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岛屿2与岛屿 建立了风车 还是没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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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陵水风车国际休闲度假村B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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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是你在雨中转着风车自拍吗?
作者:关婉灵 何润萱 曾群善 张明术
昨晚,时间逼近十点,通济桥附近人流愈发密集。通往桥头的路段已密密麻麻挤满了路人,一时间雨伞、风车、气球、鲜花在晕黄的灯光下交杂成一片鲜艳的海洋,记者跟随着人流只能以龟速一路挪到桥头。
&&&&行通济途中,一名男子手持自拍神器自拍。&&&&三名募捐的志愿者称,他们将工作到晚上一点钟。&&&&来自佛山英国友好城市梅德韦市的阿什利·戴维斯已经是第十个年头“行通济”,羊年抱“羊”好呆萌。&&&&昨晚,时间逼近十点,通济桥附近人流愈发密集。通往桥头的路段已密密麻麻挤满了路人,一时间雨伞、风车、气球、鲜花在晕黄的灯光下交杂成一片鲜艳的海洋,记者跟随着人流只能以龟速一路挪到桥头。夜晚的冷空气中传来民警提醒市民尽快离开的声音,雨点也渐渐变大,但街坊们的热情不减,下了桥直奔生菜池。这时的生菜池,已堆起一个小山丘,翠绿之中,点缀着数点鲜红,那是用来扎生菜的红绳子和红布。池边,又一个市民口中念叨着“要发财”,将生菜高高举起。伴随着人群中不时爆出的欢呼声,这棵生菜在空中画出了一个漂亮的弧线,承载着佛山人殷切、美好的期望,落入池中。&&&&在这熙熙攘攘的行通济人群里,南都记者昨夜“潜伏”街坊身边,多角度体验行通济,为你揭秘行通济的熙攘与背后的故事。&&&&现场&&&&英国友人行通济十年&这次抱只羊&&&&“am&azing(令人惊叹)!”昨日傍晚18:30,斐济驻华大使馆一等秘书杜马先生拿着风车走过通济桥,看到热闹的场景,不仅发出了赞叹。&&&&应禅城区政府邀请,来自斐济、新加坡、英国、澳洲、美国、西班牙、加拿大及港澳等9个国家及地区的70多位外国友人和侨胞参加了一年一度的“行通济”盛事。多位首次参与行通济的外国友人,都有着杜马先生的感受。&&&&“没来之前很期待,现在我觉得气氛太好了,一个民俗活动能够保存几百年,还能如此热闹,不容易,感觉太好了”,新加坡驻穗总领馆总理事罗德伟也是首次参加“行通济”,走过通济桥后,他还大声地用粤语喊道“行通济,冇闭翳”。在此前与禅城区外事侨务局官员的交谈中,他就表现出对“行通济”的浓厚兴趣,还提问了“行通济,冇闭翳”的意思。&&&&来自英国梅德韦市的梅德韦-禅城区联谊会副会长阿什利·戴维斯已经是第十个年头在禅城“行通济”了,昨天,他除了带着必备的风车,还带了一只小绵羊公仔,以庆祝中国的羊年元宵。“以前都是9点半左右才来,人好多好热闹,今年提早了,但一样能够感受这里的气氛”,戴维斯表示,在英国伦敦也有类似的节日方式,但没想到在佛山也有这样的“狂欢节”,而这个“狂欢节”让我着迷了10年。&&&&志愿者、环卫工人&雨中的奉献&&&&“行通济冇闭翳,请献一份爱心!”除去纯粹来赏玩的市民,昨日在生菜池附近还出现了一群穿着橙色背心和透明雨衣的志愿者们,他们热情地吆喝着路人,为昨夜的行通济增添了几分暖意。第一次来这里做志愿者的李细妹告诉南都记者,她和伙伴们是受禅城志愿者组织相邀,来这里为慈善会募集捐款。据记者了解,昨夜约有100名左右的志愿者在通济桥附近募集捐款,他们从下午五点起就站在街头,直到夜晚十点许才离去。&&&&夜色渐深,游人如织。但很少人注意到,已有不少环卫工开始拿着扫把在通济桥附近清扫。一位正在等同事运来垃圾车的阿姨疲惫地告诉记者,自己从下午一点开始就在附近工作,除了中间吃饭休息短暂的半个小时,一直没得停,“那也没办法,我们就是干这个的。”据记者现场观察,市民绝大部分都较自觉,并未出现大量随意丢弃生菜或者垃圾的情况。&&&&三家“行通济铁粉”年年从广州来&&&&“年年都3个户口簿过来行通济,希望年年行,年年好运”,欢姐口中的三个户口簿是指她和丈夫、姐姐一家以及妹妹夫妇,昨天下午,欢姐一行7人就从广州搭地铁来到了佛山,赶在傍晚7点前“行通济”。&&&&说起“行通济”,欢姐他们可以说是“铁粉”,从2003年开始就没有缺席过,“不管刮风下雨都来,就是讨个意头”,欢姐说,2003年春节,听到佛山的亲戚说“行通济,冇闭翳”,就抱着好奇的心态来走走,结果,听说连续走3年能更加好运,就坚持了下来,现在则是变成了习惯,“不来的话,心里不舒服”。她们在桥头的风车摊里花了10元,买了3个传统风车,她们说每年都会带一个回家,挂在阳台,当作一种祈福和运气。&&&&欢姐说,广佛地铁开通以前,过来佛山“行通济”路程比较曲折,在广州坐地铁到坑口,然后要转乘跨市大巴,下车以后还要换成佛山的公交,来往一次足足一天。现在,有了广佛地铁,从东山口到距离通济桥最近的同济路站,才40分钟左右,“我们下午过来,行完通济,吃完晚饭再回广州都没问题”。&&&&“我们年纪大了,不能走太远,也不想跟年轻人挤,就提前过来了”,欢姐的姐姐结姐说,近几年,感觉通济桥的布置没什么变化,但是来行通济的人就越来越多,越来越早了,“以前我们下午行都没什么人的,现在早就人山人海,风车处处了”。结姐感觉,佛山人在保留传统习俗方面比广州做得好,这样几百年的传统都能保存得这么热闹,“真要赞一个”。&&&&外围&&&&公交司机:每年加班送乘客来行通济&&&&昨日下午1:30,天空中还飘着蒙蒙细雨,但陈春城已经坐上了112路的驾驶座。只相隔一个车窗,窗外是面露喜色往通济桥方向行走的人群,窗内是他揉了揉发酸的脖颈,开始一天的值班。&&&&由于行通济的活动,佛山共有27条公交线路在昨天延长末班车到凌晨一点,不少公交司机都要加班到深夜。在粤运公交公司上班的陈春城正是其中之一,这样的深夜加班已经持续了八年,而像他一样的公交司机,公司里还有近20人。他开的112路从火车站一路驶往澜石,途经21个站,平时绕一圈大概在1小时40分左右。“行通济就不止了,大概要两小时。因为人太多,上下客都比较慢,周围还堵车。”开到汾江路附近的时候,是陈春城见过最热闹的场面。&&&&尽管陈春城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拉着乘客无数次地接近通济桥,但他自己却从未行过通济,“说是晚上一点下班,大部分时候都要到凌晨两点。”“行通济冇闭翳”对他而言只是本地同事闲聊间的一个模糊概念,“我没有空去啊,不过其实无所谓的,干这一行哪里想得到休息呢?”陈春城是广东韶关人,家在一个距离韶关快300公里的小县城,尽管没什么特别的民俗活动,但一家人都会团聚在一起吃元宵。为了照顾家中两个还在读高中和小学的孩子,陈春城独自一人来到佛山揾工,一年到头也很少回去,更不必提跟家人共桌吃元宵。但他笑着告诉记者,公司昨天也有发元宵,自己很知足。&&&&“有空会带老婆孩子去行通济吗?”&&&&“她们一年也来不了几次,我自己也没空,看情况吧。”陈春城笑了笑,笑声后是熙攘的背景音,又有乘客上车了。&&&&“大龄女”:求职、成家、生子都有关“通济”&&&&除了那些坚守在自己岗位上的“螺丝钉”们,还有一些人也没有走上通济桥,但他们和通济桥的故事却同样精彩。来佛山工作四年的章小姐告诉记者,自己误打误撞地行通济,竟然许愿成真。“第一年是因为住在附近,就跟朋友一起走通济桥,我当时想,希望自己找到一个好工作。然后那年就进了一个不错的单位。”第二年章小姐又走通济桥,她这次是被家里人当成大龄女青年逼婚,干脆许愿“给我一个男人”,没料到竟然在不久之后真的交了男朋友。尽管两人之后分手,她再次半信半疑地走上通济桥,“最后一次许愿就直接想说‘给我一个老公’。”而在去年年末,章小姐终于遇到了她的真命天子,并且很快怀孕,现在两个人的婚事已经摆上日程。“粗身大细,不敢凑热闹,找个人不多的时候去吧。”当记者追问她会不会再去走走还愿时,章小姐这样回答,“我觉得自己故事倒是蛮狗血的,不算浪漫啦。”&&&&老大哥:数十年跑步过通济&&&&同样觉得不方便,打算人少时再去走的,还有长跑队里的发哥。今年56岁的发哥是佛山长跑队伍里的老大哥,别人走路过通济,他跑步过通济。“我跑步已有30年了,每年正月十六就组织一群长跑队的伙计行通济,至今已有十年。”发哥称,自己每年都会召集南海机关长跑队和佛山神珲长跑队一起行通济,“一个队从桂园出发,一个队从国美广场出发,我们到了桥上就互相拜个年,再回去各自上班。”他经常在两个队之间穿梭,去的时候和南海队一起,回的时候和神珲队一起,大家互相聊天,好不热闹。&&&&统筹:南都记者&关婉灵&&&&采写:南都记者&关婉灵&何润萱&曾群善&&&&摄影:张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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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官方微博:  第一章  1.  “台风要来了!秀仙!秀仙!”  我正准备从酒店的大门口出去,在二楼的转角处就听到杨莉唤我的声音。我立即停住了脚步,听到大堂里保安用木方和沙袋裹夹玻璃门的声音,大堂一片忙乱。正门出不去了,杨莉把守着,幸好我早就探索到了酒店的消防逃生出口。从二楼的窗口望出去,树叶都没有动,直直地像沾了胶水似的静立着。我心里纳闷儿:台风在哪里?  当耳际再度传来杨莉急切呼唤我的声音时,我已经从消防通道的楼梯口溜出去了:我要去海边看台风!  成功逃脱杨莉对我的监控,我得意极了!跑过纹丝不动的浓绿木棉树主干道,我往海边跑去!时间是下午四点整。  迎面走来三五成群的游客,他们湿漉着海水,刚从海滨浴场被赶上岸,嘴里嘟嘟哝哝着,还没泡够呢,等刮风了再上岸不行么!  通往海滨浴场的走廊两边,小商店主正忙于把色彩缤纷的泳衣泳圈往店里扔;有的已经收拾好,在用抵挡了无数次台风的木板,熟练地把铝制卷匣门裹得密不透风。  这条人人都走的路太吵杂了,我于是转向右边,穿过前一排酒店与第二排酒店之间的小巷,我知道到了小巷的尽头,跨过竹篱笆,翻过一堆小山岗似的沙丘,背后是宁静的竹柏林。竹柏林面向大海,可以呆在那里观享台风里的大海。  我向来喜欢独走奇径,喜欢远离人群的静僻处。杨莉说过很多次了,我什么都不怕,连鬼都不怕,就怕人!尤其怕熟识的同学,同事,更是防御性地远离他们。因为我怕给熟人伤害,越熟的人,越会伤害自己。  杨莉你不是么?你伤得我最深!我喘着粗气,终于躲过了人群,一步一步翻越着人工堆积起来的沙丘。站在沙丘上,我看见了海,远处的天不再蔚蓝,灰云积淀,连淡绿的海水也染着灰色了:台风真的要来了么?  我越跑越远,朝着离酒店群建筑两三公里外的竹柏林跑去。我喜欢干点刺激的事,只刺激我自己,因为没有人看见我究竟干了什么。就像这台风来临的时候,独个儿离开酒店,自顾地玩着。跟自己玩,跟上帝玩,其乐无穷。我无需跟大众同流合污,无需跟大众一般按世俗的规则来生活和办事。我生活在我自个儿的世界里。只有我自己宠着自己,陪着自己,不伤害自己。  我放慢了脚步,终于逃过了人们的视线,没有人知道我在这里,我可以不奔跑了。其实没有人在追赶我的,何苦跑那么快呢?每次要逃离人群的时候,我都假设了后面有千军万马在追赶自己,事实上,这世界还没有人那么紧张自己的,也从来没有人在我狂奔着逃离人群的时候来追赶过自己。  杨莉,如果要说有人紧张过我的存在,就只有你了。我一边走一边想,竹柏林里的沙子很粗,打痛了我的脚,我脱掉了旅游鞋,赤着足,走在长满了圆叶子小草的沙地里。风还没有起,只是远处的海水变得越来越灰暗了。可是,说来也很奇怪,我从来没有恨过杨莉。我甚至是深情地爱着杨莉的,因为她爱着我心中唯一的爱人:杨莉的丈夫孙明。杨莉以她的犀利和干练,以她的热忱和深情,伺候着孙明半辈子了!我怎么能够不爱她,不敬重她?她以宽容和智慧,辅助孙明白手创业,建立了令人瞩目的商业王国。说实在,要是孙明当年娶我为妻,他的今天肯定没有这成就的!因为,我太爱他了!这种过分的爱恋,足以让男人动弹不得,足以毁灭一个天才。  是的,起风了!风带着海水的咸腻味儿,吹得脸上手臂上有黏糊糊的感觉。我累了,年过四十,体力总是欠缺的。我找了一处圆叶子密集些的地方,躺下来。我只能闭着眼睛,因为干脆利索的海风,毫不犹疑地刮起了草叶底下的沙粒,我感觉到了沙子停留在我的脸上。  我特别选择了孙明不在海岛的时候来的,跟杨莉也已经八年不曾相见了!我不敢见孙明,见到他总是心痛!可是,他每天都在我眼前。二十五年来,都是这样。  孙明,杨莉和我是初中的同班同学。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季节里,我一股脑儿把今生的爱都倾倒而出,爱上了聪明过人的孙明。我相信暗恋孙明的女生不少,因为孙明有个正在北京大学读研究生的哥哥!这样荣耀的哥哥,在那个年代的小山寨里,是足够让人羡慕的。加上孙明天生聪颖,和那张长得白净英俊的脸庞!杨莉也是在那个时候上孙明的。可以说孙明成了全级女生崇拜和暗恋的偶像。我知道,高傲的孙明不会看别的女生一眼,除了我和杨莉。我发奋读书,是为了让孙明关注我,我成功了,我在全级的排名总是在孙明的前一名或者后一名,反正孙明和我的名字总是紧紧相随的。可是到了初三,杨莉像一匹黑马追上来了,杨莉总是排在全级的第一名。我知道,孙明对杨莉侧目了!因为杨莉把他压住了,整整一个学期,孙明的名字在杨莉之后!  犀利的杨莉,跟柔弱的我,是风格迥异的两种人。然而杨莉却是我有记忆以来第一个用朋友二字来描述的玩伴,我们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同班的,一直同班到初中。自小一起长大,我早已经当杨莉是自己一家人了,因为住邻村,两个好朋友经常到彼此的家里吃饭睡觉,一起上山割草,下田插秧。在学校也如姐妹花一般形影相随,很多人都说我们是孪生的。  那个小山坡下的村镇中学,有着地球上最美丽的景致:校园里荡漾着碧绿的水塘,青草如茵,树木成行,校园里总是洒满了明媚的阳光!一年四季随节气不同而盛开着各种各样的鲜花:春天,在雨雾里盛开如雪般洁白的梧桐花,远望如披着婚纱的新娘;夏秋之际,有百年白玉兰,传送着幽幽甜甜的花香。我每天都从白玉兰树下走过,时常有嫩黄的花瓣儿落下,落在我的头上或者脚跟前,好像是树上有人早就摘好花瓣儿,等着过路人扔下似的!我总是弯下腰来,细致地捡选刚刚落下的花瓣,藏在口袋里,想让孙明经过我身边的时候闻到花香。还有教室门前的花圃里,开放着不知名的白色小喇叭花,高雅清纯,正如我一尘不染的初恋情怀。我经常从屋檐下伸长手,在浓绿的枝叶上摘取白色的花儿。更有深秋时分,环绕校园的竹篱笆上,怒放着艳黄夺目的大菊花。秋季还有满树姹紫嫣红的紫荆花,我时常远望着它,幻想着我做孙明新娘的那一天,就用紫荆花编织一件嫁衣!隆冬季节,有缠绕在古树上娇艳的串爆花,高低不一,错落有致。  因为那份最初的爱恋,因为那个纯洁的年代,让十五岁的校园,定格在梦幻般的世界里,我就在这个如幻如真的记忆里迷失了,迷失在对孙明至纯至真的爱的世界里。我迷失了青春,迷失了大半生!  初中三年,我居然没有跟孙明说过一句话!那年代男女同学是不可以说话的,连捣蛋的男女邻桌,为了争夺更多的桌位空间打起架来,也只是怒目圆睁,手推脚踢,不说一句话。可是,在我心里,我已经把今生所有甜蜜的情话,所有烦恼的思绪,用老憎入定般的意念方式,说给了孙明听。他一定听到了的,我坚信如此,要不然,我怎么会迷失在与他相遇的时空里,总也走不出来呢?  风越来越大了,呼呼而响,四面八方都给爽利的风占据了!竹柏树开始摇晃,脸上的感觉已经是麻痹了,也许沙子早就盖满了整个脸庞的,我不能睁开眼睛。让我就在台风里睡去吧,我不怕台风,我连死都不怕,台风算什么呢?  杨莉一定会发了疯似的翻遍整个酒店去找我的,她再聪明也不可能知道我在台风到来的时候,躺在离酒店三公里之外的林子里。唉,这女人,从来没有为我担心过的,就让她这次为我担心个够,看她以后还敢邀请我来孙明的酒店做客不?我知道,杨莉从来没有在我面前炫耀过什么,她会在全世界的人面前炫耀她的富有,炫耀她的丈夫,可是,她不会,也不敢在我面前炫耀。她总是谦卑地对我,诚实坦白,她很清楚,是我以天生的善良和对朋友的江湖义气,在少女的花季里,把孙明让给了她!成全了她今生的最爱!  为了在世人面前证明我不在乎孙明,为了让杨莉心安理地得嫁给孙明,我在孙明还没有大学毕业的时候,就嫁掉了;我固执地想道,反正这辈子没有嫁给孙明,嫁给谁都是一个样了。在结婚的当月我就怀上了女儿,我便以怀孕为理由,跟新婚的丈夫分床而睡,这一分,就再也没有合回去了。我的冷漠和沉默,成了对孩子父亲不折不扣的折磨。女儿刚出生,他就有了新欢。我是从他遗忘在家里的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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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第三章  既然杨莉这么爱孙明,她聪明又能干,加上家境富裕,她有在台湾的外公,每年都寄回来让全寨的人都为之震惊的美元呢。而自己家里涂有四壁,姐妹又多,贫寒的家境,会连累了孙明的。我抹着眼泪,为自己做出这一决定而欣慰地笑了!再说杨莉也是自己姐妹,只要她好好爱孙明,只要孙明过得幸福,就是自己的幸福!  我是在那个黎明,知道自己已经长大了;也是在那个黎明,开始了沉默,开始了逃避孙明和杨莉,逃避现实世界。  高三毕业时,孙明考上了重点大学,我跟杨莉都考上了师范院校。我一直没有给孙明任何回信,我把孙明的学校地址打听到了,转给杨莉,鼓励杨莉给孙明写信。高傲的孙明生气了!  杨莉的聪明活泼,热情大方,跟我完全不同的个性,一下子就吸引了孙明。  大学的第一个寒假,孙明跟杨莉大张旗鼓地恋爱了!村子里的人,绘声绘色地描述着两个年轻人,手牵手在小山坡上看夕阳的情景,消息传到我耳朵里,我忍不住在被窝里痛哭,哭过了多少个黑夜,我不记得了,我直把那颗青春的心哭得沧桑,直把青翠的生命哭成焦黄。。。。。。  突然,冷孜孜的感觉在我左手臂蜿蜒而上!我睁开眼睛一看,“蛇!”一条巨大的蜢蛇爬上我的手臂!我霍地一跃而起,狂奔而去!此时乌云翻滚,狂风大作。风中夹着雨,夹着沙,夹着海浪撞击岩石的呼哧声!  不知东西南北,我用尽力气,赤足狂奔着。风很猛,我张开嘴呼吸,满嘴是沙子!“孙明,救我!”我心里惊怵地呼救。孙明,我难道真的要死在与你有关的事情上?死在旅居你酒店的海岛?  我犯了什么错?孙明,你在哪里?女儿!请原谅妈妈!幸好你已经长大成人了!来不及想更多的人和事,我渐渐地感到体力不支,两腿发软,我的双脚已经在流血。砂砾和劲草已经刺破了我的肌肤,也许那条大蛇已经咬伤了我发麻的手臂。  走不出的荒野,走不出的台风,我倒下了,也许倒在满地是毒蛇的树林里!我失去知觉,晕死过去。。。。。。  2.  在仙岛大酒店里,从来没有害怕过什么的杨莉这回恐惧得浑身发抖,她绝望地望着窗外的狂风,歇斯底里地一边哭一边喊:“秀仙!我知道你恨我!可是你怎么能够这样来报复我!这刮台风的海岛,我上哪去找你呵!我怎么向你女儿交代?怎么向孙明交差啊!”  然而,两个小时过去了,没有秀仙;已经是晚上八点了,秀仙还是没有回来!去查看秀仙的房间,她的手机放在枕边,连钱夹子和房间钥匙都放在书桌上,桌子上有杨莉特意泡给秀仙喝的海岛云雾绿茶,还有打开的散文集《瓦尔登湖》。看来率性的秀仙是刮风的时候想去看海,没有任何准备就从酒店后门跑出去的。打遍了岛上所有酒店的电话,没有发现秀仙的踪影!台风将在晚上十点登陆海岛,最大风力将达到十三级!  秀仙,你在哪里?杨莉倒在床上。窗外是狂风大作,豪雨如注!秀仙,我的好姐妹!你在哪里?  我真不该邀请你来的!真不该在你一再躲避我的时候,不惜艰难去打听你的消息!还有,在那个黄昏的竹林下,真不该诚实地跟你说我的心里话啊!我不应该主动插入你和孙明之间的恋情!我很自私,好姐妹!我知道你问了我爱不爱孙明,在那次谈话之后,你就回避孙明来成全我。这一切,我心知肚明!  杨莉如愿地嫁给了自己的初恋情人。做新娘的那一天,新郎哥孙明用自行车驮着头上别一朵大红花的新娘子,叮叮当当走在羊肠山路上,这对新人从杨莉家的小镇上出发,翻过了一山又一山,趟过了一涧又一涧,才到了山脚下孙明的砖瓦屋里。新郎抱起新娘,跳过一盆火,踏进孙家大门,杨莉就是孙家的人了。  可是新婚之夜,孙明在梦中深情地呼喊“秀仙!秀仙!”杨莉惊醒了!她没有吵醒梦中人来解释,没有责问梦中人,只是独自默默地含着泪,失眠了一整夜!杨莉心里知道孙明和秀仙是最初的一对儿,要说有什么不对,倒是自己不对了,插入他们中间,抢走秀仙的孙明。要不是自己这么积极主动地追求孙明,今夜的新娘肯定就是秀仙。所以,杨莉对此从来没有责问,没有生气。  婚后,杨莉为自己全身心爱着的男人奉献汗水和智慧,她任劳任怨,忍声吞气,吃尽了不少贫困之苦,熬过了不少劳作之夜。再苦再累,杨莉没有说过孙明一句不是,为了孙明的事业和那个儿女双全的家庭,她十几年来不知疲倦地操劳着。孙明不明白,这个富裕家境中长大的傻女人,为什么在交不起房租,没米下锅的日子里,还是乐呵呵呢?看到孙明,她就笑;孙明骂她,她还是笑。在杨莉纯洁的心灵里,孙明是唯一的男人。孙明是杨莉的一切。  终于孙明发迹了,开上了小汽车,住上了大别墅。孙明开始找小姐寻欢作乐,包养二奶。杨莉知道了这一切之后,认为这是她应有的报应!谁叫她去爱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谁叫她去抢走好朋友的恋人?这一错,就是二十五年!人生有几个二十五年?经商的这些年,杨莉跟着孙明几经沉浮,有过债务缠身,借钱度日的艰难;有过富可敌国,腰缠万贯的奢华。如今一切都平和了,杨莉看破了金钱,看破了恩怨。沧桑的心,有着无可修复的伤痕。要不是为了尚未成年的儿女,她甚至想到了阪依佛法,遁入空门!  台风扫荡着海岛,江涛翻滚,如怒如怨!杨莉绝望地望着漆黑的窗外,喃喃自语:秀仙,我的好姐妹!你可平安?你快回来哟!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次千嘱托万嘱托你一定要来酒店吗?我有很多话要跟你说!前两天忙着,想等你适应了海岛的环境,等你喜欢上了海岛,我再慢慢跟你说:我想把孙明还给你呵!我知道你跟你先生过得不好,是我害了你!幸好你女儿已经上大学了,我们也已经年过四十!来日无多,青春更是有限了!  我想透了!我再不能忍受孙明对我的冷漠和指责!近二十年来,我受够了!你知道吗?秀仙,在他眼里我做什么事情都是错误的!我没有做对任何一件让他满意的事情。我对他的付出是我作践自己,他熟视无睹!他当面呵斥我,背后呵斥我!熟人面前数落我,生人面前数落我!秀仙,你说说,我有这么恶劣么?!  秀仙,当初我嫁给他的时候,他身无分文;我只为了那份对他的爱恋和赏识;如今熬过了风霜雨雪,他身家过亿了。可是,我得到了什么?他没有买过一件衣服给我,没有买给我好吃的,没有给我好玩的,甚至连一句温暖的话语也没有!秀仙,他的钱是他自己的,他外面的女人能用他的钱,可是,我不能用。所以,大家都说我很节俭,我没有钱来花,要是不节俭,我怎么过日子呢?油盐柴米,我得精打细算啊!  人到中年,我更清楚我心里想要的是什么?秀仙呵,说出来,你一定会笑我的:我想要的是一份真实的爱情!我想找个爱我的人好好爱我一回!因为,我从来没有被人爱过!从新婚之夜起,我就是对着冷漠过日子!我真服了我自己,为了一份傻傻的初恋,十五岁啊,懂得了什么是爱呢?竟遭受了半辈子的冷漠和指责!我受够了!  孙明一直爱着你!尊敬着你!我知道你也爱着孙明!这不很好么?爱情是不能勉强的。你知道仙岛酒店这个名称的意义吗?他在任何一个地方都会想到你!因为你的名字有个仙字;你知道我的女儿叫什么名字吗?叫秀霞呢!因为你的名字有个秀字!我统统都接受了,接受了他对你一直以来难以忘怀的牵挂和爱恋!  秀仙,我的好姐妹!我决定和他离婚了!我一直没有看上他的钱,这一点,他很清楚,你也很清楚。  秀仙,你快回来!我要把酒店的账务交给你,我一直在这里打理着。从此以后,你是这里的掌门人了。孙明过几天就从美国回来的,我要在他回来之前离开,你在这里等着他。你们开始下半生的新生活吧!我暗示过孙明,他同意的!说实在,与其把这个家交给外面的野女人,我真还觉得交给你是最合适的!我知道你心底善良,要不是你天生的善良,你就不会当初忍痛退让孙明来成全我!你心里想什么,你的意图是什么,我跟你一同长大的,怎么会不知道呢?  好姐妹,我并没有得到孙明的爱!我得到的是他对我半辈子的冷漠和苛刻!我跟他的婚姻很不幸福!他对我一直都是欺骗!他践踏了我对他的真情。现在想起来,他根本是不配我这
  第三章  3.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没有风雨的屋子里。我没有给台风刮走,没有给毒蛇咬死。是谁救了我呢?  窗外是狂风暴雨,台风登陆海岛了。  我定了定神,坐了起来,原来这是一处还没有装修好的酒店。我查看自己,除了脚上有砂砾刺破的伤口,没有别的痛处。没有人伤害我,蛇也嫌我老了吧,并没有咬我的手臂。我想喝水。  这时,我听到屋子里有人走动的声音。  “醒来了啊?”人随声而至。是个中年男人。他是从二楼下来的。  我警惕地往后缩,用床单裹着自己。  我以为是岛上的居民救了我,但是眼前这个男人显然是岛外人。  “我可以端碗生姜红糖水给你喝吗?”男人谨慎地问。  我惊讶地打量着他,他中等个头,带着眼镜,穿戴整齐,是个文化人。  “你是谁?”  “你的救命恩人啊!”男人还是站在老地方,微笑着说。“你现在需要喝糖水!”  我如坠云雾里,他转身而去。我再次看看自己的身上,还是自己的衣服。光着脚,破损的地方搽有土褐色的碘酒。脚上的痛疼提醒我这是真实的情景。  我再次环顾四周,放在我的身边的是一盏橘子色的小台灯,我是躺在地面的床垫上的。这个大厅另一边还没有贴好瓷砖。他是装修工人吗?看样子他又不像干体力活的粗壮人。  中年男人已经端来了一大个海碗过来。  “快喝吧!”他轻声道。我看见他端碗的双手,皮肤细腻而白净。我望着他,四方脸,镜片后坦诚而清澈的双眼,刚毅的鼻子,厚厚的嘴唇。  我迟疑了一会儿,才从裹着身体的毯子里伸出手来接海碗。我看见生姜片沉在赤红色的糖水里。  他站着,好像要等我的碗拿回去。  我又饥又渴,仰起脖子,咕噜噜地一口气把糖水喝完。  猛雨敲窗,狂风呼啸,远处海浪隆隆,惊涛拍岸。台风在逞威风,好像要把整个江海大地翻转才罢休。  “你第一次来海岛吧?从哪座城市来?”  “嗯,从深圳来的。”我回答。  “深圳也有台风,可是城里的台风不叫台风,海岛才有真正的台风。可是你在刮风的时候离开酒店是非常危险的!我在二楼用望远镜看海,发现你躺在草地上一动不动。我还以为你没救了呢!那里常有毒蛇出没。”  想到不停地伸吐着黑色舌头的毒蛇,我惊魂未定。  “幸好爬上你手臂的不是毒蛇,而是大蜢蛇。”他说“还是条刚吃饱牛蛙的母蜢。”  我落泪了。我这是怎么了?总是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从来没有珍惜过自己的存在。  “你想吃点东西吗?“男人说着就起来,朝大厅的后面走去。我再次盯着他的身影,中等身材,健硕的体格,直到他消失在楼梯旁边的水泥屏风后,我才收回眼光,重又环视我的位置。我现在确认这是个正在装修的小型酒店,也许是私家别墅。偌大的一楼客厅,墙砖已经贴好,地板角落堆放着水泥,沙子和整箱的瓷砖。  窗外是狂风中的海岛之夜,大颗如冰雹般的雨珠猛砸玻璃,噼啪作响;隆隆的海涛声毫无规则地狂啸着。柔暗的灯光下,我有了一连串的记忆:起风的时候逃出酒店;沙地里的狂奔;大蜢蛇;晕倒在草地里。  男人已经端着一个托盘,从屏风的后面朝我走来。  他弯下腰,把托盘放在我面前。“来,补充点能量。”  我看见有鸡蛋,番薯,还有切片菠萝。  他看着我,像个父亲看着饥饿的女儿,美滋滋地把所有东西吃完。  然后他又去二楼拿下来一个热乎乎的毛巾,给我擦嘴巴。  “你睡吧,等天亮了,台风过境后,我送你回去。”男人说。“这里是安全的。这只是个过路的台风,不在岛上正面登陆。”  他拿走托盘和毛巾,走到一半的时候,他又回头说:“楼梯拐角处有个洗手间,有热水可用。”  看着他上二楼去了,我从坐着的床垫上站起来,双脚痛疼,一瘸一拐走进洗手间。  暖暖的热水,洗去了我身上的沙尘,洗去了我的心有余悸的恐慌。  回到床垫上,我独自坐着。我知道我叫李秀仙,现在应该是深夜了,狂风呼啸的海岛上,是一个陌生男人救了我。  暴风雨仍然挟持着海岛,好像要扫荡已经存在的一切,不留痕迹。还要多少小时,台风才撒够它的淫威,扬长而去呢?我不得而知。我出逃杨莉封锁的大门,不是正想看看台风的模样?可是我差点为这个幼稚的举动送掉了性命。  杨莉,一定会为我担心的,她一定会认为我给台风卷走了。我呆坐着,看着窗外狂风暴雨中的漆黑,我忽然想跟杨莉,跟世人开个方便的玩笑,要不,就干脆失踪吧!让李秀仙在台风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也许这是个不错的主意。我希望台风再猛烈些,最好引起一场海啸,好让我更彻底地消失在这个世界。  女儿不重要了么?当然,读大二的孩子可以脱手不管的了;父母已经相继离世;还有什么角色对于李秀仙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呢?我问自己,久久找不到答案。那份我将悔恨一辈子的小学老师之职业,我早就想辞去不干的了。没有人要我负责任了,也没有什么事情非我不行。对了,还有个男人叫做我的丈夫的,女儿的父亲。他活在他的世界里。我的世界和他的世界从一开始就不相通,现在女儿也有了她自己独立的世界了。看来,我完全可以消失的。我是个毫无用处之人了。如果不是被人救起,台风将我卷去深海龙宫也不会对台风前的世界有什么损失和不当之处。  我为什么不给毒蛇咬死?为什么要给人救起呢?活了四十二年,真活够了!该来的已经来过,该干的事也已经干了。剩下的生命,纯属多余。我还能干点什么?找个人来好好爱一回?什么是爱?为什么要爱?这辈子,我还没来得及去爱,就老去了,还差点死去了。  孙明呢?我突然觉得我真傻!我为什么爱着他这么多年!他究竟给了我什么?他连一句话也没有给我,更没有一个承诺,甚至连一个眼神都是我情窦初开时的自作多情。他荒废了我青春岁月里本应该享有的激情,毁灭了我对天下男人本应该付出的热情!为了他这份虚拟的爱情,我再没有付出过,当然也没有收获过。我知道我是在那个点燃回信的黎明已经死去了的。  风中夹着有树枝被折断的声音,雨更猛了!滚滚的海浪好像原野里的猛兽在寻找猎物,越走越近,就要卷到自己身后的时候,然后又狂啸着转身而去!  为何会在台风中的海岛之夜,在死里逃生之后的清醒里,否定了自己一直认为是正确的事情呢?否定了这份坚持了二十五年的爱恋?古言道,人总是在刹那之间长大的,就像我在那个黎明从少年长大成人一样。不是只有孩子才会长大,我现在才知道,成年人也是在不停地长大,不停地成熟。所谓成熟,就是否定以往自己认为对的人和事。  我现在头脑格外清晰,思维敏捷。就像电脑里删除了垃圾程序,多出了很大的空间,让系统快速运行的一样。我删除了对孙明固执无益的思恋。人家早就忘记了自己,同学之间写信说明什么呢?他又没有说他爱我,他只问我准备考哪个城市的大学,这有什么错误?如果他真的爱我,他为什么考上大学的第一个寒假,就跟杨莉在山上手拉手看夕阳?这新潮的一幕在寨子里传得沸沸扬扬,幸好我没有对谁说过我爱他,连他本人,连杨莉。  就算是我爱孙明,这份爱,又怎么样?他从来没有来找过我,没有来看过我,任我自生自灭。我要是死在这荒岛,他也不会心痛。这样的感情,不再值得我守候一生。我和他,还是十五年前毕业十周年同学会上,隔着热闹的人群,远远望着,点点头,然后孙明挤过人群,来到我跟前,问了声:“秀仙,你还好么?可不要忘记我这位老同学啊!”再没有私下里交谈了。当时已经是商界成功人士的孙明,给同学们像明星一般簇拥着,就像读书时一样,孙明总是在人群里光芒四射。可是,他的杰出,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在社会上混得还不如我做学生时候的风光。同学会散会后,我跟孙明没有再见过面,也不通音讯,连个新年的短信祝福也避免掉了。如今路上相逢,也许彼此不再认识,会擦肩而过。因为我们都老了,年过四十,样貌终不敌时光的煎熬,再不是记忆里的青春年少。一切都会改变的。  我该舍去孙明了!还杨莉一个完整的孙明
  第四章  4.  程思远是S大学中文系教授,他的第一份工作是乡村小学教师。他总结这大半辈子,干得最好的一件事就是考试,他逢考必胜,自初中毕业考试,就以优异成绩考入中等师范学校;后来他不停地考试,一直考到了博士。经过不断地参加全国统考这一无可争议的手段,从一位小学老师考成了知名大学的教授,硕士生导师,这是他很为自己喝彩的事。如果一定还要找出另一件让自己满意的事,那就是在岛上修建的这处别墅,他在这里写作,在这里回忆过去美好的事情。他需要安静,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天地,安放在都市里无处安顿的烦躁之心。因为资金不够,这座两层望海楼,从建筑动工开始已经五年了,现在进入最后的装修阶段。他不急,时间有的是,五年完工不了,再用未来的五年来精雕细琢,好让自己有件事情忙碌着,对于中年人来说,也是有益健康的,免得因为无所事事而突然老去。看着装修的工程接近尾声,程思远反而发愁了:忙完了这件事以后,还有什么事可以忙碌的?  这屋里,除了建筑和装修工人,除了仙岛大酒店的老板孙明来过,还有就是昨晚在台风里救回来的女人了。看得出,她不是个热爱生活的人。活成那样子,多半都是心中的颓废。  人到中年,该抚养的孩子都长大了,离开家独立生活去了;该赡养的父母也相继离世了,人会因为突然卸下肩上的重担而空虚得老态龙钟。人就是犯贱的,肩上没有重担压着,反而难以适应。于是,中年人像日暮的夕阳,留恋着青春的余晖,内心深处,渴望着能够再去爱一回;渴望传说中的艳遇。  程思远便是这样,躲避到这个小岛,选定望海的地方,舍去半辈子的积蓄修建这处世外桃源,就是为了让自己安安静静地望着海,想到大海的遥远处,在太平洋的彼岸,有个自己这半生唯一真心爱过的女人:苏芳芳。虽然那段维系两年的爱情,因为十六岁的儿子愤然离家出走来抗议家庭分裂而戛然终止了。可是,那是程思远的初恋,搞文学理论的他,从来没有浪漫过。结婚,生子,这只是必需要做的例行公事而已。遇见苏芳芳之前,他没有爱过,没有相思过,没有痛苦过,没有恨过,没有哭过。  苏芳芳,上海人,是另一位老教授带的研究生。因为老教授健康的原因带不下去了,系里就安排苏芳芳转导师过来的。本来程思远是帮忙带人家的研究生,却把自己也带进去了。命中注定,他会有爱的苦难。那一年,他已经四十二岁,苏芳芳才二十八岁。  爱上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爱一个人,却会有千万个理由。程思远到现在为止,仍然找不出什么特别的缘由来解释对苏芳芳的深深恋情。大学里,女研究生多了去的,尤其是读中文的女生更是扎堆儿。哪个不年轻?哪个不聪明机敏?可是为何苏芳芳会空前绝后地缴获自己的爱情?程思远不知道。许是她的任性和刁蛮,许她的聪慧和细致,许她对中国汉字的天生敏感和后天的深入研究,成了捕获程思远的致命武器。他们可谓志同道合,心有灵犀。  他们是在讨论沈从文的小说《边城》时相爱的。到分析沈从文的另一部小说《丈夫》的艺术风格时,他们已经坠入爱河,不能自拔。也不想拔出来了,两个人厮混着,明目张胆,爱得死去活来。系主任来找程思远严肃谈话过几次了。  我要跟孩子他妈离婚,然后跟苏芳芳结婚,我们会合情合理合法起来,请领导放心!请领导给我一次爱的机会!程思远豁出去了,学校领导来谈话,他就表明自己的立场。在个性张扬的年代,留给爱情的活路还是有的。领导于是敦促程思远尽快合法起来就对了。  苏芳芳是迄今为止最有灵气的学生,如果她不走,她在学术上一定会有所建树的。翠翠是《边城》里的女主角名字,也是程思远给苏芳芳的爱称。他总是在她芬芳的发际,轻声呼唤:“翠翠!我的翠翠!我的小兽物”他迷上了她青春的肌体,迷上了她灵魂里的风雅。欢畅淋漓的灵与肉的交融,一次次地证明自己找到了迷失在人海里的另一半,只有和苏芳芳合在一起,自己才是完整的。男人应该相信自己的客观感觉。所以他爱她,他想娶个爱人来过完后半生的。  可是,家庭确实有它存在的分量。  “我有什么错?”孩子他妈一脸惊讶:“我们结婚十六年了,一次架都没有吵过。五好家庭的奖状还贴在墙上,作证你是个模范丈夫!你咋就一时性起决定和我离婚?”  程思远毫不犹疑地点头:“我不想跟连架都吵不起来的女人生活一辈子。房子,孩子,存折上的钱,都归你。我只要自由之身!我已经决定了,你成全我,我会感谢你;你不成全我,我也不会再回来的了!”他还浪漫地对结发妻子加上一句:“对不起,我从来没有爱过你,请你原谅。”  “你爱不爱我,没一点儿关系!我知道你对我很照顾就够了!”做妻子的认真地回答。  程思远厌恶地看了她一眼,拿上换洗的衣服,把钥匙放在桌子上,离开了家门。  这对五好家庭的模范夫妻,连离婚这事都没有吵起架来。做妻子的没有要生要死地摔门摔电视机。他们家一如往日的安静。  程思远不回家的第三个晚上,儿子离家出走。丈夫的出走,没让做妻子活不下去;可是儿子的出走,让孩子他妈昏迷了!  这事可就闹大了,领导只好找来苏芳芳,以全球连锁机构的孔子学院在美国旧金山有个空缺职位为条件,送走苏芳芳。  这一切,都是程思远没有料想到的!  苏芳芳远走天涯,程思远只好回家。儿子回来了,孩子他妈得救了。苏芳芳却带走了程思远的心。  苏芳芳很快就嫁给了一个地道的美国白种人。发来一张跟美国丈夫的亲密合影之后,苏芳芳的EMAIL地址就永远地拒绝接收程思远的信。  他恨她,也爱着她。这辈子也许都生活在苏芳芳的记忆里。  知道苏芳芳已经嫁为人妇之后,程思远就开始寻找可以寄存那两年爱之记忆的僻静处,他找到了这个海岛,挺合意的,这里远离都市,交通不便,要开车三个小时,还需要乘船过渡一个小时,然后再坐车半个小时,才抵达目的地。这样隐蔽得好,安静得好,而且还望海,望见的是南海,南海连着的是太平洋,太平洋的彼岸住着苏芳芳。这样的联想多少有点孩子气,可是搞文学理论的人,不孩子气点儿就没有职业气质了。  而且,海岛上的生活原始简朴,民风醇厚。于是,程思远花掉了半辈子的积蓄,买了地,开始修建这处海边别墅。有这么一件耗费时间金钱和精力的事让自己折腾着,正好减轻对苏芳芳的相思之苦。  六年的相思和怀念,慢慢地打磨着程思远那颗爱恨交织的心。他知道那一回爱情让自己心力交瘁。爱过头了,也是灾难。最好的爱情,是分手后,还是可以相见的朋友,可以到家里来吃饭的亲人。可是,苏芳芳做不到,她存心让程思远折磨的。因为她要惩罚程思远。苏芳芳是对的,因为她也对他付出了真情。程思远是苏芳芳的第一个男人,就从这点来看,她也有权利来惩罚程思远。  如今,苏芳芳走了都六年了,他再没有性欲。他成了和尚。他根本无法跟别的女人进行那种动作,他失去了那种功能。程思远爱他的翠翠,就是爱得这么深,爱得这么无可代替。苏芳芳离开的半年时间里,苦苦的思恋就把程思远的满头青丝变成了白发!他沧桑了,深沉了,也更丰富了。可是他从来没有后悔过这一场爱的劫难,他习惯了心痛的感觉,提醒自己曾经深爱过。  台风经过了,雨还在下着。天快亮了,程思远下楼去看看台风刮来的女人还在否?  晕色的灯光里,一个熟睡的女人。  很久没有看过睡着的女人了。  程思远忽然一惊:她很像翠翠!  长久对一个人专注的思念,会让人产生幻觉么?程思远揉了揉眼睛,再看看裹在睡毯里的秀仙,怎么看,她还是很像熟睡中的苏芳芳!  海岛的狂风暴雨会卷走人内心固有的陈旧东西么?  程思远忽然感到了寂寞,他很想有个人说说话。于是他有意咳嗽起来。可是,那个女人还是睡得安稳,好像在甜美的梦中,嘴角还有微笑。这女人!怎么会安睡在一个陌生的男人屋里,一点都不警觉呢?怎么会安睡在台风肆虐的海岛上,一点都不害怕呢?根据文学教授的职业心理分析,小说中,这样描述的女人一定是渴望爱情而没有得到
  第五章  5.  不知睡了多久,我梦见我坐在碧波荡漾的一叶小舟上,有个男人在划船。我醒来了。  我的救命恩人站在床垫边。我没有吃惊。  他蹲下来问,“我能坐在这里吗?我叫程思远,是S大学的中文教授。”  我点点头,说道:“我是李秀仙,深圳某小学的英语老师。”  男人久久凝视着我的脸。  窗外极速划过的闪电,照亮了猛烈摇晃的树枝。电光过后,宇宙在风雨中一片漆黑。屋里橘色的灯光,把我们并肩而坐的身影倒映在地上。  我们静坐,听风,听雨,听远处的海浪声。  我忘记了杨莉,忘记了孙明,甚至忘记了上大学的女儿。  因为刚经历了死里逃生的劫难,又是在台风疾卷的海岛之夜,我对这个男人有着莫名的依恋。不管他是好人还是坏人,至少他救了我的命。  橘子色的灯光里,程思远讲述了他跟苏芳芳之间甜美而浪漫的爱情,让我妒忌了!我想若有哪一天,苏芳芳给台风从太平洋彼岸吹进这座别墅来,我愿意做这对真心恋人的奴仆,让他们的爱情继续演绎下去。我知道,爱是不容易的!  而对婚姻他只一句话:“家里有老婆有儿子。”这语气就像在陈述家里有套绿色沙发。  “你是怎么过了前半生的呢?”他用导师的口吻说道。  不知为什么,我开口前决定省略孙明,是的,在我的生命里,早该省略他了!虽然他占去了我此前的全部爱情!就让这场台风把他刮走吧!  “我先生是个警察,对我很照顾。我们有个读大学二年级的女儿。”我慢条斯理地陈述着我那形同虚设的婚姻生活,在这个男人面前,我不怕丑,决定把内幕展现出来。我接着说“我和他分床睡,十多年前就分了床,不是最近才分的。我月经不准时,经常痛经,失眠。我没有生理欲望。我脾气不好。可能更年期到了。我吃得很少,没有胃口。我任性,不怕死。我独自一人参团来这里游玩的。”我语无伦次,没有顺序。我的前半生本来就平淡无奇。  他却听得很认真,时而浓眉紧锁,时而张开了嘴巴。好像我在讲什么惊险故事似的。  “你一直不快乐”他沉痛地说,好像我过那样的生活是他的错。  “我习惯了那种格调的生活了。他有别的女人,我不生气,也不跟他吵。他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只要他快乐,平安无事就好!他是女儿的爸爸呢,对女儿是重要的。”我继续讲述,因为听的人还在侧耳倾听。我的人生没有高潮,没有低潮。所以我也只能用同一种语气来讲述,好像讲的是别人的事。  “他把钱都交给我,他说是他所有的收入。我没有去查过他工资究竟有多少。只是有人说他在市区还有别的房产,有不同的女人在那房子里住过。我没有去过那房子看,虽然我知道准确的地址。”  “我和他从来不吵架;也从来不一起外出旅游。各干各的事,不用汇报。回不回家也是绝对自主,特别是女儿上大学以后。我们更像是邻居了。”  他居然流泪了,好像受苦的是他。  我笑了:“这样的生活不好么?很多人都这样过日子。特别是我们这代中年人。”  “你爱过吗?”他小心翼翼地问我,那神情像是怕踩着地雷。  我幽怨地说:“当然爱过,但是没有被爱过。”  他笑了。很多人一辈子都不曾去好好爱一回,很多人没有被好好爱过。  我们居然很相似:喜欢独处,不喜欢跟人打交道;不喜欢跟人合作的工种,什么事情都是自个儿单挑。在家不搓麻将;出门总是迷路;遇到不如意,总是原谅自己,所以至今没有什么成就。  我们随意说话,时而可以停下来什么都不说;然后又说起另一个毫不相关的话题,絮絮叨叨说上很久。  我们都是腼腆内向的人,不轻易相信陌生人;都把世人当成假想的敌人而远离人群;我们都觉得对方活得可怜又可恨!在风雨飘摇的海岛上,同是天涯沦落人!飘泊在远离都市的孤岛,在逃避不合意的人生,在寻找迷失的自己。  狂风呼啸,暴雨倾盆。台风过后的余威仍然肆虐着黑暗中的海岛!  温暖的灯光里,两个中年人倾诉着人生的残缺和不如意。  我忘记了我是怎么样把头靠在他宽厚而温暖的肩膀上的,他用温暖的手抚摸我的脸。我哭了。眼泪浸透了他柔软细致的手指。  他拥抱我,用双臂紧紧地拥着我。他呼出的气,暖暖地吹在我脸上。  他吻我。我接受了他。他从我的额头吻到我饱含泪水的双眼,吻我的嘴唇,我的脖子,他细致地吻遍了我的全身。  这是我这辈子以来最隆重的一次亲吻,是我前半生所有接吻时间的总和。  我在他的亲吻里卸下了生命的重担,我忽然明白,要为自己活一遭。在他的亲吻里,我成熟了!我知道我要抛开一切去接受命运带给我的东西,就像这次台风里的出逃,现在回想起来,像是有人在召唤自己,有人在这端等待自己似的,明知道就要刮台风了,还那样不顾一切往前冲。冥冥之中,命运之神牵引着我,跨越时空,我倒在了这个男人的视线里。  这就是因缘么?这就是命中注定?很多事情无法用常理去解释。遇到了,就接受吧,无需解释。一切答案都在上帝那里。  人到中年,不需要语言的承诺,只要此时此刻,有你有我,哪怕只是一段回忆就已足够!我们都曾经年轻过,曾经为了一份爱情虚掷了太多宝贵的青春岁月!年轻时不懂爱需要放手,情亦需适可而止。如今年过四十才明白,其实生命需要的是不埋怨不指责,甚至不期待,不守候,只需要一份随遇而安的淡淡相依。  晕色的光影中,我们像苦苦相思的情人,阔别多年,千辛万苦地跋山涉水,终于重逢了;又像相爱深深的恋人,就要永久地分离了,这是分离前的最后一次缠绵!  我们从床垫上翻下来,从有瓷砖铺着的地板上,翻到水泥地板的另一边。  然后,他把我抱起来,一步一步走上二楼卧室去。窗外惊涛骇浪,浊浪排空!整个海岛都在在台风里摇晃着,战栗着!  “今夜,你是我的新娘!”他说。  我们释放了生命的激情,燃烧了!  他把我啃得满身是带血的红痕,我把他咬得青一块紫一块。一次又一次地,在这个台风扫荡海岛之夜,两个人仿佛要把对方捏碎,碎成一堆泥,再粘合在一起。  像是债主讨债似的,把积压了多年的陈年旧债都要对方补偿个够!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我仍然枕着他的手臂。他温柔地用另一只手抚摸我的脸,“台风走了。”他轻声说。  窗外的树湿湿地在滴水。我无语,不知道怎么样来适应台风后的一切。我心里清楚,这一场台风,结束了很多早就该结束的故事。  “你能不能不走呢?”他拥我贴近他的胸膛,用嘴唇轻吻我的额头。他好像在考虑很多事情,然后做出一个决定似的。  我醒悟自己已经离开酒店一整晚了,要不要打个电话回去报个平安呢?杨莉一定急疯了吧?可是我不记得她酒店的号码,自己的手机也没有带出来。  窗外风停雨歇,海也安睡了。台风过后的早晨,清爽而干净。  我坐起来,仔细地看着这个男人。他长得蛮英俊。  他也望着我,久久不语。  他忧伤地说:“台风走了,你还愿意留下来么?”  我本来就计划在仙岛酒店住十天的,第三天就遇上了台风。现在是暑假,有的是时间。  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如果我说我留下来,就暴露我的心事了。对孙明二十五年来的虚拟爱情,恍如隔世。孙明的手我都没有牵过,凭什么,我守着他二十五年!我再次笑自己的幼稚。  我决定不回仙岛大酒店,我只需要对自己负责任了!  “你不怀念你的翠翠了么?不守着她过后半生了么?”  “不了,我有秀秀了呢!人还是现实点来得实在和实惠。我不想过和尚的日子了。”
  第六章  6.二楼是一个大卧室和别致的书房。开窗,对着大海。  整整两天两夜,我们除了看海,交谈,剩下的时间都在做爱。思远激发了我压抑了多年的性欲。我忘记了除了他之外的事情。我吃得很多,睡得很熟。  思远去买很多鱼虾回来做菜,他是个烹饪高手。我从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海鲜。  我穿着他的棉质套头衫,粗布沙滩短裤,大拖鞋。在他的书房里看书,看海,等着他来叫我吃饭。等着他来做爱。我喜欢上了这个男人,甚至是爱上了他,他的博学和他的身体都让我痴迷!  我越来越沉醉在他的气息里,沉醉在他的世界里,我也越来越恐惧。我怕这只是一场梦,梦醒了,我会心痛而死。因为我适应不了海岛之外的真实生活。我常独自望着海沉默。  他明白了我的心思,对我说:“回去把婚离了,把工辞了。我养得起你。”因为他的这两句话,我泪湿眼眶。  可是我还是摇了摇头。我不是十七八的姑娘,我是四十三岁的中年人了。那婚离了不可惜,那工作辞了也是解脱,可是,我在乎这份感觉,我深知过多的负担,过高的期望,都会让这份难得的美好黯然失色。  我对自己说,前半生已经一无所有,后半生也一无所求,那么,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过了一天真实就是一天,明天的生活明天再做决定不迟。  慢慢地,我放开了一切,快乐了,无忧亦无惧。我相信思远对我的真实,我不愿意去怀疑生活的恩赐。镜子里,我两颊红润,双眼有神,仿佛年轻了十岁。  “你其实只有三十岁吧?”思远总是质疑我的实际年龄。  我就在他“秀秀”“秀秀”的呼唤声里,体会着,感知着他对我的爱恋。我问他究竟爱上我的什么了。他说,我是在他需要爱的时候,在需要爱的地点,出现的可以爱的人。我没有生气他爱我的理由。他还说,他爱上了我对生命的坦然和诚恳,这是年轻女人没有的味道。爱上了我不要求天长地久的承诺,爱上了我哪怕有一天分开了亦毫无怨言的坦然。  因为,活过了半辈子的人,知道诺言有多么沉重!亦知道不能给未来岁月许诺,因为很多事情,只有上帝才能许诺的。  我们有意回避“我爱你”三个字。以往的心痛经验告诉我们,这三个字很伤人!为了不伤害自己和这个自己爱着的人,我和思远都只用眼睛,而不是用嘴巴来说这三个字。  我们不谈明天,因为明天会涉及到分离。我们每天都只有今天。  台风过后,湛蓝的海洋,洁净而安详。依窗而立,只见海天一色,深远辽阔。近处如雪的浪花,轻吻沙滩,呢喃着千年的情话。  不觉到了月圆之夜,这一天是我四十三周岁的生日,我上岛之前就看了日历,知道会在岛上过生日。  “今晚,你一定陪我看海上生明月!”我对思远说。  “是你生日么?”他问。  我心里一惊,他不会知道是我生日的啊!我于是说:“才不是呢。我只要你陪我看海上的月亮呢!”  “好吧!我的新娘,你还没有下过楼梯踏出房门去走走呢!今晚我带你到沙滩骑马去!骑很漂亮的白骏马!”  “草原才有白骏马,沙滩上哪来的白骏马呢?”  “等月亮出来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满桌子的色彩斑斓,思远准备了丰盛的晚餐。有蒜蓉蒸虾,香煎白昌鱼,沙白冬瓜汤,白灼大海贝,油菜,再加上芋头煮南瓜。还斟上了他用白糖和山葡萄酿制的红酒。  旁晚六点多,盛夏的太阳终于在远山坳上涂抹着余晖,天空现出了橙色的云霞,凉风习习,游人方穿好泳衣,拿着彩色的水泡圈,像久旱的鸭子,尽情地浸泡在温暖的海水里。孩子们在浅水里嬉戏追逐,晚风掀起微微的海浪,男士们在远处跳跃着翻过阵阵波浪,女士们则在近处待海浪快到沙滩了,让卷起的浪花拍打着自己的身体。  此时的天空像是油抹过似的,淡白色的一大块画布,俄而就挥洒了淡橙色的粉底,低头看了几波海浪,再抬头看天空时,底色就变成了暗蓝。没一下子功夫,隐隐约约,星星就在眨巴明亮的眼睛。  扭头再看海的另一边,只见圆圆的一轮明月,像披着淡黄色婚纱的新娘,盈盈地在墨绿的海水上升起。此时,天空也是墨绿的,月光洒在微波轻漾的海面上,远处是一大片的静止着的光亮,近处是流动着的泛着黄色光芒的海浪,朝着明月的方向,一个暗幽的大V字型光影,映照在波光凌凌的海面上。耳际伴着细细的波浪声,脸上吹拂着淡咸味儿的海风。  思远拉着我的手,走过那一片竹柏林,走下小沙丘,漫步在沙滩上。海上明月,像害羞地新娘,拿大海做镜子,照了又照她自个那张鹅黄的脸儿。  他的手,总是那么温暖而有力。我们浴着月光,肩并肩地走了很长一段路,快到挂着弯弯曲曲的花样彩灯处,便听见生意人在风里吆喝道:“骑马咯!嗨!快来骑马咯!”果然见几匹骏马在沙滩上。我们选好一匹大白马,思远先扶我坐在马鞍上,要我拉紧马头绳,他再一跃而上,坐在我的身后。放马人在马跟前吩咐道:“大白,走去九龙洞哟!”于是大白马轻迈马蹄,哒哒哒地走在沙滩上。  沙滩如绵,浪花如雪;如蓝的夜空上,明月含笑;波浪浅吟,海风轻唱。马背上紧紧相依偎的一对中年恋人!  马儿朝着月光深处走去,走去,走向如梦的未来。我不愿马儿回首,我只愿大白马飞起来,飞到月亮之上,带着我和我的爱人,在月色迷茫的海岛上消失,消失!  我流泪了,思远在马背上吻我的颈,他双臂紧紧地拥着我。“我爱上你了!”他和着海浪声说。  这是我四十三周岁的生日,月光,沙滩,大海,白骏马,我永不会忘怀!还有你,救了我一命的男人,你已经刻在我心里,跟我生命同在了!我不知道我们能在一起共享多少个日出月落,我不在乎曾经的沧桑和失落,我只在乎我的生命里有过你的温存,此生无憾了!  自这个夜晚我出了门,思远就在白天也带我去兜风了。我像刚学会飞翔的鸟儿,惊喜地在蓝天下翱翔着!我贪婪着海岛原生态的自然风光,贪婪着思远对我的爱恋缠绵。  他有一部蓝色的越野车,生锈了,开起来,隆隆地作响。没有冷气,开车的时候,得把车窗都摇下来。我带着宽边草帽遮挡海岛猛烈的日光,身上穿的仍是思远的沙滩花布裤,和长到盖住屁股的针织衫。  我没有回去杨莉那里取回衣服,我一向可以没有手机和网络生活。现在,我更加不需要那些现代化的通讯工具了。女儿知道我参团旅游去了,没有人需要跟我联络。杨莉是现实的世界,思远则是梦中的人。我不愿回到现实中去。我害怕回去杨莉那里,这梦就醒了,我就会失去思远,失去这份似真似幻的情爱。思远也害怕我跟团走了,巴不得我愿意穿着他的衣服。我于是不再提没有衣服穿的事了。他说带我的旅游团早就出岛去了。于是,他每天突突突地在泥沙路上摇晃着车子,车子里是女扮男装的我。  碧绿的田野,绵延的青山;岛上除了海的景致迷人,这一派不加雕琢的田园风光,更是令我流连忘返。路旁有熟透了的野木瓜,跳下车去,踮起脚跟,伸手就能摘到。轻轻用力一掰就开了,用手刮去黝黑的籽儿,咬一口鲜黄的果肉,软甜如蜜,解渴又充饥。吃完了,拿衣袖抹抹嘴边,或者在溪里捧一掌清水洗一洗,又跳上车,继续前行在绿叶婆娑的乡间小路上。  路边的草地里,时而有吃草的黄牛,不怕人,忠厚老实地望着我们,好像在问,兄弟,有什么我能帮你么?望着我们许久,直到我们都走远了,才又低下头来,悠闲地品味着青草。在村落的浅水湾处,放置着很多饱经风霜的废旧小木船。朱红色的油漆被海水泡成斑驳的淡红色,只有船内侧的某些地方可以看出原来的油漆。船头和踏板的地方,磨出了木屑。这些小木船,在树荫下的小池塘里,静静地卧着,像是年老的水手在回忆年轻时搏击海浪的往事。  峰回路转,常有一望无际的海域豁然展现在眼前,极目远眺,只见碧波无痕,烟霞弥漫,海天相连。  这一天,我们早早就出发了,转过了几座山坳,我们朝风车山开去。弯曲的山路,蜿蜒而上,沿路有陡峭如刀刃的石壁,亦有不同姿态的人样岩石,像是海岛的守护人,千年不变地坚守在这里。每一个山顶,都有一座风力发电的风车。海岛风力资源丰富,自从修建了
  第七章  7.  对于我来说,时光像是停止了。我真的忘记是台风后的第几天了,我只觉得跟思远像是共同生活了几世几劫。  海岛上,雨是最寻常的。飘来一朵云,劈劈拍拍,就撒开雨珠了。转眼间,云飘走了,又现了丽日蓝天。  我们像是海岛上千年相互依存的岩石,风浪里紧紧相拥;绵恒的岁月无法侵蚀我们的坚固!我们又像是竹柏林里缠绕着的常春藤,日出月落,风霜雨雪,我们因为彼此的存在而青翠常绿,生机盎然!  风和日丽的天气里,海面碧绿柔和。我们总是开着窗,以便躺在床上也能看到海,看着大海做爱。  我喜欢思远的长吻,那是深思熟虑而又柔情万种的吻,直吻到了我滴血的心里去的。吻愈我的伤痕,吻走我的忧虑。我变得单纯而坚定,不像以前那样犹豫和多愁善感。有一天晚饭后,我忽然想和他说说孙明的事,他一定会笑我傻的。  可是,还未等我开口,他便给我提到孙明二字了。我起初以为是同名同姓的人,听着听着我就目瞪口呆了。思远提到的孙明,正是我的同学,杨莉的丈夫,仙岛大酒店的老板。  “孙明是个性情中人,是个痴情尤物。秀秀,你知道吗?我这朋友已经亿万家产了,睡过数不清的女人。可是他心里只爱一个女人:他初中时候的一位女同学。”  我把头转向大海,不让思远看到我的脸。他说话的时候,我习惯了倾听。  “年少时孙明心高气傲,他曾经放下架子给那位女同学写了一封信,询问她高考意向去哪座城市,可是那个女同学一直没有回信。这可刺激大了孙明,他一路狂奔,考上重点大学,然后白手创业,经商做生意,所有这一切,这个男人,都只有一个目的,想让这位女同学后悔!他报复性地娶了这位女同学的好朋友做老婆!有钱之后,他有了很多女人。可是,他心里真正爱着的女人只有她一个!”  我心里一惊,我把头深深埋进思远的怀里。我不想听,更不想让他看见我的表情。  思远以为我深受感动,一边抚摸着我的头一边继续地说道:“男人就是犯贱的动物,没有得手的总是最美的!我劝这位老兄说,以你现在的威名,去召那位女同学来睡一宿觉,便可解去半生相思之苦”  “可是,他说他宁可心里有难熬的爱的渴望,也不愿意把这种爱的意念变为现实而毁灭了半辈子的美好!他不打听那位女同学的联络方式,不见她的面。所以,在孙明的脑海里,他的爱永恒地年轻。他需要在这份虚拟的爱恋里来吸取力量去抵抗人生的无奈,抵抗商海沉浮的疲惫。秀秀,你看啊,男人其实很孩子气,比女人要幼稚多了啊!就像我在这里以为可以望见太平洋的对岸一样啊”  “那女同学也爱你这位朋友吗?”我没有抬头。  “孙明说,她爱着他半辈子了!他的心感知到了!你说可笑不可笑?”  我一惊,喉咙冒烟似地咳嗽起来。思远不停拍我的背,都止不住我猛烈的咳嗽。他起来给我端茶,我说道,我想喝点他自酿的山葡萄酒。听到他下楼去的脚步声,我泪如泉涌!孙明,可怜又可恶的孙明!今天,我还能说什么?一切都过去了!现在我更无处安顿你的思绪了!  我接过思远手里的酒瓶,咕噜咕噜地,上气不接下气喝完了整瓶酒。我醉了!我疯狂地跟思远做爱!我吻他,撕咬他,用尽所有的力气,把自己撕碎!把记忆里遥远的孙明撕碎,把这个眼前的沉甸甸的男人撕碎!我不要一切记忆,我不要过去和未来,我只要现在。只有现在是真实的!这温暖的躯体,进入我身体,跟我融为一体!  我哭了,我累了,在思远的怀里安睡。  醒来以后,我知道我该走了!因为思远说了,他这位朋友,仙岛大酒店的老板晚上要来喝酒。思远去市场买菜了。  我趁思远还没有回来,决定离开这里,离开海岛。来不及跟思远说明什么了,我匆匆换好我原来的衣服,朝仙岛大酒店奔去。我要去取回我的行囊。  过了几千个轮回?我重又回到仙岛大酒店。  杨莉看见我,哭喊着就扑过来。这女人对我总是克制的,她没有说半句责怪我的话。  “我知道你平安无事,你一定躲在不愿让我找到的安全地点。如果你有什么意外,早就有人报告的了。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这小岛就巴掌大,台风过后,我就知道你就安好无恙在别处玩的!”这位老板娘自有她干练的风格,哪怕对着我,也是犀利得不落痕迹。  我也不搭她的话,急匆匆奔上三楼,我知道我要干什么。我的房间,还是我离开时候的样子,看得出来,杨莉一直在等我。  杨莉也跟着进来我的房间。看着我收拾衣物,她拉着我坐下。  “秀仙!你听我说。孙明等下五点半的船就到了。要走的是我。你留下来吧!秀仙!”杨莉哽咽着说:“他一直爱着你!我受够了他半辈子的冷漠无情!秀仙,很多话咱俩姐妹以后再说。”她抹抹泪眼,接着说:“该走的是我。二十五年前,我就不该来!”她伤心欲绝。  我本来就没有什么东西,我三下两下收拾干净了。拎起包就往门外去。  杨莉把着门,大声哀求:“站住!这回我说了算。你不许离开这里!”  我冷笑一声。“你是伊丽莎白女王吗?你以为你爱着的人谁都会爱啊?!你以为你要的时候你就拿去,你不要的时候就扔给我?我又不是收拾破烂的!”一顿抢白,把杨莉呛住了,我匆匆地夺门而去!  身后是杨莉声嘶力竭的哭诉:“要说他是破烂货,他也是亿万身家的破烂货!而且他爱着你。这有什么不妥?你已经错过前半生了,后半生还来得及。我本来就不该夺你所爱,这是报应!上天对我的报应啊!秀仙!秀仙!”  长长地走廊,回音很大。可怜的杨莉!可怜的孙明,再有钱都没有换来女人的真心!  “秀仙!你停一停啊!我知道你怨恨我!你可不是在这场台风中艳遇什么大学的什么教授吧?就在小山的背后,有座破楼,每次刮台风都有幼稚的女孩给教授相救的艳遇故事,这些都是男人的低级智力游戏,在海岛上每天都上演英雄救美女的好戏。演过你就要忘,千万别当真!你别耳根子软,没有经历多的男人,遇到一个就以为是命中天子啊!”  “什么大学的什么教授”!这几个词儿,刺痛着我的全身神经!我不由得停住脚步,回转身,望见走廊中间,水桶腰臃肿的仙岛大酒店的老板娘,伏在门框上,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继续说:“这块风凉水冷宝地,每年都有画家,作家,搞音乐的,搞艺术的,来台风中寻找见鬼的灵感,他们制造随处可见的艳遇事件,骗取愚蠢女人的身体和感情!你不信,我今晚都可以在那座破房子里过夜。。。。。。!”  我从来没有觉得杨莉是这么丑陋,面目可憎,像个披头散发刚从地狱里游荡出来的魔鬼!  我这辈子都逃不过她的阴掌?她非得毁灭我一生的爱情么?  她怎么会那样说呢?难道她说的什么大学的什么教授专门在那里制造艳遇的事是真的?!难道我。。。。。。?我背脊冒冷汗,又一次狂奔冲出仙岛大酒店的大门。  还是像上次一样,没有人来追赶我!我拦了一辆摩托车,朝码头疾驰而去。我又一次晕头转向,如坠五十里云雾里。唉,这是什么世道呢?!  不管是真是假,反正我该走了!  码头上,人头攒动。黑压压的一片,真可笑,这些人!我睥睨着,木木地,手里捏着一张单程船票。飘过这片蔚蓝,到达的陆地是实在得好的地方,虽然那里了无生趣。  有个身材高大,略微驼背的中年男人,朝自己迎面走来。我觉得这人有点眼熟,待走近了一看,他正是刚下渡船回岛的孙明。  许多年不曾见到他了,显然他已经苍老了,再不是当年意气风发,清秀飘逸的斯文书生,而是个大腹便便,满身赘肉,浑身散发着臭铜味,而且光溜着脑门的秃顶驼背老头儿!  我站住了,孙明跟我擦肩而过。他根本没有留意人群里有个人在注视着他。在我木然的注视中,孙明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也许他心里仍然想着他爱着的那个秀仙,可不认得二十五年后的现实中的秀仙了!我哑然失笑!跨上了摇摇晃晃的渡船。我将乘风破浪而去,再见了,海岛!再见了,孙明!  那么,思远呢?他是真是假?杨莉怎么会说那么歹毒的话呢?难道她知道我跟思远的事?抑或,她说的是真话,那么程思远假得这
  4.  4.  程思远是S大学中文系教授,他很满意自己的职业。如果一定还要找出另一件让自己满意的事,那就是在岛上修建的这处别墅,他在这里写作,在这里回忆过去美好的事情。他需要安静,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天地,安放在都市里无处安顿的烦躁之心。因为资金不够,这座两层望海楼,从建筑动工开始已经五年了,现在进入最后的装修阶段。他不急,时间有的是,五年完工不了,再用未来的五年来精雕细琢,好让自己有件事情忙碌着,对于中年人来说,也是有益健康的,免得因为无所事事而突然老去。看着装修的工程接近尾声,程思远反而发愁了:忙完了这件事以后,还有什么事可以忙碌的?  这屋里,除了建筑和装修工人,除了仙岛大酒店的老板孙明来过,还有就是昨晚在台风里救回来的女人了。看得出,她不是个热爱生活的人。活成那样子,多半都是心中的颓废。  人到中年,该抚养的孩子都长大了,离开家独立生活去了;该赡养的父母也相继离世了,人会因为突然卸下肩上的重担而空虚得老态龙钟。人就是犯贱的,肩上没有重担压着,反而难以适应。于是,中年人像日暮的夕阳,留恋着青春的余晖,内心深处,渴望着能够再去爱一回;渴望传说中的艳遇。  程思远便是这样,躲避到这个小岛,选定望海的地方,舍去半辈子的积蓄修建这处世外桃源,就是为了让自己安安静静地望着海,想到大海的遥远处,在太平洋的彼岸,有个自己这半生唯一真心爱过的女人:苏芳芳。虽然那段维系两年的爱情,因为十六岁的儿子愤然离家出走来抗议家庭分裂而戛然终止了。可是,那是程思远的初恋,搞文学理论的他,从来没有浪漫过。结婚,生子,这只是必需要做的例行公事而已。遇见苏芳芳之前,他没有爱过,没有相思过,没有痛苦过,没有恨过,没有哭过。  苏芳芳,上海人,是另一位老教授带的研究生。因为老教授健康的原因带不下去了,系里就安排苏芳芳转导师过来的。本来程思远是帮忙带人家的研究生,却把自己也带进去了。命中注定,他会有爱的苦难。那一年,他已经四十二岁,苏芳芳才二十八岁。  爱上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爱一个人,却会有千万个理由。程思远到现在为止,仍然找不出什么特别的缘由来解释对苏芳芳的深深恋情。大学里,女研究生多了去的,尤其是读中文的女生更是扎堆儿。哪个不年轻?哪个不聪明机敏?可是为何苏芳芳会空前绝后地缴获自己的爱情?许是她的任性和刁蛮,许是她的聪慧和细致,许是她对中国汉字的天生敏感和后天的深入研究?这些因素成了捕获程思远的致命武器。他们可谓志同道合,心有灵犀。  他们是在讨论沈从文的小说《边城》时相爱的。到分析沈从文的另一部小说《丈夫》的艺术风格时,他们已经坠入爱河,不能自拔。也不想拔出来了,两个人厮混着,明目张胆,爱得死去活来。系主任来找程思远严肃谈话过几次了。  我要跟孩子他妈离婚,然后跟苏芳芳结婚,我们会合情合理合法起来,请领导放心!请领导给我一次爱的机会!程思远豁出去了,学校领导来谈话,他就表明自己的立场。在个性张扬的年代,留给爱情的活路还是有的。领导于是敦促程思远尽快合法起来就对了。  苏芳芳是迄今为止最有灵气的学生,如果她不走,她在学术上一定会有所建树的。翠翠是《边城》里的女主角名字,也是程思远给苏芳芳的爱称。他总是在她芬芳的发际,轻声呼唤:“翠翠!我的翠翠!我的小兽物”他迷上了她青春的肌体,迷上了她灵魂里的风雅。欢畅淋漓的灵与肉的交融,一次次地证明自己找到了迷失在人海里的另一半,只有和苏芳芳合在一起,自己才是完整的。男人应该相信自己的客观感觉。所以他爱她,他想娶个爱人来过完后半生的。  可是,家庭确实有它存在的分量。  “我有什么错?”孩子他妈一脸惊讶:“我们结婚十六年了,一次架都没有吵过。五好家庭的奖状还贴在墙上,作证你是个模范丈夫!你咋就一时性起决定和我离婚?”  程思远毫不犹疑地点头:“我不想跟连架都吵不起来的女人生活一辈子。房子,孩子,存折上的钱,都归你。我只要自由之身!我已经决定了,你成全我,我会感谢你;你不成全我,我也不会再回来的了!”他还浪漫地对结发妻子加上一句:“对不起,我从来没有爱过你,请你原谅。”  “你爱不爱我,没一点儿关系!我知道你对我很照顾就够了!”做妻子的认真地回答。  程思远厌恶地看了她一眼,拿上换洗的衣服,把钥匙放在桌子上,离开了家门。  这对五好家庭的模范夫妻,连离婚这事都没有吵起架来。做妻子的没有要生要死地摔门摔电视机。他们家一如往日的安静。  程思远不回家的第三个晚上,儿子离家出走。丈夫的出走,没让做妻子活不下去;可是儿子的出走,让孩子他妈昏迷了!  这事可就闹大了,领导只好找来苏芳芳,以全球连锁机构的孔子学院在美国旧金山有个空缺职位为条件,送走苏芳芳。  这一切,都是程思远没有料想到的!  苏芳芳突然远走天涯,程思远只好回家。儿子回来了,孩子他妈得救了。苏芳芳却带走了程思远的心。  苏芳芳很快就嫁给了一个地道的美国白种人。发来一张跟美国丈夫的亲密合影之后,苏芳芳的EMAIL地址就永远地拒绝接收程思远的信。  他恨她,也爱着她。这辈子也许都生活在苏芳芳的记忆里。  知道苏芳芳已经嫁为人妇之后,程思远就开始寻找可以寄存那两年爱之记忆的僻静处,他找到了这个海岛,挺合意的,这里远离都市,交通不便,要开车三个小时,还需要乘船过渡一个小时,然后再坐车半个小时,才抵达目的地。这样隐蔽得好,安静得好,而且还望海,望见的是南海,南海连着的是太平洋,太平洋的彼岸住着苏芳芳。这样的联想多少有点孩子气,可是搞文学理论的人,不孩子气点儿就没有职业气质了。  而且,海岛上的生活原始简朴,民风醇厚。于是,程思远花掉了半辈子的积蓄,买了地,开始修建这处海边别墅。有这么一件耗费时间金钱和精力的事让自己折腾着,正好减轻对苏芳芳的相思之苦。  六年的相思和怀念,慢慢地打磨着程思远那颗爱恨交织的心。他知道那一回爱情让自己心力交瘁。爱过头了,也是灾难。最好的爱情,是分手后,还是可以相见的朋友,可以到家里来吃饭的亲人。可是,苏芳芳做不到,她存心让程思远折磨的。因为她要惩罚程思远。苏芳芳是对的,因为她也对他付出了真情。程思远是苏芳芳的第一个男人,就从这点来看,她也有权利来惩罚程思远。  如今,苏芳芳走了都六年了,他再没有性欲。他成了和尚。他根本无法跟别的女人进行那种动作,他失去了那种功能。程思远爱他的翠翠,就是爱得这么深,爱得这么无可代替。苏芳芳离开的半年时间里,苦苦的思恋就把程思远的满头青丝变成了白发!他沧桑了,深沉了,也更丰富了。可是他从来没有后悔过这一场爱的劫难,他习惯了心痛的感觉,提醒自己曾经深爱过。
  第一章  “台风要来了!秀仙!秀仙!”  我正准备从酒店的大门口出去,在二楼的转角处就听到杨莉唤我的声音。我立即停住了脚步,听到大堂里保安用木方和沙袋裹夹玻璃门的声音,大堂一片忙乱。正门出不去了,杨莉把守着,幸好我早就探索到了酒店的消防逃生出口。从二楼的窗口望出去,树叶都没有动,直直地像沾了胶水似的静立着。我心里纳闷儿:台风在哪里?  当耳际再度传来杨莉急切呼唤我的声音时,我已经从消防通道的楼梯口溜出去了:我要去海边看台风!  成功逃脱杨莉对我的监控,我得意极了!跑过纹丝不动的浓绿木棉树主干道,我往海边跑去!时间是下午四点整。  迎面走来三五成群的游客,他们湿漉着海水,刚从海滨浴场被赶上岸,嘴里嘟嘟哝哝着,还没泡够呢,等刮风了再上岸不行么!  通往海滨浴场的走廊两边,小商店主正忙于把色彩缤纷的泳衣泳圈往店里扔;有的已经收拾好,在用抵挡了无数次台风的木板,熟练地把铝制卷匣门裹得密不透风。  这条人人都走的路太吵杂了,我于是转向右边,穿过前一排酒店与第二排酒店之间的小巷,我知道到了小巷的尽头,跨过竹篱笆,翻过一堆小山岗似的沙丘,背后是宁静的竹柏林。竹柏林面向大海,可以呆在那里观享台风里的大海。  我向来喜欢独走奇径,喜欢远离人群的静僻处。杨莉说过很多次了,我什么都不怕,连鬼都不怕,就怕人!尤其怕熟识的同学,同事,更是防御性地远离他们。因为我怕给熟人伤害,越熟的人,越会伤害自己。  杨莉你不是么?你伤得我最深!我喘着粗气,终于躲过了人群,一步一步翻越着人工堆积起来的沙丘。站在沙丘上,我看见了海,远处的天不再蔚蓝,灰云积淀,连淡绿的海水也染着灰色了:台风真的要来了么?  我越跑越远,朝着离酒店群建筑两三公里外的竹柏林跑去。我喜欢干点刺激的事,只刺激我自己,因为没有人看见我究竟干了什么。就像这台风来临的时候,独个儿离开酒店,自顾地玩着。跟自己玩,跟上帝玩,其乐无穷。我无需跟大众同流合污,无需跟大众一般按世俗的规则来生活和办事。我生活在我自个儿的世界里。只有我自己宠着自己,陪着自己,不伤害自己。  我放慢了脚步,终于逃过了人们的视线,没有人知道我在这里,我可以不奔跑了。其实没有人在追赶我的,何苦跑那么快呢?每次要逃离人群的时候,我都假设了后面有千军万马在追赶自己,事实上,这世界还没有人那么紧张自己的,也从来没有人在我狂奔着逃离人群的时候来追赶过自己。  杨莉,如果要说有人紧张过我的存在,就只有你了。我一边走一边想,竹柏林里的沙子很粗,打痛了我的脚,我脱掉了旅游鞋,赤着足,走在长满了圆叶子小草的沙地里。风还没有起,只是远处的海水变得越来越灰暗了。可是,说来也很奇怪,我从来没有恨过杨莉。我甚至是深情地爱着杨莉的,因为她爱着我心中唯一的爱人:杨莉的丈夫孙明。杨莉以她的犀利和干练,以她的热忱和深情,伺候着孙明半辈子了!我怎么能够不爱她,不敬重她?她以宽容和智慧,辅助孙明白手创业,建立了令人瞩目的商业王国。说实在,要是孙明当年娶我为妻,他的今天肯定没有这成就的!因为,我太爱他了!这种过分的爱恋,足以让男人动弹不得,足以毁灭一个天才。  是的,起风了!风带着海水的咸腻味儿,吹得脸上手臂上有黏糊糊的感觉。我累了,年过四十,体力总是欠缺的。我找了一处圆叶子密集些的地方,躺下来。我只能闭着眼睛,因为干脆利索的海风,毫不犹疑地刮起了草叶底下的沙粒,我感觉到了沙子停留在我的脸上。  我特别选择了孙明不在海岛的时候来的,跟杨莉也已经八年不曾相见了!我不敢见孙明,见到他总是心痛!可是,他每天都在我眼前。二十五年来,都是这样。  孙明,杨莉和我是初中的同班同学。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季节里,我一股脑儿把今生的爱都倾倒而出,爱上了聪明过人的孙明。我相信暗恋孙明的女生不少,因为孙明有个正在北京大学读研究生的哥哥!这样荣耀的哥哥,在那个年代的小山寨里,是足够让人羡慕的。加上孙明天生聪颖,和那张长得白净英俊的脸庞!杨莉也是在那个时候上孙明的。可以说孙明成了全级女生崇拜和暗恋的偶像。我知道,高傲的孙明不会看别的女生一眼,除了我和杨莉。我发奋读书,是为了让孙明关注我,我成功了,我在全级的排名总是在孙明的前一名或者后一名,反正孙明和我的名字总是紧紧相随的。可是到了初三,杨莉像一匹黑马追上来了,杨莉总是排在全级的第一名。我知道,孙明对杨莉侧目了!因为杨莉把他压住了,整整一个学期,孙明的名字在杨莉之后!  犀利的杨莉,跟柔弱的我,是风格迥异的两种人。然而杨莉却是我有记忆以来第一个用朋友二字来描述的玩伴,我们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同班的,一直同班到初中。自小一起长大,我早已经当杨莉是自己一家人了,因为住邻村,两个好朋友经常到彼此的家里吃饭睡觉,一起上山割草,下田插秧。在学校也如姐妹花一般形影相随,很多人都说我们是孪生的。  那个小山坡下的村镇中学,有着地球上最美丽的景致:校园里荡漾着碧绿的水塘,青草如茵,树木成行,校园里总是洒满了明媚的阳光!一年四季随节气不同而盛开着各种各样的鲜花:春天,在雨雾里盛开如雪般洁白的梧桐花,远望如披着婚纱的新娘;夏秋之际,有百年白玉兰,传送着幽幽甜甜的花香。我每天都从白玉兰树下走过,时常有嫩黄的花瓣儿落下,落在我的头上或者脚跟前,好像是树上有人早就摘好花瓣儿,等着过路人扔下似的!我总是弯下腰来,细致地捡选刚刚落下的花瓣,藏在口袋里,想让孙明经过我身边的时候闻到花香。还有教室门前的花圃里,开放着不知名的白色小喇叭花,高雅清纯,正如我一尘不染的初恋情怀。我经常从屋檐下伸长手,在浓绿的枝叶上摘取白色的花儿。更有深秋时分,环绕校园的竹篱笆上,怒放着艳黄夺目的大菊花。秋季还有满树姹紫嫣红的紫荆花,我时常远望着它,幻想着我做孙明新娘的那一天,就用紫荆花编织一件嫁衣!隆冬季节,有缠绕在古树上娇艳的串爆花,高低不一,错落有致。  因为那份最初的爱恋,因为那个纯洁的年代,让十五岁的校园,定格在梦幻般的世界里,我就在这个如幻如真的记忆里迷失了,迷失在对孙明至纯至真的爱的世界里。我迷失了青春,迷失了大半生!  初中三年,我居然没有跟孙明说过一句话!那年代男女同学是不可以说话的,连捣蛋的男女邻桌,为了争夺更多的桌位空间打起架来,也只是怒目圆睁,手推脚踢,不说一句话。可是,在我心里,我已经把今生所有甜蜜的情话,所有烦恼的思绪,用老憎入定般的意念方式,说给了孙明听。他一定听到了的,我坚信如此,要不然,我怎么会迷失在与他相遇的时空里,总也走不出来呢?  风越来越大了,呼呼而响,四面八方都给爽利的风占据了!竹柏树开始摇晃,脸上的感觉已经是麻痹了,也许沙子早就盖满了整个脸庞的,我不能睁开眼睛。让我就在台风里睡去吧,我不怕台风,我连死都不怕,台风算什么呢?  杨莉一定会发了疯似的翻遍整个酒店去找我的,她再聪明也不可能知道我在台风到来的时候,躺在离酒店三公里之外的林子里。唉,这女人,从来没有为我担心过的,就让她这次为我担心个够,看她以后还敢邀请我来孙明的酒店做客不?我知道,杨莉从来没有在我面前炫耀过什么,她会在全世界的人面前炫耀她的富有,炫耀她的丈夫,可是,她不会,也不敢在我面前炫耀。她总是谦卑地对我,诚实坦白,她很清楚,是我以天生的善良和对朋友的江湖义气,在少女的花季里,把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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