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书香府邸属于哪个区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企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我镇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辖区内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制定了《犀浦镇2012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1、犀浦镇2012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方案

    3犀浦镇食品卫生安全包村、社区领导及部门分工情况表

    4、犀浦镇经济与环境保护办公室联系食品企业名单

    5、犀浦镇服务业发展与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表

犀浦镇2012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我镇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辖区内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2012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健全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完善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工作思路,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各环节日常监管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动员,重点抓好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和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规范等工作,确保我镇群众健康安全。

成立由镇长黄涛任组长,副书记谭万凯、陶民、副镇长杨正、罗时正、苏绍海、许艇、人大专职副主席尹良璐、党委委员陈桂芳、左凌、陈炳年任副组长,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社会管理办、市场管理办、经环办、服管办、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公共卫生所、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的综合协调、信息收集和上报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尹良璐兼任,日常工作由周正华同志负责。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加以落实。

党政办:负责区域内文化娱乐场所的食品卫生安全,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责任人:袁碧玉。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区域内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村、社区实际情况,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配合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整治工作。加大对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业及食堂等单位的排查和宣传力度,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利用宣传标语及宣传资料进行大力宣传,力争做到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家喻户晓。加强坝坝宴的管理,严格申报、登记制度。严格按照《犀浦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犀府办(201143号)的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台账》,按照种养殖环节、生产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等分类登记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场所及对象,做到数量清、地点清、生产经营状况清;严格建立并执行巡查制度,由各村、社区的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每周对本村、社区辖区范围内的规模以上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农贸市场、超市副食店、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农村集宴等进行巡查,重点加强对院落、街巷等隐蔽区域的“家庭式生产作坊”巡查,做到突出重点、不留死角,建立和认真填写《食品安全巡查登记簿》,每月填写《食品安全月报表》,真实反映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及台帐增减情况,经村(社区)主任签字盖章后报社事办。对于在巡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事件或隐患村居要立即口头责令停产,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必须于1小时内向镇政府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镇政府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责任人:各村、社区主任,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

社会事务办:负责专项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收集和上报等日常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负责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在春季、秋季开学时、重大节日期间对学校食堂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索证、查验制度,做好台账登记,把好进货关、加工关。取缔校内经营小食品店铺,特别是禁止销售“三无”小食品。责任人:王敏、周正华、刘敏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工作。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资格证、健康证等。检查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加工工艺是否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及安全标准;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检查记录和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是否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控制;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标签标识要求。同食品生产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建立安全相关机构、制度,落实人员抓食品安全工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上墙公示,做到对工人和工艺流程的管理有章可循。加强对食品企业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特种工种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素质。责任人:谢志勇

服务业发展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超市、农家乐、大、中、小型酒店的食品安全工作。要求亮证经营,证照齐全,进货台账清楚,基础卫生设施、消毒设施齐备,不使用未经有效消毒的餐用具。严格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不明死因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责任人:段海容

社会管理办:负责辖区街道熟食店的食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责任人:刘玉莲。

市场管理办: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屠宰场的食品卫生安全。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与经营户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要求经营户不雇佣无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接触食品工作,严格食品QS标准的管理,严厉查处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着力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整治。严格生猪进场检疫制度,建立健全生猪、肉产品进出台账制度,所有猪肉必须具备“两章一票” ,扫描并绑定芯片才准予出场,严禁发售病死猪肉、变质猪肉、瘦肉精猪肉、灌水猪肉等,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责任人:周长江、叶显云。

规划城建办:负责全镇范围内建筑企业、施工工地的食品安全。按人头定点联系建筑工地食堂,实施监管。查验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对进货凭证资料进行抽查,确保真实性和安全性。对调味品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不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大食堂环境卫生的监管,做好防蚊、防蝇及餐具消毒工作。责任人:陈云贵。

工商所:严格营业执照的管理,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的行为,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准入行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始终坚持先证后照,对涉及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被撤销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立即吊销工商营业执照。责任人:杨峰

公共卫生所:负责对餐饮业进行专项检查整治。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的食品调味料和添加剂。严格坝坝宴的监管。责任人:张家全、刘清辉。

综治办、派出所:负责配合各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其他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企业责任人刑事责任。责任人:唐久跃、刘天才。

1、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各相关部门公布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对举报属实者按《犀浦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犀府办201143)规定实施奖励。

2、各成员单位根据以往食品安全监督检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无证无照食品加工小作坊、非法食品添加剂、滥用兽药、使用不合格调味料等线索,制定抽检计划,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

3、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查处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

4、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使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违规、违法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领导,成立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由村、社区主任签字并盖章后报镇社会事务办。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并强化落实。要严格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对在专项工作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整治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确保实效。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人民团体、学校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实效突出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食品企业安全意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村、社区公开栏让群众了解保证产品食品质量的重要性,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形成整治的良好氛围。

(五)收集资料,规范档案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对工作资料的收集,巡查要有巡查记录、照片等,发现问题要有书面记录,及时向镇社会事务办报送食品安全工作相关信息。631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230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分管责任人:谭万凯、陶民、杨正、罗时正、苏绍海、尹良璐、许艇、陈桂芳、左凌、陈炳年

负责全镇范围内工业企业食品安全和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

负责全镇范围内的重点餐饮、农家乐、大型超市等三产业单位的食品安全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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