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老画作者是谁啊.日本有名的漫画家吗?

拍卖结束截止时间:
拍品编号:PM41579
一口价:¥500
起拍价:¥60
拍品运费:¥看拍品描述
拍品尺寸:四尺斗方
当前价格:¥66 
拥有出价资格且登录后才可以出价或设置代理价,,,
天*  ¥60
20:17:26 g*  ¥66
10:36:10 古*  ¥60
795 次浏览
两幅画都是60元起拍。加价幅度任意,价高者中拍。另加20元快递费用。
出价记录(3)
藏友出价时间IP
天*  ¥60
20:17:26 218.84.150.* g*  ¥66
10:36:10 61.191.123.* 古*  ¥60
18:58:58 218.91.47.*
1、在本网押金100元,开通竞价参拍资格及以上参拍资格的藏友才可以参加拍卖,;2、本网采用4分钟延时拍卖,因为不是实时刷新,以及用户网络环境有异,可能会出现4分多钟还有出价,均属正常,以能有效出价为准;3、出价幅度机制,100以下加价5元,101-500(含)加价10,501-1000(含)加价20,(含)加价50,(含)加价100,10000以上加价200,4、报价必须不能低于起拍价(起拍价为0元的,报价必须高于0元),也不能高于一口价,上传本人只能评论不能报价;5、竞价品一旦超时,只有和藏品上传人才可以评论回复;6、由于网速和浏览器功能等问题,在提示超时后,请按F5刷新本页再次确认是否超时;7、竞价结束后,本网视能提交报价的最后一个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有效买家为最终买家;8、考虑到卖家疏忽和实际操作性,预展期间(结拍7天前)可向管理员提出申请进行资料修改(包括起拍价、保留价、一口价、起拍时间、结拍时间等);9、关于黑名单的使用,卖家有权拉黑信誉不好,退货率高等不良记录的买家。所以买家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信誉;10、提醒买家:到货后一定要检查货物的完整性后再签收,如果发现有损、少件,当场拒收退回,并确认做好包装,如已签收请要求快递当场出具证明。
 拍卖卖家需知:
 拍卖买家需知:
 拍卖相关:  一位近七旬的著名老画家、字画鉴定家。在八十年代初,因受山东迫害老文化人中国美术家协会山东分会副主席迟宾案的牵连(迟宾1982年领刑10年, 于1996年平反)。于1985年被以所谓的“贪污”罪名判刑七年。行文化迫害之实,其原因是某些领导索要名家书画,而得不到满足,这才采用一种以权压人、公报私仇非正常手段的迫害行为。1985年在无确凿证据的情况下,青岛市南检察院办案人员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并采用欺骗、威胁手段得到违背本人意愿的不实“口供”。市南法院受理后不去调查事实,在未经查实的情况下,却把应该是老画家的合法收入2.2万元(包括工资、给外贸加工出口的书画所得)强行定为“赃款”,并以此威胁有关证人作伪证。在其本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查没与任何单位无关、纯属私人财产77件/套名人书画收藏品,并违规私自卖给私人、文物店,青岛市博物馆。而且至今不退回。整个案子有老画家所在单位和相关人员出具的20份证明材料,证明这位老画家没有侵占公家、私人一分钱。却被指责为侵占国家、集体公共财产。这位老画家深感此案十二份冤枉。  从1985年秋开始上诉、服刑期满后又提起申诉连续20多年。山东省高法、青岛中法四次重新立案,从不公开审理,法院让其本人自费请律师,又从不开庭,在司法程序上极不公平,,而且山东省高法、青岛中法的四次判决前后自相矛盾。  第一次:1985年判决书下达后,原告提出上诉。因公诉方抗诉,青岛中院(85)刑字91号文件被驳回。  第二次:1996年迟宾文化事件平反。1997年申诉至山东省高院, 立案后于1999年夏由省高院联合青岛中法一起调查有关人员后,下达(1998)鲁刑监字第36号文。结论是“案经本院审查认为,原审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令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此案本该了结,又因市南检察院又一次抗诉,中院只好维持原判。高院、中院意见相左,到底谁在依法办案?  第三次:中院不执行高院指令,2002年又申诉至高院并重新二次立案,2003年时值“非典”不作为的省高院韦法官,未经调查,直接维持原判。高院部门之间意见不一,谁在正确执法?  第四次:2007年信访到山东信访办,负责人说:“你的案子1999年已平反” 老画家说明情况,省信访办又下文给青岛信访办。省、市信访办很给力,因此青岛政府落实办、联合青中院重新立案,并作无罪处理上报省高院。结果不知何种原因,被高法维持原错误判决。这一次高院与青岛中院又上下矛盾,难道中国法律有多条?公司财产未受到损失的事实、那是铁定事实。高院为什么不按事实办案,就请拿出新的证据来驳这20份铁证。于是老画家向青岛中院索要判决文书,中院三年无法下文。到底什么原因,能否公示于社会。  此案给国家和老画家的家庭都带来了极坏的后果。首先使得山东外贸工艺公司国有资产造成极大的损失。由于公司无人能接手这项业务,无奈取消了外汇换回率极高的名人字画出口业务。造成经济损失按现价值达数亿元之多。山东字画出口厂转产,相继倒闭了20多家企业。其次对这个家庭是一场悲剧,多年来一家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用青岛落实办负责人毕同志的话说“此案把盛老师一家搞的家破人亡!”独生女二年级被江苏路小学开除,两年没有学上,因为她爸爸是“贪污犯”,她从小受刺激,自闭时好时坏。七年前此案久拖不办,孩子又受刺激,多方医治不果。现已经七八年卧床不能自理。夫人多年受社会诟病歧视,内心压抑,患癌症多年。其本人多病在身,人已垂垂老了。无能力外出教书、打工。等待的是、独孤老人的自生自灭。  老画家的此次申诉期待中央政府给点正能量。对此案公正、公开审理。
楼主发言:346次 发图:
  期待中央政府给点正能量。对此案公正、公开审理。
  著名老画家简历:盛浩德
一级美术师,书法师。男,1944年出生,江苏赣榆人。1968年毕业于山东财经学院。年为总后1126部队干部;年为山东兖州商业局干部;年为山东外贸工艺品公司干部,担任过山东字画进出口组长,全国广州交易会组长,青岛市书协、美协理事。1985年至今任中国鲁门书画院副院长、教授,兼任中国艺术研究院创作委员、北京中华书学会理事,上海朱复勘艺术协会理事,文化部中国翰墨文化促进会山东分会副会长、艺术顾问,山东画院高级美术师。主要业绩:作品1981年人选《中国现代书法选》。绘画有深厚传统功力,能博采众家,融诗书画印为一体,用笔率真,独具自家风貌。擅长山水、花卉、鱼虫,兼擅人物。代表作《溪堂春雪图》、《怀素学书图》等。有《庶父书画》集出版。作品多次参加国内外展览并获奖,70年代初作品陆续被港、澳、台、新、马、日本、北美及欧洲一些地区、国家及社团、友人所收藏,并给予高度评价。1993年3月在中国美术馆成功地举办了个人书画展览  盛浩德先生系晚清洋务重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盛宣怀的后人。
  20份铁证证明,老画家未拿任何人和任何单位的一分钱。可却被青岛市市南检察院判了“贪污”罪。让人看了深感心寒。
  20分铁证                                                                      
                            
  一个年近七旬中国著名书画家能不顾面子,不怕影响他的前程将20多年的案情公布与众,说明老画家心底无私天地宽!老画家是清白的!
  老画家一案是空案。办案的,不作为的法官对得起你帽子上的国徽么?
  看过老画家整个案宗不由自主的想问:是谁制造了这宗空案?是谁迟迟对这宗空案不给解决?法律的《公平,公正》不是一句空话么?求关注!
  反腐倡廉需要网络支持。老画家之案需要正能量。此案从始至终都是司法机关臆造的空案!黑屏为啥原因?怕网友热议么?
  当前形势大好,高检领导给老百姓《实名制》举报那些腐败分子,举报那些不按党的政策办事的不作为的,官僚主义官员,真是党的英明,正义者真是坚决支持!撤贴是何原因?
  20余年的漫长官司路,没有屈服外界的压力,仍然以顽强的意志力为我国的文化事业,像蜡烛那样默默的奉献自己的余生!老画家,百姓挺你!
  坎坷,痛苦磨练了老画家“活着就好”!国家不会埋没像你这样的人才的!挺你!
  @张鑫鑫2013 12楼
21:35:13  坎坷,痛苦磨练了老画家“活着就好”!国家不会埋没像你这样的人才的!挺你!  -----------------------------  说得好!!!
  为了查证据青岛市南检察院办案人员未经查实的情况下,竟强行将个人的合法收入2.2万定为“赃款”,并以此威胁有关证人作伪证(有王桐年、谭宏德、王竹、孙力军、杜沛霖的新证明)。根本上就违背了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更让人难以想象的是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其本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又强行查没纯属私人财产77件/套名人书画收藏品,并违规私自卖给私人、文物店,青岛市博物馆。而且至今不退回。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可检察院办案人员的如此行为真可谓是强盗的行径。
  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其本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又强行查没纯属私人财产77件/套名人书画收藏品          
  青岛市南检察院办案人员不懂外贸业务,出口公司财务是七联单制。办案人员却违法、违规、蓄意制造错案。采用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伪造人证、物证、在审理程序上,缺失公正性。其目的就是为了急功近利。此案青岛市南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达到了他们的目的,集体和个人都立了三等功。可是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践踏法律正义性的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有辱他们所佩戴的国徽。
  中国画家一案为啥20余年迟迟得不到解决,将此案踢来踢去?此案是一宗空案!办案人员还能荣立集体(三等功)。请问功在何处?
  当今社会人人都学法,懂法,中国画家一案是弄虚作假,是一宗空案。司法部门为何不给予纠正呢?应做出合理的解释!
  判中国老画家(贪污)一案,缺乏法律依据,以自家画抵“非法收入”纯属违规!简直是不合法!
  青岛市南检察院办案人员未经查实的情况下,竟强行将个人的合法收入2.2万定为“赃款”,并以此威胁有关证人作伪证(有王桐年、谭宏德、王竹、孙力军、杜沛霖的新证明)。根本上就违背了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更让人难以想象的是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其本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又强行查没纯属私人财产77件/套名人书画收藏品,并违规私自卖给私人、文物店,青岛市博物馆。而且至今不退回。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可检察院办案人员的如此行为真可谓是强盗的行径。
  我坚信法律终有公正的一天,老先生的案子一定会得以昭雪。好好活着,保重身体。
  法律是讲究证据的。但任何以欺诈、威逼手段获得的证据都属于不实证据。
  老先生(画家)要求司法部门公开,公平,公正审理此案。希望政府给年近七旬老先生一个正能量!
  在这个网络时代“贪污”,“非法收入”这一名词,在当今社会,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百姓家喻户晓,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情况下,竟被判成“贪污”罪20余年。司法部门上推下卸,将此案像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这种不作为的工作作风是共产党员的作风么?令人深思!
  一个年近七旬中国著名书画家能不顾面子,不怕影响他的前程将20多年的案情公布与众,说明老画家心底无私天地宽!老画家是清白的!
  坎坷,痛苦磨练了老画家“活着就好”!国家不会埋没像你这样的人才的!挺你!
  因为受其父的影响,老先生的独生女在上二年级的时候,受青岛市南区检察院检查官宮恩臣的授意下,就  被江苏路小学不让上学了,因为他爸是“贪污犯”。这是对少年心里的摧残!人民检察院应该这样做吗?  希望社会给点正能量吧!
  青岛市南区检察院检查官宮恩臣为何将没收的字画私自处理?听说还卖给了个体户!为了这么个假案还立  了集体三等功。这种违法行为令人不齿!求关注
  二十份证据证明老画家未拿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一分钱东西,却被指控犯有“贪污”罪,并强行查没纯属个人财产七十七件套名人字画收藏品,其价值远远超过“贪污款”千万倍,至今不与退还。司法机关的此种行为,真可谓是一种强盗的行经。 求关注!希望媒体和记者,和有关人士关注
  法律是讲究证据的。但任何以欺诈、威逼手段获得的证据都属于不实证据。
  青岛市南检察院办案人员不懂外贸业务,出口公司财务是七联单制。办案人员却违法、违规、蓄意制造错案。采用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伪造人证、物证、在审理程序上,缺失公正性。其目的就是为了急功近利。此案青岛市南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达到了他们的目的,集体和个人都立了三等功。可是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践踏法律正义性的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有辱他们所佩戴的国徽。
  我坚信法律终有公正的一天,老先生的案子一定会得以昭雪。好好活着,保重身体。
  判中国老画家(贪污)一案,缺乏法律依据,以自家画抵“非法收入”纯属违规!简直是不合法!
  20份铁证证明,老画家未拿任何人和任何单位的一分钱。可却被青岛市市南检察院判了“贪污”罪。让人看了深感心寒
  一个年近七旬中国著名书画家能不顾面子,不怕影响他的前程将20多年的案情公布与众,说明老画家心底无私天地宽!老画家是清白的!
  原山东外贸工艺品公司财务科长,主管会计,仓库保管员多人证明单位在款,物,帐,账账相符的情况下为何司法部门非判老先生“贪污”罪呢?这是什么法律?真是奇案。
  山东文化事件将老先生(画家)抛出当了《文化事件》的“替罪羊”,宁愿让下属20多个厂倒闭也要将老文化人拉下马,原因何在?请上级查明!决不能让无辜的人受冤枉!
  山东青岛中法落实办经复核认为老先生(画家)无罪,上报山东省高法,高法为何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给与驳回。老人不能接受,请国家纪委查明!还老人一个清白!
  依法办案,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不能利用职权强行判老先生(画家)“贪污”罪这样损害群众利益是职权犯罪。
  20份铁证证明,老画家未拿任何人和任何单位的一分钱。可却被青岛市市南检察院判了“贪污”罪。让人看了深感心寒
  判中国老画家(贪污)一案,缺乏法律依据,以自家画抵“非法收入”纯属违规!简直是不合法!
  我坚信法律终有公正的一天,老先生的案子一定会得以昭雪。好好活着,保重身体
  设陷井陷害老画家,还要陷害他的家人,就连一个上小学二年级的孩子都不放过。可想而知,这帮人恶毒到了极点。
  青岛市南区检察院检查官宮恩臣为何将没收的字画私自处理?听说还卖给了个体户!为了这么个假案还立了集体三等功。这种违法行为令人不齿!求关注!!!
  @张鑫鑫2013 39楼
22:25:57  依法办案,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不能利用职权强行判老先生(画家)“贪污”罪这样损害群众利益是职权犯罪。  -----------------------------  顶
  @张鑫鑫2013 38楼
22:22:14  山东青岛中法落实办经复核认为老先生(画家)无罪,上报山东省高法,高法为何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给与驳回。老人不能接受,请国家纪委查明!还老人一个清白!  -----------------------------  顶
  @张鑫鑫2013 37楼
22:19:40  山东文化事件将老先生(画家)抛出当了《文化事件》的“替罪羊”,宁愿让下属20多个厂倒闭也要将老文化人拉下马,原因何在?请上级查明!决不能让无辜的人受冤枉!  -----------------------------  顶
  @张鑫鑫2013 28楼
17:09:30  青岛市南区检察院检查官宮恩臣为何将没收的字画私自处理?听说还卖给了个体户!为了这么个假案还立  了集体三等功。这种违法行为令人不齿!求关注  -----------------------------  顶
  @张鑫鑫2013 36楼
22:15:20  原山东外贸工艺品公司财务科长,主管会计,仓库保管员多人证明单位在款,物,帐,账账相符的情况下为何司法部门非判老先生“贪污”罪呢?这是什么法律?真是奇案。  -----------------------------  顶
  @张鑫鑫2013 36楼
22:15:20  原山东外贸工艺品公司财务科长,主管会计,仓库保管员多人证明单位在款,物,帐,账账相符的情况下为何司法部门非判老先生“贪污”罪呢?这是什么法律?真是奇案。  -----------------------------  顶
  @瀚海轩 35楼
08:25:17  一个年近七旬中国著名书画家能不顾面子,不怕影响他的前程将20多年的案情公布与众,说明老画家心底无私天地宽!老画家是清白的!  -----------------------------  顶
  20份铁证证明,老画家未拿任何人和任何单位的一分钱。可却被青岛市市南检察院判了“贪污”罪。让人看了深感心寒
  判中国老画家(贪污)一案,缺乏法律依据,以自家画抵“非法收入”纯属违规!简直是不合法!
  我坚信法律终有公正的一天,老先生的案子一定会得以昭雪。好好活着,保重身体
  在这个网络时代“贪污”,“非法收入”这一名词,在当今社会,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百姓家喻户晓,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情况下,竟被判成“贪污”罪20余年。司法部门上推下卸,将此案像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这种不作为的工作作风是共产党员的作风么?令人深思!
  日二会当中,两高报告指出“反腐倡廉”严格证据制度保障人权,打造干净司法,促进清正廉洁护佑民,又说“腐败是权利的失衡,损害群众利益是职务犯罪,三十年来山东司法机关是如何将老先生(画家)无罪变成有罪的,他们从办案,公诉,判决到申诉立案的处理都缺少公信力。既缺乏人权意识,又缺少审理的公开度,透明度,伪造认证,物证,在审理程序上,缺乏公信度,给老先生(画家)在心灵上造成了极大创伤。国家中纪委,国家信访网能给老先生一点正能量安度晚年,漫长的官司路,他累呀!
  原山东省工艺品公司老先生业务员因受文化事件牵连判刑,无人接替业务,造成20余厂家倒闭,转产,工人下岗,过去公司仓库多年积存的名人字画上万件,低价处理,按现价损失数十亿人民币!等有关人士介入!
  20份铁证证明,老画家未拿任何人和任何单位的一分钱。可却被青岛市市南检察院判了“贪污”罪。让人看了深感心寒
  在这个网络时代“贪污”,“非法收入”这一名词,在当今社会,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百姓家喻户晓,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情况下,竟被判成“贪污”罪20余年。司法部门上推下卸,将此案像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这种不作为的工作作风是共产党员的作风么?令人深思!
  原山东外贸工艺品公司财务科长,主管会计,仓库保管员多人证明单位在款,物,帐,账账相符的情况下为何司法部门非判老先生“贪污”罪呢?这是什么法律?真是奇案。
  山东青岛中法落实办经复核认为老先生(画家)无罪,上报山东省高法,高法为何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给与驳回。老人不能接受,请国家纪委查明!还老人一个清白!
  设陷井陷害老画家,还要陷害他的家人,就连一个上小学二年级的孩子都不放过。可想而知,这帮人恶毒到了极点。
  判中国老画家(贪污)一案,缺乏法律依据,以自家画抵“非法收入”纯属违规!简直是不合法!
  我坚信法律终有公正的一天,老先生的案子一定会得以昭雪。好好活着,保重身体
  坎坷,痛苦磨练了老画家“活着就好”!国家不会埋没像你这样的人才的!挺你!
  一个年近七旬中国著名书画家能不顾面子,不怕影响他的前程将20多年的案情公布与众,说明老画家心底无私天地宽!老画家是清白的!
  正能量 何在呀? 请有关部门介入 求关注
  日二会当中,两高报告指出“反腐倡廉”严格证据制度保障人权,打造干净司法,促进清正廉洁护佑民,又说“腐败是权利的失衡,损害群众利益是职务犯罪,三十年来山东司法机关是如何将老先生(画家)无罪变成有罪的,他们从办案,公诉,判决到申诉立案的处理都缺少公信力。既缺乏人权意识,又缺少审理的公开度,透明度,伪造认证,物证,在审理程序上,缺乏公信度,给老先生(画家)在心灵上造成了极大创伤。国家中纪委,国家信访网能给老先生一点正能量安度晚年,漫长的官司路,他累呀!
  一个年近七旬中国著名书画家能不顾面子,不怕影响他的前程将20多年的案情公布与众,说明老画家心底无私天地宽!老画家是清白的!
  在这个网络时代“贪污”,“非法收入”这一名词,在当今社会,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百姓家喻户晓,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情况下,竟被判成“贪污”罪20余年。司法部门上推下卸,将此案像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这种不作为的工作作风是共产党员的作风么?令人深思!
  判中国老画家(贪污)一案,缺乏法律依据,以自家画抵“非法收入”纯属违规!简直是不合法!
  20份铁证证明,老画家未拿任何人和任何单位的一分钱。可却被青岛市市南检察院判了“贪污”罪。让人看了深感心寒
  20份铁证证明,老画家未拿任何人和任何单位的一分钱。可却被青岛市市南检察院判了“贪污”罪。让人看了深感心寒
  判中国老画家(贪污)一案,缺乏法律依据,以自家画抵“非法收入”纯属违规!简直是不合法!
  我坚信法律终有公正的一天,老先生的案子一定会得以昭雪。好好活着,保重身体
  一个年近七旬中国著名书画家能不顾面子,不怕影响他的前程将20多年的案情公布与众,说明老画家心底无私天地宽!老画家是清白的!
  日中央电视台播报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绝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损害人民的利益,伤害民众利益,山东司法机关,在老先生一案,从办案,公诉,判决到审理的公开度,透明度,伪造认证,物证,在审理程序上,缺乏公正性,青岛市南检察院原专案组为报功,违背刑诉法的规定,剥夺本人(老先生)请律师的权利,违背本人的意愿,采用欺骗,威胁手段等得到违背本人意愿的不实“口供”使本人一天就变成鬼!谁在依法办案?有谁在以实事办案?新闻曾报道:究竟谁来监督法官?
  老先生一案,凡是有点文化,学的法律知识的人,一看便知是错案,在当今社会经商的食品造假,当官的贪腐,司法机关办案造假,这与杀人有何区别?人命关天呐!为了“政绩”为了“立功”而破案造假,真是国法不容!
  为啥老先生原单位山东工艺品公司有财务科长,主管会计,仓库保管员等多人证明,原单位在帐,物。款,三清,财务制度七联单制,公司未丢失一幅画的情况下,法官们是如何判老先生(画家)为贪污罪的呢?请司法机关作出合理解释!
  山东青岛政府落实办,联合青岛中法院重新立案,经查实无罪,并做无罪处理上报山东省高法院,结果不知何原因又被高法维持原错误判决,请问山东高法院:中国关于定贪污罪有多少条,你们执行未受损失的事实,那是铁定事实,山东高法为何不按事实办案?请拿出证据!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不负责的给驳回,那是对法律的不忠,对百姓的迫害!
  7月4日中央新闻报道了北京全国高级法院座谈会。北京最高法周强院长指示“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这是中央的正能量,老画家25年来一直不间断的申诉靠的是事实,靠的是单位财务,业务,仓库及出口厂20位证明人几十份证明材料。才换来山东高法,青岛中法的四次立案,现在青岛中法以作为无罪上报,但被山东高法给驳回,何因?经律师查阅原材料共5卷。根本就没有证据证明老画家有贪污。请山东高法院拿出法律证据,推翻公司,仓库,及外贸工厂20余份确凿材料!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不要以权压人!今后将20余份证明陆续晒给关注此案的全国网民们。
  日二会当中,两高报告指出“反腐倡廉”严格证据制度保障人权,打造干净司法,促进清正廉洁护佑民,又说“腐败是权利的失衡,损害群众利益是职务犯罪,三十年来山东司法机关是如何将老先生(画家)无罪变成有罪的,他们从办案,公诉,判决到申诉立案的处理都缺少公信力。既缺乏人权意识,又缺少审理的公开度,透明度,伪造认证,物证,在审理程序上,缺乏公信度,给老先生(画家)在心灵上造成了极大创伤。国家中纪委,国家信访网能给老先生一点正能量安度晚年,漫长的官司路,他累呀!
  依法办案,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不能利用职权强行判老先生(画家)“贪污”罪这样损害群众利益是职权犯罪。
  判中国老画家(贪污)一案,缺乏法律依据,以自家画抵“非法收入”纯属违规!简直是不合法!
  老先生(画家)要求司法部门公开,公平,公正审理此案。希望政府给年近七旬老先生一个正能量!
  当今社会人人都学法,懂法,中国画家一案是弄虚作假,是一宗空案。司法部门为何不给予纠正呢?应做出合理的解释!
  中国画家一案为啥20余年迟迟得不到解决,将此案踢来踢去?此案是一宗空案!办案人员还能荣立集体(三等功)。请问功在何处?
  我看,老先生既不是“老虎”,又不是“苍蝇”,而真正的“老虎”,“苍蝇”在哪里呢??请纪检部门明察!!还老先生一个清白!!待解!
  青岛市落实办以无罪上报山东省高法院。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凭什么给驳回?至今不按法律程序下达文书,这叫什么法律?公平公正不是一句空话么!到了该大扫除的时候了!老先生等待的是什么呢?求关注
  二十份证据证明老画家未拿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一分钱东西,却被指控犯有“贪污”罪,并强行查没纯属个人财产七十七件套名人字画收藏品,其价值远远超过“贪污款”千万倍,至今不与退还。司法机关的此种行为,真可谓是一种强盗的行经。 求关注!希望媒体和记者,和有关人士关注
  法律必须还老画家一个清白!!! 拖总拖不过去的
  还老先生一个清白吧 期待政府公平公正解决
  青岛市南检察院,公诉无任何真凭实据,山东三级法院定罪科形式当,现将96年至2002年20位证人,28份证书,摘录事实,供网友评判。山东高法院也可以把你的判案的“事实”依据,驳倒这28份证明,公司仓库,帐,款,物,三清。判老画家贪污是极大的错案!那么,老画家究竟“贪”的是谁的款呢?实际上“贪”的是他自己的合法收入!因此,指控老画家“贪污”没有真凭实据,理应纠正!
  一个年近七旬中国著名书画家能不顾面子,不怕影响他的前程将20多年的案情公布与众,说明老画家心底无私天地宽!老画家是清白的!
  老画家一案是空案。办案的,不作为的法官对得起你帽子上的国徽么?
  看过老画家整个案宗不由自主的想问:是谁制造了这宗空案?是谁迟迟对这宗空案不给解决?法律的《公平,公正》不是一句空话么?求关注!
  反腐倡廉需要网络支持。老画家之案需要正能量。此案从始至终都是司法机关臆造的空案!黑屏为啥原因?怕网友热议么?
  当前形势大好,高检领导给老百姓《实名制》举报那些腐败分子,举报那些不按党的政策办事的不作为的,官僚主义官员,真是党的英明,正义者真是坚决支持!撤贴是何原因?
使用“←”“→”快捷翻页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最有名的飞天画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