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厅发文
劳动部辦公厅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你厅《关于被开除、除名的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请示》(豫劳便〔1994〕49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由于违犯劳动纪律受到除名处理的职工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