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了再爱不太晚婚金庸小说全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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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无能,一句话介绍:
&&&&当霸道男重遇傲娇女,初恋纯情变婚后JQ
&&&&七年前他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七年后他别扭霸道,步步紧逼
&&&&戚佳:“咱们分也分了,床也上了,你就不能放过我?”
&&&&林萧墨:“不能!”
&&&&戚佳:“那好,咱们去领证,让你合法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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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6.21,56章更新。jj老抽,看不到的亲把www换成my,刷新试试。
&&&&小秋的完结文
&&&&小秋的新坑,和推荐基友的古言
&&&&rou都放在不老歌博客里。想看就戳进去。
&&&&推荐基友的古言,小秋很喜欢,有兴趣的亲可以点进去看一看。
&&&&小秋的窝,喜欢的就收藏一下:&input type=&button& style=&background-color:#ffff00; cursor:& value=&包养很简单,戳一下我呗& onclick=&$(#favoriteshow_my.html(请等待......$.post(oneauthor.php, {authorid: 933149, author_name: 夏末秋 , http://: favorite}, function(data) {$(#favoriteshow_my.html(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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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爱晚婚》章节列表转帖,作者wumiao       中国的新婚姻法代表着男性强权社会进入到了法律保护的阶段。扯掉男女平等社会机会均等的遮羞布,男性更可以无所畏惧地剥夺女性的剩余价值不在乎她们的隐性付出,这个社会不是走向更文明,而是走向矛盾激化的野蛮无序。  从这里看出,中国不可能,也将不会拥有西方社会的文明历程。因为中国人从骨子里就对女性有一种歧视心理,女人无能,女人只是生育工具,女人的主要作用就是安定家庭团结,以家庭为主要事业支柱,为男性繁衍抚育后代。而且多数女性自身也抱有这样的态度。  女性一直以来就是“第二性”,无论她是否成为女强人,做了总统的妻子,都难以消除这个烙印。就连英国女皇对自己的丈夫也是要相当尊重的。  中国新婚姻法把男性或者女性婚前的财产列为不可分割的财产,这在国外叫婚前协议,协议写进法律条文成为正式的法律依据,西方国家好像还没有做到这样“文明”。  女性进入婚姻的主要责任是为自己和所爱的男人建立一个家的乐园,共建家的港湾,家的小舟,同时她要负担一项重要的人类的责任,生育后代。人类不同于动物世界,动物世界的母性体力不如公性但它们的食物链总是下一级,所以母体依然是强大的,大多数公性在母性繁衍后代时也会负责整个家庭的觅食工作。而人类没有下一级食物链可循 ,大家面对的都是共同少量的社会资源,这种情况下女性因为背负的责任和自身的弱小比较困难地参与进整个社会的资源大分配。虽然现代社会女性依靠自身脑力聪颖把工作领域一再延伸,有的也跨越了男性的范畴。但回归家庭,女性还是会有与生俱来承担母性的责任。西方文明社会已经把女性的付出和承担的责任有机地放入社会成为整体责任,但中国社会很奇怪,五千年的文明史基本上是把女性当附属物,当替代品,当宠物,当衣裳、、、同时无耻地要求女性完全无自我的屈辱付出。  新婚姻法的实施,在不久的将来中国会更多的出现老姑娘,老光棍的两极分化。最大的好处是计划生育不必放入国策被强制实行。女性为了明则保身大多需要先自立把房子买了,这需要很长时间和男性争夺机会和金钱武装自身,然后再和男人平等地谈婚论嫁,房价将节节上升永不降落。或者女性因为婚姻法这种最终的分配原则干脆不婚了,只同居不结婚,有孩子也正好姓自己的姓氏为自己家承传后代。这没办法,社会所逼。  在中国农村,绝大多数也是男性盖好房子娶回女人,新婚姻法将把年轻女人们放入旧社会婆婆当家作主的时代,社会将出现人性文明倒退。城市也将出现一个小家庭有两位女主人争抢主动权的局面,《双面胶》将不是个例而成为极为普通的故事进入每个家庭。  通常意义上的婚姻嫁娶将会有更多的利益相争。过去常说的“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是有些过分依赖的思想,但现在女性不嫁人依然可以自食其力。虽然“嫁”字本身就是一个女人来到一所房屋下进入一个家庭内,“婚”也是女人“发昏”要为一个可以信赖的男人和自己繁衍后代。这种中国汉字文明里明确表达的意思,如今被“男女平等”这个大道理遮盖的严严实实。而西方英语里无论男女结婚就是一个字“Married”,这没有性别的专门指明,更多的显示出男女在婚姻里共同的负担和共同的财产使用分割权利。  在此并没有像有些中国男性所想的那样,给女人就是想懒惰,想沾便宜贪财,为此要求男人付出多一些的想法。而是,中国男性和社会法律没有把女性当成一个对等人性的地位。所谓的“人性”就是性别上的差异。有人说新婚姻法就是将女人作为一个社会人同等对待了的呀,所以把利益分的清清楚楚。你们女性要当自强,要和男人一样去社会争抢,然后等待平等分配。但事实不是这样的,社会并没有给女性特殊资源让女性利益大于男性,同时女性在家庭中承担更多的生育繁衍责任又剥夺了一些利益。这就是要求女人怀着大肚子或者背着孩子和男人一样争抢桌上仅有的一块奶酪,我相信所有的女性都会被挤出圈外,只能搂着孩子在男人的蔑视目光中哇哇大哭。  中国男性向来是对女性斤斤计较毫厘结算的,这大概也是更多女性要嫁给西方男性的一个理由。当然西方男性也有会让女性AA,婚前协议等要求,但至少西方的法律最终是对女性有尊重的保障权的。而中国毛泽东的“女人能顶半边天”虽然在理论上赞扬了女性,但在实践上对女人是一种无人性的摧残,现在的婚姻法更真实地把这种“摧残”实践写入法律。中国的新婚姻法有比较大的漏洞和隐患,这在将来一定会严酷地显现出来。  应该在新婚姻法中对女性有专门的法律保护和老人婴幼儿保护法律一样,明令实行。比如现在中国农村很多的年轻人,父母盖了房子就不再赡养父母,新婚姻法就要以父母盖了房子父母有权分割房子和财产的一半来强制要求年轻人赡养责任。夫妻离婚,三方一起分割财产:有父母的,儿子的,和媳妇的,各33、3%。如果有孩子归属母亲或父亲抚育,男女双方要按时按收入比例付给一定的抚养费。如果女性不参与分割财产,孩子的姓氏可以随女性等等,因为将来一胎化会出现这样的要求。政府户籍制度也将随之作出变化。  其实,在中国的封建社会有些时候法律对女性也有一些小小的保护,例如《金瓶梅》中西门庆连娶了几个有财产的小寡妇扩充自己的家业,像李瓶儿一次就带给西门家近一半的财产,说明当时女性具有一些继承或分割家产权力的,虽然最后仍然是被能力强大的男人如西门庆囊括。但到西门庆暴亡,李瓶儿虽然死去,其他两三个有钱的妾还是带着她们当时带来的财产另找生存门路了。西门庆的正妻被奴仆所骗没有保护住西门的财产,最后断子绝孙。小说有抑恶扬善因果相报思想呈现。  就连原始社会封建社会都明白女性在社会劳动中因为体力不如男性,和她们自身需要为人类繁衍后代的责任义务,在社会分配上对女性有一定的补偿和谅解。到了现代文明社会,婚姻制度反而倒退到史前。这真是令人不可思议的问题,这大概也为一些男性从骨子里蔑视女性但在表面上喊着女性和他们“平等”的口号做一个新的解释,平等是从付出那里结算的,如果哪一天男人也长了子宫可以生育孩子,同时社会的“子宫”给男女同样的营养,人类也许就不会因为自创的不平等法律断子绝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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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AA制不适用于婚姻中的弱势群体  关于《新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的讨论    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原文: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以买房为例):  情况1婚前全款买房: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使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也就是说婚前钱都付清了,另一方因为没有参与投资,也就失去了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    情况2 婚前贷款买房: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头款),大部分的购房款实际是由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如离婚时有争执,将房产认定为贷款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 则在离婚后根据其参与还贷获得一定房产增值补偿,失去房产。在此基础上,由贷款方继续还贷。    看了相关条款和文章,感觉基本调调是AA制和谁投资,谁受益。基于现在中国的基本情况,这是为城市富有男性服务的法律;没有对婚姻中的弱势群体(没有收入的家庭主妇和农村妇女)的房产及其他不动产利益进行保护:    在婚前全款买房情况1中,没有收入的主妇和农妇所付出的家务劳动的奉献价值没有被考虑和衡量,以至不拥有任何房产及其增值部分。一旦婚变,净身出户,流落街头。    在婚前贷款买房情况2中,“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是很难量化界定的。货币方式还贷的比例去计算相应的增值部分,不利于无收入的主妇和农妇。在条款中没有对无收入的主妇和农妇对家庭的贡献的物质化的规定。从而导致协议失败。而且如果贷款方出示证据显示用婚前财产还贷,房产也会判给贷款方。此时如将房产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又忽略家庭劳动的价值,另一方在离婚后几乎还是被迫净身出户。    AA制,适用于象家庭主妇和农村妇女这样的婚姻中的弱势群体吗?这个法律文件也提示了国内的姐妹们:妇女能顶半边天----想回家做太太,三思。
  新婚姻法不保护弱势女性的具体事例
         亲戚的女儿几年前结婚了,叫聪聪,其实她当时年龄并不大,没有超过24岁。    聪聪并不是很聪明,但挺能吃苦,也挺会说话,嘴很甜,长相甜美,高鼻梁杏核眼,个子一米六二。上了个普通的大学,毕业后找不到工作晃荡了一年多,自己出去到大城市打工,很长时间跑大街搞推销,本来很白皙的皮肤晒的黝黑。黑心雇主给的钱很少还让孩子自己出交通费,有几次聪聪帮我收房租直接就把房租给用了(我出国前单位分的一套小房子出租出去了),因为她实在没饭吃了。后来她妈妈找我让我给孩子找个好点的门路,我出国时间长了,很多朋友同事都失去联系,那些已经当了大官的咱也不想巴结,于是就找了一个很好的朋友以前也是老乡,给聪聪联系了个机场酒店的文秘工作,不是正式工,但给交几险的那种。聪聪挺感激我,也珍惜这个普通的工作,做的不错。一年后她皮肤缓过来了,前两年回国见到她,漂亮的都不敢认了。当时她已经结婚有了个漂亮的像天使一样的女儿。    说起来她的丈夫是一位农村出来上交大好学校的男孩子,长的也不错,有着不同于农村孩子的胆大和开放思想。他挺能挣钱,也很能花钱。他对聪聪一见钟情,追求的很厉害,不到一年就结婚了。两个年轻人在大城市要结婚要生活首先要买房子。聪聪家庭困难母亲下岗父亲挣低工资,她自己也刚安定下来挣最低工资没有存款。男孩子年龄大了聪聪四岁多,当时已经二十八了,他家里催的很急。这孩子挣钱不少,也有些存款,于是结婚前在省城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首付二十万,共五十多万,结婚了,女方家买了家具用具和部分电器等。男孩子经常出差不在家,房子是聪聪找到并自己讨价还价的一套二手房,已经装修好的也不用再费时间金钱。现在这个房子已经涨到一百多万。婚后贷款也大都是男孩付。因为聪聪挣钱不多,不久也就怀孕生了个女孩。    但当时最主要的一个问题是,男方家庭和男孩自己当然为自己利益着想,他们在婚前把房子只写了男孩的名字。    聪聪生了个女孩,男方家很不满意。因为男方家在农村只有他这一个儿子,上面是两个姐姐,传宗接代的重任无疑就落到聪聪身上。所以男方家不断施加压力要聪聪再生一个男孩。国内城市各个单位都是一胎化,聪聪如果要再生一个,还不一定是男孩,就要辞掉工作并罚款十几到二十万元。男孩家说不怕,砸锅卖铁也要再生个男孩。聪聪拖了三年不想生,这期间她丈夫不断讽刺挖苦说她就挣那么点钱,工作还挺忙,看领导同事的脸色,来回跑交通等等,催她辞工回家专心养育孩子。聪聪以没有钱罚款为理由继续推托。也许是有了这个动力,也是男孩子很聪明能干,去年一年,男孩子跟随他姐姐姐夫到上海炒期货,仅大蒜一项就挣了一百六十万。加上其他收入共二百多万。    罚款已经算是小菜一碟,找不到别的理由,于是聪聪就辞了工作。上个月我从电话里得知,她已经又怀孕一个月了。    男孩也准备送礼给在医院工作的同学朋友,过两三个月到医院去“超一超”。他们没说如果还是女孩怎么办,但我已经知道如果还是女孩的话她们母女是什么命运。想到这里就非常难过。    男方还说,要一直生下去,不是男孩不罢休。听的我心惊胆战。    现在情况就是,聪聪丢掉工作在家养胎,男孩在外面奔波。男孩子的农村父母经常来城市看望他们。对了,还有一点,男孩的父亲生了个什么癌症,虽然是早期的,也需要大量的钱治病,全是男孩长期负担。长时间在一起生活锅子勺子总要碰总有些矛盾,有一次聪聪和婆婆吵起来。男孩是非常孝顺的,二话不说过去就给了聪聪一巴掌。聪聪就抱着孩子淌眼抹泪地坐长途车回了下面一个市区的娘家。    现在的情况就是房子是男方的,存款不知道有没有聪聪的名字,因为男孩还在用资金投资流动。聪聪将来有两个孩子的话,肯定是很难再有机会上班的。过去的婚姻法还有如果婚后八年,财产会双方分割,但新婚姻法出现,将把聪聪落在法律的保护之外。而她没有一点错误,如果将来因为生不出男孩被男方抛弃,她将一无所有。    而这样的情况绝不是个例,在城市中大量存在。新婚姻法对祖籍城市的女性可能有些保障,因为她们的父母已经在城市买了房子,或者她们自己也都买了房子,像现在热播的“李春天的春天”一个城市大龄女有一份长期稳定工作,父母姊妹都没有什么负担的。但往往这些也成了老姑娘,这就是将来新婚姻法实施后逼迫着女人们直到买房后再结婚,或者结婚后绝不生孩子。把女性逼向晚婚不婚或不育。    我国内有位同事,他和他妻子都不喜欢孩子,他的妻子已经读到博士后但就是坚决不要孩子,两个人丁克很多年。同事也是独生子,父母有文化都在大学工作。但后来同事的父亲癌症去世的时候据说死不瞑目,大家到火葬场送葬回来都说是因为没有看到孙子的缘故,也都暗中或当面斥责同事,说他的妻子没有人性人伦。是的,记得当年我们领导生气都不握同事妻子的手就离开了。我也曾不厚道地讽刺过我的同事几句来着。可是现在,我想我错了。即便他们都有自己的房子,女的挣钱比男的多,她愿意怎样谁也无权干涉别人想做的事情。可是当初为什么我觉得这个妻子太不可思议?因为她能生,她是怕疼怕耽误自己而不生的。但女人是自立的,无所依赖的她不喜欢就可以不做,她是独立的人谁也不可以强迫她。         可笑的是,当年我们单位研究进人的时候有两个候选人可选,一个男孩,一个女孩。领导们异口同声选男孩,因为他们说男孩无牵挂可以随时派遣出差,女孩子面临结婚怀孕生孩子休产假将来孩子的事情分散精力太多,所以不要女孩,尽管那女孩的成绩比那男孩优秀。         中国的现实社会就是这样,中国人的道德观念就是这样。几千年无法改变,女人的名字就是弱者。好了,弱者不说了。就这样,看你们强者能诡辩到何时,强悍到何时?    盼望所有的男人都生女孩,当你们的女儿将来面临着这样的情况你们会有什么样的感受。但这不可能,因为男人会逼迫女人们继续生下去。那就盼望你们都生男孩,等到二十个男孩只有一个女孩适龄当妻子的时候,新婚姻法会不会有所改变?    我看到那时,改变男人所在乎的利益和他们的思想,还是很难。        
  陆琪:向新婚姻法竖中指      今天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再度出台。自从新婚姻法上市以来,便屡屡出司法解释,而种种司法解释,都是在假借公正平等之名,占女人的便宜。      今天出台几条,其实简明扼要,都是围绕着房产而来。为什么围绕房产而来?就因为中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男人不断出轨离婚,而离婚最大的障碍就是房产。如今就是排除房产的障碍,使得出轨的男人们可以肆无忌惮的离婚。      肯定有人认为我说话偏颇,没错,我是偏颇的,但我说几个不偏颇的事实出来。      首先,中国夫妻离婚越来越多,这个是不是事实?      其次,离婚案例中,以男方过错为主,这个是不是事实?男方出轨而导致的离婚,远远高于女方出轨,这是不是事实?你要说这不是事实,我只能说你罔顾事实。      最后,很多男人出轨后不敢离婚或者不舍得离婚,是不是因为房产分割?恩?是不是因为净身出户的威胁?     以上三点逆推回去,我再说一次。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就是为男人们扫清离婚的障碍,请问我说错了么?     有人说,不就是婚前购买房子属于个人么,这很公平啊,没有什么。好的,我举个例子给你看。      一个男人婚前选了套一百万的房子,首付三十万,贷款七十万,然后和女朋友说,我们结婚吧。女人当然很高兴,于是嫁给了他,随后两人一起背上了七十万的贷款。这个家庭负债二十年,每月还5448元。女人负担了其中的一半,大概是六十五万左右。      二十年后,女人四十五岁,男人四十七岁。男人出轨,找了个二十二岁的小三,然后要离婚。女方说,可以离婚,房子和孩子都归我。      男人说,孩子归你,但房子是我的。因为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个人房产,哪怕婚内还按揭,但这个房产依然属于我。      这个时候女人才知道,原来自己背负了二十年的贷款,还了一百三十万的贷款,她自己承担了六十五万贷款的房子,居然完全不属于她。      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男人离婚后完全可以把房子拿去送小三,写小三的名字,和那个含辛茹苦二十年的老婆没有丝毫关系。      当然,也有人会很懂法的说,司法规定里有一条:“共同承担按揭还款的,可以有补偿。”      说的很好听,但这个所谓的补偿,在我们的官司中会变成什么样呢?      男方律师首先会问,你说共同还按揭贷款,那么凭证呢?你女方的还款凭证呢?你举证啊。      试问,你好好的结婚二十年,每个月还按揭,有几个女人会每次自己去还并且把付款凭证保留二十年的?大部分都是男人还的好吧,大部分都是通过男人卡还的好吧。      这时候律师就会说了,那你没证据说你参与还款了啊。      好,退一步说,补偿也是可以的,但补偿细则是没有的,那参照什么呢?参照律师的嘴啊,律师可以给你打好,也可以给你打坏,甚至给你打到一分钱都没有。     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吧,这一条看似很公允,看似有补偿有退路的条款,其实就是如此险恶的用心。你傻兮兮的去替男人还贷款,可到头来他就可以拿去孝敬小三,至于给你多少赔偿,那就看律师打仗啦。      竖中指!!!      这叫什么法律?这叫婚姻法吗?这根本就是强拆。      你以为这房子是自己的,你以为自己出了钱就是共同财产,可是实际上,在法律意义上从来都不是你的,人家随便就可以拿走,并且强制性的说,不是你的,大不了给你补偿。      这不就是开着铲车把你房子铲平然后说我给你补偿吗?这不是强拆吗?这已经不是道理不是法律而是赤裸裸的偏袒。     有人说,男女平等么,男人可以买房,女人也可以买房啊。      男女平等我是同意的,但我唯一不同意的就是,为什么社会的男女平等没有实行,法律就要先行呢?      当社会还需要女人生孩子,还需要女人放弃事业照顾家庭,还需要女人回家伺候公婆,还需要男主外女主内,还需要男人赚钱而女人不许赚钱更多事业更好的时候。你跟我说什么男女平等啊。      不给女人事实上平等的尊严,却要她承担法律上平等的义务,这究竟是公平还是欺凌?      如果你真的要公平,很好,请各位男士也十月怀胎,躺到手术台上破腹产试试看,那个时候,我才承认有真正的公平。
  在中国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之下的女性婚恋选择
     刚出台的《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释再一次向我们表明,中国的婚姻家庭法越走越倒退,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已经完全彻底地沦为一句空洞的口号。    
旧的婚姻法规定像房产或者大型生产资料,属于一方婚前购买的,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八年以上的,可算成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一条款充分地肯定了夫妻共同生活中产权证上不署名的一方(主要是女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对于婚姻的经营和付出,保证了其合法权益。    
可是新的婚姻法废除了这一条。最近崭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更是令人膛目结舌,连婚前购买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都完全属于婚前财产,请问另一方为什么要结这个婚?如果一个女人,她能预料到十年八年之后自己要带着孩子净身出户,为什么还要自己给自己下套钻?    
在这样“伟大的法律”体系之下,女性要保持头脑清醒,除了以下的男人可嫁,其他的选择都不是选择。         1.
要嫁就嫁没有房贷,婚后能全部负担家庭一切开销的大款或者富二代。婚后十年二十年之后房产不归自己,没关系,反正自己从来没有付过一毛钱,空手来空手去,虽然没占啥便宜,但是也没吃大亏。婚后不要放弃工作,赚的钱要写婚前协议全部交到自己父母手里,买了房写在父母名下,等到父母百年之后作为遗产继承,继承人指定仅为自己的女儿,没女婿啥份儿。    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婚嫁习俗迅速跟国际接轨的范儿。不过国际上通行的惯例是,婚前协议保障的是有产者的利益,而在此条款之下,中国的婚前协议保障的是无产者的权益。    中国不愧是无产阶级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婚姻家庭法中体现最突出最典型。         2.
嫁一个跟自己一样条件的男人,婚前各买各房,各叫各娘,婚后各还各贷,生孩子前要签好协议,算好怀孕生育的市场价格,让老公负担他该负担的部分,孩子的父亲也要休产假抱孩子喂奶,做到彻底的男女平等。    3.
嫁一个彻底的潜力股,夫妻先租房攒钱再买房,一辈子买不起就一辈子租房,这样离婚时大房子退租各自回娘家或者租小房子各自过活,谁也别叫吃亏,谁也不占便宜,省心。我们的法官和律师都不会有麻烦,一刀切整齐划一,跟国庆阅兵相似。      
或者干脆,婚姻本身就是一种反人类的反自然规律的社会行为,彻底废除,如果社会需要孩子,那么请社会出资让女性生育,保障女性生育之后的生存权益,所有不生育的男人女人共同负担全人类的繁衍重任。    
孩子叫所有的男性是爸爸,叫所有的女性是妈妈。    
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    
世界大同的日子不远了。          
    民主和专制应该是政府左右手利器。长期对某阶层的民主,只会宠坏这个阶层,而欲望又是无止尽的,只会不断索取,最后压垮金字塔下层本应该属于塔基的部分;长期对某阶层的专制、索取,只会将压力积累,最后爆发,摧毁原有结构。婚姻法的走势也是一样,男权社会试图继续向本国女性施压,强化原有地位,这个跷跷板失衡的状态只能导致社会失衡,恶果会在未来几年内全面展开,我只能预测各种暴力事件会越来越严重,因为男性天生就是不断摧毁、尊崇力量和权力。假如中国家庭继续强化男权主义,重男轻女,男女比例失衡,大自然会采用最普遍也是最原始的自我净化方法:战争。或者在战争爆发前,地球这代文明就已经消亡了,一切都是笑话。
  说得好!!强π!!说实话,这个法律我是不赞成的!!虽然我是婚前有房有车,但是我觉得女人在婚姻中本身付出就比男人大的!!还是那句:什么时候男人能生孩子了,就真的男女平等了!!!
  说实话我觉得不婚也没什么不好!现在中国的女性过的很累,比古代还累!!古代正妻的地位还是很高的,而且古代一般女人都不用干活的!现在女人要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还要工作打拼,回家相夫教子!最后的工作努力还不算数?我操!还能歧视得更彻底点吗?凭什么女人就要这么付出!!!我以后赞成我的女儿不婚!!
  不结婚也没有什么    看见那些恨嫁的女人    我就有种不舒服的感觉
  @给力的幼卡  06:53:42    说得好!!强π!!说实话,这个法律我是不赞成的!!虽然我是婚前有房有车,但是我觉得女人在婚姻中本身付出就比男人大的!!还是那句:什么时候男人能生孩子了,就真的男女平等了!!!  -----------------------------  也不用等男从能生孩子的那一天吧。既然男人买房子姓男人的姓了,那么女人生的孩子就姓女人的姓吧,这下就男女平等了。
  明年就2012了
一群神经病
就知道恋爱结婚买房  你们全死光了买个JB房
结个毛球婚  反正大部分人都要死
活下来的还操这些心吗?   全都是大笑话
吃饱了撑着没事做
  这婚姻法本末倒霉,以后中国女人活得更累了。
  为什么天真、幼稚、包子这种词汇总是套牢在女人头上?        因为女人们总是想当然,总是傻兮兮的活在童话中        其实,单只从法条来看,婚姻法新解释并没有显失公平,特别是富家女、经济独立女,你们应当说是难有压力        我学过法律,也曾经在法院、检察院实习过,平时关心司法判例,各种纠结案件的执行情况        我只从我浅显的对我国司法实践认知来向大家阐述我的观点:        假如男方付首付,女方提供家电、装修、车子,或者女方一起共同贷款,但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数十年后,男女离婚。男方拥有的是绝对的物权,女方拥有的是债权请求权。男方有义务返还女方提请的 自带嫁妆、共同房贷以及房屋增值部分按比例合理补偿,不过一般司法实践中,是这样的,男方会转移资产,然后对你说“我现在没有那么多钱给你,我只有房子,哈哈,你等我有钱了再给你吧。”而法院的强制执行也不能执行男方仅有的这套房子。。。所以,这个女方得每天哭啼啼向前夫讨要那笔钱,1年2年3年。。。        知道法律论文中经常出现的“论执行难问题”吗?知道欠债的是大爷,这个说法吗?知道 老赖 这个词吗?        为什么每个债主眼里都常含泪水?因为他们曾经对法律都如此虔诚。。。        告诫各位,无论在任何时候,都不要以为债权有什么了不起,因为还不还钱,主动权不在债主手上。所以说,这个法律解释,实际上将无产业者(通常是女性,因为一般是男方出房子,女性提供补充性资产)置于债权人地位,在离婚案件的司法实践中是一个最悲催最被动风险最大权利最得不到救济的地位。看看每年过春节,农民工讨薪的艰难吧        最后,我要说,那些贫困女、家庭主妇们,是这部法律解释中最卑微的角色,因为你们之前么有陪嫁、没有共同付房贷的话,一旦离婚你们连补偿权都没有。因为我国法律在保护失婚女权益、赡养制度方面还太过弱化,至于子女方面,讨要抚养费,更是难上加难,这个可以参考各种案例。        我认为法律的制定还太不人性化。良法应当恢复“合理的双方均未犯错婚姻持续期间成为不动产物权转化为共同物权”的条款,参考以前的8年时限条款。并给予男女双方同等的离婚财产分割风险地位,不要将讨债的风险转移给无产业者这个弱者,根据我国婚姻普遍现实状况,无产业者恰恰是女性,而且相当多的是为婚姻任劳任怨付出几十年,最后权益得不到保障的女性。
  结婚对于女人来说太可怕了!要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还要工作打拼,回家相夫教子,努力表现,一个不小心就会净身出户!毕竟男人离婚的成本小了不少!思想也会活不少!有几个还按奈的住搂着糟糠妻过日子?女人们警惕了!年老色衰的小心流落街头!年纪小的赚钱防身!别傻兮兮的被遇到一个周扒皮,付出的心血奉献给小三!到时候只有哭的份!法律也帮不了你!
  那么靠男人的良心过日子吗???结婚让我望而却步!  
  同理可证。。结婚我家买的房子。。。以后也归我。。。哈哈哈。。。    这不是谁划不划算。。弱不弱势。。。拼的是爹啊。。。玩的是钱啊。。。。。
  如果社会需要孩子,请参考母系社会。
  马     ★ 发自天涯iPhone客户端-百读不倦
  顶楼主。  家庭劳动的付出与生育的付出得不到尊重,得不到保障。那就谁都不要家庭劳动,谁都不要生育好了。婚也不必结了。  大家都不结婚,无疑是不现实的。  随随便便乱交异性朋友,吃亏最大的不是男性,还是女性。  不得不为了稳定寻找固定的伴侣,那就要解决好家庭劳动的纠纷,生孩子的纠纷。这些法律不会保护你,只有靠你自己保护自己了。  霸王条款,垄断条款。  一党制的特色社会主义国家什么事干的出来!
  顶楼主  男权时代光明正大合法化地来了  小三横行的时代出台这一婚姻法  让人怎么鼓得起勇气走进婚姻的坟墓
  狗屁,这个只是为了避免女性有不劳而获的心理,有什么不对
  首先,我认为社会确实对女性不公平,女性需要更多保护,但是这种保护不是杀富济贫,因为每个男人背后,也有一个抚养他长大的母亲,他的母亲也是女人,不是说你现在要结婚了你要房子你即将生孩子了只有你才是女人,别人一把年纪了生了孩子长大拉扯孩子结婚了别人就不是女人了,别人的财产就不需要保护了    其次,我认为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对于财产的保护并没有错,但是过于粗略,在执行方面可以商榷的地方太多,也许还有后续解释出台    最后,如果你认为社会对女性不公平所以婚姻制度对女性不公平,你可以不结婚,但是你如果要结婚,你看看站在你对面的那个男人,他是不是爱你,他是不是保护你,他是不是尊重你,你和他在一起做爱,生孩子,过日子,有没有勉强,有没有人逼你?    社会对女人不公平是社会的事情,但是一个个个体的男人有什么错?你面对的这个男人有没有错?你结婚是为了什么?难道就是为了找个男人来报复社会对女人的公平?社会对女人太差了我要找个男人捞回来?社会对女人太差了所以我要吃定我爱的这个男人?    女人找工作难,有性别歧视,生孩子很痛苦,这是让你自己更爱自己,不是让你去想着找人赔偿,找人补偿,找人平衡    难道你找工作难,都是你老公在为难你?    难道你遇到性别歧视,是你老公在歧视你?那你找他干什么?    你生孩子是为了谁?难道不是为了你自己?你从小教育你的孩子长大了不用管娘给你爹养老送终就行了?    再说你和谁结婚不会生孩子?难道就因为和你老公结婚了所以你生了个孩子,和别人结婚你都不孕不育工作顺利别人高看你一眼从此一帆风顺?    社会是对女人很不公平,但是如果你要找一个男人结婚,你要知道你的男人没有做错什么,他对你没有负罪感,他也不会为社会对你的不公而负责    他和你结婚,不是他对你有原罪    你结婚的动机是为了爱,还是为了恨?    如果他在婚姻中作错了什么,新婚姻法对于婚姻过错方是有规定的,我认为没有净户出身或者说处罚的力度很轻这是非常不妙的一件事情,因为婚姻对于女人来说,不是一生,也是半生。但是这个问题是婚姻法对于婚姻过错方处罚力度不够,和明确双方财产并且保护双方财产,完全没有任何冲突    
  另外如果你要认为新婚姻法如果规定婚后双方也可以共享婚前财产部分所得,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有人婚前首付买了房子,婚后另外一方因为涉及还贷,也可以共享婚前房产的产权    那是不可能的    因为第一,这和物权法法理有冲突,物权法是不会动的    第二,这和以前的婚姻法有重叠,那还改什么改?    第三,以中国的离婚率来说,这不会造成均富,只会造成均贫  
  顶楼主,的确是太不公平了,女人的生理和男人的不容造成了不平等的根源
  除了以下的男人可嫁,其他的选择都不是选择。                1. 要嫁就嫁没有房贷,婚后能全部负担家庭一切开销的大款或者富二代。婚后十年二十年之后房产不归自己,没关系,反正自己从来没有付过一毛钱,空手来空手去,虽然没占啥便宜,但是也没吃大亏。婚后不要放弃工作,赚的钱要写婚前协议全部交到自己父母手里,买了房写在父母名下,等到父母百年之后作为遗产继承,继承人指定仅为自己的女儿,没女婿啥份儿。        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婚嫁习俗迅速跟国际接轨的范儿。不过国际上通行的惯例是,婚前协议保障的是有产者的利益,而在此条款之下,中国的婚前协议保障的是无产者的权益。        中国不愧是无产阶级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婚姻家庭法中体现最突出最典型。                2. 嫁一个跟自己一样条件的男人,婚前各买各房,各叫各娘,婚后各还各贷,生孩子前要签好协议,算好怀孕生育的市场价格,让老公负担他该负担的部分,孩子的父亲也要休产假抱孩子喂奶,做到彻底的男女平等。        3. 嫁一个彻底的潜力股,夫妻先租房攒钱再买房,一辈子买不起就一辈子租房,这样离婚时大房子退租各自回娘家或者租小房子各自过活,谁也别叫吃亏,谁也不占便宜,省心。我们的法官和律师都不会有麻烦,一刀切整齐划一,跟国庆阅兵相似。  ---------------  M
  其实我真的很喜欢张柏芝,她很真实,调皮又可爱,美丽又不做作,也许她不符合很多传统意义上的道德标准,但是作为女子敢爱敢恨,作为艺人无惧狗仔队不虚伪。
  LZ好棒  
  我觉得工作上的性别歧视更让我烦恼。我能不嫁但我能不活么?
  作者:泪乔 回复日期: 06:42:10  回复
          民主和专制应该是政府左右手利器。长期对某阶层的民主,只会宠坏这个阶层,而欲望又是无止尽的,只会不断索取,最后压垮金字塔下层本应该属于塔基的部分;长期对某阶层的专制、索取,只会将压力积累,最后爆发,摧毁原有结构。婚姻法的走势也是一样,男权社会试图继续向本国女性施压,强化原有地位,这个跷跷板失衡的状态只能导致社会失衡,恶果会在未来几年内全面展开,我只能预测各种暴力事件会越来越严重,因为男性天生就是不断摧毁、尊崇力量和权力。假如中国家庭继续强化男权主义,重男轻女,男女比例失衡,大自然会采用最普遍也是最原始的自我净化方法:战争。或者在战争爆发前,地球这代文明就已经消亡了,一切都是笑话。      ------------------    现在已经初见端倪了,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    从没见过哪个国家,男女之间跟仇敌一样互相谩骂互相敌视,还真是中国特色呢~~~~~~~~~~~~~~    
  男不娶,女不嫁,大家都乐得清静。    
  作者:chucknorris 回复日期: 06:37:58  回复
      在中国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之下的女性婚恋选择
17:35:27          刚出台的《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释再一次向我们表明,中国的婚姻家庭法越走越倒退,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已经完全彻底地沦为一句空洞的口号。         旧的婚姻法规定像房产或者大型生产资料,属于一方婚前购买的,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八年以上的,可算成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一条款充分地肯定了夫妻共同生活中产权证上不署名的一方(主要是女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对于婚姻的经营和付出,保证了其合法权益。         可是新的婚姻法废除了这一条。最近崭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更是令人膛目结舌,连婚前购买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都完全属于婚前财产,请问另一方为什么要结这个婚?如果一个女人,她能预料到十年八年之后自己要带着孩子净身出户,为什么还要自己给自己下套钻?         在这样“伟大的法律”体系之下,女性要保持头脑清醒,除了以下的男人可嫁,其他的选择都不是选择。                 1. 要嫁就嫁没有房贷,婚后能全部负担家庭一切开销的大款或者富二代。婚后十年二十年之后房产不归自己,没关系,反正自己从来没有付过一毛钱,空手来空手去,虽然没占啥便宜,但是也没吃大亏。婚后不要放弃工作,赚的钱要写婚前协议全部交到自己父母手里,买了房写在父母名下,等到父母百年之后作为遗产继承,继承人指定仅为自己的女儿,没女婿啥份儿。        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婚嫁习俗迅速跟国际接轨的范儿。不过国际上通行的惯例是,婚前协议保障的是有产者的利益,而在此条款之下,中国的婚前协议保障的是无产者的权益。        中国不愧是无产阶级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婚姻家庭法中体现最突出最典型。                 2. 嫁一个跟自己一样条件的男人,婚前各买各房,各叫各娘,婚后各还各贷,生孩子前要签好协议,算好怀孕生育的市场价格,让老公负担他该负担的部分,孩子的父亲也要休产假抱孩子喂奶,做到彻底的男女平等。        3. 嫁一个彻底的潜力股,夫妻先租房攒钱再买房,一辈子买不起就一辈子租房,这样离婚时大房子退租各自回娘家或者租小房子各自过活,谁也别叫吃亏,谁也不占便宜,省心。我们的法官和律师都不会有麻烦,一刀切整齐划一,跟国庆阅兵相似。             或者干脆,婚姻本身就是一种反人类的反自然规律的社会行为,彻底废除,如果社会需要孩子,那么请社会出资让女性生育,保障女性生育之后的生存权益,所有不生育的男人女人共同负担全人类的繁衍重任。         孩子叫所有的男性是爸爸,叫所有的女性是妈妈。         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         世界大同的日子不远了。    =====  支持!
  mark ai~
  感觉此帖要火,脚印先
  现在还真是 性别矛盾 可笑的国家呀 男女本来是谁也离不开谁   现在倒好 互相看不顺眼 互相算计   社会的最小单位都不安宁 长此以往 国将不国
  社会是对女人很不公平,但是如果你要找一个男人结婚,你要知道你的男人没有做错什么,他对你没有负罪感,他也不会为社会对你的不公而负责        他和你结婚,不是他对你有原罪        你结婚的动机是为了爱,还是为了恨?      ------------------  这个说法是没有道理的。既然是社会损害了女性的利益,那么所有在这个社会中的男性对女性就是有原罪的。男性的高出生率,高受教育机会,还有工作中升职的优先都是建立在女性需要承担人口繁殖任务从而影响了她从事经济活动能力的基础之上。女性为生育付出的是一生经济利益受损,而不仅仅是短短的怀孕哺乳的那几年。那几年只是影响最厉害。作为丈夫从妻子的人口繁殖中获益最多,所以也承担最多责任。西方法律之所以保护妇女儿童就是基于这样的理念。        而且人口繁殖本身就是巨大的经济活动。人口红利,老人的养老都需要年轻的劳动力来承担。这是人人都受的经济利益益,不仅是孩子的父母。顶多是父母受益最多就是了。而中国的法律(不止婚姻法)对此因人口繁殖从而导致的经济利益损失没有任何补偿措施,这就是剥削。    而且这次婚姻法出台争议最大的是贷款买房,全款的情况没人讨论。我本人婚前有房,现在住房有我名字,这条法碍不着我事。但是我还是觉得不合理,既然别人为了这套房子还贷了,特别是出装修费的的,那就是真金白银把钱拿出来了,根本不是骗房,就应该给参与还贷房相应的权利,而不是比着物权差着好几个法律效力等级的债权。出钱不一样,可以注明出资比例,按比例分。这才是真正平等的法律。    还有婚姻法对凡是涉及赔偿的条款都暧昧不明,这也是新解释被狂骂的重要原因。    新解释出来以后,男女都不会受益,下一代一定会受损。  
  制定法律跟司法解释的人都是男人!!这还用说吗??那么重男轻女。。。最好中国就只剩男人了!!给他们自己根自己去过吧!!!全部搞gay然后男男生子!!世界大同了!!
  @老好人-16 12:40:22    狗屁,这个只是为了避免女性有不劳而获的心理,有什么不对  --------敢问这句,你母亲嫁到你家不劳而获了?恐怕最操劳的还是她吧!---------------------
    没那么严重
  一夫一妻改成一房一妻,终于知道大房二房三房的来处了。
  因为一条关于房产的法律,就恨嫁或不嫁的女人们,    还不承认自己嫁的是房子,而不是爱情?    只有那些父母苦逼,自己穷逼,又不想努力上进,整天梦想靠婚姻一夜暴富的凤凰们,才会对这么一条房产法律喋喋不休。。。。。  
        不是一房一妻~~    是一房可以无限妻啊~~~~~~~~~        只要房子在~    老婆天天换~~~~~~~~~~~~          
  或者干脆,婚姻本身就是一种反人类的反自然规律的社会行为,彻底废除,如果社会需要孩子,那么请社会出资让女性生育,保障女性生育之后的生存权益,所有不生育的男人女人共同负担全人类的繁衍重任。             孩子叫所有的男性是爸爸,叫所有的女性是妈妈。             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             世界大同的日子不远了。    ===========================    支持。
  作为女性,没觉得新婚姻法不好。  明确规定了大家都放心,谁有能力谁就在婚前买房,女方不无理要求分男方的房子,男方也不无理要求女方陪嫁装修车子,婚前财产特别是不动产明确,大家有钱都不用纠结。  新婚姻法使女性更注重在社会上的地位,在客观条件上使女性不得不从家庭中走出来,能在真正意义上加快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因为现在稍微有能力的女人都绝对不会愿意独自承担家务以及教育子女的工作了,势必造成男女分担,女性能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工作,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也挺好的
  大同吧
  @跨省追风少年  15:44:35    因为一条关于房产的法律,就恨嫁或不嫁的女人们,        还不承认自己嫁的是房子,而不是爱情?        只有那些父母苦逼,自己穷逼,又不想努力上进,整天梦想靠婚姻一夜暴富的凤凰们,才会对这么一条房产法律喋喋不休。。。。。......  -----------------------------  喋喋不休的不止是女人吧??谁都可以说说自己的观点吧??
  都是房价惹的祸···  房子不那么贵。。。会有这么大影响么~  这届ZF就是炒房价了~
  拉不出屎怪地球没有引力!!
  @jucaoye  16:57:00    作为女性,没觉得新婚姻法不好。    明确规定了大家都放心,谁有能力谁就在婚前买房,女方不无理要求分男方的房子,男方也不无理要求女方陪嫁装修车子,婚前财产特别是不动产明确,大家有钱都不用纠结。    新婚姻法使女性更注重在社会上的地位,在客观条件上使女性不得不从家庭中走出来,能在真正意义上加快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因为现在稍微有能力的女人都绝对不会愿意独自承担家务以及教育子女的工作了,势必造成男女分.....  -----------------------------  最好的是以后孩子全随妈妈的姓了。生女儿更可以继承香火。
  @jucaoye  16:57:00    作为女性,没觉得新婚姻法不好。    明确规定了大家都放心,谁有能力谁就在婚前买房,女方不无理要求分男方的房子,男方也不无理要求女方陪嫁装修车子,婚前财产特别是不动产明确,大家有钱都不用纠结。    新婚姻法使女性更注重在社会上的地位,在客观条件上使女性不得不从家庭中走出来,能在真正意义上加快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因为现在稍微有能力的女人都绝对不会愿意独自承担家务以及教育子女的工作了,势必造成男女分.....  -----------------------------  如果再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争孙子带的时候,谁也不能说外公外婆不占理了, 不过那时候谁是外公外婆谁是爷爷奶奶就不一定了。
  @跨省追风少年  15:44:35    因为一条关于房产的法律,就恨嫁或不嫁的女人们,        还不承认自己嫁的是房子,而不是爱情?        只有那些父母苦逼,自己穷逼,又不想努力上进,整天梦想靠婚姻一夜暴富的凤凰们,才会对这么一条房产法律喋喋不休。。。。。......  -----------------------------    为爱情结婚为房子结婚那都是人家的自由,为贪图对方的钱财结婚还是贪图对方的美色帅气结婚也是人家的自由,只要不违法不伤天害理不违道德谁也管不了。自己穷逼不上进苦逼父母首付了房,担心受怕又想娶老婆想发疯又提防女人提防到抓狂,最好找一头牛马,对房子无所求永远寄居,赚钱贴补家用还要一起还贷,财产上老平等老平等,传统上份内的家务活一点不捺,生的孩子还要依着传统承你的姓,跟自己嘛关系基本是外人的公公婆婆还要孝顺远胜亲爹娘,他们买房没你份,他们生病的时候你却要共同财产为他们付医药费,孩子还得管他们叫爷爷奶奶而不是管买房给自己的亲爹妈叫爷爷奶奶。你可真会便宜占尽仗着爱情与公平的崇高名义剥削起来无下限,想娶老婆想发疯提防女人又提防到抓狂妄想便宜占尽的NC穷逼们才会对这么一条事关他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仍至生死命运的房产喋喋不休。  
  铁打的房子流水的老婆。
  @auphp  15:40:50    铁打的房子流水的老婆。   -----------------------------  如果一个男人已婚且老婆N“贤慧”,不提加名过房,那当然是他十世修来的福份,如果未婚的,不加名不结婚,一加名马上成共同财产,她两天就离分可以分一半(原来要过好多年才可以共同财产才有份分),如果不加名就没老婆就彻底打光棍,哪里来的流水的老婆???
  @auphp  15:40:50    铁打的房子流水的老婆。   -----------------------------  如果一个男人已婚且老婆N“贤慧”,不提加名过房,那当然是他十世修来的福份,如果未婚的,不加名不结婚,一加名马上成共同财产,她两天就离分可以分一半(原来要过好多年才可以共同财产才有份分),如果不加名就没老婆就彻底打光棍,哪里来的流水的老婆???
  成功解决人口问题,也许提案的人会升官哦,亲
  赞同部分观点
一直都认为 要说到男女平等 必须得先承认男女在生理、心理上就有着巨大的差异 而现在大多数时候说男女平等都忽略了这个差异 现在的女性 背负着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等等 压力巨大
作为一个迟迟未婚的高龄剩女 说实话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我觉得婚后的生活未必就是幸福 婚后需要面临处理各种人际关系 尤其与老公那边的亲戚、父母等的关系 想想就头大啊
  @老好人1966 20楼
12:40:22  狗屁,这个只是为了避免女性有不劳而获的心理,有什么不对  -----------------------------  顶,你觉得不公平你可以不嫁,没人强迫你,婚姻自由,见不得女人的势力眼,见钱眼开~
  当权者大部分是男人,他们只会为男人考虑,这种狗屁法律。为男人出轨扫清最后的障碍。
  当权者大部分是男人,他们只会为男人考虑,这种狗屁法律。为男人出轨扫清最后的障碍。
  当权者大部分是男人,他们只会为男人考虑,这种狗屁法律。为男人出轨扫清最后的障碍。我周围的不少男人家里有老婆,外头还有情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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