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广场属于城市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吗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新乡市2003-2004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新乡市2003-2004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根据“五城”创建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在2002年完成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基础上,制定我市2003-2004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坚持政府组织、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真抓实干的原则,充分利用河渠穿城、道路成网、公路环城、铁路纵横的优越条件,结合城市自然分区、自然环境和现有的公共设施,努力建设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生态城市,形成以河渠、道路绿化为骨架,庭院、居住区绿化为基础,公园、绿地为景点,防护林带为屏障,使群众切实感受到绿色实惠的城市绿化网络体系。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设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2004年上半年力争完成各项主要指标,并进一步完善提高,2004下半年迎接验收,全面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
  市规划局、市建委负责:
  1.修订完善《新乡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说明书和相关图纸),并纳入《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确保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有机的完整体系,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符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并保证各区间的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不少于5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差在两平方米以内,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2004年元月完成;
  2.规划人民胜利渠、共产主义渠、卫河、西孟河、赵定排等城市建成区内的河渠沿岸绿化,2004年元月完成;
  3.制定市区主要干道绿化、环路防护林地规划,2004年元月完成。
  完成新乡市植物现状调查及编制城市规划区内植物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2004年3月完成。
  (二)景观保护: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建委
  1.完成制定《新乡市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措施》,2004年元月完成;
  2.制定《新乡市市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可绿化面积实施方案》,2004年元月完成;
  3.负责人民公园内的展览馆、卫河公园的群艺馆搬迁及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2004年4月完成。
  制定《新乡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规范户外广告,创造优美的城市景观,2004年6月完成。
  制定城市主、次干道的景观设计方案,使城市布局合理,建筑和谐,容貌美观,2004年元月完成。
  (三)园林绿化建设:
  责任单位:新乡县、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人事局,新区建设指挥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2004年6月底前增加绿地394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7.56%,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1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04平方米;城市街道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达到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
  1.完成市区干道新建、改建道路绿化建设:平原路(和平路-牧野路)、化工路(和平路-解放南桥)、劳动路(平原路-建设路)、和平路(平原路-共产主义大桥)、牧野路(南干道-化工路)、五一路(丰华路-新延路)、建设路(解放路-西干道)、东干道(建设路-北环)、胜利路(向阳路-五一路)等9条道路,建设道路绿化9公顷,2004年6月完成;
  2.完善植物园建设:建设温室、园路等基础设施,2004年6月完成;
  3.完成人民公园景观改造:盆景园建设、河湖坡衬砌、园路更新、配电增容等,2004年6月完成。
  1.卫河公园中西区改造:修建园路、广场、硬质铺装、小品、雕塑等,种植乔灌花草,2004年6月完成;
  2.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改造旧居住区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
  3.居住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落实,措施得当,设施保持得当完整。
  新区建设指挥部负责:
  1.新区市政广场建设:37.1公顷,2004年6月完成并确保建成新乡市亮点工程;
  2.新区公园建设:38.7公顷,2004年6月完成植物栽植;
  3.科技文化广场建设:37.1公顷,2004年6月完成植物栽植。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小游园建设:由各区、开发区管委会在辖区内各建6块游园绿地,每块游园面积不得小于3000m,建设绿地9.0公顷,2004年5月完成;
  2.沿街路侧绿化建设:完成新乡市旧城综合改造市区北干道(西二环-学院路)、平原路(车站广场-牧野路)、人民路(市县交界-和平路)、南干道(自由路-牧野路)、化工路(南桥-牧野路)、解放路(建设路-南桥)、和平路(共渠-南外环)、东干道(北二环-107国道)、向阳路(解放路-丰华路)、牧野路(南干道-化工路)、建设路(西干道-建设桥)、中同街(西干道-劳动路)、荣校路(和平路-牧野路)、五一路(解放路-丰华路)、西干道(北二环-人民西路)、胜利路(建设路-五一路)、劳动路(建设路-化工路)、中原路(解放路-东干道)、健康路(货场-劳动路)、自由路(中同街-南干道)、文化路(健康路-化工路)等21条道路沿街拆迁后空地的绿化,建设绿地25公顷,2004年4月完成;
  3.附属绿地建设:组织辖区单位和个人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室内绿化及认养绿地等绿化美化活动。2004年6月达到园林式居住区占60%;庭院绿化达标单位占70%以上,先进单位占20%以上;
  4.积极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按《新乡市全民义务植树办法》规定完成义务植树任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2004年4月完成。
  1.东二环(南二环-北二环)道路绿化:长8.8公里,建设成4块板道路,中央分车绿带8米,两侧分车绿带6米。道路两侧各建16米宽防护绿带,建设绿地27公顷,2004年5月完成;
  2.北二环(共桥-新濮路)道路绿化:长10.38公里,两侧建6米宽分车绿带,道路两侧各建15米宽防护绿带,建设绿地27.4公顷,2004年6月完成;
  3.南干道(牧野路-107国道)道路绿化:长4.4公里,建设成4块板道路,中央分车绿带8米,两侧分车绿带6米。道路两侧各建30米宽防护绿带,建设绿地35.2公顷,2004年5月完成;
  4.其他新建道路绿化任务。
  1.东孟姜女河(新荷铁路-新延路)防护绿地建设:长12.4公里,两岸各建25米宽防护林带62公顷,2004年5月完成;
  2.西孟姜女河(南外环-入卫口)防护绿地建设:长11.3公里两岸各建15米宽的防护林带33.9公顷,2004年5月完成;
  3.建设卫河下游(丰乐里段)防护绿地:长1公里,两岸各建20米宽防护林带4公顷,2004年5月完成。
  赵定排渠(赵村-107国道)防护绿地建设:长11.3公里,两岸各建25米宽防护林带56.5公顷,2004年5月完成。
  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负责:
  牧野广场建设:2004年6月完成广场一期工程建设。
  制定《新乡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住宅区开发项目配套绿化指标落实办法》和《新乡市“绿线”管制制度办法》,实现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改造旧居住区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其他各类建设项目要按国家标准实施配套绿化建设。2004年元月完成。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保障创建园林城市建设项目用地。
  进一步解决城市园林绿化部门的机构、职能、行业管理到位的问题,2004年3月完成。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制定跨市区段(含北站区)的铁路、公路两侧种植乔、灌木、经济林带(每侧宽不少于30米)规划,2004年元月完成。
  建成新乡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2004年9月完成。
  1.依照规划设计方案完成城市建成区内的河、渠(卫河下游、共产主义渠市区段、东孟姜女河、西孟姜女河、二干渠、四干渠)全面整治改造,形成城市园林景观,效果显著,2004年6月完成;
  2.按职责组织县、区和有关单位实施河渠绿化,2004年6月完成。
  1.建成骆驼湾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35%以上,2003年12月完成;
  2.建立健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对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实,措施有力,2004年2月完成;
  3.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境等要求制订《新乡市防护绿地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2004年元月完成。
  1.采取有力措施,2004年6月确保城市大气污染指数达到二级标准;
  2.加大环保监察力度,2004年6月确保建成区内的河渠(人民胜利渠、共产主义渠、卫河、西孟河、东孟河等)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新乡县、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按照《新乡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辖区内各类绿地建设或协调工作。
  1.制定《新乡市大环境绿化规划》,2004年2月完成;
  2.依据有关规定和我市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城市规划实施方案,2004年2月完成;
  3.制定并组织实施建成区外围道路通道绿化、环城绿带、农田林网建设,2004年6月完成。
  (1)外围绿化林带
  ①107国道绿化带:南至新菏铁路,北至卫辉市唐庄镇山彪村,全长17.5公里;
  ②京珠高速绿化林带:南至新菏铁路,北至延津县小店镇堤湾村,全长15.6公里;
  ③新菏铁路绿化林带:东至京珠高速,西至京广铁路,全长13.4公里;
  ④胡韦线绿化林带:南至京广铁路,北至新乡大块镇块村营村,全长21公里;
  ⑤山彪至陈堡至块村营绿化林带:东至卫辉市唐庄镇山彪村,西至新乡县大块镇块村营村,全长13.5公里;
  (2)区域内道路绿化林带
  ――京广铁路绿化林带:南至胡韦线,北至卫辉市唐庄镇山彪村(不含城区以内铁路),全长20.2公里;
  ――新焦铁路绿化林带:东至西环路,西至胡韦线,全长6.5公里;
  ――新原路绿化林带:南至新荷铁路,北至南环路,全长2.5公里;
  ――新辉路绿化林带:南至新辉立交桥,北至新乡县大块镇陈堡村,全长两公里;
  ――新获路绿化林带:东至西环路,西至胡韦线,全长3.5公里;
  ――汲詹线绿化林带:北至北站区分将池村,南至卫共大桥,全长4公里;
  以上林带长度107.3公里。
  环城生态防护林工程林带总长188.3公里,占地面积1249.3公顷。
  以河、路、渠绿化为网络框架,结合平原绿化高级达标,在区域内建成高标准农田林网。
  1.积极发展燃气用户,2004年6月城市燃气普及率达80%以上;
  2.加大公交改革力度,挖潜融资,增加公交车辆,到2004 年6月达到万人拥有公交车10标台以上;
  3.制定《新乡市城市亮化工程方案》,主次干道灯光亮灯率97%以上,2004年6月完成;
  4.根据城市规划,重点发展新城区,环城路和出入市口道路,到2004年6月达到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用地面积的25%;
  5.加快新区供水管网铺设力度。2004年6月城市用水普及率98%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三、方法与步骤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在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计划、统一组织、严格标准、检查验收的方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3年12月20日至2003年12月30日)
  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创建动员大会进行再动员,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要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层层发动,广泛动员。《新乡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要设立专栏,专题进行集中报道,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宣传车、文艺活动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园林城市建设。
  (二)展开实施阶段:(2004年元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
  各县(市)、区、委、局、单位要按照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千方百计,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高质量完成责任目标,同时在提高单位绿量上多想办法,多下功夫。
  (三)自查验收阶段:(2004年5月1日至6月30日)
  创建办组织各有关单位依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责任目标内容检查验收,根据得失分率排出名次予以公布,督促整改。
  (四)集中攻坚阶段:(2004年6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
  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责任目标进展缓慢、建设标准不高的难点项目进行督办,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手段,集中一切可以集中的人力、物力,突破难点,建设精品。
  (五)迎检验收阶段:(2004年9月1日至2004年11月15日)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进行严格验收。进一步做好完善工作和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的验收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邀请省园林专家予以指导、帮助,针对问题,及时整改。
  
四、措施与要求  创建园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时间十分紧迫,对此,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狠抓落实,打好创建攻坚战。市规划、公安、国土资源、财政、工商、供电、房产等部门要切实搞好配合,做到服务于创建、服从于创建,确保完成各项任务,保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如期实现。
  (一)搞好动员,提高认识
  创建园林城市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需要,是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人们的文明程度和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途径,是优化环境、树立形象、发展新乡、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有效手段和途径,因此,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搞好再动员,做到认识上真正统一、领导上真正重视、措施上真正得力、工作上真正到位,使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富有成效地开展起来。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按照领导牵头、部门联动、全民动员、社会参与的原则,一是实行市五大班子分包创建任务责任制,每位领导联系一个责任单位或项目,督促完成任务;二是抓紧充实配备精明强干的创建园林城市办事机构,尽快开展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并将机构设置名单于2003年12月30日前报市创建办。三是建立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成员联席办公会议制度,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由指挥长主持会议,及时了解创建工作情况,研究、协调、解决问题。县(市)、区领导要联系、指导、协调辖区的创建工作,解决难点、热点问题。
  (三)明确目标,区分责任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属地管理、责任目标的原则,谁的门前谁负责、谁的庭院谁管理、谁的任务谁落实,实行市、县、区、责任单位建设管理和养护制度。区负责区管道路、小街小巷及单位居住区绿化和门前三包绿化;市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能完成责任目标。市创建国家园林绿化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市绿化负有监督、管理、指导责任。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责任目标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目标,逐级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为强化各责任单位的责任意识,市委、市政府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各责任单位在创建活动中承担的职责、任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责任单位要实行目标管理负责制,各司其职,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
  各责任单位和新闻宣传部门要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总体部署,大力宣传创建园林城市的重要性、紧迫性及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参与和配合。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要设立“创建园林城市专栏”,定期播放创建动态。市创建办开办《城市绿化建设简报》,及时反映创建进度。对组织领导不力、完成任务缓慢,以及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批评。同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督导作用,解决创建工作的难点。发挥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教委等职能部门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和爱绿护绿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五)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创建投入
  市、区财政要把《新乡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中建设项目纳入财政年度重点预算,予以重点保障。市、区创建园林城市领导机构要拓宽资金渠道,通过单位自筹、群众捐资、社会筹资、政府补助、竞包拍卖城市基础设施和绿地冠名权等方式筹措资金,进行绿化建设。市财政局要拓宽融资渠道,确保市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落实;保证创建园林城市办公经费落实。
  (六)健全法规,依法治绿
  各区(县)、职能部门都必须按照《新乡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制定措施,保证创建任务的落实。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落实“绿线”管制制度,对市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要严格控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保证城市必需的绿化用地。对已经侵占的规划绿地,要限期退还搞绿化。确实不能退还的,按所差面积收缴绿地建设费或指定地点进行补建。建立绿色图章和工程建设绿化验收制度,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用地作为规划建设的强制性内容,对老城区中目前暂无条件建设的规划绿地进行控制。今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住宅区开发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都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规划建设绿地。凡是达不到绿化标准又不采取补救措施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未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配套绿化建设的不得验收。
  (七)实施效能督察,严格奖惩制度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市政府将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按《创建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实施效能督察。创建办督察处定期将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提前、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且工程质量优良的责任单位及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表彰奖励。以工程总造价的3%作为奖励资金,对提前10天竣工或完成任务的单位奖励2%,按期竣工或完成任务的单位奖励1%,并通报表扬。对于不能按期竣工或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扣减单位年度目标分值,责令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新乡日报》、电视台进行通报批评;对于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和完成工程质量差影响创建验收的单位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给主管工作的副职黄牌警告、记入个人档案,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其程序予以处理,取消领导班子成员评先及年度考核评优资格,责令该单位一把手到电视台向全市人民说明情况。

  附件:新乡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办事机构工作职责。

新乡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办事机构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日常工作。
  综合处(组):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各职能处;负责后勤保障、会务筹备、起草文件;负责资料的收发、汇编、建档;负责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园林绿化管理办法;负责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申报和迎检工作。
  规划处(组):根据城市规划落实绿化规划用地,做好创建中的有关规划方案,协调有关绿化规划方面的工作。
  用地拆迁处(组):负责制定绿化用地的土地征用、租用办法及实施工作;协调规划绿地内建(构)筑物的拆迁工作,保障按时顺利完成施工。
  工程建设管理处(组):负责组织规划设计各种绿化建设方案;负责各项工程的招投标,制定质量验收标准,协调绿化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督查处(组):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行效能督察;负责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创建任务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进行督查、验收以及奖金的核定;提供创建目标任务日进度表;对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居住区按规定的绿化指标进行复验,达不到标准的,按所差面积收缴绿地建设费或指定地点进行补建。
  财务处(组):负责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所需资金的筹措和管理;负责办公室财务日常工作。
  创建办集中办公,工作人员由市委组织部从市直有关单位抽调35名副县级后备干部组成,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

玉林新闻网讯(记者 林声远)6月2日,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玉林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22年六五环境日玉林市主场活动举行。活动围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世界海洋日、全国低碳日4个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启动现场开展了环保文艺汇演,通过歌曲、舞蹈等文艺表演方式宣传环保知识理念。

启动活动现场开展生态文明微课堂。

活动启动现场向市民发放环保知识宣传材料。

2022年六五环境日宣传主题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在玉林市主场活动启动现场上,开展了环保文艺汇演,通过歌曲、舞蹈等文艺表演方式宣传环保知识理念。生态环境保护各相关单位还在启动现场摆摊设点,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并开展生态文明微课堂、环保知识有奖竞猜、环保科普互动等内容,现场宣传氛围浓厚。

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骑着悬挂宣传标语的电动自行车在玉东大道骑行宣传。

启动现场外还以“空中无人机+地面骑行”的方式进行宣传。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骑着电动自行车,车上悬挂喜迎二十大、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美丽玉林绿色骑行等标识标语,在玉林城区市民较为集中的区域,向沿途群众宣传生态环保理念,号召公众积极参与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携带喇叭的无人机飞跃市政广场,向市民群众宣传环保知识理念。

活动同时组织了无人机宣传队伍。由专业人员操控的无人机跟随着骑行队伍,携带着高音喇叭喊话器,在玉林城区主要路口、街道、广场、社区等重要区域,用普通话、玉林话“双语”循环切换播放宣传。“陆空喊话”这新颖的宣传方式,是玉林市推动美丽玉林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创新举措,构建起立体式全方位无死角的宣传网络,实现了环保知识理念的零接触精准宣传。

玉林市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多部门协同发力系统施策,多措并举抓重点攻难点,不折不扣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1-4月,玉林市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全区中上水平,其中PM10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排在全区第三;PM2.5平均浓度为30.10微克/立方米,排在全区第七;空气综合指数为3.13,排在全区第三;优良天数比例为98.3%,并排全区第一。同时,继续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持安全稳定。

责任编辑: 梁琪岚

  重庆日报4月9日讯 日前,在国家住建委印发的《关于命名2019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城市(县城、城镇)的通知》上,涪陵区武陵山乡榜上有名。

  近年来,武陵山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与旅游建设并举、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统筹推进的原则,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镇,为武陵山增添一张“国字号”新名片。

  科学建绿 彰显旅游小镇特色

  武陵山乡把创建国家园林城镇作为改善旅游环境、提升旅游形象、彰显旅游小镇特色的重要抓手,实现高品质宜居环境,切实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感。

  2016年,武陵山乡全面启动国家园林城镇创建工作,结合实际,完成了《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多规合一”工作,科学合理布局城镇生态空间、建设空间和生活空间,基本形成了“一带二心三区”(“一带”为旅游服务联通带;“二心”为场镇综合配套区、旅游接待服务区;“三区”为集镇建设重点区、南部建设发展区、生态绿地景观区)生态绿化布局。

  为保障“创园”工作的科学有效推进,该乡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同时注重规划设计先行,涉及场镇和道路的每一项绿化工程,无论项目大小,投入多少,都将其设计规划反复论证优化后再进行落地实施。

  近年来,集镇建成区补植行道树163株,花卉树木3000余株,种植多年生花草8万余株,优化改造绿化带1200余平方米,全面完成场镇绿化升级改造。

  全面提质 出了家门进了景区

  创园工作启动以来,全乡建成生态公园、茶园坝社区公园2个,新建市政广场、德清广场、旅游中心广场3个,新建旅游公司生态停车场45780平方米。完成全乡5条主干道和4条旅游环线绿化景观工程,城镇建成区道路绿化普及率达100%,道路绿地达标率达100%。

  针对老城区绿量不足、布局不均的情况,该乡全面实行见缝插绿、扩地增绿、拆违建绿、节点造绿,有效实现了居民“出了家门就是景”。

  武陵山乡自“创园”工作开展以来,场镇建成区绿地总面积达到31.21万平方米,绿化率33.56%,绿化覆盖率38.06%。并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改造,已整治庭院50户、种植花草8352平方米、植树1249株。

  园林绿化,既有量的递增,更有质的提升。武陵山乡挖掘巴渝文化,突出民居特色,以“巴渝民居”为建筑风貌主格调,建设巴渝特色旅游度假小镇,形成了不少像“印象巴人”“悟道”文化游步道这样具有巴渝文化特色的点睛之作。

  同时,完善市政设施建设,绿化美化市容环境。近年来,重点完成场镇道路“白改黑”、场镇道路“亮化”、场镇整体二三级管网改造和雨污分流等工程,并针对“牛皮癣”小广告、背街小巷、乱停车等城市乱象,进行超常规的综合整治,城镇面貌焕然一新。

  加强保护 打造宜居园林小镇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创园”过程中,武陵山乡把绿色发展理念始终贯穿于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狠抓生态修复。

  武陵山乡通过狠抓水资源保护、森林资源保护、防护绿地建设、镇域生态建设,夯实绿色发展基础,努力打造生态宜居型园林小镇。

  针对水资源污染问题,定期对境内河道进行垃圾清理作业,强化生态红线、林地和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一河一策”问题台账和整改措施。同时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利用龙塘湿地现有湿地和自然条件,拟建湿地公园23.56公顷。据介绍,现辖区境内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到100%。

  武陵山乡还全面加大植树造林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森林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同时,注重古树保护,将乡域内所有古树建档挂牌,切实保障防护森林资源。

  涪陵区武陵山乡地处乌江东岸,在大仙女山景区范围内,是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全乡幅员面积132.46平方公里,辖7个村(社区)39个村(居)民小组,现有3250户8502人,是重庆市最佳绿化城镇、重庆市优秀绿化单位、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全国美丽宜居小镇、国家卫生乡、重庆气候清凉避暑地、重庆十佳宜居宜游乡镇。

  武陵山夏季平均气温19.7℃,遍布原始森林,是避暑胜地,有“清凉仙境”“童话王国”之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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