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追风筝的人 txt】里为什么哈桑的嘴治好后再也没笑过

为什么父亲直至去世都没有提及哈桑的身世?_追风筝的人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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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父亲直至去世都没有提及哈桑的身世?
虽然里面说父亲极其重视尊严,但毕竟是自己骨肉,难道父亲不想做些补偿?另外,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人都会把自己深藏内心已久的秘密说出来,这会有种如释重负,安心上路的感觉。父亲把这个秘密带进坟墓心里不感到愧疚,遗憾吗?(假如拉辛汗也没说出原委)
是我太较真了还是有其他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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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感觉,是阿米尔父亲的罪恶感太强了,而且他也了解阿米尔的性格,阿米尔比较懦弱,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终于看到阿米尔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他不想毁坏阿米尔的生活,既然都已经离开原来生活的,那么就要开始新的生活,至于他为什么不告诉阿米尔哈桑是他的亲兄弟,我想他思想里还是存在对哈扎拉人的偏见,哈桑是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子,阿米尔的父亲是个看重名誉的人,他不想在阿米尔心里留下什么不好的,而且他以为哈桑跟着阿里会过的不错,却没想到哈桑是那么忠诚,到死都不知道阿米尔其实是他的亲兄弟,这就是这本书可悲的地方。
我觉得他父亲是个爱面子的人吧,还有离开阿富汗那么多年了,过去的都过去了
没有这么简单我认为有如下原因1如果在他父亲死时交待:就没有后来的拉辛汉对哈桑身世的道来曲折有波澜2作品的主旨是忏悔与恕罪正是阿米尔父亲至死都没说出来使其背负更深的罪恶感3阿米尔父亲生前在阿富汗拥有很好的名声而哈桑的母亲是个妓女这无法让人结受
其实,阿米尔的父亲也是个追风筝的人,只是他没追到。他不能正视“罪恶”,一个普什图人和一个哈扎拉人所生的孩子,这悲剧让哈桑承担。当初拉辛汉在阿米尔生日时说的,他和哈扎拉女佣最终没能战胜世界。这就暗示阿米尔父亲不能坦言,至死都不能。。他悲痛挽留阿里,不露声色对哈桑好,都表明他想救赎自己不能给哈桑正名的罪恶。父亲勇猛刚毅却最终没能追到风筝;阿米尔懦弱胆怯反而鼓起勇气去救赎自己。一明一暗,加上而擅长追风筝的哈桑,三条线来展示冲突,人性,矛盾,家庭,命运,生活……
阿米尔继承他妈妈的性格多(敏感 善良 脆弱) 哈桑继承了他父亲的性格多(聪明 胆大 敢作敢为) 然而哈桑是他爸的私生子 在伊斯兰国家 这样的事情是大逆不道的 更何况是和一个哈拉扎人生的)其实阿米尔父亲更喜欢哈桑一些 当然也很疼爱阿米尔
毕竟都是自己的孩子 这些细节都被幼年的阿米尔很敏锐的发觉了 所以在他的内心一直都有这个结
小时候有把哈桑逼走
这一切让成年的阿米尔无法释怀 所以不顾一切的去解救哈桑的孩子
楼主说出了我的疑惑…
阿米尔爸爸一定一生都认为他和自己最好的朋友的妻子生出哈桑是他一生的污点,虽然他很爱哈桑,他能在哈桑身上看到他想在阿米尔身上看到但却没有看到的。但是阿米尔的父亲对哈桑的爱不足以让他冲破那层或者是尊严作者是罪恶的束缚,他这一生都之死都都在心里存着这样一个秘密,没有说出来,而是带着秘密死去,在大多数人面前,他还是那个被大家所尊重和敬爱的,勇敢的有担当的阿富汗男人。但是当阿米尔的叔叔以一个旁观着的角度说出着件时的时候,给予阿米尔,给予所有读者都是一个巨大的冲击。要记得阿米尔的父亲之一以来给大家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啊。而作者同样用阿米尔的罪恶,他父亲的罪恶,阿米尔把他的罪恶告诉其他人的解放,和他父亲埋葬了一辈子的痛苦相比较,写出了那种贯穿全文的轮回感。=-=啊 我怎么写的这么像语文考试答卷啊啊啊啊啊
楼主和我有相同疑惑,哈桑的母亲是哈扎拉人,书中提到有点蒙古人的特征,如果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兄弟,是不是外貌上应该继承普什图人的特征,那么阿里应该清楚哈桑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何况如果拉辛汗都知道阿里是不能生育的,难道阿里自己不知道?如果阿里知道,会不会阿里也知道哈桑是主人和他妻子的私生子,但是阿里默许了一切,那么当阿米尔设计赶走他们的时候,以阿里的衷心他可能带走主人的孩子么?除非阿里只知道哈桑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是不知道是主人和他老婆的私生子,那么是否有点牵强。另外书的开篇,阿里的妻子因为不喜欢阿里才厌恶她的孩子哈桑,如果哈桑根本不是阿里的孩子,为何她要厌恶,如果是因为他是私生子而厌恶,表示她在意种族门第,那为何剩下孩子5天就跑了。所以我一直认为,哈桑的身世还是有很多疑惑。
还有为什么哈桑还是被说是哈扎拉人,他亲生老爸不是阿米尔老爸吗?
就像他经常穿着棕色的西装一样
就好像果郡王死了都不知道双胞胎是他的
突然觉得不应该没看完就来这个吧…大量剧透…
情节需要,毕竟只是个小说,不必太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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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
我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爸爸”,哈桑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我的名字“阿米尔”——一开始就注定了最终的结局,哈桑死了,因为士兵要侵占阿米尔的住宅,哈桑抵抗,这是阿米尔的家。他被士兵拖到大街上被枪击而死。阿米尔在电话的那头听到这个消息时“不!不!不!”他无法用语言表达出心里的巨大震撼和悲痛。再也不会有人为你追,再也不会有人微笑着对你说:“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其实才是那只,他有的勇敢,忠诚,善良,真诚和毫无保留的信任是阿米尔一直在追的风筝,一直追,起初是为了获得父亲的一个肯定,然后,是为了赎罪。亲爱的哈桑,你曾经,曾经一点点的也没有讨厌过阿米尔的是吗?无论在和同等级的人聚会时阿米尔从未带你一起玩耍并且承认你是他的朋友,还是在小巷子里你受到凌辱时看到阿米尔就在不远处却没有救你的意思时,抑或者阿米尔为了赶走你而栽赃陷害你偷了他的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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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桑,你是天使。我真心讨厌过阿米尔……因为你作为他的仆人付出了自己的忠诚和爱,可是阿米尔却懦弱,徘徊不定,他骨子里根深蒂固的等级思想不能被你和他的友情而融化。可是,我又理解阿米尔的,从来渴望得到父亲肯定的他却发现父亲慈爱的目光放在的是一个地位卑微的仆人身上,十三岁的孩子并不成熟的心态以及对自身弱小能力的卑微和害怕让他无法伸出手挺出胸膛取保护你,可是纠结的是,哈桑,在第一次你和阿米尔受到恶霸的威胁时,那时的你同样弱小阿,是怎样的勇气和友爱和忠诚让你举起要保护阿米尔的呢?我总是心痛,付出的和回报的永远不会一样。我永远记得,哈桑跑去追,下午温柔的阳光照在街角,哈桑顿了脚步,回头微笑着看着阿米尔,眼里一片真诚,说:“为你,千千万万遍”亲爱的哈桑,每每想到你,眼睛都是下过大雨般的湿漉,如果可以,我也愿意为你千千万万遍。种族,亲情,友情,爱情,国家,民族,等级制度……,谢谢你
唉!。。。。。。。真不愿意相信这样的人会是这样的结果。。。。。。如果我们相识一定会珍惜你。。。。
现代社会阿米尔式的人太多了,等级观念严重,追逐利益,内心自私、狭隘,不愿意为别人付出。而像阿米尔这样善良正直的人却越来越少,亦或是说这些品质被现实抹杀得体无完肤。人类卑劣得无下限
咳,哈桑的死,阿米尔并不是在电话那头听到的~~
哈桑不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兄弟吗
阿米尔是为了父亲,哈桑是为了阿米尔,所以随后发生的事早在这两个字里埋下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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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兴趣而生,贴吧更懂你。&或追风筝的人中阿米尔为什么要让哈桑走_百度知道
追风筝的人中阿米尔为什么要让哈桑走
提问者采纳
因为一直以来都是哈桑保护着他。
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就差追回风筝便得冠。是哈桑帮他追风筝的,但是那风筝回来的途中,哈桑遭人欺负,还受到男的性侵犯。阿米尔目睹 一切,却不敢上前阻止!只是躲在角落!
之后,阿米尔一看到哈桑就有负罪感。他觉得在家里,他和哈桑只能留下一个,于是,他逼走了哈桑!
提问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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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妒忌自己的爸爸对哈桑好!
在小时候的阿米尔眼里,哈桑不过是自己的仆人,只是把他当做玩伴,而没想到阿米尔的爸爸却待哈桑如儿子一样,阿米尔当然觉得嫉妒。但是长大了,阿米尔却对哈桑有着深切的怀念。为你,千千万万遍!我追,我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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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追风筝的人》精彩节选(一)
& 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
作者简介: &&
196534131600
:(1)第一章
2001年12月:&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今年夏季的某天,朋友拉辛汗从巴基斯坦打来电话,要我回去探望他。我站在厨房里,听筒贴在耳朵上,我知道电话线连着的,并不只是拉辛汗,还有我过去那些未曾赎还的罪行。挂了电话,我离开家门,到金门公园北边的斯普瑞柯湖边散步。晌午的骄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数十艘轻舟在和风的吹拂中漂行。我抬起头,望见两只红色的风筝,带着长长的蓝色尾巴,在天空中冉冉升起。它们舞动着,飞越公园西边的树林,飞越风车,并排飘浮着,如同一双眼睛俯视着旧金山,这个我现在当成家园的城市。突然间,哈桑的声音在我脑中响起: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我在公园里柳树下的长凳坐下,想着拉辛汗在电话中说的那些事情,再三思量。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我抬眼看看那比翼齐飞的风筝。我忆起哈桑。我缅怀爸爸。我想到阿里。我思念喀布尔。我想起曾经的生活,想起1975年那个改变了一切的冬天。那造就了今天的我。
(2)第二章:&
我在家里住了十八年,但进入阿里和哈桑房间的次数寥寥无几。每当日落西山,玩了一天的哈桑和我就分开了。我穿过那片蔷薇,回到爸爸的广厦去;哈桑则回到他的寒庐,他在那儿出世,在那儿度过一生。我记得它狭小而干净,点着两盏煤油灯,光线昏暗。屋里两端各摆着一床褥子,一张破旧的赫拉特(Herati,阿富汗西部城市。)出产的地毯四边磨损,摆在中间。屋角还有一把三脚凳,一张木头桌子,哈桑就在那上面画画。此外四壁萧然,仅有一幅挂毯,用珠子缀着“Allah-u-akbar”(真主伟大)的字样。那是爸爸某次去麦什德(Mashad,伊朗城市。)旅行时给阿里买的。
1964年某个寒冷的冬日,正是在这间小屋,哈桑的母亲莎娜芭生下了哈桑。我的妈妈因为生产时失血过多而谢世,哈桑则在降临人世尚未满七日就失去了母亲。而这种失去她的宿命,在多数阿富汗人看来,简直比死了老娘还要糟糕:她跟着一群江湖艺人跑了。
哈桑从未提及他的母亲,仿佛她从未存在过。我总是寻思他会不会在梦里见到她,会不会梦见她长什么样子,去了哪里。我还寻思他会不会渴望见到她。他会为她心痛吗,好比我为自己素昧平生的妈妈难过一样?有一天,为了看一部新的伊朗电影,我们从爸爸家里朝扎拉博电影院走去。我们抄了近路,穿过独立中学旁边的军营区——爸爸向来不许我们走那条捷径,但当时他跟拉辛汗在巴基斯坦。我们跨过围绕着军营的藩篱,跳过一条小溪,闯进那片开阔的泥地,那儿停放着积满尘灰的废旧坦克。数个士兵聚集在一辆坦克的影子下抽烟玩牌。有个士兵发现了我们,用手肘碰碰身边的家伙,冲哈桑嚷嚷。
“喂,你!”他说,“我认识你。”我们跟他素不相识。他又矮又胖,头发剃得很短,脸上还有黑乎乎的胡茬。他脸带淫亵,朝我们咧嘴而笑,我心下慌乱。“继续走!”我低声对哈桑说。
“你!那个哈扎拉小子!看着我,我跟你说话呐!”那士兵咆哮着。他把香烟递给身边那个家伙,用一只手的拇指和食指围成圆圈,另外一只手的中指戳进那个圈圈,不断戳进戳出。“我认识你妈妈,你知道吗?我和她交情不浅呢。我在那边的小溪从后面干过她。”
众士兵轰然大笑,有个还发出一声尖叫。我告诉哈桑继续走,继续走。
“她的蜜穴又小又紧!”那士兵边说边跟其他人握手,哈哈大笑。稍后,电影开始了,我在黑暗中听到坐在身边的哈桑低声啜泣,看到眼泪从他脸颊掉下来。我从座位上探过身去,用手臂环住他,把他拉近。他把脸埋在我的肩膀上。“他认错人了,”我低语,“他认错人了。”
据说莎娜芭抛家弃子的时候,没有人感到奇怪。熟背《可兰经》的阿里娶了比他年轻19岁的莎娜芭,这个女人美貌动人,可是不洁身自爱,向来声名狼藉。人们对这桩婚事大皱眉头。跟阿里一样,她也是什叶派穆斯林(伊斯兰教分为逊尼(Sunni)和什叶(Shi’a)两大派系。两派的分别主要在于对于穆罕默德继承人的合法性的承认上。按什叶派的观点,只有阿里及其直系后裔才是合法的继承人,而逊尼派承认艾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阿里四大哈里发的合法性。),也是哈扎拉(Hazara,阿富汗民族,主要分布在该国中部省份。)族人。她还是他的第一个堂妹,因而他们天生就应该是一对。但除了这些,至少在他们的外表上,阿里和莎娜芭毫无共同之处。风传莎娜芭那善睐的绿眼珠和俏皮的脸蛋曾诱得无数男人自甘堕落,阿里的半边脸罹患先天麻痹,因此他无法微笑,总是一副阴骘的脸色。要判断石头脸的阿里究竟高兴还是难过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因为只有从他眯斜的棕色眼睛,才能判断其中是欢乐的闪烁,还是哀伤的涌动。人们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口,用在阿里身上再贴切不过,他只能在眼神中透露自己。
我听说莎娜芭步履款款,双臀摇摆,那诱人的身姿令众多男人跟他们的爱人同床异梦。但阿里得过小儿麻痹症,右腿萎缩,菜色的皮肤包着骨头,夹着一层薄如纸的肌肉。我记得八岁那年,有一天阿里带我到市场去买馕饼(Naan,阿富汗日常主食,将面团抹在烤炉上烘焙而成。)。我走在他后面,嘴里念念有词,学着他走路的样子。我看见他提起那条嶙峋的右腿,摇晃着划出一道弧形;看见他那条腿每次踏下,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右边倾低。他这样蹒跚前进而又能不摔倒,不能不说是个小小的奇迹。我学着他走路,差点摔进水沟,忍不住咯咯笑起来。阿里转过身,看到我正学着他。他什么也没说。当时没说,以后也一直没说,他只是继续走。
阿里的脸庞和步伐吓坏了某些邻居的小孩。但真正麻烦的是那些较大的少年。每逢他走过,他们总在街道上追逐他,作弄他。有些管他叫“巴巴鲁”,也就是专吃小孩的恶魔。“喂,巴巴鲁,今天你吃了谁啊?”他们一起欢乐地叫喊,“你吃了谁啊,塌鼻子巴巴鲁?”
他们管他叫“塌鼻子”,因为阿里和哈桑是哈扎拉人,有典型的蒙古人种外貌。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对哈扎拉人的了解就这么多:他们是蒙古人的后裔,跟中国人稍微有些相似。学校的教材对他们语焉不详,仅仅提到过他们的祖先。有一天,我在爸爸的书房翻阅他的东西,发现有本妈妈留下的旧历史书,作者是伊朗人,叫寇拉米。我吹去蒙在书上的尘灰,那天晚上偷偷将它带上床,吃惊地发现里面关于哈扎拉人的故事竟然写了满满一章。整整一章都是关于哈扎拉人的!我从中读到自己的族人——普什图人(Pashtuns,阿富汗人口最多的民族,其语言普什图语为阿富汗国语。)曾经迫害和剥削哈扎拉人。它提到19世纪时,哈扎拉人曾试图反抗普什图人,但普什图人“以罄竹难书的暴行镇压了他们”。书中说我的族人对哈扎拉人妄加杀戮,迫使他们离乡背井,烧焚他们的家园,贩售他们的女人。书中认为,普什图人压迫哈扎拉人的原因,部分是由于前者是逊尼派穆斯林,而后者是什叶派。那本书记载着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那些事情我的老师从未提及,爸爸也缄口不谈。它还诉说着一些我已经知道的事情,比如人们管哈扎拉人叫“吃老鼠的人”、“塌鼻子”、“载货蠢驴”等。我曾听到有些邻居的小孩这么辱骂哈桑。
随后那个星期,有天下课,我把那本书给老师看,指着关于哈扎拉人那一章。他翻了几页,嗤之以鼻地把书还给我。“这件事什叶派最拿手了,”他边收拾自己的教案边说,“把他们自己送上西天,还当是殉道呢。”提到什叶派这个词的时候,他皱了皱鼻子,仿佛那是某种疾病。
虽说同属一族,甚至同根所生,但莎娜芭也加入到邻居小孩取笑阿里的行列里去了。据说她憎恶他的相貌,已经到了尽人皆知的地步。
“这是个丈夫吗?”她会冷笑着说,“我看嫁头老驴子都比嫁给他好。”
最终,人们都猜测这桩婚事是阿里和他叔叔——也就是莎娜芭的父亲之间的某种协定。他们说阿里娶他的堂妹,是为了给声名受辱的叔叔恢复一点荣誉,尽管阿里五岁痛失牯持,也并无值得一提的财物或遗产。
0阿里对这些侮辱总是默默以待,我认为这跟他畸形的腿有关:他不可能逮到他们。但更主要的是,这些欺辱对他来说毫不见效,在莎娜芭生下哈桑那一刻,他已经找到他的快乐、他的灵丹妙药。那真是足够简单的事情,没有产科医生,也没有麻醉师,更没有那些稀奇古怪的仪器设备。只有莎娜芭躺在一张脏兮兮的褥子上,身下什么也没垫着,阿里和接生婆在旁边帮手。她根本就不需要任何帮助,因为,即使在降临人世的时候,哈桑也是不改本色——他无法伤害任何人。几声呻吟,数下推动,哈桑就出来了。脸带微笑地出来了。
先是爱搬弄是非的接生婆告诉邻居的仆人,那人又到处宣扬,说莎娜芭看了一眼阿里怀中的婴儿,瞥见那兔唇,发出一阵凄厉的笑声。
“看吧,”她说,“现在你有了这个白痴儿子,他可以替你笑了!”她不愿抱着哈桑,仅仅五天之后,她离开了。
爸爸雇佣了那个喂过我的奶妈给哈桑哺乳。阿里跟我们说她是个蓝眼睛的哈扎拉女人,来自巴米扬(Bamiyan,阿富汗城市,在喀布尔西北150公里处。),那座城市有巨大的佛陀塑像。“她唱歌的嗓子可甜了!”他常常这么说。
她唱什么歌呢?哈桑跟我总是问,虽然我们已经知道——阿里已经告诉过我们无数&&&&
次了,我们只是想听阿里唱。
他清了清喉咙,放声唱起来:
我站在高高的山上呼唤阿里的名字,神灵的狮子
啊~阿里,神灵的狮子,凡人的国王
给我悲伤的心灵带来喜悦
然后他会提醒我们,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
哈桑跟我喝过同样的乳汁。我们在同一个院子里的同一片草坪上迈出第一步。还有,在同一个屋顶下,我们说出第一个字。
我说的是“爸爸”。
他说的是“阿米尔”。我的名字。
如今回头看来,我认为1975年冬天发生的事情——以及随后所有的事情——早已在这两个字里埋下根源
(3)第四章:&
阿里和爸爸一起长大,他们小时候也是玩伴——至少直到小儿麻痹症令阿里腿患残疾,就像一个世代之后哈桑和我共同长大那样。爸爸总是跟我们说起他和阿里的恶作剧,阿里会摇摇头,说:“可是,老爷,告诉他们谁是那些恶作剧的设计师,谁又是可怜的苦工。”爸爸会开怀大笑,伸手揽住阿里。
不过爸爸说起这些故事的时候,从来没有提到阿里是他的朋友。
奇怪的是,我也从来没有认为我与哈桑是朋友。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虽然我们彼此学习如何在骑自行车的时候放开双手,或是用硬纸箱制成功能齐备的相机。虽然我们整个冬天一起放风筝、追风筝。虽然于我而言,阿富汗人的面孔就是那个男孩的容貌:骨架瘦小,理着平头,耳朵长得较低,那中国娃娃似的脸,那永远燃着微笑的兔唇。
无关乎这些事情,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
(4)第五章:&
我们就那样哆嗦地抱成一团,直到天快破晓。枪声和爆炸声还没一个钟头就结束,可是把我们吓坏了,因为我们从来没听过街道上会有枪响。当时这些声音对我们来说太奇怪了。那些耳朵里面除了枪响再没有其他声音的阿富汗孩子当时还没出世。在餐厅里,我们挤成一堆,等待太阳升起,没有人意识到过去的生活方式已然告终。我们的生活方式,即使尚未全然终结,那也是苟延残喘。终结,正式的终结是在1978年4月,其时政变发生,接着是1979年12月,俄国坦克在我和哈桑玩耍的街道上耀武扬威,给我的父老乡亲带来死亡,开启了如今仍未过去的、血流成河的时代。
太阳快升起的时候,爸爸的轿车驶进车道。他重重地关上车门,匆忙的脚步在台阶上发出沉重的声音。接着他在门口出现,我看见他脸色挂着某种神情,那种脸色我一时辨认不出来,因为此前从未在他身上见过:恐惧。“阿米尔!哈桑!”他大喊,张开双臂朝我们跑过来,“他们封锁了所有的道路,电话又坏了,我很担心。”
我们停在他怀里,有那么一会儿,我竟然发疯似的觉得很高兴,而不管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们根本不是在猎杀野鸭。真相终于大白:1973年7月17日夜里,他们根本就没有对什么东西开枪。翌日清晨,大梦初醒的喀布尔发现君主制已然成为历史。查希尔国王远在意大利,他的堂兄达乌德汗(Mohammed Daoud
Khan(1909~1978),1973年起任阿富汗共和国总统,直到1978年被刺杀。)趁他不在,发动了政变,没有多加杀戮,就终结了他四十年来的统治。
(5)第六章:&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我记得有一年,比赛到了天黑还没终结。人们在人行道上,在屋顶上,为自家的孩子鼓劲加油。街道上满是风筝斗士,手里的线时而猛拉、时而速放,目不转睛地仰望天空,力图占个好位置,以便割断敌手的风筝线。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帮忙收放风筝线。我的助手是哈桑。
有一次,有个多嘴的印度小孩,他家最近才搬到附近,告诉我们,在他的家乡,斗风筝必须严格遵守一些规则和规定。“你必须在指定的区域放风筝,并且你必须站在风向成直角的地方。”他骄傲地说,“还有,你不能用铝来做玻璃线。”
哈桑和我对望了一眼。让你吹吧。这个印度小孩很快会学到的,跟英国人在这个世纪之初以及俄国人在1980年代晚期学到的如出一辙:阿富汗人是独立的民族。阿富汗人尊重风俗,但讨厌规则,斗风筝也是这样。规则很简单: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祝你好运。
不仅如此,若有风筝被割断,真正的乐趣就开始了。这时,该追风筝的人出动,那些孩子追逐那个在随风飘扬的风筝,在临近的街区奔走,直到它盘旋着跌落在田里,或者掉进某家的院子里,或挂在树上,或停在屋顶上。追逐十分激烈:追风筝的人蜂拥着漫过大街小巷,相互推搡,像西班牙人那样。我曾看过一本书,说起他们在斗牛节时被公牛追赶的景象。有一年某个邻居的小孩爬上松树,去捡风筝,结果树枝不堪重负,他从三十英尺高的地方跌下来,摔得再也无法行走,但他跌下来时手里还抓着那只风筝。如果追风筝的人手里拿着风筝,没有人能将它拿走。这不是规则,而是风俗。
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在冬天的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人们会将其挂在壁炉架之下,供客人欢欣赞叹。每当满天风筝消失得只剩下最后两只,每个追风筝的人都厉兵秣马,准备摘取此项大奖。他们会朝向那个他们预计风筝跌落的地方,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当最后一只风筝被割断,立即一片骚动。
多年过去,我曾见到无数家伙参与追风筝,但哈桑是我见过的人中最精此道的高手。十分奇怪的是,在风筝跌落之前,他总是等在那个它将要跌落的地方,似乎他体内有某种指南针。
(6)第七章:&
“我们来放。”我说。
哈桑神色一振:“好啊!”他举起我们的风筝:红色的风筝,镶着黄边,在竖轴和横轴交叉的地方,有塞弗的亲笔签名。他舔舔手指,把它举起,测试风向,然后顺风跑去。我们偶尔也在夏天放风筝,他会踢起灰尘,看风吹向什么方位。我手里的卷轴转动着,直到哈桑停下来,大约在五十英尺开外。他将风筝高举过顶,仿佛一个奥运会的田径运动员高举获得的金牌。按照我们往常的信号,我猛拉两次线,哈桑放开了风筝。
虽说爸爸和学校的老师诲我不倦,我终究无法对真主死心塌地。可是当时,从教义答问课程学到的某段《可兰经》涌上嘴边,我低声念诵,然后深深吸气,呼气,跟着拉线跑开。不消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发出宛如鸟儿扑打翅膀的声音。哈桑拍掌称好,跑在我身后。我把卷轴交给他,双手拉紧风筝线,他敏捷地将那松弛的线卷起来。
空中已经挂着至少二十来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不到一个钟头,这个数字翻了一番,红色的、蓝色的、黄色的风筝在苍穹来回飞舞,熠熠生辉。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这风正适宜放风筝,风速不大,恰好能让风筝飘浮起来,也便于操控。哈桑在我身旁,帮忙拿着卷轴,手掌已被线割得鲜血淋漓。
顷刻间,割线开始了,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回旋着跌落下来。它们像流星那样划过苍天,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我能听得见那些追风筝的人,高声叫嚷,奔过大街小巷。有人扯开喉咙,报告说有两条街上爆发冲突了。
我偷眼望向爸爸,看见他和拉辛汗坐在一起,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他在为我加油吗?还是希望我的失败给他带来愉悦?放风筝就是这样的,思绪随着风筝高低起伏。
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仍在放着风筝,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我坚持了这么久,他是不是很吃惊?你的眼睛没有看着天上,你坚持不了多久啦。我将视线收回空中。有只红色的风筝正在飞近——我发现它的时间恰到好处。我跟它对峙了一会,它失去耐心,试图从下面割断我,我将它送上了不归路。
街头巷尾满是凯旋而回的追风筝者,他们高举追到的战利品,拿着它们在亲朋好友面前炫耀。但他们统统知道最好的还没出现,最大的奖项还在飞翔。我割断了一只带有白色尾巴的黄风筝,代价是食指又多了一道伤口,血液汩汩流入我的掌心。我让哈桑拿着线,把血吸干,在牛仔裤上擦擦手指。
又过了一个钟头,天空中幸存的风筝,已经从约莫五十只剧减到十来只。我的是其中之一,我杀入前十二名。我知道巡回赛到了这个阶段,会持续一段时间,因为那些家伙既然能活下来,技术实在非同小可——他们可不会掉进简单的陷阱里面,比如哈桑最喜欢用的那招,古老的猛升急降。
到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屋顶那些看客戴上围巾,穿上厚厚的外套。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仍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就像堆在墙上的雪花那样,一次一片地累积。
我的眼光转向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面,它大开杀戒。
“它干掉几只?”我问。
“我数过了,十一只。”哈桑说。
“你知道放风筝的人是谁吗?”
哈桑啪嗒一下舌头,仰起下巴。那是哈桑的招牌动作,表示他不知道。蓝风筝割断一只紫色的大家伙,转了两个大圈。隔了十分钟,它又干掉两只,追风筝的人蜂拥而上,追逐它们去了。
又过了半个小时,只剩下四只风筝了。我的风筝仍在飞翔,我的动作无懈可击,仿佛阵阵寒风都照我的意思吹来。我从来没有这般胜券在握,这么幸运,太让人兴奋了!我不敢抬眼望向那屋顶,眼光不敢从天空移开,我得聚精会神,聪明地操控风筝。又过了十五分钟,早上那个看起来十分好笑的梦突然之间触手可及:只剩下我和另外一个家伙了,那只蓝风筝。
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那条玻璃线。人们纷纷顿足、拍掌、尖叫、欢呼。“干掉它!干掉它!”我在想,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音乐震耳欲聋,蒸馒头和油炸菜饼的香味从屋顶和敞开的门户飘出来。
但我所能听到的——我迫使自己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我所看到的,只是那只蓝风筝。我所闻到的,只是胜利的味道。获救。赎罪。如果爸爸是错的,如果真像他们在学校说的,有那么一位真主,那么他会让我赢得胜利。我不知道其他家伙斗风筝为了什么,也许是为了在人前吹嘘吧。但于我而言,这是惟一的机会,让我可以成为一个被注目而非仅仅被看到、被聆听而非仅仅被听到的人。倘若真主存在,他会引导风向,让它助我成功,我一拉线,就能割断我的痛苦,割断我的渴求,我业已忍耐得太久,业已走得太远。刹那之间,就这样,我信心十足。我会赢。只是迟早的问题。
结果比我预想的要快。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我卷开线,让它飞高。我的风筝转了一个圈,飞到那只蓝色家伙的上面,我稳住位置。蓝风筝知道自己麻烦来了,它绝望地使出各种花招,试图摆脱险境,但我不会放过它,我稳住位置。人群知道胜负即将揭晓。“干掉它!干掉它!”的齐声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你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快赢了!”哈桑兴奋得直喘气。
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着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割开一个创口。接着……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也不用看。哈桑抱着我的脖子,不断尖叫。
“太棒了!太棒了!阿米尔少爷!”
我睁开眼睛,望见蓝风筝猛然扎下,好像轮胎从高速行驶的轿车脱落。我眨眨眼,疲累不堪,想说些什么,却没有说出来。突然间我腾空而起,从空中望着自己。黑色的皮衣,红色的围巾,褪色的牛仔裤。一个瘦弱的男孩,肤色微黄,身材对于十二岁的孩子来说显得有些矮小。他肩膀窄小,黑色的眼圈围着淡褐色的眼珠,微风吹起他淡棕色的头发。他抬头望着我,我们相视微笑。
然后我高声尖叫,一切都是那么色彩斑斓、那么悦耳动听,一切都是那么鲜活、那么美好。我伸出空手抱着哈桑,我们跳上跳下,我们两个都笑着、哭着。“你赢了,阿米尔少爷!你赢了!”
“我们赢了!我们赢了!”我只说出这句话。这是真的吗?在过去的日子里,我眨眨眼,从美梦中醒来,起床,下楼到厨房去吃早餐,除了哈桑没人跟我说话。穿好衣服。等爸爸。放弃。回到我原来的生活。然后我看到爸爸在我们的屋顶上,他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拍掌称快。就在那儿,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看见爸爸站在屋顶上,终于以我为荣。
但他似乎在做别的事情,双手焦急地摇动。于是我明白了,“哈桑,我们……”
“我知道,”他从我们的拥抱中挣脱,“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他放下卷轴,撒腿就跑,他穿的那件绿色长袍的后褶边拖在雪地上。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的橡胶靴子踢起阵阵雪花,已经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哈桑式的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再一次看到他笑得如此灿烂,已是二十六年之后,在一张褪色的宝丽莱照片上。
人群涌上来向我道贺,我开始把风筝收回来。我跟他们握手,向他们道谢。那些&
比我更小的孩童望着我的眼神充满敬畏,我是个英雄。人们伸手拍拍我的后背,摸摸我的头发。我边拉着线,边朝每个人微笑,但我的心思在那个蓝风筝上。
最后,我收回了自己的风筝。我捡起脚下的卷轴,把松弛的线收好,期间又握了几双手,接着走回家。走到那扇锻铁大门时,阿里在门后等着,他从栅栏伸出手,&&&
“恭喜。”
我把风筝和卷轴给他,握握他的手,“谢谢你,亲爱的阿里。”
“我一直为你祈祷。”
“继续祈祷吧,我们还没全赢呢。”
我匆忙走回街上。我没向阿里问起爸爸,我还不想见到他。在我脑里,一切都计划好了:我要班师回朝,像一个英雄,用鲜血淋漓的手捧着战利品。我要万头攒动,万众瞩目,罗斯坦和索拉博彼此打量,此时无声胜有声。然后年老的战士会走向年轻的战士,抱着他,承认他出类拔萃。证明。获救。赎罪。然后呢?这么说吧……之后当然是永远幸福。还会有别的吗?
他将一只手放在驴背上,指着南边:“我想我看见你说的那个男孩朝那边跑去。他手里拿着一只风筝,蓝色的风筝。”
“真的吗?”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他这样承诺过。好样的,哈桑。好样的,可靠的哈桑。他一诺千金,替我追到了最后那只风筝。
“当然,这个时候他们也许已经逮住他了。”那个老人咕哝着说,把另一个箱子搬到驴背上。
“什么人?”
“其他几个男孩。”他说,“他们追着他,他们的打扮跟你差不多。”他抬眼看看天空,叹了口气,“走开吧,你耽误了我做祷告。”
但我已经朝那条小巷飞奔而去。
有那么几分钟,我徒劳无功地在市场中搜寻着。兴许那个老人看走了眼,可是他看到了蓝色的风筝。想到亲手拿着那只风筝……我探头寻找每条通道,每家店铺。没有哈桑的踪迹。
我正在担心天就快黑了,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我来到一条僻静、泥泞的小巷。市场被一条大路分成两半,它就在那条大路的末端,成直角伸展开去。小巷车辙宛然,我走在上面,随着声音而去。靴子在泥泞中吱嘎作响,我呼出的气变成白雾。这狭窄的巷道跟一条冻结小溪平行,要是在春天,会有溪水潺潺流淌。小巷的另外一边是成排的柏树,枝头堆满积雪,散落在一些窄巷交错的平顶黏土房屋之间——那些房子比土屋茅舍好不了多少。
我又听见那声音,这次更响了,从某条小巷传出来。我悄悄走进巷口,屏住呼吸,在拐角处窥探。
那小巷是死胡同,哈桑站在末端,摆出一副防御的姿势: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有一堆破布瓦砾,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挡住哈桑去路的是三个男孩,就是达乌德汗发动政变隔日,我们在山脚遇到、随后又被哈桑用弹弓打发走的那三个。瓦里站在一边,卡莫在另外一边,阿塞夫站在中间。我感到自己身体收缩,一阵寒意从脊背升起。阿塞夫神态放松而自信,他正在戴上他的不锈钢拳套。其他两个家伙紧张地挪动着双脚,看看阿塞夫,又看看哈桑,仿佛他们困住某种野兽,只有阿塞夫才能驯服。
“你的弹弓呢,哈扎拉人?”阿塞夫说,玩弄着手上的拳套,“你说过什么来着?‘他们会管你叫独眼龙阿塞夫。’很好,独眼龙阿塞夫。太聪明了,真的很聪明。再说一次,当人们手里握着上了膛的武器,想不变得聪明也难。”
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我慢慢地、安静地呼着气,全身麻木。我看见他们逼近那个跟我共同长大的男孩,那个我懂事起就记得他的兔唇的男孩。
“但你今天很幸运,哈扎拉人。”阿塞夫说。他背朝我,但我敢打赌他脸上一定挂着邪恶的笑容。“我心情很好,可以原谅你。你们说呢,小子们?”
“太宽宏大量了,”卡莫喊道,“特别是考虑到他上次对我们那样粗鲁无礼。”他想学着阿塞夫的语调,可是声音里面有些颤抖。于是我明白了:他害怕的不是哈桑,绝对不是。他害怕,是因为不知道阿塞夫在打什么主意。
阿塞夫做了个解散的手势。“原谅你,就这样。”他声音放低一些,“当然,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免费的,我的原谅需要一点小小的代价。”
“很公平。”卡莫说。
“没有什么是免费的。”瓦里加上一句。
“你真是个幸运的哈扎拉人。”阿塞夫说,朝哈桑迈上一步。“因为今天,你所有付出的代价只是这个蓝风筝。公平的交易,小子们,是不是啊?”
“不止公平呢。”卡莫说。
即使从我站的地方,我也能看到哈桑眼里流露的恐惧,可是他摇摇头。“阿米尔少爷赢得巡回赛,我替他追这只风筝。我公平地追到它,这是他的风筝。”
“忠心的哈扎拉人,像狗一样忠心。”阿塞夫说。
卡莫发出一阵战栗、紧张的笑声。
“但在你为他献身之前,你想过吗?他会为你献身吗?难道你没有觉得奇怪,为什么他跟客人玩总不喊上你?为什么他总是在没有人的时候才理睬你?我告诉你为什么,哈扎拉人。因为对他来说,你什么都不是,只是一只丑陋的宠物。一种他无聊的时候可以玩的东西,一种他发怒的时候可以踢开的东西。别欺骗自己了,别以为你意味着更多。”
“阿米尔少爷跟我是朋友。”哈桑红着脸说。
朋友?”阿塞夫大笑说,“你这个可怜的白痴!总有一天你会从这小小的幻想中醒来,发现他是个多么好的朋友。听着,够了,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
阿塞夫一愣,他开始退后一步,“最后的机会了,哈扎拉人。”
哈桑的回答是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不管你想干吗,”阿塞夫解开外套的纽扣,将其脱下,慢条斯理地折叠好,将它放在墙边。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如果我喊出来,我生命中剩下的光阴将会全然改观。但我没有,我只是看着,浑身麻木。
阿塞夫挥挥手,其他两个男孩散开,形成半圆,将哈桑包围在小巷里面。
“我改变主意了,”阿塞夫说,“我不会拿走你的风筝,哈扎拉人。你会留着它,以便它可以一直提醒你我将要做的事情。”
然后他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阿塞夫的额头。阿塞夫大叫着扑向哈桑,将他击倒在地。瓦里和卡莫一拥而上。
我抓紧拳头,合上双眼。
一段记忆:
“你知道哈桑跟你喝着同一个胸脯的奶水长大吗?你知道吗,阿米尔少爷?萨吉娜,乳母的名字。她是个漂亮的哈扎拉女人,有双蓝眼睛,从巴米扬来,她给你们唱古老的婚礼歌谣。人们说同一个胸脯喂大的人就是兄弟。你知道吗?”
一段记忆:
“每人一个卢比,孩子们。每人只要一个卢比,我就会替你们揭开命运的帷幕。”那个老人倚墙而坐,黯淡无光的双眼像滑溜溜的银子,镶嵌在一双深深的火山洞口中。算命先生弯腰拄着拐杖,从消瘦的脸颊下面伸出一只嶙峋的手,在我们面前做成杯状。“每人一个卢比就可知道命运,不贵吧?”哈桑放了个铜钿在他粗糙的手掌上,我也放了一个。“以最仁慈、最悲悯的安拉之名。”那位老算命先生低声说。他先是拿起哈桑的手,用一只兽角般的指甲,在他掌心转了又转,转了又转。跟着那根手指飘向哈桑的脸庞,慢慢摸索着哈桑脸颊的曲线、耳朵的轮廓,发出干燥的刮擦声。他的手指生满老茧,轻轻拂着哈桑的眼睑。手停在那儿,迟疑不去。老人脸上掠过一抹阴影,哈桑和我对望了一眼。老人抓起哈桑手,把那个卢比还给他。“让我看看你怎么样,小朋友?”他说。墙那边传来公鸡的叫声。老人伸手来拉我的手,我抽回来。
一个梦境:
我在暴风雪中迷失了方向。寒风凛冽,吹着雪花,刺痛了我的双眼。我在白雪皑皑中跋涉。我高声求救,但风淹没了我的哭喊。我颓然跌倒,躺在雪地上喘息,茫然望着一片白茫茫,寒风在我耳边呼啸,我看见雪花抹去我刚踩下的脚印。我现在是个鬼魂,我想,一个没有脚印的鬼魂。我又高声呼喊,但希望随着脚印消逝。这当头,有人闷声回应。我把手架在眼睛上,挣扎着坐起来。透过风雪飞舞的帘幕,我看见人影摇摆,颜色晃动。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了。一只手伸在我面前,我望见手掌上有深深的、平行的伤痕,鲜血淋漓,染红了雪地。我抓住那只手,瞬间雪停了。我们站在一片原野上,绿草如茵,天空中和风吹着白云。我抬眼望去,但见万里晴空,满是风筝在飞舞,绿的、黄的、红的、橙的。它们在午后的阳光中闪耀着光芒。
小巷堆满了破铜烂铁,废弃的自行车轮胎、标签剥落的玻璃瓶子、卷边的杂志、发黄的报纸,所有这些,散落在一堆砖头和水泥板间。墙边有个锈蚀的铁火炉,炉洞像血盆大口般张开。但在那些垃圾之间,有两件东西让我无法移开眼光:一件是蓝风筝,倚在墙边,紧邻铁炉;另一件是哈桑的棕色灯芯绒裤,丢在那堆碎砖块上面。
“我不知道,”瓦里说,“我爸爸说那是犯罪。”他的声音自始至终充满了怀疑、兴奋、害怕。哈桑趴在地上。卡莫和瓦里一人抓住他一只手,将其从手肘扭转,压在哈桑背后。阿塞夫站在他们上方,用雪靴的后跟踩着哈桑的脖子后面。
“你爸爸不会发现。”阿塞夫说,“给这头无礼的蠢驴一点教训,跟犯罪有什么关系?”
“我不知道。”瓦里咕哝着。
“随便你。”阿塞夫说,他转向卡莫,“你怎么说呢?”
“我……好吧……”
“他只是个哈扎拉人。”阿塞夫说,但卡莫把眼睛望向别处。
“好吧,”阿塞夫不满地说,“你们这些懦夫,帮我把他按住就好了。你们能做到吗?”
瓦里和卡莫点点头,看上去如释重负。
阿塞夫在哈桑身后跪倒,双手放在哈桑的臀部,把他光光的屁股抬起。他一手伸在哈桑背上,另外一只手去解开自己的皮带。他脱下牛仔裤,脱掉内裤。他在哈桑身后摆好位置。哈桑没有反抗,甚至没有呻吟。他稍稍转过头,我瞥见他的脸庞,那逆来顺受的神情。之前我也见过这种神色,这种羔羊的神色。第二天是回历最后一个月的第十天,为期三天的宰牲节(Eid-e-Qorban,伊斯兰教重要节日,也称古尔邦节。)从这天开始。人们在这一天纪念先知亚伯拉罕为真主牺牲了他的儿子。这一年,爸爸又亲手挑选了一只绵羊,粉白色的绵羊,有着弯弯的黑色耳朵。
我们全部人站在院子里,哈桑,阿里,爸爸,还有我。法师背诵经文,转动他的念珠。爸爸咕哝着,“快了结吧。”他低声说。他对这分肉的仪式和无止境的祷告感到厌烦。爸爸对宰牲节起源的故事不以为然,就像他对所有宗教事物不以为然一样。但他尊重宰牲节的风俗,这个风俗要求人们把肉分成三份,一份给家人,一份给朋友,一份给穷人。每年爸爸都会把肉全给穷人。“有钱人已经足够肥了。”他说。
法师完成了祷告。谢天谢地。他拿起一柄刀锋长长的菜刀。风俗要求不能让绵羊看见刀。阿里喂给绵羊一块方糖——这也是风俗,让死亡变得甜蜜些。那羊伸脚乱踢,但不是太激烈。法师抓住它的下巴,刀锋在它脖子上一割。就在他精熟的刀法施加在绵羊喉咙之上的前一刻,我看见了羊的眼睛。好几个星期,我总是在梦里见到那双眼睛。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每年都要在院子里观看这个仪式,即使草地上的血污消退得不见痕迹,我的噩梦仍会继续。但我总是去看。我去看,是为了那只动物眼里无可奈何的神色。荒唐的是,我竟然想像它能理解。我想像它知道,那迫在眉睫的厄运,是为了某个崇高的目的……
我停止了观看,转身离开那条小巷。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手腕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意识到还有别的东西。我在流泪。就从刚才那个屋角,传来阿塞夫仓促而有节奏的呻吟。
我仍有最后的机会可以作决定,一个决定我将成为何等人物的最后机会。我可以冲进小巷,为哈桑挺身而出——就像他过去无数次为我挺身而出那样——接受一切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后果。或者我可以跑开。
结果,我跑开了。
我逃跑,因为我是懦夫。我害怕阿塞夫,害怕他折磨我。我害怕受到伤害。我转身离开小巷、离开哈桑的时候,心里这样对自己说。我试图让自己这么认为。说真的,我宁愿相信自己是出于软弱,因为另外的答案,我逃跑的真正原因,是觉得阿塞夫说得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免费的。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这是个公平的代价吗?我还来不及抑止,答案就从意识中冒出来: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
我沿着来路跑回去,回到那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我跌撞上一家小店铺,斜倚着那紧闭的推门。我站在那儿,气喘吁吁,汗水直流,希望事情并没有变成这个样子。
约莫隔了十五分钟,我听到人声,还有脚步声。我躲在那家小店,望着阿塞夫和那两个人走过,笑声飘过空荡荡的过道。我强迫自己再等十分钟。然后我走回到那条和冰封的小溪平行、满是车痕的小巷。我在昏暗的光芒中眯起眼睛,看见哈桑慢慢朝我走来。在河边一棵光秃秃的桦树下,我和他相遇。
他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第一眼看到的东西。时至今日,我无法扯谎说自己当时没有查看风筝是否有什么裂痕。他的长袍前方沾满泥土,衬衣领子下面开裂。他站着,双腿摇摇晃晃,似乎随时都会倒下。接着他站稳了,把风筝递给我。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哈桑伸手用衣袖擦擦脸,抹去眼泪和鼻涕。我等待他开口,但我们只是静静地站在那儿,在消逝的天光中。我很感谢夜幕降临,遮住了哈桑的脸,也掩盖了我的面庞。我很高兴我不用看着他的眼睛。他知道我知道吗?如果他知道,我能从他眼里看到什么呢?埋怨?耻辱?或者,愿真主制止,我最怕看到的:真诚的奉献。所有这些里,那是我最不愿看到的。
他开始说些什么,但他有点哽咽。他闭上嘴巴,张开,又闭上,往后退了一步,擦擦他的脸。就在当时,我几乎就要和哈桑谈论起在小巷里头发生的事情来。我原以为他会痛哭流涕,但,谢天谢地,他没有,而我假装没有听到他喉咙的哽咽。就像我假装没有看到他裤子后面深色的污渍一样。也假装没有看到从他双腿之间滴下的血滴,它们滴下来,将雪地染成黑色。
“老爷会担心的。”他就说了这么一句。他转过头,蹒跚着走开。
事情就如我想像的那样。我打开门,走进那烟雾缭绕的书房。爸爸和拉辛汗在喝茶,听着收音机传出的劈里啪啦的新闻。他们转过头,接着爸爸嘴角亮起一丝笑容,他张开双手,我把脸埋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哭起来。爸爸紧紧抱着我,不断抚摸着我的后背。在他怀里,我忘了自己的所作所为。那感觉真好。
(7)第八章:&
“我看着哈桑被人强暴。”我自说自话。爸爸在梦里翻身,霍玛勇叔叔在说呓语。有一部分的我渴望有人醒来听我诉说,以便我可以不再背负着这个谎言度日。但没有人醒来,在随后而来的寂静中,我明白这是个下在我身上的咒语,终此一生,我将背负着这个谎言。
我想起哈桑的梦,那个我们在湖里游泳的梦。那儿没有鬼怪。他说,只有湖水。但是他错了。湖里有鬼怪,它抓住哈桑的脚踝,将他拉进暗无天日的湖底。我就是那个鬼怪。
自从那夜起,我得了失眠症。
又隔了半个星期,我才开口跟哈桑说话。当时我的午餐吃到一半,哈桑在收拾碟子。我走上楼梯,回房间去,哈桑问我想不想去爬山。我说我累了。哈桑看起来也很累——他消瘦了,双眼泡肿,下面还有灰白的眼圈。但他又问了一次,我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我们爬上那座山,靴子踩在泥泞的雪花上吱嘎吱嘎响。没有人开口说话。我们坐在我们的石榴树下,我知道自己犯了个错误。我不应到山上来。我用阿里的菜刀在树干上刻下的字迹犹在: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现在我无法忍受看到这些字。
他求我念《沙纳玛》给他听,我说我改变主意了。告诉他我只想走回自己的房间去。他望着远方,耸耸肩。我们沿着那条来路走下,没有人说话。我生命中第一次渴望春天早点到来。
1975年冬天剩下的那些日子在我记忆里面十分模糊。我记得每当爸爸在家,我就十分高兴。我们会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拜访霍玛勇叔叔或者法拉克叔叔。有时拉辛汗来访,爸爸也会让我在书房里喝茶。他甚至还让我念些自己写的故事给他听。一切都很美好,我甚至相信这会永恒不变。爸爸也这么想,我认为。我们彼此更加了解。至少,在风筝大赛之后的几个月里,爸爸和我相互抱有甜蜜的幻想,以某种我们过去从未有过的方式相处。我们其实在欺骗自己,居然认为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的玩具,能弥合两人之间的鸿沟。
可是,每当爸爸不在——他经常不在家——我便将自己锁在房间里面。我几天就看完一本书,写故事,学着画马匹。每天早晨,我会听见哈桑在厨房忙上忙下,听见银器碰撞的叮当声,还有茶壶烧水的嘶嘶声。我会等着,直到他把房门关上,我才会下楼吃饭。我在日历上圈出开学那天,开始倒数上课的日子。
让我难堪的是,哈桑尽一切努力,想恢复我们的关系。我记得最后一次,我在自己的房间里,看着法尔西语节译本的《劫后英雄传》(Ivanhoe,苏格兰作家瓦尔特·司各特(Sir Walter Scott,1771~1832)著,讲述中世纪英格兰的骑士故事。),他来敲我的门。
“我要去烘焙房买馕饼,”他在门外说,“我来……问问要不要一起去。”
“我觉得我只想看书,”我说,用手揉揉太阳穴。后来,每次哈桑在我身边,我就头痛。
“今天阳光很好。”他说。
“我知道。”
“也许出去走走会很好玩。”
“你去吧。”
“我希望你也去。”他说。停了一会儿,不知道什么东西又在撞着门,也许是他的额头。“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阿米尔少爷。你希望你告诉我。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不再一起玩了。”
“你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哈桑,你走开。”
“你可以告诉我,我会改的。”
我将头埋在双腿间,用膝盖挤着太阳穴。“我会告诉你我希望你别做什么。”我说,双眼紧紧闭上。
“你说吧。”
“我要你别再骚扰我,我要你走开。”我不耐烦地说。我希望他会报复我,破门而入,将我臭骂一顿——这样事情会变得容易一些,变得好一些。但他没有那样做,隔了几分钟,我打开门,他已经不在了。我倒在自己的床上,将头埋在枕上,眼泪直流。
自那以后,哈桑搅乱了我的生活。我每天尽可能不跟他照面,并以此安排自己的生活。因为每当他在旁边,房间里的氧气就会消耗殆尽。我的胸口会收缩,无法呼吸;我会站在那儿,被一些没有空气的泡泡包围,喘息着。可就算他不在我身边,我仍然感觉到他在,他就在那儿,在藤椅上那些他亲手浆洗和熨烫的衣服上,在那双摆在我门外的温暖的便鞋里面,每当我下楼吃早餐,他就在火炉里那些熊熊燃烧的木头上。无论我走到哪儿,都能看见他忠心耿耿的信号,他那该死的、毫不动摇的忠心。
“要是我拿这个打你,你会怎么做啊?”我说,石榴在手里抛上抛下。
哈桑的笑容枯萎了。他看起来比我记得的要大,不,不是大,是老。怎么会这样呢?皱纹爬上他那张饱经风吹日晒的脸,爬过他的眼角,他的唇边。也许那些皱纹,正是我亲手拿刀刻出来的。
“你会怎么做呢?”我重复。
他脸无血色。我答应要念给他听的那本故事书在他脚下,书页被微风吹得劈啪响。我朝他扔了个石榴,打中他的胸膛,爆裂出红色的果肉。哈桑又惊又痛,放声大哭。
“还手啊!”我咆哮着。哈桑看看胸前的污渍,又看看我。
“起来!打我!”我说。哈桑站起来了,但他只是站在那儿,露出茫然失措的表情,好比一个男人,刚才还在海滩愉快地散步,此刻却被浪花卷到大洋中间。
我又扔出一个石榴,这次打在他的肩膀上,果汁染上他的脸。“还手!”我大喊,“还手,你这个该死的家伙!”我希望他还击。我希望他满足我的愿望,好好惩罚我,这样我晚上就能睡着了。也许到时事情就会回到我们以前那个样子。但哈桑纹丝不动,任由我一次又一次扔他。“你是个懦夫!”我说,“你什么都不是,只是个该死的懦夫!”
我不知道自己击中他多少次。我所知道的是,当我终于停下来,筋疲力尽,气喘吁吁,哈桑浑身血红,仿佛被一队士兵射击过那样。我双足跪倒,疲累不堪,垂头丧气。
然后哈桑捡起一个石榴。他朝我走来,将它掰开,在额头上磨碎。“那么,”他哽咽着,红色的石榴汁如同鲜血一样从他脸上滴下来。“你满意了吧?你觉得好受了吗?”他转过身,朝山下走去。
我任由泪水决堤,跪在地上,身体前后摇晃。“我该拿你怎么办,哈桑?我该拿你怎么办?”但等到泪痕风干,我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我找到了答案。
我的十三岁生日在1976年夏天。这是阿富汗最后一段平静的和平岁月。我和爸爸的关系再度冷却了。我想这都是因为在我们种郁金香那天我所说的那句愚蠢的话,关于请新仆人的那句话。我后悔说了那句话——真的很后悔——但我认为即使我没说,我们这段短短的快乐插曲也会告终。也许不会这么快,但终究会结束。到夏天结束的时候,勺子和叉子碰撞盘子的声音又取代了晚餐桌上的交谈,爸爸开始在晚饭后回到书房去,并把门关上。我则回去翻看哈菲兹和迦亚谟的书,咬指甲咬到见皮,写故事。我将故事放在床底的架子上,将它们保留起来,以备万一爸爸会跟我要去看,虽然我怀疑他不会。
(8)第九章:
透过卧房的窗户,我看见阿里和哈桑推着独轮车,载满牛肉、馕饼、水果、蔬菜,推上车道。我看见爸爸从屋子里出现,朝阿里走过去。他们的嘴巴说着我听不见的话,爸爸指了指屋子,阿里点点头。他们分开。爸爸走回屋子,阿里随着哈桑走进他们的斗室。
隔了几分钟,爸爸敲敲我的房门。“到我的办公室来,”他说,“我们得坐下来,把这件事处理好。”
我走到爸爸的书房,坐在一只皮沙发上。约莫过了三十分钟,哈桑和阿里也来了。
他们双眼红肿,我敢肯定他们一定哭过。他们手拉手站在爸爸面前,而我则寻思自己究竟在什么时候具有造成这种痛苦的能力。
爸爸开门见山,问道:“钱是你偷的吗?你偷了阿米尔的手表吗,哈桑?”
哈桑的回答简单得只有一个字,以他嘶哑孱弱的声音说:“是。”
我身体紧缩,好似被人扇了个耳光。我的心一沉,真话差点脱口而出。我随即明白:这是哈桑最后一次为我牺牲。如果他说“不是”,爸爸肯定相信,因为我们都知道哈桑从来不骗人。若爸爸相信他,那么矛头就转向我了,我不得不辩解,我的真面目终究会被看穿,爸爸将永远永远不会原谅我。这让我明白了另外的事情:哈桑知道。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他明知我背叛了他,然而还是再次救了我,也许是最后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告诉他们,我就是草丛里面的毒蛇,湖底的鬼怪。我不配他作出的牺牲,我是撒谎蛋,我是骗子,我是小偷。我几乎就要说出来,若非心里隐隐有高兴的念头。高兴是因为这一切很快就要终结了,爸爸会赶走他们,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那是我所想要的,要继续生活,要遗忘,要将过去一笔勾销,从头来过。我想要能重新呼吸。
然而爸爸说出了让我震惊的话:“我原谅你。”
原谅?可是盗窃是不能被原谅的罪行啊,是所有罪行的原型啊。当你杀害一个人,你偷走一条性命,你偷走他妻子身为人妇的权利,夺走他子女的父亲。当你说谎,你偷走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公平的权利。没有比盗窃更十恶不赦的事情了。难道爸爸没有将我抱在膝盖上,对我说出这番话吗?那么他对哈桑怎么可以只是原谅了事?而且,如果爸爸肯原谅这样的事情,那么他为何不肯原谅我,仅仅是因为我没有成为他所期许的儿子?为什么……
“我们要走了,老爷。”阿里说。
“什么?”爸爸脸色大变。
“我们没法在这里生活下去了。”阿里说。
“可是我原谅他了,阿里,你没听到吗?”爸爸说。
“我们不可能在这里过日子了,老爷。我们要走了。”阿里把哈桑拉到身旁,伸臂环住他儿子的肩膀。这是个保护的动作,我知道阿里对哈桑的保护是在抵御什么人的伤害。阿里朝我瞟来,带着冷冷的、不可谅解的眼神,我明白哈桑告诉他了。他把一切都告诉他了,关于阿塞夫和他的朋友对他所做的事情,关于那只风筝,关于我。奇怪的是,我很高兴终于有人识破我的真面目,我装得太累了。
“我不在乎那些钱或者那个手表。”爸爸说,他手掌朝上,张开双臂,“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样做……你说‘不可能’是什么意思?”
“很抱歉,老爷。可是我们的行李已经收拾好了,我们已经决定了。”
爸爸站起身来,悲伤的神情溢于言表:“阿里,我给你的还不够多吗?我对你和哈桑不好吗?我没有兄弟,你就是我的兄弟,阿里,你知道的。请别这样做。”
“我们已经很为难了,别让事情变得更难,老爷。”阿里说。他嘴巴抽搐,我看见了他痛楚的表情,正是那个时候,我才明白自己引起的痛苦有多深,才明白我给大家带来的悲伤有多浓,才明白甚至连阿里那张麻痹的脸也无法掩饰他的哀愁。我强迫自己看看哈桑,但他低着头,肩膀松垮,手指缠绕着衬衫下摆一根松开的线。
现在爸爸哀求着:“告诉我为什么,我得知道!”
阿里没有告诉爸爸,一如哈桑承认偷窃,没有丝毫抗辩。我永远不会知道那竟然是为什么,但我能够想像,他们两个在那间昏暗的斗室里面,抹泪哭泣,哈桑求他别揭发我。但我想像不出,是什么样的自制力才会让阿里缄口不言。
“你可以送我们去汽车站吗?”
“我不许你这么做!”爸爸大喊,“你听到了吗?我不许你这么做!”
“尊敬的老爷,你不能禁止我任何事情了,”阿里说,“我们不再为你工作了。”
接着我看到爸爸做了我之前从未见过的事情:号啕大哭。见到大人哭泣,我被吓了一跳。我从未想到爸爸也会哭。“求求你。”爸爸说。可是阿里已经走到门口,哈桑跟在他后面。我永远不会忘记爸爸说出那话的神情,那哀求中透露的痛苦,还有恐惧。
喀布尔的夏天罕得下雨,天空一碧如洗,阳光像烙铁般灼痛后颈。整个春天我和哈桑在溪流打水漂,到得夏天它们也干涸了。黄包车嗒嗒走过,扬起阵阵灰尘。午间祈祷时分,人们到清真寺去行十次“晌礼”,跟着随便找个荫凉的地方躲进去,等待傍晚的凉意。夏天意味着漫长的学校生活,坐在密不透风的拥挤教室里面,浑身大汗地学着背诵《可兰经》的经文,和那些饶舌而奇怪的阿拉伯单词作斗争;夏天意味着听毛拉念念有词,用手掌拍死苍蝇;意味着一阵和风吹过,带来操场那边厕所的粪便气味,在那形影相吊的歪斜篮球架旁边吹起尘雾。
但爸爸送阿里和哈桑去车站那天下午,天下雨了。雷轰电闪,天空灰沉沉的。顷刻之间,大雨倾盆而至,哗哗的雨声在我耳边回荡。
爸爸本来要亲自送他们到巴米扬,但阿里拒绝了。透过我的卧房那扇被雨水湿透的模糊窗户,我看见阿里拖着个孤零零的箱子,里面装着他们全副身家,走向爸爸停在大门外的轿车。哈桑的毯子紧紧卷起来,用绳子系住,背在他身后。他把所有的玩具都留在那间四壁萧然的斗室了,隔天我发现它们堆在屋角,如同我房间里面的生日礼物。
雨珠刷刷流下我的窗户。我看见爸爸将行李厢的门摔上。他浑身湿透,走向驾驶座那边,斜倚着身子,向后座的阿里说些什么,也许是作最后的努力,以便让他回心转意。他们那样交谈了片刻,爸爸身上湿淋淋的,弯下腰,一只手放在轿车的顶篷上。但当他站起身来,我从他松垮的肩膀看出,我与生俱来的那种熟悉的生活已经一去不返了。爸爸上车,车前灯亮起,在雨水中照出两道灯光。如果这是哈桑跟我过去常看的印度电影,在这个时候,我应该跑出去,赤裸的双脚溅起雨水。我应该追逐着轿车,高声叫喊,让它停下来。我应该把哈桑从后座拉出来,告诉他我很抱歉,非常抱歉,我的眼泪会跟雨水混在一起。我们会在如注大雨中拥抱。可这不是印度电影。我很抱歉,但我不会哭喊,不会追逐那辆轿车。我看着爸爸的轿车驶离路边,带走那个人,那个平生说出的第一个字是我名字的人。我最后一次模糊地瞥见哈桑,他瘫坐在后座,接着爸爸转过街角,那个我们曾无数次玩弹珠的地方。
我退后,眼里只见到玻璃窗外的雨水,看上去好像熔化的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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