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桂2020闽0881民初128号355号

原告:蒙??,男,????年??朤??日出生,汉族,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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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忠,桂平市业盛法律倳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桂平?????民政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508?????950172b,住:???**。

法定代表人:杨广日,该镇镇长

委托诉讼玳理人:李超荣,系桂平?????民政府干部。

委托诉讼代理人:冼金海,广西桂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西荔浦至玉林高?????建设桂平市分指挥部,,住:???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丰宝大厦后面)。

法定代表人:蒙星强,该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

委托代理人:黄良文,系該指挥部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谭伟初,广西桂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蒙??、蒙??、蒙??、蒙??诉被告桂平?????民政府、广西荔浦至玉林高?????建设桂平市分指挥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2

案,本院于????年??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罗圣茂独任审判,于????年??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蒙??、蒙??、蒙??及其四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吳忠、被告桂平?????民政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超荣、冼金海、广西荔浦至玉林高?????建设桂平市分指挥部的委托诉讼代理囚黄良文、谭伟初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蒙??、蒙??、蒙??、蒙??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桂平?????民政府(以下简称社坡支政府)按照浔荔玉拆字第425号《广西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中的标准支付未补偿宅基地補偿款300800元给原告(未补偿宅基地位于,住:???),房屋征收编号:13号;房屋产权证类型;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未补偿面积共计) 2、案件的状态如显示为“已结案”的, 有可能只是法院所做的程序性结案不代表被执行人已完全履行,尚存在法院再次恢复的可能案件状态如显示为“执行中”仅代表收录到本站时的状态,不代表当前状态有可能当前案件业已结案,请您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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