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鲁山鲁平大道有什么好玩的地方给我说下谢谢家人们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医院新建项目病房楼、门诊医技楼、后勤保障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品目采购单位河南省鲁山县人民医院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17年02月04日16:2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2月06日08:30至2017年02月10日17:30招标文件售价¥10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鲁山县建设局二楼)开标时间2017年03月14日09:00开标...... 发布时间: 201724
绿城国际三期(2#、S2#、3#、S3#、楼及连体地下室)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c已由鲁山县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开经核字[2013]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邯郸市永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私人或民营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为绿城国际三期2......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鲁山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河南省鲁山县人民医院新建项目病房楼、门诊医技楼、后勤保障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供应商前来投标。1、采购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医院新建项目病房楼、门诊医技楼、后勤保障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1.2、招标编号:JTZB-GC-16096;1.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河南省鲁山县人民...... 发布时间: 201666
1、招标条件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的委托,就鲁山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训练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2.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河南省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院内,建筑面积约2184㎡。2.1采购编号:LZC2013-Ag096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大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鲁山大鹏·盛世华城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并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鲁山大鹏·盛世华城项目1.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鲁山县鲁平大道与顺城路交汇处,拟建商住楼、住宅楼共15栋,总建筑面积㎡。1.3招标范围:鲁山大鹏·盛世华城项目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大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鲁山大鹏·盛世华城项目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并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鲁山大鹏·盛世华城项目1.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鲁山县鲁平大道与顺城路交汇处,拟建商住楼、住宅楼共15栋,总建筑面积㎡。1.3招标范围:鲁山大鹏·盛世华城项目勘察成果以及后续服务。2、投标......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大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鲁山大鹏·盛世华城1#、2#楼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并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鲁山县鲁平大道与顺城路交汇处,总建筑面积52642.55㎡,具体情况详见下表:楼号结构层数建筑面积1#楼地下1层,地上26层剪力墙结构。24161.50㎡2#楼地下1层,地上29层框支......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大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鲁山大鹏·盛世华城1#、2#楼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并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鲁山县鲁平大道与顺城路交汇处,总建筑面积52642.55㎡。1#楼为地下一层,地上26层剪力墙结构;2#楼为地下一层,地上29层框支剪力墙结构。1.2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内施工和......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大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鲁山大鹏·盛世华城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并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鲁山大鹏·盛世华城项目1.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鲁山县鲁平大道与顺城路交汇处,拟建商住楼、住宅楼共15栋,总建筑面积㎡。1.3招标范围:鲁山大鹏·盛世华城项目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大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鲁山大鹏·盛世华城1#、2#楼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并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鲁山县鲁平大道与顺城路交汇处,总建筑面积52642.55㎡。1#楼为地下一层,地上26层剪力墙结构;2#楼为地下一层,地上29层框支剪力墙结构。1.2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内施工和......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大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鲁山大鹏·盛世华城1#、2#楼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并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鲁山县鲁平大道与顺城路交汇处,总建筑面积52642.55㎡,具体情况详见下表:楼号结构层数建筑面积1#楼地下1层,地上26层剪力墙结构。24161.50㎡2#楼地下1层,地上29层框支......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大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鲁山大鹏·盛世华城项目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并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鲁山大鹏·盛世华城项目1.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鲁山县鲁平大道与顺城路交汇处,拟建商住楼、住宅楼共15栋,总建筑面积㎡。1.3招标范围:鲁山大鹏·盛世华城项目勘察成果以及后续服务。2、投标......
1.招标条件鲁山县马楼乡、赵村乡、董周乡、瀼河乡、张良镇敬老院修缮工程第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因该标段在发布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并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采购编号:LZC2013-Ag0282.2工程概况:本工程施工地点位于鲁山县马楼乡敬老院内。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1.招标条件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鲁山县民政局的委托,就鲁山县马楼乡、赵村乡、董周乡、瀼河乡、张良镇敬老院修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并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采购编号:LZC2013-Ag0282.2工程概况:本工程共分为五个施工标段,施工地点分别位于鲁山县马楼乡、赵村乡、董周乡、瀼河乡、张良镇敬老院内,标段划分详见下表:标段项目名称......
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桃园新区棚户区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桃园新区棚户区室外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1.1项目名称: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桃园新区棚户区室外配套工程;1.2项目编号:LZC2012-Ag041二、招标项目概况2.1招标内容:大门及值班室、......
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桃园新区棚户区住宅楼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桃园新区棚户区住宅楼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桃园新区棚户区住宅楼工程施工及监理。二、工程概况:2.1本工程共由2栋住宅楼组成,砖混结构6层,建筑总面积约6918平方米......
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桃园新区棚户区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桃园新区棚户区室外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1.1项目名称: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桃园新区棚户区室外配套工程;1.2项目编号:LZC2012-Ag041二、招标项目概况2.1招标内容:大门及值班室、......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桃园新区棚户区住宅楼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桃园新区棚户区住宅楼工程施工及监理。二、工程概况:2.1本工程共由2栋住宅楼组成,砖混结构6层,建筑总面积约6918平方米;2.2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施工标和监理标;2.3招标范围:施工......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桃园新区棚户区室外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1.1项目名称: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桃园新区棚户区室外配套工程;1.2项目编号:LZC2012-Ag041二、招标项目概况2.1招标内容:大门及值班室、阳光车库、路缘石、排水沟、道路、绿化等;2.2项目总投资:......
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桃园新区棚户区住宅楼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桃园新区棚户区住宅楼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桃园新区棚户区住宅楼工程施工及监理。二、工程概况:2.1本工程共由2栋住宅楼组成,砖混结构6层,建筑总面积约6918平方米......
鲁山县卫生监督所办公楼项目招标公告鲁山县卫生监督所办公楼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采购编号为LZC2012-Ag025,招标人为鲁山县卫生监督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1、项目名称及编号:1.1项目名称:鲁山县卫生监督所办公楼项目;1.2招标编号:ZYZB(P)-[;1.3采购编号:L......
鲁山县卫生监督所办公楼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采购编号为LZC2012-Ag025,招标人为鲁山县卫生监督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1、项目名称及编号:1.1项目名称:鲁山县卫生监督所办公楼项目;1.2招标编号:ZYZB(P)-[;1.3采购编号:LZC2012-Ag0252、招标项......
鲁山县顺城路东段及公园北街工程鲁山县顺城路东段及公园北街工程评标工作于2011年5月27日在平顶山市豫达未来大酒店八楼一号会议室进行,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出该项目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第1标段:第1中标候选人:鲁山县凯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第2中标候选人: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3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中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2标段:第1中标候选人:鲁山县凯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第2中标候选人:河南城建建设集......
鲁山县顺城路东段及公园北街工程招标公告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鲁山县建设局委托,现就鲁山县顺城路东段及公园北街工程发布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1、承建单位:鲁山县建设局2、工程地点:鲁山县顺城路3、资金来源:财政投资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顺城路东段K0+000至K0+269(含将相河桥)第二标段为顺城路东段K0+269至K0+575公园北街K0+000至K......
鲁山尧山白山羊良种繁育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鲁山尧山白山羊良种繁育中心工程已经有关部门备案,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羴牛畜禽良种繁育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一、招标编号:ZJZB-二、工程名称:鲁山尧山白山羊良种繁育中心工程三、招标范围:羊舍、生产用房及附属配套工程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鲁山县下汤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本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二次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鲁山县下汤中心卫生院新建病房综合楼项目施工工程(招标编号:HNZHJZHB-)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位于鲁山县下汤镇,建筑面积约1000㎡,为二层砖混结构三、报名单位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的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鲁山县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变更招标公告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鲁山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现就鲁山县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发布招标公告。原公告内容: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必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壹级资质;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无不良记录。变更为:四、投标人资格要......
鲁山县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鲁山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现就鲁山县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发布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1、建设单位:鲁山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工程名称:鲁山县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3、工程地点:鲁山县4、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43200平方米5、建筑结构:采用钢架结构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招标编号:FYZ[2010......
(招标编号:LHPSG)一、招标形式:公开招标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0年6月11日发布了招标公告三、评标日期:2010年9月10日四、评标地点:未来商务快捷酒店7楼会议室五、中标信息:中标单位:河南省长江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中标价:153.32万元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常女士联系电话: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
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鲁山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现就鲁山县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发布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1、建设单位:鲁山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工程名称:鲁山县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3、工程地点:鲁山县4、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43200平方米5、建筑结构:采用钢架结构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招标编号:FYZ[号二、招标范围:施工图及设计变更通知......
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鲁山县下汤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本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鲁山县下汤中心卫生院新建病房综合楼项目施工工程(招标编号:HNZHJZHB-)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鲁山县下汤镇,建筑面积约1000㎡,为二层砖混结构三、报名单位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的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 发布时间: 201091
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鲁山县建设局委托,就鲁山县向阳路北段道路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鲁山县向阳路北段道路改造工程(HNZJ-)。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工程道路全长660米,北起人民路,南至西关大街,规划道路用地宽度24米,其中混行车道14米,两侧人行道各5米。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混行车...... 发布时间: 201084
鲁山县向阳路北段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鲁山县建设局委托,就鲁山县向阳路北段道路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鲁山县向阳路北段道路改造工程,编号:HNZJ-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工程道路全长660米,北起人民路,南至西关大街,规划道路用地宽度24米,其中混行车道14米,两侧人行道各5米。本次招标内容......
鲁山县柳营桥改造施工工程招标公告鲁山县柳营桥改造施工工程已经立项批准,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鲁山县建设局的委托,就鲁山县柳营桥改造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一、工程名称:鲁山县柳营桥改造施工工程(招标编号:LHPSG)二、工程概况:本工程为老桥加宽,原桥面宽16m,加宽后的桥面宽为52m。桥面为C40现浇防水砼。三、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要求:须具有......
鲁山县花园路中心公园七标段工程(电器照明材料))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鲁山县建设局委托,对鲁山县花园路中心公园七标段工程(电器照明材料)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鲁山县花园路中心公园七标段工程(电器照明材料),编号:HNZJ-。二、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于2010年3月2日在河南省政府......
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鲁山县建设局委托,对鲁山县花园路中心公园七标段工程(电器照明材料)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谈判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鲁山县花园路中心公园七标段工程(电器照明材料),编号:HNZJ-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采购范围:电气照明材料的供货、安装、电缆敷设、调试及相关服务;详情如下:序号名称规格、型号...... 发布时间: 201032
一、招标编号:XCZB08-090705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09年7月7日在平顶山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平顶山日报同时发布招标公告。三、评标日期:2009年8月5日四、评标地点:平顶山市花园快捷酒店二楼会议室评标委员会名单:王战锋、胡忠朴、李晓宇、赵晓燕、张彩虹监督人员:李振锋、刘革新、师磊、聂东方、谭鲁伟、雷耀国五、中标信息:一标段:第一候选人:许昌市万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候选人...... 发布时间: 200986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鲁山县建设局委托,就鲁山县光明路、健康路北段道路施工与排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鲁山县光明路、健康路北段道路施工与排水工程(招标编号:XCZB08-090705)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招标项目为光明路、健康路北段两条道路,共分三个标段:光明路全长570米,道路用地宽度宽30米,K0+000至K0+285为第一标段,K0+285至K0+570为第...... 发布时间: 200977
鲁山县花园路南段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公告2009年04月28日 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鲁山县建设局委托,就鲁山县花园路南段改扩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鲁山县花园路南段改扩建工程(HNZJ-)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工程道路全长2400米,为鲁平大道至滨河大道(老沙河桥)段,道路用地......
鲁山县花园路南段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公告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鲁山县建设局委托,就鲁山县花园路南段改扩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鲁山县花园路南段改扩建工程(HNZJ-)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工程道路全长2400米,为鲁平大道至滨河大道(老沙河桥)段,道路用地宽度52米,路面铺设C3......

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本文将介绍2017年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火灾事故调查报告(1)

2017年5月25日19时30分许,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6人受伤,过火面积745.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064.5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总理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做好遇难者善后和家属安抚工作,并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全面排查各方面的安全隐患,坚决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张高丽、马凯副总理,杨晶、郭声琨、王勇国务委员也都作出重要批示。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等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导地方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5月27日,成立由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任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全国总工会、河南省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国务院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聘请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专家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8位专家参与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实验测试、检测鉴定和专家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单位概况。康乐园老年公寓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琴台街道办事处贾王庄村三里河转盘西南、紧邻南北向鲁平大道,法定代表人范花枝(鲁山县人,女,50岁)。该老年公寓注册资金50万元,为民办养老机构(组织机构代码:)。事故发生前有常住老人130人左右、工作人员25人(管理人员7人、护工14人、其他人员4人)。火灾发生时,不能自理区共住有52名老人、4名护工。

2.资质情况。康乐园老年公寓于2010年12月14日取得平顶山市民政局核发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福机证字第号),有效期限至2013年12月14日。业务范围主业为养老、托老,兼业为康复、医疗。

2012年11月20日取得鲁山县民政局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鲁民证字第07001号)。

20XX年1月1日取得鲁山县民政局核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证书编号),有效期限至2019年3月1日。服务范围为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

1.公寓整体布局。康乐园老年公寓占地面积40亩,建筑物总面积2272平方米,设有不能自理区1个(东西向单排建筑),半自理区1个、自理区2个(南北向建筑),另有办公室、厨房、餐厅等附属设施。不能自理区建筑为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房,其他区域建筑均为砖墙、夹芯彩钢板屋顶。所有建筑均为单层。

2.起火建筑。起火建筑长56.5米、宽13.2米,建筑面积745.8平方米,2013年2月建设,当年7月份安排不能自理老人入住。

(1)建筑内功能分区。建筑内设有1.9米宽东西向走廊和3.6米宽南北向走廊将建筑内部分为四个区域。共有13间各自相对隔离的房间,其中8间分女部(西侧4间)、男部(东侧4间),其余为3间库房、1间监控室、1间更衣间。

起火建筑设有4个安全出口,其中东西向走廊两端各设一个,南北向走廊两端各设一个,均可直通室外。

(2)建筑结构。该建筑主体结构为钢架结构,柱为截面是10.0厘米10.0厘米的空心方型钢;墙体为内外白镀锌板中间夹7.0厘米厚聚苯乙烯泡沫板(依现场取样,材料燃烧性能经鉴定,氧指数19.0%,属易燃材料),内、外镀锌板厚度均为0.3毫米;人字形屋顶面板为外蓝内白镀锌板中间夹7.5厘米厚聚苯乙烯泡沫板,外镀锌板厚0.4毫米,内镀锌板厚0.3毫米;建筑内设有吊顶,吊顶棚面材质为白色塑料扣板(依现场取样,材料燃烧性能经鉴定,氧指数为33.8%,属难燃材料),吊顶骨架为截面是3.0厘米3.0厘米的木条。吊顶上方至屋顶空间整体贯通。

(3)电路敷设。起火建筑内共设4个回路。主线由东至西沿东西向走廊的吊顶上方敷设,分南、北区各2个回路,分别供照明、插座、排气扇、冷暖风机和电视机插座。每个房间内均设有照明和电源插座。照明主线线径6.0平方毫米,下灯线线径4.0平方毫米,开关线线径2.5平方毫米,均为铜芯线。

建筑南北外墙各敷设一条4股线径10.0平方毫米的铝芯电线用作空调专用线。

(4)建设施工。起火建筑由鲁山县通达卷闸门彩钢瓦门店个体老板冯春杰承包施工,并提供夹芯彩钢板材料。经调查,冯春杰及鲁山县通达卷闸门彩钢瓦门店均未取得任何相关工程施工资质。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5月25日19时30分许,康乐园老年公寓不能自理区女护工赵红霞、龚改新在起火建筑西门口外聊天,突然听到西北角屋内传出异常声响,两人迅速进屋,发现建筑内西墙处的立式空调以上墙面及顶棚区域已经着火燃烧。赵红霞立即大声呼喊救火并进入房间拉起西墙侧轮椅上的两位老人往室外跑,再次返回救人时,火势已大,自己被烧伤,龚改新向外呼喊求助。由于大火燃烧迅猛,并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雾,老人不能自主行动,无法快速自救,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不能自理区全部烧毁。

(二)单位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人员情况。

不能自理区男护工石胜利、常玉卿,马金德(范花枝的丈夫),消防主管孔繁阳和半自理区女护工石莉等听到呼喊求救后,先后到场施救,从起火建筑内救出13名老人,范花枝组织其他区域人员疏散。在此期间,范花枝、孔繁阳发现起火后先后拨打119电话报警。

(三)消防队接警出动、灭火救援及搜救情况。

19时34分04秒,鲁山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大队5辆消防车、20名官兵赶赴现场,19时45分消防车到达现场,起火建筑已处于猛烈燃烧状态,并发生部分坍塌。消防大队指挥员及时通知辖区两个企业专职消防队2辆水罐消防车、14名队员到达火灾现场协助救援。现场成立4个灭火组压制火势、控制蔓延、掩护救人,2个搜救组搜救被困人员。20时10分现场火势得到控制,同时指挥员向平顶山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报告火灾情况。20时20分明火被扑灭。截至5月26日6时10分,指挥部先后组织7次对现场细致搜救,在确认搜救到人数与有关部门提供现场被困人数相吻合的情况下,结束现场救援。

(四)当地政府应急处置情况。

火灾发生后,鲁山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公安、消防、民政、安全监管、医疗卫生等部门人员全力展开灭火、搜救、善后及维稳工作。医疗卫生部门共调派27辆救护车、14个医疗单位,出动医务人员81人次。

河南省及平顶山市政府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省委书记郭庚茂、省长谢伏瞻接到报告后,立即作出批示。省长谢伏瞻,副省长李亚、张维宁,平顶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等带领省、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伤员救治工作。

(五)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情况。

地方党委、政府认真稳妥做好医疗救治、事故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及安抚、遇难者身份确认和赔偿等工作。按照医疗救治、善后安抚两个一对一的要求,对遇难者家属、受伤人员及其家属分步骤进行心理疏导,全力开展善后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老年公寓不能自理区西北角房间西墙及其对应吊顶内,给电视机供电的电器线路接触不良发热,高温引燃周围的电线绝缘层、聚苯乙烯泡沫、吊顶木龙骨等易燃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造成火势迅速蔓延和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是建筑物大量使用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聚苯乙烯夹芯材料燃烧的滴落物具有引燃性),且吊顶空间整体贯通,加剧火势迅速蔓延并猛烈燃烧,导致整体建筑短时间内垮塌损毁;不能自理区老人无自主活动能力,无法及时自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1.康乐园老年公寓违规建设运营,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1)违法违规建设、运营。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火灾建筑没有经过规划、立项、设计、审批、验收,使用无资质施工队;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不合格电器电线;未按照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要求在床头设置呼叫对讲系统,不能自理区配置护工不足。

(2)日常管理不规范,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康乐园老年公寓日常管理不规范,没有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组织和消防制度,没有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没有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员工对消防法律法规不熟悉、不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匮乏。

2.地方民政部门违规审批许可,行业监管不到位。

(1)鲁山县民政局日常监管不到位,违规审批许可。一是日常安全监管不到位。鲁山县民政局每半年对康乐园老年公寓检查一次,从未发现其使用违规彩钢板扩建经营、安全组织管理缺失等问题。二是违规审批许可。2010年11月,鲁山县民政局在康乐园老年公寓未提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的验收报告和审查意见书原件的情况下,不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违规通过了康乐园老年公寓审查,并将该审查材料报送平顶山市民政局。2013年12月,鲁山县民政局未按照相关审批程序和安全排查规定,违规给康乐园老年公寓换发了许可证。

(2)平顶山市民政局违规批准康乐园老年公寓设置,贯彻落实法规政策不到位。一是违规批准康乐园老年公寓设置。2010年12月,未按照审批程序审查康乐园老年公寓证照原件,违规向其颁发批准证书。二是安全监管工作指导督促不到位。2013年以来组织开展的多次社会福利机构及养老机构安全检查中,重部署通知,轻检查落实,指导督促不到位,没有发现康乐园老年公寓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其整改。

(3)河南省民政厅督促落实法规政策不到位,指导下级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河南省民政厅对平顶山市、鲁山县民政部门长期存在的贯彻落实法规政策不到位、违规批准康乐园老年公寓设置等问题疏于监管。《河南省社会办养老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豫民文〔2012〕1号)废止后,未及时出台养老机构护工人员比例要求,未及时落实《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函〔2013〕222号)提出的各地要在养老机构人员配比等方面提出细化、量化和具体可行的要求。《河南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管理办法》(豫民〔2013〕7号)施行后,没有及时有效组织指导下级开展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工作。

3.地方公安消防部门落实消防法规政策不到位,消防监管不力。

(1)鲁山县公安局董周派出所落实消防法规政策不到位,消防日常监管不力。没有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要求,未准确上报康乐园老年公寓相关信息,导致鲁山县公安消防大队将应定为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的康乐园老年公寓错定为三级管理。没有认真履行消防日常监管职责,没有扎实开展针对养老院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康乐园老年公寓违规彩钢板建筑物的消防安全隐患。

(2)鲁山县公安消防大队执行消防法规政策不严格,日常监管有漏洞。一是未严格执行《平顶山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错将二级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康乐园老年公寓列为三级管理;对鲁山县公安局董周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培训指导不到位。二是对康乐园老年公寓消防监督检查缺失。自康乐园老年公寓注册以来,鲁山县公安消防大队从未对其进行过检查,对康乐园老年公寓的有关信息掌握不准,底数不清。三是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不扎实,没有及时排查出康乐园老年公寓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3)鲁山县公安局对鲁山县公安消防大队和董周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指导督促不到位。一是对辖区内针对养老院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督导不力,流于形式。二是对鲁山县公安消防大队错误划定康乐园老年公寓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未能及时发现。三是对董周派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疏于指导督促。

(4)平顶山市公安消防支队指导下级开展工作、督促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未能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鲁山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康乐园老年公寓监管缺失以及错误划定康乐园老年公寓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的问题。二是消防监管工作重部署、轻落实。平顶山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工作,虽下发了《平顶山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但对如何申报、怎样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登记工作中,没有明确市公安消防支队与派出所、县公安消防大队之间如何无缝对接等要求。2013年以来多次开展的养老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目标不具体、检查不彻底。

(5)平顶山市公安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不力,指导检查消防工作不实。一是对鲁山县公安局开展的针对养老院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督促不得力。二是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工作指导不力。三是对鲁山县公安局及其消防大队开展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疏于监督检查。

(6)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对下级落实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督促落实不到位。对平顶山市公安消防支队的消防监管工作指导不力,落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公消〔2012〕303号)、九九消防平安行动、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清剿火患战役等消防专项检查工作督促落实不到位。

4.地方国土、规划、建设部门执法监督工作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

(1)鲁山县国土资源局监督执法不彻底。琴台国土资源所为鲁山县国土资源局垂直管理机构,2013年,琴台国土资源所巡查发现康乐园老年公寓未经批准违法占用耕地1066平方米用于建设彩钢板房,除行政处罚10660元的决定得到落实执行外,没有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对非法占地行为予以纠正,导致非法占地建筑最终建成投入使用。鲁山县国土资源局对该所执法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失察。

(2)鲁山县城乡规划局落实法规政策不实,督促指导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不到位。起火建筑自2013年开工建设至事故发生,鲁山县城乡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未检查并发现其违法建设行为。鲁山县城乡规划局作为执法监察大队的管理部门,对其日常巡查不力、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导致规划区内该违法建筑长期存在。

(3)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检查不到位。起火建筑于2013年建设期间,城建监察大队从未发现其违法建设行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有漏洞,检查不到位。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城建监察大队的管理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下属单位工作不力的问题。

5.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

(1)鲁山县琴台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不到位,属地监管不力。对康乐园老年公寓的属地监管职责推诿扯皮、失控漏管,没有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琴台街道办事处民政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到位,未落实县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认真开展安全检查的工作要求。

(2)鲁山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民政、公安消防等法规政策不到位,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不到位。对养老机构等安全监管工作不重视,未能有效督促指导民政、公安、消防、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严格履行有关职责,对相关部门执法监督检查不到位、违规行政审批等情况未能及时检查发现并予以纠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彻底,对康乐园老年公寓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混乱未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等问题失察。

(3)平顶山市政府督促指导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及河南省民政、公安消防等法规政策不到位,督促指导安全工作不力。在落实国家和河南省民政、公安消防专项检查、工作部署方面不扎实,督促检查不到位,对监管部门专项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失察。对养老机构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重视。

经调查认定,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31人)。

1.范花枝,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法定代表人、院长。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5月26日被刑事拘留,6月9日被批准逮捕。

2.刘秧,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副院长。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5月26日被刑事拘留,6月9日被批准逮捕。

3.马爱卿,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副院长。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5月26日被刑事拘留,6月9日被批准逮捕。

4.张随成,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办公室主任。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5月26日被刑事拘留,6月9日被批准逮捕。

5.孔繁阳,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消防安全主管。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5月26日被刑事拘留,6月9日被批准逮捕。

6.翟会廷,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电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5月26日被刑事拘留,6月9日被批准逮捕。

7.冯春杰,鲁山县通达卷闸门彩钢瓦门店个体老板。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5月29日被刑事拘留,6月9日被批准逮捕。

8.刘大钢,鲁山县民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因涉嫌滥用职权罪, 6月11日被立案侦查,同日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7月10日被批准逮捕。

9.梁凯,鲁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6月11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6月24日被批准逮捕。

10.高峰,原鲁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 6月11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6月24日被批准逮捕。

11.李超,鲁山县公安局董周派出所副所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6月11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6月24日被批准逮捕。

12.王占文,鲁山县民政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6月15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7月2日被批准逮捕。

13.铁九伟,鲁山县民政局城福股股长。因涉嫌滥用职权罪, 6月15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7月2日被批准逮捕。

14.董红超,鲁山县民政局城福股工作人员。因涉嫌滥用职权罪,6月15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7月2日被批准逮捕。

15.杜跃明,鲁山县民政局城福股工作人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6月15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7月2日被批准逮捕。

16.王培,鲁山县城乡规划局信访接待室主任。因涉嫌玩忽职守罪,6月15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取保候审。

17.居海涛,鲁山县城乡规划局信访办主任。因涉嫌玩忽职守罪,6月15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取保候审。

18.李世航,鲁山县城乡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6月15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7月2日被批准逮捕。

19.贺文卿,鲁山县卫生局原副局长。因涉嫌行贿罪,6月15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7月2日被取保候审。

20.周培钦,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6月18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7月3日被批准逮捕。

21.邢红亚,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6月18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7月3日被批准逮捕。

22.郜凡凯,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6月18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7月3日被批准逮捕。

23.姬飞龙,鲁山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6月26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7月13日被批准逮捕。

24.杨德国,鲁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6月26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7月13日被批准逮捕。

25.吴小伟,鲁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 6月26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7月13日被批准逮捕。

26.张金贵,鲁山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站副站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6月26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7月13日被批准逮捕。

27.周庆玮,鲁山县琴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因涉嫌玩忽职守罪,6月26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7月9日被批准逮捕。

28.程延伟,鲁山县琴台街道办事处民政所所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6月26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7月9日被批准逮捕。

29.孙建设,鲁山县城乡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6月29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7月9日被批准逮捕。

30.曹新峰,鲁山县公安局董周派出所原所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7月3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7月17日被批准逮捕。

31.冯继光,鲁山县公安消防大队防火参谋,鲁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消防保卫中队教导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7月3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7月17日被批准逮捕。

(二)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7人)。

1.刘志民,鲁山县琴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工作失职,对安全监管工作不重视,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不力,长期以来未对康乐园老年公寓进行监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2.刘文强,鲁山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防火委员会主任。未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不力,督促指导县公安消防部门落实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3.田汉霖,鲁山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分管民政工作。未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力,对县民政局履行社会养老机构管理职责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对分管部门及有关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4.李会良,鲁山县委副书记、县长。作为鲁山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职责不到位,组织领导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对县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5.李留军,鲁山县委书记。2013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县长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组织领导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不力。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到位,对鲁山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崔建平,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不到位,组织、指导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力,对分管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7.李哲,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分管民政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不到位,组织、指导、督促民政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不力,对市民政局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8.张国伟,平顶山市委副书记、市长。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到位,对民政、消防等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不力,对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9.刘富有,中共党员,平顶山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工作失职,审核把关不严,违反有关规定为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办理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10.田浏敏,中共党员,平顶山市民政局老龄办主任。未认真履行职责,对辖区内社会养老机构管理、监督检查不到位,对鲁山县民政局开展社会养老工作指导不力,组织开展社会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11.庞振邦,平顶山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老龄办工作。履行职责不到位,督促老龄办和鲁山县民政局开展社会养老机构监管工作不力,组织开展社会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不到位,对县民政部门违规换证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12.王雷,平顶山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到位,对分管领导及内设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市、县民政部门违规办证、换证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13.李本谦,中共党员,河南省民政厅老龄工作处处长。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对平顶山市民政局社会养老机构指导、督促不到位,对市、县民政部门违规办证、换证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14.冯昕,河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直接分管老龄工作处。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不到位,指导督促民政部门开展社会养老机构监管工作不力,对分管的老龄工作处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15.石书立,中共党员,鲁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兼消防保卫中队中队长。工作失职,指导督促检查董周派出所落实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不力,对康乐园老年公寓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16.赵明,鲁山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不力,组织所属有关部门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专项治理工作不到位,对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17.刘跃武,平顶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不到位,督促指导市、县公安消防部门开展防火工作、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力,对分管部门及有关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18.吉华卫,中共党员,平顶山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副团职)。未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不力,督促指导鲁山县公安消防大队落实日常消防检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到位,对鲁山县公安消防大队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19.周智辉,中共党员,平顶山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副团职)。分管防火监督处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不到位,督促指导防火监督处和鲁山县公安消防大队开展防火工作、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不力,对鲁山县公安消防大队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20.赵东峰,中共党员,平顶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正团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不到位,组织开展防火工作、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力,对分管领导及鲁山县公安消防大队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1.刘新兵,中共党员,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副部长(正团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不到位,对平顶山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安全工作指导不力,对其有关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2.韩建平,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党委常委、防火监督部部长(副师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不到位,组织开展防火工作、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力,对分管领导及平顶山市公安消防支队有关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3.李中民,鲁山县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执法监察大队。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日常巡查管控和执法监管工作指导督促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对康乐园老年公寓违法建设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4.申松阳,鲁山县城乡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到位,对执法监管工作重视不够、指导督促不力,对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5.任长吉,鲁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不到位,对土地违法案件重视不够,工作指导督促不力,对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6.徐群生,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到位,对执法监管工作重视不够,指导督促不力,对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长期未发现康乐园老年公寓违法建设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27.王公民,鲁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不力,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不到位、存在漏洞。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1.河南省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认真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2.平顶山市委向河南省委作出深刻检查,由河南省纪委对平顶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其从525特别重大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在安全生产中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3.河南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平顶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其从525特别重大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对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人员中的中共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建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跟进掌握情况,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单位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含检察机关决定免予起诉人员)。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河南省和平顶山市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监管,实现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

要规范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特别是涉及多个部门监管的行业领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细化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消除责任死角和盲区。

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二)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河南省各级民政部门要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指导养老机构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等规章制度,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要按照实施许可权限,建立养老机构评估制度,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养老机构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民政部门支配的福彩公益金补助民政服务机构建设项目,要优先支持安全设施建设。养老机构因变更或终止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民政部门应当督促养老机构制定实施老年人安置方案,并及时为其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帮助。

(三)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扶持。

河南省要针对社会养老需求及现状,加强对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完善养老机构管理法规,保障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安全发展。针对制约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用地难、融资难、税费减免难、用工难、医养结合难及安全管理薄弱等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制度,规范民办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宣传培训,督促指导民办等各类养老机构依法依规建设、管理。

(四)加强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

河南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履行对消防重点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职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尤其对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要严格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单位,提请政府坚决拆除违规易燃建筑,推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

县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无缝衔接。加强对派出所等一线民警消防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的能力和水平。

(五)严格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

河南省各地区要定期组织开展对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对违规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等保温隔热材料、建筑达不到耐火等级要求的,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XX)、《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 )等国家标准,限期整改,确保建筑符合防火安全规定;对防火、用电等管理制度不健全、不符合规范的,无应急预案、应急演练不落实的,许可审批手续不全的,要坚决予以整改。各类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强化法律意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六)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和失职渎职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20号)的相关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安全生产案情通报机制,建立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认真组织评估工作,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和失职渎职行为,落实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切实吸取事故教训,筑牢安全防线。

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

2017年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

2017年**月**日12点50分,**公司**厂房电机短路起火。该位置系两面铁皮夹泡末的非阻燃材料,因高温作用,墙体内的泡末燃烧,高温拌发大量烟尘产生,引燃室内的地毯和木地板。

**公司**厂房车间本就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室又进一步形成一个更为封闭小空间,致使浓烟积蓄更多,对救援带来极大的阻挠。

2017年**月**5日12:55:28,**消防队接到报警电话,称**公司**厂房发生火灾。**消防队立即组织两车九人赶赴火灾现场,于12:57:32出b区大门;于12:58:57过a区大门;于12:59:25过a区二门;于12:59:34过a区地磅房;于12:59:40过a区**部电工班门口;于12:59:54过**厂房门口并到达火灾现场。

到场后,由于室内烟雾非常浓,起火点与起火物质均不明确,又被该分厂人员告知用水施救会损坏设备,针对此情况,消防人员采用灭火器实施救援。在使用大量灭火器无效的情况下,经现场请示温总,立即使用水进行施救,在尽量保证设备的情况下于13:27分左右将火扑灭。在明火扑灭后,江津消防支队德感中队13:30分左右也到达了现场,他们立即使用专业排烟设备进行排烟,通过较长时间的排烟,顺利将室内烟雾排空,使得此次火灾事故得以成功处置,并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事后,我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初步勘察,从火灾现场痕迹来看,有可能是

该厂房旁的空气压缩机过热发生故障造成电气线路短路起火,并引燃地面油污和隔热层里的泡沫,且现场可能工作人员缺位,未能及时发现火情,从而造成了火势的蔓延、扩大。

同时,通过此次火灾事故,我们也要从中吸取教训,各单位对各类电气设施,特别是重点部位和死角的电气设施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作为我们职能部门,也需要加大对各单位的督促、检查、考核力度,共同努力,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

秋天来了,我们要预防火灾的发生,下面小编整理了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本,欢迎阅读!

XX年12月11日1时26分许,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根竹园社区,深圳市荣健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健公司)下属的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荣健市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过火面积129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781.2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成立了深圳市12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任事故调查组组长,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省总工会等部门和深圳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事故调查组邀请了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专家组协助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近日,省政府批复同意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违法搭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关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公开如下:

经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荣健市场b区a栋a56号商铺西南角上方的自制冷藏室空气冷却器电源线路短路引燃商铺内可燃物蔓延成灾。

1.荣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1)安全意识淡薄。荣健公司作为荣健市场建设、经营和管理单位,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了自身经济利益而无视消防安全;法定代表人许日送在事故发生后,未能组织员工进行有效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反而擅自驾车离开现场逃往外地。

(2)违法建设经营荣健市场。荣健公司在荣健市场建设过程中未办理国土规划相关用地审批、报建手续,未经公安消防部门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以及开业前安全检查;违规搭建大量铁皮棚房,顶棚彩钢板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内部没有承重墙体和防火分隔,整体互相连通,导致燃烧时释放出大量有毒浓烟并迅速扩散,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荣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不彻底,未能及时消除违规住人、用电隐患及消防设施不完善等事故隐患。

(4)用电安全管理混乱。荣健公司雇请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违规布设电气线路,导致荣健市场存在室外路边低压电缆头制作不规范、敷设高度严重不足,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整体配电干线、入户线敷设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通讯电路与强电线路未分开敷设;电缆线任意接驳、浮拉、拖地、多线缠绕;电源线路绝缘破损、老化未及时进行更换;插座回路未独立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保护接地线采用缠绕及钩挂方式等大量用电安全隐患。

(5)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不到位。荣健公司从未组织荣健市场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及消防方面的培训;未按规范要求建设市场消防设施,未安装火灾紧急报警装置,商铺未设置紧急疏散出口,造成人员未能及时逃生。尤其是违规将荣健市场内消防栓锁闭,消防水管网总阀未调至最大状态,导致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扑救初期火灾。

2.a56号秦晋果业商铺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1)消防安全意识淡薄。a56号商户未履行租赁合同和防火责任书,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大量使用彩钢板、木材等材料违规搭建阁楼,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板保温隔热。未对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消除,尤其是在周边商铺经常性地存在电线开关跳闸的情况下,没有引起警醒,及时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2)存在三合一问题。a56号商户无视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将经营、储存和居住场所合为一体,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和消防安全技防措施。尤其是在相关监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违规住人专项整治后仍拒不拆除和迁出。

(3)违规安装自制冷藏室和配电线路。a56号商户用电安全意识淡薄;聘请无相关资质资格的人员使用铁皮层、聚氨酯泡沫保温层、压缩机、冷凝剂等设备、材料违规自制冷藏室;配电线路使用不阻燃管穿管,线路乱拉乱接;在自制冷藏室及电源线附近堆放可燃物及杂物或可能导致电源线发生机械损伤的物品;未规范安装漏电保护。

3.黄家威违法组装销售自制冷藏室。

黄家威违法组装自制冷藏室卖给a56商铺使用,并负责电线连接工作。经查,该自制冷藏室是一个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和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

4.深圳市公明根竹园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根竹园公司)出租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根竹园公司违法将未办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手续、没有消防许可手续的土地及上盖建筑物出租给荣健公司建设经营市场。同时,根竹园公司未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相关规定,对荣健公司擅自建设铁皮棚房行为实施有效监督,也未督促承租方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和向有关部门报告,未履行出租场所消防安全责任。

5.公安消防部门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不力。

(1)XX年1月以前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原光明消防大队负责公明办事处的消防监督工作,该大队未认真履行职责,对辖区防火监督管理工作监管不力,在发现荣健市场未进行消防报建、验收便擅自经营的问题后,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市场实施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未能有效消除荣健市场未经消防许可擅自经营的问题,工作严重失职。

(2)XX年1月以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公明派出所负责辖区(含荣健市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在发现荣健市场未取得消防许可而擅自营业的情况下,未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未能有效制止该市场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除该市场长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工作严重失职。

(3)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负责辖区消防监督检查的业务指导,对公明派出所业务指导不力,未能督促其严格依法实施监管、消除辖区内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4)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负责辖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公明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疏于监管。

6.土地监察及规划国土部门对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监管不力、指导督促不力。

(1)公明街道办事处执法队对荣健市场内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制止不力、查处拆除不力,对荣健市场内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规模不断扩大问题失管失控,工作严重失职。

(2)光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未认真履行辖区内规划地违法行为的日常督查职责,对荣健市场内长期存在的违建问题失察;对查违中队及公明办事处执法队开展市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巡查检查和查处整改工作指导、督促不力。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为荣健市场违法占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部分国有未出让土地补办了临时用地手续。

7.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把关不严。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为荣健市场违法占用辖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国有未出让土地违法建设补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存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8.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对荣健公司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监管不力。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对于荣健公司擅自在其登记注册的住所外违法建设大面积铁皮棚房用于经营行为监管不力,日常巡查流于形式。

9.根竹园社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力。

根竹园社区片面强调增加社区收入而忽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能严格督促辖区内市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个别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收受荣健公司老板许日送的巨额贿赂,为该公司违法建设等行为提供便利。

10.公明办事处存在消防安全监管等方面履职不到位问题。

(1)公明办事处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不到位,对于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发现荣健市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后没有跟踪整改;XX年3月至11月公明办事处在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和XX年6月至9月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中,部署工作针对性不强,监督检查措施不力,未能及时消除荣健市场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违规为荣健市场出具相关用地证明材料,并为荣健市场办理有关证照和规避违法建设查处,致使该市场存在大量违法建设。

(2)公明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认真督促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办事处消安委的工作部署;对荣健市场长期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没有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对荣健市场彻底整治;协调推进公明办事处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不到位;在XX年6月至9月开展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验收过程中流于形式、走过场,排查隐患不彻底、整改不全面、监督检查不力。

(3)公明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督促协调职责;XX年1月接到光明新区安委办《关于加强光明新区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后,没有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治;在XX年6月至9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以及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中,没有督促有关单位整治荣健市场长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秦岭林区森林火灾调查报告的写法

探讨规范化的森林火灾调查报告的写作方式,全面、细致,记录每一次扑救森林火灾的全部事件。调查人员按照本文的思路,按章索引,不会漏项。对后人研究森林火灾很有意义。

森林火灾调查报告写法五花八门,没有统一格式,记录时根据调查人员的幸趣随意让载,记录的不全,也不专业,为以后调用森林火灾档案的人带来诸多不便,探讨规范化的写作方式,对很好的总结森林防火工作大有裨益。

森林火灾调查报告应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上报

《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条,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森林火灾统计,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

森林火灾调查报告应包含下列内容

第二十九条,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调查,记入档案。

森林火灾大小认定应按下面原则

第二十八条森林火灾分为:森林火警即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ha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一般森林火灾即受害森林面积在1ha以上不足100ha顷的;重大森林火灾即受害森林面积在100ha以上不足1000ha的;特大森林火灾即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ha以上的。

森林火灾的起火原因应由林业派出所、森林公安局调查

森林火灾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区、县(市)林业公安机构进行。集体林由所在县林业派出所调查,国有林由森林公安分局调查。应当根据火灾现场询问、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等调查情况,作出火灾原因认定,制作《火灾原因认定书》。起火原因分为人为和自然两种。查找起火点和失火原因参照《秦岭林区森林火灾起火点查找方法探讨》。

森林火灾受灾调查应按下列要求

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委托有林业工程师资质以上的技术人员参与进行调查。

1 火情报告:记录由谁何时发现何地火灾,防火办什么时间派出那几个人去现地核实,核实的情况怎样。报案人详细的家庭住址、电话和本人基本信息。

2 火情处置:防火办核实火灾发生后,怎样向下布置扑火任务,向上汇报火灾的发生。通知了那些人参加,那些人还没通知到位。上级领导对扑火所做的指示。

3 扑火行动:记录当天的气象情况,受灾林分情况、火势发生发展状况、扑火所采用的战术。动员那些部门多少人参与了扑救工作。现地各部门的分工和完成情况。本辖区内行政区域之间、部门之间的有关森林防火事宜。

4 扑救指挥:详细记录现场指挥扑火的领导和在家坐阵指挥的领导。火场指挥员的观察能力;火场指挥员的综合能力;场指挥员的应变能力。火场千变万化,不可能有相同的火场。不同的火场都有特定的环境,它受地理位置、交通、水源、风向、燃烧物的性质和特点的影响。故火场指挥员灵活多变的应变能力,根据火场的不断变化,采取不同的扑救方法和战术措施。

5 火场清理:记录大火扑灭火的时间,余火清理的方式和人员。

6 安全情况:记录扑救过程中的不安全事故。事故发生时间、事故类别、事故级别、事故详细经过、事故原因分析(以专家分析为准)、事故的处理和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参加调查人员、事故责任人。其中事故经过及施救情况要写详细,包括事故经过、施救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工种、伤害程度;事故的原因和性质,分别给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主要责任单位全称,违法事实及主要责任认定的表述,次要责任单位全称,违法事实及次要责任表述。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调查组职务、调查组成员签字。

7 受灾林分调查:林分起源、树种组成、平均年龄,调绘火场边界,调查标准地内所有树种烧死、烧伤的株数;内业时计算火场面积和烧死、烧伤幼树各占百分比。

8 经济损失:包括各种扑火物资的消耗、野外伙食花费等;还有车辆、通讯、气象、医疗救护等方面的支出;直接投入扑火人员工资、上山补贴和生活补助等;林木损失和恢复火烧迹地森林植被造成林费用、生态环境影响损失等;其次是要确定每一项损失的具体赔偿标准,对于上述所列的费用支出,可按实际支出计算。未成林造林地经济损失,人工造林费包括种苗费、林地清理费、整地费、栽植费、3年抚育费和5年管护费。用材林或防护林经济损失,此类经济损失包括烧死、烧伤幼树经济损失和烧死材积经济损失、烧伤材积经济损失、造林费或更新费折旧剩余损失,以及其它经济损失;其它损失主要有集材难度增加费、林地清理难度增加费等,具体视情况而定,一般在总损失的2%-10%。林木损失应参照林木价值的损失,即如有国家规定价格的,按国家规定价格计算,没有国家规定的价格的,按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计算,没有国家或者主管部门规定价格的,按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计算,对于恢复火烧迹地森林植被费用,应区分火烧前的不同地类。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林业厅《陕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计算,防护林和特殊用材林,每m2收取8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殊用材林,每m2收取10元;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m2收取6元;未成林造林地,每m2收取4元;疏林地、灌木林地,每m2收取3元。

森林火灾调查报告要求全面,细致,力图记录每一次扑救森林火灾的全部事件。调查人员按照本文的思路,按章索引,不会漏项。对后人研究森林火灾很有意义。

(作者单位:陕西省太白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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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联系人:中国邮政EMS快递
网点地址:如果以下电话错误,请拔打 区号+11185(EMS快递) 或 区号+11183(邮政包裹) 咨询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向阳路北段

全境(农村等偏远地区可能要自己去邮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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