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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九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获奖入展名单
  关于公布九届国展获奖和入展名单及个别作品复议的说明
  为维护作者权益,九届国展设立了维权小组,并在《征稿启事》中明确规定:“在投稿、评审过程中,直至展览作品集出版后,欢迎书家和投稿作者监督,举报证据必须确凿。维权小组对署名举报者予以保护。凡是发现或被举报评委问题和作者代笔等问题,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直至取消评委资格或投稿资格及会员资格。”
  日全国第九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获奖与入展名单公示以后,书法界对个别获奖与入展作品有不同意见,本着对展览负责,对作者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在名单公示期间,由展览部协调联络,将存有争议的作品和相关资料报送九届国展各书体评审组负责人进行复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获奖和入展名单
  获奖和入展名单根据各个评审复核组的复议结果,取消个别作者的获奖和入展资格,同时对姓名重复、登记错误等问题反复核对,加以订正,现予公布(见附件1)。
  二、 作品复议情况
  (1)行草作品
  日下午,九届国展评审委员会行草评审复核人员于中国书法家协会会议室复议二等奖作者何豪的作品。复核组现场抽取李白诗《关山月》命题创作,连同自选内容《节录带经堂诗话》,由该作者现场创作行草书两件。参加复议的人员有: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九届国展行草书评审组组长聂成文、申万胜、吴善璋,评委胡抗美,召集人刘洪彪,九届国展评委会副秘书长、中国书协展览部主任白煦,郑培亮记录。
  根据对现场创作的两幅行草书作品与公示获奖作品的分析,评审复核组集体认定:该作者现场创作与获奖作品的书写水平有较大差距,不具备获奖条件,决定取消其获奖资格。考虑到现场即时创作与长期调整进入创作状态有一定的区别,考虑到托裱与不托裱在效果上的区别,考虑到静心书写与在一定压力下书写的区别,该作者尚具备一定的书写水平,决定将其作品列为入展作品。
  (2)篆书作品
  1、浙江作者楼英彪篆书作品入展,作品图片上网后,部分作者来电来函,检举楼英彪抄袭第三届楹联展上的获奖作品,并寄来了二者的作品图片;
  2、篆书作者王然可被举报抄袭《纪念老子展作品集》250页作品,举报者将图片全部发到网上和展览部信箱;
  日、12日,中国书协副主席、九届国展篆书评审组组长陈永正,评审组副组长丛文俊对楼英彪和王然可作品复印件认真核对比较后认定:楼英彪作品内容、章法、结字、边款题字系完全抄袭朱明辉作品,王然可的作品系抄袭《纪念老子展作品集》250页江苏作者汪洋舟的作品。根据九届国展评审细则的规定,此类抄袭作品不予入展,决定取消楼英彪、王然可九届国展入展资格。
  三、 复议证明
  评审复核组的复议证明均由相关书体评审复核组负责人签字,现予公布,图片附后(见附件2)。
  四、 维权说明
  1、维权小组对署名举报者予以保护。
  2、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抄袭等问题,举报证据确凿者,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取消获奖、入展资格,上缴回收奖金、证书,严重的取消会员资格。
  3、凡是代笔者,作弊双方五年之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任何展览比赛。
  4、举报时间:根据《九届国展征稿启示》和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有关规定,在获奖和入展名单正式公布和作品集出版以后,欢迎书家和投稿作者继续监督。中国书协维权小组根据检举材料,对被检举作者抽查面试,检举两年之内有效。
  全国第九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
  [ 附件 ]&& 详细内容请点击下面附件
  全国第九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获奖名单&& 共34人
  一等奖(5人)
  行书:龙开胜 (北京)
  草书:童孝镛 (部队)
  篆刻:陈 靖 (山东)
  隶书:李守银 (江苏)
  楷书:李国胜 (河北)
  二等奖(9人)
  隶书:何来胜 (浙江) 邹家喜 (湖北)
  篆刻:鞠稚儒 (广东)
  楷书:李建明 (江西) 钱松君 (黑龙江)
  篆书:刘颜涛 (河南)
  行草:熊志凌 (贵州) 朱占华 (辽宁) 王乃勇 (河南)
  三等奖(20人)
  篆书:赵永成 (甘肃) 汪洋舟 (江苏)
  楷书:石 锋 (广西) 史焕全 (河南)林志明 (福建) 张灿森 (山东)
  篆刻:仲伟迅 (黑龙江)
  隶书:耿自礼 (河南) 顾宇驰 (江苏)
  行草:钟 成 (北京) 卜庆中 (山东) 王大公 (辽宁) 李 洋 (辽宁)
  林秋宏 (广东) 陆家衡 (江苏) 李吉东 (辽宁)崔胜辉 (北京)
  张军文 (四川) 颜奕端 (广东) 吕金光 (山东)
  全国第九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获奖提名名单 共68人
  篆刻获奖提名(6人)
  陈一兵 翟卫民 方斌 唐存才 孟德乡 冯宝麟
  篆书获奖提名(8人)
  方芳 张高山 田九廷 余国联 李永成 谢国启 宿浩峰 彭岳峰
  楷书获奖提名 (11人)
  马亚飞 徐驰 孙培严 杨世全 张明利 李全会 李静 朱桥 王厚孝 韦斯琴 刘伊明
  隶书获奖提名名单(12人)
  鞠闻天 杜鹏飞 李 锐 王付利 徐 健 王增军 张青山 张英俊 谷国伟 方玉杰 廖炳智 毛国典
  行草获奖提名(31人)
  吴前琪 陈士恒 李明 马健中 傅泽宇 刘聚森 王福君 王厚祥 张振虎 胡崇炜 丁斌 马德田
  陈师超 万力 刘恒章 王义军 谢少承 宇文家林陈云海 王佑贵 梁世鲍 张胜伟 刘志军 敖朝军
  赵俊生 宋琰 黄丹 何明霖 贺显亮 陈延春 王忠勇
  全国第九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入展名单& 篆书入展名单& 共81人
  安徽(2人)
  许云瑞 张业建
  北京(1人)
  李小成
  福建(1人)
  黄景中
  甘肃(8人)
  马福来 刘建国 齐泽山 陈志铭 杨帆 张永琦 荆立新 徐春光
  广东(9人)
  田炜 邢宪铭 陈凯 林润深 李杰 李流平 李耀权 沈永泰 张敏
  贵州(1人)
  李茂江
  河北(6人)
  刘琦 刘斌 刘晓霞 迟夫 魏兵然 贾徽
  河南(26人)
  丁国朝 丁保国 马文涛 张伯煊 凤岐 冯东志 史俊领 米刚 刘奇 张力
  贾光 刘建斌 刘畅之 刘珠利 孙国庆 李元强 李永根 李现军 李彦春
  李渭东 张学敏 程兵 高昂 秦东文 常文艺 郭永生
  黑龙江(6人)
  王林平 汪占革 温刚 高国庆 董洪涛 焦宝成
  吉林(4人)
  刘成 朱卫国 祝洪新 徐聪
  江苏(5人)
  孙新建 杨晋 杨百顺 黄继革 武宝民
  宁夏(1人)
  关宁国
  青海(1人)
  山东(2人)
  邢涛 郑金锋
  陕西(1人)
  安明阳
  浙江(7人)
  孙香军 陆水根 伍燕飞 朱明辉 何俊成 李砚 李卫宁
  隶书入展名单& 共128人
  安徽(5人)
  刘恒昌 汪国金 张德林 唐亮 徐敬生
  北京(5人)
  冯印强 刘卫华 张广才 胡学龙 曹海波
  甘肃(4人)
  马喜禄 卫玮 朱鹏飞 张勇
  广东(12人)
  江逍 刘乃明 彭小鹏 陈熙荣 何志斌 吴荣东 张利平 杜为 欧广勇 林望 徐良辉 曾鉴
  河北(6人)
  王敬 庞顺东 王胜文 关建洲 郭阳 汲朝军
  河南(34人)
  王子樵 王志立 王秋人 王铁刚 白莎 白贵峰 薛党军 宁亚林 申一勤 田振亚 黄越祖
  刘存铭 乔延坤 朱国勇 杜国库 杜思吾 陈晓宇 陈培站 潘清江 何晓东 李峰 李想
  沈宗桂 张澍 张斌世 张燕凌 季平 岳剑平 郭亚琦 曹峰 曹红森 曹向春 谭振声 崔冠军
  黑龙江(3人)
  于远民 张凤娟 郜玉成
  湖南(3人)
  伍剑 李建人 贺子文
  海南(1人)
  王立场
  吉林(2人)
  刘福生 吕昕
  江苏(16人)
  邓贵元(邓桂元)毛群 王润松 尤婕 孙冲 许强 储逸 韩建明
  裴元庆 翟立新 常秦 周雪耕 洪林 高卫平 钱桂进 徐成上
  江西(2人)
  江国兴 徐伟平
  辽宁(2人)
  马海廷 王宏
  宁夏(1人)
  戎亦彬
  青海(1人)
  王春生
  山东(8人)
  王杰昌 王德仲 刘磊 张秀岭 葛光蓬 张建军 钱栋廷 张志鸿
  山西(5人)
  冯少鹏 成果 武文全 姬江波 韩少辉
  陕西(2人)
  张蕾 张建康
  上海(1人)
  李小铮
  四川(6人)
  马林 陈立新 陈怀照 何江流 周杰峰 郭彦飞
  天津(2人)
  郝金宝 董士林
  新疆(2人)
  刘建新 荆戈(荆山翁)
  浙江(5人)
  王连富 刘志超 吴文胜 黄东光 薛承峰
  楷书入展名单&& 共134人
  安徽(4人)
  王锰 刘兴贵 孙勇 李继祥
  北京(6人)
  刘俊京 吴正前 张维忠 周剑初 徐志存 袁波
  重庆(2人)
  张亮 蒲元辉
  福建(6人)
  艾青 蓝杰聪 卢克锋 刘永顺 许贻群 林玉梅
  甘肃(5人)
  安文丽 刘恩军 李亚平 张锋 姬小平
  广东(14人)
  邓木水 方创熙 邝宁 石志军 刘胜 刘学柱 陈晓 蔡劼璟 陈立华 张育渠 张晓东 胡焯渠 常弘才 郭勇明
  贵州(2人)
  吴贤 谢安辉
  河北(10人)
  王静轩 田原 曹如振 陈立欣 郭亚林 李一恒 靳晓慧 李玉江 张成强 胡惠丽
  河南(14人)
  王宝庆 王振中 靳富有 宋波 宋白娟 张正杰 张明学 张国朝 周玉敏 贾伟 陶鸿 程志宏 唐毅 崔涛
  黑龙江(5人)
  赵文学 曲庆伟 郭建峰 金泽珊 罗惠义
  湖北(4人)
  刘卫东 孙宇明 汤普汉 程隽
  湖南(2人)
  刘新平 吴亿清 (吴一清)
  吉林(11人)
  马有林 王洪义 刘今业 刘彦明 曲志刚 杨庆华 张伟城 崔永权 董庆林 宋旭安 彭景东
  江苏(11人)
  王岚 朱洪林 仲其玉 李啸 范永江 赵远雷 阚爱萍 郭向东 黄明 高作林 管峻
  江西(1人)
  马于强
  辽宁(3人)
  杨喜山 张玉峰 周继民
  宁夏(1人)
  辛学州
  山东(16人)
  马剑畅 王桥 王波 王永静 臧旺家 王泽勇 田文玲 吕鸿印 刘葆君
  曲修诚 孙建军 许晓斌 李春峰 李新君 张国永 张瑞民
  陕西(4人)
  田永昭 吕伟涛 张之 傅如明(傅汝明)
  上海(1人)
  郭达(光裕)
  四川(2人)
  王伟 罗佑红
  天津(4人)
  王智忠 张来有 郑顺和 赵桂中
  云南(1人)
  叶城铭
  浙江(5人)
  张继民 林光明 林光进 周可人 徐江波
  行草入展名单& 共465人
  安徽(21人)
  丁子同 方斌 王涛 史秀前 叶武 刘跟弟 孙旭东 闫安 朱子敬 李多虎 李原野 张学群
  张蕾(张觉元) 单桂体 梁启忠 苗太林 袁少厚 周军 郭峰 秦万学 钱守宽
  北京(14人)
  马云 马军鸿 冯立松 耿峰 程飞跃 刘兴尧 许金学 陈天文 陈继鸣 程兴林 李翔 张强 苗培红 郑小成
  重庆(3人)
  胡永庆 徐崇尧 雷虎
  福建(12人)
  王冰 王文吉 叶韶霖 刘顺华 黄昭文 吴伟义 高歌 袁文坤 龚子猛 黄须晃 颜晓军 黄志农
  甘肃(14人)
  马成吉 牛忠 王晖 王青彦 成友文 刘长顺 陈扶军 谢荣生 张建平 张贵荣 郑虎林 赵志强 高立栋 康宝辉
  广东(42人)
  马乃淦 熊曦 赖智豪 童志雄 庞国钟 王道国 冯 驹 曾令飞 曾翔 陈荣亲 刘名卫 刘寿山 刘宝光 刘晓斌 黄锋
  许业桐 许沛波 梁炳伦 黄建文 朱燕霓 朱桂明 莫颂军 陈钦硕 丘仕坤 李在兵 赵永金 陈志平 骆成鑫 贺溪阳
  李安达 陈慧勇 贺向阳 罗炳生 庞罗养 李志平 罗永炜 李德利 李树秋 李武耀 李建讯 李锐 何豪
  广西(5人)
  甘文锋 刘东干 何泓延 李忠连 姚超然
  贵州(6人)
  王新华 危锋 岑岚 吴勇 吴昌军 秦良静
  河北(21人)
  马永林 仇必鳌 王利 刘京文 潘海涛 龙杰 刘月卯 霍威 刘朝辉 郑芃 李杰
  李勇 李琦 贾一墨 高建国 李西存 林伟 郁民华 周广胜 胡文辉 周博
  河南(41人)
  计怀友 牛家湘(葛原) 戴建波 樊子阳 张志军 王学峰 董芮铭 张宏伟 唐秀领 桂彬 王胜利(王冷石)
  白立献 冯征明 高志民 顾翔 卢荻 史林国 叶文 池现平 胡晖 刘文超 刘灿辉 刘绍典 尚杰锋 孟会祥
  孙立 许飞飞 闫永红(阎勇宏) 陈中武 罗鸣 何彩霞 李炜 李彬 李贵阳 李维敬 李胜利(金键) 宋高峰
  张良 张学汉 张松波 张鸿
  黑龙江(9人)
  吕向阳 李月贵 吴庆东 蔡兴洲 雷东升 张永昌 张彦峰 张殿林 栾金广
  湖北(9人)
  万双全 王勇 王涛 向爱东 李重阳 樊利杰 吴永斌 黄少安 覃修毅
  湖南(15人)
  石印文 刘小平 刘光远 蒋冰 陈勇武 李铁青 李鹤林 杨正良 张小平 易俊 郭晶 郭宏忠 夏碧波 崔放 龚晓秋
  海南(2人)
  陈洪 张圆满
  吉林(4人)
  王毅 张巩岩 黄有为 黄彦平
  江苏(64人)
  于建平 王全 王之义 徐中林 戴国东 王卫军 卢浩堂 司东 成德刚 华续先 纪松 吕浦 江军 刘元堂 许达
  朱友舟 陈宇 陈克年 陈海良 薛明泓 李文 李传伦 李敬伟 陆华 霍正斌 陆振永 吴国平 吴健华 辛道领
  缪振宇 肖公文 杨德明 张可 张利 张一冰 张东明 张生春 张其凤 张宜顺 寇忠理 张锡庚 金艳平 庞伟龙
  竺文斌 周善超 郑长安 郑沁(郑心) 查理达 胡新 姜忠明 姜海宽 赵成建 赵守义 顾冬成 黄志强 耿敏霞
  秦健 黄伟农 钱玉清 蔡宁 唐志昂 袁宇 徐燕 诸葛丽娜
  江西(7人)
  王建民 王德敏 张华武 胡中良 傅晓辉 姚小平 曹端阳
  辽宁(29人)
  马丽春 邓云良 崔长武 王少伯 耿军 王伟 王之洞 王大军 武威 王云龙 王军轩 王登科 叶国俊 刘士业 刘宏卫
  孙万军 孙德胜 阮群 高清 张宏伟 伯绍刚 李伟 张洪祥 冷恒宇 来常新 李琪 李鹏 苏德永 李凯训
  内蒙古(4人)
  刘伟 哈森高娃 耿泽峰 梁能伟
  宁夏(7人)
  刘志骋 刘银安 杜宗礼 李洪义 潘志骞 张树森 范彦奎
  青海(1人)
  李炳筑
  山东(50人)
  释惟正 嵇小军 方建光 亓汉友 王凯 王飞虎 王吉臣 王同伟 王奇蒿 蒋乐志 王学杰 王道雨 石壑 田培彬 刘波
  刘玉鼎 孙云层 孙希民 许好成 朱雷刚 陈建 陈希军 陈玉青(清) 李方振 李永科 鲁世杰 张雷 张洪波 张家祥
  谭伟 房东辉 郝守波 荆希森 姚锋 葛振国 项继云 高冉 徐伟 徐子钧 刘慧龙 崔传富 隋守训 贾明选 孙绪山 韩启超
  马先强 魏泮玮 张同君 赵汝君 乌峰
  山西(11人)
  王书民 王雨生 王建魁(克伟) 王敏学(道卿) 赵社英 刘小原 许文林 李寅生 吕林健 张明智 张连生
  陕西(18人)
  王永坡 白浪涛 梁有林 纪龙(纪隆) 任爱国 杜正满 陈龙 吴川淮 杨小琪
  魏江 张铜峰 郑存才 贺立峰赵会科 蔡佰虎 贾占强 唐永平 符浩
  上海(7人)
  王曦 彭烨峰 李俊 严亚军 盛庆庆 顾东风 徐秋林
  四川(13人)
  王斌 王堂兵 徐博凯 鲜元林 唐卫东 杜洋 李国绪 杨燕刚 苟正明 郭昤 罗锐 周敬 赵安全
  新疆(1人)
  杨晓刚
  西藏(1人)
  李运熙
  云南(2人)
  成联方 陈鸿翎
  浙江(32人)
  马国庆 马登云(马丁云) 方波 王坚 李在阳 王大禾 王北苏 华伟 廖忠飞 景华锋 刘小华 许坚 朱贵东 陈寿松
  周红 吴加想 吴志仲 张永 章夏明 胡俊楷 张泳 金弋 金碎有 傅振羽 梁文斌 徐蔚 郑光泽 施华锋 钟剑宝(钟声)
  夏军寅 钱国 卿三兵
  篆刻入展名单& 共73人
  安徽(1人)
  北京(2人)
  王立华 杨晓存
  重庆(2人)
  傅舟 戴文
  福建(2人)
  张钧 黄金通(黄经通)
  广东(6人)
  龙锦营 宁树恒 许子韩 许贤炎 吴智勇 梁晓庄
  广西(1人)
  彭作飚
  河北(4人)
  艾树池 吕铁元 孙宏伟 李国良
  河南(8人)
  丁东辉 王晨 王兆卿 谷松章 周斌 顾建全 逯国平 曾广
  黑龙江(6人)
  刘银鹏 汤忠辉 葛冰华 芦海娇 周亮 曹文武
  湖北(1人)
  程迟生
  湖南(4人)
  文佐 王勇 刘命清 罗光磊
  江苏(6人)
  陈巧令 李文灵 吴自标 周俊海 赵明 鹿守璋
  辽宁(4人)
  陈旭 张鹏 张信凯 韩明
  山东(9人)
  马国栋 王瑞 王正阳 刘佃坤 倪和军 宋春青 杨秋平 郑志群 齐爱君
  陕西(6人)
  田天义 刘树勋 张英群 董杨 韩春涛 蔺雲鹤
  上海(5人)
  杨永久 杨祖柏 张铭 胡健康 唐和臻
  四川(1人)
  天津(1人)
  刘洪洋
  浙江(4人)
  王勋 包根满 尚天潇 胡俊峰
  中国港澳台地区入展名单& 共15人
  香港 (15人)
  吴任 温锦明 吴大年 禤绍灿 王宏亮 金洪达 容浩然 游尚泽
  招明 岑寂秋 方志勇 张清展 余芳 陈更新 曾焕胜
  海外入展名单& 共8人
  意大利 (1人)
  肖德权
  韩国 (1人)
  杨卫磊
  加拿大 (1人)
  何镜贤
  美国 (4人)
  张佑愚 周密之 汪后伟 朱沁
  法国 (1人)
  王瑄玲
  九届“国展论坛”获奖论文
  张& 捷&& 无声的评价——书法展厅观摩行为与作品评价的关系研究
  刘宗超&& 书法创变的“现代性”
  鲁明军&& :当代书法话语转化的社会学反思
  杨清汀&& 当代书法体式流变与艺术语言的重铸
  彭砺志&& 小品形式在当代书法创作二十年来的变迁史研究
  论坛入选论文
  杨耀扬& “国展”几乎看不到大楷?
  周& 斌&& 从“格物致知”到“达于天下”
  王春云&& 当代书法创作者参展心态解析
  孟会祥&& 书法展览考察
  肖玉钦 孙宏伟&& 书法普及教育与人文教育初探
  孟庆星& “现代性”视觉理性与当代书法批评的转型
  范叶斌&& 冲出二维的牢笼
  薛帅杰&& 书法创新视觉分类及其特征分析
  曾& 广&& 书法艺术在新时期的选择
  张祖斌&& 千古禅心
  鞠稚儒&& 当代书法创作如何建立历史地位
  幸& 平&& 对“四宁四毋”误读的反思
  梁照堂 卜绍基&& 论以书为道
  吕金光&& 多元表现——当代书法的主题特征
  刘思凯&& 突出重围
  蔡显良&& 繁荣之后
  颜& 默&& 唐楷在书法大赛中被冷落的原因分析及创书作途径
  王& 舒&& 大道圆融
  徐葆初&& 试论中国书法界的若干问题
  齐世峰&& 正确处理十个关系,繁荣当代书法艺术
  王伟林&& 个性化、多样化、学术化、精品化
  许& 义&& 传统的迁徙
  王好君&& 论当代帖学创作
地址:100083
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920中国书法家协会 | 中文网络注册实名:中国书法家协会网 | 电话:010-
网址:.cn | E-mail: | 京ICP备号 | 京公网安备 号 | 中国书法家协会 版权所有 | 技术支持 中国文联文艺资源中心天津市书法家协会-社团机构-中国书法资讯网-网络引导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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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书法家协会
天津市书法家协会发展历程简介
天津市书法家协会成立于1983年12月。当时的名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天津分会”,1990年后改为现名。
第一届主席团在成立大会上产生。首任主席为著名古文字学家陈邦怀。副主席为:王学仲、王颂余、孙其峰、陈因、李鹤年、龚望、穆子荆。第一届理事会由29人组成,常务理事14人,秘书长为毕开文。第一批发展会员70人。
1988年召开第二次全体会员大会,当时有会员261人,到1989年底会员总数为306人。大会推举方纪为名誉主席。选举产生了第二届主席团,主席为王学仲,副主席为毕开文(驻会)、孙伯翔、王千、孙宝发、崔锦、曹柏昆(驻会)。秘书长为毕开文(兼),副秘书长为唐云来,驻会理事顾志新。
第二届大会聘请孙其峰等42位老书家为名誉理事,他们是(按姓氏笔画为序):王屏、王明九、王颂余、王金鼎、王景鲁、方纪文、白桦、石坚、宁书纶、牟闵、孙其峰、孙福田、朱其华、齐治源、刘松庵、毕建章、肖元、李夫、李杰、李萍、李霁野、李鹤年、吴云心、余明善、余进贤、严六符、张再旺、张映雪、张春泽、陈因、杨弘达、佟铁夫、周自为、赵半知、侯岢一、高镜明、耿仲扬、徐嘏龄、龚望、阎立川、路达、黎钦。
第二届大会不再设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由35人组成:王学仲、王千(女)、王双启、傅以新、田蕴章、孙伯翔、孙宝发、孙玉田、毕开文、华非、刘强、纪振民、辛一夫、李泽润、张忱、张学武、张牧石、张建会、陈连羲、陈骧龙、杨德树、孟宪维、苗学斌、范润华、赵伯光、袁建民、唐云来、顾志新、顾颖芝(女)、崔锦、曹柏昆、董鸿程、韩嘉祥、谢学坚、穆奎信。
协会下设理论、展览、教育、组织四个小组,并建立二级组织三个,分别是刻字艺术研究会(负责人:赵伯光、谢学坚)、妇女书法研究会(会长:王千)和硬笔书法研究会(会长:赵士英)。1996年后,海河印社并入书协,成为第四个二级组织(社长孙其峰)。
1991年,副主席兼秘书长毕开文退休,唐云来继任秘书长。
2005年7月,书协召开理事扩大会议,审议通报了文联党组建议和主席团关于增补唐云来为书协副主席、任命冉繁英为副秘书长的报告决定。增补23位同志为第二届理事会理事。他们是(按姓氏笔画为序):王全聚、冉繁英、刘彦明、刘洪洋、孙家潭、李锋、李月萍、李向群、杨凤仪、何俊田、况瑞峰、邵佩英、陈传武、陈启智、张广友、张广金、孟德荣、赵士英、赵飚、郝金宝、韩华民、楚宝路、霍然。
2005年10月,根据文联党组研究决定,并征求书协主席团意见,增补顾志新为书协副主席。
2006年1月,文联党组任命张建会为书协副主席兼秘书长。
2006年6月,经文联党组提议,书协主席团成员通过,聘请王全聚为市书协顾问,增补李泽润为书协副主席。
至此,第二届主席团已扩大为11人。主席:王学仲,副主席:毕开文、孙伯翔、王千、孙宝发、崔锦、曹柏昆、唐云来、顾志新、李泽润、张建会。秘书长为张建会(兼),副秘书长为冉繁英,驻会理事邵佩英、刘彦明。理事会扩大为58人,其中病逝1人(张忱)、转会1人(傅以新)。
截至日,天津市书法家协会会员总数已达714人,中国书协会员174人。
日,天津市书法家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天津文艺大楼隆重召开。会议通过了上一届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审议修改通过了新的《天津市书法家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主席团。王学仲被聘为名誉主席;唐云来当选为主席;张建会当选为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李锋、李泽润、况瑞峰、顾志新、曹柏昆、喻建十、霍然当选为副主席;王千、毕开文、孙伯翔、孙宝发、崔锦、王全聚、宁书纶、任之通、张牧石、华非等10位书法家被聘请为顾问。刘强、辛一夫、谢学坚、范润华、赵伯光、王双启、纪振民、苗学斌、孙玉田、杨德树、田蕴章、陈骧龙、陈连羲、顾颖之、董鸿程、韩嘉祥、穆奎信、袁健民、韩华民、何俊田、赵士英、陈传武、陈启智、尹连城、陈云君、韩征尘、王辛铭、乔正宗等28位书法家被聘请为名誉理事。书协理事会由以下60人组成:门玉华、马培鉴、王正通、冉繁英、任云程、任长文、任喜仲、刘彦明、刘树强、刘洪洋、华露香、孙荣刚、孙家潭、安宏忠、邢纪庆、况瑞峰、张广友、张广金、张少文、张学武、张建会、张鹤年、李锋、李占会、李月萍、李向群、李延春、李孝椿、李泽润、李彭永、杨凤仪、杨世勋、杨树新、沈宪民、邵世凌、邵佩英、陈福春、孟威、孟昭丽、孟宪维、孟德荣、范永庆、郑连群、封俊虎、赵飚、赵桂中、郝军、郝金宝、唐云来、贾玉山、郭宏军、顾志新、康国林、曹柏昆、崔寒柏、喻建十、程守先、董士林、楚宝路、霍然。
近年来,天津书法家参加全国书坛各类展赛活动达300余人次,获得全国书法展览、正书展、行草展、刻字展、篆刻展和中国书法兰亭奖、教育工作奖等各种奖项达50多人次。由天津市书协承办的中国(天津)书法艺术节,分别在1997年、2002年、2005年和2008年举办了首届、第二届、第三届和第四届,成为全国著名的文化品牌。
天津市书法家协会章程
第一条:天津市书法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市书法家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书法家和书法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天津市书法家协会是中国书法家协会和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天津市书法家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艺术规律,发扬艺术民主,团结和组织全市书法家和书法工作者,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书法事业,为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天津市书法家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天津市书法家协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在会务活动中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市凡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注册的书法组织,赞成本会章程,有一定数量的本会会员,经申请并经主席团审议批准,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六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的本市书法工作者,赞成本会章程,在书法创作、书法教育、理论研究、编辑出版、组织工作等方面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者,经本人申请,主席团审议批准并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会员。外省市会员调入我市,需向本会提交完备转会手续,经审核同意,可成为本会会员。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入会:
1、从事书法作品创作的,本人作品入展本市或其他省级书协主办的书法作品展两次以上者。
2、从事书法教育、理论研究、编辑和组织,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3、入展中国书协主办的届展、专项展览或在国家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一次以上者。
第七条: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相关任务,缴纳会费的义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及领导人的建议、批评和监督权;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八条:本会会员如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因违法犯罪、触及刑律,经本会领导机构讨论通过,可停止或取消其会籍;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会员职责,长期不参加协会活动的,本会将通过主席团审定并按一定程序劝其退会。
第九条:本会根据宪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努力提高书法工作者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鼓励并采取有效方式组织会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学习钻研业务,加强实践,勇于创新;提倡题材、体裁、形式、风格、流派的多样化,繁荣书法创作。积极开展创作经验交流和艺术观摩活动,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水平。
第十二条:提倡健康的书法批评,推动书法理论研究,鼓励用理论成果指导创作,促进书法艺术的创新与发展。对书法领域各门类的优秀成果,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举办全市的评奖,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尊重各书法门类创作的传统和特点,大力培养扶植优秀的艺术创新,加强艺术交流,积极促进书法事业的发展。
第十四条:努力促进书法家和书法工作者在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基础上的大团结。努力在书法界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气,积极发现和培养新生力量,重视群众业余创作活动。加强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海外侨胞中的书法组织和书法家的沟通和联系。
第十五条:积极开展对外书法文化交流,扩大同国际和各国书法组织的联系,增进同世界各国书法家的团结和友谊。
第十六条:维护我国宪法规定所赋予会员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权益,保障会员从事创作、评论、研究、国际书法交流活动的正当民主权利。
第十七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天津市书法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任务为:审议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选举产生领导机构,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主席团成员若干人组成主席团;由主席团成员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
第十九条: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负责执行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第二十条: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的建议人选由市文联党组会同协会主席团在充分商议后提名产生,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协会日常工作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第二十一条: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主席团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理事会不定期举行,由主席团召集。主席团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第二十二条:本会视需要设立名誉主席、顾问、名誉理事等荣誉职务,由主席团推举并聘请。
第二十三条:本会经费来源:1、国家拨款;2、会员会费;3、社会赞助;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天津市书法家协会理事会。
天津市书法家协会第三届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名单
名誉主席:王学仲
王千(女) 毕开文 孙伯翔 孙宝发 崔 锦 王全聚 宁书纶 任之通 张牧石 华 非
主 席:唐云来
常务副主席:张建会
副 主 席:(按姓氏笔画排序)
李 锋 李泽润 况瑞峰 顾志新 曹柏昆(回族) 喻建十 霍 然
秘 书 长:张建会(兼)
副秘书长:冉繁英 邵佩英
名誉理事名单:
刘 强 辛一夫 谢学坚 范润华 赵伯光 王双启 纪振民 苗学斌
孙玉田 杨德树 田蕴章 陈骧龙 陈连羲 顾颖之(满族 女) 董鸿程
韩嘉祥 穆奎信 袁健民 韩华民 何俊田 赵士英 陈传武 陈启智
尹连城 陈云君 韩征尘 王辛铭 乔正宗
理事会名单:(共60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门玉华 马培鉴 王正通 冉繁英 任云程 任长文 任喜仲 刘彦明 刘树强 刘洪洋 华露香 (女)
孙荣刚 孙家潭 安宏忠 邢纪庆 况瑞峰 张广友 张广金 张少文 张学武 张建会 张鹤年 李 锋
李占会 李月萍 (女) 李向群 李延春 李孝椿 李泽润 李彭永 杨凤仪 杨世勋 杨树新 沈宪民
邵世凌 邵佩英 陈福春 孟 威 孟昭丽 (女) 孟宪维 孟德荣 范永庆 郑连群 封俊虎 赵 飚
赵桂中 郝 军 郝金宝 唐云来 贾玉山 郭宏军 顾志新 康国林 曹柏昆 (回族) 崔寒柏 喻建十
程守先 董士林 楚宝路 霍 然
天津市书协各专业委员会机构名单
1、天津书协组织工作委员会
主 任:唐云来
副主任:张建会
秘书长:刘彦明
委 员:李泽润 冉繁英 邵佩英 孟德荣 李向群 楚宝路
2、天津书协书法创作评审委员会
主 任:张建会
副主任:邵佩英 赵士英
秘书长:邵佩英(兼)
委 员:李 锋 孟宪维 任云程 李孝椿 郝金宝 封俊虎 郝 军 赵桂中 崔寒柏 董士林 薛卫林 王朝晖 王正通 陈福春 冉繁英 刘彦明 孙荣刚 张少文 李占会 王树秋
3、天津书协学术委员会
主 任:喻建十
副主任:李孝椿 刘运峰
秘书长:邵佩英
委 员:王 舒 杨健君 朱彦民 孙家潭 顿子斌 王洪海 刘春雨 张世东 韩洪洪 魏同旭 康兴华 陈丽伟 孙荣刚 曲世林 孙家谭 于长水 罗文华
4、天津书协教育委员会
主 任:李泽润
副主任:冉繁英 杨凤仪
秘书长:冉繁英(兼)
委 员:安宏忠 康国林 任长文 马培鉴 孟 威 王宝忠 贾玉山 马春立 丁树猛 张同明
5、天津书协书法发展委员会
主 任:李 锋
副主任:杨世勋 贾玉山
秘书长:冉繁英
委 员:门玉华 任喜仲 刘树强 张广友 郑连群 李延春 邵世凌 郭宏军 李彭永 王树秋 张晓强 张鹤年
6、天津书协篆刻专业委员会
主 任:顾志新
副主任:刘洪洋 赵 飚
秘书长:梁旭华
委 员:石双梁 李双伟 毕 恭 刘 斌 王金复 王秀琪 李绍臣 周建平 赵祥立 刘 群
7、天津书协刻字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李 锋
副主任:张鹤年 张广金
秘书长:张广金(兼)
委 员:卞建军 邢纪庆 卢智剑 王炳建 胡毓中 王树东 王会银 彭英科
8、天津书协硬笔书法委员会
主 任:况瑞峰
副主任:赵士英 况兆鸿
秘书长:马培鉴
委 员:邵佩英 郝 军 丁其明 孟庆祥 王志坚 顿子斌 郑顺和
9、天津书协青少年书法委员会
主 任:曹柏昆
副主任:孟宪维 孟 威
秘书长:孟 威(兼)
委 员:胡 健 李建华 杨国欣 邓英彪 张少文 张世东 田中荃 沈宪民 马建新 乔 强 马俊达 张文达 张海莹
10、天津书协妇女书法委员会
主 任:况瑞峰
副主任:李月萍 孟昭丽 华露香
秘书长:朱 立
委 员:郑少英 刘春雨 于浩泳 刘智莉 张金焕 高秀红 洗艳萍 贺美华 高大慧 王 兴
11、天津书协老年书法委员会
主 任:霍 然
副主任:陈传武 范永庆
秘书长:赵克琪
委 员:程守先 王承尧 杨树新 康国林 李德海
天津市书法家协会个人入会须知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且年满18周岁的本市书法工作者,在书法艺术领域取得一定成就,赞成本会章程,由本人提出申请,两名本会会员介绍,经申请人隶属的区、县书协推荐(其他区县未成立书协的可直接申报),报本会批准并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入会基本条件包括:在书法创作、书法教育、书法理论研究、书法编辑出版、书法组织工作等方面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者。
一、主要成绩:
1、入展全国展及全国专项展一次。
2、入展天津市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届展一次。
3、入展天津市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专项展两次。
4、论文一次入选中国书协主办的&理论研讨会&。
5、论文二次入选天津市书协主办的理论研讨会。
6、论文在《中国书法》、《书法》、《书法赏评》等专业书法期刊发表一篇(每篇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
7、论文在《书法导报》、《书法报》、《中国书画报》、《青少年书画报》、《天津书法通讯》等书法专业报上发表二篇(每篇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
8、出版社出版的书法类著作,该专著应有两位市书协相应专业委员会委员的推介评价。
二、审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1、2009年起,全市书协会员申报时间定为8月1日至10月31日止。
2、申报人向所在区、县书法家协会索取申请表申报。没有成立书协组织的可直接向天津市书协申领申报表(申领会员表时须带证书原件)。
3、申报人要认真阅读表格后的填表须知。在参加展览栏中主要填写中国书协或天津书协主办的展览项目。
4、申报人须将身份证、主要展项证书和作品集中的作品一并复印装订成档案材料同申请表报送所在区、县书协做资格的初步审核。区县没有书协的可直接送交天津市书法家协会。
5、各区、县书协将同意推荐上报的申请表格及材料统一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给天津书协。区县有书协组织的,市书协不受理个人单独送件。
6、天津市书协将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并编辑成材料提交组织委员会审议。
7、天津书协将本年度批准入会名单通过各区、县书协通知到新会员本人。
8、申报材料仅在本年度审核期间有效。已经公布本年度入会人员名单,未批人员材料自行终止有效期。天津书协不办理退件,申请人须自留原稿。
9、申报人接到被批准为天津市书法家协会会员通知后,立即到协会输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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