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什么叫货币化化意义?

1.政府经济活动仅仅关系到政府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以及政府职能的实现。()A.错误13.政府投资一般具有公共性,属于公共投资,也就是说公共投资就等同于政府投资。()A.错误15.捐赠收入,是指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接收国际组织、外国政府以及国内企业、非营利组织和个人捐赠的资金、物资。()B.正确16.资源税包括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一般资源税就资源开发的收益课征税收。()B.正确9.在代议民主制度下,假定选民在政治上具有单峰偏好,全民投票是为了其自身效用的最大化,政治家追求的是选票数量的最大化,则政治家就必然采纳中位选民赞成的计划,以争取最大数量的选票使自己当选。()B.正确19.债务依存度反应财政支出在多大程度上依赖公债,体现公债对财政支出的牵制。()B.正确1.政府经济以私人利润的最大化为目标,而企业、个人的经济行为是追求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A.错误3.自然垄断是由于企业在一定时期掌握了某些生产技术,如专利权等,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能对产品价格产生影响,进而对资源配置发生作用。()A.错误8.在西方国家,政治与行政分离,政府公务员是职业行政管理人员,但争取选票和赢得选举是政治家和政府公务员共同的事。()A.错误9.在多数裁定原则下,假定选民的偏好是多峰的,则选择的结果是由中位选民的偏好决定的。()A.错误2.正式的政府经济,是人类社会发展到出现了国家,有了政府,才产生的。()B.正确3.与自由竞争相比,在垄断条件下,产量大于资源配置达到最优时的产量,而价格低于资源配置达到最优时的价格。()A.错误4.私人物品的公共供给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宏观经济社会政策目标,生产和供给部分私人物品。()B.正确6.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往往会产生“免费搭车”现象。()B.正确7.从各国政策实践来看,征收环境保护类税收,是矫正负外部效应常用的手段。()B.正确12.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来看,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初期阶段,国家往往采取公共投资占主导的投资策略。()B.正确8.全体一致原则的优点是,可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应,也可达到林达尔均衡。()B.正确11.瓦格纳关于政府支出增长的含义是指政府支出在GDP中份额的上升,即指的是政府部门政府支出的相对增长,这一点十分清楚。()A.错误17.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无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A.错误20.上市公债,也称可转让公债,是指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自由流通、买卖的公债。()B.正确6.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打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对国有企业简政放权,逐步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发展。()B.正确11.成本—收益分析法自20世纪40年代出现以来,就得到了世界各国的青睐,里根总统在1981年还签发了一项命令,要求美国全部新的规则都必须受成本—收益分析的检验。()B.正确 18.有行政规费收入的单位,必须编制年度预算收入计划,按照预算管理体制上缴财政部门。()B.正确19.强制公债的强制性接近于税收。()B.正确20.国债包括中央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A.错误3.为解决信息的不对称性对市场机制的干扰,就需要政府干预,通过制定实施有关法律制度,要求交易双方公开公平竞争、等价交换所需的信息,维护市场交易秩序。()B.正确4.市场化、私有化改革,完全是解决公共物品服务问题的灵丹妙药。()A.错误6.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打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对国有企业简政放权,逐步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发展。()B.正确8.多峰偏好是指人们理想的结果不止一个,如在偏离了最理想的结果后其效用出现先降后升,则具有多峰偏好。()B.正确9.公共选择的决策机制与企业个人微观经济决策之间并不存在根本区别。()A.错误11.在使用“成本—收益”分析法时,其成本仅仅包括直接支出,不包括间接支出,即机会成本。()A.错误15.组织政府收入的过程,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再分配的过程,直接涉及个人、企业及政府等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B.正确16.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B.正确17.纳税期限是税收的固定性、强制性在时间上的体现。()B.正确18.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或取得罚款和罚没收入,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或者财政部规定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B.正确19.直接性强制公债是指政府以公债券代替货币,用于支付雇员薪金或购买物品。()A.错误20.公债的债信基础是政府的政治权力和政府掌握的各种社会资源与财富,公债的债信基础较为可靠,而私债的债信基础较薄。()A.错误B.正确1.政府机构直接创造物质财富,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强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财政集中的财力多少。()A.错误7.只有负外部效应才会导致资源配置扭曲,正外部效应则不会。()A.错误10.在使用“成本—收益”分析法时,其成本仅仅包括直接支出,不包括间接支出,即机会成本。()A.错误11.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政府财政统计分类体系(GFS)中,其经济分类包括水平与服务支出(工资与薪金、雇员养老金、其他商品与服务)、补贴、经常性转移支付、利息、资本性支出(资本支出和资本转移)、贷款减还款的净额。()B.正确12.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来看,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初期阶段,国家往往采取公共投资占主导的投资策略。()B.正确13.国防支出,是政府财政最早的支出项目之一。()B.正确14.战争、自然灾害以及严重的经济危机等特殊情况,也会影响政府收入规模。()B.正确15.捐赠收入,是指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接收国际组织、外国政府以及国内企业、非营利组织和个人捐赠的资金、物资。()B.正确17.目前我国税制中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都属于流转税,营业税在我国税制体系中处于主体地位。()A.错误18.对部分公共物品合理定价,进行收费,构成政府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B.正确19.公债的可能性风险是否会转化为现实的危机,关键在于国民的应债能力和政府能否按期偿还债务。()B.正确20.一般来说,公债的发行权属于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或行政机关。()A.错误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活动就是为了解决企业、个人不能或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克服市场缺陷。()B.正确2.政府经济的客体是参与部分国民收入或国民生产总值分配,并对国民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B.正确3.在发展中国家,市场的不完整性,特别是资本市场发展滞后,是较为普遍的现象。()B.正确4.全国性公共物品,是指公共物品提供后,其收益范围主要是在地方政府一定辖区内的居民、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A.错误7.科斯是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被认为对经济体制结构取得突破性的研究成果。()B.正确8.公共选择的决策机制与企业个人微观经济决策之间并不存在根本区别。()A.错误10.纵观世界各国政府经济发展史,政府支出规模无论绝对量还是从相对量,都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A.错误13.建立完善的基础设施往往需较长时间和巨额投资,基础设施必须优先发展,而且具有前提性,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前提条件”。()B.正确14.政府收入从静态的角度来看,财政收入是政府为取得公共支出所需资金而进行的经济活动,表现为政府筹集资金的过程或阶段。()A.错误15.政府收入的具体范围,受财政管理体制制约,在不同时期的界定均相同。()A.错误16.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A.错误17.政府开征特定行为税的功能,主要是对纳税人的特定行为进行调节,达到国家一定的政治、经济、社会目的,更为重要的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A.错误19.公债一级市场是政府发行新债的场所。()B.正确20.借债率主要是从借债的角度,考察政府究竟能借多大规模的债务,这取决于政府借债的意愿,而不是国民经济的发展规模。()A.错误铁道部通过改革,形成了政府依法管理、企业自主经营、社会广泛参与的铁路发展新格局。一.政府的管制行为在铁道部改革方面的体现1完善社会性管制的法律体系,增强法律的有效性,2设立具有相对独立的社会性管制机构,同时加强对管制者的管制,3建立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 铁道部撤销了,实际是一分为三,一部分企业职能剥离出来,成立总公司;一部分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关的部分职能,比如规划、政策,制定法规等,划给交通运输部;一部分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专门成立国家铁路局,这个机构是副部级机构,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改革后,由交通运输部统筹各种运输方式,铁路局集中精力考虑安全监管,行使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使企业能够真正落实主体责任,也要想办法建立一种机制,让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政企不分,监管和被监管者是一个人,出了事故,老百姓不知是政府还是企业的事。作为政府,如何追责?政府监管就很难到位,企业主体责任,安全方面投入就可能不到位。现在分开了,一部分承担主体责任,一部分承担监管作用,出了问题,就要分析是谁的责任,必须要追责。政府监管不到位,政府负责。二.政府在提高财政支出收益的过程中,面临需要处理的各种复杂的问题,在铁道部方面也不例外首先,在政企不分情况下,现代企业制度建不起来,铁路资金长期得不到较好解决,融资较困难。现在政企分开,企业部分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资金筹措渠道就可多元化,社会哪些方面有钱,愿意修铁路,也可加入进来。资金筹措渠道打开,融资,国家一定时期给予很大支持。另外,铁道部的改革有利于加快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它的意义在于,提高综合运输效率、效能,发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组合优势,来提高效益。改革后现有铁路政府方面的职能由交通运输部和国家铁路局承担,企业的由铁路总公司管,地方的都是铁路总公司集中管理。铁路部门的资产负债率61%多,对于大部制的铁路投资没有风险,低于国企的平均水平。三.政府经济职能对于铁道部改革的有利因素1提供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框架2进行微观经济管理3维持宏观经济稳定和推动宏观经济增长4调节收入分配,增进社会公平改革的方向是对的,这有利于铁路发展。事实上,各个铁路局现在就是企业,如果公司化了,也就是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更适应市场经济特点的一种经济机制转变,体制性重组。我们一直把铁路局当成企业而不是政府。改革归根到底是要让广大民众从中受益,而不是让民众去背负改革的成本,让一小部分人受益。政企分开后的铁路系统能够通过适度市场主体的良性竞争,维护公益性和市场性的统一,真正惠及民生。政企分开是行政体制改革最重要原则之一,铁道部改革后铁路职工不裁员,车票将按市场定价, 铁道部政企分开后,分拆后成立的铁路实体企业应具备市场化的融资能力。四.小结中国铁路总公司成为市场主体,可以落实经营自主权,促进企业内部改革,提高发展内生动力,增强铁路发展后劲,推动铁路建设和运营健康可持续发展。政府经济学1.请结合你对中国政府经济功能的理解和思考,谈谈分税制改革对于中国财政税收体制乃至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并对进一步推进分税制改革提出自己的思考和看法。鼓励有自己的思考,只要言之成理,持之有据,即可得分。答: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还要从下面主要方面着手:1、明确权责2、规范收入划分:增值税的归属问题、企业所得税的归属问题、个人所得税的归属问题3、合理划分税权:中央需保持相当的税权集中,高度分权的模式行不通、摒弃传统的税权过度集中模式,走适度分权的道路、在适度分权的同时,必须整顿规范地方的收费权。我们应该以战略的目光,高屋建瓴地预测未来世界经济及税制发展趋向,超前制度我国税制改革的方针和政策,推动我国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2.在公共收入中,国有资产收入规模的厘定是由哪些要素所决定的?请作出简要回答。答:1、一国的经济体制2、一国经济的国有化程度。3、国有资产的结构4、企业税负的大小5、国家和国有企业的分配关系3.分税制改革作为当代中国财政制度领域中的重要历史事件,试述这一改革的的主要内容。答:当代中国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1、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划分2、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3、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的确定4、原体制中中央补助、地方上级及有关结算事项的处理5、过渡期转移支付制度4.概念比较:直接规制与间接规制答:直接规制:指政府部门对微观经济主体直接实施的干预,也被称为狭义的政府规制。间接规制:指由司法部门通过司法程序对微观经济主体实施的干预,它不直接介入经济主体的决策,仅制约阻碍市场机制发挥效能的行为,并努力建立完善的、能够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效能的制度。5.名词解释:转移支付制度答:转移支付制度:在财政体制中,转移支付是作为各级政府间责权关系和利益关系的一种协调机构而存在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是在处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关系时,协调上下级之间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6.简述现代税收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方面的内容。答:现代税收的基本原则:1、税收的效率原则:税收的效率原则是指税收必须对市场配置资源的员优化起促进作用,即税源的分布、税率的构成及税收额都应有助于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实际上,税收效率是在市场竞争机制下,税收应尽可能地保持“中性”,对市场经济和竞争主体不发生干预作用。所以通常把效率原则作为建立“中性”税制的前提之一。2、税收的公平原则:一是横向公平原则,它要求税收引起私人产出减少而形成的负担在社会不同成员间公平分配,使税前具有相同福利水准的不同纳税者,在课税后仍拥有相同的福利水准;二是纵向公平原则,它要求具有不同福利水准的纳税人,应缴纳不同的税收,以作出同等的效用牺牲3、税收的稳定原则:税收的稳定原则是指税收的设计应使税收能自动调节经济或是使国家能主动运用税收来宏观调控经济,以减少经济波动进而达到经济稳定增长。7.试述公共支出对社会经济生活有哪些重要影响。答:1、公共支出对国民收入的影响;2、公共支出对生产的影响;3、公共支出对物价的影响;4、公共支出对社会分配的影响;5、公共支出对消费的影响。8.公共选择理论对于新公共管理在思想理念上有怎样的影响作用。答:1、政治活动中的经济人假设;2、把政治看作相互交易的市场;3、政府失败及其纠治;4、对官僚政府的分析。9.公共选择理论作为政府经济学的基础性理论,请试述公共选择理论的三大理论前提。答:公共选择学派的三大前提:1、经济人假设——公共选择学派认为经济人假设也适用于政治领域,政治活动的本质是一种公共选择,与在经济活动中一样,个人在参与政治活动是也以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为目的,也以成本——收益分析为根据。2、交易政治学——政治领域中的基本活动也是交换,政治是个体、团体之间出于自利动机而进行的一系列交易过程。政治过程与市场过程一样,基础是交易行为,是利益的互换。3、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公共选择理论的第三个基本出发点是方法论的个人主义,认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应从个体的角度来理解,个人是分析的基础。10.外部性是市场对资源进行调配时的失灵表现,对于外部性的矫正可以从诸多方面着手,请结合教材中学习的基本理论对政府途径和非政府途径的具体方式进行分析,并给出自己的思考。答:政府途径:1、由于外部性是市场失灵的一个表现,因此构成了政府干预的原因。政府可以采取行政措施对外部性进行直接干预。2、对产生负外部性活动的经济主体课征正的税收,同样,对于产生正外部性活动的经济主体课征负的税收——实行价格补贴,就会消除私人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成本之间的差异,使资源配置重新回到帕累托最优状态。3、可交易许可证,这一制度可以激励公司和个人改善控污技术,从而降低控污的费用,并最终达到逐渐降低污染程度。非政府途径:1、产权界定;2、组织设计;3、社会道德教育和舆论监督; 11.运用公共产品理论,请分析搭便车行为产生的原因及其影响。答:搭便车行为是市场失灵的一种具体表现。它的存在总体上说来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自然原因,即公共产品自己本身存在消费的非排他性。二是主观原因,即人的一种道德行为,是人自身的利已性的表现。影响:由于搭便车问题的存在,使市场对公共产品的配置无法达到最优化,换句话说市场无能力使之达到帕累托最优。我们知道,帕累托最优是资源配置是否有效的依据,它是指经济不可能通过改变资源配置,在其他人的效用至少不下降的情况下,使任何别人(至少是一人)的效用水平有所提高。12.名词解释:外部性 《现代经济词典》对外部性的解释是“在私人费用和社会费用或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不一致”。简单地说,一种经济交易的结果对除交易双方之外的第三者发生了影响,而且又未参与该项交易的任何决策时,即存在外部效应。13.名词解释:公共产品公共产品就是那些在消费上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14.政府失灵是政府干预经济中必须注意的问题,请试述政府失灵的具体表现方式,并对斯蒂格利茨认为导致政府失灵的原因展开分析。答:政府失灵的表现:1、公共政策的偏差与失效;2、政府部门的膨胀;3、低效率;4、寻租行为 在斯蒂格里茨看来,政府失灵主要有7个来源:1、政府的受委托责任给就业政策带来了严重压力;2、这种受委托责任尤其对关注公平的支出政策带来了严重压力;3、不完善信息和不完全市场问题作为市场失灵的一个来源在公共部门里是普遍存在的;4、和政府的强制力紧密相关的可能的再分配不仅会导致不公平,而且还会产生不经济的寻租活动;5、现今政府带给未来政府的有效合同的局限性(无论对于公共部门里的产权让渡规定和民主进程都会产生消极影响的局限性)会带来巨大的经济费用;6、公共部门里产权让渡的其他缺陷对于有效的激励结构的构建会造成进一步的限制;7、公共部门里竞争的缺乏会削弱人们的积极性。它是政府经济活动的最后一个普遍的但并不是必然的特征。15.帕累托最优是完全竞争市场的重要理论依据,试述帕累托最优的状态及其实现的基本条件。答:帕累托最优状态是指任何改变都不可能使一部分人受益而没有其他人受损。或者说没有一个人可以不使他人境况变坏的条件下使得自身境况变得更好,这种资源配置状态称为帕累托最优状态。一个经济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必须满足三个必要条件:第一,任何两种商品的边际替代率对于所有使用这两种商品的消费者来说都必须是相等的;第二,任何两种要素的边际技术替代率对于任何使用这两种要素的生产者来说都必须是相等的;第三,任何两种商品对于消费者的边际替代率必须等于这两种商品对于生产者的边际商品转换率。政府税收的调查报告摘要我国经济在经历了20年高速增长后,已进入了稳定发展时期,税收增长速度也呈逐年递减的态势。西方经济学历来认为,税收是有极限的。如今我国正处在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可避免地制约着税收的过快增长。那么我国税收的极限在哪里,如何才能在当前的经济形态下确保税收收入可持续增长呢?笔者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一、我国当前税收收入现状(一)税收计划分配方式不合理。主要表现在:①是“以支定收”、“基数递增”的分配方法不合理。每年国家下达的收入计划任务都以国家和地方政府所需支出为基础,以上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然后确定一定的增长比例,以此作为当年的税收计划任务分配数。②是层层分配下达的方式不合理。目前,税收计划一般层层分配下达至省辖市局、县局,直至基层分局。为了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有的甚至落实到分局内的股室乃至个人。(二)公民纳税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①各地税法宣传流于形式。目前的税法宣传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仍停留于城市,停留在每年的税法宣传月,而且形式单一,内容单薄,很难与快速的经济发展相适应。②纳税人纳税行为不够积极。我国没有经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税收意识的发育先天不足。一些企业负责人(尤其是中小企业)文化层次较低,对国家税法理解不够,对纳税存在抵触情绪,个体工商户不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偷逃税款现象仍比较普遍。二、制约税收收入可持续发展的成因分析(一)税收工作考核不合理,“依法治税”难以实现。税收计划源于计划经济体制,具有指令性和相对固定性特征。不可否认,它作为一种行政责任制的管理方式,在一定时期确实有效的调动了各级税务机关依法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现在的收入计划管理已明显与依法治税产生了矛盾。如今,很多情况下各级税务机关为了完成计划任务疲于应付,常常根据收入计划完成情况决定多征或少征,于是人为调节收入进度,以均衡入库的方式组织收入的现象也就不可避免了。(二)盲目引进投资,影响经济的持续发展。如今各地投资环境不一,为了招商引资各地政府可谓用尽了心思。但各地在引进投资项目的同时,却忽略了地区经济结构的协调性,从而造成地方经济受外来因素波动影响很大。今年上半年我国出现的投资过热现象,部分地区经济甚至已走入了经济发展“以量取胜”的误区,虽然国家进行了经济宏观调控,但局部范围内盲目投资的情况仍然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经济的畸形发展。三、确保税收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对策与建议税收的可持续增长必须依靠经济的健康发展。有鉴于此笔者认为税务部门确保税收收入可持续增长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坚持依法治税,形成良好的税收征纳环境。①提高队伍素质,实行依法征税。培养税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深刻体会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性和不规范执法的危害性;同时针对目前税务干部业务水平总体不高的现状,强化业务培训,使广大税务干部在规范执法的基础上,增强执法的效率和质量。②加大税收宣传力度,促进纳税人诚信纳税。税收宣传是税收工作的民生基础,只有让纳税人了解了税收的重要性,才能从源头上保障税收的可持续发展。③加强部门合作,形成良好的协护税环境。建立与地方政府定期汇报的工作制度,取得地方党政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依法治税顺利实施。此外,加强与公、检、法、工商、银行等部门的联系,形成协调配合机制,实现税务机关专业管理与社会协税护税力量的有机结合。(二)加强税收预测分析,提升税源监控水平。①建立税收能力估算体系,增强收入计划制定的科学性。上级局在强调增加税收收入的同时,应充分考虑地区经济的承受能力。从宏观来说,收入计划只有与经济规模、经济增长速度、经济效益状况相适应,才能与依法征收取得的收入在数量、结构、方向上保持一致性。因此只有科学地分析经济与税收的内在关系,把税收计划与实际征管紧密结合起来,将组织收入工作建立在经济发展客观规律之上,才能使收入计划与实际税源相适应,才能促使各级税务机关尤其是基层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管理,最大限度地排除人为因素和异常变动因素对组织收入工作的影响,从而在源头上保证收入的真实性。②加强税收预测分析,为税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在税收管理中,对客观经济税收的科学预测是税收工作作出正确决策的前提。科学的税源预测体现了税收经济规律、税收管理状况和税收发展趋势,是实现税收管理的第一手资料。利用科学的预测方法对税源分布及可能的税收成果进行预先推测,有利于确定正确的税收工作方针,及时安排措施,实现“应收尽收”。税务机关应加强重点行业税源监控,同时在对企业的生产、流通以及广泛的经济领域进行监控的基础上,夯实好纳税评估、纳税企业信誉等级评定及欠税公告等税收征管模式的新因素,有效监控税收的全过程,实现税源监控工作从源头抓起,确保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参考文献:1、《经济法》,杨紫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及修订最新版2、《经济法学》,李昌麒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1999版及修订最新版3、《经济法原理》,王保树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及修订最新版4、《经济法学》,漆多俊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及修订最新版5、《政府经济学》温来成主编,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9年修订版个人题纲:(从小组提纲中选出一部分出来)[案例1]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一、失地农民的产生和现状:(一)城市化必定向农民征地,因而导致失地农民产生。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大批农民的田地被征占。据国土资源部统计,1987~2000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26.44万公顷(3395万亩),其中通过行政手段征地160万公顷(2400万亩)。这些仅是依法审批的征用数,尚没有把那些违法侵占、突破指标和一些乡村私下卖地包括在内。据统计,违法占地占合法征地的比例一般为20~30%,有的地方甚至高达80%。这意味着1987~2000年实际征占耕地数为4000万亩以上,按人均占有耕地0.8亩计算,那么建设占用耕地导致失地农民有5000万之多。按照我国目前城市化进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今后每年需征用农民土地280~300万亩,若按照城效农民人均占耕地0.8亩计算,就意味着每年新增加420万失地农民,十年后失地农民总数将达到1亿。由此可见,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二)失地农民的现状。城市化进程中产生失地农民是正常现象,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帮助失地农民解决面临的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随着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市场经济建设带来了企业用工方式的市场化,政府传统行之有效的失地农民安置方式逐渐失灵,于是失地农民问题开始呈现。目前对失地农民安置虽有货币补偿、就业安置、住房安置、划地安置、建立社会保险等形式,但最主要还是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由于对失地农民货币安置只能解决失地农民近忧,难以化解远虑,从而导致部分农民失地又失业。由于我国目前大多数地方对失地农民采取以货币安置为主的“要地不要人”的城市化模式,失地农民处境艰难,他们的基本生活、就业、子女入学、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缺乏解决的有效途径,他们的长远生计更是得不到制度保障。福州市2000年征地安置人员为例,其货币安置比例高达82%。浙江省对10个建设用地项目进行抽样调查表明,在安置的3379人中,除172人进入社会保障体系外,其余均为货币安置,其比例高达94.1%。然而,由于征地制度的缺陷和现行土地制度的缺陷,导致补偿标准过低,补偿安置费的克扣和分配使用的不合理、安置方式简单和责任不明造成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许多失地农民处于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游民”状态,有些地方的失地农民已到了面临“无路可走,无地生存”的困境。二、失地农民权益损失分析(一)农民所拥有的诸多权利和利益,都是附着在他们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之上,直接或间接地与土地相关联。失去了土地也就意味着失去了他们那些与土地关联的权利和利益存在的基础和实现的条件,因而导致那些权利和利益的损害或完全流失。失地农民失去了生活保障、就业机会,失地农民失去了一项重要的财产土地。还会失去与土地相关的其他一系列权益。土地是农民集体赖以存在的物质载体,农民的诸多权利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与所拥有的土地相关。如政府对农民的技术、资金、农资等方面的支持都是以土地为基础的,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获得这种支持的机会。(二)现有政策、法律的缺陷导致了失地农民应得的权益补偿受到侵害。当前,我国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还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并且在实际征地过程中,农民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导致的直接恶果是农民的权益受到极大的损害。(三)法定安置途径的缺陷,导致失地农民失去了再次就业机会。(四)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使失地农民丧失了基本的“国民”待遇。三、体现政府的效率和公平,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对策建设(一)明确土地是农民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强化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二)合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三)完善就业保障机制,妥善安排失地农民就业,保证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机制,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五)改革征用土地的收益分配机制,加强征地补偿安金费的监管。案例2构建和谐社会与收入分配合理化收入分配是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我国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已进入分配不公平区间。又因为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是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所以还要通过改革和发展加以具体解决。现阶段的基础性收入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社会整体的分配体系构筑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逐步走向共同富裕。为此就需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制定和调整现行收入分配政策,将收入分配差距调节到社会可容忍的区间。各国衡量收入分配差距的标准是根据国际惯例所计算的基尼系数。它的经济含义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不平均分配的百分比。综合各方面的资料测算,我国在1978年以前城镇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是0.16,属于绝对公平;20世纪80年代末基尼系数达到0.28;1995年达到0.39;1996年是0.42;1997年是0.43;1998年是0.46。自1999年到2000年底,基尼系数平均为0.45,已超过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2001年至2003年基尼系数稍有回落,到2004年又超过0.4。这标志近年来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已进入了分配不公平区间。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末以来城乡居民之间的投入就一直存在较大的差距。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收入在增加,但远低于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加。城乡居民相对收入差距由1981年的2.92扩大到1995年的3.02,目前这种差距还在继续扩大,例如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只相当于城市居民的40%。这种城乡差距大大高于国际标准。国际上的城市与农村的收入比率一般低于1.5,极少超过2。统计资料显示,在我国最贫困的20%的家庭占有全部收入的4.27%,而最富有的20%的家庭占有全部收入的50.24%。可见,随着收入差距的扩大,业已出现一定程度的相对贫困现象。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很多。如前所述,历史上城乡收入的差距就很大。近年来还由于以下原因加剧了此情况的发生:1.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深化改革刚刚脱困,效益不高,下岗和失业的职工还比较多。2.由于市场化发展不平衡,某些行业仍存在垄断强势,因而一些人收入过高。3.国家税收杠杆调控不力,对高收入者征收个人调节税力度不够;而国家转移支付能力不足,致使在提高城镇居民住房等各项补贴的同时,对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方面出现明显滞后。4.行政干预不当使劳动力和资本长期分别扭曲地集中于农村和城市。由于劳动力和资本缺乏统一的市场配置,在城乡经济二元结构存在的情况下,城乡经济效率差距很大,必然引起收入上的巨大反差。在全国年均GDP增长7.2%以上的同时,还应看到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增长不平衡。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效率不高,职工收入增速减缓,又由于收入差距的扩大,使近年来社会总需求相对不足。[点评]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到底应该是效率优先呢,还是应该首先考虑公平问题,一直存在着争议。公平的概念侧重于社会人文价值判断,而效率的概念则更为强调物质成果的有效获得。追求效率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没有效率只能产生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式的公平。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形成合理解决这一问题的原则、制度和实现机制。社会主义社会整体分配体系构筑的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在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上,体现以下几点:
1.以生产力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必须要求效率优先。因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是加速发展生产力,“发展才是硬道理”。把效率放在优先位置,也就是把生产力的发展放在优先的位置。这样才能为有效提高综合国力和人民的收入水平提供可靠的物质保证。2.解决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需要有多层次的社会过程,要将其放在相应的领域中作为侧重点分别加以解决。例如,在生产领域,因为它与生产力发展直接相关,就需要侧重效率优先。而在国民收入和再分配领域,则要侧重考虑解决兼顾公平的问题。还应看到,从普遍贫穷走向共同富裕的目标需要有一个较长时期的发展过程,不能超越必要的历史阶段。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体现了构筑社会整体分配体系,全面合理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大思路。为了有效地促进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实现,还需要建立四个层次的收入分配机制:其一,在企业层次上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这就要求积极推进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完善劳动者的主体地位,确立以资产为核心的生产要素分配制度,并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其二,在市场层次上培育收入分配机制,关键是开放生产要素市场,为要素的流动、重组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必要的体制保证。其三,在政府层次上建立和完善国民收入再调节体系。要从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发展的目标出发,维护社会必要的公平。最主要的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同时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等手段,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其四,在社会层次上建设社会支持和社会救助体系。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发扬扶危济困、敬老爱幼的民族优良传统。发展社会支持、社会救助的中介服务组织和机构,使之在解决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上发挥积极的作用。[案例3]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税收理念的转变及政策的调整我国当前的个人收入分配差距状况到底如何呢? 第一,我国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有关个人收入差距的衡量指标有基尼系数、(注:基尼系数是国际经济学界所采用的流行指标,取值在0~1之间。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基尼系数低于0.2表示收入分配绝对平均,在0.2~0.3之间表示比较平均,0.3~0.4之间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差距较大,0.6以上表示差距悬殊。)收入不良指数、(注:收入不良指数是将所有人口按收入高低分成5等份,以最富有的20%人口所占的收入份额除以最低收入的20%人口所占的收入份额即可得出,主要反映贫富差距的程度。)泰尔指数和阿特金森指数等,用得较多的是基尼系数和收入不良指数。据国家统计局和人民网提供的数据,2000~2003年,我国居民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417、0.458、0.454和0.460,已经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表示我国目前的收入差距已经很大了。另外,从基尼系数和收入不良指数的国际比较来看(世界银行编写组,2001),我国个人的收入分配差距状况,高于大多数发达国家水平,也比一些发展中国家要高。第二,我国地区之间的居民收入水平相差较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上海为5870元,最低的西藏为1404元,相差4466元,前者是后者的4.2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也是上海,为12833元,最低的是山西,为5391元,相差7442元,前者是后者的2.4倍;各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还是上海,为21781元,最低的安徽为7908元,相差13873元,前者是后者的2.8倍。第三,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2001年中国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9倍。还有人认为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大高于账面上的3:1左右,如果考虑到实际购买力和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的不同,应该是5:1,甚至是6:1(邱晓华,2002)。即使是2.9:1,中国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据国际劳工组织发表的1995年36个国家的资料,绝大多数国家的城乡人均收入比都小于1.6:1,只有3个国家超过了2:1,中国便是其中之一(李本贵,2004)。第四,城镇内部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据马晓河(2003)对城镇居民1990年以来不同收入阶层之间收入分配情况的研究,1990年城镇最低收入户居民与最高收入户居民收入之比为1:3.22,而到2001年两个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到了1:5.39,11年间最低收入户居民与最高收入户居民的收入差距扩大了将近两倍。第五,农村内部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这一判断也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基本认同(李实、赵人伟,1999)。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基本上是持续上升的,这一判断也得到了不少经验研究结果的支持。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我国当前个人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并呈扩大之势。[点评]
税收作为政府参与再分配的重要手段,本身也存在公平与效率的抉择问题。就税制建设本身来讲,兼顾了公平与效率的税制才是最好的。一般而言,效率型税收政策更能促进经济增长,而公平型税收政策则更有益于社会稳定。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政策取向与我国整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经济发展战略是基本一致的,但“兼顾”的结果却是“顾不到”,使我国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大打折扣。改革开放走到今天,我们已开始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构建和谐社会,强调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相应的,治税理念也要及时转变。在“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治税理念下。税收作为国家参与再分配的有效手段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理应在公平收入分配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税收政策和制度的调整(一)以公平为导向优化调整税制结构理论上,直接税和间接税的不同组合,可以形成三种类型的税制结构,即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以及间接税与直接税并重的双主体税制结构。一般而言,直接税通常用以调节和解决公平收入分配问题;而间接税更能体现政府的效率目标;双主体的税制结构则致力于实现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的平衡。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建立了以直接税与间接税并行的新税制,并先后于1950年、1958年、1973年、1984年和1994年进行了5次重大的改革,税种设置和税制结构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税种从1952年的16个发展到2003年的25个;直接税收入所占比重从1952年的50.6%降到了2003年的25.6%,间接税收入所占比重则从49.4%上升到了74.4%;直接税收入占GDP的比率从1952年的7.3%降到2003年的4.4%,间接税收入占GDP的比率则从7.1%上升到了12.7%。应该说,我国当前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为辅的税制结构现状是与我国经济转轨时期“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原则和税收征管水平的现状相辅相成的,有其合理性。但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到今天的时候,这种税制结构的负面影响开始逐渐显现出来。由于直接税特别是累进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以及遗产税和赠与税具有较强的收入再分配功能,直接税收入比重过低,尤其是来自所得税类的比重过低,必然会影响税制公平收入分配功能的正常发挥,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进程。所以,通过改革完善我国现行税制,提高我国直接税收入的比重,降低间接税收入的比重,就成了税制优化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二)完善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税收体系
1.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众所周知,在税收政策中,个人所得税是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主要手段。为了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提高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收入总额中所占比重,应该适当地考虑家庭负担和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工资和薪金所得的税前扣除标准;创造条件,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计征模式;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水平,减少税率级次,降低税率的累进程度。2.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从公平收入分配和优化税制结构的角度看,将我国的社会保障费改为社会保障税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有利于加大征缴力度,提高征收率;也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节省经费开支。3.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开征主要不是出于财政收入的考虑,而是协助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对当期财富流量的调节,调节存量财富的分配,防止财产过度集中,促进社会公平,因此,应该采取高起征点和高的累进税率。4.开征房地产税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高速发展,把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合并,开征统一规范的房地产税已是当务之急。理论上,开征房地产税不仅能够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来源,调节房地产市场的收益公平分配,也是减少房地产投机、遏制房价疯涨、减少房地产市场的非理性行为、保证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三)推进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改革为了顺利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还需要完善以下征管配套措施:一是在全国范围内采用纳税人单一身份证号码登记系统和支付方强制性预扣制度。可考虑将纳税人的身份证号码作为个人的永久纳税号码与社会保障号码。另外,个人在取得工资、薪金和红利、利息收入时,付款人必须从收款人那里获得其身份证号码,并为收款人预计预扣税款,因为不这样做,这笔支付款项就不会被税务局认可,从而不能作为成本或费用在收入中扣除。二是个人报酬的完全货币化,个人收入无论现金与否,都应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作为应税所得处理。三是在个人收入货币化的基础上大力推行非现金结算,加强现金管理。四是进一步完善储蓄存款实名制,建立银行储蓄联网制度,并建立税务网络与银行网络的对接。即税务局能够很容易地对纳税人的存款进行联网查询,输入纳税人的身份证号码,纳税人在所有银行账户的存款都会显示出来,这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个人收入来源不透明的问题。[案例4]:转型时期我国劳工政策在劳工权益保障方面的缺失转型时期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体系在多大程度上保护了劳工权益?这可以从政策的覆盖范围和实施效果两个方面作出评估。——劳动合同制度是实施最久的规范劳动关系的制度,但覆盖范围主要在城镇,对乡镇企业和进城农民工还存在较大空白。截止到2000年末,全国城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达10700万人,占同口径职工总数的95%以上;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有一半以上签订了劳动合同;乡村集体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有2300万人。事实劳动关系大量存在,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法律意识淡漠,劳动者处于弱者地位外,也与劳动法律政策的不协调有关。例如,在劳动者处于弱者地位的条件下,强调双方协商一致,无异于赋予用人单位的单方自由。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用劳务合同代替劳动合同,以逃避承担相应的劳动法律责任。现行劳动法律政策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和用工形式也缺乏有效监督管理。总的来看,劳动合同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存在一些先天不足和设计缺陷,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劳资集体协商工资制度的实施范围和力度非常有限。据全国总工会统计,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从2001年开始推行后,截至2003年底,全国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协议的企业仅有29.31万个,覆盖职工3579万人,且这项制度的成功主要取决于一些不确定的外部条件,而不是谈判主体特别是劳工或工会一方的力量。加之目前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大量存在,故这项制度还远未成为企业工资决定的主要形式。——集体谈判制度能否发挥维护劳工权益的作用,有待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集体谈判制度已覆盖城镇相当多的企业和职工,根据劳动保障部的统计,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签订集体合同63.5万份,涉及职工8000多万人。但目前集体谈判主要在企业一级进行,区域和行业、产业层面的集体谈判还没有法律规定,虽然近年也有一些地方对此进行尝试,但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相当多的企业中存在着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严重流于形式的现象。这表现在:一些工会和企业重签订轻协商,集体合同部分照抄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符合企业实际。由于在多数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的谈判能力有限,国家对一些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仍保持相对的控制权,因而在这些企业中工资谈判还难以真正开展。其根本原因在于谈判主体之一工会或劳工力量的薄弱,亟待通过工会内部组织体制的改革和谈判斗争手段的丰富来加以弥补。——劳动监察制度是最重要的劳动执法手段,但由于劳动执法人员的严重不足和素质低下,加上执法手段单一,且处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导致不能有效地威慑和遏制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使这项制度难以发挥应有作用。至2003年末,全国共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3223个,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员4.3万人,其中专职监察员1.9万人,兼职监察员2.4万人。但面对全国数以万计的各类企业和2.4亿城镇劳动者,人少案多、执法不力等问题不会很快得到缓解。——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存在许多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已不能适应劳动关系变化和劳动争议激增的现实,亟待变革。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受理范围较窄,使相当一部分争议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加剧了劳动关系的不稳。争议处理程序复杂且衔接不畅,争议处理时间长,不利于及时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争议处理程序中的具体制度不完善,仲裁时效不仅时间短,时效的起算点不明确,导致劳动者常常超过仲裁时效,从而丧失通过仲裁和诉讼解决争议的权利。争议仲裁机构案多人少,不堪重负,致使裁决的质量难以提高。法院受理的争议案件由民事审判庭审理,往往以民事审判的思维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容易造成仲裁和审判适用法律的不统一,不利于保护劳动者权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弱化,一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流失或缺位,使防范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形同虚设。[点评]劳工政策是指针对劳动者或劳工阶层而设立的社会政策。转型时期我国劳工政策在劳工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缺失,诸如劳动合同制度对乡镇企业和进城农民工还存在较大空白;集体谈判制度的完善有待工会组织体制的改革和谈判斗争手段的丰富;劳动监察制度不能有效地威慑和遏制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存在许多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亟待变革,等等。劳工政策缺失的要害是从属和服务于效率优先的经济增长政策,未能体现出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应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完善劳工政策。笔者认为,我国劳工政策进一步改革的原则是处理好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促进市场效率与保持规则公正以及保障企业自主用工和增进劳工权益等三者的关系,使它们都能得到均衡、协调的发展。在此基础上,提出以下政策改革的建议:其一,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规范监察执法行为,增强执法力度。其二,在现阶段,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模式宜以中央政府召集工会和雇主组织,从源头促进政劳资三方协商机制的建立完善,以出台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三方会签文件和政策等形式,调整和解决劳动关系和劳工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其三,帮助工人组建工会,通过工会凝聚劳工的集体力量来争取自身的权益。在市场化的私营和外资企业里,劳资力量对比极为悬殊,劳工惟有依靠自身集体的力量——工会,才能争得自身权益。其四,培育劳动关系两大主体工会和雇主的协商谈判能力,逐步形成劳资双方自主谈判,决定劳动关系事项的格局。其中,培育工会组织的自主协商谈判能力和作用至为重要。其五,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健全多层次、多形式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坚持和拓展劳动仲裁工作的三方性原则,完善办案机制。同时,贯彻《法律援助条例》,推进来自工会和民间的劳动法律援助活动,培养劳工律师,为工人提供收费低廉的法律服务,让他们都能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小组提纲:(一)政府经济与公平公平,是各国政府经济活动所追求的一个共同目标。在经济领域,公平是和分配相联系的一个概念。公平可从两方面理解,一是生产要素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对比关系;一是社会成员对收入分配差距的心理承受能力。前者称之为经济公平,后者称之为社会公平。经济公平就要求资本、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获得利润、工资、地租等要素收入,投入与产出之间保持一个合理的比例。而社会公平则是一种价值判断,受社会文化传统、意识形态、经济发展水平、人们的经济地位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可变性。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政府为追求公平目标,应开展的主要工作有:(1)为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市场竞争创造公平的环境,即机会均等。(2)贯彻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则,使劳动的收入与所提高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相对应,多劳多得,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3)运用税收、社会保障等政策工具,将收入差距控制在社会成员心理承受能力之内。(二)政府经济与效率效率是指社会资源配置中投入与产出、所费与所得的对比关系。在经济学理论中,资源配置效率理想的状态是“帕累托效应”。在达到“帕累托效应”之前,如果资源配置能够在不降低其它人福利水平的条件下,使另一部分人的福利水平得到改善,称之为“帕累托改善”。资源配置效率在不同领域有其具体涵义。在社会再生产领域,企业资源配置效率高低,就是指利润的最大化。在政府部门,就是指既定资源条件下政府行政效率,即为社会提供管理和服务的水平与质量。在公共事业部门,是指如何以最少的资源消耗为社会提供科技、教育、文化、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政府资源配置效率,可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政府直接控制和掌握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是政府通过对市场和微观经济行为调节,克服市场失灵,引导全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两者在社会整体资源配置中呈相互影响、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由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凡市场能够有效运作的领域,资源配置效率问题由市场来实现,政府努力为市场运行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而在市场不能或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通过政府财政收支等活动,合理配置资源,从而提高全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三)、政府经济与公平和效率的选择公平与效率是政府经济活动的两大基本准则,但在错综复杂的经济社会关系中,政府在两者之间的选择,还需要解决一系列的问题。1、公平与效率之间的替代关系尽管公平与效率是政府经济活动所追求的目标,但要同时达到两个目标,是较为困难的,有时甚至是不可能的。即公平与效率之间存在矛盾,具有一定替代关系。2、公平与效率的选择公平与效率两者之间既有矛盾性又有统一性,政府经济决策有较大回旋余地,可形成各种不同的政策组合。第一,公平与效率兼顾的政策选择。第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选择。即政府财政收支和宏观经济管理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较快增长,增强整体国家经济实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为首要目标,同时注意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差距,体现社会公平。这也是我国现行收入分配政策的基本指导方针。第三,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政策选择。即在政府财政收支和宏观经济管理中,优先考虑收入和社会财富在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分配,调节收入差距,为贫困阶层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体现社会公平。同时,尽可能减少收入公平分配对经济运行效率的消极影响。例文1:冷战结束后美国特殊利益集团对政府对外政策的影响 在美国,长期以来,利益集团积极参与政府决策过程,尤其是在政府的对内政策上影响较为突出,在对外政策过程中的影响则不十分明显。然而自冷战结束以来,美国的利益集团在政府对外政策过程中的参与程度有所增强,影响也有所上升。本文拟从美国对外政策制定系统的结构性变化入手,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利益集团在美国对外政策过程中的影响和作用。利益集团与美国的对外政策过程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发生了变化,国会在对外政策过程中的重要性明显上升,利益集团在国家对外政策过程中的态度也较以往更加积极,游说的策略手段更加先进,作用也更加明显。美国联合研究性组织“美国会议”将后冷战时期利益集团影响国家对外政策的有效策略手段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995年2月23至25日,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召开的美国会议(TheAmericanAssembly)文件。(1)积极参与而非被动反应的策略。研究指出,利益集团必须采取积极的态度,寻求机会去施加影响,才有可能取得效果。(2)提供信息。利益集团必须拥有清楚准确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及时地提供给决策者,供他们参考。如果这种信息有助于决策者解决当前面临的紧迫问题,这些信息便比较容易为决策者所关注。(3)宣传信息。如何得到媒体的关注是利益集团面临的重要问题,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能够使利益集团赢得更多的支持,从而使其政策游说取得更好的效果。利益集团也可通过地方政府的作用和发动群众的方式去进行宣传。(4)选择参与点。国会是利益集团的主要政策参与点,因为国会议员及其工作人员通常要对其选民负责,要在政策取向上对“依赖于”他们的人负责,因而成为利益集团最好的游说对象。国会非层级化、非官僚化的组织结构为利益集团的政策游说提供了诸多进入点。由于国会对外政策委员会以外的许多议员也同样能够设法影响和参与对外政策的制定,因而他们也成为利益集团对外政策游说的对象。自20世纪70年代美国国会改革以来,国会议员的发言和投票状况均可公开,使利益集团的代表能够了解议员的政策观点,从而能够决定游说对象。与游说国会相比,利益集团游说行政部门的难度要大得多,行政官员对来自利益集团的压力不象国会议员那么敏感,行政组织的结构与运作特征使它比国会更易于排除利益集团的影响。尽管如此,行政部门仍然是许多利益集团参与决策的进入点之一。尤其是政府部门的一些高级官员,他们清楚地知道一些特殊领域的利益在政治过程中的重要性,因而也成为利益集团游说的对象。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同样能够帮助利益集团去影响国家政策。(5)采取适当的游说策略。采取何种策略对于利益集团游说目标的实现十分重要。利益集团的代表一方面要游说那些支持他们政策主张的国会议员,同时也要花更大的气力去说服那些犹豫不定的议员。此外,利益集团还需确定游说过程中的策略,如在提出自己的观点时是否需要些弹性,或者作适当妥协。弹性和相应的妥协有可能增加决策者与利益集团进行磋商的机会,从而有利于利益集团目标的实现。总之,后冷战时期,利益集团在美国对外政策过程中发挥着某种作用,表现为:第一,在政策选择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利益集团在政策形成的过程中,努力“引起媒体和行政部门对某个问题的关注,并将这一问题纳入议事日程,《总统研究季刊》(Presidential Studies Quarterly),1999年6月1日。)。利益集团推动对某政策问题的辩论,并努力使之产生相应的政策结果。第二,协同国会进行政策监督。在对外政策方面,美国国会通常发挥着“火警似的”监督作用,并依靠个人或利益集团去监督行政部门的行为。当利益集团发现问题的时候,便报告给国会,设法通过国会听证会的形式或通过国会立法予以纠正。利益集团的此类作用使国会能够保持积极灵敏的姿态,能够以较少的投入及时获取各种信息。第三,提供信息。美国的利益集团是重要的信息源。由于利益集团对某一对外政策领域的关注,因而能够比政府更快、更准确地掌握信息。利益集团所提供的信息成为决策者进行对外政策分析的依据之一。为了更好地实现自己的政策目标,利益集团常常雇佣资深的专家,这些人具有在某政策领域的深厚阅历和研究能力,他们的研究成果对于政府的外交决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例二、中国社会利益集团影响地方政府决策的内容从媒体公开报道的有关利益集团活动的案例,以及笔者经实地调研所获得的材料看中国利益集团对地方政府决策的影响,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1)地方政府干部人事任免地方政府机关的职位本身,不仅是一些利益集团试图获取的重要资源,也是实现其他利益的重要途径。因此,利益集团影响地方政府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影响干部人事的任免决策。一些地方实力派人物,或因经济实力,或因人脉关系,或两者兼而有之,对地方基层政府的干部人事安排,也有着重要影响力。如据笔者参与的某课题组调研获悉,南方某市区有两位“大名鼎鼎”的区人大代表,分别是其所在居委会的主任及居委会所属股份公司的董事长,是典型的地方实力派人物。基于地缘、血缘和共同的经济利益,他们所在的每个居委会及公司,都是一个特殊的利益集团,而这两位区人大代表,就是其所在利益集团的代言人。由于长期在当地基层任职,有较高的地方声望和广泛的人际关系,又由于其是当地“土著”代表,能影响较多的区人大代表,因而他们常常能够影响、乃至左右该区的党政干部人事任免,甚至能够左右处级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一名接受访谈的干部曾指出:“区里的干部一般不敢随便得罪他们,不能说他们有能力想让谁上谁就能上,但他们确有能力在需要由区人大通过投票决定干部任用时,不想让谁上谁就上不成,该区党政领导均对他们礼让三分”。(2)地方政府公共投资地方政府为市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等所进行的公共投资决策,是一些利益集团竞相角逐的重要领域。有些利益集团,总是想方设法要求建设对自己有利的政府公共投资项目(公园、道路、桥梁等城市基础设施),或是这些项目的规划(规模、选址等)更符合自己的利益。如在一些大中型城市,由汽车及其配件制造商、经销商、汽车消费者群体等共同形成的利益集团,就可能极力要求所在地方政府,调整城市规划思路,加快城市道路、停车厂等基础设施建设,斥巨资为汽车修造二环、三环乃至四环、五环等道路工程等。(3)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分配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的财政资金分配预算决策,也是一些利益集团竞相角逐的重要领域。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在编制财政预算计划时,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形,即各部门、各单位都强调自己工作的重要性,或通过主管领导打招呼,或借助上级文件依据,或通过编制发展规划等,争取获得尽可能多的财政预算资金。这是政府内客观存在的特殊利益集团(各部门或单位都有自身的特殊利益,都可以视为利益集团),影响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分配决策的典型。(4)地方政府财政税收不少地方企业或企业集团,除了采用作假帐逃税、偷税、漏税等非法手段谋取利益外,还往往与地方政府税务部门公开“讨价还价”,争取少交税。一些实力强大的企业(集团),甚至干脆要求地方政府减免税负,给以税收优待,否则便扬言迁址公司。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也常常不得不许诺和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由一些纳税较多的从业职员组成的专业团体,也可能向地方政府税收决策施加影响。例如,据笔者调研得知,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南方某市从2001年起,要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对执业律师征收个人所得税。按此计算,执业律师40%以上的业务收入要用于纳税(营业税5.5%,个人所得税35%)。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执业律师们通过该市律师协会,一致要求市政府减轻税赋,否则他们便考虑迁往广州、北京、上海等地执业。为此,市司法局专门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一份紧急报告,促成政府修改了律师条例,并参照北京、上海等地的规定,将律师个人所得税核定为总收入的6%,减轻了律师税赋。(5)地方政府政策法规的制定政策法规是地方政府利益调控和分配的重要手段,也是某些特定利益诉求合法化的重要依据。因而,对地方政策法规的制定施加影响,是利益集团实现利益目标的“高级”手段。如围绕在中国汽车工业周围形成的两个“泛利益集团”,曾推动了不同的政策法规的制定:由汽车及其配件制造商、经销商、油品燃料经销商、汽车消费者群体(主要是运输公司和富人)、交管部门、以及为汽车工业发展进行合理性论证的专家学者等组成的“车族”利益集团,因其代表着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导向,极力要求调整财税政策,特别是消费政策;有计划地实施产业调整援助政策,大力发展汽车贸易与服务业;推动地方政府出台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汽车贸易条例、政策,取消地方性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等。由深受汽车污染之害的普通居民(尤其是交通要道旁居民、呼吸道病患者)、环保主义者、汽车替代品生产及其经销商、以及对(私人)汽车消费文明持保留或批判态度的专家学者等组成的“反车族”利益集团,则推动地方政府出台了旨在限制噪音污染、排放污染的管制措施,制定了有关安全、环保与节能方面的强制性标准等。二.中国社会利益集团影响地方政府决策的方式在中国,利益集团施加影响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贿赂即利用金钱、美色及其他有价物券“买通”相关决策者。这是目前中国非法利益集团谋求利益的重要手段,且形式隐蔽,“暗箱”操作。一些利益集团往往通过“请客送礼、拉关系、走后门以至贿赂政府官员,使之成为自己的代言人,以便将小集团的利益取向复合到行政决策中,从而获取政策可能带来的潜在收益”。(2)个人关系网络即利用家族血缘、同学情谊、老乡情结和其它社会关系等为纽带,直接接触相关决策者。这是中国各类利益集团,包括合法利益集团,最常用、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影响方式。合法利益集团有时会通过正式的制度管道(如报告制度),将本集团的利益诉求输入地方政府决策中,但更多地则是通过非正式的形式(家族血缘、同学、老乡或私人情谊),直接接触相关决策者,表达其特定利益诉求。(3)说服即采用书信、电话电报、递交研究报告乃至直接造访等方式,对相关决策者进行劝说。劝说的理由,往往不在于劝说者自身的利益,而是投其所好,分析如此这般对各方的好处。与个人联系不同的是,说服活动是通过正式渠道、“公事公办”式进行的。(4)求助于“精英人物”即让本集团中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成员或集团内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成员,代表本集团的意愿,直接有效地接近相关决策者,影响地方政府决策。或者以人大、政协提案的形式,将本集团的利益诉求直接输入地方政府决策体系。如据南方某市私营企业主协会秘书长向笔者参与的课题组透露,该市私营企业主协会每年都通过组织会员中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以提案的形式,反映相关的利益要求,而且“效果比较好”。(5)通过主管部门及其领导这是目前中国合法利益集团较常用的影响方式。一方面,合法存在的利益集团,一般都有其业务主管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它们之间存在一种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另一方面,政府决策机构和人员又实行分管制度,分管领导既可以直接有效地接近、影响相关决策者,也可能直接参与制定政策决策。这样,利益集团既可以通过正式的制度管道,也可以通过非正式、非制度化的渠道与方式,将本集团的利益诉求输入政府决策体系,而主管部门及其领导,既可以通过批示、批复、召开现场会、协调会、列入会议议程等形式,也可以通过“打招呼”、“写条子”等非正式形式回应利益诉求。(6)借助媒体呼吁,通过舆论间接向政府施加压力即向当地(外地、甚至境外)大众传媒(报刊、广播、电视)主动提供信息,请求其向社会广泛公开之,以争取尽可能多的民众的关注、支持或同情,从而对相关决策者形成强大压力,使本集团所面临的问题,被提上决策日程或重新考虑。一个值得注意的趋势是,利用互联网网络,将成为利益集团向决策者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方式。(7)利用既定的规则、惯例或者直接诉诸法律近年来,中国推行的决策听证会,正成为各相关利益集团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途径。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机关(俗称“民告官”),以使政府改变其与本集团利益目标相冲突的政府行为,这是各利益集团,尤其是民间性利益集团,经常采用的方式。(8)施压性集体行动这种方式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在政府机关及主管部门门前聚集、静坐、请愿,集体上访,游行示威,非法举行集会游行,围堵和冲击党政机关、甚至打伤政府工作人员等。近年来,施压性集体行动有日益增多趋势。以集体上访为例,2000年,全国31个省(区、市)县级以上党政信访部门,受理的群众集体上访批次、人次分别比1995年上升2.8倍和2.6倍。2000年,国家信访局受理的群众集体上访批次和人次,分别比上年上升36.8%和45.5%,2001年,同比又上升36.4%和38.7%。同时,施压性集体行动的强度也不断提高,而且有些群体往往选择重大政治活动(如人大、政协召开两会期间)和重要节日进行这类行动,以便形成更大的社会影响力。(9)参与或操纵选举随着中国政治民主化的客观进程,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基层民主的发展,以及党内民主的逐步推进,不同利益集团已经开始有可能通过民主选举等合法程序,参与地方的政治博弈。这将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乡镇换届选举过程中,一些非法利益集团,可能通过暴力手段威胁选民、请吃喝拉拢选民、用金钱美色贿赂乡镇主管干部等各种非法手段,参与甚至操纵基层民主选举,给地方政治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利益集团往往并非只采用单一的方式,对地方政府决策施加影响,也未必沿用上述影响方式的一种或多种。一些利益集团可能会通过向地方政府机关捐款、捐赠交通、通讯工具等,直接或间接影响地方政府决策。某些公益性利益集团,也可能运用物质性资助等方式,宣传自己的理念,以影响政府决策。从总体上来讲,利益集团影响地方政府的方式,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第一,利益集团影响地方政府的方式的正式性、合法性、公开性、透明性程度不足。第二,民间性利益集团、公共利益集团、弱势利益集团影响地方政府的资源有限,合法渠道不畅,导致它们有时被迫采用施压性集体行动。第三,合法利益集团往往利用非制度性方式,影响地方政府,获取正当利益,也往往利用合法手段(部门立法、地方立法等)实现不当利益。第四,一些利益集团对地方政府的渗透,往往与权力的寻租相结合,甚至直接利用基层政权的力量,来谋取本集团的特殊利益。特别在乡村社会,与转型期的社会变革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黑恶势力团伙,往往通过各种非法手段,直接染指农村基层政权,对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造成极坏的影响。三、中国社会利益集团影响地方政府决策的几点评价中国利益集团通过游说、精英代理、诉诸既定规则、参与民主选举等方式,对地方政府干部人事任免、公共投资、财政资金分配、税收、政策法规等决策施加影响,这种影响对促进地方政府科学决策、公平施政乃至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等,都有积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第一,能够化非法的、抗议性的利益表达为合法的、建设性的利益表达。各利益集团在参与过程中,往往由于争夺利益而发生冲突,而这种冲突“会促使竞争性利益表达机制的形成与完善,有效地疏导转型社会的利益表达渠道,及时排除体制内隐患”。各集团若能通过合法的利益表达渠道及程序,来表达其特定的利益诉求,一般就不会通过行贿、非暴力对抗乃至暴力等方式,来谋求其特定利益或宣泄其不满情绪,从而能够化解非法的、抗议性的利益表达,并因而有利于地方政治稳定及其发展。第二,能够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信息。由于利益集团对多元化、分殊化、异质化的利益诉求,以及反映这种诉求的“民意”,进行了一定程度地整合,地方政府在决策过程中,若能充分汲取各不同利益集团所表达的利益聚合和民意整合信息,则能更好地代表“民意”,代表本地区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决策更符合实际。同时,利益集团的参与,还有利于减少政府收集信息的成本,提高政府决策效率。第三,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公共决策的公正性、合理性。各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结果,通常要求政府在制定公共决策时,按照“公平”原则做出回应。这样往往能够减少政府决策的偏颇与恣意性,从而有利于提高政府公共决策的公正性、公开性和合理性。第四,有利于推进基层民主发展。处于转型期的社会,利益集团的积极参与,往往能有效地疏通和拓展利益表达渠道。利益集团进入地方政府决策过程,提高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有效性,扩大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从而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公民的政治积极性。显然,上述积极作用的发挥,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利益博弈规则的公平性与透明性、政策制定者高度的自主性与权威性、地方政府强大的利益整合能力与调控能力等。从实际情况看,利益集团影响地方政府决策可能、甚至已经在一些层面产生消极后果:第一,力量强大、资源充裕、组织良好,尤其是与政治权力结合起来的强势利益集团,有可能损害整个地区的公共利益和广大公众的利益,特别是严重损害社区弱势群体的利益,影响社会的正义和社会政治的稳定。第二,一些利益集团,可能因其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无须施压或游说,即可让地方政府俯首听命,使地方政府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受到影响。如一些地方出现的“领导傍大款”现象,就很能说明此种情况。第三,一些利益集团,则可能利用其强大的权力资源,进行“权力寻租”、“钱权”交易或其他违法活动。这是目前“集体腐败”或“组织性腐败”的根源。它既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党风廉政建设,也使有关政策或法律得不到有效执行。如在某地就形成了一个包括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司法人员等在内的庞大的、黑白合流的非法利益集团。这个非法利益集团,几乎控制了当地的正式国家机关组织,危害一方,嚣张至极。第四,一些经合法组织异化而形成的利益集团,往往以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合法外衣为依托,以经济、政治利益为纽带,运用合法组织的资源,欺压、剥削人民群众,瓜分集体财产,谋取其成员的非法利益。最后,也是最为严重的后果是,一些利益集团,可能凭借其拥有的组织资源、文化资源、尤其是盘根错节的关系性资源,通过控制地方政权(或某一政府部门、机构),谋取本集团的非法利益。如厦门远华走私集团、湛江海关走私集团,之所以能够长期地、大批量地、反复地从事非法走私贩卖活动,主要就在于此类走私集团,均与当地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海关等执法机关负责人结成特殊利益集团,并编织了一张严密的“关系网”,使这些地方的政权机关实际上掌控在走私集团手中。3参考答案例1房地产增速回落的调查报告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调控政策作用将会进一步显现。今年以来,中央先后推出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国务院又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的汇报,强调要把房地产调控措施落实到每个城市,这充分显示了中央对房地产调控的力度和决心。二是房地产业景气指数已出现下滑拐点。三季度,有关部门监测的房地产业企业景气指数和企业家信心指数,分别下降2.4和1.7点,这是自去年4季度起
三是市场需求泡沫与过剩增加并存。国家统计局调查表明,北京平均每10户居民就有1户至少拥有两套住房。至9月底,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为1.21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1.7%,增幅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四是企业筹资成本提高,资金日趋紧张。在房地产企业负债率达70%以上的情况下,今年以来人民银行连续两次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这无疑会加大房地产企业经营成本。前三季度,房地产业主要资金来源中,定金及预收款同比减少,8月末占比为21.8%,同比下降5.6个百分点;银行贷款增长较快,8月末占比为17%,同比上升3.6个百分点,成为新增资金主要来源。在宏观调控政策作用下,一旦银行信贷资金供应不上,部分房地产企业资金支付就会出现困难。五是房地产投资其他资金来源存在一定问题。其他资金在房地产投资资金来源占比最大,近年来都在30%以上。从上海“社保基金案”波及多家房地产企业来看,在房地产业高额利润诱惑下,一些违规资金已进入房地产市场,这些资金一旦被迫退出,部分房地产企业就会出现资金链断裂局面。例2 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为了进一步发展我国的房地产业,有关部门对我国城市居民的居住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其调查结果如下:城市居民目前住得怎样从调查所涉及的范围看,20个城市居民以居住楼房为主,87.7%的家庭住房为无电梯式楼房,只有3.7%的家庭住在有电梯的商品房里,还有8.2%住在平房,另有一小部分处于卫生间或厨房共享的合住状态。由于房改不断深入,目前居民住房私有化比例已达59.3%,超过半数;18.2%向房管所租用房屋;11.5%租住单位的房子。住房面积多数在40-80平方米之间。多少都市人准备买房据调查,五年内准备购房的都市人占调查城市总体的21.9%,其中以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为主,预购面积在70-150平方米之间,可承受价格以每平方米1000-2000元为主体,辅之以每平方米500-1000元及2000-3000元的价格。购房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家庭储蓄,政府及银行贷款也占据一定比例。有了产权房,还买房吗数据显示,调查总体中59.3%的家庭拥有住房产权,住房面积在20-80平方米不等,多为2、3或4口之家,其中以居住面积在50-80平方米所占比例为最高,20-50平方米居住面积位居其次。还有小部分家庭或个人从单位或私人处租房。那么,是不是只有这一小部分的租房者才是房产预购对象呢?调查结果显示并不尽然。调查显示,在已拥有产权房的家庭中,23.3%预计在五年内购房,20.1%预计明年购房,商品房及经济适用房仍占预购主导地位。调查显示,无产权房家庭主要希望购买8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属一期置业,为解决生活问题;而已拥有产权房的家庭则希望购买更大的房子,属二期置业,为改善生活质量。有产权房家庭计划5年内购房的比例远远高于计划1年或2年内购房的比例,尤其是对大面积住房的购买。另外,在商品房预购群体中,有产权房的家庭预购比例达55.6%,远远高于其他住房群体,预购面积以81-100平方米的需求为最高,达30.5%;而在100-150平方米的预购群体中,拥有产权房的家庭预购比例高达62.3%,可见购房在这个群体中的市场潜力非常可观。但是,他们的购买能力又怎样呢?假设拥有房产权的预购者为一总体,调查显示,其中家庭月收入在2000至2500元之间的比例最高,达16.5%;6000元以上的高薪家庭比例最小。从总体家庭月收入状况来看,我们就不难理解他们对房子售价的期望值所在。希望房价在1000-2000元的比例最高,为30.4%; 500-1000元的占22.3%;2000-3000元的占21.6%;希望房价在6000元以上的不足1%。以上数据显示,国内巨大的人口基数和迅猛的经济发展态势使房地产业具有惊人的潜力,但当前楼市价格的居高不下与不断增长的房屋物业需求之间出现了断层。如果商家能顺应市场,对价格、服务及其他相关要素加以调整,相信房地产的前景非常乐观。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拥有房产权的预购者中,有69.1%希望使用家庭存款来购房,31.4%希望政府贷款,16.1%打算向银行贷款。看来,传统的消费观念显然不利于消费的良性增长。购房者是什么样的人数据显示,25-34岁的人占购房人群的36%,位居傍首,而35-44岁的人群比例为20.3%,位居第二。总体购房人群以中学以上学历为主流,半数以上为全职工作者,重点分布于贸易、制造业、政府机关及教育文化领域,以制造业职工、中级技术人员、商业/服务业职员/公司中级经理居多,辅之以其他行业人士,月薪在1000-2000元范围内为主体购房者。目前,中国的家庭结构以三口之家或四口之家为主,购房计划多数定位在商品房及经济适用房,分别占预购比例的42.7%和39.2%;预购面积在70-150平方米不等,以80-100平方米的需求量最高。而主要房屋预购者的家庭月收入在1000-4000元间。另外,调查发现,收入越高越倾向于购买商品房。可以说,他们将是未来几年房地产市场内的一支生力军。居民购房承受能力有多大房地产业区域性差异很大,但房价与区域性平均收益的比例却基本类似。从居民对房价的期望值曲线上来看,期望值与市场价差距甚远。目前国内的经济发展现状决定了恩格尔系数(指居民家庭花费在食品和日常家庭用品上的费用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还比较高,这更加大了工薪阶层购房的难度。另外,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是量入为出,还不习惯去花将来的钱,加之银行贷款手续目前还稍嫌繁杂,担保条件较苛刻,还款制度不够完善,更阻碍了人们消费观念的尽快更新。从总体购房人群中预购房屋的资金来源上看,希望使用家庭存款的占68.6%,希望政府贷款的占31.1%,希望银行贷款的占15.5%,希望向亲戚朋友借的占12.2%。近七成的家庭可望用自有资金买房,近三成的人希望得到政府资助,只有一成半的人愿望办理银行贷款,可见,银行贷款制度亟待完善,以帮助人们改变固有消费观念,刺激消费增长,达到商家与消费者双赢的效果。谁更急于买房目前,从预购房者的人群结构来看,商业、服务业一般职工占预购总体的11.5%,居第二位,而这其中60.1%的预购者介于21-35岁之间;制造业职工占预购总体的12.8%,居首位,这其中46.5%的预购者介于21-35岁之间;而中级公司经理介于21-35岁的预购比例也超过了60%。由此可见,市场的重心在年轻一族。这一组人群中,63.6%为已婚,其中介于21-35岁的占43.7%,介于36-45岁的占30.4%;34.7%的独身,其中66.1%介于21-35岁之间,仅有1.4%介于36-45岁之间。从预购房者的年龄结构、职业特征及婚姻状况看,已婚的中、初级工作者构成预购主体,而年轻的单身族也是这一购房群体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应该说,21-45岁之间的人群对购房最有兴趣,他们希望的房屋类型仍然是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面积介于50-150平方米之间,最好单价在3000元以下,愿望花3000-4000元/平方米购房的也占有一定的比例。这一预期和市场价格的差距低于调查总体对房价的预期与真正市场行情的差距。调查总体对每平方米的价格预期如下:每平方米500-1000元的占22.9%,1000-2000元的占32%,2000-3000元的占19.6%,而6000元以上的仅占1.3%。可以看出,国人对房价的承受能力与实际的市场情况大相径庭。居住环境对购房有多大影响调查还显示,消费者已逐渐将目光投向新的视点,比如:环保问题、居住环境(包括人文环境、地理环境、教育投入、文化氛围)等,这些都直接影响着消费者购房的决策。目前环保已成为一种全球化的概念,购房者对居住地的环境要求日益提高。认为城市环境污染太严重的占调查总体的60.9%,看来,争取“绿色”生存环境已成为大多数都市人的梦想。相比较而言,郊区的物业价格比市区要便宜很多,“绿色”程度也大大好于市区,且有些文化小区的人文环境也很好,城市则因为交通网络的不够完善、私家车普及率偏低、交通过分拥挤等,造成许多居民渴望以低廉价格求得“绿色”生存环境的愿望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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