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酒投网驾,无证驾驶撞死人怎么判

酒驾撞死人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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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人属于中情节较严重的行为。不仅会判刑,而且会在量刑时加重处罚。以下是酒驾撞死人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或者定罪处罚。
第七条&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于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
第十二条&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注意区分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四)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法(研)发〔1987〕ZI号)(三)具有下列情节之一,并符合上述(一)或者(二)的规定,&按照(一)或者(二)的规定从重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3.非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
4.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5.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6.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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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风田:4个半月30万起酒驾为什么那么疯狂?
新华社的消息,自2009年8月15日公安部在全国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截至日前,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0.4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1万起,占查处总量的13.6%。对于&酒驾&屡禁不绝,专家和公众普遍认为,我国现行法律对&酒驾&量弄标准过低,使酒后驾驶者存在侥幸心理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4个月30万起,中国的驾驶员为什么那么疯狂?是无知者无畏?还是酒文化太牛?还是抓着了没什么大事?最核心的应该是目前抓着酒驾后,事不大。即使一不留心,撞死了,赔偿几个钱就搞掂了。这才是中国酒驾那么疯狂的核心原因。
目前我国酒后驾驶导致的事故越来越多,酒精正在成为越来越凶残的&马路杀手&。虽然近年来,公安部平均每年投入600余万元资金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想在全社会形成 &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的良好氛围。还进行了他们善长的从快处罚。但好象上述妙招并不管用,从重从快处罚可能创收是增加了不少,发奖金的钱是有了,但这种做法其实这正是越治酒精马路杀手越严重的主要原因。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目前同样的酒后驾车撞死人,交一笔钱就可以从轻发落,甚至缓期执行。而没钱,只能走成都小伙孙伟铭的路了:砍头。当一个社会热衷于这种钱、命、权交易时,想要真正地彻底治理这种现象,几乎比登天还难。
为什么中国司机爱醉酒驾车?屡禁不止的司机爱酒后驾车?都是钱给闹的,什么时候还规定,一命偿一命,酒醉撞死人必须偿命,无论家有万贯还有平头百姓,都只有这一条。那些胆大妄为的醉鬼们在仙仙欲飘之后,就会好好地掂量一下是不是还敢玩醉大仙飚车的游戏?
只有实行&一命偿一命&的重典,才能彻底扼制目前愈演愈烈的酒后驾车恶性致死案。
酒后驾车肇事杀人已成中国一景了。长期以来,国内酒后驾驶,甚至严重醉酒驾驶的现象屡禁不绝,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别的不看,仅看最近一段时间,先有成都小伙无证且醉酒驾车致4人死亡,后有南京酒后肇事司机张明宝开车冲进人群,沿途撞倒9名路人,造成5人死亡!其中包括一名怀孕7个月的孕妇及其丈夫,还有杭州小伙魏志刚酒后在交通安全保障的斑马线上开着保时捷冲向16岁女孩马芳芳,导致其身体飞出20多米,鲜血染红爱心斑马线,当场撞死花季生命被剥夺;黑龙江路虎夜市连撞26人案。上海宝马撞死男童:醉驾司机中午喝白酒下午啤酒,4岁男童被撞飞50米。
北京市自2006年起,酒后驾车被交管部门列为&高压线&。北京交警对酒驾高管严罚,夜查、午查全天候的执法模式也已推行了三年,可看一看统计数据你还是傻了眼:据北京市交管局通报,今年北京的亡人交通事故中,酒驾已成为仅次于大货车的事故诱因,在全市亡人交通事故中,酒驾所占比例高达17.3%。而且,其中绝大多数均为醉酒驾车,共计导致86人死亡。此外,本年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共达11起,其中,醉驾高达5起,酒后驾车为1起,数据表明,醉驾已成为重特大事故的主要诱因。
近3万人生命的拷问:我国一直没能解决好交通安全这道&命&题。据公安部交管局最新统计,今年上半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7193起,造成29866人死亡、128336人受伤。
为什么中国的司机们爱酒后驾车?除了中国的酒文化之外,跟目前的酒后驾车肇事判罚极其混乱也脱不了关系。如今交通事故频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法律对交通肇事钱命交易忽视有关。
除了1997年郑州张金柱由于恶意被处极刑外,其他的交通判罚目前基本上好象交钱了事。请看以下案例:
2009年1月29日,杨某因酒后驾车,撞死孙某一家三口,杨某负全责,孙某一家无事故责任。由于被告人杨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从轻处罚,判其有期徒邢3年,缓邢5年(《燕赵都市报》)
2009年5月,沈阳人吴凯因酒后驾驶造成3死2伤。吴凯被判危害公共安全罪,终审判处有期徒邢7年,赔偿90余万。
河南三门峡宝马撞车案造成6死7伤,肇事车主只被判6年半。
&赔钱缓刑&是近年来处理交通肇事案件的常规做法。据《法制日报》报道,交通肇事案绝大多数被告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且这类被告人有80%以上都适用了缓刑,而适用缓刑的案件,又有85%左右的被告人都能足额赔付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经济损失。被轻判的理由看起来也挺极奇怪的,什么有自首情节啦?什么认罪态度好啦等,辩护律师还讲这些醉酒人是在酒精的作用下,丧失了控制和辨认能力的,不是主观杀人。
但这样的理由好象站不着,因为都知道酒醉后无法自控,那为什么还要去驾车?这应该属于故意杀人嫌疑才对。大家都知道机动车本来是一种危险性很大的交通工具,在酒醉下还敢自驾,周围一块喝酒者也不去阻止,某种程度上是在放纵交通自杀犯罪。
不能再让同罪不同判的现象重演,必须选择重典才能扼制目前愈演愈烈的酒后驾车致死案,让犯规者充分认识到对生命的敬畏只能靠&杀人偿命&。
同样的夺去他人的生命,获得的待遇却千差万别:有些人只得个缓刑,有些人却被杀头。有些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有些却只得个缓刑,引起公共对司法公平的强烈质疑。同样的案件却获得天大的差距,背后有金钱交易的嫌疑。
正是因为存在有钱可以摆平的心理,才导致那些胆大妄为者胆敢酒后驾车。
如何养成对生命的敬畏?目前的交通法主要是照搬国外,而发达国家行人优先、守纪律、人口密度低、基本没有酒后驾车等现象。我国目前愈演愈烈的酒后驾车恶性重大交通事故、飚车碾死人案等说明目前的交通规章一直达不到让那些犯规者对生命的敬畏,应该加大&偿命底线&来约束那些无法无天的犯规者。唯有这些才能轭制目前太低级的屠杀他们生命现象。
醉酒后还敢去驾车,本身就是要去故意杀人。如果有杀人偿命之说,他要么断不会喝酒,要么断不会酒后去驾车。即使他想去驾,周围的人也该去阻止他。目前的交通成为交警与醉酒者的猫捉老鼠,而喝醉者之所以还这么胆大妄为,就是心存侥幸心理。而背后的原因是处罚的标准过低,没有威慑力量。
酒后驾车肇事致人死亡屡屡被轻判,生命得不到敬畏,是中国酒后肇事频发的主要原因
成都孙伟铭案开了一个好头。成都市的一名无证醉酒驾车撞死4人的肇事者孙伟铭被法院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被判处死刑。
去年12月14日孙醉酒驾车,在成都市区连撞5车,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去年12月14日中午,成都某技术公司员工孙伟铭无证驾驶自己的别克轿车前往成都市一酒楼为其亲戚祝寿,席间大量饮酒。餐毕,孙伟铭驾车将其父母送至成都火车北站搭乘火车,后又驾车返回成龙路,往成都龙泉驿区方向行驶。下午17时左右,孙伟铭因与一辆比亚迪轿车发生追尾,迅速驾车逃逸。车行至成都卓锦城路段时,孙伟铭驾车越过黄色双实线,先后撞向对面正常行驶的四辆轿车,直到其驾驶的别克轿车不能动弹为止。据了解,该事故共造成四人死亡、一人重伤、公私财产损失共计五万余元的严重后果
不少人认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死刑的判决过重了;也有人主张,对胡斌这样的年轻人应该宽容一些&&可这些人为谭卓、马芳芳以及其他被夺命者想过吗?&宽容&这种无视他人生命以及公共安全的人,就是&纵容&其他视百姓生命为草芥的人
相关法律规定存在漏洞,必须对酒后驾车、飚车等带着主观恶意的交通事故必须区分,不能按一般的交通事故判罚。酒驾等恶性驾使必须处罚力度需加大。不让再让公民的生命成为某些有钱者狂欢后的祭品。只有实行一命偿一命,才能对那些酒精马路杀手们形成威慑!只是这个法规的调整还需要多少无辜行人的生命才能真正地引起重视?
(评论者郑风田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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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加酒驾撞死人该怎么解决啊。收藏
我们在农村,夜晚,姑婆走在马路边,被一28岁年轻男子撞倒在马路两旁的陆缘上,最后撞上路缘上的石头,而脑死亡。撞击过后,该男子的车子开了有那么远,还好苍天有眼,让该男子把车子开入沟里,无法开走,后来才来救人。如果车子不翻,又是黑夜,该男子一定会逃逸的。该男子是回家过年,租借他人车子,该男子有一摩托车驾驶证,并且属于醉驾。我姑婆是重庆农村户口,有一儿子,丈夫,公公婆婆,儿子正在读大三。请问律师该怎么解决,该男子应该被判多少年,索赔多少。
1楼 11:06&|
度娘,别删了。
2楼 11:07&|
、无证驾驶,还撞死人,至少也是无期徒刑吧。。。
3楼 12:26&|
3年以上,有人说。
4楼 12:51&|
我认为过失致死罪较妥,记着好象是7至15年。
5楼 13:14&|来自
涉嫌交通肇事罪,并赔偿附带民事损失。
6楼 13:30&|
过失杀人吗。
7楼 16:20&|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只是认定司机负全责。构成交通肇事罪。
8楼 10:30&|
知道,但该怎么解决,赔偿额在多少范围。谢谢。
9楼 13:13&|
一、死亡一人,一般刑事责任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二、民事赔偿主要是 1、死亡赔偿金,你们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2、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农民年纯收入为基准,6个月的。3、医院抢救费 和其他必要支出。4、对公婆无法定扶养义务。5.儿子上大三,已经成年,不赔。
10楼 11:45&|
补充:不知你们当地城市和农村的赔偿标准是否一样。一般地区,是农业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准,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很大的
11楼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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