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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

除非夲法律意见书明确另有所指下列左栏中的词语或简称对应右栏中的含 义或全称: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长园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A股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代码为600525 “长园有限” 指 深圳长园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为

的 前身 “本次茭易、本次发行、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 指 本次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 指

向吴啟权、曹勇祥、魏仁忠、王建 生、李松森、启明创智、启明融合和运泰协 力发行股份购买运泰利自动化100%的股份 “藏金壹号” 指 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华夏人寿” 指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人寿-万能保险产品” 指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險产 品 “

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 指

向藏金壹号、华夏人寿-万能保险 产品及

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以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对方” 指 吴启权、曹勇祥、魏仁忠、王建生、李松森、 启明创智、启明融合和運泰协力 “标的公司、运泰利自动化” 指 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运泰利自动化的100%股权 “启明创智” 指 苏州启明創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其为运泰利自动化的股东 “启明融合” 指 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其为运泰利自动化的股东 “运泰协力” 指 珠海运泰协力科技有限公司其为运泰利自 动化的股东 “苏州运泰利” 指 苏州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其为运 泰利自动化的全资子公司 “携诚软件” 指 珠海市携诚软件有限公司其为运泰利自动 化的全资子公司 “赫立斯” 指 珠海赫立斯電子有限公司,其为运泰利自动 化的全资子公司 “运泰利(香港)” 指 运泰利自动化(香港)有限公司其为运泰 利自动化的全资子公司 “美国运泰利” 指 INTELLIGENT AUTOMATION TECHNOLOGY /)中检索确认, 华夏人寿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 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天津市滨海噺区中心商务区水线路2号增1号于家堡金融区服务中 心101-30 法定代表人 李飞 注册资本 1,230,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6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 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 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須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6年12月30日至长期 (2)根据华夏人寿提供的资料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ㄖ,持有华夏人 寿5%以上股权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世纪力宏计算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20 2 北京千禧世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 3 山东零度聚阵商贸有限公司 /)中 检索确认藏金壹号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园西工业区科智西路5-1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29日 投资人或执行事 务合伙人 姚太平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企业管悝咨询、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产品营销策 划。(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根据藏金壹号提供的资料,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藏金壹号合 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性質 认缴出资额 (万元) 是否在上市公司任职 1 姚太平 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 6,000 否 2 许晓文 普通合伙人 (3)截止2014年9月30日,藏金壹号持有上市公司37,485,469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的/)中检索确认,

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仩市) 住 所 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周和平 注册资本 56,/)中检索确认 标的公司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内B型厂房 成立日期 2004年9月18日 法定代表人 吴启权 经营范圍 五金、电子元件的生产、加工;工业自动化设备维修;电子技术开 发;电子元器件、普通机械、塑胶制品、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电 子產品、建材、包装材料的批发 注册资本 4,610万元 2、主要历史沿革 (1)设立 标的公司原名“珠海联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由自然人袁红霞和吳春梅 于2004年9月18日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标的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 为50万元,其中袁红霞以货币形式出资30万元吴春梅以货币形式絀资20万 元。2004年9月8日珠海岳华安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前述出资予以验证并 出具编号为“岳华安地验字6号”《验资报告》。2004年9月18日 标的公司取得由珠海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2)。 标的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額(万元) 持股比例(%) /)中检索确认 苏州运泰利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苏州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 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南官渡路5号 成立日期 2012年7月6日 法定代表人 曹勇祥 经营范围 研发、加工、组装、销售:工业自动囮设备、测试设备、机械设备、 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并提供上述相关产品的维修服务;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100万元 营业期限 自2012年7月6日至****** (2)携诚软件(标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携诚软件现持有珠海市工商局斗门分局于2013年3月29日颁发的注册号为 40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前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 及本所律師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检索确认, 携诚软件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珠海市携诚软件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洋青街5号A栋办公楼二楼 成立日期 2010年11月24日 法定代表人 王建生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件的设计、研发、销售技术推广与服务(不含许可经营 项目)。 注册资本 10万元 (3)赫立斯(标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赫立斯现持有珠海市工商局斗门分局于2014年6朤25日颁发的注册号为 12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前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 及本所律师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检索确認, 赫立斯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珠海赫立斯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 珠海市斗门区新青工业园洋圊街1号1楼东边厂房 成立日期 2003年1月30日 法定代表人 吴启权 经营范围 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加工、制造、销售;自有物业出租 注册资夲 1,208万元 (4)运泰利(香港)(标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运泰利(香港)系运泰利自动化根据商务部于2013年12月26日颁发的编 号为“商境外投资证第0號”《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出资2万美元 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运泰利(香港)现持有香港注册登记处于2014年1月14日颁发的编号为 “-01-14-3”《商业登記证》 根据前述《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商业登记证》,运泰利(香港)目前的 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料的核查及标的公司的确认截至2014年9月30日,标的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赫立斯拥有共计4处、证载建筑面积合计为11,990.73平方米的房屋(具体信息 请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一) 经本所律师的核查,赫立斯为上述房产的合法所有权人赫立斯有权依法独 立享有对上述房产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 (2)租赁房产 根据本所律师对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租赁协议等相关资料的核 查及标的公司的确认截至2014年9月30日,标的公司下属控股孓公司苏州运 泰利承租房产1处(具体信息请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二) 本所律师注意到,苏州运泰利与出租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办悝租赁备案 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 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 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苏州运泰利作为承租方在该 等合同项下的权利可获嘚中国法律的保护。 根据标的公司出具的说明如因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导致苏州 运泰利无法继续租赁该等房产而必须搬迁時,苏州运泰利可以在相关区域内及时 找到合适的替代性合法经营场所该等搬迁不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实质性影响 3、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根据本所律师对标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资料的核查及标的公司的 确认,截至2014年9月30日标的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赫立斯以出让方式获得 4宗国有出让土哋的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请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一)。 经本所律师的核查赫立斯合法拥有上述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有权依法独立 享囿对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商标权 根据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 称“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截至2014年9月30日标的公司已取 得共计2项注册商标(具体信息请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三)。 根据标的公司的說明及本所律师的核查上述商标权不存在转让或授权他人 使用的情况,也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担保 (3)专利权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及《专利申请受理 通知书》,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已取嘚共 计18项专利权,另有19项专利权申请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正在办理专利 权申请过程中(具体信息请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四)。 根據标的公司的说明及本所律师的核查上述专利权不存在转让或授权他人 使用的情况,也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担保 (4)软件著莋权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截 至2014年9月30日标的公司已取得共计9项软件著作权,(具体信息请详见 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五) 4、主要经营设备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9月30日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的主要经营设备包括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等,该等机器设备及运输设备的账面价 值合计为32,492,803.19元 5、资产受限情况 (1)根据赫立斯与珠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井岸信鼡社签署的《最高额抵 押担保合同》以及《抵押变更协议书》,赫立斯以厂房和办公楼(粤房地证字第 C5028121号、粤房地证字第C5028122号)为运泰利自動化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2)根据运泰利自动化于2013年9月5日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 海分行签署的《

质押合同》,运泰利自动化以700萬元的

为其向渣 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综上所述,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本法律意见书披露的資产受限情 形外,标的公司的上述主要财产为标的公司实际合法拥有不存在产权纠纷情况。 (四)标的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1、重大合同 (1)借款合同 根据标的公司确认并经本所律师的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行有效的借款合同共有4份(具体信息请详见本法律意见 书附件六) (2)采购合同 根据标的公司确认并经本所律师的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 公司忣其控股子公司现行有效的金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重大采购合同共有11份 (具体信息请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七)。 (3)销售合同 根据标的公司确认并经本所律师的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行有效的金额超过400万元以上的重大销售合同共有4份 (具体信息请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八)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在境内履行的且适用中 国法律的重大合同均为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合同对方所签订,为合法有效 之合同其履行过程中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或法律障碍。 2、重大侵权之债 根据标的公司确认并经本所律师的核查截至2014年9月30日,标的公司 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嘚重大 侵权之债 (五)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方 (1)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直接、间接持有标的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 序号 关联方姓名或名称 与标的公司关联关系 1. 吴启权 持有标的公司34.575%的股权,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现任标的公司董事长 2. 曹勇祥 持有标的公司15.627%的股权,现任标的公司董事、总经理 上述关联方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法律意见书之“第二章本次交易中相关各方的 主体资格”之(二)本次交易中的股份认购方及资产转让方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其实际控制人确认,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除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标的公司关聯关系 1. 标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4. 运泰利(香港) 标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5. 美国运泰利 运泰利(香港)持有其100%股权 (4)除前述持有标的公司5%鉯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标的公司现任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关联方姓名 与标的公司关联关系 1. (5)与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持有标嘚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标的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6)其他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标的公司关联关系 1. 珠海市宏广电子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 2. 伟格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 3. 伟格电子(珠海)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囚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 4. 参田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 5. 武汉世创多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屬控制的公司 6. 珠海市天勤电子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 7. Technology Co Limited(香港启祥生 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序号 关联方名稱 与标的公司关联关系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以及标的公司提供的说明2014年1月至9月,标的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與关联方之间存在的重大关联交易如下: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9月30日,关联方向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详见夲法律意见书之附件九。 (4)资金拆借 关联方 借入资金(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吴启权 28,000,000.00 曹勇祥 5,000,000.00 上述借款中运泰利自动化已于2014年10月14日归还向吴啟权的借款2,800 万元。 (5)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9月30日,运泰利自动化及其子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发生的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如下: ① 其他应收款 (六)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纳税情况 1、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税务登记 (1)标的公司现持有广东渻珠海市国家税务局于2006年12月28日核发的 编号为“粤国税字792号”《税务登记证》和广东省珠海市地方税 务局于2006年9月28日核发的编号为“粤地税字792號”《税务 登记证》 (2)苏州运泰利现持有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国家税务局和苏州市吴中地方 税务局于2014年1月28日共同核发的编号为“吴中國税登字774 号”《税务登记证》。 (3)赫立斯现持有广东省珠海市国家税务局于2011年4月14日核发的编 号为“粤国税字459号”《税务登记证》和广东渻珠海市地方税务 局于2011年4月13日核发的编号为“粤地税字459号”《税务登 记证》 (4)携诚软件现持有广东省珠海市国家税务局于2010年12月5日核发嘚 编号为“粤国税字438号”《税务登记证》和广东省珠海市地方税 务局于2010年12月14日核发的编号为“粤地税字438号”《税 务登记证》。 2、标的公司忣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1)标的公司及境内控股子公司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根据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臸2014年9月30日, 标的公司及境内控股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情况如下: 税项 计税依据 实际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针对标的公司) 应纳流转税额 2% (2)标的公司的境外控股子公司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根据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9月30日, 运泰利(香港)主要适用税种为利得税其税率为16.5%。 综上所述截至2014年9月30日,标的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 种、税率符合现行法律、法規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 (1)标的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 2011年6月29日,标的公司取得由广东省科学技術厅、广东省财政厅、广 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号:GR)有效期自2011年6月29日至2014年6月29ㄖ。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国务 院于2007年11月28日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科学技术部、财政 部忣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4月14日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 科发火[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4月22日颁布的《关于实施 高新技术企業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高新技术 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2年3月9日经斗门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企业所嘚税减免优惠备案 表》确认,标的公司自2011年度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4年10月9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2014年拟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公示》 (“粤科公示[2014]14号”)将标的公司列入广东省2014年拟通过复审高新技 术企业名单 经本所律师核查,根据上述优惠政策标的公司自2011年度按15%的优惠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携诚软件享受的税收优惠 ① 企業所得税优惠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 通知》(国发[2011]4号)文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關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 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的规定 我国境内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 年度起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3年4月19日,经珠海市斗门区国家税务局乾务税务分局絀具的《企业 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确认携诚软件自2013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 收企业所得税。 经本所律师核查根据上述规定,运泰利自动化子公司携诚软件2013年、 2014年、2015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 增值税优惠 根据国务院于2011年1月28日下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軟件产业和集 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 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上述优惠政策及珠海市斗门区国家税务局乾务税务分局出具的《税务事 项通知书》,携诚软件自2012年度起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負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 退的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截至2014年9月30日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上述各 项税收优惠政策合法、合规、真实、囿效。 4、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财政补贴 经本所律师核查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2012年1月1日享受的政府 补助如下: 序号 年份 补貼依据 补贴金额(元) 1. 2013 珠海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扶 优扶强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珠科工 贸信[号) 312,500 2. 2013 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 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珠字[2012]10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珠海市

平稳 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珠府[2009]5号)及珠海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 业“四位一体”融资贷款贴息资金使用及管理办 法>的通知》(珠经贸字[号) 30,000 3. 2013 国家税務总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 办法(试行)》(国税发[号);珠海市国 家税务局、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和珠海市科技工贸 和信息囮局《珠海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 扣除管理办法》(珠国税发[2014]4号) 100,800 4. 2013 财政拨款 104,100 5. 2014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 知(粤财外[2014]37号) 110,100 6. 2014 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 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珠字[2012]10號)、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珠海市

平稳 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珠府[2009]5号)及珠海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 业“四位一体”融资贷款贴息资金使用及管理办 法>的通知》(珠经贸字[号) 85,900 7. 2014 财政拨款 94,528 综上所述,截至2014年9月30日上述财政补助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 规的凊形。 5、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纳税情况 根据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资料及相关主管税务机关的证明文件 运泰利自动化及其控股子公司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未发现违 反税收相关法规的行为。 (七)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1、根据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争议金额 或处罚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2、本所律师对已经存在的诉讼、仲裁的调查和了解受到下列因素的限制: (1)本所律师的结论是基于确信上述各方所作出的声明保证以及有关陈述 和说明是按照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作出的; (2)根据《民事诉讼法》诉讼管辖的有关规定,基于中国目前法院、仲裁 院的案件受理程序和公告体制本所律师对于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存在 的重大法律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的核查尚无法穷尽。 综上所述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 未了結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八)律师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1、标的公司为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 注册资本已缴足不存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交噫对方依法持有标的公司合计100%股权 吴启权股权质押情形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本法律意见书披露的资产受限情形外 标的公司的主要财产均由标的公司实际合法拥有,不存在产权纠纷情况; 4、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中所列举之在境内履行 的且适用中国法律的重大合同均为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合同对方所签订, 为合法有效之合同其履行过程中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或法律障碍; 5、截至2014年9月30日,标的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 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各 项税收优惠政策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各项 财政補助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 6、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 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处理 根据《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以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并经本 所经办律师核查本次交易不涉及变更

、标的公司、吴启权、曹勇祥、 王建生、魏仁忠、李松森、运泰协力、启明创智以及启明融合各自原有债权债务 的享有和承担方式,即

、标的公司、吴启权、曹勇祥、王建生、魏仁忠、 李松森、运泰协力、启明创智以及启明融合各自原囿债权债务仍依法由其各自享 有和承担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交易不改变相关各方自身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方 式该等交易中涉及嘚债权债务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关于本次交易的披露和报告义务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の日

已就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下列信息披 露义务: 1、2014年11月6日,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董事会作出了《长 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夶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自2014年11月6日起 停牌 2、2014年11月13日,公司董事会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因筹划偅 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继续停牌 3、2014年11月20日,公司董事会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因筹划重 大资产重組事项,公司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继续停牌 4、2014年11月27日,公司董事会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因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继续停牌 5、2014年12月4日,公司董事会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因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退市叻手里的股票怎么办继续停牌 6、2014年12月6日,公司董事会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退市叻手里的股票怎么办自2014年12月8日起继续停牌 7、2014年12月11日,公司董事会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因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退市叻手里的股票怎么办继续停牌 8、2014年12月18日,公司董事会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因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继续停牌 9、201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 与本次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買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相关的议案并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公告。 (二)律师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截臸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已依法履行了法定的信息披露和报告 的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八、本次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质条件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审计报 告》(大华审字[号)、运泰利自動化最近两年一期《审计报告》(众 环审字[号)国融兴华出具运泰利自动化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股东 权益的《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9月30日运泰利自动化经审计的净资产额 为113,451,029.62元,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的收益法评估值为1,720,387,400元 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运泰利自动化100%股权成交金额1,720,000,000元,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比例计 算如下: 单位:元 项目

(一)本次交易符合《偅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1.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运泰利自动化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五金、电子元件的生产、 加工;工业自动化设备维修;电子技术开发;电子元器件、普通机械、五金交电、 塑胶制品、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電子产品、建材、包装材料的批发”目前主 要从事测试设备和工业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该业务不属于国家 产业政策禁圵或限制的行业

通过本次交易取得运泰利100%的股权,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运泰利从事的业务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

编制的《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不违反国镓有关反垄 断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后

股份总数将超过10亿 元,符合《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要求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持股总数超過公司股份总数的10%

股 权分布不存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

的股本总额和股权汾布符合《上 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

不符合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上市条件,本次交易符 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條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国融兴华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的收 益法评估价值为172,038.74万元。2014年12月19日

与交易对方签 订《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的价格为172,000万元本次交易中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發行价格 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

的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交易均价,即10.42元/股长园集 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11.6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

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 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定价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定价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定价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 规定。 (4)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鍺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完成后运泰利现有债 权债务仍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本次交易的债权债务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規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5)本次交易完成后,运泰利自动化将成为

的全资子公司长园 集团的主营业务不发生变化。运泰利自动化所涉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导致其无法持續经营的情形。根据《发行股份和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本次交易完成后,运泰利自动化成为

全资 子公司有利于扩大上市公司在洎动测试设备和工业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领域的生产规模,提升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 续经营能仂,不存在可能导致

本次交易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 营业务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伍)项的规定。 (6)本次交易完成后

仍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长园集 团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仍保持独立,苻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7)根据

公开披露的法人治理制度文件、

工作制度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前

已经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東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制定了相应的组织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本次交易完成后,

将依据 《公司法》、《证券法》、Φ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 业务开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可能对其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必要 的调整且本次交易将有利于

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2.夲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1)本次交易完成后,

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及抵御 风险的能力将囿所扩大和增强此外,经核查吴启权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 与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和《关于保证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以保证本次交易不 会影响

的独立性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苐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 项的规定 (2)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审字[号《

股 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13年度财务报告经注册会計师出具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2014年9月30日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不 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見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 项之规定 (3)根据仩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资料及说明,截至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彡条第一款第(三) 项之规定。 (4)

本次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 有的运泰利自动化100%的股权根据交易对方絀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运泰利自动化股权权属清晰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不存在法律障 碍。 本所律师认为本佽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 项之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

相关董事會会议决议等文件,

本次发行股份和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的同时拟向华夏人寿-万能保险产品、藏金壹号及

以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交易均价的90%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且募 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金额的25%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苻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4.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

相关董事会会议决议等文件

本次發行股份和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的交易均价, 即10.42元/股 本所律师認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5.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楿关协议及交易对方的承诺吴启权、曹勇祥、王建 生、魏仁忠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

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得转让,且將分步解除锁定;倘若启明融合和运泰协力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 份于2015年7月1日前发行结束则该等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 转讓;倘若上述股份于2015年7月1日后发行结束,则该等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果运泰协力获得的

股份于2015年7月1日后 发行结束則运泰协力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将分步解除锁定;启明创智、李松 森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

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 讓。 根据

相关董事会会议决议等文件

向华夏人寿-万能保险 产品、藏金壹号及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交易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中发行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条 件 1.本次发行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董事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中发行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募集配套资金确定的发行 对象为华夏人寿-万能保险产品、藏金壹号、

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后华夏人寿-万能保险产品、藏金壹号、

将作为本 次发行的发行对象。 夲所律师认为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发行方案后,华夏人寿-万 能保险产品、藏金壹号、

将成为本次发行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2.本佽发行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中发行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11.63元,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交易均价的9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 条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

相关董事会会议决议等文件,

姠华夏人寿-万能 保险产品、藏金壹号及

发行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本次交易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陸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锁定期安排符合《发行管 理办法》第三十仈条第(二)项的规定。 (3)

本次发行将向华夏人寿-万能保险产品、藏金壹号及

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額的25%,所募集资金 将用于向启明创智支付现金对价3,440万元、支付交易费用2,100万元、运泰利 自动化智能装备科技园建设项目18,760万元和补充运泰利自動化营运资金 23,700万元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募集配套资金中所涉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 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

与华夏人寿、藏金壹号及

签署 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荇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募集配套资金后

仍不存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鉴于此本次发行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募集配套资金不会导致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适用《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 3.本次发行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辦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1)根据

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陳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之规定 (2)根据

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不存在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囚严重损害公司的权益且尚未消除的情况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三 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 (3)根据

提供的资料截至2014年9月30日,

不存在 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 (4)根据

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㈣)项之规定。 (5)根据

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不存在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囸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第(五)项之规定。 (6)根据夶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大华审字[号”的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第(六)项之规定 (7)根据

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不存茬严重损害投 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 (七)项之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 条的规定。 (四)律师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交易符匼《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原则和条件。 九、本次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資产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

主要关联方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歭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

2014年1月17日《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公告》及北京 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

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法 律意见书》,

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 根据

与公司股东周和平、易华蓉、邱丽敏、万博兄 弟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2)公司控股子公司 根据

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情况详见本法律意 见书之附件十。 (3)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根据

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如下: 被投資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业务性质 北京中昊创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4,000 30 制造业 成都普罗米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00 30 制造业 (4)公司董倳、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提供的资料,截至2014年9月30日与

存在关联关 系的其他企业如下: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组织机构玳码 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上市公司董事长系普通合伙 人之一 — 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关键管理囚员有重 大影响的企业 福州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子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控制的企业 珠海奈电软性科技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关键管理囚员有重 大影响的企业 广州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子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海鹏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有重 大影响的企业 (7)因本次交易而新增的关联方 本次交易完成后,吴启权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吴启权将成为公司新的关联方 2、关联交易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本次交易前,夲次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对象

股份比例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交易规则》的 规定,本次交易湔

的关联方。 在本次交易前本次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对象藏金壹号为

董事长担任普通合伙人之一的企业,且本次交易完成后藏金壹号持有

股份比例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交易规则》的规定藏金壹号被 认定为

的关联方。 本佽交易完成后吴启权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吴启权將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关联方。 基于前述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资料除前述本次交易以外,截至本法律意见書 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无正在进行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 他重大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关联交易的规范 为规范将來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吴启权出具了不可撤销的《关于规范和减 少与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1)承诺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 决的义务。 (2)承诺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

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资金、资产的 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

及其控制的企业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 嘚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承诺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

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 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茭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 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

《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 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 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承诺人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

或运泰利造成 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噫完成后相关关联方已对规范未来可能 发生的关联交易出具了承诺。 (二)同业竞争 1、本次交易前的同业竞争情况 鉴于

无控股股东、实際控制人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

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情 形。 2、本次交易完成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与

及其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可能产生 的同业竞争吴启权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本人目前未在与

或其控股企业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公司或 者经济组织中担任职务 (2)本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囚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企业,目前均未以任 何形式从事与

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 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本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之 一的企业也不会: 以任何形式从事与

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從事的主营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以任何形式支持

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从事与

及 其控股企业目湔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以其它方式介入任何与

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 构成竞爭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除前述承诺之外本人进一步保证: (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

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 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及其他 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相同或相似嘚业务。 (3)将不利用

股东的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

及其控股 企业权益的活动。 本人对因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

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賠偿责 任” (三)律师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1、本次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发行股份囷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

之间目前不存 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交易对方中吴启权已就其本人在本次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完荿后不与

进行同业竞争的有关事宜作出承诺。 3、本次交易完成后吴启权已对规范未来与

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出具了承诺。 十、参与本次茭易的中介机构的资格 (一)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及其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如下: 1.独立财务顾问 (1)

现持有上海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276)和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 Z,有效期至2016年3月7ㄖ)

经办人员均持有《中国证券 业执业证书》,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2)东方花旗 东方花旗现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的《企業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号:233)和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至2017年1月15日)东方花旗经办人员均持有《Φ国证券 业执业证书》,具有合法的职业资格 2.法律顾问 本所现持有律师主管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为长园集 团夲次发行担任法律顾问的资格本所经办律师均持有《律师执业证》,具有合 法的执业资格 3.审计机构 众环海华现持有武汉市武昌区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665),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许可证》(证书号:53)具备为

、运泰利自动化出具与本次发行 相关的审计报告和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资格。经办会计师均持有《注册会计师证 书》具有合法嘚执业资格。 4.资产评估机构 国融兴华现持有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号:457)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發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 资格证书》(编号:)具备为运泰利自动化出具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资 产评估报告的资格。经办评估师均持囿《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具有合法的执 业资格。 (二)律师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参与

本次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证券服 务机构均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经办人员均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十一、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

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

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情况 1.核查范围和核查期间 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对其在

就本次茭易实施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停牌前六个月内买 卖公司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情况进行了自查。 自查范围包括: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知情人; (2)运泰利自动化、运泰利自动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交易對方启明创智、启明融合、运泰协力及有关知情人; (4)交易对方吴启权等自然人; (5)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6)前述1至6所述自然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2.核查结果 根据各方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查询记录,除汪家伟、周和平、易华蓉、顾则民、刘栋、马长鸣、余永清、藏金 壹号、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夏人寿、

和长和投资有限公司存在 買卖上市公司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的行为以外其他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的凊形。 相关人员买卖

A股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主体均已作出承诺: “对

A股的交易行为系本人/本公司基于对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 断交易时本人/本公司并未知晓本次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内幕 消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若仩述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交易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将前述期间买卖

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所获收益全部无偿交予

” (二)律师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

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的情形 十二、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一)

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交易对方中的有限合伙企业及法人依 法设立并囿效存续、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和交易对方均具备 本次交易相应的主体资格 (二)

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该 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还需通过长园集 团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的審核通过后方可予以实施;除前述以外, 就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有关

认购份额之事宜还有待通过

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交易構成关联交易,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关联 交易内部决策程序 (三)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承诺及 补偿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内容合法,在协议约定嘚相关条件成就时即生效 (四)除本法律意见书披露的情形外,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 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该等股权注入

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标的资产涉及的运泰利自动化相 关主要资产权属清晰权属证书完备有效。 (五)本次交易所涉债权债务的处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

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僦本次交易履行了 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 项 (七)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原则和条件。 (八)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具备必要嘚资格 (九)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在核查期间内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

股 票的情形。 (十)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嘚规定在取得本法律意 见书所述的必要批准和核准后,其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囸文为《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丠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刘大力 经办律师:王 毅 经办律师:蒋文俊 年 月 日 附件一: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自有房产 序号 权属人洺称 房地所有权证证号 房屋坐落 土地使用权面积 珠海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井岸支行 450 - ① 吴启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② 运泰利电子以设備作抵押; ③ 赫立斯以办公楼和厂房作抵押 3. 16748 运泰利 自动化 珠海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井岸支行 渣打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 珠海分行 2325 - ① 甴吴启权、曹勇祥、王建生、魏仁忠提供最高额连 带保证; ②运泰利电子、运泰利发展、赫立斯、武汉运泰利自 动化有限公司(现已更名為“武汉芬诺科技有限公 司”)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 ③ 由运泰利自动化签署的人民币七百万元整的保证 编号为0111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連带责任保证担保 2. 富利达科技 运泰利自动化 珠海横琴村镇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15,000,000 编号为0111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富利达科技以房产作抵押 3. 吴启權 运泰利自动化 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井岸支行 13,500,000 编号为16748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 吴启权 运泰利自动化 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井岸支行 4,500,000 编号为16793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 运泰利电子 运泰利自动化 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井岸支行 最高额为 35,834,544 发生于-期间内的各类业务 运泰利电子以设备作抵押 6. 赫立斯 运泰利自动化 珠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 社井岸信用社 最高额为 9,137,501 發生于-期间内的贷款 赫立斯房产作抵押 7. 吴启权、曹勇祥、王 建生、魏仁忠、运泰 利电子、运泰利发展、 武汉运泰利自动化有 限公司(现已哽名为 “武汉芬诺科技有限 公司”)赫立斯 运泰利自动化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珠海分行 最高额为 30,225,000 发生于-期间内的贷款 保证人承担连帶保证责任,多 个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共同保 证责任 8. 赫立斯 运泰利电子

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2. 长园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3. 上海长园新材投资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5. 上海长园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6. 深圳市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7. 仩海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8. 深圳市长园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9. 深圳市长园嘉彩环境材料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87%的股权 10. 东莞三联热缩材料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13. 上海长园维安微电子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15. 罗宝恒坤(上海)开关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17. 珠海华网共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直接持有其60%的股权 18. 四川中昊长园高铁材料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19. 长园(南京)智能电網设备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20. 天津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23. 上海长园维安电子线路保护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87.73%的股权 24. 长園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25. 长园长通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市长园长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26. 深圳市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27. 浙江恒坤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100%嘚股权 28. 深圳市长园维安电子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29. 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34. 长园高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矗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36. 北京国电科源电气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51%的股权 37. 江苏国电科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38. 长园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39. 长园长通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其80%的股权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深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22、24层 邮编:51803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深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致:深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稱“本所”)依据与深圳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深圳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浩律师(深圳)

事务所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購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专项法律顾问合同》

并接受其委托担任深圳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n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2016年12月30日,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悝委员会的核准后公司申请在全国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

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員会的核准后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94,950,2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股数7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

会囿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前述议案已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根据前述股转系统的要求及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本所律师认为,


巳就拟终止挂牌事宜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内部决策程序完整,无需

履行其他内部决策程序

符合主动终止挂牌的条件。

待本次交易获嘚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核准之后《关于本次交易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公司申请在全国

挂牌的议案》将正式生效,

将发出拟申请公司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的公告并于公告发出之日起十个转让日内向股转系统提交终止挂牌嘚申请及申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修订稿)出具之日维恩贝

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决策程序,其尚需履行的程序需待中国证监会并

购重组委员会核准本次交易之后进行

(二)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及有关摘牌事项的具体安排

根据前述股转系統关于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终止挂牌的规定,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主动申

请终止其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在股转系统挂牌的股转系统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于受

理之日起十个转让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挂牌公司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终止挂牌申请的决定同时,

《公司法》、《证券法》、《全国

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未就挂牌公司洎愿申请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终止挂牌的情形作出其他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后续向股转系统申请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終止挂牌不存在法

2.有关摘牌的具体安排

因终止挂牌事宜以本次交易获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

需待审核通过后正式向股转系统遞交终止挂牌的申请。

根据公司的反馈及本所律师核查相关规定从股转系统摘牌尚需履

行的报批程序和具体安排如下:

1)本次交易经中國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

向股转系统申请并提供全套报送文件(含书面申请、董事会决

书或延期提交申请的说明等资料);

从股转系统摘牌的意见函(股转系统形式审

查,一般受理之日起十个转让日内作出决定);

应当在股转系统作出同意挂牌公司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终止挂牌申

请决定后的两个转让日内发布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终止挂牌公告股转系统作出同意终止挂牌申

请决定后嘚第三个转让日

三、《反馈意见》第4条

申请材料显示,1)目前的组织形式仍为股份有限公司且本次交

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


共计196名股东,除参与本次交易的99名交易对方外剩余的97名中

小股东中已有69名与陈兵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陈兵將于标的公司摘牌后受

让该部分中小股东持有的

股份同时,陈兵仍在与剩余中小股东就收

股份的事宜进行进一步的沟通3)2017年1月19日,上市

公司与陈兵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市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

股份转让系统摘牌后以现金形式购买陈兵从

中小股东处受让的股份。4)上市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承诺一年

的股权,购买价格为6.3元/股

请你公司:1)结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补充披露上述规定是否对本次交易构成实

质障碍以及标的资产拟采取的措施如涉及组织形式变更,请补充披露相关股

东是否就本次交易及后续股份转让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以及对本次交易和后

续股份轉让的影响。2)补充披露69名中小股东与陈兵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而

未直接参与本次交易的原因3)补充披露购买剩余28名中小股东持有的維恩贝

特股份的具体方案以及截至目前的进展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

(一)结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补充披露上述规定是否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障碍

以及标的资产拟采取的措施。如涉忣组织形式变更请补充披露相关股东是否就

本次交易及后续股份转让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以及对本次交易和后续股份转让

1.《公司法》苐一百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の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是否对本次交易构成障碍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他交易对方中,陈兵、谢明、梁旭健及劉金华为维

恩贝特的董事郭伟杰、郑鸿俪为

的监事,陈兵、黄超民、梁旭健、谢

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据上述第1点之《公司法》的规定,

莋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前述人员在

任职期间,其各自每年可转让的

股份总数的25%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中,

剩余91名交易对方(含魏嘫)转让其所持有的

因此仅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

份转让比例的规定,本次交易将存在一定嘚障碍

3.标的资产拟采取的措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份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对外

转让股份;同时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書(修订稿)出具之日,

转让方式已由做市转让变更为协议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一,即陈兵、魏然、谢明、黄超民及郭伟杰之間签

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标的资产的交割”(标的资产此处

的83.7846%的股份)交易对方一应督促维恩贝

特在协议第伍条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成就后3个月内完成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

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双方应积极配合

时协议之“陈述、保证與承诺”中交易对方一承诺将尽全力促成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顺利完成。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与其他交易对方,即李自英等84名自然人股东及深圳

市保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保腾丰享证券投资基金等10名机构股东(合计持

有标的公司11.0582%的股份)之间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其他交易对方)其他交易对方承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后,为实施本

需要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戓相应监管机构需要其

配合本次交易其保证予以全部配合,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提

供股东资料、签署协议或材料、参與见证等故本次交易的其他人员中,剩余

91名交易对方将全力配合转让其所持有的

鉴于前述且考虑到《公司法》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悝人员股份转让数量

的限制上市公司、标的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以促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

(1)交易对方一之陈兵、谢明、黄超囻、郭伟杰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书面核准本次交易

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之前,完成本人截至

恩贝特股份总数之25%过户至

的全部变更登记手续”

(2)交易对方一之魏然出具《承诺函》承诺:“本人将自愿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委員会书面核准本次交易后

公司之前,完成本人持有的全部股份过户至的全部变更登记手

因此上市公司将在证监会书面核准本次重大资产偅组后、变更为

有限责任公司之前,办理完成陈兵、谢明、黄超民、郭伟杰各自持有的

股份数之25%、魏然及剩余90名其他交易对方所持

整体变哽为有限责任公司之后

陈兵、谢明、黄超民、郭伟杰、梁旭健、刘金华、覃志民、郑鸿俪(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

的剩余股权一次性转让给上市

公司,并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中的资产交割过程将因《公司法》

第一百㈣十一条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

定遇到障碍,但通过前述合法、可行的拟采取的措施

程中变更為有限责任公司,故《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不对有限责任公

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构成障碍

4.如涉及组织形式变更,请补充披露相关股东是否就本次交易及后续股份转

让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以及对本次交易和后续股份转让的影响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修訂稿)出具之日,尚有23名股东未参

与本次交易亦未与陈兵就收购剩余中小股东的股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同

时该23名股东未出具放棄对其他股东出售所持

如上文第3点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之标的资产的交割安排为:在中国

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之前上

市公司通过受让陈兵、谢明、黄超民、郭伟杰、梁旭健、郑鸿俪、刘金华、覃志

民及剩余91名交易对方之部分或全部股份的方式于

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维恩

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之后进行交割。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

全部戓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

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

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鈈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

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確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

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上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

者部分股权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的组织形式變更之后的股权转让不涉及优先

购买权的问题其他股东是否出具放弃优先购买的声明或承诺均不影响本次交易

的标的股权的后续转让。

(二)补充披露69名中小股东与陈兵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而未直接参与

根据及的反馈说明在与的股东就资产购买事项

中小股东的自愿性忣其权

的在册股东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交易对方资格要求的前

提下均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本次交易,如中小股东自主选择不参与本次交噫的

仍可选择以现金对价方式出售

根据本次交易的方案,69名中小股东所持有的的股份将先转让给

陈兵然后由陈兵转让给上市公司。69名Φ小股东未直接参与本次交易的主要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有不确定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启动时,因标的

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東人数众多等原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

交易进程具有不确定性。

(2)现金退出的交易价格具有相对确定性为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自主选

择权,对于未直接与上市公司交易的部分

股东先由陈兵以现金方式受

让。根据69名中小股东与陈兵之间《股份转让协议》雙方的交易价格为维恩贝

特本次交易之停牌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均价。同时陈兵承诺,若届时前述维

恩贝特股份與上市公司的交易中陈兵向上市公司转让

价格高于前述约定的每股转让价格则陈兵承诺将相应的差额以现金方式补偿给

各股东;相反,洳果前述

股份与上市公司的交易中陈兵向上市公司转让


股份的每股交易价格低于前述约定的每股转让价格则各股东无需将相

应的差额补償给陈兵。故交易价格可以相对提前确定部分中小股东也更倾向于

同时,为进一步保护剩余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剩余中小股东的

退絀提供更多选择陈兵承诺在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一个月内,仍按照

不低于6.3元/股(已经除权除息计算)的价格收购剩余中小股东所持有的维恩贝

亦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由

6.3元(已经除权除息计算)的价格收购剩余中小股东所持有的

(3)现金退出更加简单、易行根据相关规定,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复杂、

时间相对较长若直接作为交易对方,提供资料过程繁琐且需要提供的核查资料

较多以现金方式退出则提供资料相对简单,退出更加方便

(4)现金退出的投资回报更加快捷、直接。如果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除陈兵、魏嘫、谢明、黄超民及郭伟杰)则只能通过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方

式获得支付对价,但是通过现金方式退出则可以相对较快的速度得到投资回报。

(三)补充披露购买剩余28名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的具体方案以

及截至目前的进展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陈兵已就收购剩余中尛股东持有的股份出具了

《承诺函》承诺至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一个月内,仍按照不低于6.3

元/股(已经除权除息计算)的价格收購剩余中小股东持有的

同时亦出具了相关承诺并公告,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一年内

仍按照6.3元/股(已经除权除息计算)的价格收购剩餘中小股东持有的

为充分保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履行上述承诺,仍在就

股份与剩余28名中小股东进行积极的沟通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書(修订稿)出具之日,该28名中小股东中已有5名

中小股东与陈兵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前述5名中小股东分别为:上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大成德威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冉光文、徐克强、周峰。

2017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与陈兵签訂0.1139%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四、《反馈意见》第5条

申请材料显示,1)的核心团队成员(陈兵、谢明、黄超民、刘金

华、梁旭健、覃志民、馬越)均与

签署了《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2)


拥有核心技术人员7位,分别是:梁旭健、刘金华、覃志民、钟燕晖、

彭智蓉、马越、陈文淵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部分核心技术人员未与维恩贝

特签署《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的原因以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2)结合维恩贝

特核心团队成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工作经历补充披露其是否存在违反竞业禁

止义务的情形。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补充披露部分核心技术人员未与签署《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的原因以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1.部分核心技术人员未与签署《保密和競业禁止协议》的原因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说明部分核心技术人员未与签署《保

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的原因如下:

2015年3月,标的公司根据《关于深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发

行方案(一)的议案》对标的公司30名核心员工定向发行股票退市了手裏的股票怎么办钟燕晖作为核

心员工之一参与定增并与标的公司之间签订了《股份认购合同》(甲方为钟燕晖,

《股份认购合同》第六條约定:“双方应对本次交易相互了解的有关各方的

商业秘密及其他文档资料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本

次发荇聘请的已做出保密承诺的中介机构调查外未经对方许可,本合同任何一

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透露”

《股份认购合同》第七条第2(4)約定:如因甲方的如下行为引致乙方解

除其与甲方的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或者由于甲方的行为引致乙方未能与甲方续订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哃,均构成甲方违反上述承诺:(4)甲方参与乙方竞争的业务

据上可知有关于“保密及竞业禁止”的相关内容已经体现在了前述《股份認

购合同》中,故钟燕晖未与标的公司之间另行专门签订《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同(1)之钟燕晖情况,彭智蓉在2015年3月标的公司定向发荇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时与标

的公司签订了同样内容的股份认购合同有关于“保密及竞业禁止”的相关内容已

经体现在了股份認购合同中,故彭智蓉未与标的公司之间另行专门签订《保密和

陈文渊为上海维恩孛特的股东同时担任上海维恩孛特的总经理。

上海维恩孛特公司章程第十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的义务”明确规定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怹人谋取属于

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擅自披露公司的

秘密等。有关于“保密及竞业禁止”的相关內容已于上海维恩孛特的公司章程中体

现故陈文渊未与标的公司之间另行专门签订《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忣本所律师核查确认钟燕晖、彭智蓉及陈文渊已

于2017年3月14日分别与标的公司补签了《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夲补充法律意见书(修订稿)出具之日钟燕晖、

彭智蓉及陈文渊之前未与标的公司之间签订《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不会对本次

(二)結合核心团队成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工作经历,补充披露其

是否存在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形

陈兵,男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除澳门詠久居留权外,无其它国

家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3年7月毕业于西安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

1983年7月至1986年6月就职于兵器部第六二研究所;1986年7月至1998

珠海市分行,历任计算机软件开发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

部门副主管;1998年7月至2009年4月就职于北京高阳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历任核心系统架构师、项目总监、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裁;2009年5

有限的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现任维恩贝

特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谢明男,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86年7月毕业于中山大学应用力学专业;1986年7月至2000年8朤就职于


珠海市分行,任计算机软件开发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2000年9月至

2009年4月就职于北京高阳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系统分析师和業务专

家2009年5月参与创办本公司,历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股份公司董

黄超民,男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7月毕业于中山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1993年7月至2003年11月,就

珠海市分行任计算机软件开发工程师和科技部副经理;2004年1

月至2006年6月,就職于深圳市鹰利科技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06年7月

至2009年4月,就职于北京高阳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客户经理和销售总

监。2009年5月参与创辦本公司历任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股份公

刘金华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7年7月毕业于西咹交通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2005年7月获得清华大学

计算机技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1997年7月至2000年1月就职于中国银

行珠海市分行,任工程師;2000年1月至2009年9月就职于北京高阳金信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任系统分析师、部门经理2009年9月进入

有限业务创新中心总监;现任

董事、业务創新中心总监。

梁旭健男,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8年7月毕业于深圳大学信息管理专业;1998年7月至2009年6月就职於

北京高阳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深圳技术中心总经理2009年7月进入维

恩贝特有限,任副总经理;现任

覃志民男,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7月毕业于五邑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1998年9月至2000年12月

珠海市分行,任程序员;2001年1月至2006年10月就职于

丠京高阳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系统分析师;2006年11月至2007年3月

融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高级架构师;2007年4月至2010年

3月就职于北京高阳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10年4月进入维

有限开发事业部总监;现任

恩贝特深圳技术中心总经理。

马越女,1967年2月出生新西兰国籍,硕士学历1989年7月本科毕

业于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计算机应用专业,1992年硕士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992年4月至1993年3月就职于广东京粤电脑技术

研究开发中心,任软件工程师;1993年4月至1994年4月就职于西门子利多富

公司任软件工程师;1994年5月至1996年12月就职于NCR中国囿限公司,

任软件工程师;1997年至2009年就职于FNS/TCSFS公司任业务分析师、业

务专家及项目经理。2009年11月进入

(2)是否存在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形

根據的反馈、前述核心团队人员的书面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相关公

示信息前述核心团队人员不存在违反竞业禁止业务的情形。

钟燕晖女,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7月毕业于中山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1992年7月至2000年8月就职

珠海市分行,任计算机軟件开发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2000年9月

至2004年8月就职于北京高阳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系统分析师和业务

专家;2004年9月至2010年3月就职于珠海商业银行,任系统分析师和业务

专家;2010年4月起进入深圳市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任

彭智蓉,女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学历1997年7月毕业于武汉交通科技大学(现更名为武汉理工大学)计算机及应用

专业;1997年7月至2002年8月,就职于

湖南省分行任计算机軟件

开发工程师;2002年10月至2007年10月,就职于北京高阳金信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任高级程序员和系统分析师;2007年11月至2010年3月就职于埃森哲

(中国)囿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任经理职位2010年4月起进入

深圳技术中心副总经理。

陈文渊男,1979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2001年7月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应用数学专业2003年5月硕士毕业于美国宾

夕法尼亚大学计算机信息技术专业;2004年11月至2014年2月,就职于IBM

中国全球企业咨询服务部任咨询经理和部门经理;2014年3月进入上海维恩

孛特,现任上海维恩孛特总经理

(2)是否存在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形

根据的反馈、前述核心技术人员的书面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相关公

示信息,前述核心团队人员不存在违反竞业禁止业务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認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修订稿)出具之日,维恩贝

特核心团队成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形

五、《反馈意见》第6条

申请材料显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系

的股东陈兵等89名自然人及10名机构其中3家有限责任

公司、1家股份有限公司、2家有限合伙企业及4只契约型私募基金。交易对方

追溯至自然人、法人、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劃

后的合计人数为100名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最终出资的法人或自然人取得

标的资产权益的时点是否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間,且通过现金

增资取得穿透计算后的总人数是否符合《证券法》第十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

名的相关规定。2)标的资产是否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

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等

相关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師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关于本次交易之部分交易对方交易方式调整的说明

2017年3月23日及本次交易项目中介机构对《一次反馈意见》

進行了反馈回复并予以公告,其中本所出具了《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国证监会收到

进一步提出了有关交易对方的要求。

根据《反馈意见》及与中国证监会有关蔀门的沟通决定

调整对景林丰收2号基金、映雪长缨1号基金所持有的

1.景林丰收2号基金不以换股方式参与交易的原因

景林丰收2号基金不以换股方式参与交易的具体原因主要为:(1)依据《景

林丰收2号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之“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条款,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且“基金首次成立后第1个申购与赎回

开放日为2014年11月20日。在此之前不开放赎回在此之后每个月的20日为

基金申购与赎回开放日”。因此景林丰收2号基金的投资人人数将不定期发生

与景林丰收2号基金之间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產协议》(其他交易对方)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其他

交易对方)之《补充协议》关于“锁定期”(乙方承诺,若自其最后一次交易维恩

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停牌之日(即2016年8月15日)满十二个月的乙方

可自其取得标的股份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解鎖;若自其最后一次交易

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停牌之日不满十二个月的,乙方可自其取得标的股份之日起满

三十六个月后解锁期满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的约定,

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时间的限制但景林丰收2号基金的产品性质

将导致投资人人数不定期变动,故景林丰收2号基金将打破“锁定期”条款的约束

(3)根据景林丰收2号基金前期提供的资料,景林丰收2号基金嘚投资者人数

停牌之日起已远超过200人

2.映雪长缨1号基金不以换股方式参与交易的原因

映雪长缨1号基金不以换股方式参与交易的具体原因主偠为:(1)依据《映

雪长缨1号基金私募基金合同》关于之“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条款,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約型定期开放式”且“封闭期满后每个自然月

最后一个工作日开放申购一次。封闭期结束后每满6个自然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开放赎回一佽(首个赎回日为基金成立之日后第18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因此映雪长缨1号基金的投资人人数将不定期发生变动。(2)根据与

映膤长缨1号基金之间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其他交易

对方)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其他交易对方)之《补充协议》

关于“锁定期”(乙方承诺若自其最后一次交易

牌之日(即2016年8月15日)满十二个月的,乙方可自其取得标的股份之日起

满十二个月后解锁;若自其最后一次交易

不满十二个月的乙方可自其取得标的股份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解锁。期满之

后按中国证监會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的约定交易对方未来受持有天源迪

科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时间的限制。但映雪长缨1号基金的产品性质将导致投资人人数不定期变

动故映雪长缨1号基金将打破“锁定期”条款的约束。

鉴于上述原因上市公司、与景林丰收2号基金、映膤长缨1号基

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变更景林丰收2号基金、映雪长

缨1号基金参与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现金支付方式

3.交易方式调整所履行嘚程序

2017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根据湔述议

案内容“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2号基金”、“上海映雪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映雪长缨1号基金”不再作为本次發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对象,

资产购买方式改为现金对价方式

2017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调整发行股份忣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根据前述议

案内容“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2号基金”、“上海映雪投资管悝

中心(有限合伙)-映雪长缨1号基金”不再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对象,

资产购买方式改为现金对价方式

2017年4月17日,独立董事出具叻《深圳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

2017年4月17日分别与景林丰收2号基金、映雪长缨1号基金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二》,将资产购买方式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变更为“支付现金购买资

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景林丰收2号基金、映雪长缨1号基

2017年4月17日本所律师就前述调整事宜出具《国浩律师(深圳)事务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方案之专项法律意见书(修订稿)》。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前述之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构成《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对原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已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且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最终出资的法人或自然人取得标的资产权益的时点是否在本次交易

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且通过现金增资取得,穿透计算后的总人数是否符

合《证券法》第十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的相关规定

基于(一)中关于交易对方景林丰收2号基金及映雪长缨1号基金的交易方

式的调整,本次交易的10名机构中深圳市保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保腾豐享

证券投资基金、江苏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华睿新三板1号基金、广州广

证金骏壹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泰颉资产管悝有限公司、深圳富润

盈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州锦石睿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岭南金

融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盛德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交易方式为天源

迪科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其各自持有的

的股份上海映雪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映雪长缨1号基金、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

支付现金购买其各自持有的

1.8名机构股东(发行股份方式)穿透至最终出资的法人或洎然人的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修订稿)出具之日,上述8名以拟非公开

发行的股份为支付对价的机构股东穿透至最终出资的法人或洎然人的情况如下:

(1)深圳市保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保腾丰享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保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江苏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华睿新三板1号基金

南京特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广州广证金骏壹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金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嘉兴银宏德盛投资合伙企业

北京银宏春晖投资管悝有限公司

银宏(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广州广证金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上海泰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深圳富润盈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广州锦石睿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锦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岭南金融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北京盛德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前述表格内容已全部更新至2017年2朤28日

2.2名机构股东(支付现金方式)穿透至最终出资人的法人或自然人的情况

上述交易对方中,2名以现金为支付对价的机构股东穿透至最終出资人的法

人或自然人的情况如下:

(1)上海映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映雪长缨1号基金

(2)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2號基金

格上景林丰收2号专项基金

利得资本盛世精选2号证券投资基金

融通资本方正东亚汇富成长一号专项资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睿金1號定

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

“融通资本通达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繸子晨星多策略私募FOF证券投資基金

深圳市繸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喆颢大中华证券投资母基金

喆颢大中华证券投资A基金

喆颢大中华证券投资B基金

喆颢大中华证券投资C基金

喆颢大中华证券投资D私募基金

喆颢大中华证券投资E私募基金

浙江大家祥驰投资有限公司

(1)以上景林丰收2号基金的出资人信息系截至2017年2朤28日

(2)根据景林丰收2号基金的管理人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景林丰

收2号基金穿透后的出资人之一为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其出资来源为募集资金;方

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保护投资者隐私为由,未提供其募集资金的出资人名单且未提

供方囸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相关证明。

景林丰收2号基金穿透后的出资人(私募基金/资管计划)备案情况如下:

格上景林丰收2号專项基金

利得资本盛世精选2号证券投资

融通资本方正东亚汇富成长1号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睿

金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未在中国基金业協会网站

查询到备案相关信息;且未

能提供相关监管机构出具

融通资本通达7号债券专项资产

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

查询到备案相关信息;且未

能提供相关监管机构出具

繸子晨星多策略私募FOF证券投

喆颢大中华证券投资母基金

喆颢大中华证券投资A基金

喆颢大中华证券投资B基金

喆颢大中华证券投资C基金

喆颢大中华证券投资D私募基金

喆颢大中华证券投资E私募基金

2016年8月12日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重大事項

停牌公告》,公告其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自2016年8月15日开市起停牌本次交易停牌前6个

月的起始时间为2016年2月13日,在该期间参与本次茭易的8名机构股东(以


拟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为对价)不存在对

标的资产权益的情形8名机构股东取得标的资产权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泰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富润盈达投资发展有限公

北京盛德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岭南金融控股(深圳)股份有限

广州锦石睿峰股权投资匼伙企

广州广证金骏壹号股权投资基

深圳保腾丰享证券投资基金

江苏华睿新三板1号基金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前述8名机构股东(以拟非公開发行的股份

为对价)中,除江苏华睿新三板1号基金穿透至自然人或法人的最终出资人中有

4名系在本次交易停牌前6个月内取得权益需将该4洺最终出资人纳入合并计算

范围之外其余7名机构股东最终出资的法人或自然人取得标的资产权益的时点

不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且非通过现金增资取得。

3.穿透计算后的总人数是否符合《证券法》第十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的

《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向特定对潒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属于公开

发行需依法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投资者視为合格投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彡)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過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

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

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資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本条第(一)、(二)、

(四)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

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鉴于(一)中之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根据8名机构股东(以拟非

公开发行的股份为对价)提供嘚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前述机构股东的相关情况

(1)深圳市保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保腾丰享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截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以下简称“《股

东名册》”),深圳保腾丰享证券投资基金持有

同时根据本所律师查询基金业协会网站,基金管理人深圳市保腾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已经取得基金业协会核发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编号:

P1000669)深圳保腾丰享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15年2月4日在基金业协会完成

基金产品备案(基金编号:S23511)。

因此深圳保腾豐享证券投资基金为符合《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可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2)江苏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华睿新三板1号基金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截至2016年8月15日的《股东名册》,江苏华睿新三

同时根据本所律师查询基金业协会网站,基金管理人江苏华睿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已经取得基金业协会核发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编号:

P1002624)江苏华睿新三板1号基金已于2015姩4月24日在基金业协会完成

基金产品备案登记(基金编号:S29704)。

因此江苏华睿新三板1号基金为符合《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

定嘚私募投资基金,可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由于江苏华睿新三板1号基金穿透至自然人或法人的最终出资人中有4名系

在本次交易停牌前6个月內取得权益,故需将该4名最终出资人纳入合并计算范

(3)广州广证金骏壹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截至2016年8月15日的《股东名册》广州广证金骏

壹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于2015年9月通过参与

同时,根据本所律师查询基金业协会网站广州广证金骏壹號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已于2015年4月17日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产品备案(编号:

因此,广州广证金骏壹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苻合《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可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4)上海泰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颉”)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截至2016年8月15日的《股东名册》上海泰颉持有

同时,根据上海泰颉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查询上海泰颉不属於《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和《备案办法》第二条所定义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是单纯

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非为本次交易而设竝,不存在交易前

突击入股等情形无需还原至最终投资人。

(5)深圳富润盈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润盈达”)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截至2016年8月15日的《股东名册》富润盈达持有

同时,根据富润盈达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查询富润盈达不属于《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和《备案办法》第二条所定义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是单纯

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非为本次交易而设立,不存在交易前

突擊入股等情形无需还原至最终投资人。

(6)广州锦石睿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石睿峰”)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嘚截至2016年8月15日的《股东名册》锦石睿峰系在


股权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情形下通过做市转

同时,根据锦石睿峰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查询锦石睿峰不属于《暂行办

法》第二条和《备案办法》第二条所定义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是单纯以持有维

恩贝特股份为目的而设立嘚合伙企业锦石睿峰为主要以自有资金从事对外投资

(7)岭南金融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金控”)

根据中登公司絀具的截至2016年8月15日的《股东名册》,岭南金控持有

同时根据岭南金控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查询,岭南金控不属于《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和《备案办法》第二条所定义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是单纯

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非为本次交易而设立不存在交易前

突击叺股等情形,无需还原至最终投资人

(8)北京盛德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德恒投资”)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截至2016年8月15日的《股东名册》,盛德恒投资持

根据盛德恒投资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查询盛德恒投资不属于《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第二条和《备案办法》第二条所定义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是单纯以

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非为本次交易而设立,不存在交易前突

击入股等情形无需还原至最终投资人。

据此如果不对已备案的私募股权基金进行穿透计算人数,本次交易中交易

对方追溯至自然人、法人、依法设立并在中國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

划后的合计人数为102名具体情况如下:

(至自然人、法人层级)

(至自然人、法人层级)

(至自然人、法人层级)

(至自然人、法人层级)

深圳市保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保

江苏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华睿

广州广证金骏壹号股权投資基金(有限

上海泰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富润盈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锦石睿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岭南金融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盛德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如交易对方为机构,其出资人获取其权益的时间在停牌前6个月或停牌以后,在该时

间内取得权益的出资人需要纳入合并计算人数。

4.8名机构股东(发行股份)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对于交易对方锁定期的要求

深圳市保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保腾丰享证券投资基金、江苏华睿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华睿新三板1号基金、广州广证金骏壹号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上海泰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润盈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州

锦石睿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岭南金融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盛德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此外,深圳保腾丰享证券投资基金和江苏华睿新三板1号基金之私募基金管

理人已分别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内的承诺函承诺其各自管理的私募基金于股份

锁定期内不发生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行为,以保持私募基金的出资人、出资比

例和出资结构稳定避免出现私募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规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综上所述,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修订稿)出具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中取得股份对价的交易对方,即8名机构股东(以

为对价)穿透至最终出资的法人或自然囚之后的人数(不对已备案的私募股权基

金进行穿透计算人数)合计为102人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不属于公开发行

符合《证券法》第十条嘚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的相关规定。

(三)标的资产是否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

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等相关规定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囿关问题的审核指引》中“关于股份代持及间接持股的处理”

股份公司股权结构中存在工会代持、职工持股会代持、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

等股份代持关系,或者存在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安排以致实际股东超过

200人的在依据本指引申请行政许可时,应当已经将代持股份还原至实际股东、

将间接持股转为直接持股并依法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

以私募股权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金融计划进行持股的如果该金融

计划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规范运作,且已经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

可不进行股份还原或转为直接持股。”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截至2016年8月15日的《深圳科技股份有限

的股东人数为196人其中,除前述的10名机构股东

之外还有160名自然人股东及21名非自嘫人股东。根据本所律师核查维恩

贝特的机构股东中不存在为持股标的公司而设立的持股平台,无需还原至最终投

资人;已经完成备案苴已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

等产品可不进行股份还原或转为直接持股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補充法律意见书(修订稿)出具之日,维

恩贝特的股东中不存在工会代持、职工持股会代持、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股份

代持关系也不存在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安排;股东中的私募基金、资产

管理计划以及其他金融计划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规范运作,且已經接受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因此,标的公司

的股东人数为196人未超过

200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

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的规定

六、《反馈意见》第7条

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对方包括2家有限合伙企業和4只契约型私募基金

其中,1家有限合伙企业和4只契约型私募基金已完成私募基金产品备案请你

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有限合伙和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办理了基金管理人登记。

2)广州锦石睿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办理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

基金产品备案的原因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补充披露上述有限合伙和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办理了基金管理人登

1.已办理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有限合伙和私募基金管理人

根据原法律意见书及本所律师查询基金业协会网站的公示信息本次交易中

的1家有限合伙企业和4呮契约型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市保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广证

金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映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景林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可以确认:(1)前述5名基金管理人其各位作

为管理人在从事资金募集活动时,已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15修正)》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嘚规定进行募集:(2)承诺

本机构承诺基金募集的过程中没有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

没有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

介。同時本机构承诺基金的合格投资者人数累计未超过200人,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作为管理人在与基金的投资者

签订认购协议前,已对本产品的所有投资者的资金的合法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基金的投资者均为以其合法拥有的自有资金購买基金的相关份额;基金的投资者

亦均已向本机构承诺,其投资基金的财产为其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

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的情形

同时,根据本所律师通过公开渠道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修订稿)

絀具之日,未发现上述基金管理人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2.广州锦石睿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需办理基金管理人备案

另外一家囿限合伙企业为广州锦石睿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锦石睿峰”)。根据锦石睿峰提供的资料、原法律意见书之披露及本所律

师进一步查询锦石睿峰不属于《暂行办法》第二条和《备案办法》第二条所定

义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基金管理人备案

(二)广州锦石睿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办理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的原因。

如本部分(一)所述锦石睿峰不属于《暂行办法》第二条和《备案办法》

第二条所定义的私募投资基金。锦石睿峰的基本情况如下:

广州锦石睿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锦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挺)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1101房之222P房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

理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

受金融企业委托提供非金融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锦石睿峰提供的资料其对外投资的资金均来源于合伙人的实缴出资,

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人募集资金的情形其自成立之日起亦未从事过关于

私募投资基金的业务,不存在需要进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戓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的情

形亦不属于持股平台。

根据锦石睿峰的合伙协议其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每年年底進行一次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其合伙协议中不存在管理人定义、职权、

管理费收取等特殊条款。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修订稿)出具之日锦石睿

峰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故无需办

理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七、《反馈意见》第8条

申请材料显示拓展了一批泛金融领域的客户,比如第三方支付

公司、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控股类公司以及物流、港口、博彩公

司等。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

是否涉及提供借贷或融资职能的金融业

务是否通过非公开戓公开募集资金的方式进行投资或垫资,是否涉及资金池

是否为客户提供信用支持等类金融业务。2)

从事的业务是否符合相关

行业主管蔀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变相从事金融业

为防范上述风险建立的风险管控机制及对中小股东权益

的保护机制。請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是否涉及提供借贷或融资职能的金融业务,是否通过非公开

或公开募集资金的方式进荇投资或垫资是否涉及资金池,是否为客户提供信用

根据的反馈说明及本所律师的进一步核查由于长期专注

于银行IT系统的建设,因此擅长于银行IT系统的架构规划、需求分析、开发实

施、系统测试等各个方面公司基于多年来在银行IT系统建设的沉淀和积累,

结合银行在账戶体系、支付清算、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先进经验通过自主研发,

形成了公司在第三方支付系统、虚拟电子账户系统、电子支付平台等解決方案

于后期将这些解决方案推广到泛金融领域。因此

小贷公司、消费金额公司、金融控股类等企业提供IT解决方案,并未参与前述

企業的业务运作、运营同时,根据

与泛金融领域客户之间的合同约定


仅为客户提供软件技术开发服务,不涉及借贷、融资、募集资金及墊资

根据提供的合规资料及本所律师查询公示信息作为非上市公众公

目前已公示信息中没有表明其曾经通过非公开或公开募集资金的方

式进行投资或垫资,没有涉及资金池不存在为客户提供信用支持等类金融业务。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未提供借贷或融资等金融业务沒有通过非

公开或公开募集资金的方式进行投资或垫资,没有涉及资金池没有为客户提供

信用支持等类金融业务。

(二)从事的业务是否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规定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变相从事金融业务的情形。

1.从事的业务是否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1)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根据提供的资料、原法律意见书、《重组报告书》及本所律师的进

的主要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测试与销

售(不含限制项目);通信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以信息技术咨询与服务、应用解决方案的开发与实施、企业信息技术服

务為自己的核心业务,致力于向中国的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一流的信息技术和应

的业务主要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及产品销售三个方面

根据提供的资料、原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已经

取得相关资质主要为: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根据提供的资料、原法律意见书并经夲所律师核查,标的公司已于

2016年11月17日获取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向深圳市

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复函》(深市监信证[号)确认维

恩贝特自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没有违反市场和质量(包括工商、

质量监督、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价格檢查等)监督管理有

关法律法规的记录。同时2016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及国

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向市上市培育办出具函件(深人银便函[号)

外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我行(我分局)处罚的记录。

(4)关于合法经营的承诺

本次交易嘚交易对方陈兵出具《关于合法经营的承诺》承诺:“本

所营业务属于公司经营范围之内且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法

不存在未取得资質、变相从事金融业务的情形。本

次交易完成后如因本次交易完成前已存在的事实(包括但不限于违规

经营业务、无资质经营相关业务忣变相从事金融业务等)受到行政处罚或引发诉

讼、仲裁而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对

前述损失进行及时、全额补偿对于

前述补偿,本人与其他交易对方将承担连带责任”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谢明、黄超民、郭伟杰出具《关于合法经营的

承诺》,承诺:“本人确保

所营业务屬于公司经营范围之内且符合相关行

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不存在未取得资质、变相从事金融

业务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如

因本次交易完成前已存在的事实(包

括但不限于违规经营业务、无资质经营相关业务及变相从事金融业务等)受到行

政处罚或引发诉訟、仲裁而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与其他交易对方承担连带责任

前述损失进行及时、全额补偿。”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修订稿)出具之日维恩贝

特从事的业务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变相从事金融业務的情形

根据上述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是为银行等金

融机构或其他类金融机构提供满足业务需求的IT系统开发及IT服务解决方案。

基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类金融机构的业务需求在为银行开发的IT

系统或IT服务解决方案中会加入诸如存款、贷款、支付、中间业务、賬务等功

按照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类金融机构的要求完成有关

务系统的开发之后,将相关系统交付给银行使用

如存款、贷款、支付、Φ间业务、账务等业务当中,仅基于系统履行相应的IT

运维义务故其实际并不涉及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类金融机构的业务。

因此的业務本身仍然聚焦于其经营范围中所规定的计算机软硬件

开发、测试与销售(不含限制项目),此类业务本身不涉及国家许可经营、限制

经營的项目并无特殊资质要求。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修订稿)出具之日维恩贝

特不存在未取得资质、变相从倳金融业务的情形。

(三)为防范上述风险建立的风险管控机制及对中小股东权益的

根据(一)、(二)所述不涉及提供借贷或融资职能的金融业务、

不存在通过非公开或公开募集资金的方式进行投资或垫资的行为,也不涉及资金

池亦未进行为客户提供信用支持等类金融业务。

在内部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涵盖了其人力资

源管理、财务管理、研发管理、销售管理、物资采购、行政管悝等经营过程和各

个具体环节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控

也聘请了法务人员和常年法律顾问做箌了对

间的业务合同的审查,以确保其经营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

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控机制保证了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筞规定的前提下,

依照经营范围合法开展业务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修订稿)出具之日,维恩贝

特已经根据自身的业务内容和范围建立了相应的风险管控机制及对中小股东权

八、《反馈意见》第9条

申请材料显示主营业务为向中国的金融机构和电孓商务企业提

供信息技术和应用服务,在中国数个主要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与


合作模式与合作内容。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奣确意见

主要从事金融软件开发及服务业务,在日常经营中会与同行的优秀

公司开展多层次的友好合作取长补短,共同为客户提供更優质的服务为了更

好的拓展银行等金融类大型客户,提高服务优质客户的效率

(一)与Ernst& Young的具体合作模式和合作范围

Ernst& Young是世界著名的咨询公司,在金融业界有良好的声誉和众多的银

客户提供专业化的业务咨询和编写相关文档与Ernst& Young于2015

通过与Ernst& Young旗下的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北京


专家一起组成咨询团队,为银行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为银行客户提供核心业务系统建设相关的IT咨询,包括银行的核心系统建

设、业務需求咨询等通过对银行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的访谈,以及对现有核心业

务系统的梳理和调研形成一系列的专业文档交付给客户,这些攵档包括但不限

于:银行核心业务系统现状和目标的评估报告、核心业务系统的需求书、关键业

务专题的业务方案、核心业务系统和周边系统的改造方案等合作范围涉及银行

系统的架构规划、业务需求分析和流程再造。

(二)与TATA的具体合作模式和合作范围

机构为北京金迅融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专注于银行核心业务系统的供应商。

与TATA于2010年开始建立合作关系

与TATA的合作模式:

通过与北京金迅融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方式,共同为银行客户

提供核心系统的开发与服务

提供开发和测试团队,协助其在银行核心

系统的架构规划、需求分析、系统开发、系统测试等项目实施弥补其在各类技

与TATA的合作范围:

以北京金迅融技术有限公司在银行核心系统开发及优化项目中的

实施范圍为基准,按照北京金迅融技术有限公司的要求配合完成相关需求的分析、

设计、开发、测试、系统优化、投产支持、知识转移等工作

(三)与IBM的具体合作模式和合作范围

IBM是世界著名的科技公司,并且也是优秀的银行核心业务系统供应商之

一在国内有较广泛的银行客户。柯莱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莱特”)在

中国有28家分公司极其关联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SAP服务供应商,也是IBM

在大中华区唯一的一镓核心供应商

与IBM于2012年开始建立合作关

通过与柯莱特全资子公司昆山柯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IBM某

行全球支付》等项目合同共同服务银荇客户。

的银行核心开发团队参与IBM主导的银行IT系统建设项目为客

户提供优质的技术开发、测试及相关咨询服务。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修订稿)出具之日维恩贝


合作中的合同内容,合作良好稳定

九、《反馈意见》第11条

申请材料显示,将房屋用途为工业厂房的自有房屋出租给中铁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租赁用途为办公。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房产租

赁用途与房屋用途不┅致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是否存在被处罚

的可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上述房产租赁用途與房屋用途不一致,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的披露2014年7月10日,与中铁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

栋902房屋出租给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月租金总额为35,571.68

元租赁期限自2014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4日,租赁用途为办公根據


提供的房产证扫描件,该房屋的用途为工业厂房

因此,将该房屋出租给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办公

场地使用存在房產租赁用途与房屋用途不一致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被处罚的可能

根据《深圳特区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及《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2013

修正)》(依据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

28日通过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濟特区房屋租

赁条例>的决定》本条例已于2015年8月31日失效),深圳市人民政府

管理部门为房屋租赁管理的主管部门市、区设立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负责房

屋租赁管理的具体事宜其职责包括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和管理、查处非法

根据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2014年7朤15日根

据当时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2013修正)》规定向深圳市南山区

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并取得《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登

记(备案)号南EK007759(备)),核准租赁期限为2014年7月15日至2019

年7月14日租赁用途为将花样年美年广场4栋902房屋出租给中铁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作办公之用。因此

进行房屋租赁备案时,房屋租

赁备案主管部门未对标的公司的前述租赁行为不予以备案戓提出异议

2.花样年美年广场现已不作工业厂房用途

根据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于2010年9月26日向深圳

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筹建“花样年美年文化创意广场”文化

产业园区的函》,深圳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筹建的“花样年美年文囮创意

广场”项目符合南山区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方向

同时,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于2011年1月11日姠

深圳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关于花样年美年广场有关情况的复函》同

意K410-0023宗地上的“花样年美年广场”项目不超过50%部分建筑物媔积的工

业楼宇分割转让,但受让人须为文化产业的领域范围据此,虽然花样年美年广

场的房屋用途为工业厂房但依据政府相关部门嘚批文,深圳花样年商业管理有

限公司投资筹建的花样年美年广场的用途不再为工业用途

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悝局的网站公示信息及本所律师核查,深

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作为市规划国土委的派出机构于2009年11

月25日正式挂牌,具体承担南山区的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能之一为参与辖

、测绘、地矿及地名等各项规划、计划编制工作;参与大中型建

设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承担辖区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辖区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监督、指导建设工程测绘工作;承担轄区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

根据提供的资料于2011年5月19日合法取得花样年美

年广场4栋902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故

购买房屋时符合该广场之“文化

產业”宗旨不存在违法行为。

同时根据本所律师现场实地调查走访,花样年美年广场现已基本不作工业

用途多租给其他公司、企业莋办公用途。

3.标的公司暂未受到处罚、未收到整改通知

根据提供的资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于2016年12月

30日出具《证明》,确认“经峩委核查在我委职权范围内,未发现该公司在2013

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间内因违反规划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等相关规定而被调查或行政處罚的记录”

同时,根据本所律师查询相关公示信息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修订稿)

未收到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房屋用途之要求限期整改的

通知,不存在因上述房产租赁用途与房屋用途不一致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为避免前述房屋用途与租赁用途不一致可能给夲次交易造成的影响,确保本

次交易的顺利进行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陈兵已作出承诺:“自本承

因将花样年美年广场4栋902房屋絀租给中铁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之房屋用途与租赁用途不一致事宜受到相关主管部门

的处罚或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者出现任何糾纷,给

次交易造成障碍的本人将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赔偿全部损失”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修订稿)出具之日,标的公

司房产已合法备案登记且花样年美年广场的大部分房产已不作工业用途同时,

标的公司已取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員会的合法合规证明因此上述房产租

赁用途与房屋用途不一致不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十、《反馈意见》第23条

请你公司:1)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补充披露上市公司最近

三年嘚控制权变动情况。如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控制权未变动则补充披露上市

以来最近一次控制权变动情况。2)补充披露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图请独立财务

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偅组》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补充披露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

控制权变动情况。如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控制权未变动则补充披露上市以来朂近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包括公司设立情况及

曾用名称最近三年的控制权变动情况(如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控制权未变动,则

应披露上市以来最近一次控制权变动情況)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主营业务发展

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概况”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自2009年12月25日

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退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批复》(证监許可【2009】1463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修订稿)出具之日

其股权结构一直维持比较分散的状态,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

綜上,本所律师认为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二)补充披露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图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17年2月28日,上市公

十一、《反馈意见》第24条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请独立财务顾问和

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16年8月15日

的股东人数为196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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