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北京市朝阳区有于海淀区政府副区长排名吗?

2019-01-12 00:31
来源:
新京报
于波
孙军民
陈之常
文献
金晖
新京报讯
(记者沙雪良)本周,北京市各区“两会”密集召开,1月10日和11日,东城、朝阳、石景山、顺义、延庆等5个区选出了新区长。至此,北京市16个区的区长均经过区人代会选举,无一是由副区长代理。
在当选区长之前,东城区区长金晖、顺义区区长孙军民均担任副区长、代区长8个月;朝阳区区长文献、石景山区区长均担任代区长6个月时间;延庆区区长于波担任代区长仅有一周左右。2018年6月之前,文献担任石景山区区长,是现区长陈之常的前任。
5名当选的区长中,东城区区长金晖、顺义区区长孙军民两人为女性。北京的女性区长增至3人,另一位是房山区区长郭延红。
5名新区长中,石景山区区长陈之常生于1974年12月,刚过44周岁生日,是目前北京市16区中最年轻的党政“一把手”。东城区区长金晖、朝阳区区长文献、顺义区区长孙军民、延庆区区长于波均为1969年生人,年龄均为49周岁,在16个区的区长中比较年轻。
学历方面,新当选的5位区长中,两人博士:东城区区长金晖是理学博士,朝阳区区长文献是管理学博士;两人硕士,顺义区区长孙军民是法律硕士,延庆区区长于波是工程硕士;石景山区区长陈之常是法学学士。
截至目前,北京市16个区的党政一把手中,仍有两人为兼任,其中,昌平区区委书记侯君舒已于2018年当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密云区区长潘临珠本月初已担任区委书记。
金晖
东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女,汉族,1969年5月生,浙江绍兴人,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毕业(北京林业大学生态学专业),理学博士,讲师。
曾任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一系团总支书记、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副处级)、党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昌平区团区委书记,城北街道工委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东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党校校长,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员会副书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19年1月10日,北京市东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金晖为东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文献
朝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男,汉族,1969年4月出生,江西萍乡人,中共党员,1993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文化程度(北京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学硕士,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历任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处处长,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处处长、高技术处处长,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副书记,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
2019年1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文献为朝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陈之常
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男,汉族,1974年12月出生,四川大竹人,1996年5月入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大学毕业,法学学士,高级政工师。
曾任北京市崇文区信息办副主任、主任,东花市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区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党组书记、主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援藏),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东城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2018年6月任石景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
2019年1月11日,北京市石景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陈之常为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孙军民
顺义区人民政府区长
女,汉族,北京人。1970年9月出生,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律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1992年4月入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
曾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副处长,法制办公室法规一处副处长、处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办公室副主任,丰台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统战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委办公厅副主任,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副书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党组书记,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党组书记。
2019年1月10日,北京市顺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孙军民为顺义区人民政府区长。
于波
延庆区人民政府区长
男,满族,1969年10月出生,辽宁凤城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北京农业工程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系农田水利工程专业,工程硕士(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农业水土工程专业),高级政工师、工程师。
曾任共青团北京市昌平区委员会副书记、书记,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发展和改革工作委员会书记、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西藏自治区当雄县县委书记;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常委、组织部部长,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常委、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中共北京市延庆区委员会副书记,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
2019年1月11日,北京市延庆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于波为延庆区人民政府区长。
本版图片/北京市各区政府官网
作者:沙雪良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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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岁的北京市朝阳区委原常委、朝阳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刘希泉,近日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法院认定刘希泉在2008年至2010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下属单位和相关企业的贿赂共计186万余元。案发后,刘希泉的家人退缴了全部赃款。  小金库牵出副区长  朝阳区政府网站公开资料曾显示,现年56岁的刘希泉历任朝阳区东坝乡党委副书记、金盏乡党委书记、朝阳区委农工委书记、农委主任,朝阳区委办主任、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相关案卷显示,刘希泉案发,源于朝阳区金盏乡的一起拆迁纠纷,这起纠纷使得金盏乡及朝阳区农委的经济问题浮出水面。随后,区农委财务科科员严蓉蓉被调查。随即区农委“小金库”事发。办案人员顺藤摸瓜,查到了时任区农委副主任董金亭、农工委书记王宝军、朝阳区副区长刘希泉等人涉案线索。去年5月16日,刘希泉被反贪人员带走。今年3月,刘希泉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在检方指控的6项受贿罪名中,有3项同区农委的小金库有关:2008年4月间,收受朝阳区农委用账外资金为其报销的个人购买照相器材款人民币5.29万元;2010年8月出国考察前,通过其个人控制的付某名下的北京银行国际双币卡,收受朝阳区农委从账外提取的人民币30万元;2010年国庆节前,以打点关系为名,收受朝阳区农委从账外提取的现金人民币50万元。  儿子买车企业出钱  检方还指控刘希泉于2009年底,利用担任朝阳区委常委、朝阳区副区长并负责农村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其子刘伟(另案处理),以支付刘伟购车尾款为名,向金港汽车公园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某索要人民币41.11万元。  刘希泉在侦查阶段供述,叶某当时在金盏乡办企业,因为儿子要买车,所以自己才找到了叶某。“我跟他说我儿子想买辆宝马X5轿车,但手里只有50万元,后来他让我儿子去找他,他垫付了剩下的40多万元车款。”叶某的证言显示,刘希泉当时让其“看着办”,叶某随即领悟刘希泉是让自己给刘伟的车出尾款,并照着办了。  案卷显示,在朝阳区农委相关人等因经济问题被查后,刘伟曾找到叶某,嘱咐其“如果有人问起X5的事,就说是帮着垫付了20万,而且后来也已经还了。”  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材料显示,北京金港展览展示公司(即金港汽车公园)2000年3月成立,朝阳区金盏乡农工商公司为其股东之一,刘希泉时任农工商公司经理。朝阳区农工商公司将3.8万平方米的土地以无偿方式提供给北京金港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使用50年,作为股东之一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上签字。  除了上述指控,刘希泉被控还曾多次收受来自企业的贿赂:2009年7月间,接受北京冠龙水产技术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玉宝请托,承诺为该公司顺利经营提供帮助,并收受赵玉宝给予的中国农业银行卡1张,内存10万元;2009年10月、11月间,利用担任朝阳区副区长并负责协调“北京-慕尼黑国际啤酒节”项目的职务便利,为北京蟹岛种植养殖集团有限公司顺利承办该项目提供帮助,并收受北京蟹岛种植养殖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秀平给予的北京银行国际双币卡1张,内存501033.84元。  法院认定不构成自首  对起诉书指控的6项罪名和事实,刘希泉全部承认,但提出自己有自首的情节。刘希泉辩护人也提出,刘希泉在家人的配合下已经全部主动退赃,且刘希泉没有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滥用职权,其犯罪后果不严重,希望能够对其从轻处罚。  对于刘希泉和律师提出的自首情节,法院认为,办案机关向法院出具的工作说明显示,刘希泉被抓获的过程及两规期间,并没有主动向组织交代其违法违纪问题,因此刘希泉没有自动投案的情节。其在办案机关谈话期间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罪行,不符合法律关于自首的规定,因此法院认定其不构成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希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希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刘希泉在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中具有索贿情节依法对此从重处罚。但是鉴于其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其亲属代其退缴了全部赃款,故可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刘希泉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晨报记者 何欣
买车受贿小金库自首
  本报讯 今天上午,朝阳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刘希泉因涉嫌犯受贿罪,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刘希泉委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登民辩护,马登民未透露关于此案的信息。  9时30分左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登民来到法庭外,记者得知他担任刘希泉的辩护人。今年已经72岁的马登民教授,主业是刑法学教授,兼业律师,曾先后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研究生导师、导师组组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理事。其主要著作有《刑法教科书》、《刑法新罪名若干问题研究》、《财产刑研究》等。从1985年以来,马登民教授除教学科研外,主刀刑事辩护,在全国各地承办了不少大案要案。  但是,对于刘希泉的涉案细节及其对被指控事实的态度,马登民表示涉案细节以公诉人当庭宣读的起诉书为准,目前不方便接受采访。对于他的辩护思路,马登民也不回答,只是挥挥手就进了法庭。  记者了解到,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  刘希泉于2008年4月间,利用担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常委、北京市朝阳区副区长并分管朝阳区农委的职务便利,收受朝阳区农委用账外资金为其报销的个人购买照相器材款人民币5.29万元。  2009年7月间,刘希泉接受北京冠龙水产技术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玉宝请托,承诺为该公司顺利经营提供帮助,并收受赵玉宝给予的中国农业银行卡1张(内存人民币10万元)。  刘希泉于2009年10月、11月间,利用负责协调“北京-慕尼黑国际啤酒节”项目的职务便利,为北京蟹岛种植养殖集团有限公司顺利承办该项目提供帮助,并收受北京蟹岛种植养殖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某给予的北京银行国际双币卡1张,内存人民币501033.84元。  刘希泉于2009年底,利用负责农村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其子刘伟(另案处理),以支付刘伟购车尾款为名,向金港汽车公园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明钦索要人民币41.11万元。  刘希泉于2010年8月出国考察前,利用担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常委、北京市朝阳区副区长并分管朝阳区农委的职务便利,通过其个人控制的付秀平名下的北京银行国际双币卡,收受朝阳区农委从账外提取的人民币30万元。  刘希泉于2010年国庆节前,利用分管朝阳区农委的职务便利,以打点关系为名,收受朝阳区农委从账外提取的现金人民币50万元。  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缴。 公诉机关认为,刘希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索取和单独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刘希泉之前,与此案有关的朝阳区农委副主任董金亭已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审。董金亭涉嫌把农委账外资金用做美容等消费。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
刘希泉受审农委涉嫌受贿收受职务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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