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为什么这么重要是现代经济社会的一种重要投入品。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世界石油为什么这么重要价格上升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Haas商学院发布消息称2009年诺贝尔奖获得者奥利弗·威廉姆森教授(Oliver E. Williamson)于当地时间5月21日逝世,享年87岁《比较》曾多次发表威廉姆森教授的文章,并参与組织他的来华活动本文原载《比较》第52辑。

我和其他学者一直开展的研究工作可以冠以多种称呼:“治理经济学”、“组织经济学”和“交易成本经济学”本文第1节将会讲到,治理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交易成本经济学则是把可操作的内容(operational content)引入治理和组织的方法。吸引峩从事这一研究议程的具体问题正是罗纳德·科斯在1937年所提出的谜题:当一个企业决定自己生产所需的产品和服务而非外包时有哪些效率因素在起作用?在第2节我将谈到,我1971年的论文《生产的纵向一体化》在这个问题上取得了一定进展并引发了随后逐渐被称为交易成夲经济学的后续研究。第3节将陈述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初步成果第4节将简要分析研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挑战,这些问题与挑战要求我们放弃“有效治理的逻辑”最后是结论部分。

一旦治理和组织可以作为分析的对象它们就变得相当重要,虽然不一定能推广到其他领域但至少对经济学家来说,是如此正如本文所描述的那样,将可操作的内容注入治理概念需要借助“契约”透镜,而非新古典的“选擇”透镜来分析经济组织;需要意识到这是一个把经济学和组织理论(后来又把法律的方方面面)结合起来的跨学科研究议程;同时还需要把迄今一直被忽视的交易成本引入到分析中来。这样做的目标是让经济组织理论成为一门能够作出预测的理论,而对纵向一体化之謎的研究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出发点

尽管微观经济理论教科书并未论及良好的治理(good governance)这一概念,但作为20世纪上半叶重要的制度经济学镓约翰·康芒斯对经济组织做了如下阐述:“行动的基本单位……本身必定包含冲突、相互依存和秩序三个原则。这一单位就是交易”(Commons,1932第4页)。由此康芒斯劝告道:“经济学理论应该把交易及其规则、组织问题以及使组织行为……稳定化(的方式)作为中心问题”(1950,第21頁)

这种对经济学的定义与新古典的资源配置范式有两个重要的不同:第一,尽管康芒斯重视组织和契约关系的连续性然而,资源配置范式关注的是价格与产出、供给与需求而忽视了上述两方面;第二,经济学的价格理论方法是20世纪的“主导范式”(Reder1999,第43页)而制喥经济学由于未能成功地推动大量提供预测与经验检验的实证研究,主要被归入思想史范围(Stigler引自Kitch,1983第170页)。不管有多少忠实的拥趸制度经济学仍“谈不上成功”。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制度经济学缺乏好的思想。事实上康芒斯的冲突、相互依存和秩序的三要素预示叻本文所使用的治理概念,也就是说治理是可以激发秩序,并由此缓解冲突和实现互利的手段进一步说,交易成了基本的分析单位

詹姆斯·布坎南随后区分了分析经济组织的选择“透镜”和契约“透镜”,他认为,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专注于选择科学及与之相关的优化笁具,是“犯了错误”(James Buchanan1975,第225页)如果“源自自愿交换的互利是……所有经济学理解的最重要的基础”(Buchanan,2001第29页),那么契约“透镜”就是一个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的视角。

在过去35年中经济学界对使用契约“透镜”的兴趣日益浓厚,这既包括强调事先激励安排的理論(代理理论/机制设计团队理论,产权理论)也包括那些把主要分析放在事后的契约关系治理的理论。交易成本经济学是一种事后的治理架构它的分析重点放在康芒斯呼吁关注的那些交易上,在这些交易中交换关系的连续性(或终止)特别重要。这类交易的特征与簡单市场交换(不包含连续的交换关系)的理想交易在法律和经济学上有什么不同呢?治理又可以有哪些类型呢

对这些问题的答案,需要用比较契约理论来重新表达经济组织问题,包括:(1)找出与各种不同交易相关的关键特征;(2)对界定不同治理模式(市场和科層制是其中的两类)的特征群加以描述;(3)运用有效匹配(efficient alignment)假说将这些部分结合起来;(4)由此形成各种预测,并对这些预测进行經验检验;(5)逐步得出各种公共政策结论在此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找出行为人与契约相关的各种特征并加以详细说明。

新古典企业悝论视企业为一个依据技术法则将投入转化为产出的黑箱正如哈罗德·德姆塞茨所发现的,这并不是一个万能的架构:“如果把新古典经济理论中的企业与现实中的企业混为一谈,那就是一个错误新古典经济学的主要使命是说明价格体系如何协调资源的利用,而非真实企業的内部运作”(Harold Demesetz1983,第377页)

德姆塞茨并不力主将经济学和组织理论结合在一起,来理解真实世界中的企业和市场组织然而,我却意識到这是研究的需要也是研究的机会,这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我在卡内基—梅隆大学工业管理学院博士项目(年)所受的训练。这一社会科学中不同寻常的跨学科项目认为组织理论应该与经济学相互结合。赫伯特·西蒙(Herbert Simon)、詹姆斯·马奇(James March)和理查德·西尔特(Richard Cyert)在推动跨学科研究方面发挥了尤其重要的作用有限理性、目标规范、跨期规律(在这里组织获得了“自己的生命”)、适应的极端重要性、日常程序Φ操作部门的相互信任,以及更一般的“复杂性架构”所有这些因素对理解不完备签约和复杂组织来说,都是最恰当不过的基本概念呮要是在卡内基—梅隆大学从事契约关系治理的研究,就一定会采取跨学科的方式

在1937年的经典论文《企业的性质》中,科斯首次把交易荿本概念与企业和市场组织研究联系起来年轻的科斯(时年27岁)在通行的有关企业和市场组织的教科书理论中,发现了一个严重的缺陷一旦把企业和市场视为“协调生产的可替代方式”(Coase,1937,第388页)科斯发现,使用其中某一种方式的决策就不应该被认为是既定事实(這是通行的做法),而应该能够被合理地推导出来因此,科斯建议经济学家们应该(1937第389页):

弥合(标准)经济理论的如下两个假设の间的鸿沟:一是资源通过价格机制进行配置的假设(出于某些目的);二是资源配置取决于企业家协调的假设(出于其他目的)。我们必须说明在实践中,对这两种生产协调方式作出选择的依据是什么

这个缺失的概念就是“交易成本”。

在随后的20年里科斯指出的这個缺陷并没有产生立竿见影的成效(Coase,1988第23页),它未能被人们广泛接受交易成本为零的隐含假设没有受到挑战。直到20世纪60年代两篇偅要文章才使情形得到彻底改变。一旦放弃零交易成本逻辑这一标准假设未被认识到的含义便展现在人们面前。

第一篇论证文章是科斯1960姩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旦对契约条款中的外部性问题重新加以阐述,并放弃零交易成本推理就可得到一个令人吃惊的结果:庇古的論点(也是那个时代绝大部分经济学家的论点),即为了约束对他人带来危害(通常称为负外部性)的行为就需要采取某种政府行动(通常是征税),是不正确的(Coase, 1992第717页)。这是因为如果交易成本为零,那么无论初始产权安排如何,面临侵权交易的各方都可以通过無成本谈判达到一个有效率的结果这样的情形无异于“皇帝的新衣”:外部性和其他类型的摩擦统统都消失了。这当然很荒谬它要传達的真实信息是:“要研究现实世界中正的交易成本”(Coase,1992第717页)。肯尼思·阿罗1969年的文章《经济活动的组织:关于选择市场配置还是非市场配置的若干问题》的详细分析同样表明需要承认交易成本为正这一事实,这既与市场失灵有关也与中间产品市场签约有关:“縱向一体化现象说明,竞争市场的运行成本不像我们的理论分析中通常假设的那样等于零”

尽管取消零交易成本逻辑表明,需要考虑正嘚交易成本然而,仍然存在三个问题:第一一旦打开企业和市场组织的“黑箱”朝里看,黑箱就变成了潘多拉盒子:正的交易成本无處不在这成了一个诅咒,因为某种形式的交易成本可以用来解释任何情形不管事实背后是什么。于是对交易成本的强调,就成了“播下龙种收获跳蚤”(Fischer,1977第322页)。第二只说明某些类型的交易成本确实很大,这还不够除非能说明不同组织方式(比如市场和科層制)有不同的交易成本,否则光是证明交易成本很大,从比较契约理论的角度来看并没有什么意义。第三从比较契约理论的角度來检验交易成本的重要性,需要植入一个概念框架从这个框架中,可以推导出各种预测并对这些预测进行经验检验。因此对于正交噫成本这个有吸引力的概念而言,还需要关注其关键特征并为它提供可操作的内容。

我曾经称之为“卡内基三要素”(Willamson1996,第25页)的东覀是:良好的训练、跨学科和活跃的思维良好的训练意味着你会认真对待你的核心学科,并运用其自身的术语展开研究;跨学科意味着利用相邻学科也就是说,跨越学科边界对现象进行研究。活跃的思维是指善于提问“这里发生了什么?”肯定比说“情况就是如此”要好当我把产业组织理论作为自己的研究领域时,卡内基三要素对我非常有用哪怕我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我从未在卡内基—梅隆大學(或其他地方)上过一门产业组织课程

科斯把20世纪60年代的主流产业组织理论称为“应用价格理论”(1972,第62页)对此我表示同意,但吔要告诫说:“结构—行为—绩效”范式在产业组织理论的“哈佛学派”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市场组织(尤其是关于企业数量、规模分布和进入条件)的地位显著,但企业组织被忽略了因为企业被看成是根据技术法则将投入转化为产出的生产函数,产业组织理论对公共政策的告诫是:除非签约活动(contracting practices)和组织结构具有物理或技术基础否则,任何新型的非标准契约和组织都被认为有严重问题而且鈳以推定为是反竞争的。

对背离主流产业组织理论标准的种种现象所做的这种解释是片面的与此相反,卡内基—梅隆学派认为契约和組织的变化同样符合效率目标。当我在年担任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局长特别经济助理时尤其是需要对史温(Schwinn)公司案的诉状发表评论时,这种视角的差异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史温公司案涉及的问题是纵向市场限制的一种,诉状提出的论据是自行车生产商史温公司对其(非独家)总经销商所施加的许可限制是反竞争的。对此我持更谨慎的观点。这不但因为我并不清楚这些限制是否有反竞争效应而且可以进一步或反过来证明,这些有争议的限制措施旨在保持许可体系的完整性(Williamson1985,第183189页)史温公司案诉状的主要起草人认为,該案适用于“当时经济学界关于销售限制的通行观点”(Posner1977,第1页)这种反竞争的解释在美国最高法院庭审的辩论中,也胜出了

在史溫公司案和其他案件中,我都看到了断章取义、有缺陷的分析推导这促使我在回到宾夕法尼亚大学教书后,决定重新思考纵向一体化和縱向市场限制问题我和我的研究生们攻读了大量文献,并发现尽管有一些非常好的文章(Fellner,1947;McKenzie1951;Stigler,1951)但是,总体上来看组织经濟学的作用微乎其微。因此我决定从经济学和组织理论相结合的视角,来重新思考纵向一体化

我的文章《生产的纵向一体化:市场失靈的思考》与正统理论有以下几方面的不同:(1)我借助“契约”透镜而不是正统的“选择”透镜,来分析经济组织;(2)我用有限理性來描述人的认知能力因此,所有复杂契约都是不完备的;(3)我预先考虑了策略行为(strategic behavior这种行为是对合作精神的背离),如果相关利益很大时外购产品或服务便会受到冲击;(4)我把“适应性”(adaption)作为组织经济的主要效率目标;(5)我区分了通用资产投资和专用资產投资,后一种资产会使供求方之间发展出一种双边依赖关系总而言之,我的观点可以概括如下:如果资产是通用的那么,简单的市場契约就能提供有效的中间产品市场交换;但是如果因为资产专用性和外部人的干扰形成了双边依赖关系(由此导致了高成本的不适应),那么科层制将变得更有优势。

最初我只是想通过这篇文章,为解决企业边界之谜并拓展我们对纵向一体化的理解尽一己之力,嘫而它证明纵向一体化可以成为研究复杂契约和经济组织的一个范式。不完备契约、双边依赖(依附于资产专用性)以及契约遭遇严偅干扰(由于相关利益太大)时出现的对标准的协调适应的偏离,它们结合起来便可用来分析一系列广泛的现象我们可以将这些现象视為“主题变奏曲”,即同一主题的不同变体

这种分析最首要的技巧,就是从契约的角度来思考各种现象对许多现象来说,这样做并不難但是,有时候某些现象需要按照签约理论来重新表述当然,这只是简单的第一步关键概念必须是可操作的,同时还必须逐步形成┅个可作出预测的理论;然后随着分歧和欠缺的出现,正交易成本的逻辑也必须放弃我将在第3节讨论前两点,最后一点的讨论则放到苐4节

一旦意识到研究经济组织的这一方法有广泛的应用性,就有必要更系统地逐步掌握其基本机制和潜在逻辑初步成果可归为三大类:关键的概念性进展、关键的操作性进展以及应用。这三个方面的共同点是需要在更微观的分析层面来剖析经济组织,这与西蒙(1984第40頁)的观察是一致的:

在自然科学方面,当观测误差和其他噪音与所研究的现象处于同一数量级时人们的反应不是试图依靠统计工具从數据中获取更多信息,而是找到可以在更细微的层面上观察现象的方法对经济学而言,相应的策略显然是在微观层面找到新的数据

接丅来是非常简要的概括。

这里将详细阐述的基本进展是:(1)行为人的特征(2)适应性,(3)引入契约法

行为人。如果“在设定我们嘚研究议程和形成我们的研究方法方面最根本的就是我们对人类本性的看法,因为我们要研究的正是人类的行为”(Simon1985,第303页)那么,社会科学家就需要列出行为人的认知、自利和其他特征因为社会科学家的分析是以行为人为落脚点的。

被西蒙形容为“北极星”的认知假设就是有限理性(1991第86页),他将有限理性称为“想要理性但只能有限地做到理性”的行为(1957a,第xxiv页)按照这种说法,行为人既鈈是高度理性的也不是非理性的,他只不过是试图有效地应对不完备的复杂契约

尽管强调不完备性,交易成本经济学也还是考虑到了“可能的远见”(feasible foresight)例如,乔治·舒尔茨曾经谈到为何他所受到的经济学训练对他思考公共政策的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即便这些政策与经济学并没有特定的关系,他说:“我们的学科训练会让人在思考问题时考虑长远,询问间接的后果,关注那些没有直接考虑到的变量”(George Schultz1995,第1页)本文第4节将讨论放弃正交易成本的逻辑,在那里我们还将回到这个话题。这里我只想表明许多经济学家和社会科学堺的其他一些学者(Michels[1911]1962;March和Simon,1958)运用了“可能的远见”这一概念虽然这个概念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运用。

对于西蒙所说的自利追求是“脆弱的动机”(Simon1958,第303页)我的解释是,大多数时候大部分人都会说什么就做什么(有的人还会做得更多),但不会自觉地思考期望嘚贴现净收益能否证明这种努力是值当的如果他们失脚滑到,那也只是一起正常的小失误不值得大惊小怪。“日常惯例体现了多数人哆数时候的行为”该命题指的是那些(非策略性的)好行为。

准确描述“多数时候”发生的事情显然是十分必要的然而,当人们谈到┅般意义的人类行为和特定意义的组织时大多数重要的内容并不是惯例,而是例外实际上,一旦形成了好的惯例管理的主要职能就昰处理例外。在外包的背景下契约的不完备,加上由此导致的企业间协议的各方偏离契约的违约行为就会引起例外。如果机会主义洏不是纯粹的脆弱动机盛行,那么由信息不对称、双边依赖、弱产权和法庭执行契约的高成本所引起的策略因素就会蠢蠢欲动。

适应性组织理论大师巴纳德(Chester Barnard)和经济学家哈耶克都把适应性视为经济组织的主要目标,但他们对适应性有着不同的理解当巴纳德认识到研究内部组织(科层制)的社会科学发现不了什么的时候,就着手在其开创性著作《经理的职能》(1938)一书中构思相关概念他在书中着重討论的就是:通过运用管理,“自觉、谨慎、果断”地实现协同适应(coordinated adaption)(Barnard1938,第1章)与此相反,哈耶克赞扬了“市场奇迹”(Hayek1945,第527頁)人们通过对相对价格的变化作出反应,就可以自生自发地实现自动适应(autonomous adaption)

治理经济学的挑战在于,既要承认两种类型的适应性嘟很重要又要有选择地考虑它们。因此交易成本经济学并不囿于“市场”和“科层制”这一旧的观念两分法,而是把市场和科层制视為两种不同的治理模式在一个运行良好的经济体系中,两者都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于是,一直以来饱受争议的科层制模式终于获得了和“市场奇迹”平起平坐的地位问题只在于如何恰当地利用这两种治理模式。

契约法卡尔·卢埃林作为美国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的领袖,在反对要有一部万能契约法的标准做法时,引入了主要通过私人秩序来执行的“作为框架的契约”,这一思想超越了“契约是(通过法庭来執行的)法律规则”的概念。具体来说“合法契约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它提供了……一个框架虽然这个框架几乎永远不能精确地说明嫃实发生的关系,但是它提供了大致的说明,各种真实发生的关系围绕这个大致的说明而变动;当人们遇到疑惑时它可以提供必要的指导;当人们之间的关系实际上终止后,它可以作为最终诉求(ultimate appeal)的标准“(Karl Llewellyn 1931,第736~737页)这最后一条很重要,因为出于最终诉求目的而訴诸法庭足以清楚地表明威胁姿态(threat positions)尽管如此,相比于“契约是严格的法律规则”这一概念 更富弹性的“作为框架的契约”概念可鉯越过更广泛的一系列契约侵害,来支持(合作的)交换关系下文的讨论以及第4节关于放弃正交易成本逻辑的讨论表明,自制的(forbearance)契约法制度也起源于类似的目的

适应性(自动适应和协调适应)是组织的核心目标;可行的治理模式在契约法方面有所不同。在这里只要紸意到这些就足够了。

3.2 关键的操作性进展

三项关键的操作性进展分别是:(1)确定分析单位的特征;(2)确定治理模式的特征;(3)提出囿效匹配假说

分析单位。人们用来研究组织的分析单位很多但是很少对这些分析单位的特征加以界定。建立交易成本经济学正如康芒斯(Commons,1932)所建议的和科斯(Coase1937,1960)隐含地指出的那样要把分析单位确定为“交易”。要想节约交易成本必须考虑到复杂但又关键的茭易纬度、资产专用性状况以及交易要面对的各种侵害。在这三者之中对理解契约关系治理来说,最重要的交易特征是资产专用性和需偠非程序化的适应来处理的外部干扰

尽管雅各布·马尔沙克敏锐地提到了特定的人员和位置条件,但他发现“教科书忽略了……独特性问题或不完美的标准产品问题“(Jacob Marschak,1968第14页),然而随着大家协同展开对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研究,所涉及的资产专用性范围显然也越来樾大其中包括物理专用性、人员专用性、特定位置的专用性、专有的(dedicated)专用性、品牌资本的专用性,以及临时(或暂时的)专用性與资产专用性相关的是,不同类型的风险产生于不同类型的资产专用性而这又会带来组织形式的重要变化。不管具体情况如何如果交噫得到了专用资产投资的支持,与之相关的一个基本规律就是:将这些专用资产配置到其他用途上必定会让这些资产的使用者损失生产價值(Williamson,19711975,19761985;Klein,Crawford和Alchian1978)。

在资产专用性中跨时因素相当重要。因此虽然某些资产专用性状况在一开始就颇为明显,但契约执行过程中又会产生其他的资产专用性(例如由于“边干边学”而形成的人力资产专用性就是后来才产生的)。不管资产专用性状况源自何处我前面谈到的“不可再配置”(non redeployablity)都有转化(transforming)效应,也就是说将原先的大量出价竞争转化成契约期和续约期很少的交换关系。这种轉化会危及简单的市场交换的功效长期契约(得到可信承诺的支持)就会取而代之,在少数情况下依赖于科层制的各连续生产阶段的統一所有权(unified ownership of successive stages)会取而代之。

要注意资产专用性是一个设计变量,生产的产品或服务可通过再设计来减少资产专用特征虽然这样做会使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功能受到损害。还要注意的是虽然强调单个(双边)交易的目的是为了简化分析,有时候一系列相关交易会引起先后顺序问题。这就引入了系统性因素实时协调的复杂性必须考虑这些因素。

治理模式在科斯1937年的文章中,市场和科层制是两种对立嘚治理模式而在我的文章《生产的纵向一体化》中,它们是两种可替代的治理模式这完全符合实用主义方法论的首要原则:保持简单(Solow,2001第111页;Friedman,1997第196页)。值得指出的是交易成本经济学随后引入了混合治理模式(Williamson,1991;Menard1996),进一步超越了用中间产品市场签约来解釋作为“主题变奏曲”的一系列商业(或非商业)现象描述不同治理模式(市场和科层制只是其中的两类)的关键纬度分别是:(1)激勵强度:如果人们在各个自适应阶段都可以获得净收入流,激励就是强的;但是在成本加成的回报制度下,激励就是弱的(2)行政式嘚命令和控制:如果各连续生产阶段置于统一的所有权之下,或者由一个共同的“老板”来协调或处理纠纷命令和控制就是强的;(3)契约法制度,如果契约法制度有一套法律规则(法庭秩序)那么它就是强有力的;如果不同阶段的纠纷由私立秩序来解决,此时企业是解决最终诉求的最后法庭契约法制度就是弱的。

假定治理的三个纬度都可以取两个值:弱(0)或强(+)那么,我们考虑两种对立的治悝模式(市场或科层制)就可以得到23 = 8种组合。哪一种组合可以用来描述市场和科层制的内在一致性呢根据其他地方的讨论(Willimason,1991)市場的综合特征是:强激励、在(各生产阶段)接合部上的弱命令和控制,以及强有力的契约(法律规则)相反,科层制的综合特征是:弱激励、在(各生产阶段)接合部上的强命令和控制以及弱的契约法制度(自制法,forbearance law)按照这种描述,市场和科层制就是两种对立的治理模式

有效匹配。交易成本经济学借助有效匹配假说来预测交易的走向,也即弄清楚具有不同特征的交易将与哪类治理结构相匹配这些治理结构具有不同的成本和作用,从而实现(主要是)节约交易成本的结果我们的基本预测是,不存在资产专用性、适应性需求能得到确保并自我实施的一般性交易在市场上即可实现。与这类交易对应的是法律和经济学上的理想交易。相反如果交易需要得到夶量专用性资产投资的支持并受制于契约的不完备性(由于有限理性),那么随着相关利益的增加,一旦遇到重大干扰交易方就有可能背离合作,于是交易就会被打乱。对于这种交易来说统一所有权和通过科层制来实施的协同适应是大有裨益的。

一旦(1)通过数据嘚出了各种预测(2)解答了各类“主题变奏曲”问题,以及(3)能够产生并展示公共政策结果那么,经济学理论就显得额外重要

实證检验。交易成本经济学不但可以做出预测还可以对预测进行实证检验。2006年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实证检验有800多次,而且得到了广泛的证實(Macher和Richman2008)。的确“大约30年前,获取相关数据(主要是微观分析类数据)是个难以逾越的障碍,但今天交易成本经济学已建立在相当广泛的实证检验之上”(Geyskens,Steenkamp和Kumar2006,第531页)不可否认的是,交易成本经济学所促发的实证研究大大提高了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影响力(Winston,2001)

主题变奏曲。交易成本经济学不但在产业组织领域也在许多经济学领域,如劳动经济学、公共财政、比较经济体制、经济发展和改革得到了广泛应用;在公司战略、组织行为、营销、公司金融、经营管理和会计等工商管理领域的应用,同样数不胜数;在相邻社会科学領域尤其是社会学、政治学、社会心理学和法学,也有众多应用交易成本经济学之所以如此广泛地得到应用,是因为任何能够重新表述为一个契约问题的问题都可以从节约交易成本的角度来加以分析,并得到很好的解释

公共政策。尽管交易成本经济学在商业领域(反垄断、管制、公司治理)在农业、公共卫生、公共部门、经济发展与改革等领域的公共政策方面,都已经有了大量的应用然而,在峩看来它仍然是一个没有得到充分重视的公共政策分析视角,尤其是在公共部门的设计方面美国国土安全部就是一个最近的例子(Cohen、Cuellar囷Weingast,2006)从短期政治目的出发来设计公共部门的政治过程,往往限制了对各种不同的可行方案的有效评估

随着第2代和第3代实用主义方法論原则的结合,也即“正确”和“合理”(Solow2001,第111页)的结合正交易成本逻辑也走到了尽头。所谓“正确”既包括把经济学概念转换為精确的数学(或图表,或代码)并确保进一步的逻辑运算能得到正确执行和检验”(Solow,2001第112页),也包括有关复杂现象的貌似合理的簡单模型应该“在重要参数的‘合理’或‘似乎合理’的取值上合乎逻辑”(Solow2001,第112页)同样,由于“逻辑上一致的所有事情并不一定嘟是可信的”(Kreps1999,第125页)所以,与现象无关的空想式模型值得怀疑尤其是在其他更可靠的模型产生了与数据一致的反驳性推断时。洳果把原则2和原则3结合起来就可以得到如下观点:放弃正交易成本逻辑。

在外部性(Coase)和纵向一体化(Arrow)问题上放弃零交易成本逻辑表明,借助简化假设的通常做法导致了与事实不符的预测这促使经济学家和其他社会科学家放弃正交易成本逻辑,这既是因为一般经学悝论意义上的需要也是因为随着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发展,理论缺失及其与现实的差距日益明显这里将讨论四种情形:(1)选择性干预嘚不可能性,它与企业规模的界限有关;(2)可矫正性(remediableness)概念由于坚持可行且可执行的解决方案,这一概念对公共政策有重大影响;(3)可信的契约它是一个坚实的概念,这个概念可以扩大贸易互利的范围;(4)模型的扩展实验以此来确定对分析所依赖的简单模型(玩具模型)的连续应用,是否会产生一个逼近被研究现象的扩展模型我还会简要地讨论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自然演进过程。

由弗兰克·奈特(Knight1921,1933)和科斯(Coase1937)提出的企业边界之谜是:为什么一个大企业做不到一群小企业能做的所有事情,更遑论比它们做得更多屈赛·刘易斯(Tracy Lewis)对这个问题的另一种提法给出了如下的答案:由于既有的企业“实际上可以像新进入企业那样使用投入品……[而且]可以通过协调生产,来改进新的投入和既有投入”所以大企业总能实现更大的价值(Lewis,1983第1092页)。交易成本经济学设定了两个机制:复制和選择性干预来对上述观点进行检验。如果这两个机制能够被实施那么大企业在实现各种目的方面都有其优越性。

假定两个连续的生产階段按如下方式合并:(1)被合并的生产阶段(acquired stage)在合并后按照合并前的状态自主运营(通过复制);只是(2)作为合并方的生产阶段(acquiring stage)总可鉯有选择地施加干预不过只有在协同适应能够产生预期净收益时才这么做。在这种情况下合并后的企业永远不会做得更差(通过复制),有时还能做得更好(通过选择性干预)相应地,更多的一体化总是好于更少的一体化这意味着,如果重复运用这一逻辑所有的苼产阶段最后都将被组织在一个大企业之中。这一逻辑的实施在什么地方会难以为继呢

假设买方生产阶段(以下简称买方)合并了供方苼产阶段(以下简称供方),实施复制和选择性干预的四种情形如下:(1)作为合并者(所有者)的买方向被合并的供方承诺无论发生哪种状况,被合并的生产阶段将继续获得其净收益(在扣除企业一般管理费用、维护费、使用费和资本折旧费后)这样可以保持强激励(high-powered incentive);(2)供方承诺“充分小心地”使用其资产,虽然其资产的所有权已经归买方所有;(3)买方承诺只有选择性干预能够产生预期净收益时,才行使权力(命令);(4)在合并协议中买方坦诚地承诺披露选择性干预带来的收益并对这些收益进行分配。问题在于这些承诺没有一项是自我实施的。相反由于不存在三方(包括一个无成本的仲裁者)都掌握的共同知识,每一种情形都会被折中处理相关影响因素包括:(1)所有者(买方)控制着会计系统,因此可以有保留地宣布折旧、转移定价和收益从而将净收益转移到自己名下;(2)供方不充分小心地使用资产的情况,只有事后才能知道而且很难证实;(3)买方也可以假装宣布发生了对它自己获取净收益有利的事凊;(4)考虑到上述情况,对选择性干预带来的收益所作的分配将大打折扣;此外(5)在一个更大的企业里,人们会玩政治游戏相比於小企业,大企业更容易出现官僚作风和政治站队

关于这一简要概述的详细讨论,可以参考其他文献(Williamson1985,第6章)许多睿智的生意人囷他们的律师常常凭直觉就能认识到上述破坏因素,并且进行权衡取舍将它们纳入(是否)一体化的决策,在这里只要观察到这一点僦足够了。对社会科学家而言需要引以为戒的是:市场和科层制是不同的组织方式,我们应该客观地看待它们各自的长处与弱点

公共政策分析家往往假设公共部门的交易成本为零,对他们来说可矫正性标准是对其分析方法的现实检验。这不但可笑而且,标准的公共政策发生过程是不对称的:由于正交易成本私人部门签约会遭遇市场失灵,但是对应于公共部门却没有失灵的概念。因此令人费解嘚公共政策制定往往建立在零交易成本逻辑的不对称应用上,监管便是其中的一个例子(Coase1964),但很少有人对此感到奇怪

可矫正性标准試图对称地、据实地处理现实世界中的制度,不管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这个标准就是:如果人们找不到一个可行的组织模式比现有的组織模式更优,且能产生预期净收益那么,现有的组织模式就被认为是有效率的(Williamson1996,第8章)

由于所有可行的组织模式都有缺陷,因此可行性条件(feasibility stipulation)从一开始就排除了零交易成本(无论是公共部门、私人部门,还是非营利部门等等)。可实施条件(implementation stipulation)则要求如果囚们提议实施其他可行的组织模式(经过每个方面的反复比较,确定该模式比现有模式更优)那么实施该模式的成本必须纳入到净收益嘚计算。不过如果我们能证明实施其他可行的更优组织模式面临着“不公平”的障碍,就可以推翻如下假说即如果新模式的预期净收益为负,现有模式就是有效率的

我们还需要评估政治和经济方面的不公平。在政治因素完全超过经济因素的环境下被视为公平的政治障碍将保留下来(Stigler,1992);相反那些有着不受欢迎的政治原因的政治障碍(如不公平的歧视)则会消失。同样一些经济障碍,如在位企業已经发生的沉淀成本必定会推迟引入其他可行的更优模式;而那些被认为不公平(如掠夺行为)的经济障碍将受到挑战。

一言以蔽之可矫正性标准拒绝接受零交易成本的不对称推理,试图揭示与公共政策制定相关的各种效率问题如可行性、实施以及抵制(rebuttal)。

“可信威胁”的概念在(国家之间的政治和经济)竞争研究中具有重要地位在那里,可信威胁的主要目的是阻止一些工具(如核武器)的使鼡从而使竞争转移到其他场合(Schelling,1960)或完全阻止竞争的出现利用有成本的有效“可信承诺”来支持交换,与竞争研究中的可信威胁相關但有所不同。

关于可信承诺的基本命题是:如果交换得不到可信承诺的支持人们就会发现,许多交易的契约风险就会泛滥如果交噫的专用投资会带来太大的风险,那么通用投资就会取代专用投资;某些交易将被纳入企业,而另外一些交易根本就不会出现

有时,鈳信承诺会自动发挥作用如果交易者有着良好的历史纪录,他就能获得正的声誉效应然而,只有经济行为人自觉地认同那些提供了更哆保证的机制时可信承诺才会形成的。这类机制可以有多种形式:例如信息披露和审计;专业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这种机制交噫方可以更多地借助私人秩序而不是法庭秩序(Llewellyn,1931;Macaulay1963;Summers,1969;Macneil1974;Galanter,1981);除此外有时也包括用质押来支持交易(Williamson,1983)

可信支持(credibility supports)也會随着作为政治权力一部分的制度环境而变化(Levy和Spiller,1994)实证政治理论文献对此作了讨论。契约法概念也与治理经济学有关它的一个例孓是“自制法”这一概念,该概念描述了科层制内部的契约法制度(Williamson1991,第27页加上了强调):

内部组织的隐含契约法是一种“自制法”。法庭通常允许企业就价格纠纷、延迟损失、质量瑕疵等问题提起诉讼,但是它拒绝受理企业内部两个部门之间因同一些技术问题而產生的纠纷。向法庭求助会遭到拒绝各方必须在内部解决分歧。相应地科层制就是最终诉求的法庭。

引入“自制法”这一概念是为了填补治理理论的逻辑缺陷和其他形式的契约法一样,“自制法”的效能将随制度环境(民族国家)的完整性而变化自制法则是这个制喥环境的一部分。

简单模型的目标是捕捉事物的本质解释当前的实践困惑,并给出可以进行实证检验的预测不过,简单模型常常也可鉯进行模型扩展重复应用简单模型所得到的基本机理,是否就可以准确描述被研究现象呢

扩展实验常常被忽视,这可能是因为扩展很難做到有时候,它被忽略可能是因为人们错误地认为扩展很容易实现。基于现实需要、公共政策需要或者无法证明的现有企业理论,来扩展简单模型使之接近于被研究的现象,对此我认为要谨慎对待。

对于把企业作为治理结构的交易成本理论来说要回答的问题昰:既然连续的“产或销”决策(make-or-buy decision)适用于交易成本经济学框架中的单一交易(individual transactions),它是否也能扩展到用来描述多元化企业这类情形?请注意交易成本经济学假定:如果交易发生在技术上可分离的各生产阶段之间的接合部(而不是内部),那么这些交易就相当重要。只要給定“技术核”就可以重点分析一系列分离的(后向、前向或水平)“产或销”决策,以确定哪些环节应该外包出去哪些应该合并到企业所有权边界之内。按照这个描述企业包含了一组需要作出“产或销”决策的交易,这的确是一种扩展或者说,至少是向这个方向嘚逼近(

由于交易成本经济学还没有完全正式化(formalization)所以,有时也会受到批评对此我有三个回应:与其他理论一样,交易成本经济学經历了一个自然演进的过程;完全正式化仍在进行之中;不成熟的正式化存在着与现象脱节的风险

根据托马斯·库恩(Kuhn,1970)的学说理論都有一个从非正式到初步正式(pre-formal),再到半正式(semi-formal)最后到完全正式(fully formal)的发展阶段。交易成本经济学的非正式阶段始于1930年代的一批文献(尤其是康芒斯和科斯)这些文献论述了新古典理论的缺陷和疏漏。初步正式的工作起步于1970年代其时出现了一些新的概念,经济学家们用這些概念重新解释纵向一体化、纵向市场限制、劳动力市场组织、对自然垄断的特许权约束等现象并得出了有效匹配的条件。1980年代及以後是半正式阶段在这一阶段,经济学家们主要研究了可置信的合同、混合治理模式、交易和治理结构的多样性交易成本理论在企业、經济学和相关社会科学(包括公共政策)的广泛应用;大量的实证检验也随之出现。完全正式阶段也始于1980年代目前仍在继续之中。格罗斯曼和哈特(Grossman和Hart1986)的开创性论文,哈特和约翰·莫尔(Hart和Moore1990)的后续论文以及这方面的其他论文产生了极其广泛的影响,而且还研究了某些类型的交易成本(不过它们更经常地被称为产权理论文献)。斯蒂芬·塔德里斯及其合作者的后续研究工作(Bajari和Tadelis2001;Tadelis,2002;Levin和Tadelis2010;Tadelis ,2010b)則仍在进行之中。

我所描述的交易成本经济学课题源于1937年科斯提出的难题:如何界定企业的边界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我将纵向一体化决筞视为核心交易并将这一决策重新表述为签约问题,然后又提出了如下问题:为什么企业要将技术上可分离的零部件生产外包而不是根据需要自己生产,什么时候外包;换言之外包和自己生产的临界点在哪里?通过有选择地结合经济学和组织学的相关理论这个问题鈳被视为效率问题来处理。尽管学者们打算将纵向一体化作为一个独立的课题来研究但是,纵向一体化仍然会受一系列经济活动的影响这些经济活动会出现在比较契约理论中,或者可以用比较契约理论来重新表述

事后来看,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发展是一个自然演进的过程它的非正式阶段可以追溯到1930年代科斯对同行们提出的挑战:企业和市场组织应该是被推导出来的,而不是既定的事实(当时的做法僦是把它们视为既定事实);他还认为这中间缺失的概念就是交易成本。到了1960年代阿罗和科斯的研究证实了交易成本的存在,随着零交噫成本逻辑不再成立主流经济学的很多理论也就变得毫无意义。

初步正式阶段始于1970年代经济学界将契约/治理理论应用于纵向一体化。企业间的契约是不完备的原因在于,如果交易的专用性投资将当事人绑在一起那么在面对利益攸关的重大侵害时,有限理性就会诱发錯误适应的风险随后,这种治理经济学得到了广泛应用与此同时,其他契约现象也被解释为同一主题的不同变体

半正式阶段更加强調不同治理模式(市场、混合治理和科层制)的关键特征,因为这些特征说明了不同交易需要不同的适应性如自动适应和协同适应。在茭易成本经济学中引入操作化内容虽然取得了进展但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难题:一是选择性干预的效力,二是理论的扩展只有放弃经濟组织的逻辑,才有可能解开这些难题从1980年代早期开始,经济学家雄心勃勃地致力于实证研究并推动了实证研究在此后的迅猛发展。茭易成本经济学在公共政策领域也得到了广泛应用而且这种应用还在不断增多。对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完全正式的研究开始成型并仍在繼续之中。

我认为有选择地结合法学、经济学和组织学理论,从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角度来研究契约关系的治理问题非常有启发性;我預计,在概念、理论、实证和公共政策方面这样的研究仍将继续。未来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研究将非常有趣但也充满挑战。

(上海交大咹泰学院黄少卿译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石油为什么这么重要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