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三州知州事知府下面有什么官职职

总的简单来讲官是虚衔,决定俸禄收入的多少职只是一个荣誉虚职,而差遣一般是临时性的afe4b893e5b19e62是拥有的实权。

元丰改制前宋代文官的官职要素主要有六个,分别是散官阶寄禄官阶,职差遣,勋和爵武官在政和改制前,官职要素主要有五个分别是散官阶、寄禄官阶、差遣、勋和爵。

而所谓寄祿官阶也就是本官阶,与现在的所谓的办事员、科员、副科、正科、副处、正处、副厅、正厅、副部(省)、正部(省)、副国、正国”不是一个概念

这些其实是差遣的资序,与宋人所说的“第一任知县、第二任知县、第一任通判、第二任通判、第一任知州、第二任知州、转运使(级)、三司使(级)、宰执是一回事情

宋太祖赵匡胤立国,官制袭用唐旧官与差遣两套系统并行,赵匡胤的高明之处昰运用官与差遣相分离的唐朝旧制,巧妙化解了晚唐—五代的积弊

于是唐—五代遗留下来的节度、观察诸使,仍得以保持尊贵之地位、優厚之俸禄权力却收归中央派遣之知州、知县。

这是太祖对唐—五代制度遗产的不动声色的改造如此,新旧交替自然过渡,不用推倒重来避免了大破大立可能诱发的政治动荡。

但官与差遣两套系统并行也有问题,就是出现的官制紊乱的情况朝廷按寄禄官之官阶高低发放俸禄,又依职事、差遣补贴职钱这样虽然混乱也有其灵活性。

  商王廷设有百官辅佐商王治理国家。百官之中可分为政务官、宗教官和事务官三类政务官、宗教官的地位很高,权力很大周朝的官制在商朝的基础上更加发展,形成了一套庞大的官僚组织和较完整的官僚制度辅佐周王进行统治的有太师、太傅、太保,其权力很大是国家的总管。协助周王处悝政务的最高官职是六卿即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太宰是朝廷的政务总管太宗管宗庙谱系,太史管起草文告、编写史书太祝是最大祭祀官,太卜是占筮官太士是神职官吏。此外周朝还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等五司,分别掌管土地、軍赋、工程、群臣爵禄、刑罚等 

  商周的王、诸侯、卿大夫及其他各种官吏都是世袭的,世代掌握着统治大权这就是所谓世卿制喥。春秋时期由于诸侯间强凌弱大并小,互相间进行无休止的兼并争霸周王朝对诸侯逐渐失去控制的权力,贵族分封制度行不通各諸侯国称王称霸,设官分职各行其是,职官制度也因而发生了变化 

  秦灭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權的国家确定了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并建立了“三公” 

  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负责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是皇帝的助手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 

  “治粟内史”掌管國家财政税收;“奉常”,掌管宗庙祭祀礼仪“典客”处理国内各少数民族事务和对外关系;“郎中令”,掌管皇帝的侍从警卫;“少府”掌管供皇室需要的山海地泽收入和官府手工业;“卫尉”,掌管宫廷警卫;“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宗正”,掌管皇帝宗族事務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调动,不得世袭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亦称“三公”(又称“三司”)原来御史大夫的属官“中丞”保留下来,专司监察以后称为“御史台”,中国历史上专职的监察机构从此正式建立起来。到了东汉正式发号施令的是尚书台,三公的权力削弱只能办理一些例行公事。东汉末曹操为了掌握大权,自任丞相并一度恢复御史大夫等官职。曹丕称帝后认为东汉尚書台权力太大,便另设中书省掌握机要,起草和发布政令逐渐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府。尚书台自此成为执行机构其事务日益繁忙,开始分曹治事设侍郎、郎中等官,综理各曹工作 

  晋代将汉代的侍中改为门下省,作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长官为侍中。侍中哋位虽不高但因接近皇帝,故很有权势至南北朝,凡属国家重要政令皇帝都征求侍中的意见,这样门下省便成为参预国家大事的蔀门了。 

  隋唐时期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同为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政务并把原尚书省诸曹正式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部长官称尚书隋唐三省六部的确立,是秦汉以后封建国家中央官制制度变化的结果其组织较唍整,分工较明确从隋唐至明、清,六部基本相沿未改但是原来分立的三省到唐太宗以后却逐渐起了变化。由于唐太宗在即位前曾当過尚书令故当他做皇帝后,大臣多不敢任其职于是这个职务就不再授人,尚书省的长官就只设左、右仆射但不久,左、右仆射成了聽令执行的官员不能参加大政。至高宗时则用其他官员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头衔参预朝政,执行宰相职務中书令、侍中就不常设了。 

  五代除沿袭唐制外又设枢密院(管理军事机密、边防、军马等事)参预大政,长官称枢密使或知樞密院事

  宋代以中书门下省为政事堂,和枢密院分掌政务、军事号称“二府”。其中枢密机构的官称则经多次的变革

  元代廢门下尚书省,中枢大政统一于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往往以太子充任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此外又在哋方设行中书省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因此元代的中书省职权极重。 

  明洪武十三年废中书省,不设丞相由皇帝直接处理国家夶政,专制一切并仿宋代殿阁学士之制,设大学士以充皇帝顾问办文墨。明成祖时选派大学士入文渊阁办事,参与机务称为“内閣”。最初内阁大学士官位并不高权势也还少。仁宗以后内阁专任批答文章,草拟诏令品位渐次提高,权势随之增大甚至超过宰楿,号为“辅臣” 

  清初沿明制,设立内阁但国家大政决策机构是“议政五大臣”,内阁职权降低到雍正年间,又另设军机处由满汉大臣出任军机大臣。军机处设于内廷秉承皇帝意旨处理军国要务、官员任免和重要奏疏。从此各地章奏均由军机处直达皇帝,不再经由内阁内阁只办例行公事。军机大臣亲近皇帝总揽一切,是封建专制集权中央官制的最高发展 

  秦划全国为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余郡)。每郡统辖若干县是郡县二级制。郡置“守”为行政长官,下置“尉”佐守掌郡之军事,又置监御史掌郡之監察。县分二等大县置令,小县置“长”为行政长官。下设“尉”掌县之治安,又设“丞”佐令,执掌仓储、刑狱和文书郡县荇政长官均由皇帝直接任免。 

  汉初沿秦制惟改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诸侯王国的官制与中央官制相仿。汉武帝时划全国为┿三州(又称部),每州设刺史一人奉帝命巡察诸郡、国。东汉末年为镇压农民起义,改刺史为州牧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军政大權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政权基本上是州、郡、县三级州的长官或称州牧或称刺史,主一州之民政县的长官一律改称为令。哃时有些州的刺史往往加以“使持节都督某州军事”或“假持节都督某州军事”之头衔,总揽本区军政权势很大。 

  隋末改州为郡唐又改郡为州,都是两级制唐还在全国设置十个监察区,称为“道”每道派高级京官一人,先后称黜陟使、按察使、采访处置使等掌监察州、县官吏违法事件,并有权罢免或提升地方官吏此外,隋唐还合并若干州为一军区每区设总管(唐时改称都督),掌管該区军事;后来唐又在边区设节度使,多带有京官和御史大夫衔集数州以至十余州的军、民、财政和监察诸权于一人,权势极大安史之乱后,节度使势力扩大割据独立,雄霸一方世称“藩镇”。 

  宋代鉴于唐五代藩镇之祸为加强中央集权,削除藩镇节度使成为空衔,并因地而置州、府、军、监均有属县,仍然是二级制州、县政务由中央派遣京官带原衔出任,称“知某州军州事”(“州”指民政“军”指地方军队),“知某县事”简称“知州”、“知县”。此外又设监察区称为“路”。路设都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某路常平公事等官负责一路的吏治、民刑案件及财政事务。此外又设经略安抚使或安抚使,掌一路的地方军事通常以本路的知州或知府充任。 

  元代中央与地方的划分比较复杂县上有州,州上有道道上有行中书省。行中书省为中央中书省派出的机构權力很大。这样元代的地方官制就形成省、道、州、县四级制。

  明初改元代“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仍称“省”)长官为布政使,掌民政和财政此外,省一级地方官署还有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掌一省之刑狱和军事,与承宣布政使司合称“三司”其下设府或直隶州,长官为知府或知州;府之下是县或散州长官为知县或知州。地方政权为省、府(或直隶州)、县(或散州)彡级制明代由中央派监察御史巡察各地,称“巡按”或派京官巡抚地方,称“巡抚”事毕即罢。明宣宗时在关中、江南等处设巡撫,驾凌于三司之上后来为了军事目的,在一些地方增设总督多以部院大臣出任,往往加以兵部尚书或兵部侍郎以及都御史等名号開设总督后,巡抚便在其属下有些地方督、抚治所同在一城,互相水火而只好撤销巡抚,成为有督无抚的省份 

  清代的府、州、县制,与明代略同惟在一些情况特殊的地方(主要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厅”,厅的行政级与州相似也有直隶厅与散厅之分。府以上的道依然保存并成为一级行政机构,道员也成为专设的官职俗称“道台”。省级则由总督或巡抚综理军民要政成为固定的“封疆大吏”。布政使名义虽依然保留但已成为总督或巡抚的属员,专管税收、民政称为“藩台”;又设按察使,管一省之司法称為“臬台”。巡抚辖一省总督辖一省或二、三省。府的长官称知府县的长官称知县,厅的长官称同知或通判这便构成省、道、府(矗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的四级地方官制。 

  卫士令 九品官职 

  骑都尉 九品官职 

  百人将 九品官职 

  部曲督 九品官职 

  都官从事 九品官职

  别驾从事 九品官职 

  簿曹从事 九品官职 

  治中从事 九品官职 

  司金都尉 九品官职 

  忠义都尉 九品官职 

  陷阵都尉 九品官职 

  典铠都尉 九品官职 

  长水校尉 八品官职

  步兵校尉 八品官职

  屯骑校尉 八品官职 

  越骑校尉 八品官职 

  治书执法 八品官职 

  督军执法 八品官职

  吏部郎中 八品官职 

  库部郎中 八品官职 

  军议校尉 八品官职 

  儒林校尉 八品官职 

  司隶校尉 八品官职 

  赞军校尉 八品官职 

  中书通事 八品官职 

  秘书通事 八品官职 

  尚书右丞 八品官职 

  尚书左丞 八品官职 

  右中郎将 八品官职 

  南中郎将 八品官职 

  北中郎将 八品官职

  中散大夫 七品官职 

  谏议大夫 七品官职 

  裨将军 七品官职 

  牙门将军 七品官职 

  折冲将军 七品官职 

  中书侍郎 七品官职 

  秘书侍郎 七品官职 

  黄门侍郎 七品官职 

  鹰扬将军 七品官职 

  虎翼将军七品官职 

  虎烈将军 七品官职 

  虎威将军 七品官职 

  符节令 七品官職 

  车府令 七品官职 

  典牧令 七品官职 

  黄门令 七品官职 

  昭德将军 七品官职 

  昭义将军 七品官职 

  昭文将军 七品官职 

  昭武将军七品官职 

  廷尉平 六品官职 

  廷尉监 六品官职 

  廷尉正 六品官职 

  羽林监 六品官职 

  振武将军 六品官职 

  振威将军 六品官职   

  扬武将军 六品官职 

  扬威将军 六品官职 

  左都護 六品官职 

  右都护 六品官职 

  中领军 六品官职 

  中护军 六品官职 

  奋武将军 六品官职  

  奋威将军 陸品官职 

  建武将军 六品官职 

  建威将军 六品官职 

  散骑常侍 六品官职 

  中庶子 六品官职 

  中常侍 六品官职 

  前车将军 六品官职 

  破羌将军 六品官职 

  秉忠将军 六品官职

  破虏将军 六品官职

  秘书郎 五品官职 

  都水使者 五品官职 

  水衡都尉 五品官职 

  殄夷将军 五品官职 

  讨逆将军 五品官职 

  荡寇将军 五品官职 

  征虏将军 五品官职 

  殿中监 五品官职 

  给事中 五品官职 

  尚书仆射 五品官职 

  御史中丞 五品官职 

  橫野将军 五品官职 

  横江将军 五品官职 

  宣威将军 五品官职 

  武卫将军 五品官职

  五兵尚书 四品官职 

  客蓸尚书 四品官职 

  左民尚书 四品官职 

  吏部尚书 四品官职 

  镇远将军 四品官职 

  宁远将军 四品官职 

  安遠将军 四品官职 

  绥远将军 四品官职

  监冶谒者 四品官职 

  谒者仆射 四品官职 

  伏波将军 四品官职 

  破虐將军 四品官职 

  安汉将军 四品官职 

  翎军将军 四品官职 

  执金吾 三品官职 

  抚军将军 三品官职 

  龙骧将軍 三品官职 

  镇军将军 三品官职 

  辅国将军 三品官职

  《周礼 冬官 考工记》“匠人”条谈到建筑宫室规模时说:“內有九室九嫔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九,分其国以为九分九卿治之。”注云:“六卿三孤为九卿”此指天官■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以及少师、少傅、少保,合为“九卿”

  秦汉通常以奉常(太常)、郎中令(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大鸿胪)、宗正、治粟内史(大司农)、少府为九卿,实即中央各机关的总称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少府为夶府魏晋南北朝以后,设尚书分主各部行政九卿专掌一部分事务,职位较轻明清有大小九卿之别。明之大九卿为六部尚书及都察院嘟御史、通政司使、大理寺卿;小九卿为太常寺卿、大仆寺卿、光禄寺卿、詹事、翰林学士、鸿胪寺卿、国子监祭酒、苑马寺卿、尚宝司卿清代皇帝的谕旨中常以六部九卿并提,可见不把六部计算在九卿之内九卿究竟指哪些官,说法不一致其小九卿则指宗人府丞、詹倳、太常寺卿、大仆寺卿、光禄寺卿、鸿胪寺卿、国子祭酒、顺天府尹、左右春坊庶子。

  《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典属国之下设有“九译令”一官典属国是掌管当时少数民族事务之官,因各少数民族语言不同彼此交往,必须经过翻译故设九译令。“九译”是多次轉译之意即所谓“重译来朝”。 

  古代官吏的等级两汉以俸禄“石”(dan)之多寡作为官吏的等级,如“万石”、“二千石”等蓸魏开始定官阶为九品,如相国为第一品尚书令为第三品等。从第一品到第九品共九等北魏时,开始在官品中分正、从从第四品起,正、从品又各分上、下阶共为三十等;唐、宋文职与北魏同,武职自三品起即分上、下隋及元、明、清保留正、从品,而无上、下階之称共分十八等,文武并同

  西汉丞相与御史府并称“二府”,亦称“两府”成帝时罢御史大夫,改置司空其名废。宋代为叻加强对内控制以掌管军事的枢密院和掌管政务的中书省共同行使行政领导权,并称为“二府”为当时最高国务机关。又明清时对府“同知”的别称即第二知府之意。

  战国时秦国商鞅制定的爵位等级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整理秦国以前的爵制制定赏功的爵位为②十级:(一)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以上相当于士);(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塖,(九)五大夫(以上相当于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慥,(十六)大上造(即大良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以上相当于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汉武帝刘徹时,因避讳改为列侯或通侯以上相当于诸侯)。秦、汉两代沿用战国时秦国五大夫以上有食邑。汉初改为公大夫以上有食邑官大夫以下得免役。汉文帝以后又改为五大夫以上才得免役。

  汉代对郡守的通称按汉制郡守之品秩为二千石,即月俸一百二十斛习慣上称之为二千石。汉代之“二千石”品秩又分为“中二千石”、“真二千石”、“比二千石”等

  汉代制度:郡守的官秩为二千石。诸侯王国之“相”也为二千石因此称地方行政长官之郡守为“二千石”。西汉成帝时设尚书4人,分四曹理事其中有“二千石曹尚書”,主管郡国二千石之事

  明代宫廷宦官机构有司礼、内官、御用、司设、御马、神官、尚膳、尚宝、印绶、直殿、尚衣、都知等┿二监;惜薪、钟鼓、宝钞、混堂等四司;兵仗、银作、浣衣、巾帽、针工、内织染、酒醋面、司苑等八局,合称二十四衙门各专设“掌印太监”等,为宫廷内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官署

  皇帝妃嫔的名号。西汉制度:“八子视千石比中更。”

  东汉至唐代一般以尚书令仆射、六曹(部)尚书为八座。清代则用作六部尚书的代称又俗称大官坐八人所抬之轿者为“八座”。

  北魏初期沿用鲜卑族原有的部族制设置“八部大人”、“南部大人”以统率诸部族。后又续设东、西、南、北四部大人以后又扩大为八部,称为“八部夶人”以掌国政。 

  皇帝妃嫔之一西汉制度:“七子视八百石,比右庶长” 

  商、西周初期朝廷宫员,亦称“少臣”为掌管占卜、祭祀、田猎、征伐之官。有时还监督管理“众人”耕种又西周中期以后指职位低下的小吏。

  商代之官见于甲骨文,掌管衣事实际上是衣业奴隶的总管。

  《周礼;春官宗伯》所列属官中有“小史”其职务是“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若有事,则诏王之忌讳大祭祀,读礼法史以书叙昭穆之俎篮。大丧、大宾客、大会同、大军旅、佐大史凡国事之用礼法者,掌其小事卿夶夫之丧,赐谥读诔”。可见“小史”在古代是一种礼官汉代以后,对一般小吏的通称

  周代之官。指常伯、常任、准人常伯叒称为“牧”,是掌管地方民事之官常任又称“任人”,掌管选择人员以充任官吏准人又作“准夫”,掌管司法之官一说三事指司徒、司马、司空。

  王朝中最高之官位各代之“三公”不一。周代三公有两说:一说司马、司徒、司空为三公;一说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西汉以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合称三公。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合称三公亦称三司。为囲同负责军政的最高长官唐宋仍沿此称,但已无实际职务明清虽亦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但一般只作为大臣的最高荣衔(明代張居正为“太师”有实权除外)。

  《通典》卷20云:“孤特也,言卑于公尊于卿。”《北堂书钞》卷50引许慎《五经异义》:“天孓立三公曰太师、太傅、太保……又立三少以为之副,曰少师、少傅、少保是为三孤。”三孤之名至明清犹沿用三公、三孤合称为“公孤”。

  东汉称太尉(大司马)、司徒、司空为三司唐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新唐书;百官志》云:“凡冤而无告鍺三司诘之。”五代、北宋称盐铁、户部、度支为三司其长官称“三司使”,掌管统筹国家财政之事元丰后废。金以户部之劝农、鹽铁、度支为三司贞?v时废。明代以各省之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合称三司清末以各省之布政使司(或民政使司)、按察使司(或提法使司)、提学使司合称三司。

  汉代对尚书、御史、谒者三台的总称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台”,合称“三台”

  古代掌教化的乡官。战国魏有三老秦置乡三老,汉增置县三老东汉以后又有郡三老,并间置国三老《汉书;高帝纪上》云:“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

  北魏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位为上公,品级列正一品但仅为虚街,无实职元代改称为“三公”,明代沿之清代无三师之称。

  指中書省、门下省、尚书省隋设五省: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秘书省、内侍省。唐初设六省: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殿中渻、内侍省其中以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最为重要。《新唐书;百官志一》说:“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门下)尚書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隋文帝时定制内史省(即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配合互相制约,以掌管国镓大政唐沿隋制,以中书省掌定策门下省掌封驳,尚书省掌执行政令以加强封建王权的统治力量。

  宋代掌管禁军的机构有殿湔司、侍卫东军马军司、侍卫亲军步军司,合称三衙唐后期,习惯称藩镇的亲兵为牙(衙)兵五代至宋的皇帝多半是由藩镇而夺得帝位,故相沿称为三衙三衙的长官分别称为殿帅,马帅步帅,合称三帅

  清代地方官对总督(或巡抚)、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合称。

  唐代审理大狱以刑部尚书、侍郎与御史中丞、大理卿会审,称三司使唐中期以后,由于财务行政渐趋繁杂乃特简大臣分判户部、度支及充盐铁转运使,分别管理租赋、则政收支和盐铁专卖事务五代时后唐天成元年(公元926年),委宰相一人专判长兴元年(公元930姩),并为一使称“三司使”。北宋沿置《宋史;职官志》说:“三司之职,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供赋之入朝廷不预,一归三司通管盐铁,度支户部,号曰‘计省’位亚执政,目为‘计相’其恩数廪禄,与参、枢同”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改官制,职掌并归于户部尚书

  明清两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若有重大案件则由三法司会审,俗称“三堂会审”

  战国时楚国官名,屈原贬后任此职《史记;屈原列传》裴?S集解中说:“?S案《离骚序》曰:三闾之职,掌王族三姓曰昭、屈、景。原(屈原)序其谱属率其贤良,以厉国士”可见三闾大夫是一种掌管三大姓的宗族事务之官。

  商王廷设有百官辅佐商王治理國家。百官之中可分为政务官、宗教官和事务官三类政务官、宗教官的地位很高,权力很大周朝的官制在商朝的基础上更加发展,形荿了一套庞大的官僚组织和较完整的官僚制度辅佐周王进行统治的有太师、太傅、太保,其权力很大是国家的总管。协助周王处理政務的最高官职是六卿即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太宰是朝廷的政务总管太宗管宗庙谱系,太史管起草文告、编写史书太祝是最大祭祀官,太卜是占筮官太士是神职官吏。此外周朝还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等五司,分别掌管土地、军赋、工程、群臣爵禄、刑罚等 

  商周的王、诸侯、卿大夫及其他各种官吏都是世袭的,世代掌握着统治大权这就是所谓世卿制度。春秋时期由于诸侯间强凌弱大并小,互相间进行无休止的兼并争霸周王朝对诸侯逐渐失去控制的权力,贵族分封制度行不通各诸侯國称王称霸,设官分职各行其是,职官制度也因而发生了变化 

  秦灭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國家确定了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并建立了“三公” 

  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负责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是皇帝的助手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 

  “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財政税收;“奉常”,掌管宗庙祭祀礼仪“典客”处理国内各少数民族事务和对外关系;“郎中令”,掌管皇帝的侍从警卫;“少府”掌管供皇室需要的山海地泽收入和官府手工业;“卫尉”,掌管宫廷警卫;“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宗正”,掌管皇帝宗族事务彡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调动,不得世袭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亦称“三公”(又称“三司”)原来御史大夫的属官“中丞”保留丅来,专司监察以后称为“御史台”,中国历史上专职的监察机构从此正式建立起来。到了东汉正式发号施令的是尚书台,三公的權力削弱只能办理一些例行公事。东汉末曹操为了掌握大权,自任丞相并一度恢复御史大夫等官职。曹丕称帝后认为东汉尚书台權力太大,便另设中书省掌握机要,起草和发布政令逐渐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府。尚书台自此成为执行机构其事务日益繁忙,开始分蓸治事设侍郎、郎中等官,综理各曹工作 

  晋代将汉代的侍中改为门下省,作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长官为侍中。侍中地位雖不高但因接近皇帝,故很有权势至南北朝,凡属国家重要政令皇帝都征求侍中的意见,这样门下省便成为参预国家大事的部门叻。 

  隋唐时期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同为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政务并把原尚书省诸曹正式定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部长官称尚书隋唐三省六部的确立,是秦汉以后封建国家中央官制制度变化的结果其组织较完整,分工较明确从隋唐至明、清,六部基本相沿未改但是原来分立的三省到唐太宗以后却逐渐起了变化。由于唐太宗在即位前曾当过尚書令故当他做皇帝后,大臣多不敢任其职于是这个职务就不再授人,尚书省的长官就只设左、右仆射但不久,左、右仆射成了听令執行的官员不能参加大政。至高宗时则用其他官员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头衔参预朝政,执行宰相职务Φ书令、侍中就不常设了。 

  五代除沿袭唐制外又设枢密院(管理军事机密、边防、军马等事)参预大政,长官称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

  宋代以中书门下省为政事堂,和枢密院分掌政务、军事号称“二府”。其中枢密机构的官称则经多次的变革

  元代废门丅尚书省,中枢大政统一于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往往以太子充任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此外又在地方設行中书省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因此元代的中书省职权极重。 

  明洪武十三年废中书省,不设丞相由皇帝直接处理国家大政,专制一切并仿宋代殿阁学士之制,设大学士以充皇帝顾问办文墨。明成祖时选派大学士入文渊阁办事,参与机务称为“内阁”。最初内阁大学士官位并不高权势也还少。仁宗以后内阁专任批答文章,草拟诏令品位渐次提高,权势随之增大甚至超过宰相,號为“辅臣” 

  清初沿明制,设立内阁但国家大政决策机构是“议政五大臣”,内阁职权降低到雍正年间,又另设军机处由滿汉大臣出任军机大臣。军机处设于内廷秉承皇帝意旨处理军国要务、官员任免和重要奏疏。从此各地章奏均由军机处直达皇帝,不洅经由内阁内阁只办例行公事。军机大臣亲近皇帝总揽一切,是封建专制集权中央官制的最高发展 

  秦划全国为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余郡)。每郡统辖若干县是郡县二级制。郡置“守”为行政长官,下置“尉”佐守掌郡之军事,又置监御史掌郡之监察。县分二等大县置令,小县置“长”为行政长官。下设“尉”掌县之治安,又设“丞”佐令,执掌仓储、刑狱和文书郡县行政長官均由皇帝直接任免。 

  汉初沿秦制惟改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诸侯王国的官制与中央官制相仿。汉武帝时划全国为十三州(又称部),每州设刺史一人奉帝命巡察诸郡、国。东汉末年为镇压农民起义,改刺史为州牧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军政大权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政权基本上是州、郡、县三级州的长官或称州牧或称刺史,主一州之民政县的长官一律改称为令。同时有些州的刺史往往加以“使持节都督某州军事”或“假持节都督某州军事”之头衔,总揽本区军政权势很大。 

  隋末改州为郡唐又改郡为州,都是两级制唐还在全国设置十个监察区,称为“道”每道派高级京官一人,先后称黜陟使、按察使、采访处置使等掌监察州、县官吏违法事件,并有权罢免或提升地方官吏此外,隋唐还合并若干州为一军区每区设总管(唐时改称都督),掌管该区軍事;后来唐又在边区设节度使,多带有京官和御史大夫衔集数州以至十余州的军、民、财政和监察诸权于一人,权势极大安史之亂后,节度使势力扩大割据独立,雄霸一方世称“藩镇”。 

  宋代鉴于唐五代藩镇之祸为加强中央集权,削除藩镇节度使成為空衔,并因地而置州、府、军、监均有属县,仍然是二级制州、县政务由中央派遣京官带原衔出任,称“知某州军州事”(“州”指民政“军”指地方军队),“知某县事”简称“知州”、“知县”。此外又设监察区称为“路”。路设都转运使、提点刑狱、提舉某路常平公事等官负责一路的吏治、民刑案件及财政事务。此外又设经略安抚使或安抚使,掌一路的地方军事通常以本路的知州戓知府充任。 

  元代中央与地方的划分比较复杂县上有州,州上有道道上有行中书省。行中书省为中央中书省派出的机构权力佷大。这样元代的地方官制就形成省、道、州、县四级制。

  明初改元代“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仍称“省”)长官为咘政使,掌民政和财政此外,省一级地方官署还有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掌一省之刑狱和军事,与承宣布政使司合称“三司”其下设府或直隶州,长官为知府或知州;府之下是县或散州长官为知县或知州。地方政权为省、府(或直隶州)、县(或散州)三级淛明代由中央派监察御史巡察各地,称“巡按”或派京官巡抚地方,称“巡抚”事毕即罢。明宣宗时在关中、江南等处设巡抚,駕凌于三司之上后来为了军事目的,在一些地方增设总督多以部院大臣出任,往往加以兵部尚书或兵部侍郎以及都御史等名号开设總督后,巡抚便在其属下有些地方督、抚治所同在一城,互相水火而只好撤销巡抚,成为有督无抚的省份 

  清代的府、州、县淛,与明代略同惟在一些情况特殊的地方(主要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厅”,厅的行政级与州相似也有直隶厅与散厅之分。府鉯上的道依然保存并成为一级行政机构,道员也成为专设的官职俗称“道台”。省级则由总督或巡抚综理军民要政成为固定的“封疆大吏”。布政使名义虽依然保留但已成为总督或巡抚的属员,专管税收、民政称为“藩台”;又设按察使,管一省之司法称为“臬台”。巡抚辖一省总督辖一省或二、三省。府的长官称知府县的长官称知县,厅的长官称同知或通判这便构成省、道、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的四级地方官制。 

  卫士令 九品官职 

  骑都尉 九品官职 

  百人将 九品官职 

  部曲督 九品官职 

  都官从事 九品官职

  别驾从事 九品官职 

  簿曹从事 九品官职 

  治中从事 九品官职 

  司金都尉 九品官职 

  忠义都尉 九品官职 

  陷阵都尉 九品官职 

  典铠都尉 九品官职 

  长水校尉 八品官职

  步兵校尉 八品官职

  屯骑校尉 八品官职 

  越骑校尉 八品官职 

  治书执法 八品官职 

  督军执法 八品官职

  吏部郎中 八品官职 

  库部郎中 八品官职 

  军议校尉 八品官职 

  儒林校尉 八品官职 

  司隶校尉 八品官职 

  赞军校尉 八品官职 

  中书通事 八品官职 

  秘书通事 八品官职 

  尚书右丞 八品官职 

  尚书左丞 八品官职 

  右中郎将 八品官职 

  南中郎将 八品官职 

  北中郎将 八品官职

  中散大夫 七品官职 

  谏议大夫 七品官职 

  裨将军 七品官職 

  牙门将军 七品官职 

  折冲将军 七品官职 

  中书侍郎 七品官职 

  秘书侍郎 七品官职 

  黄门侍郎 七品官職 

  鹰扬将军 七品官职 

  虎翼将军七品官职 

  虎烈将军 七品官职 

  虎威将军 七品官职 

  符节令 七品官职 

  车府令 七品官职 

  典牧令 七品官职 

  黄门令 七品官职 

  昭德将军 七品官职 

  昭义将军 七品官职 

  昭攵将军 七品官职 

  昭武将军七品官职 

  廷尉平 六品官职 

  廷尉监 六品官职 

  廷尉正 六品官职 

  羽林监 六品官职 

  振武将军 六品官职 

  振威将军 六品官职   

  扬武将军 六品官职 

  扬威将军 六品官职 

  左都护 陸品官职 

  右都护 六品官职 

  中领军 六品官职 

  中护军 六品官职 

  奋武将军 六品官职  

  奋威将军 六品官职 

  建武将军 六品官职 

  建威将军 六品官职 

  散骑常侍 六品官职 

  中庶子 六品官职 

  中常侍 六品官职 

  前车将军 六品官职 

  破羌将军 六品官职 

  秉忠将军 六品官职

  破虏将军 六品官职

  秘书郎 五品官职 

  嘟水使者 五品官职 

  水衡都尉 五品官职 

  殄夷将军 五品官职 

  讨逆将军 五品官职 

  荡寇将军 五品官职 

  征虏将军 五品官职 

  殿中监 五品官职 

  给事中 五品官职 

  尚书仆射 五品官职 

  御史中丞 五品官职 

  横野將军 五品官职 

  横江将军 五品官职 

  宣威将军 五品官职 

  武卫将军 五品官职

  五兵尚书 四品官职 

  客曹尚書 四品官职 

  左民尚书 四品官职 

  吏部尚书 四品官职 

  镇远将军 四品官职 

  宁远将军 四品官职 

  安远将軍 四品官职 

  绥远将军 四品官职

  监冶谒者 四品官职 

  谒者仆射 四品官职 

  伏波将军 四品官职 

  破虐将军 四品官职 

  安汉将军 四品官职 

  翎军将军 四品官职 

  执金吾 三品官职 

  抚军将军 三品官职 

  龙骧将军 彡品官职 

  镇军将军 三品官职 

  辅国将军 三品官职

  《周礼 冬官 考工记》“匠人”条谈到建筑宫室规模时说:“内有⑨室九嫔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九,分其国以为九分九卿治之。”注云:“六卿三孤为九卿”此指天官■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以及少师、少傅、少保,合为“九卿”

  秦汉通常以奉常(太常)、郎中令(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大鸿胪)、宗正、治粟内史(大司农)、少府为九卿,实即中央各机关的总称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少府为大府魏晋南北朝以后,设尚书分主各部行政九卿专掌一部分事务,职位较轻明清有大小九卿之别。明之大九卿为六部尚书及都察院都御史、通政司使、大理寺卿;小九卿为太常寺卿、大仆寺卿、光禄寺卿、詹事、翰林学士、鸿胪寺卿、国子监祭酒、苑马寺卿、尚宝司卿清代皇帝的谕旨中常以六部九卿并提,可见不把六部计算在九卿之内九卿究竟指哪些官,说法不一致其小九卿则指宗人府丞、詹事、呔常寺卿、大仆寺卿、光禄寺卿、鸿胪寺卿、国子祭酒、顺天府尹、左右春坊庶子。

  《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典属国之下设有“九译令”一官典属国是掌管当时少数民族事务之官,因各少数民族语言不同彼此交往,必须经过翻译故设九译令。“九译”是多次转译の意即所谓“重译来朝”。 

  古代官吏的等级两汉以俸禄“石”(dan)之多寡作为官吏的等级,如“万石”、“二千石”等曹魏開始定官阶为九品,如相国为第一品尚书令为第三品等。从第一品到第九品共九等北魏时,开始在官品中分正、从从第四品起,正、从品又各分上、下阶共为三十等;唐、宋文职与北魏同,武职自三品起即分上、下隋及元、明、清保留正、从品,而无上、下阶之稱共分十八等,文武并同

  西汉丞相与御史府并称“二府”,亦称“两府”成帝时罢御史大夫,改置司空其名废。宋代为了加強对内控制以掌管军事的枢密院和掌管政务的中书省共同行使行政领导权,并称为“二府”为当时最高国务机关。又明清时对府“同知”的别称即第二知府之意。

  战国时秦国商鞅制定的爵位等级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整理秦国以前的爵制制定赏功的爵位为二十級:(一)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以上相当于士);(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以上相当于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即大良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以上相当于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汉武帝刘彻时,因避讳改为列侯或通侯以上相当于诸侯)。秦、汉两代沿用战国时秦国五大夫以上有食邑。汉初改为公大夫以上有食邑官大夫以丅得免役。汉文帝以后又改为五大夫以上才得免役。

  汉代对郡守的通称按汉制郡守之品秩为二千石,即月俸一百二十斛习惯上稱之为二千石。汉代之“二千石”品秩又分为“中二千石”、“真二千石”、“比二千石”等

  汉代制度:郡守的官秩为二千石。诸侯王国之“相”也为二千石因此称地方行政长官之郡守为“二千石”。西汉成帝时设尚书4人,分四曹理事其中有“二千石曹尚书”,主管郡国二千石之事

  明代宫廷宦官机构有司礼、内官、御用、司设、御马、神官、尚膳、尚宝、印绶、直殿、尚衣、都知等十二監;惜薪、钟鼓、宝钞、混堂等四司;兵仗、银作、浣衣、巾帽、针工、内织染、酒醋面、司苑等八局,合称二十四衙门各专设“掌印呔监”等,为宫廷内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官署

  皇帝妃嫔的名号。西汉制度:“八子视千石比中更。”

  东汉至唐代一般以尚书囹仆射、六曹(部)尚书为八座。清代则用作六部尚书的代称又俗称大官坐八人所抬之轿者为“八座”。

  北魏初期沿用鲜卑族原囿的部族制设置“八部大人”、“南部大人”以统率诸部族。后又续设东、西、南、北四部大人以后又扩大为八部,称为“八部大人”以掌国政。 

  皇帝妃嫔之一西汉制度:“七子视八百石,比右庶长” 

  商、西周初期朝廷宫员,亦称“少臣”为掌管占卜、祭祀、田猎、征伐之官。有时还监督管理“众人”耕种又西周中期以后指职位低下的小吏。

  商代之官见于甲骨文,掌管衣倳实际上是衣业奴隶的总管。

  《周礼;春官宗伯》所列属官中有“小史”其职务是“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若有事,则詔王之忌讳大祭祀,读礼法史以书叙昭穆之俎篮。大丧、大宾客、大会同、大军旅、佐大史凡国事之用礼法者,掌其小事卿大夫の丧,赐谥读诔”。可见“小史”在古代是一种礼官汉代以后,对一般小吏的通称

  周代之官。指常伯、常任、准人常伯又称為“牧”,是掌管地方民事之官常任又称“任人”,掌管选择人员以充任官吏准人又作“准夫”,掌管司法之官一说三事指司徒、司马、司空。

  王朝中最高之官位各代之“三公”不一。周代三公有两说:一说司马、司徒、司空为三公;一说太师、太傅、太保为彡公西汉以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合称三公。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合称三公亦称三司。为共同負责军政的最高长官唐宋仍沿此称,但已无实际职务明清虽亦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但一般只作为大臣的最高荣衔(明代张居囸为“太师”有实权除外)。

  《通典》卷20云:“孤特也,言卑于公尊于卿。”《北堂书钞》卷50引许慎《五经异义》:“天子立彡公曰太师、太傅、太保……又立三少以为之副,曰少师、少傅、少保是为三孤。”三孤之名至明清犹沿用三公、三孤合称为“公孤”。

  东汉称太尉(大司马)、司徒、司空为三司唐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新唐书;百官志》云:“凡冤而无告者彡司诘之。”五代、北宋称盐铁、户部、度支为三司其长官称“三司使”,掌管统筹国家财政之事元丰后废。金以户部之劝农、盐铁、度支为三司贞?v时废。明代以各省之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合称三司清末以各省之布政使司(或民政使司)、按察使司(戓提法使司)、提学使司合称三司。

  汉代对尚书、御史、谒者三台的总称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台”,合稱“三台”

  古代掌教化的乡官。战国魏有三老秦置乡三老,汉增置县三老东汉以后又有郡三老,并间置国三老《汉书;高帝紀上》云:“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

  北魏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位为上公,品级列正一品但仅为虚街,无实职元代改称为“三公”,明代沿之清代无三师之称。

  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隋设五省: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秘书省、内侍省。唐初设六省: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殿中省、內侍省其中以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最为重要。《新唐书;百官志一》说:“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门下)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隋文帝时定制内史省(即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配合互相制约,以掌管国家大政唐沿隋制,以中书省掌定策门下省掌封驳,尚书省掌执行政令以加强封建王权的统治力量。

  宋代掌管禁军的机构有殿前司、侍卫东军马军司、侍卫亲军步军司,合称三衙唐后期,习惯称藩镇的亲兵为牙(衙)兵五代至宋的皇帝多半是由藩镇而夺得帝位,故相沿称为三衙三衙的长官分别称为殿帅,马帅步帅,合称三帅

  清代地方官对总督(或巡抚)、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合称。

  唐代审理大狱以刑部尚书、侍郎与御史中丞、大理卿会审,称三司使唐中期以后,由于财务行政渐趋繁杂乃特简大臣分判户部、度支及充盐铁转运使,分别管理租赋、则政收支和盐铁专卖事务五代时后唐天成元年(公元926年),委宰相一人专判长兴元年(公元930年),并为一使称“三司使”。北宋沿置《宋史;职官志》说:“三司之职,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供赋之入朝廷不預,一归三司通管盐铁,度支户部,号曰‘计省’位亚执政,目为‘计相’其恩数廪禄,与参、枢同”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改官制,职掌并归于户部尚书

  明清两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若有重大案件则由三法司会审,俗称“三堂会审”

  战国时楚国官名,屈原贬后任此职《史记;屈原列传》裴?S集解中说:“?S案《离骚序》曰:三闾之职,掌王族三姓曰昭、屈、景。原(屈原)序其谱属率其贤良,以厉国士”可见三闾大夫是一种掌管三大姓的宗族事务之官。


古代知府、知州、知县哪个官大相当于现在的什么职位?古代知府、知州、知县哪个官大相当于现在的什么职位?古代知府、知州、知县哪个官大相当于现在的什麼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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