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过精神病院的能讨老婆生孩子吗?

2006年10月21日,广州市白云心里医院收治了一名年仅26岁的女精神病‘患者’,收治时女孩处于昏睡状态。

该名‘患者’在清醒后,看到眼前陌生的一切,变得异常‘暴躁’。

她不断挣扎高喊着:‘我没病,我是正常人,放我出去’。

病床前众多医生看到女子如此激烈地反应纷纷摇头叹气,一个冷冰冰的声音说道:到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说自己没病。

说完她交代身边护士:她现在在发病期,让她‘冷静’一会。


护士心领神会,准备给眼前的‘患者’注射镇定药物,让她安静下来。

病床上的‘患者’看到护士的行为,充满了恐惧,她试图极力反抗。

无奈的是,她的手脚都被紧紧束缚着,根本动弹不得,她只能流泪大喊:我是正常人,我真的没病,我是被母亲和哥哥陷害的。

护士帮她注射完镇定药物之后,她的呼喊声明显越来越微弱,即使这样她还在嘴里还在倔强地念叨着:我没病,我.......

这名‘患者’是谁?她为何口口声声声称自己是被母亲哥哥陷害的?到底是这名女孩‘患病’太深,还是另有原因?一切都要从女孩坎坷的成长经历说起。

01、从小家庭里‘多余’的孩子

这个躺在病床上的‘患者’叫邹宜均,1979出生在广东惠州,儿时随父母到了深圳。

她出生的时候,家里已经有两女一男三个孩子,她是第四个孩子,也是家里最小的一个。

按理说,家里最小的孩子都会备受父母的宠爱,但邹宜均是个例外。


她不但不被母亲宠爱,反而处处不受母亲‘待见’。

小的时候邹宜均始终不明白,为何自己处处讨好母亲,母亲却对自己始终冷若冰霜。

长大后邹宜均才懂得,父母当年生自己是想再要个男孩,一些特殊原因生她时家里还被罚了一笔款。

母亲生下来发现是个女孩后,直接决定把她送人,还好父亲一再坚持,邹宜均才勉强留在了这个家里。

人虽然留下了,她从小也成了这个家里‘多余’的孩子。

邹宜均懂事后,朦胧的意识里感觉自己被母亲‘区别对待’。

她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只能改变自己。

小小年纪,她就知道在生活中处处讨好母亲和哥哥姐姐,目的就是为了让母亲不要过于‘针对’自己。

可是无论她怎么努力,都换不来母亲对自己的好感,如果不是父亲处处护着自己,她很难想象自己如何在这个家庭立足。

卑微讨好没有换来母亲的同情,她只能发奋读书,渴望通过知识改变自己的命运。

从小到大,她是兄妹几人中学习最用功的,学习成绩也是最好的。

她一刻不敢放松自己,她怕自己成绩退步的话,会被母亲剥夺读书的权利。

1998年,她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离开家庭走进大学校园,她瞬间感觉如释重负,终于不用每天面对母亲的冷眼。


上大学后,邹宜均出落的楚楚动人,吸引了不少异性的关注,她遇到了自己的白马王子。

大学毕业,当她满心欢喜地把男友带给家人看的时候,却遭到了母亲的冷嘲热讽。

母亲很直白地说:你找的这个男友‘没本事’,不是我心中合适的女婿,你早做了断。

一边是自己相爱多年的男友,一边是抚养自己成人的母亲,邹宜均会作何选择?

她从小养成的讨好型性格决定了,她一定会听母亲的,从小到大,邹宜均在母亲面前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乖乖女。

邹宜均万万没有想到,这次的选择几乎改变她以后的人生。

02、‘舍身’救父,换来一段不幸的婚姻

2005年,这一年对邹宜均来说注定是不普通的一年。

一天,正在工作的她突然收到母亲的电话,母亲在电话那头说道:你快回来,你父亲得了重病。

邹宜均听到从小最疼自己的父亲得了重病,没有细问,就连声说:‘好好,我马上回去’。

当她赶到医院,看到病床上骨瘦如柴的父亲,她忍不住拉着父亲的手失声痛哭。


忽然,母亲从身后说:哭什么哭,你爸还没死呢,你要是有孝心就替你爸做点该做的事。

母亲一语点醒梦中人,邹宜均擦了一把眼泪急忙问母亲:我能为父亲做点什么?

听到母亲说出这四个字,受过高等教育的邹宜均心里尽管觉得这种做法有点荒唐、可笑。

但她不敢表露出来,她只是唯唯诺诺的小声反问一句:这样能行吗?

母亲厉声说道:怎么不能行,别人家都是这么做,咱们家为什么不行。

听到这里病床上的父亲接话了:闺女,爸不要你给我‘冲喜’,但是你26岁了,也该成家了,我时日不多了,爸想看着你结婚。

邹宜均听到父亲的话,瞬间再次泪崩,她哭着说:爸妈,我听你们安排。

父亲看到女儿答应结婚,就告诉女儿:你是最小的闺女,你结婚的时候我陪送你一套房子,算作你的嫁妆。

在场的母亲听到丈夫要给女儿陪送一套房子,当时就着急插话,却被丈夫摆手阻止。

父母早就给邹宜均物色好了结婚人选,看她点头答应之后,立马安排两人见面。

见面之后邹宜均对于眼前的这个男人,说不上喜欢,但也不是太讨厌,为了父亲她同意尽快完婚。


这段时间,进入邹家两道门,一道门里是女儿待嫁之喜,一道门里是父亲病重之苦。

父亲终于如愿看着女儿出嫁了,他仿佛完成了自己最后的心愿,从此了无牵挂,几天之后便匆匆离世。

刚准备完婚礼,又要准备丧礼,让邹宜均身心疲惫。

她的丈夫此时没有给她足够的帮助和安慰,反而表现出对她家的事情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这让邹宜均很失望。

她向母亲和姐姐倾诉过内心对丈夫的不满,但是对方都是告诉她:婚姻需要有个磨合的过程,过段时间就会好了。

邹宜均听了家人的话,在丈夫面前开始处处忍让,甚至尝试去讨好丈夫。

她的忍让、讨好并没有换来丈夫的理解和同情,因为对方本身家境良好,从小被娇生惯养,根本不会在意别人的感受。

终于,丈夫的做法突破了自己的底线。

她发现,丈夫竟然有了外遇,这是邹宜均万万不能忍受的,她愤怒地找到丈夫讨要说法。

对方却不冷不淡地说了句:我给你三十万,咱们分手吧。


结婚第47天,邹宜均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邹宜均拿到了丈夫补偿自己的三十万,准备开始新的生活。

而就是这三十万差点把邹宜均送进无尽的‘深渊’。

03、区区三十万成了亲情的‘试金石’

当邹宜均哥哥得知妹妹离婚分得三十万之后,他不但惦记着妹妹的三十万,并且还想着父亲陪送给她的那套房子‘还给’自己。

毕竟按照传统,一般都是儿子继承父亲遗产,他就把想法告诉了母亲。

母亲从小偏向儿子,加上当时丈夫要送给女儿房子的时候她就表示反对,但丈夫一再坚持她也不好多说什么。

现在丈夫去世了,应当把之前那套价值150万的房子‘还给’儿子。


母亲就联系了女儿邹宜均,见面之后以命令的语气说:当初你父亲陪送你房子我就不同意,现在你有钱了,房子‘还给’你哥哥。

听到母亲这番话,邹宜均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母亲为了儿子竟然能这样对自己。

父亲去世后,家在邹宜均的心里已经摇摇欲坠。

这次面对母亲的无理要求,她平生第一次说‘不’。

母亲没有想到,这个从小听话的‘乖乖女’竟然敢对自己的安排说‘不’。

邹宜均这次明显触动了母亲的心中的‘逆鳞’。

面对女儿的拒绝,母亲接下来会怎么做呢?

母亲被女儿拒绝之后,就联系儿子邹剑雄商量下一步对策。邹剑雄看一计不成,立马又生一计。

他告诉母亲听说精神病人是没有财产支配权的,如果妹妹成了精神病人,那钱和房子都能要过来了。

当邹剑雄出这个主意的时候还心想,这个计策对付亲生妹妹过于歹毒,他担心母亲会反对,甚至责怪自己。

让他没想到的是,母亲听完之后非常果断地说:

母子二人为了让众人相信女儿真的患有精神病,开始在街坊四邻四处散播谣言。

母亲逢人就说:自己的小女儿受丧父的影响加上离婚,精神现在变得时好时坏,经常做出异常举动。

一传十,十传百,众口铄金,积毁销骨。

很快邹家小女儿被传成了‘神经病’,人人都避而远之。


邹宜均每次回家面对邻居异样的目光,尽管心里很困惑,但一直没有找到答案。

她没意识到,很快她将迎来自己人生的至暗时刻。

04、善良女儿,首次被送进精神病院

2006年10月21日,邹宜均永远也不会忘了这天,这一天是父亲的祭日,自己也在这天遭遇了人生至暗时刻。

这天她早早起床准备去祭拜父亲,准备出门时收到了母亲的电话。

母亲在电话中告知她,等下哥哥开车去接她,一起去祭拜父亲。

挂完电话,邹宜均心里还纳闷,从来对自己不管不问的母亲,怎么突然安排哥哥来接自己了,她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很快哥哥开车接到了她,她坐在后排,看到母亲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三人一路聊着天向父亲的墓地赶去。

当哥哥开至一段偏僻的山区地段时,邹宜均发现哥哥明显放慢了车速,她还催促哥哥开快点,赶着中午赶回去。

哥哥在他的催促下,不但没有开快,反而把车停到了一个偏僻的路边,邹宜均此时才看到,路边还停着一辆车。

停车之后,另一辆车上立马下来壮汉,邹宜均眼看形式不对,赶紧喊哥哥:快开车,有坏人。

但是他发现哥哥和母亲都一动不动,眼前的一切令他诧异不已。

她还没来得及多想,后门已经被打开,一个壮汉过来用绳子把她双手反绑。

邹宜均看到眼前的一切害怕极了,她大声的呼救:哥哥救我,妈妈救我。

可是哥哥和妈妈如同定住一般,一动不动,甚至都没有回头看她一眼。

她被壮汉拉上了另一辆车上,当她还要试图反抗的时候,一个护士模样的女子就给他注射了一针,很快她就失去了知觉。


当她再醒来的时候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幕。

那么,明明精神正常的邹宜均为什么会被医院认定是精神病患者呢?

原来,邹剑雄和母亲早早的给精神病院已经联系好了,告知了医院自己女儿患有严重精神病。

院方也派人走访了街坊四邻,得到的回复都是邹宜均精神确实‘不正常’。

随后院方就收治了这名‘患者’,邹剑雄和母亲一再交代院方,邹宜均只能他们两人亲属探视,别人都不能单独见面。

院方出于对病人隐私的保护,答应了邹剑雄母子的要求,邹宜均就这样成了一名精神病‘患者’。

在医院的日子里,邹宜均发现自己越反抗越被视为精神失常,她决定不反抗了,让自己冷静下来。


在医院的日子里,她时刻被院方‘重点照顾’,除了睡觉几乎都有人长期监视,她没有任何自由可言。

她渴望和外界朋友联系,但长期被监视,根本没有和外界联系的机会。

那么,她是如何自救让自己再获自由的?

05、再次被送进精神病院心灰意冷

为了自救,邹宜均开始真的装疯卖傻,她表现的跟身边精神病患者一样的状态。

正是她不断的装疯卖傻,让院方放松了对她的看管,她也终于找到了机会,她在一次上厕所的机会,遇到了保洁人员。

她苦苦哀求对方,终于用对方的手机联系了一名做律师的朋友,她告诉了对方自己的位置和处境,希望对方快来营救自己。

律师朋友得知邹宜均的处境之后,立马赶到精神病院要求见自己的朋友,却被对方告知没有亲属允许不能接见。

无奈之下,律师求助媒体力量,但当媒体记者赶到医院时却被告知:邹宜均已经被亲属接走。

邹宜均究竟有没有被亲属接走?

原来,邹宜均律师朋友去过医院之后,院方立马告知了邹宜均的母亲。

邹宜均的母亲和哥哥当天就把邹宜均接走,不过他们没有把邹宜均接回家,而是把邹宜均又送到了中山市的一家精神病院。

当邹宜均醒来时发现自己换了一个环境,这里周围的人还都是精神病人,这让她感到了深深的绝望。

让她更绝望的是,她这次被看的更严了,根本没有丝毫和外界联系的可能。

她稍微有点反抗不配合,就被威胁会被‘电击治疗’,她心灰意冷,决定就此任命。


幸运的是,邹宜均的律师朋友没有放弃对她的寻找,一直联系不到邹宜均,她的律师朋友觉得另有隐情。

随后,她通过3个月的多方打听得知邹宜均被关在中山的一家精神病院内,这次她没有贸然前往,而是联系媒体一起前去营救。

面对媒体的压力,中山当地院方不得已放了邹宜均,被关将近半年之后邹宜均终于重获自由。

她的事情被当地媒体大肆报道,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关注,一时间网友议论纷纷。

有人说,邹宜均的母亲枉为人母,如此陷害自己的女儿;
也有人说,见识了人性之恶,为了钱不择手段;
同时也有人劝导邹宜均,远离这样的母亲和哥哥,从此不见不欠。

邹宜均被营救出来之后发现,自己的30万块钱早已被母亲转走,名下的房子也被过户到了哥哥名下。

她在律师朋友的建议下,起诉了自己的母亲和哥哥,不过她不是起诉要回自己的钱和房子。

她只是要求母亲和哥哥给自己道歉,并且象征性的要求对方赔偿1万块钱,最重要的是她要公开和母亲和哥哥划清界限。

舍弃了‘扭曲’的亲情之后,邹宜均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她看淡了一切,决定遁入空门,从此青灯为伴。

2008年,她选择在湖北出家,法号‘果实’,此时对她来说‘出家是一种放下’。


区区三十万竟然成了母女关系的‘试金石’,试出了人性之恶。

真不敢想象如果这三十万,换成三百万,邹宜均的母亲和哥哥会不会有更疯狂的举动。

在利益面前,人心不忍直视,没想到亲情在利益面前也会变的如此不堪一击。

如果她知道,自己当初离婚获得的三十万会让母女关系变质,她当初会不会放弃这三十万离婚补偿款。

人,总要往前看,希望她真的能忘记了过去一切不美好。

在邹宜均决定割舍亲情的那一刻,就意味着她心里已完全‘放下’。

不是她为女不孝,实在是她母亲为母不慈。

希望发生在邹宜均身上的悲剧不会再出现。

  4月14日傍晚,经过近一个小时沟通、反复强调精神病人不是犯人、请来民警协调后,律师杨卫华得到一个隔着铁栅栏向徐为宣读判决书的机会。当天的法庭宣判让徐为离开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的希望破灭,他表示会在与律师协商后决定是否上诉。本报记者王烨捷/摄

徐为(化名)终究还是没能出院。这个经司法鉴定确认为精神分裂症、但精神症状已基本缓解的患者,在过去3年多时间里,一直致力于通过“打官司”帮助自己合理合法地“飞越疯人院”。

4月14日,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对徐为诉其监护人以及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侵犯人身自由案做出一审判决,徐为败诉。被告之一、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院长陶乃强表情平静,他淡淡地说,“不论他现在病情怎么样,他要出去,就要有监护人负责。”

法庭宣判一结束,徐为的代理律师杨卫华就带着判决书来到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我得把判决书交给他。”

傍晚6点,在与精神病院值班医生僵持了近1个小时、请来民警协调的情况下,杨卫华总算被获准隔着铁门向当事人宣读判决书。隔着一道破旧的铁栅栏,徐为一开始还能勉强露出笑容,之后,越听表情越严肃。

就在一小时前,他还对判决结果满怀期待。值班医生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刚刚还在病房里说:“如果我赢了,一定要出去好好吃一顿。”

铁栅栏外,除了律师,还有一群闻讯从香港赶来关注徐为案的公益人士。他们告诉记者,他们都是精神分裂症症状缓解患者,“我们没有监护人,我们可以自己觉得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

在精神病院住了13年的徐为说,他的愿望就是“跑到一个安安静静的地方,太太平平地过日子”,他想带着自己在精神病院结识并相恋9年的女友一起去广东生活。

徐为自认为是青春精神病院里最“正常”的一个病人。他是院子里唯一一个拥有3部手机,会使用手机上网看新闻、买东西的精神病人。尽管少了一颗门牙,但他吐字清晰,能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我实在是没办法,家里不来领(我),医院不肯放(我),不打官司还能走哪条路?”

很多病友其实不知道,徐为还能说英语。他23岁时赴澳大利亚打工,34岁回国后被父亲送进了青春精神病院,如今已经47岁。

徐为发病是在澳大利亚打工期间,原本已经有可能拿到移民资格的他,因为体检出了问题而被遣送回国。“我就是总觉得有人在跟踪我,看到什么事情总觉得有暗示。”徐为的这种“妄想”在进入青春精神病院后也时有发生。

在精神病院,徐为能很好地配合医生治疗,到了吃药时间,他能很爽快地吃下氯丙嗪,并告诉记者,这是一种控制精神分裂症患者兴奋躁动、紧张情绪的一种药。

他的病情控制得还算不错,以至于他能帮助精神病院医生“干些活儿”。青春精神病院副院长李友涛证实,医生们平时会让徐为帮忙。他可以管理其他病人、给病人发放点心、外出买些东西,还可以陪其他病人外出看病。

徐为很会跟人打交道。看门的阿姨,医院的医生、护工等,他都能熟络地与之对话、聊天,甚至开些玩笑。

有一次,他还策划了一次外逃行动。他每天都带着女朋友出院晃两圈,然后再回来,“给看门阿姨形成一种习惯,知道我们出去玩会儿,就会回来”。那天,他们决定逃走,徐为甚至已经在网上买好了开往广州的火车票,“我们存了3万元钱,就想出去好好过日子”。

早晨4点半,他像往常一样带着女友出门。实际上,他俩是去赶早上7点半开往广州的火车。但这次出逃,最终没能成功。6点半医生上班后发现他跑了,径直赶到火车站把他俩抓了回来。

这次出逃的结局是,徐为和女友被关了几天小黑屋,院方调整了他俩的治疗方案,并把徐为的监护人、街道干部、居委会干部叫到一起,开了一次协调会。

协调会讨论的,正是徐为最关心的问题——出院。他再也不想住在这个每天早上6点半起床、下午3点50分就吃晚饭上床的精神病院里了。

青春精神病院院长陶乃强在回答记者提出的“徐为是否符合出院条件”时这样说,“如果是他自己要出院,那肯定不行;如果是他监护人提出,那肯定可以。”言下之意,只要徐为监护人提出出院申请,徐为就符合出院条件。

上海市普陀区南岭园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朱国平参加了那次协调会。当时,徐为的监护人、也就是徐为的大哥当着众人的面表示:“他最好不要出来。”街道和居委会均表示,尊重其监护人意见。

但问题是,监护人不同意,精神病人就不能出院吗?

杨卫华告诉记者,这是精神病院长期形成的“谁送谁接”陋规造成的。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所长谢斌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精神病院一定要遵守“谁接谁送”的原则,“这是一种传统的做法”。

送徐为进医院的,是他的父亲。2003年时,他因为琐事与父亲发生争执,推搡了父亲,“因为指甲太长,把他(父亲)的脸划伤了。”这在常人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家庭矛盾,在徐为家里却成为“徐为有精神病”的佐证。

他的入院病情诊断中这样记录,“猜疑被害、被跟踪,无故打人、骂人”。陶乃强说,徐为得的是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很难治愈,“能配合治疗就很好了”。

徐为的父亲已经病逝,接替监护人职责的是他的大哥。除了“不能照顾”徐为外,大哥还把徐为的房产租了出去,每月收入2400元。徐为猜测,“房子”可能是大哥不让自己出来的主要原因。

但在法庭调查中,徐为大哥向法院表示,自己会将出租房屋所得分一部分给徐为,并承诺在自己退休后有时间了,就把徐为接出院。

律师杨卫华向徐为提供了法律援助。经过司法鉴定,徐为虽然有精神分裂症,但其症状已经缓解,并且具备诉讼行为能力,法院应当对其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本来还想做个鉴定,他是不是具有独自办理出院手续的能力,但没有这项鉴定”。

精神卫生法与民法冲突,听谁的?

维权之路,困难重重。杨卫华本来还想帮徐为申请1万元抚慰金,最后也不了了之,“能把他放出来就不错了”。

实际上,根据2013年5月1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徐为要出院,本来是一件有理有据的事。精神卫生法第30条明确规定,除非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才能对其实施住院治疗,其余患者均应遵从自愿原则。

该法第44条还规定,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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