反对分裂、各民族认同意识日益趋同都与之密切相关。因此, 继承并弘扬儒家“大一统”思想的精华部分, 不仅对当今解决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之间的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而且对于维护我国统一与各民族团结, 对于构建中国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无疑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2. 积极弘扬儒家倡导的“仁爱”精神, 为当今世界处理复杂多变的民族和种族关系, 为构建中国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供有效思路。“仁”学是儒学的核心思想, 儒家历来提倡仁爱宽容, 追求平等互利。儒家的“仁”学思想主要有以下两层含义: 其一,“仁者, 爱人”。在儒家眼里, 所谓“仁”就是讲“爱”, 仁与爱是统一的,离仁则无爱, 无爱也就无所谓仁。但儒家讲有差等的“爱”, 所谓“仁者人也, 亲亲为大”。其二,“仁者, 泛爱众”。如果把儒家的“仁爱”思想简单地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爱”和讲差等的“爱”又是远远不够的, 因为儒家还宣扬“泛爱众”和“爱及四夷”的思想。由于儒家提倡以仁爱、宽容之心对待人, 因此也主张以“仁德”之心对待“夷狄”, 提倡对边远“四夷”民族施以仁爱, 要求统治者在治理天下时“柔远人也”、“怀诸侯也”。
&&&&& 可见, 儒家“仁学”包含着丰富的民族和谐思想。“仁学虽产生于中国古代, 却内含有其人类普适性。”当今世界, 不同的国家、民族、宗教之间的各种交融和冲突屡见不鲜, 在人们寻求不同种族、民族、国家以及各种不同文明和谐相处的新思路时, 如果将儒家提倡的“仁爱”精神进一步内化为人们的民族观念, 无论对于当今世界化解民族矛盾和解决种族冲突, 还是对于中华民族构建团结友爱的和谐民族关系, 都是一种内在的巨大动力。
&&&&& 3. 大力弘扬儒家民族观蕴涵的“贵和”精神, 为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供历史借鉴。儒家“和”文化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源远流长, 影响巨大。在处理民族间、国家间的关系时, 儒家讲和睦、亲善、协调、和谐, 追求“协和万邦”的政治模式; 儒家强调“礼之用,和为贵”以及“中庸之道”, 提倡以“宽恕”、“厚人”的“忠恕之道”处理人际关系, 要求人们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达而达人” , 这些思想对于中华民族各民族成员之间建立团结、友爱、和睦、融洽的民族关系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胡锦涛同志在耶鲁大学演讲时也说:“中华民族在漫长历史发展中形成的独具特色的文化传统, 深深影响了古代中国,也深深影响着当代中国⋯⋯中华文明历来注重社会和谐, 强调团结互助。中国人早就提出了‘和为贵’的思想, 追求天人和谐、人际和谐、身心和谐, 向往‘人人相亲, 人人平等, 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 历史上, 儒家的“贵和”思想对于社会稳定和协调发展, 对于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 对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与巩固起到了促进作用。今天, 这样的“贵和”精神对于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仍然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
 来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李克建)(编辑:webmaster)[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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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刚 朱晓红
?周礼塑像。(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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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刚 朱晓红 对于周代以礼治国的主要思想内涵,《诗经·大雅·卷阿》道破其中奥秘 :“有孝有德。”即周礼是从祖孝先王,发展出礼制亲亲尊尊的等级建构,天子、诸侯、大夫等各个阶层等级分明;又从敬天有德保民,为这种等级建构提供了一种正当性的根据,所谓“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左传》僖公五年)。这样的理论构建,其目的正是为当时的西周统治服务。 然而,周人“有孝有德”礼治思想指导下的政治实践,到春秋时期却面临着两重困境 :第一,制度建构上的困境。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的历史演进,使得以“孝”为指导思想的血缘政治受到冲击,以周天子为代表的中央政权与以诸侯国为代表的地方政权,各种矛盾冲突激化,同时诸侯国之间、诸侯国内部也矛盾重重,在形式上则表现为贵族阶层普遍的僭礼违制;第二,道德上的困境。周初,“有孝有德”是周人的道德纲领,尊祖敬宗与保民惠民是支撑礼治的道德基础,春秋以降,僭礼违制引发的内乱造成老百姓生活状态急剧恶化,“孝”和“德”都已经成为具文。因此,如何赋予它们以新的意义、为新秩序提供理论基础是当务之急。 儒家对周礼的困境是有着清醒地认识的。这种认识缘于两个层面:第一,儒家认识到宗法与封建结合的制度弊端。《论语·季氏》明确说天下无道,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大夫出,甚至陪臣执国命。第二,儒家从对人自身的认识出发,追寻僭礼违制的人性根源。儒家的人性论,在孔子为“性相近”,孟子为“人性善”,荀子为“人性恶”,虽然有着观点的不同,但是他们对人性的探讨都是以义利之辨为基础。在儒家看来,人类有追求物质财物的自然欲望,“上下交征利”才是由僭礼而引发内乱的最终根源。 基于上述两种认识,儒家对周代礼治思想既有继承,又有发展,并实现了对周礼的改造。 在政治建构上 重塑礼治的等级制度 虽然认识到周礼的制度弊端,但是在基本立场上,儒家还是赞同和肯定周礼的等级制度。儒家认为政治秩序的建立,一是与身份有关,血缘关系形成的自然排序是政治秩序建立的出发点,这一点来自于对周礼的继承;二是儒家思想中已经有了官僚政治科层制度的萌芽,孔子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论语·泰伯》),反过来,在其位则必须谋其政,此“政”之中既有对上级的忠诚服从义务,也有对下级和百姓的管理义务。 为此,儒家以“正名”理论,进一步发展了周礼的等级规范。孔子的“正名”思想在《论语·子路》篇里表达得较为系统:“为政之先,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孔子“正名”,正的是君臣之间、父子之间的等级名分。孔子之后,荀子专门写有《正名》篇,以“名实关系”的逻辑推衍,以及“心、情、性”与把握“名实”关系之内在联系的探讨,强调“正名”对于秩序建构的重要意义,荀子认为名实之乱,导致国家法度不明,义理难辨。 回归到现实层面,“正名”的等级建构,如何解决僭礼违制的政治乱象?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在鲁国力主“堕三都”,帮助鲁国国君节制季氏、叔孙氏、孟孙氏的军政大权,甚至与作为陪臣的公山不狃等展开战争。孔子“堕三都”试图恢复“臣无藏甲,大夫毋百雉之城”的周代礼制,旨在加强君权,削弱大夫、家宰的军事实力,如此大夫家臣僭礼违制便失去了军政基础。针对这个事件,有两种解读方式: ?孔子“堕三都”的政治举措,说明他对周代宗法与封建结合的礼治仍然抱有幻想,《雍也》篇里孔子说:“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因为鲁国“以法则周公”,是“周索”国家的代表,实行的是典型的逐级分封制度。我们可以在孟子那里找到这种解读方式的依据。《孟子·万章下》详细记录了孟子对周代爵禄制度的追述,包括天子与邦国诸侯(诸侯之间)、周天子朝廷内官僚贵族之间、诸侯国内各级贵族在爵禄和封土方面严格的等级区别。孟子认为周初“宗法结合封建”、重在“本大而末小”的制度设计,在物质基础上能够起到维护君权、约束宗子军政实力的作用,而且维系天子和诸侯之间的尊卑之制更有兵、刑的保障,是一个理想的制度设计。 ?童书业先生指出孔子“堕三都”的政治意义:“盖孔子之图,在客观上实行中央集权官僚制度,如孔子之谋成,则孔子及其弟子得掌鲁政,彼辈受谷禄,无封土,无宗法关系,实为最早之官僚,孔子改革之历史意义,在此部分废弃‘宗法封建’关系而实行不彻底之中央集权官僚制度也。”(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0页)这种解读则在《荀子》中可以找到依据,结合《王制》、《礼论》、《君道》、《成相》诸篇,可以看出荀子“隆礼重法”,旨在:“君权要尊,君法要明,教要行,禁必止,庆赏不逾功,刑罚不过罪,臣守职,民悦教,尚贤使能,信赏必罚,私请不行,进退有律,借以完成一个君主集权的专制政治和以法为准的官僚制度。”(侯外庐等著《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580页) 儒家以道德重构 确保礼治得以实施 儒家推崇礼治,在道德建构上必须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君臣父子等级制度道德上的支撑点在哪里??这种道德支撑有无实现的可能??这种道德支撑如何实现? 首先,儒家以“为政以德”为君臣之间等级建构提供道德合理性。虽然,君臣之间的等级建构符合行政管理中科层制度的要求,但是,儒家更强调“德必称位”(《荀子·富国》)。也就是说君主有其位是因为有其德,概括起来,“德”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富”,二是“教”。“富”则一是发展社会生产,满足社会各阶层追逐物质财富的欲望;二是通过相对公平的分配方式使百姓安居乐业,实现矜寡孤独废疾皆有所养。“教”对于统治者来说,其一,“修身”;其二,“化成天下”。 不仅如此,儒家“为政以德”的要求,在事实上已经造成对宗法制的突破和对周礼等级秩序的背离,这一点正是儒家礼治思想的发展和进步之处。儒家认为只要“积文学,正身行”(《荀子·王制》),出身贫寒的雍也“可使南面”(《论语·雍也》),贵戚之卿可以易君位(《孟子·万章上》),王公士大夫与庶人之子孙地位可以互换(《荀子·王制》)。这种以德抗位的思想,既是良好社会秩序形成的根源,也是政治社会秩序流动变化的根据,给从庶人到君主之政治、社会地位的变化提供了通道。 其次,儒家以“性与天道”重新解释“孝”与“德”,提供了等级制度得以实现的根据,以及在现实中的可操作性。儒家肯定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血缘情感,是道德得以产生的基础,由此道德具有普遍性,这一点,与周礼“有德”仅仅是对统治者的政治道德之要求不同。也就是说,儒家对“德”的理解,一是指具有普遍意义的人之德性;二是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要求的道德修养,体现了道德与政治的须臾不离。 具体而言,孔子虽然罕言“性与天道”,但是他以“仁”释“礼”,将仁视作包含孝悌在内的众德之总,“为仁之方”在于“能近取譬”(《论语·雍也》),将“孝”从周礼的等级政治建构,转化成为以血缘情感为基础的人之德性根基。孟子则以爱有差等,对“仁义”的血缘性根据提供了更为清楚的解释。在《孟子·尽心上》中,这种血缘情感被归之为良知、良能:“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良知、良能也就是人皆有之的“人性善”,包括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在“人同此心”的基础上,“举斯心加诸彼”,则“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诸掌。”(《孟子·梁惠王上》) 荀子与孟子不同,他旗帜鲜明地主张“人性恶”,那么礼义的道德属性从何而来?荀子说是源于先王制礼。《荀子·礼论》中说“先王制礼”,一方面要遵循天道运行的自然规律,发展社会生产,满足人的自然欲望,从而“养人之欲”;另一方面,荀子从“养生葬死”的血缘情感中,发展出客观的人伦道理。这种客观的人伦道理,因为“心有征知”,通过“虚壹而静”,“定是非、决嫌疑”,“心合于道”,成为先王“正名”而制“礼义”的根据。由此而来,荀子在“性者,天之就也”的理论中,既表达了具有物质欲望的自然人性,同时又赋予人 性以“征知”、辨明义理的功能,这一过程也就是“化性起伪”,其目的是使礼制得以遵循,人性也趋于完满。 由上可以看出,儒家发展了周礼“有孝有德”的思想:一则从自然血缘关系发展出客观的人伦秩序和道理,重构礼制秩序;二则从自然血缘感情出发,赋予礼具有普遍意义的仁义的道德内涵。儒家的“德”思想,既有对君主之德的强调,符合社会各阶层丰富物质生活的欲望,同时又将“孝悌”转化为普遍的道德规范,成为人之德性的基本支撑。基于此,儒家既承认人类物质欲望的合理性,又将这种欲望节制在合乎礼义的道德范围内,体现了引导人性向善的美好追求。儒家以君臣父子为核心的等级建构,确立了秦汉以降中国古代社会的“政统”,同时仁义礼智的道德要求又演化为与政统相对抗的“道统”,而在政统与道统之间,儒家无疑是站在道统的立场上对政统进行节制,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相对于周礼,儒家的礼治思想具有了历史的进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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