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年开年,最高检连续两天接连处理“老虎”。
2月10日,最高检发布消息,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孟祥双双被逮捕。搜索微信公众号“荆楚通讯”,加我合作看更多好文!
此前一天(2月9日),最高检发布消息,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被公诉。
蔡鄂生是“金融老将”。
公开资料显示,他1951年出生于湖北,今年71岁,曾经经历了中国金融业发展变革的多个阶段。
蔡鄂生早年曾在山西省绛县农村插队,之后成为解放军高炮七十一师六三一团战士。
1975年4月,蔡鄂生进入银行系统,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海淀区办事处干部。
工作3年后,1978年2月,27岁的蔡鄂生到了山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财政金融专业学习,毕业后成为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金融管理司干部。
在央行工作期间,蔡鄂生历任金融管理司体改处副处长、三处处长,综合计划司金融体改处处长,金融体改司规划试点处处长,利率储蓄管理司副司长等。
1994年1月,他重回金融管理司任司长,1994年5月任银行司司长。
蔡鄂生曾自述,“1994年5月,第一次国家机构改革后,管理司被分拆为银行司和非银司,我担任银行司司长,从此开始真正接触金融监管工作。”
1998年9月,蔡鄂生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2000年2月兼任上海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据媒体披露,蔡鄂生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期间,参与了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重大金融改革方案的设计、《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的起草、金融风险的处置等重要工作。
2001年5月,他转任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4年后成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委员(至2013年)。
蔡鄂生自己曾对外表示,“从2005年12月起到2013年6月,我从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调任银监会副主席,分管政策性银行、邮储银行及信托机构监管,参与了我国银行业和非银行业监管体制不断探索和发展的过程。”
曾有业内人士评价称,蔡鄂生在银行及金融机构中“有很大的话语权”。
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蔡鄂生曾是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的“老上级”。
2005年12月,赖小民任银监会办公厅(党委办公室)主任。同月,蔡鄂生出任银监会副主席、党委委员,两人在一起共事超3年。
赖小民敛财超17亿,已被执行死刑。
在蔡鄂生落马之后,2021年7月30日,银保监会召开党委会议,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蔡鄂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
会议提到,要聚焦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坚决查处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做好金融反腐与处置金融风险统筹衔接。
会议要求,要认真执行公私分开、履职回避、非公务交往、零物质往来、个人投融资行为等规定,持续构建“亲”“清”健康监管关系。
“高龄虎”都出了什么问题?
1月24日11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了3个落马官员被处理的消息,除了此番被逮捕的蔡鄂生、孟祥被双开外,还有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被开除党籍。
其中,蔡鄂生被双开,纪委通报称他奢靡腐化、寡廉鲜耻、目无法纪、“退而不休”、顶风作案等。
通报中提到,他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滥用金融监管权,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污染金融领域政治生态;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大搞权色、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融资贷款、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2月10日,蔡鄂生被决定逮捕。
最高检提到,蔡鄂生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蔡鄂生作出逮捕决定。
在2021年,被查时超过70岁的“老虎”共3人,除了蔡鄂生之外,还有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川生。
其中,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1950年3月生,他去年被查时71岁。
李文喜长期在政法系统任职,担任过辽宁省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
李文喜在去年9月被公诉。检方指控,他涉嫌受贿罪——利用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逃避刑事追究、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川生出生于1950年12月,2021年7月主动投案,她并未被移送司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称,刘川生主动投案后,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主动上交全部违纪违法所得,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减轻处理。
最终,刘川生被开除党籍处分,按六级职员调整其退休待遇(刘川生被开除党籍,按六级职员调整退休待遇)。
在今年1月播出的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三集《惩前毖后》中,刘川生还曾出镜。
还有“老虎”是年近70岁被查。
比如,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1952年8月出生,被查时69岁,中央纪委原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潘家华(1952年出生,被查时69岁。
2022年1月17日,王富玉因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死缓,他敛财数额超4.3亿。2022年1月6日,潘家华涉嫌受贿罪被公诉,他也是2022年首个被公诉的“老虎”。
“两面人”孟祥同日被逮捕
除了蔡鄂生之外,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孟祥也被决定逮捕。
最高法党组此前指出,孟祥是典型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
孟祥是2021年7月16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任上被查的。
孟祥出生于1965年2月,河北保定人,长期在法院系统工作,2016年任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2019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
2021年7月,孟祥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2年1月,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纪委通报称,孟祥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
执法犯法,违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和司法活动;
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审判执行、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孟祥被“双开”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坚决拥护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委的决定。
会议要求,要深刻汲取孟祥违纪违法教训。孟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长期在人民法院工作,本应带头遵纪守法,却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涉嫌受贿犯罪,是典型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
孟祥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形象,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给人民司法事业造成严重危害,影响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要坚决肃清孟祥流毒影响,深入剖析孟祥等法院系统反面典型的堕落轨迹和蜕变根源,认真查找队伍管理、审判权力运行监督等方面的漏洞,着力补齐工作中的短板弱项,不断健全司法制约监督机制。要深化警示教育,坚持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以身边事身边人教育引导法院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2月10日,最高检消息称,孟祥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河南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孟祥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蔡鄂生,男,1951年出生于湖北。
1970.12—1975.04 解放军高炮七十一师六三一团战士
1975.04—1978.02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海淀区办事处干部
1978.02—1982.02 山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财政金融专业学习
1982.02—1984.06 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金融管理司干部
1984.06—1986.10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体改处副处长(其间:1985.03—1985.07中央党校国家机关分校学习)
1986.10—1988.03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三处处长
1988.03—1990.07 中国人民银行综合计划司金融体改处处长
1990.07—1992.03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体改司规划试点处处长
1992.03—1994.01 中国人民银行利率储蓄管理司副司长
1998.09—2000.02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
2000.02—2001.05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兼上海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01.05—2005.12 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其间:2004.09—2005.01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B班学习)
2005.12—2013.0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
2021年7月,被查。
孟祥,男,汉族,1965年2月生,河北保定人,1984年3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政法专业),法律硕士。
1985年—2004年 历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办公室主任、副院长、审委会委员;
2004年—2006年 历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办公室主任、审委会委员;
2008年—2011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审委会委员;
2011年—2013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委会委员;
2013年—2016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6年—2019年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2019年—2021年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
2021年7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