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泥见证取样规定:
水泥的命名、定义和术语
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水泥委托检验样品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單位,不得有两个
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
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
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
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粅理检验项目等。用于装饰
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有前作复验。
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水苨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
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產能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