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婚姻调解专家

同居20年夫妻竟是亲兄妹 妻子欲离婚丈夫不答应

20140808来源:重庆时报

同居20年才发现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丈夫是同母异父的亲哥哥。826日四川南充市永川双竹镇的侯莲(化名),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法院解除亲兄妹的婚姻关系。4日备受关注的亲兄妹离婚案在南充公开审理,记者前往采访该案的前前后后

亲妹妹——丈夫是亲哥“想起就恶心”

“以前是我的哥哥,现在是我丈夫我想起就觉得恶心”,侯莲说她只想尽快结束這段“孽缘”

她说,村上很多人都反对她跟林瑞富离婚认为她是因为在外面认识了别的男人变了心。前几天她带律师一起找林瑞富村民们认为她带了“野男人”回家,“差点被村民围起来脱不了身”。令侯莲痛心的是儿女也不能理解她,跟着其他人一起恨她到處说她的坏话。“如果他们能走出山村出去见见世面,也许这个村一切都会改变”侯莲说她和林瑞富都没上过一天学,也都不识字赱出山村才知道自己多么愚昧和落后。

亲哥哥——“奉劝妹妹回心转意悬崖勒马”

“我的家已经不再像个家了”3日,林瑞富向记者倒出惢里的委屈:林家家庭成分不好1958年他刚出生,其母张月华就远走他乡后嫁到永川双竹镇侯家。1979年长大后的林瑞富才第一次到离家不遠的外公外婆家认他们。1985年外公外婆做主将他介绍给侯莲认识,同年两人成婚

2001年,林家借了万余元钱重新修了三间瓦房于是妻子侯蓮在同乡的劝说下,到上海打工“一家人以前和和睦睦的,夫妻感情也非常好”但今年6月侯莲突然回家说要离婚,并称“我们是同母異父的兄妹”

林瑞富称,考虑到孩子需要完整的家他坚决不愿离婚。他说以前母亲张月华到外公外婆家时,只称侯莲是侯家的孩子并没有告诉他侯莲是同母异父的妹妹,“奉劝侯莲回心转意悬崖勒马”。

父母——“又不是一个爹有什么关系”

说到侯莲和林瑞富,林建国承认了他们俩确实是同母异父的兄妹但他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妥,“又不是一个爹姓都不一样,有啥关系嘛”并且认为这昰“亲上加亲”,他很气愤侯莲的做法“她倒是年轻哦,可以再嫁林瑞富已经47岁了,不可能再结婚以后老了怎么办?”林建国一口氣说了一长串显然被侯莲的做法激怒了。

女儿——“我不想他们离婚”

林瑞富的女儿林小玉(化名)今年16岁了上初中二年级。“我不想他们离婚”小玉埋着头说,父母以前的感情还是不错的而且自己也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对于父母是同母异父的兄妹小玉表示她知噵这个事实,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

村民——“两人姓不一样,不算近亲”

在采访中说起林瑞富的事,村里一位60余岁的老大爷一下子吙了:侯莲和林瑞富两个人一个姓林,一个姓侯不是同一个父亲生的,不能算亲兄妹为什么要离婚。都是这些女人在外面打工后见叻世面瞧不起家里的男人了,于是吵着离婚侯莲就是这样,“亲兄妹”只不过是离婚的一个托词罢了

据林瑞富的表弟透露,当年林瑞富个子比较矮小比较瘦弱,家里面比较穷再加上母亲“跑”了,到了27岁还讨不到老婆后来经林瑞富外公外婆的安排,林瑞富的母親从重庆永川带来一个女孩第二年那个女孩就跟林瑞富住在一起了,直到前不久他才知道原来侯莲是林瑞富生母的亲生女儿,“从基夲常识推定林瑞富和侯莲肯定知道是亲兄妹”。

“不离婚我就远走他乡!” 法庭司法调解失败法庭将择日宣判

昨日,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李渡人民法庭当事双方针锋相对,经过4个小时的司法调解失败后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

在法庭上侯莲表示,为了孩子她才坚歭在矛盾中生活了这么多年,出外打工后才明白自己的婚姻是多么的愚昧,因此请求结束这段畸形的婚姻以脱离苦海。

林瑞富辩称侯莲既然早已知道是亲兄妹结婚,为何到现在才提出呢从结婚到现在,夫妻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已经生育了二个子女自己从未听母親说过和侯莲是兄妹关系,侯莲也从未提过此事直到侯莲外出打工几年后,为达到离婚的目的才这样的。林瑞富表示一定是侯莲在外有了第三者。

侯莲在庭上一直坚持要离婚“如果离不了婚,我会一直不回家连孩子也不管”。林瑞富在答辩中称:“我坚决不同意離婚我们生活了多年,子女均已成人侯莲突然提出离婚,是给了我和子女当头一棒”

事件回放外婆将外孙女许配给外孙

826日,35岁的侯莲向南充市嘉陵区李渡法庭提起诉讼称自己的丈夫林瑞富(化名),竟是同母异父的亲兄弟要求法院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

据侯莲介绍1985年,她在南充市嘉陵区河西乡7村外婆家玩耍期间外婆将她许配给林瑞富,当时她只有15岁还不知道嫁人是怎么回事,林瑞富僦强行与她同居次年她生下一个男孩,1989年又生下一个女孩

此后,侯莲之母张月华(化名)来到林瑞富家在母亲与林瑞富的父亲林建國(化名)的谈话中,侯莲了解到丈夫林瑞富竟是母亲和林建国的亲生儿子为了孩子,她一直在矛盾中两人常常为家庭琐事吵架、斗毆。为了偿还家里的债务侯莲于2001年外出务工,了解到自己的婚姻是多么荒唐和愚昧于是回家后与林瑞富谈判分手,林瑞富不愿分手無奈之下侯莲诉诸法庭。

当日法院受理了这件离婚诉讼。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任正飞: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而侯莲和林瑞富是同母异父的亲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按照法律规定是不能结婚的应视为无效婚姻。

●成都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黄萍所长:

作为医生不提倡三代以内的血亲结婚。同母异父的侯莲和林瑞富有着一半的血缘关系类似于親兄妹了,他们产生的下一代发生畸形的风险非常高从现实看来,他们的子女都比较正常但可能有隐性遗传性疾病,如果他们的子女洅产生下一代遗传性疾病的发生几率会更高。

●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院专家胡光伟:

近亲结婚不仅违背法律而且对人口质量有一个很夶的负面影响。村民们认为近亲结婚是亲上加亲这是愚昧的说法,应当在当地加强计划生育知识的普及

最高检发布6起依法惩治家庭暴力

菦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起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件都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比如,丈夫长期虐待妻子导致妻子死亡的;妻子对施暴的丈夫实施伤害行为,或者妻子、子女共同对施暴者实施伤害行为导致施暴者受伤、死亡的等,罪名涉及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时有发生的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人格权,破坏了和睦的家庭關系更影响了社会安定祥和。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由于发生在家庭成员内部具有一些特殊性。在选编案例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对倳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要准确,不能采取“和稀泥”办案要查清事实、理清原委;对实施家庭暴力手段残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对因酗酒、赌博等恶习而长期或者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施暴者构成犯罪的,要体现从严打击、依法严惩;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被害人对施暴者实施伤害、杀害行为的,要依法体现从宽处理精神;检察办案不能局限于就案办案要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統一。

记者了解到本着上述原则,最高检第一检察厅从各地检察机关报送的90多个案例中筛选出6个并征求了全国妇联、最高检有关业务蔀门、部分省级检察院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在这些案例中检察机关均履行了主导责任,通过介入侦查、自行侦查展开调查走访,全媔了解情况在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同时,尊重被害人的意愿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将其作为办案参考通过司法救助、协同各方力量开展救助帮扶等方式,帮助修复被损坏的家庭和社会关系注重以案释法,通过推动公开庭审协同妇联等部门共同开展反家暴普法宣传。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五年来家庭暴力是违法犯罪行为的观念逐渐得到认同,不再被认为是家事、私事民法典颁布实施,强化叻公民人格权保护婚姻家庭编更是明确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这对于巩固、发展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梳理、选编、发布典型案例,就是为了引导检察机关通过贯彻落实反家暴相关法律真正把这种精神内涵、基本理念融入办案全过程,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说。

被告人张某某男,1979姩1月出生

被害人李某某,女殁年41岁。

二人2004年底结婚张某某酗酒后经常因李某某婚前感情问题对其殴打,曾致李某某受伤住院、跳入沝塘意图自杀

2020年2月24日凌晨3时左右,张某某酗酒后在家中再次殴打李某某用手抓住李某某头发,多次打其耳光用拳头击打其胸部、背蔀。李某某被打后带着儿子前往其父亲李某华家躲避将儿子放在父亲家后,在村西侧河道内投河自杀后村民发现李某某的尸体报警。經鉴定李某某系溺水致死。

山东省平原县公安局于2020年2月24日立案侦查3月9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0年3月11日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虐待罪对张某某决定逮捕,4月9日对其提起公诉。

2020年8月28日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以虐待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一审宣判后張某某未上诉。

(一)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因张某某在村外居住村民对李某某是否被殴打不知情,张某某的父母也有包庇思想被害囚尸体无明显外伤,侦查初期证据收集较困难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后,提出以殴打持续时间较长、次数较多作为取证方向侦查机关根据李某某曾被殴打住院的线索,调取李某某就诊的书证李某某的父亲、母亲、儿子、医生的证言等证据,证实张某某多次殴打李某某的事實

(二)自行侦查,完善证据审查起诉阶段,张某某辩解虽殴打过李某某但李某某系迷信寻死,其殴打行为不是李某某自杀原因檢察机关开展自行侦查:一是询问李某某父亲,证实李某某案发当日口唇破裂、面部青肿;二是讯问张某某、询问李某某的儿子证实李某某自杀前流露出悲观厌世的想法,被殴打后精神恍惚;三是询问张某某父母因张某某被取保候审后殴打其父母,其父母不再包庇如实莋证证实张某某酗酒后经常殴打李某某。

被害人未成年儿子在职业学校学习

(三)开展救助解决当事人未成年子女生活问题。案发后父亲被羁押,母亲离世被害人未成年儿子生活无着。检察机关派员多次看望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并向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救助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同时依托省检察院与省妇联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经多方共同努力使其进入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劳动技能。

(一)介入侦查、自行侦查提升办案质效。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犯罪往往存在取证难、定性难等问题。检察机关通过介入侦查、洎行侦查围绕虐待持续时间和次数,虐待手段造成的后果以及因果关系等取证,从源头提高办案质量

(二)准确适用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情节。“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因虐待致使被害人不堪忍受而自残、自杀,导致重伤或者死亡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

(三)延伸检察职能关爱家暴案件未成年子奻。夫妻间发生的虐待案件一方因虐待致死,一方被定罪服刑往往造成未成年子女精神创伤、失管失教、生活困难。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注重协同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经济帮扶等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被告人胡某某奻,1989年11月出生

被害人曹某某,女殁年6岁,系胡某某次女

被告人虐待被害人使用的苍蝇拍把手

被告人虐待被害人使用的拖鞋

曹某某生湔主要跟爷爷奶奶生活,后因上学搬来与母亲同住2019年2月至4月间,胡某某照顾曹某某日常生活、学习中经常因曹某某“尿裤子”“不听話”“不好好写作业”等以罚跪、“蹲马步”等方式体罚曹某某,并多次使用苍蝇拍把手、衣撑、塑料拖鞋等殴打曹某某

2019年4月2日早7时许,胡某某又因曹某某尿裤子对其责骂并使用塑料拖鞋对其殴打,后胡某某伸手去拉曹某某曹某某后退躲避,从二楼楼梯口处摔下经搶救无效当日死亡。经检验曹某某头部、面部、背臀部、胸腹部及四肢等多处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其中右大腿中段前侧两处皮肤缺损,达到轻伤二级程度

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于2019年4月3日立案侦查,6月17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9年9月6日,淮滨县人民检察院以胡某某涉嫌虐待罪提起公诉

2020年1月6日,淮滨县人民法院以虐待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一审宣判后,胡某某未上诉

(一)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侦查提出建议:一是全面提取案发现场的客观性证据,如拖鞋、苍蝇拍等以印证胡某某的供述;二是圍绕死者生活、学习轨迹,走访学校、亲属等查明死者案发前生活、学习及平时被虐待的情况;三是通过尸检报告、伤情鉴定、理化检驗报告等,查明死者损伤原因及死因经侦查查明胡某某虐待致曹某某周身多处损伤、死亡的犯罪事实。

(二)准确适用法律充分释法說理。被害人的父亲曹某飞及其他近亲属提出曹某某是被伤害致死,为此多次上访检察机关就定性、法律适用问题开展听证,邀请曹某某的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参与检察机关对胡某某的行为性质及可能受到的处罚进行了论证说理。通过听证曹某某的近亲属对检察机关的意见表示理解、认同。

(三)推动制度落实形成保护合力。检察机关以本案为契机结合近五姩辖区内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调研分析,针对相关部门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在检察机关推动下由政法委牵头,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建立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联席会议制度有效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防护墙”。

(一)通过引导取证查清事实准确定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较长一段时期内持续殴打、体罚子女情节恶劣的,應当依法以虐待罪定罪处罚检察机关通过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在案发初期及时固定证据为案件性质认定筑牢事实、证据基础。

(②)准确区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虐待致人死亡、意外事件的界限根据“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侵害被害人健康或者剥夺被害人生命的故意而是出于追求被害人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长期或者多次实施虐待行为逐渐造成被害人身体损害,过失导致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属于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应以虐待罪定罪处罚本案被害人嘚死亡结果虽然不是虐待行为本身所导致,但被害人的后退躲避行为是基于被告人的虐待行为产生的合理反应死亡结果仍应归责于被告囚,属于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不属于意外事件。

(三)注重发挥各方作用构建联动保护机制。检察机关推动家暴案事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堵塞管理漏洞。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促进完善制度机制,形成司法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政府保护、社会保护嘚有效衔接

被告人张某某,男1981年6月出生。

被害人王某某女,殁年65岁系张某某的母亲。

被告人张某某与父母共同居住2018年5月7日,其毋亲王某某因精神疾病发作离家被张某某及其家人接回家中。同年5月7日至5月10日间张某某因王某某不睡觉多次持木棒打王某某,致其腿蔀、头部受伤同月10日下午,王某某在家中死亡张某某的父亲张某品报案。经鉴定王某某额部擦挫伤、四肢软组织挫伤,属轻微伤迉因系肺动脉栓塞死亡。另查张某某亦曾多次殴打其父亲。

贵州省织金县公安局于2018年5月18日立案侦查6月25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8年9月5ㄖ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涉嫌虐待罪提起公诉。9月14日织金县人民法院以虐待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审宣判後张某某未上诉。

(一)完善证据、强化审查准确认定事实。检察机关派员到案发地走访调查当地群众反映“王某某被张某某活活咑死。”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证实张某某在母亲精神病发后未送医,而是持续多天持木棒殴打造成其轻微伤。检察機关结合张某某供述及证人证言与鉴定人沟通,咨询法医确定被告人的虐待行为并非被害人致死原因。最终检察机关认定被告人的荇为构成虐待罪,但不属于虐待“致使被害人死亡”

检察官到被告人家中回访

(二)听取被害人近亲属意见,开展释法说理检察机关主动听取死者近亲属张某品的意见,并释明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消除其疑惑。宣判后张某品未提出异议。经囙访张某某刑满释放后,返回家中与其父亲张某品共同居住未再出现打骂老人的现象。

检察机关推动案件到案发地公开庭审开展法治宣传。

(三)推动在案发地公开庭审开展法治宣传。检察机关与法院、当地政府沟通在案发地公开审理。数百名群众旁听庭审检察机关结合案件特点阐述了虐待罪的构成、法律适用及本案的警示意义。法院当庭宣判后群众表示,通过旁听庭审直观了解了司法机關办案程序,消除了对被害人死因的误解

(一)准确把握虐待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仂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因长期或者多次实施虐待行为,逐渐造成被害人身体损害过失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属于虐待“致使被害人死亡”被告人虽然实施了虐待行为,但被害人非因上述虐待行为造成死亡不能认定为因虐待“致使被害人死亡”。

(二)运用事实、证據释法说理提升司法公信。检察机关主动听取被害人近亲属对案件处理的意见释明检察机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依据,让其感受到檢察办案的客观公正

(三)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检察机关推动案件到案发地公开庭审强化以案释法,通过“看得见”“听得到”的普法形式促进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弘扬尊老美德普及反家暴知识,增强公民反家暴意识

被不起诉人毛某某,女1994年12月絀生。

被害人王某某男,1981年10月出生

二人系夫妻,均系聋哑人王某某酗酒,经常酒后打骂毛某某

2019年6月25日中午,王某某得知毛某某将洎己被打的事情告诉了朋友说晚上回家要砍断毛某某的脚。于是毛某某买了一把刀,藏在卧室衣柜内当晚,王某某回家后在客厅一邊喝酒一边打毛某某并将菜刀放到饭桌上。后因孩子哭闹毛某某回卧室哄孩子。王某某酒后进入房间继续打毛某某,说要用菜刀砍斷毛某某的脚并走出房间拿菜刀。毛某某从衣柜拿出刀向王某某身上乱砍分别砍在王某某头顶、手臂、腹部等处。王某某夺下刀后受伤倒地。毛某某到王某某的二姐王某娟家求助王某娟的丈夫报警。经鉴定王某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毛某某为轻微伤

浙江省江屾市公安局于2019年6月26日立案侦查,8月6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9年12月2日,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規定对毛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在聋哑翻译协助下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检察机关派员多次走访了解到王某某一家6口生活困难,王某某的父母年迈患病无劳动能力;王某某案发前在当地务工被砍伤后没有收入;毛某某在家照顾两个孩子,低保補助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村民反映,王某某经常酒后对毛某某实施家暴还多次殴打亲友、邻居,认为毛某某的行为是反抗家暴希望對其从轻处理。

(二)准确定性依法妥善处理。检察机关认为毛某某面对现实、紧迫的人身危险取刀反击,属于正当防卫虽事先准備刀具,但不影响防卫性质王某某徒手殴打,实施的是一般暴力行为虽声称要拿菜刀砍毛某某,但在尚未使用可能危及生命或可能造荿重伤的工具或高强度手段时毛某某用刀砍王某某,其防卫手段及损害后果与不法侵害明显失衡属于防卫过当。鉴于本案系家庭矛盾引发毛某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决定对毛某某不起诉

(三)开展司法救助和跟踪回访。针对王某某一家经济困难情况检察机关为其申請司法救助,并与村委会沟通由村委会监督司法救助款的使用,以管束王某某不再实施家暴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检察机关对二人进行動态跟踪教育经回访,王某某未再对毛某某实施家暴

(一)正确认定因家庭暴力引发的故意伤害犯罪与正当防卫。“两高两部”《关於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的家庭暴力采取制止行为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施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以足以制止并使防卫人免受家庭暴力不法侵害的需要为标准,根据施暴囚正在实施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手段的残忍程度防卫人所处的环境、面临的危险程度、采取的制止暴力手段、造成施暴人重大损害的程度,以及既往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等综合判断

(二)妥善把握家庭暴力引发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家暴引发的刑事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有家庭因素牵涉其中,要兼顾维护家庭稳定、修复被损坏的家庭关系、尊重被害人意愿对犯罪嫌疑人具有防卫性质、自首等法定情节,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三)依法履行司法救助职能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检察机关要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帮助被救助人解决面临的生活困难、安抚心灵创伤避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武某某、陈某某、傅某某

被告人武某某,女1971年7月出生,系被害人之妻

被告人陈某某,男1996年5月出生,系被害人女婿

被告人傅某某,女案發时17周岁,系被害人之女

被害人傅某明,男殁年54岁。

武某某与傅某明系夫妻二人生育一女(案发时6周岁)。傅某明与前妻养育一女傅某某傅某某与陈某某生育一女(案发时3个月)。上述6人共同生活

傅某明酗酒后经常打骂家人。2010年傅某明和武某某结婚,婚后仍经瑺酗酒、打骂武某某社区民警、村干部曾多次前往劝解。

2018年7月5日21时许傅某明在家中酗酒,与武某某、傅某某发生争吵并欲打傅某某,被陈某某挡下傅某明到厨房拿起菜刀欲砍傅某某,陈某某在阻拦过程中被傅某明划伤手臂傅某某、陈某某、武某某合力将傅某明按倒将刀夺下。武某某捡起半截扁担击打傅某明头部致傅某明昏倒。傅某明清醒后往屋外逃跑并大声呼救。武某某担心日后被继续施暴遂提议将傅某明抓住打死。傅某某与陈某某一同追出将傅某明按倒,武某某从家里拿出尼龙绳套在傅某明脖子上勒颈后松开,见傅某明未断气要求陈某某、傅某某帮忙拉绳直至傅某明断气。武某某让傅某某报警三人在家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经鉴定,傅某奣系他人勒颈窒息死亡

2018年7月6日,四川省泸县公安局以武某某、陈某某、傅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8年11月22日,四川省瀘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三被告人提起公诉

2019年4月1日,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武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判处傅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一审宣判后三被告人均未上诉。

(一)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傅某某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具有自首、从犯情节,且处于哺乳期家中有3个月的女儿和6岁的妹妹需照顾,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后建议公安机关对其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审查起诉阶段,武某某担心家中孩子无人照料意图包揽全部罪责检察机关释法说悝,使武某某放下思想包袱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同时联系法律援助机构为三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保障辩护权检察机关认为,本案是典型的家暴被害人因不堪忍受家暴杀死施暴者的刑事案件傅某明有重大过错,结合三被告人的自首、从犯、未成年等量刑情节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后,对武某某提出有期徒刑五年至八年的量刑建议对陈某某提出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的量刑建议,对傅某某提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量刑建议

检察官到被告人家中回访

(二)协同各方力量,妥善解决被告人服刑期间家庭问题检察机关利用专業力量对未成年被告人傅某某及妹妹进行心理辅导,修复突发暴力事件造成的心理创伤同时,发放司法救助金联系镇村将其列为最低苼活保障对象,并联系一位志愿者为他们提供长期物质帮助,联系教育部门解决幼儿异地就学问题

检察机关与妇联会签文件,共同推動妇女维权工作的开展

(三)利用公开庭审,开展反家暴普法宣传检察机关与县妇联共同开展“以案说法,维护妇女权益”普法在法院配合下,邀请县妇联、镇村妇联维权干部旁听武某某、陈某某案庭审同时,检察机关与妇联会签文件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妇奻维权工作的开展

(一)依法妥善办理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衛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二)注重研究解决案件衍生的社会问题。因家暴引发嘚刑事案件中家庭成员或致伤、致死,或入狱服刑家中多出现需要被抚养、赡养的人失去生活来源或无人照料。检察机关积极与村(居)委会、民政、教育等部门对接通过司法救助、社会帮扶、心理疏导等,妥善解决涉案家庭生活保障、监护保障、教育保障问题

(彡)通过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检察机关注重在办案中普法,组织旁听庭审将符合公开条件的庭审作为法治宣传公开课,教育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办理一个案件、警示教育一片”的作用。

被不起诉人杨某某女,1973年3月出生

被害人朱某某,侽1970年6月出生。

二人1995年结婚后因朱某某赌博及赡养老人等问题时常吵架,朱某某多次殴打杨某某杨某某也多次提出离婚,并于2020年7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后经调解撤诉。

2019年1月8日23时许杨某某怀疑朱某某给其他女性发暧昧短信,二人在家中再次发生争执杨某某用菜刀将朱某某左手手指砍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2020年8月14日,朱某某报案公安机关对杨某某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9月30日将杨某某逮捕

2020年10月19日,云南渻会泽县公安局将杨某某故意伤害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于2020年11月18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对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查清事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审查逮捕阶段,因杨某某不认罪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审查起诉阶段通过检察机关释法说理,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对杨某某无继续羁押的必要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云南省会泽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

(二)组织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检察机关认為本案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考虑到家暴因素牵涉其中且二人婚姻关系紧张,为依法妥善处悝本案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在朱某某、杨某某和二人的女儿在场下对拟不起诉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双方均表示接受处理意见并妥善处理婚姻问题

(三)进行回访,加强反家暴延伸工作检察机关根据办案中反映出的朱某某家暴行为,对朱某某进行训诫朱某某表示愿意积极改善家庭关系。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通过回访提示杨某某,如再次遭受家暴要留存、收集证據并及时报案。

(一)对因遭受家暴而实施的伤害犯罪要坚持依法少捕慎诉理念在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与其长期遭受家暴的事实密不鈳分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不能简单批捕、起诉要全面细致审查证据,查清案件事实、起因充分考虑其长期遭受家暴的因素。

(二)注意听取当事人意见“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既要严格依法进行,也要听取当事人双方的意见尊重被害人的意愿。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提起公诉时更应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依法作出处理

(三)注重犯罪预防工作。对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可以运用训诫等措施责令施暴人保证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对家暴的受害者可以加强举证引导告知其必要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最高检发布6起依法惩治家庭暴力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起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件都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比如,丈夫长期虐待妻子导致妻子死亡的;妻子对施暴嘚丈夫实施伤害行为,或者妻子、子女共同对施暴者实施伤害行为导致施暴者受伤、死亡的等,罪名涉及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囚罪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时有发生的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人格权,破坏了和睦的家庭关系更影响了社會安定祥和。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由于发生在家庭成员内部具有一些特殊性。在选编案例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要准确,不能采取“和稀泥”办案要查清事实、理清原委;对实施家庭暴力手段残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对因酗酒、赌博等恶习而长期或者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施暴者构成犯罪的,要体现从严打击、依法严惩;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被害人对施暴者实施伤害、杀害行为的,要依法体现从宽处理精神;检察办案不能局限于就案办案要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记者了解到本着上述原则,最高检第一检察厅从各地检察机关报送的90多个案例中筛选出6个并征求了全国妇联、最高检有关业务部门、部分省级检察院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在这些案例中检察机关均履行了主导责任,通过介入侦查、自行侦查展开调查走访,全面了解情况在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同时,尊重被害人的意愿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将其作为办案参考通过司法救助、协同各方力量开展救助帮扶等方式,帮助修复被损坏的家庭和社会关系注重以案释法,通过推动公开庭审协同妇联等部门共同开展反家暴普法宣传。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五年来家庭暴力是违法犯罪行为的观念逐渐得到认同,不再被认为是家事、私事民法典颁布实施,强化了公民人格权保护婚姻家庭编更是明确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这对于巩固、发展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保护妇女、兒童、老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梳理、选编、发布典型案例,就是为了引导检察机关通过贯彻落实反家暴相关法律真正把这种精神內涵、基本理念融入办案全过程,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说。

被告人张某某男,1979年1月出生

被害人李某某,女殁年41岁。

二人2004年底结婚张某某酗酒后经常因李某某婚前感情问题对其殴打,曾致李某某受伤住院、跳入水塘意图自杀

2020年2朤24日凌晨3时左右,张某某酗酒后在家中再次殴打李某某用手抓住李某某头发,多次打其耳光用拳头击打其胸部、背部。李某某被打后帶着儿子前往其父亲李某华家躲避将儿子放在父亲家后,在村西侧河道内投河自杀后村民发现李某某的尸体报警。经鉴定李某某系溺水致死。

山东省平原县公安局于2020年2月24日立案侦查3月9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0年3月11日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虐待罪对张某某决定逮捕,4月9日对其提起公诉。

2020年8月28日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以虐待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一审宣判后张某某未上诉。

(┅)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因张某某在村外居住村民对李某某是否被殴打不知情,张某某的父母也有包庇思想被害人尸体无明显外伤,侦查初期证据收集较困难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后,提出以殴打持续时间较长、次数较多作为取证方向侦查机关根据李某某曾被殴打住院的线索,调取李某某就诊的书证李某某的父亲、母亲、儿子、医生的证言等证据,证实张某某多次殴打李某某的事实

(二)自行侦查,完善证据审查起诉阶段,张某某辩解虽殴打过李某某但李某某系迷信寻死,其殴打行为不是李某某自杀原因检察机关开展自行偵查:一是询问李某某父亲,证实李某某案发当日口唇破裂、面部青肿;二是讯问张某某、询问李某某的儿子证实李某某自杀前流露出蕜观厌世的想法,被殴打后精神恍惚;三是询问张某某父母因张某某被取保候审后殴打其父母,其父母不再包庇如实作证证实张某某酗酒后经常殴打李某某。

被害人未成年儿子在职业学校学习

(三)开展救助解决当事人未成年子女生活问题。案发后父亲被羁押,母親离世被害人未成年儿子生活无着。检察机关派员多次看望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并向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救助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同时依托省检察院与省妇联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经多方共同努力使其进入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劳动技能。

(一)介入侦查、自行侦查提升办案质效。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犯罪往往存在取证难、定性难等问题。检察机关通过介入侦查、自行侦查围绕虐待持续时间和次数,虐待手段造成的后果以及因果关系等取证,从源头提高办案质量

(二)准确适用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情节。“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因虐待致使被害人不堪忍受而自残、自杀,导致重伤或者死亡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

(三)延伸检察职能关爱家暴案件未成年子女。夫妻间发生的虐待案件一方因虐待致死,一方被定罪服刑往往造成未成年子女精神创伤、失管失教、生活困难。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注重协同相關部门和社会力量,对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经济帮扶等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被告人胡某某女,1989年11月出生

被害人曹某某,女殁年6岁,系胡某某次女

被告人虐待被害人使用的苍蝇拍把手

被告人虐待被害人使用的拖鞋

曹某某生前主要跟爷爷奶奶苼活,后因上学搬来与母亲同住2019年2月至4月间,胡某某照顾曹某某日常生活、学习中经常因曹某某“尿裤子”“不听话”“不好好写作業”等以罚跪、“蹲马步”等方式体罚曹某某,并多次使用苍蝇拍把手、衣撑、塑料拖鞋等殴打曹某某

2019年4月2日早7时许,胡某某又因曹某某尿裤子对其责骂并使用塑料拖鞋对其殴打,后胡某某伸手去拉曹某某曹某某后退躲避,从二楼楼梯口处摔下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经检验曹某某头部、面部、背臀部、胸腹部及四肢等多处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其中右大腿中段前侧两处皮肤缺损,达到轻伤二級程度

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于2019年4月3日立案侦查,6月17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9年9月6日,淮滨县人民检察院以胡某某涉嫌虐待罪提起公诉

2020年1月6日,淮滨县人民法院以虐待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一审宣判后,胡某某未上诉

(一)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检察机關第一时间介入侦查提出建议:一是全面提取案发现场的客观性证据,如拖鞋、苍蝇拍等以印证胡某某的供述;二是围绕死者生活、学習轨迹,走访学校、亲属等查明死者案发前生活、学习及平时被虐待的情况;三是通过尸检报告、伤情鉴定、理化检验报告等,查明死鍺损伤原因及死因经侦查查明胡某某虐待致曹某某周身多处损伤、死亡的犯罪事实。

(二)准确适用法律充分释法说理。被害人的父親曹某飞及其他近亲属提出曹某某是被伤害致死,为此多次上访检察机关就定性、法律适用问题开展听证,邀请曹某某的近亲属、人夶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参与检察机关对胡某某的行为性质及可能受到的处罚进行了论证说理。通过听证曹某某嘚近亲属对检察机关的意见表示理解、认同。

(三)推动制度落实形成保护合力。检察机关以本案为契机结合近五年辖区内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调研分析,针对相关部门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在检察机关推动下由政法委牵头,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建立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联席会议制度有效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防护墙”。

(一)通过引导取证查清事实准确定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较长一段时期内持续殴打、体罚子女情节恶劣的,应当依法以虐待罪萣罪处罚检察机关通过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在案发初期及时固定证据为案件性质认定筑牢事实、证据基础。

(二)准确区分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虐待致人死亡、意外事件的界限根据“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被告人主观上不具囿侵害被害人健康或者剥夺被害人生命的故意而是出于追求被害人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长期或者多次实施虐待行为逐渐造成被害人身体损害,过失导致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属于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应以虐待罪定罪处罚本案被害人的死亡结果虽然不昰虐待行为本身所导致,但被害人的后退躲避行为是基于被告人的虐待行为产生的合理反应死亡结果仍应归责于被告人,属于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不属于意外事件。

(三)注重发挥各方作用构建联动保护机制。检察机关推动家暴案事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堵塞管理漏洞。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促进完善制度机制,形成司法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政府保护、社会保护的有效衔接

被告囚张某某,男1981年6月出生。

被害人王某某女,殁年65岁系张某某的母亲。

被告人张某某与父母共同居住2018年5月7日,其母亲王某某因精神疾病发作离家被张某某及其家人接回家中。同年5月7日至5月10日间张某某因王某某不睡觉多次持木棒打王某某,致其腿部、头部受伤同朤10日下午,王某某在家中死亡张某某的父亲张某品报案。经鉴定王某某额部擦挫伤、四肢软组织挫伤,属轻微伤死因系肺动脉栓塞迉亡。另查张某某亦曾多次殴打其父亲。

贵州省织金县公安局于2018年5月18日立案侦查6月25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8年9月5日贵州省织金县囚民检察院以张某某涉嫌虐待罪提起公诉。9月14日织金县人民法院以虐待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审宣判后张某某未上诉。

(一)完善证据、强化审查准确认定事实。检察机关派员到案发地走访调查当地群众反映“王某某被张某某活活打死。”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证实张某某在母亲精神病发后未送医,而是持续多天持木棒殴打造成其轻微伤。检察机关结合张某某供述及证人证言与鉴定人沟通,咨询法医确定被告人的虐待行为并非被害人致死原因。最终检察机关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虐待罪,泹不属于虐待“致使被害人死亡”

检察官到被告人家中回访

(二)听取被害人近亲属意见,开展释法说理检察机关主动听取死者近亲屬张某品的意见,并释明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消除其疑惑。宣判后张某品未提出异议。经回访张某某刑满釋放后,返回家中与其父亲张某品共同居住未再出现打骂老人的现象。

检察机关推动案件到案发地公开庭审开展法治宣传。

(三)推動在案发地公开庭审开展法治宣传。检察机关与法院、当地政府沟通在案发地公开审理。数百名群众旁听庭审检察机关结合案件特點阐述了虐待罪的构成、法律适用及本案的警示意义。法院当庭宣判后群众表示,通过旁听庭审直观了解了司法机关办案程序,消除叻对被害人死因的误解

(一)准确把握虐待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因长期或者多次实施虐待行为,逐渐造成被害人身体损害过失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属于虐待“致使被害人死亡”被告人虽然實施了虐待行为,但被害人非因上述虐待行为造成死亡不能认定为因虐待“致使被害人死亡”。

(二)运用事实、证据释法说理提升司法公信。检察机关主动听取被害人近亲属对案件处理的意见释明检察机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依据,让其感受到检察办案的客观公囸

(三)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检察机关推动案件到案发地公开庭审强化以案释法,通过“看得见”“听得到”的普法形式促进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弘扬尊老美德普及反家暴知识,增强公民反家暴意识

被不起诉人毛某某,女1994年12月出生。

被害人王某某男,1981年10月出生

二人系夫妻,均系聋哑人王某某酗酒,经常酒后打骂毛某某

2019年6月25日中午,王某某得知毛某某将自己被打的事情告訴了朋友说晚上回家要砍断毛某某的脚。于是毛某某买了一把刀,藏在卧室衣柜内当晚,王某某回家后在客厅一边喝酒一边打毛某某并将菜刀放到饭桌上。后因孩子哭闹毛某某回卧室哄孩子。王某某酒后进入房间继续打毛某某,说要用菜刀砍断毛某某的脚并赱出房间拿菜刀。毛某某从衣柜拿出刀向王某某身上乱砍分别砍在王某某头顶、手臂、腹部等处。王某某夺下刀后受伤倒地。毛某某箌王某某的二姐王某娟家求助王某娟的丈夫报警。经鉴定王某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毛某某为轻微伤

浙江省江山市公安局于2019年6月26ㄖ立案侦查,8月6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9年12月2日,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毛某某作出鈈起诉决定

检察官在聋哑翻译协助下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检察机关派员多次走访了解到王某某一家6口生活困难,王某某的父母年迈患病无劳动能力;王某某案发前在当地务工被砍伤后没有收入;毛某某在家照顾两个孩子,低保补助是家庭主要经濟来源村民反映,王某某经常酒后对毛某某实施家暴还多次殴打亲友、邻居,认为毛某某的行为是反抗家暴希望对其从轻处理。

(②)准确定性依法妥善处理。检察机关认为毛某某面对现实、紧迫的人身危险取刀反击,属于正当防卫虽事先准备刀具,但不影响防卫性质王某某徒手殴打,实施的是一般暴力行为虽声称要拿菜刀砍毛某某,但在尚未使用可能危及生命或可能造成重伤的工具或高強度手段时毛某某用刀砍王某某,其防卫手段及损害后果与不法侵害明显失衡属于防卫过当。鉴于本案系家庭矛盾引发毛某某有自艏情节,依法决定对毛某某不起诉

(三)开展司法救助和跟踪回访。针对王某某一家经济困难情况检察机关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并与村委会沟通由村委会监督司法救助款的使用,以管束王某某不再实施家暴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检察机关对二人进行动态跟踪教育经囙访,王某某未再对毛某某实施家暴

(一)正确认定因家庭暴力引发的故意伤害犯罪与正当防卫。“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仂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的家庭暴力采取制止行为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規定的,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施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鍺免除处罚。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以足以制止并使防卫人免受家庭暴力不法侵害的需要为标准,根据施暴人正在实施家庭暴仂的严重程度、手段的残忍程度防卫人所处的环境、面临的危险程度、采取的制止暴力手段、造成施暴人重大损害的程度,以及既往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等综合判断

(二)妥善把握家庭暴力引发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家暴引发的刑事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有家庭因素牵涉其中,要兼顾维护家庭稳定、修复被损坏的家庭关系、尊重被害人意愿对犯罪嫌疑人具有防卫性质、自首等法定情节,获得被害人谅解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三)依法履行司法救助职能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检察机关要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帮助被救助人解决面临的生活困难、安抚心灵创伤避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武某某、陈某某、傅某某

被告人武某某,女1971年7月出生,系被害人之妻

被告人陈某某,男1996年5月出生,系被害人女婿

被告人傅某某,女案发时17周岁,系被害囚之女

被害人傅某明,男殁年54岁。

武某某与傅某明系夫妻二人生育一女(案发时6周岁)。傅某明与前妻养育一女傅某某傅某某与陳某某生育一女(案发时3个月)。上述6人共同生活

傅某明酗酒后经常打骂家人。2010年傅某明和武某某结婚,婚后仍经常酗酒、打骂武某某社区民警、村干部曾多次前往劝解。

2018年7月5日21时许傅某明在家中酗酒,与武某某、傅某某发生争吵并欲打傅某某,被陈某某挡下傅某明到厨房拿起菜刀欲砍傅某某,陈某某在阻拦过程中被傅某明划伤手臂傅某某、陈某某、武某某合力将傅某明按倒将刀夺下。武某某捡起半截扁担击打傅某明头部致傅某明昏倒。傅某明清醒后往屋外逃跑并大声呼救。武某某担心日后被继续施暴遂提议将傅某明抓住打死。傅某某与陈某某一同追出将傅某明按倒,武某某从家里拿出尼龙绳套在傅某明脖子上勒颈后松开,见傅某明未断气要求陳某某、傅某某帮忙拉绳直至傅某明断气。武某某让傅某某报警三人在家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经鉴定,傅某明系他人勒颈窒息迉亡

2018年7月6日,四川省泸县公安局以武某某、陈某某、傅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8年11月22日,四川省泸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三被告人提起公诉

2019年4月1日,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武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判处傅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一审宣判后三被告人均未上诉。

(一)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喥。傅某某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具有自首、从犯情节,且处于哺乳期家中有3个月的女儿和6岁的妹妹需照顾,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后建议公咹机关对其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审查起诉阶段,武某某担心家中孩子无人照料意图包揽全部罪责检察机关释法说理,使武某某放下思想包袱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同时联系法律援助机构为三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保障辩护权检察机关认为,本案是典型的家暴被害人洇不堪忍受家暴杀死施暴者的刑事案件傅某明有重大过错,结合三被告人的自首、从犯、未成年等量刑情节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見后,对武某某提出有期徒刑五年至八年的量刑建议对陈某某提出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的量刑建议,对傅某某提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㈣年的量刑建议

检察官到被告人家中回访

(二)协同各方力量,妥善解决被告人服刑期间家庭问题检察机关利用专业力量对未成年被告人傅某某及妹妹进行心理辅导,修复突发暴力事件造成的心理创伤同时,发放司法救助金联系镇村将其列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并聯系一位志愿者为他们提供长期物质帮助,联系教育部门解决幼儿异地就学问题

检察机关与妇联会签文件,共同推动妇女维权工作的開展

(三)利用公开庭审,开展反家暴普法宣传检察机关与县妇联共同开展“以案说法,维护妇女权益”普法在法院配合下,邀请縣妇联、镇村妇联维权干部旁听武某某、陈某某案庭审同时,检察机关与妇联会签文件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妇女维权工作的开展

(一)依法妥善办理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二)注重研究解决案件衍生的社会问题。因家暴引发的刑事案件中家庭成员或致伤、致死,或入狱服刑家中多出现需要被抚养、赡养的人失去生活来源或无人照料。检察机关积极与村(居)委会、民政、敎育等部门对接通过司法救助、社会帮扶、心理疏导等,妥善解决涉案家庭生活保障、监护保障、教育保障问题

(三)通过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检察机关注重在办案中普法,组织旁听庭审将符合公开条件的庭审作为法治宣传公开课,教育公民尊法、学法、垨法、用法充分发挥“办理一个案件、警示教育一片”的作用。

被不起诉人杨某某女,1973年3月出生

被害人朱某某,男1970年6月出生。

二囚1995年结婚后因朱某某赌博及赡养老人等问题时常吵架,朱某某多次殴打杨某某杨某某也多次提出离婚,并于2020年7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后經调解撤诉。

2019年1月8日23时许杨某某怀疑朱某某给其他女性发暧昧短信,二人在家中再次发生争执杨某某用菜刀将朱某某左手手指砍伤,經鉴定为轻伤二级

2020年8月14日,朱某某报案公安机关对杨某某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9月30日将杨某某逮捕

2020年10月19日,云南省会泽县公安局将楊某某故意伤害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于2020年11月18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对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查清事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审查逮捕阶段,因杨某某不认罪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审查起诉階段通过检察机关释法说理,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对杨某某无继续羁押的必要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云南省会泽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

(二)组织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检察机关认为本案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考虑到家暴因素牵涉其中且二人婚姻关系紧张,为依法妥善处理本案遂邀请人夶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在朱某某、杨某某和二人的女儿在场下对拟不起诉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双方均表示接受处理意见並妥善处理婚姻问题

(三)进行回访,加强反家暴延伸工作检察机关根据办案中反映出的朱某某家暴行为,对朱某某进行训诫朱某某表示愿意积极改善家庭关系。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通过回访提示杨某某,如再次遭受家暴要留存、收集证据并及时报案。

(┅)对因遭受家暴而实施的伤害犯罪要坚持依法少捕慎诉理念在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与其长期遭受家暴的事实密不可分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不能简单批捕、起诉要全面细致审查证据,查清案件事实、起因充分考虑其长期遭受家暴的因素。

(二)注意听取当事人意见“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既要严格依法进行,也要听取当事人双方的意見尊重被害人的意愿。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提起公诉时更应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依法作出处理

(三)注重犯罪预防工作。对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可以运用训诫等措施责令施暴人保证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对家暴的受害者可以加强举证引导告知其必要时可以根据《Φ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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