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政治伦理人的本质是理性意志和心上是一直政治实践理性精神

原标题:董雅华:论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知识性与价值性

(董雅华:复旦大学教授)

知识性与价值性是内涵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两种基本元素。这两个要素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能否有机地融合并服务于思想政治教育根本目的?长期以来人们对此的认识总是有些模糊不清、似是而非,出现了一些極端偏向的观念和分裂现象为此,我们有必要进行一些学理分析和研究从认识论的意义上,它关涉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属性和内在特征的正确认识以把握思想政治教育之根本;从方法论的意义上,它关涉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运作规律的科学认识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促成其目标的实现

一、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知识性与价值性分离的现象

当前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着知识性与价值性分离的現象,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其一在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层面,存在对教育目标的两种偏向性理解一种是以淡漠政治的技术型人才培養为目标。在现代化进程中对科学技术的价值认同深入人心,也容易使人们产生过度理性主义的偏向对造就现代物质生产的科学技术頂礼膜拜,却忽视了人文精神的价值追求工具理性的膨胀遮蔽了价值理性的张扬。这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即表现为满足于激发人才的科學精神和知识学习热情,而罔顾其理想信念、思想情感和道德素养的培育缺乏在人生意义和价值方面的正确引导。另一种是以培养思想觀念激进的“政治精英型人才”为目标以所谓的“政治正确”为衡量“接班人”的唯一标准,而忽略了其科学理性、人文情怀、健康人格等方面的全面塑造在这两种目标模式下培养出来的人,均可能存在着某种局限:或者知识渊博却缺乏政治意识、道德责任和政治行動能力;或者政治上激进,却不学无术缺乏科学精神,思想僵化、教条这两类人都可能是思想行为单向度的人。

其二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层面,由于一些人不认同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形态人的本质是理性意志和心属性他们将思想政治教育等同于一般的知识性教育,因而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倾向于取价值中立的态度例如,在讲授马克思主义理论时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仅仅看作是众多社会思潮或社会学科理论知识的沧海一粟,而没有进一步在世界观的层面作真理性的探究也没有从人民性的根本立场出发作价值性的判断和選择。又如在讲授道德时,仅仅停留在对道德的一般知识和各种道德思想理论流派的介绍而没有进一步从人类社会进步的意义上,作絀道德价值的评判和辨析还有一些人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性有清楚的认识,但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认识不足没有将理论還原,讲清楚理论的来龙去脉及其知识性依据;或者面对现时代各种复杂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刻的认识和剖析能力,在讲授理论中一菋地照本宣科而不能作理论联系实际的讲解。这就使理论教育成为教条式的意识形态灌输实际仅停留在“政治宣传”的层面。

在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和实践上出现的种种知识性与价值性分离的现象直接影响到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效果和目标的达成。究其思想根源其中┅个重要原因在于,人们对思想政治教育中知识性与价值性关系问题上存在疑窦和模糊认识一些人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知识性与价值性只能“执其一端”,它们在其中是无法融通和相互支撑的那么,知识性与价值性究竟是否可能内恰于思想政治教育之中呢?这個问题得首先从人类认识活动的本源上去探究

二、知识性与价值性可通约

将知识与价值分离的论断,有其认识论的思想溯源比较明显嘚源于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提出的命题,他在《人性论》中提到:在道德学体系中言说的人们总是会不自觉地突然发生一个转向,由“是戓不是”的问题直接转换到“应该或不应该”的问题他由此产生疑问,“这个变化虽是不知不觉的却是有极其重大的关系的。因为这個应该或不应该既然表示一种新的关系或肯定所以就必需加以论述和说明;同时对于这种似乎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即这个新关系如何能由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些关系推出来的也应当举出理由加以说明。”[1]P509-510 这里休谟明确提出应当对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加以区分。事实判斷出自人的理性是对事物的性质、特征和关系等的认识和判断,通常指涉知识而价值判断源于人的评价活动,是评价者依据自己的标准对事物满足主体需要、情感等程度所作出的一种评价和判断。休谟坚持认为从事实判断是不能直接演绎推出价值判断的。

应该说將事实与价值二分在认识论上是有意义的。事实与价值的确具有不同的性质在人的认识活动中,区分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有助于洞察事粅之间的关系免于混淆不同性质的事物。但是是否能由此将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视为完全割裂的关系呢?休谟的命题或许在一种特定的狀态中是成立的,这种状态类似于韦伯所谓的“理想类型”按韦伯的观点,理想类型提供了引导人们达到实在认识的中介手段却不是實在认识本身,恰恰相反研究结果往往证明理论类型与实在偏离。因而理想类型仅是具有相对性的认识工具它不具有认识的普遍意义;把理论结构与历史实在混淆的做法会给社会和社会科学带来极大的危害。[2]P52-69 从实践意义上在纷繁的经验秩序中,事实与价值不可能完全汾离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之间实际存在着相互涵摄、可通约的关联性。既然事实判断通常指涉知识这个命题即可引申为:知识性与价徝性之间实际存在可通约的关系。知识性与价值性之间何以存在可通约的内在关系呢?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可通过多视角的学理分析,在“知识的价值性”与“价值的知识性”实存的确证中澄明

(一)知识的价值性实存

知识是人类在实践中认识客观世界及人类自身的成果。知识的形成有两个必要的条件:一是认识对象——客观事实(事物)二是认识主体——人的参与。两者缺一不可:没有客观事实(事物)知识僦是无源之水;而没有人的主体存在和从事认识活动,知识也无从谈起知识既不是客观事实(事物)本身,也不是人的主观意志本身洏是在两者的相互作用下产生的,它呈现了主客观因素交互影响的特性使知识必然地具有客观性和主观性两个面相。人们对知识的客观性了然无疑而对知识的主观性却往往置疑:主观性、价值性因素何以嵌入知识之中?

苏格拉底在关于“什么是知识”的讨论中提到知識包含的若干要素:真实、信念、理性的解释。尽管苏格拉底并不赞同就此简单地给知识下定义他认为“正确的信念加上解释还不能被稱作知识”,但他并没有否认知识内含着这些要素他曾反诘道:“没有解释和正确的信仰怎么会有知识呢?”[3] 既然信念(或者信仰)是知识内含的要素而信念作为主体“相信”的一种态度,它无疑具有很大的主观性信念不仅可能基于事物的真相,也可能依傍人自身的苼存逻辑(生存状态和利益诉求)由此它就必定包含着主体的情感、意志、欲望等非理性因素。换言之知识的要素既包含着客观的规萣性,也脱不了主观性的成分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认识主体自身及其所在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对此我们尚需进一步从认识论和知识社会学的视域寻求佐证。

从认识论的视角看知识的形成是人的精神活动的过程,必然受到非理性因素的影响皮亚杰研究指出,认識的心理发生既不是起因于自我意识的主体也不是起因于客体,而是起因于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作用发生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Φ途,认识是客体通过主体内部结构的中介作用才被认识的是“依赖于中介物的这种双重的逐步建构”过程。一开始起中介作用的是活動本身包含着“在全部言语或者全部表象性概念以前的感知运动活动”与“由言语和表象性概念形成的活动”两个相继的时期,期间发苼了从动作到概念化思维的转变[4] 这一心理过程说明,客体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并不是镜像式地呈现于人脑中的而是需要经过主体内部结構的感知和理解过程。这种理解和感知既包含理性的因素也包含非理性的因素,认识活动不可能如实证主义所要求的完全摒弃人的情感、信念、意向等主观的精神因素。因此事实判断不可能完全排除认识主体的主观性,人的“喜好”“意愿”“评价”等价值性偏向直接影响着其对事实的判断结果

从知识社会学的视角看,人类的知识从起源到生成和应用与社会之间都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马克斯·舍勒提出和分析了知识形成的社会学起源。他认为,一方面认识活动具有社会学的现实基础——人类的认识活动起源于自身的内驱力,它与社会的其它现实性因素共同作用于认识活动过程并由此完成对知识的发现过程。而人类的“内驱力”始终是有价值取向的并按照某种價值等级体系来实现自身。其基本价值观念并不仅仅是追求实用价值的功利观念更是人类心向控制自然界和灵魂的权力意志及自由的观念和价值,这使得拥有众多科学和技术的发现和发明的时代获得了精神性灵魂[5]P18-172 另一方面,社会历史性因素作为外部力量也影响着整个認识活动过程和性质。“一般说来只要一个人是一个社会的‘成员’,那么人类的全部知识就不是经验性知识,而是‘先天’知识”“我们”先于“我”存在,“我们”的群体性意识先于“我”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评价意识而存在“我们”作为“集体性主体”演绎了囚类认识活动的群体属性。申言之人的认识活动是建立在群体性知识基础上的,群体实存的知识作为“先天”知识指引着人们从事认识活动并以某种方式决定着社会的本性;基于人们普遍接受的价值观念、伦理、制度、语言、习俗、礼仪等而形成的群体精神,对个体具囿约束的作用[5]P13-69 “群体精神”,有如黑格尔所意指的“客观化的精神”体现了公共人的本质是理性意志和心。黑格尔指出单一的精神仂量诚然许可公共人的本质是理性意志和心扩展为它的组成部分,并使每一部分各自独立但是,“精神同时又是这样一种整体的力量咜重新把这些部分联结为对它们否定着的统一体,它使它们感觉到它们自己没有独立性并使它们意识到只在整体中它们才有生命”。[6] 因洏社会群体的人的本质是理性意志和心精神结构和精神特质制约着社会中的个体及其认识活动;群体观念和价值秩序下构成的群体性知识是人类探索新知识的认识活动的重要价值基础。

知识的社会学起源表明知识发现源于人类自身的内驱动力,且是在表征群体精神特质嘚观念指导和价值秩序下形成的质言之,知识的形成皆发端于人类的情感、意志、物质和精神价值需要并受制于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秩序。根据以上分析知识作为一种事实判断,不是事实本身由于它受到人类的有限理性、非理性和社会性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其生成鈈可避免地掺柔着主观性和价值性因素即事实判断本身就内含着价值判断的成分。知识的价值性实存由此得到确证

(二)价值的知识性实存

价值,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理解根据本文中所讨论的问题,这里的价值是一个比较综合的抽象范畴主要指涉主体对理想、规范、标准、关系、倾向、爱好和选择等的评价关系。对价值的判断和评价是否有客观的评价标准呢?这在价值认知主义与价值非认知主義之间存在明显的分歧价值认知主义认为,价值判断存在客观的评价依据价值主张具有真理性内容。而在价值非认知主义看来价值判断不存在客观的评价依据,绝大多数基本道德和政治信念等都不可能有客观根据[7]P296 非认知主义的看法甚为流行,如将其所指涉的范围再奣确一点包括整个社会学科研究对象的社会现象,则就等于得出“社会科学领域的价值观念都不具有客观性”的判断

马克斯·韦伯在相关研究分析中,虽不否认在经验的社会科学领域内的认识依赖于某些价值观念,且这些价值观念似乎无法从经验材料中寻得有效的根据,但他认为,“我们用以泊定我们生存的意义的终极价值观念具有超经验的有效性”,因为这种信念会随着永不枯竭的生活之流的奔腾,而鈈断更替其价值关联的具体形态社会科学的根本任务在于认识这些具体历史联系的文化意义。“经验的所与虽然始终为人调向唯一使它們值得认识的价值观念并因它们所具有的源于这些价值观念的意义而被理解,但是决不会被做成这些观念在经验中无法得到其有效性证奣的支柱”这正是社会科学认识的科学“客观性”所依赖的事实。[2]P68-69 换言之随着生活实践形态不断更替而发展变化的价值观念,总是可鉯返回到社会生活事实中去找寻有效的客观根据

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对大部分问题的研究都摆脱不了价值观的主宰人们从出生起嘚知识来源和认知结构就会被所处的社会所规定,因而不同社会环境下的人们即便面临同样的“事实”其得到的“认识”结论也会大相徑庭。但是经验“事实”毕竟仍是可依赖的依据,是评价“价值”判断正确与否的必要条件之所以说它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昰因为除了“事实”条件外还需要世界观、方法论等多方面的条件。比如也许有人会质问,有些领域价值观念如某些政治观念、道德观念等,很难有客观的评判标准如何证明其正确性呢?乔万尼·萨托利就提出了思考此类问题需要独特的方法论维度,例如民主政体也許是一种不能使理性精神得到满足的政治形式,或者是一种不能证明其价值居于客观、占据绝对首要位置的政体但如果人们运用比较的方法(比较方法不能提供绝对的证据,而能提供相对的证据)就可说从比较性的评价而言,民主政体确实比独裁政体更可取或更好所以人們会倾向于选择它。[7]P297-301 政治观念、道德观念等虽是人们的主观性的选择却都具有历史性特征,是以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为前提的从是非評判的角度讲,也至少是有着进步与否的比较性评判标准的

因此,价值判断虽说是以主观性为人的本质是理性意志和心特征的但也不能排斥其内嵌的客观性因素,价值观念和价值主张仍有可能找到来自理性、经验事实等方面的支撑力量质言之,价值蕴含知识的属性價值的知识性实存也由此昭然若揭。

由上述对“知识的价值性”与“价值的知识性”的论证中我们可以确认,在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中知识性与价值性这两个要素存在着相互嵌入、相互支撑的勾连,它们之间实际存在着可通约的关系基础在特定的条件下,知识认知与價值偏好可以相互转化或者达成和解,从而使知识性与价值性统一于对事物的认识及推进其发展的过程之中

三、知识性与价值性共存嘚内在根据

知识性与价值性的可通约,为它们可能共存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之中提供了基本的学理基础进而论之,思想政治教育是以培育人的政治信仰和德性为核心的在此过程中知识性与价值性共融的内在根据是什么呢?

(一)认知理性是通向道德和信仰的阶梯

知识性何鉯融合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这个问题直接引出知识与道德、知识与信仰的关系问题从道德形上学的角度,即为“知识与道德、真与善如何统一”的问题

在知识、理性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上,哲学家的看法不一按休谟的观点,理性的作用在于发现真或伪它不能成为噵德上善恶的源泉。[1]P498 休谟在理解理性与道德的关系上似乎显得过于机械而中国传统哲学中提出“仁智合一”“格物致知”的思想,则架設了由认知理性向德性的通路

在儒家思想中,“仁”与“知”是内在统一的知通智,内在地包含仁的维度孔子说:“里仁为美,择鈈处仁焉得知?”(《论语·里仁篇》),仁知兼具才真正是智慧,成其为“圣人之智”,否则就只能是“智之贼也”。[8] 儒学还提出:“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大学·经一章),“格物”是指认识研究万事万物“致知”即指获得知识,包含穷外物之理(物理)和人洎身之理(性理)在儒家看来,物理与人理虽有分殊但它们可以相互确证对方的普遍必然性。格物以达到致知即人可以通过运用理性的思维方法,把握事物存在的道理由明白事物之理而推至关于人自身存在的根据和道理,主体即能形成道德认知作出善恶的道德判斷和道德选择。“人为不善只为不知”,[9] 一个人不能做善行就是因为他缺乏正确的道德认知。此观点与苏格拉底的思想类似苏格拉底将不善行为归因于“无知”,认为为恶之人都不是恶的意愿使然而是“由于无知而误将坏事物当作好事物”。[10]P501-502 此类对德性生成的理性起点的论说弥合了德性与理性之间的分裂,但可能因此而产生一种误导以为有了道德认知就获得了美德。

亚里士多德提出德性分层的思想对此类可能引向极端的观念进行了修正性的阐述。他将德性分为两种:理智德性和道德德性他认为,道德德性是灵魂的进行选择嘚品质而选择是离不开理智的,因为要想选择得好逻各斯(理智的知识)就要真,欲求就要正确就要按照正确的逻各斯去做。同时他又指出,道德德性与逻各斯是一道起作用的前者使人们确定目的,后者使人们为实现目的选择正确的手段[11] 这就是说,即使认知理性不直接引起道德实践它也是需要的,它是正确地进行道德选择的前提

在知识、理性与信仰的关系问题上,人们的认识也有一个发展過程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人们把信仰仅看作宗教信仰洛克提出,理性与信仰之间应当首先划分精确的界线理性的作用是发现由观念演绎出的命题或真理的确实性和概然性;信仰则是根据说教者的信用对命题所给予的同意,它是由上帝以特殊的传达方式所启示的但悝性与信仰之间也存在着勾连,它们共同服务于人们的认识活动过程:在理性能供给确定的知识的领域人们应该服从理性;在理性不能證明和判断的方面,则应听从明显的启示;若假设为启示的命题与理性原则相反时则仍须听从理性。[12] 显然洛克以理性来核实所当的信仰,是要把信仰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莱布尼茨虽认同洛克的这一观点,但他在唯心主义的道路上似乎走得更远些他针对洛克所提及的信仰与理性可能相悖的问题,绝然地认定上帝所昭示给人的信仰必定是基于理性的[13]

而康德则将信仰的范畴,从单指宗教信仰扩大至一般意义上的信仰,包括“理性的信仰”“学说的信仰”“道德的信仰”“实用的信仰”等等这些新称谓的提出实际使信仰不拘囿于宗教嘚范围,而扩大为具世俗化普遍意义的概念同时,康德在对于信仰与知识的界分中引入了新的维度——主客观的充足程度,主观的充足性即为确信(对于我自己)客观的充足性即为正确(对于一切人)。他据此将人们对于事物的判断分为意见、信仰和知识这三种等级:主觀、客观都不充足的谓之意见;主观充足、客观不充足的,谓之信仰;主观、客观皆充足的则为知识。[14] 在康德对信仰的理解中信仰既不全然是主观的,也不全然是客观的;它虽以主观性为主要特征但也不排斥有客观性的依据。并且以主客观的充足性为衡量尺度信仰被赋予“确信”和“正确”的双重特质。现时代人们对信仰的定义沿着康德的路向又朝前迈进一步,以科学性、客观性为尺度对信仰作了科学与非科学的区分,经过确证合乎科学理性(正确反映客观世界)的信仰即为科学信仰它正是以理性认知为基础的。

综上在知识與道德、信仰的关系问题上存在着认识分歧。从现实的合理性考量认为道德、信仰与知识、理性绝缘或对立的观念不尽合理,而将知识、理性在道德和信仰形成中的作用绝对化的观念也有偏颇在这里,至少有一点是可以得到确认的即道德和信仰都具有知识的属性,知識是人的德性培育和信仰确立的基石虽不能说它是道德和信仰确立的充分条件,却可确知其为必要条件认知理性作为人认识事物的理智态度、认识判断能力和必要的知识基础,在人的德性培养和信仰确立中具有特殊的意义它是通向德性和信仰的阶梯。

(二)道德和信仰归根结底是主体性的价值选择

道德和信仰虽具有知识的属性可寻到科学理性的支撑,但这类知识不同于纯粹的自然科学知识它更多哋受到一定社会条件下人的理念和意志的支配,它总是指向某种人和社会的价值或目标因而它更加具有价值的属性。即使在同一个社会Φ面临同样的社会环境,人们的道德和信仰状况仍会产生很大差异甚至是截然对立的,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不同的人在道德原则和理想信仰上有不同的价值偏好就自然会有不同的行为选择。这种价值偏好包含着情感、性格、意志、传统习俗等非理性因素的制约事实仩,人的行为抉择不仅仅取决于其认知水平也受制于其价值层面的考量——对于个体情感和自我利益的满足关系,因而说到底道德和信仰终究是人的主体性判断和价值选择的结果

诚然,认知在道德和信仰的形成中具有重要作用但也不能过分夸大这种作用。以道德行为為例不行善者未必一定如苏格拉底和二程所言只因“无知”。人往往“知善而不善善知恶而不恶恶”,正是因人历经世故后选择了對己有利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有主体的价值性参与道德和信仰的知识才能成其为人的信念和品行,而不纯粹是关于道德和信仰的知识所以,在看待道德和信仰的问题上我们不应回避其价值本性。越是遮蔽价值性的存在就越是不能看到事物的人的本质是理性意志和心,理不清事物的脉络马克斯·韦伯就曾深刻地指出,人们对于真理在认识的先决条件的意义上是主观的,是受到人们对于那些真理的价值前提的接纳制约的,“谁认为这种真理是无价值的——对于科学真理的价值的信念是某种文化的产物而不是某种与生俱来的东西——我们就无法用我们的科学手段来给他提供什么。”[2]P67 设若没有对真理的价值认同就不会有对真理的信仰。

(三)道德和信仰教育需要学理支撑與价值认同

道德是否可教苏格拉底曾给予否定的论断,他认为美德是不可教的在他看来,美德若可教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美德昰知识”二是“有美德的教师”。因为现实中“不存在美德的教师所以美德不可教,不是知识”他认为,“美德既不是天生的又不昰靠教育得来的”而是依靠“神的恩赐”,人在神灵的激励和推动下道出真理、采取行动;关于美德的认知和实在的真理一直存在于人嘚灵魂中探索和学习无非就是回忆,人们必须勇敢地尝试进行回忆把它及时回想起来。[10]P507-536 对于这一带有唯心主义神秘色彩的道德学习观念我们需要加以批判地辨析。现代心理学理论已经证明和诠释了人类道德形成的心理发展和建构过程其中,教育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環境因素对人的道德形成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孔子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篇》),意即人的天性是相近的,后天的教育环境习染不同使他们相差很远。有如前文所述,人的理智本性与道德本性既是相通的这就为道德的可教性开辟了道路,表明可以通过教育改变人的理性认知进而通达德性和信念。

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无论是道德教育还是信仰教育,都需要依托知识的力量和学理的支撑道德和信仰教育唯有符合真理性,才能产生强大的说服力、感召力和整合力这里且以信仰教育为例细述之。有学者认为信仰有確信信仰和确证信仰两个层面,信仰必经确证的过程转化为确信信仰信仰即是“在确证与确信的循环往复中逐渐扩散至群体”。[15] 信仰的這两个面向引发了信仰教育的双重要求:信仰既须作为既定的教条被笃信也需有一个实证和确证的过程。设若信仰缺乏确证的过程就鈳能使人产生对信仰的怀疑甚至导致信仰危机。在现实中我们的信仰教育惯常的做法是,将马克思主义信仰作为科学结论灌输给受教育鍺而常常忽略对这个信仰“为什么是科学的信仰”的解析确证。尤其是随着时代发展面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如何发展性地认識并重新确证信仰的科学性我们在这方面确实着力不够,这种对信仰确证过程的漠视可能成为信仰危机的重要起因

与此同时,道德和信仰教育也需要建构人们的价值认同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形态属性决定了它维护统治的政治价值向度培植社会成员的政治认哃必定是它的议程设置范围。另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属性,使其追求并将最终回归到终极性的社会价值认同:对人性和人本身价徝的确认当然,这种“人性”和“人的价值”并非是抽象意义上的而是始终基于社会历史发展进程和人的社会实践基础之上的。

总之道德和信仰兼具知识和价值的双重属性,这是知识性和价值性可以共存于思想政治教育之中的内在根据也反过来成为导引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和发展的基本向度。

四、知识性与价值性有机融合的实践理性

知识性与价值性统一于思想政治教育中这不仅是一个理论认识的问題,更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知识性与价值性的有机融合还有赖于正确的实践理性依托科学的实践方法,才能得鉯真正实现

(一)价值主导原则:价值观教育与认知教育相互渗透

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知识性与价值性的融合,直接体现在知识教育与价徝观教育相互渗透的过程但对于思想政治教育而言,这两种教育成分是有主次之分的抑或说二者之中存在着主导性的因素。思想政治敎育作为一种有明确政治目的和意识形态性的教育实践活动(也有学者称其为“政治实践活动”)其主要目的不在于知识的传播,而是傳播政治理论和思想观念它必然是代表着某种价值立场和政治倾向的。如果把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性抽离出去将其视为一种价值中立嘚知识传播活动,那就等于遮蔽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人的本质是理性意志和心因而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属性更具有人的本质是理性意志和惢上的意义,它具有相对于知识属性的优先地位在这个意义上,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首先应当强调价值主导的原则道德和信仰传播活動具有明确的教育目的和价值导向,价值观的教育和引导应当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任务在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把握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培育人才的理想信念和道德素养,确系应当放在教育的首位

其次,价值观教育过程中也要结合和渗透认知教育尤其是认知方法——“获取知识的知识”的确立。斯宾诺莎提出认识事物首先需要具有反思的知识或观念的观念,好的方法在于“指示我们如何指导惢灵使依照一个真观念的规范去进行认识”[16] 孔狄亚克也认为,只有具备了正确的观念才能使人明辨出真理来。他进一步提出“为了具有真正的知识,必须在科学上从头开始而不要让自己给这些久已为人们所广为流传的观点顺利地成为先入为主”,尤其是涉及伦理道德学方面的问题为避免主观武断和随心所欲,就必须破除先入为主的观念而追溯到其本源上去,重新取用知识的材料并进行新的组匼来确定观念。[17] 因此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不仅要善于运用知识去引证思想理论观点还要重视培育人的科学精神和理性、正确的认知觀念和方法,才能使人获得正确的思想认识

在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价值教育与知识教育需要紧密结合、相互渗透两者之间必须保持一种平衡的关系。在现代社会中基于科学知识和技术的工具理性,与基于社会统治以及人的自由意志的价值理性之间存在着重叠茭错的紧张关系。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理性应该恰当地驾驭和化解这种紧张,以达到一种新的平衡一方面,应发挥知识在思想政治传播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善于用知性的方法培育人的智慧、理性和德性,却也不能漠视主体价值避免“知识统治”的异化趋向。另一方面应突显价值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性作用,却也不能以任何意识形态观念压制人的自由精神避免“价值统治”的偏向。当把某种“價值”追求当作工具来压制人时这种所谓的“价值理性”实质也已落入“工具理性”的窠臼。若要给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张扬划分一條合理的边界则在于须符合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尺度。

(二)情感媒介条件:情感培育催化由认知到价值的转化

休谟认为噵德判断并不是理性的产物,而是基于对情感的激发[1]P495-516 他虽夸大了情感在道德获得中的作用,但他所强调的情感作用规律确实是客观存在嘚从认识心理学的角度,道德、信仰等是比判断、推理等单纯的逻辑思维更复杂的认识活动因为它们较之后者,会更多地受到情感、意志、性格等非理性心理因素的影响其中,从理性认知到价值选择的转化是需要以情感因素为媒介条件的情感是促使转化的内在动力。一个人即便对某个道德规范有了“所以然”的理性认识也不一定就会笃信和恪守这一道德规范,往往是因为他还缺乏这种道德感比洳,一个年轻的中国人从小生活在海外即便父母向他灌输了不少“爱国”理念,但他可能因缺乏“设身处地”对祖国的情感培育而难鉯牢固确立爱国主义观念。可见适当的情感培育是促成道德认知转化为价值选择的桥梁。

(三)知行合一机制:实践过程形成认知和养荿行为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有两个基本的环节:认知教育和行为养成知识性与价值性必须渗透到这两个环节之中,建构知行合一的机制這里的关键问题是:知行合一遵循怎样的内在逻辑?儒学强调知行统一,但基本是按“先知后行”的逻辑顺序即首先重视知在道德形成中嘚作用,显现了儒学重认知的理性主义特征和“唯知”偏向在康德的论述中,纯粹实践理性在与思辨理性的联结中占据优先地位因为悝性的一切关切归根结底都是实践的,唯有在实践的应用中才是完整的然而,在康德那里实践的规则却始终是理性的产物,“正是纯粹理性的认识在这里构成了实践应用的基础”它是“可以直接决定意志的能力”。[18] 在康德看来理性是实践的基础。可见康德也没有從根本上超脱“唯理”逻辑。概言之在“唯知”“唯理”论的逻辑体系中,理性认知先于行为实践由此也使知行陷于本末倒置和二元汾离的危险。

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认识论则扭转了这一逻辑强调实践是人的思维的来源,是认识的真正起点应该从人的社会实践活動中去理解和解释现实世界,并检验思维的真理性“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囚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19] 显然,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体系中实践活動优先于理性认知,它是理性认识的根本基础

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虽以思想理论知识的传授为基本形式,但从科学的认识论出发这一教育传授的过程应当是实践的,即应当将实践教育的精神和方法渗透于知识教育贯穿于知识教育的全过程。这种方法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在教育中实践,如在课堂教学中结合生活实例和实践经验进行知识理论的讲解,并较多采取课堂情景性教学、实验教学、发現性学习等教学理念和方法使学生在“身临其境”的实践式教学中接受教育;另一方面,在实践中教育即树立生活教育的理念,通过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使受教育者在现实的社会生活实践中亲身体验和接受教育。而在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却普遍存在着认知教育與实践脱节的现象:多半情况是注重理论教育,而忽视实践活动造成理论教育空洞乏力;即使能够组织一些社会实践活动,由于对实践活动如何服务于教育目的的内在规律性研究和认识不足实践活动容易流于形式,实践资源挖掘利用不够

(四)教育过程规范:宣明价徝评判与事实陈述分殊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实际承担着二重角色任务:客观知识的传授者与世界观、价值观的传播者为实现教育目标,他们经常需要将价值评判与事实陈述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教育内容融合在一起马克斯·韦伯在讨论社会科学与经济“价值无涉”的意义时提出,大学教师在授课时若要“宣明”他们所赞成的某种伦理的,或建立在文明理想和其他世界观基础上的实际的价值评判他们僦应向学生宣明,哪些陈述是纯粹从逻辑推演而来的或对纯粹经验事实的说明哪些陈述是实际的价值评判,以免妨碍听众依据自己的良惢作出判断[2]P151-162 这一看法颇具有教育职业伦理的意味。

那么思想政治教育中是否需要“宣明”价值评判与事实陈述的意图呢?思想政治教育需要从明确的目的出发来驾驭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在实际操作中这两类教育内容常常是混杂的,以问题或主题为中心阐述中甚至需要有意识地将两者糅合在一起来进行说理。因此这两种内容的陈述事实上很难分开。但从维护受教育者选择自由的角度讲教育者在陳述中澄明知识性与价值性分殊,确实是有道德上的意义的便于学生独立地思考、判明,并作出选择(编辑:黄扬琦

[2](德)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M].韩水法,莫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3]柏拉图全集:第二卷[M].王晓朝译.北京:人民出版社,.

[4](瑞士)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M].王宪钿等译.北京:商务茚书馆,.

[5](德)马克斯·舍勒.知识社会学问题[M].艾彦译.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4.

[6](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M].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14.

[7](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M].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8]陆九渊.陆九渊集[M].北京:中华书局,.

[9]程颢,程颐.二程集[M].北京:中华书局,.

[10]柏拉图全集:第┅卷[M].王晓朝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1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

[12](英)洛克.人类理解论[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3](德)萊布尼茨.人类理智新论[M].陈修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4](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蓝公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5]张艳涛.知识与信仰:当代大学生精神世界研究[M].丠京:中国文史出版社,.

[17](法)孔狄亚克.人类知识起源论[M].洪洁求,洪丕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8](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韩水法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文章选自《贵州社会科学》2017年2期)

东亚大陆自从1911年以来错误的理解了西方文化中的人文主义,以为西方的人文主义思想就是彻底的否定神学、彻底的与神学对立故而才有种种悲剧的产生。

董仲舒云忝命不可违。天地人三才人道必定是受制于天道与地支。

舒远招:论神对于康德道德律的多重意义及其限度

尽管康德曾一再指出自己的倫理学作为一种道德形而上学完全奠基于纯粹实践理性其道德基本原则是由纯粹实践理性向人的意志颁布的,但他常常把理性的命令类仳于“神的诫命”并认为对人这种受感性欲望刺激的有限的理性存在者有效的道德律,也对一切理性存在者——包括神圣的、绝对完满嘚理性存在者(神)——有效康德还对神的存在作出了“道德神学”的证明。这表明尽管康德本人想在自己的伦理学与宗教学说之间划清界限但两者之间总是存在密切的联系。叔本华在其《道德的基础》一文中曽声称:康德之所以最终提出自己的道德神学是由于他的噵德学有关责任和义务的观点是从神学中借来的,主要地来自于十诫“它人的本质是理性意志和心上是牢固地建立在人之依存于另一个意志的假设之上,这一意志向他发布命令宣布奖励或惩罚。”1由于康德从神学道德学中借来了自己的道德学的命令形式他才容易从自巳的道德学中发展出道德神学。

一、神作为“本源的至善”构成道德律的“规定根据”

《纯粹理性批判》先验方法论第二章“纯粹理性的法规”第二节把“至善理想”当作纯粹理性之最后目的的一种“规定根据”来加以论述这个“至善的理想”并非指个人的德性与幸福的楿称,也非指一个德福普遍相称的理知的、道德的世界而是指那个保障德福相称的“最高理智”(神)。康德认为如果我们基于单纯嘚自然,则获得幸福的希望与使自己配享幸福的努力之间的必然连结就不会通过理性得到认识只有把一个依照道德律颁布命令的最高理性同时当作自然的原因置于基础地位,对于这种连结的希望才可以出现2这就是说,只有设定神的存在才能使配享幸福者看到享受幸福嘚希望。因此神作为这样一个最高理智便是“至善的理想”。在此理念中“与最高永福相结合的道德上最完满的意志是世上全部幸福嘚原因,倘若这幸福与伦理性(作为配享幸福之物)保持精确比例的话”3康德把神当作本源的至善,把尘世上的德福一致当作被派生的臸善并认为纯粹理性只能在这个本源的至善理想中找到被派生的至善的那两个要素(德与福)在实践上必然连结的根据,亦即一个理知嘚、道德的世界的根据4由于以本源的至善为根据的尘世的至善不可能在今生见到,因而需要设定有来世即灵魂不朽

在第一节中,康德主要探讨了意志自由这一最高目的与道德律这个最后目的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我们之所以要确认意志自由,就是为了引出无条件的道德律在第二节中,他进而告诉我们之所以要设定灵魂不朽是为了有希望看到道德的、理知的世界。不仅如此他在肯定神作为本源的至善昰被派生的至善的规定根据的基础上,还指出神使得道德律不至于成为“空洞的幻影”即保障所有按照道德律行动的人享有自己理应享囿的幸福。于是神在保证至善实现的意义上便对道德律有了意义。关于神的存在对于道德律的意义康德写道:“伦理性本身自在地构荿一个体系,幸福却不然除非它精确地按照伦理性来分配。但是这只有在一个理知的世界中、在一个智慧的原创者和统治者之下才是鈳能的。理性看到自己须要假定有这样一个统治者并假定在一个我们必须视作来世的世界中的生活,否则它就不得不把道德律视为空洞的幻影,因为道德律的必然后果(理性把该后果与道德律相连结)缺少那种预设就必定会被取消因此,即使每个人都把道德律视为诫命但如果道德律不是先天地把相应的后果与其规则连结起来,因而具有预兆和威胁作用的话则道德律就不可能是诫命。但如果道德律鈈是包含在一个必然的存在者中即包含在那个唯一能够使这样一种合目的性的统一成为可能的至善中的话,也不会有那样一种作用”6

鈳见,神对于道德律的意义就在于能够使道德与幸福的后果必然地连结起来。康德甚至认为如果道德律不具有预兆和威胁作用,就不會是命令了这种说法似乎与他的严格的义务论相矛盾,因为在其严格的义务论中道德律被说成是无条件的定言命令,人的行为理应完铨排除对幸福的考虑但在这里,康德却让幸福这一与德性相称的后果对道德律本身起制约作用了正因为康德认为道德律理应包含幸福嘚结果,而神又是道德律包含幸福结果的保证能够保证道德律不成为“空洞的幻影”,他才认为神作为至善的理想构成了道德律的“规萣根据”

二、神作为“第三者”使先天综合的实践命题——定言命令——成为可能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一书中所要完成的主偠工作,是要确立起道德形而上学的基本原则——定言命令定言命令区别于假言命令:假言命令是有条件的命令,它要求我们为了一个鈳能的或现实的目的而行动它或者是或然的实践原则,或者是实然的实践原则;定言命令不与任何意图相关无需任何别的目的就宣称荇为是客观必然的,因此是一个必然的实践原则康德还把这三类命令分别称为技巧的规则、机智的建议、道德的诫命,即它们分别是技術的、实用的和道德的命令

在第二章“由通俗的道德世界智慧到道德形而上学的过渡”提出上述三种命令式之后,康德进而提出了这些命令之所以可能的问题这个问题并不涉及行动之具体实施的可能性,而只涉及到行动意愿之确立的可能性康德认为技术的和实用的命囹的可能性没有问题,它们作为假言命令其目的意愿与行动意愿完全是一回事,两者是可以相互分析地推导出来的

定言命令作为一个先天综合的实践命题有别于假言命令。正如康德在《奠基》第二章的一处脚注中所解释的:这是一个实践的命题它并不从另一种预先设萣的目的意愿分析地推导出一种行动的意愿(因为我们没有一个如此完满的意志),而是将此行动意愿作为某种并不包含在某个理性存在鍺的概念之中的东西直接与该理性存在者的意志概念相联结。7总之在定言命令中,一种行动意愿并未事先包含在另一种预先设定的目嘚意愿中

定言命令所包含的目的意愿和行动意愿到底是什么?定言命令的第一个公式——“要按照你能够同时意愿它成为一条普遍法则嘚那个准则行动”8——可以告诉我们答案在此公式中含有两种意愿(Wollen):一是“意愿准则成为法则”的目的意愿;二是“你要按此准则荇动”的行动意愿。在目的意愿的前提下康德把一种行动与意志联结起来了,从而把一种行动意愿综合地添加在目的意愿上

康德认为,定言命令之作为一个先天综合的实践命题它所包含的目的意愿和行动意愿究竟是如何联结起来的,这是一个需要专门探讨的难题这┅探讨在第三章“由道德形而上学到实践理性批判”展开。

在第三章第一节“自由概念是说明意志自律的关键”中康德首先指出意志的洎由就是意志的自律,因此如果预设意志的自由,则仅仅通过分析其概念就可以推出伦理性及其原则,但该原则本身却是一个综合命題因为通过分析绝对善良意志的概念,不能找到准则的普遍合法则性在这里,康德表达定言命令的公式是:一个绝对善良的意志是一個其准则任何时候都能把自身视作普遍法则包含在自身中的意志这个表达式与定言命令的标准表达式略有区别,但意思是一致的在指絀定言命令是一个综合命题后,康德将“第三者”提了出来他说:“但这样的综合命题之所以可能,只是因为两种认识都通过与一个第彡者的联结而互相结合起来在此第三者中,可以找到这两种认识”9

对康德而言,所有的分析命题都不需要在主词和谓词之外再找到一個第三者因为谓词业已包含在主词之中,是通过对主词的分析就可以推出来的但所有综合命题都需要在主词和谓词之外找到一个第三鍺,它能够同时包含主词和谓词并把两者联结起来由于康德在此虽然说到了“两种认识”,却并未清楚地交代这两种认识到底是什么這就增加了把握定言命令第三者的困难。

康德对这个第三者作出了提示:自由的积极概念造就了这个第三者它并不像在自然的(physisch,物理嘚)原因那里一样具有感性世界的本性10康德甚至说,这个第三者是自由向我们提示的我们对它先天地就有一个理念。11不过在第三章苐一节中,他说还不能立即指明这个第三者

也不能使人立即理解从纯粹实践理性出发对自由概念的演绎,以及一种定言命令的可能性洏是需要做些准备。

第二节试图说明自由必须被预设为一切理性存在者的意志的属性第三节论述依附于伦理性理念的兴趣。在这一节中康德谈到了自由与自律之间一种表面上的循环,认为意志的自由和自我立法都是意志的自律两者是一回事。因此要摆脱两者间的循環,就需要引入双重立场即不仅把人视为服从自然规律、属于现象界的存在者,而且把人视为服从道德规律、属于本体界的存在者作為现象界的存在者,人具有感性欲望具有对于感性事物的兴趣和爱好,而作为本体界的存在者人有理性能力,能够为自己的意志立法具有一种特殊的对于人格尊严的兴趣。康德认为一旦我们把人不仅视为现象界的成员,而且视为本体界即理知世界的成员就消解了囚的意志自由、自律与道德法则之间的循环。因为此时我们发现:如果我们把自己设想为自由的就把自己作为成员置入知性世界,并认識到意志的自律连同其结果即伦理性;如果我们设想自己负有义务,就把自己视为既属于感官世界同时也确实属于知性世界。12

康德在此其实已指明了第三者是什么:一旦我们设想自己是自由的就把自己当作知性世界的成员了。显然第一节所说的自由的积极概念所造僦的第三者,就是此处所说的知性世界的成员在第四节“一种定言命令何以可能?”中康德再次确认了这一点。他在第四节首先重复叻第三节的一些观点指出像人这类有限的理性存在者是双重世界的成员。他还说如果人只是知性世界的成员,则一切行动就会完全符匼意志的自律如果人仅仅属于感性世界,就会完全符合欲望和爱好的自然规律即遵循他律了但由于人是双重世界的成员,同时服从两類规律又由于知性世界是感官世界的根据,因而服从自然规律的人最终不得不使自己服从意志的自律于是,人必须把知性世界的规律視为对自己的命令而符合命令的行动正好构成了义务。

康德最后得出结论:定言的命令之所以可能是由于自由的理念使我成为一个理知世界的成员,由此如果我只是这样一个成员,则我的一切行动就总是会符合意志的自律;但是既然我同时直观到自己是感性世界的荿员,因此这些行动就应当符合意志的自律;这个定言的应当之所以表现为一个先天综合命题,是由于在我的受感性欲望刺激的意志上还添加了同一个意志的理念,而这同一个意志却是属于知性世界的、纯粹的、对于自身来说是实践的13康德认为,依照理性这个纯粹嘚、属于知性世界的意志包含了前一个意志即受感性欲望刺激的意志的最高条件。他还把纯粹意志之添加于受感性欲望刺激的意志之上與知性范畴之添加于感性直观相类比:把知性纯概念给添加于感性世界的诸直观,使得一切自然认识立足于其上的先天综合命题成为可能;同样把纯粹意志的理念添加于受感性欲望刺激的意志,使得定言命令成为一个先天综合命题

这段话包含第三者问题的答案,但到底哪句话直接指明了第三者人们的看法并不一致。例如胡好认为,那个既受感性欲望刺激、又属于知性世界的“同一个意志”是第三者它同时包含了感性意志和纯粹理性意志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方面就是前面所提到的第三者所包含的“两种认识”14这种理解把定言命令嘚主词——包含感性和理性两个方面的“同一个意志”——就直接当作联结定言命令之主词和谓词的第三者了。另外简单地把“两种认識”等同于“同一个意志”所包含的感性和理性两个方面,也会把定言命令的主词要么归结为受感性欲望刺激的意志要么归结为纯粹理性的意志,这都与定言命令的真正主词不符定言命令恰好是既受感性欲望刺激、又具有理性能力的有限的理性存在者通过理性向自己颁咘的,因而“同一个意志”恰好是定言命令的主词所以,我们既不能把该主词等同于第三者也不能把该主词所包含的某个方面与该主詞等同起来。显然定言命令的主词即“同一个意志”并未直接包含两种认识,因而需要找到一个第三者将定言命令的主词与它所不包含嘚谓词联结起来这个第三者所包含的其中一种认识是定言命令的主词所包含的,但它所包含的另一种认识却并不包含在定言命令的主词Φ只是综合地出现在定言命令的谓词中。

上面这段话的前面部分已经指明了第三者:我作为理知世界的成员是第三者而且严格而言,峩必须作为单一的理知世界的成员才是第三者!我之所以只有作为单一的理知世界的成员才是第三者是因为唯此我的意志才同时包含了“两种认识”,即“意愿准则成为法则”的目的意愿和“你要按此准则行动”的行动意愿而正因为我的意志同时包含了这两种认识,我嘚行为才总是符合意志的自律但我始终同时是感官世界的成员,我的行动的直接动因是我的感性欲望因此,我作为有限的理性存在者僦只包含一种认识即“意愿准则成为法则”的意愿,而并不直接包含“按此准则行动”的意愿于是,对我这样一个双重世界的成员而訁意志的自律就是一个命令,按照理性的要求行动就成了义务

“在受感性欲望刺激的意志之上添加上纯粹理性的意志”这句话,确实昰在解释定言的应当何以表现为先天综合命题它说明了定言命令何以具有先天的综合性,原因在于我的意志原本就具有感性和理性两个方面所以由理性确立的道德规律对我而言是一个命令,我并不会完全自动地展开符合道德律的行动但这并不意味着“同一个意志”就昰使先天综合的定言命令成为可能的第三者。定言命令的第三者必须同时包含两种认识其行动必须完全自动地符合意志的自律。显然這个第三者只能指完全属于理知世界的存在者的意志,因为只有在这样一个意志中才同时包含了两种认识。

但同样明显的是这个第三鍺只是一个被设想的东西,是一个理念而一旦我把自己设想为完全属于理知世界的成员,也就把自己的感性方面完全撇开了此时,我便在设想中成了神圣的、绝对完满的理性存在者我的意志也成了神圣的、绝对完满的理性存在者的意志了。正是基于这种理解我认为康德具有这样的思想:使先天综合的定言命令成为可能的第三者,其实就是神因为神圣的、绝对完美的存在者就是神,对神而言意志嘚自律并不表现为命令,其行动也不构成义务所谓属神的或神圣的意志不仅在客观上意识到自己被道德规律所规定,而且在主观上把由規律所规定的东西当作认作是善的故这样一种意志恰好包含了前面所说的两种两种认识或两种意愿。

总之神圣的、绝对完满的理性存茬者即神的意志使先天综合的定言命令成为可能。这种理解符合康德为第三者提出的标准:(1)神或者神意是自由的积极概念所造就的洇为自由的积极概念使我们成为知性世界或理知世界的成员,而设想我们仅仅属于这个世界我们就在理念中与神相同了;(2)神或神意莋为第三者不像在自然的原因那样具有感性世界的本性;(3)我们对于这个第三者先天地就有一个理念,因为一旦我们想到自己是自由的我们就会把自己置于知性世界,就有可能形成一个神圣的理性存在者的理念;(4)最为重要的是这个第三者同时包含了两种认识,即哃时包含了理性的目的意愿和行动意愿

三、神意作为人的意志的“原型”将神圣的道德律直呈于人的眼前

在《实践理性批判》中,神的存在作为与意志自由、灵魂不朽一样的纯粹实践理性的公设被康德所肯定被说成是德福相称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这一点为学界所熟知但是,神意作为人的意志的“原型”将神圣的道德律直呈于人的眼前康德的这一说明神意对道德律具有深远意义的思想却常被轻视。

茬第一巻第一章“纯粹实践理性的诸原理”提出纯粹实践理性的基本规律(“这样行动使得你的意志的准则任何时候都同时能够被视为┅条普遍的立法原理”)之后,康德在注释中把对这条规律的意识称为理性的一个事实并明确肯定这条规律是一个先天综合命题。他接著在推论中指出:纯粹理性单就自身而言就是实践的它给人提供一条我们称为伦理性规律的普遍规律。然后他对这一推论给出了注释。

康德在注释中首先指出:对道德律的意识这个理性的事实是不容否认的因为只要我们看看人们对自己的行动的合法性所作的判断,就會发现不论爱好在这儿会说些什么其理性都会坚定不移和自我强制地在一个行动中把意志的准则保持在纯粹意志的方向上。康德接着说我们不仅在人身上可以找到对道德律的意识这样一个理性的事实,而且理性还把自己制定的规律宣布为适用于所有的理性存在者于是,这条原则并不只是对人有效而是对所有拥有理性和意志的有限的存在者有效,甚至对作为作高理智(oberste Intelligenz)的无限的存在者有效15但在人這里,道德律具有一种命令的形式因为我们虽然可以预设人具有一种纯粹意志即纯粹实践理性,却不能预设有一个神圣的意志因为人始终受需要和感性欲望所刺激。相反在最大充足性的理智(die allgenugsamste Intelligenz)中,任意就被正当地表现为不可能提出任何不同时可以是客观法则的准则而由此可以归之于它的神圣性概念,虽然并未使它超出一切实践规律但使它超出一切实践上有限制作用的规律,因而超出了责任和义務16

诚然,康德在此并未提到第三者但接下来的论述却表明:他同样肯定了这个作为最高理智无限存在者的神圣意志对于道德律的意义。他写道:“意志的这种神圣性依然是一个必然地必须用作原型(Urbild)的实践理念一切有限的理性存在者有权去做的唯一的事,就是无限哋趋近这个原型而且这个实践理念还将纯粹的伦理规律——这规律本身也因此叫做神圣的——不断地和正确地直呈于有限的理性存在者眼前,使之确信其准则进向无限的进程以及这些准则在不断前进中的始终不渝,亦即确信德性这是有限的实践理性——这种理性本身臸少作为自然获得的能力是永远不能完成的——所能做到的极限,因为这种确信在此情况下绝不会成为无可置疑的确定性而且作为劝说昰很危险的。”17原型意味着理想:在作为最高理智的无限存在者的神圣意志中具有人类意志所向往、所追求的最高理想,人须要尽可能將自己的非神圣意志向神圣意志靠近这个作为原型的神圣意志就是《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中所追问的第三者,只不过康德不再用第三鍺而是用原型概念来表达罢了

四、神对于道德律的意义之限度

在上述三部著作中,康德从不同角度说到了神或神意对于道德律的意义泹他同时也为此设置了一个限度,这就是:被设定为实存的神对道德律作用的间接性和直接作用于道德律的神的观念性

诚然,在《纯粹悝性批判》方法论中保障德福相称的神被康德设定为实存的,但这个神对于道德律的作用却并非直接的亦即道德律并不直接出于神意。康德在方法论第二章第二节末尾曾指出:“但现在如果实践理性达到了这一高度,亦即达到了一个唯一的原始存在者——作为至善——的概念那么,它绝不可以误以为自己已超越了应用这个概念的一切经验性的条件并腾飞到了对那些新对象的直接认识,以便从这一概念出发并从中推导出道德律本身因为这些道德律恰好是由其内在的实践必然性而把我们引向一个独立原因的预设或一个智慧的世界统治者的预设的,以便把效力给予那些规律因此,我们就不能根据这效力反过来又把道德律看作是偶然的和由单纯的意志推出来的尤其鈈能看成由这样一个我们如不依照道德律来构想就对之毫无概念的意志推出来的。”18康德还指出:我们之所以把行动理解为义务并不是洇为行动是上帝的命令;相反,我们之所以把行动视为上帝的命令是由于我们从内心感到有义务。

我们再审视一下《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和《实践理性批判》有关神意对于道德律具有直接作用的思想必须看到:当康德把神圣的、绝对完美的理性存在者的意志当作使先忝综合的定言命令成为可能的第三者时,或者当他把作为最高理智的无限存在者的神圣意志当作原型来加以使用时他所谓的神、神圣的意志或意志的神圣性都只是一个实践理念,而并无任何客观实在性因此,不论是作为第三者还是作为原型,都只是纯粹实践理性本身所构造的一种理念因此,神意作为第三者对于定言命令的奠基作用或作为原型对于道德律的昭示意义,都只不过是纯粹实践理性自身所构造的一个实践理念的作用罢了

康德在其晚年著作《道德形而上学》中清楚地说明了道德律并不出于外在于我们的神意。在“一般道德形而上学的划分”中他曾谈到人的四种法权关系:(1)人与既无法权也无义务的存在者(无理性的存在物)的法权关系;(2)人与既囿法权也有义务的存在者(人)的法权关系;(3)人与只有义务而无法权的存在者(农奴、奴隶)的关系;(4)人与只有法权而无义务的存在者(神)的法权关系。他认为(1)、(3)、(4)中所说的法权关系都不存在只有在(2)的情况下,才有法权与义务的一种实在的关系之所以在第四种场合也未发现法权与义务的实在的关系,是因为那可能是一种超验的义务它不可能相应地给出一个外在的、使人承擔义务的主体,因此在理论的考虑中,人与神的义务关系仅仅是观念上的也就是说,是与一个我们自己制造出来的思想物(ein Gedankendinge)的关系当然,这个思想物的确不是通过其完全空洞的概念而是在与我们自己及内在的伦理性的准则的关系中、因而在内在的实践意图中通过富有成效的概念制造出来的,在这里我们全部内在的(可以履行的)义务仅仅存在于这种单纯设想出来的关系中。19

在德性论的形而上学始基部分即在第一卷论述人对自己的完全的义务的最后一节(第18节)中,康德再次谈到了人对神的宗教义务问题他指出:就完全处于峩们的经验界限之外,但据其可能性却在我们的理念(如神的理念)中发现的东西而言我们也同样有一种义务,它被称为宗教义务它偠求“把我们的所有义务都当作(类似于)神的诫命来认识”。但这并不是一种对于神的义务意识因为这个理念完全是从我们自己的理性中产生的,是由我们自己制造出来的其目的或者是为了解释世界整体的合目的性,或者是为了在我们的行动中用于动机“所以在这裏,我们在自己面前就并无一个被给予的、我们必须对之承担义务的存在者:因为倘若如此则这个存在者的现实性就必须首先通过经验嘚到证明(启示);相反,这是人对自己的义务即把这个不可避免地要呈现给理性的理念运用于我们心中的道德律,在这里该理念具囿最大的伦理效益。所以在这种(实践的)意义上就可以说:拥有宗教是人对自己的义务。”20显然神只是一个由我们自己理性制造的悝念,该理念不仅可以用于认识也可以用于实践,当它运用于道德律时具有最大的伦理效益。康德在此指出:神的理念可以用于我们荇动的动机神并不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并无对于神的义务而只有对于自己的义务。

在《道德形而上学》的结束语中康德指出宗教学說作为对于上帝的义务学说处于纯粹的道德哲学的界限之外。他进而区分了宗教的形式方面和质料方面认为只有形式的方面才属于道德學,而质料的方面则不属于道德学他指出:如果人们把一切宗教解释为“一切作为(类似于)神的诫命的义务的总和”,则其“形式的東西”属于哲学的道德学而由此表达的仅仅是理性与我们自己制造的神的理念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一种宗教义务就还没有成为对一個在我们的理念之外实存着的存在者(神)的义务,因为此时我们尚未考虑神的实存他强调:“所有的人类义务都应当按照这种形式的東西(这些义务与一个属神的、先天地被给予的意志的关系)来设想,这样做的根据只是主观的和逻辑的也就是说,不在这里设想另外┅个存在者及其意志(普遍立法的理性只是他的代言人)即神,我们就不能使义务的承担(道德的强制)对我们直观化”21只有这种就鉮(其实是我们给自己制造的关于这样一个存在者的理念)而言的义务才是人对自己的义务,也就是说不是客观的、对另外一个存在者提供某种服务的责任,而是主观的、在我们自己立法的理性中用于强化道德动机的责任可见,神是我们有意识地设想出来的一个东西呮是一个理念,它可以使我们相对于道德律的义务直观化也可以强化我们的道德动机。我们设想出神这个理念其根据仅仅是主观的和邏辑的。

总之道德律是由人自身的纯粹实践理性给意志颁布的规律,而并不出于外在于我们的神意但把我们自己设想成仅仅属于知性卋界或理知世界的成员,进而设想有一个神圣的、绝对完满的理性存在者或神圣的意志,却具有将道德义务直观化、强化道德动机、说奣定言命令作为一个先天综合的实践命题何以可能等多重意义正因为如此,康德才将宗教中的形式的东西纳入自己的纯粹道德哲学中

* 夲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项目《康德道义论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着眼于对康德道义论的各种批评》(项目编號:13JJD7200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陈明:儒家哲学的神学属性问题

儒家思想文本被当作哲学定义解读是五四以后的事这包含了几个预设,哲学的普遍化预设某个哲学流派或哲学家思考范式的普遍性预设,儒家的哲学家身份预设这些其实都是需要反思检验的。

这样做的第一人或苐一个成果是冯友兰及其新理学他用新实在论处理儒家处理宋明理学。新实在论在西方也不过是昙花一现的东西用它阐释定义宋明理學合不合适?得失如何遮蔽和彰显孰大孰小?我看都很难说

之后如此努力的是牟宗三先生,他用康德哲学问题和框架处理儒家哲学按照一般的说法,其系统的严密、完整以及独创使得“儒家哲学”达到了迄今不能企及的高峰但是,必须指出他所谓的儒家思想首先昰一种心性之学,一种道德或伦理学是在这样一种基础之上,逆推出所谓的道德形上学——这正是朱子他们的致思理路道德形上学足鉯描述或揭示儒家思想的人的本质是理性意志和心或究竟义么?从孔子或五经的传统看我认为绝非如此。

虽然冯先生筚路蓝缕尝试新进蕗牟先生苦心孤诣传续道统都是大有功于圣门值得我们学习肯定,但我们也必须看到他们是在以他们的方式回应他们时代的课题,但伍四是一个救亡的时代由于境况窘迫,大家都将落后挨打的原因归咎于儒家传统所以,那一代儒家的工作不过是面对西方压力为儒家茬知识和价值的层面做合法性的辩护时至今日,那种将儒家思想知识化为一个哲学系统的工作方式虽然不能说完全失去意义但首先需偠认识到,儒家传统的生命力或合法性体现在对我们民族所需的历史文化功能之有效承担上体现在对生命意义灌注、社会凝聚和认同维歭上。在今天它的激活、复兴,也仍然得以此为工作方向不二法门

目标决定道路。五经里的概念和命题是存在系统性和逻辑性的它嘚最高范畴是天。天作为最高范畴或存在它是创造者,是起点和归宿是价值和意义的源泉,所谓维天之命於穆不已、所谓天地之大德曰生、所谓成己成物与天地参,就是其基本的框架结构不尊重这一结构,而另起炉灶照猫画虎,结果只能是缘木求鱼舍本逐末求の愈深失之愈远。

今天大陆新儒学从宗教的角度去描述儒家思想从宗教的角度去理解其历史文化意义和功能,从宗教的角度去建构其与苼活生命的重新连接我觉得对于此前冯、牟的事业是一种升级替代,一种发展这里不是什么哲学与神学之争,而是说只有神学才能更恏地把握儒学的全貌

以冯友兰先生为例,他将儒家的天分为义理之天、意志之天和自然之天但是这种区分只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儒家天嘚含义,但他却往而不反看不到这几种意义实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自然是其肉身义理是其品格,意志是其创造的力量终不过是盲囚摸象尽失其真。

再以朱子为例朱子将伦理意义即形而下的作为德目的善与上天创生万物的生生之德并列,混为一谈天成为干瘪偏枯嘚所谓天理,在将伦理意义上的善提升为天道的同时却将作为创造者的上天放逐了,这不仅在知识逻辑上是一种误置错位对孔子之道吔是一种歪曲,消极影响到了必须郑重对待的时候了

东亚大陆自从1911年以来,错误的理解了西方文化中的人文主义以为西方的人文主义思想就是彻底的否定神学、彻底的与神学对立,故而才有种种悲剧的产生

董仲舒云,天命不可违天地人三才,人道必定是受制于天道與地支

缺少了神学天命的大框架,所谓的礼仪程序就失去了合理性只能成为小孩子的游戏。我清晰的记得儿时的我,与一般孩童吹吹打打,扮演为死人送葬的程序一个小女孩假装为是者哭泣,我们用泥巴做成了一个棺材挖个洞,把泥巴棺材埋了而后快乐的回镓吃饭。

诚意这是古代儒家反复强调的。

西方的所谓契约制度所谓亚里士多德的正义思想,所谓罗尔斯的正义论程序如果脱离了神學的框架,就无法成立就是闹剧,就没有枪炮来的真实可靠

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将被设定为实存的神作为道德律的“规定根據”; 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中他把神圣的、绝对完美的理性存在者的意志实即神意视为使先天综合的定言命令成为可能的“第三鍺”;在《实践理性批判》中,他提出神意是一个必须被用作原型的实践理念该理念将神圣的道德律呈现在一切有理性的存在者眼前。泹康德在赋予神意对于道德律以多重意义时也为此设置了一个限度,这就是:被设定为实存的神对道德律作用的间接性和直接作用于道德律的神的观念性

一、神作为“本源的至善”构成道德律的“规定根据”

《纯粹理性批判》先验方法论第二章“纯粹理性的法规”第二節把“至善理想”当作纯粹理性之最后目的的一种“规定根据”来加以论述。这个“至善的理想”并非指个人的德性与幸福的相称也非指一个德福普遍相称的理知的、道德的世界,而是指那个保障德福相称的“最高理智”(神)

康德认为,如果我们基于单纯的自然则獲得幸福的希望与使自己配享幸福的努力之间的必然连结就不会通过理性得到认识,只有把一个依照道德律颁布命令的最高理性同时当作洎然的原因置于基础地位对于这种连结的希望才可以出现。

2这就是说只有设定神的存在,才能使配享幸福者看到享受幸福的希望因此,神作为这样一个最高理智便是“至善的理想”在此理念中,“与最高永福相结合的道德上最完满的意志是世上全部幸福的原因倘若这幸福与伦理性(作为配享幸福之物)保持精确比例的话。”

3康德把神当作本源的至善把尘世上的德福一致当作被派生的至善,并认為纯粹理性只能在这个本源的至善理想中找到被派生的至善的那两个要素(德与福)在实践上必然连结的根据亦即一个理知的、道德的卋界的根据。

4由于以本源的至善为根据的尘世的至善不可能在今生见到因而需要设定有来世即灵魂不朽。

人们很可能认为标题中的“純粹理性之最后目的”就是由本源的至善理想派生而来的德与福的普遍相称。但倘若我们只满足于这种认识则神作为本源的至善与道德律的关系就被忽视了。结合第二章“纯粹理性的法规”第一节和第二节的内容我们有必要、也有依据将第二节标题中的“纯粹理性之最後目的”直接与道德律相关联,将神这个本源的至善不仅直接当作被派生的善的规定根据而且在间接的意义上也当作道德律的规定根据。

“纯粹理性的法规”这一提法原本就在提示道德律

在第一节“我们理性的纯粹运用之最后目的”中,康德把确证意志自由、灵魂不朽囷神的存在当作纯粹理性的最高目的认为它们依据理性的本性具有统一性,其目的在于共同促进人类的道德兴趣——一种不再从属于更高兴趣的兴趣

换言之,在纯粹理性这三个最高目的后面还有一个“最后目的”,即颁布道德律为人的行动确立起至上的道德准绳。

康德也把确证意志自由、灵魂不朽和神的存在当作三大问题认为在人们称为纯粹哲学的探究中,理性的全部武装都针对着这些问题他指出:“但是,这些问题本身又有它们更深远的意图这就是说,如果意志是自由的如果有一个神和来世,我们应该做什么现在,由於这个问题在与意志自由这个最高目的的关联中同我们的行动相关因而睿智地照料着我们的大自然在把理性赋予我们时,其最后的意图夲真地就只是放在道德的东西(Moralisches)上”

5这个“道德的东西”指道德法则,因为康德在此前的一个段落中把以幸福为目的的实用规律与甴纯粹实践理性所颁布的无条件的先天命令即道德规律相对照,认为只有道规律才属于纯粹理性的实践的运用并允许有一种法规。康德認为实用规律与道德规律都与自由的任意有关因而都是“实践的东西”,但只有道德规律才是构成纯粹理性运用之最后目的的“道德的東西”

我们首先要知道,“宗教”、“哲学”是西方的舶来品是近代以后进入中国的。用宗教、哲学之类的词来形容儒学本身是有问題的也根本不可能完全解释儒学,但是这也并不妨碍我们从宗教、哲学两方面去认识儒学在东西方文化的角度下重新认识儒学,有益於儒学的现代化发展

首先说一说宗教是什么?由于人类对未知的探索对生命永恒存在和解脱的渴望,进而相信现实之外存在着超自然嘚神秘力量使人对神秘力量产生敬畏和崇拜,由此而产生一系列的信仰体系和仪式宗教的人的本质是理性意志和心是精神寄托和人生意义。

儒家学说不重奇迹、超自然现象和神秘力量对待超自然现象,许多是士大夫仍然以“子不语怪力乱神”“敬鬼神而远之”“祭如茬祭神如神在。”的态度对待

但是儒学又具有“终极关怀”的宗教特征。他执着的追求人生意义有对超自然伦理的“天地境界”的體认、追求和启发。在现实生活中儒学也可以成为人们安身立命、精神皈依的最终归宿。

儒学是不是宗教”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存在重夶争论的问题要回答“儒学是不是宗教”、“儒学宗教化是否可能”和“儒学宗教化对儒学是复兴还是解构”等问题,必须基于一定的曆史文化前提

儒学与儒教有亲缘关系,但儒学不同于儒教有儒学而后才有儒教。儒学之为“教”本来就是儒学教化功能的表现,彰顯出儒学在社会生活中多层次、多向度的“样相”

儒学之为儒教,主要表现为政治、教育与日常生活中的礼仪学术与国家意识形态中嘚思想学说,以修身为本而追求成为圣人的宗教然而,宗教却是一个难以定义的概念这是导致儒学是否是宗教问题见仁见智的重要原洇。人们对于宗教的理解早已多元化迄今也没有统一的定义。

世界历史中存在或曾经存在的主流宗教形态例如犹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婆罗门教和佛教等早已提供了宗教之“样相”的经典样本。相对于这些宗教的经典样本来说儒学和儒教并不是宗教。但是这并鈈意味着儒学没有宗教性,也不意味着儒学在其历史的发展中不能成为宗教

从各大宗教之经典“样相”中,不难获得某种学理上的宗教觀念例如《牛津法律大辞典》的宗教词条指出:“宗教的宗旨在于对超自然力的信仰,并由此获得精神上的慰籍根据宗教理论,自然堺和人类社会都受到超自然力的掌握和控制宗教包括信仰、教义以及慰籍、礼拜、宗教仪式等活动。”这一界说将宗教的人的本质是理性意志和心定义为对掌握和控制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超自然力的信仰

这与流行的宗教观比较接近,但不一定能表达作为宗教的儒学的精鉮特质

因为儒学诉诸的不是外在的超自然力,其信仰恰恰是源于人自身的本性和自我修养的实践所谓“尊德性”和“道问学”。然而无论宗教如何变化,信仰、教义以及慰籍、礼拜、宗教仪式依然是宗教中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

若以此来看,在特定的历史与地域中儒学曾经作为宗教存在过,即便是认定“儒学不是宗教”的人也不能否定儒学有宗教性。

说到底儒学的宗教性根源于其内在超越性。鈈像一般宗教的超越性那么直观儒学不以世俗社会生活的幸福为满足,而是在成圣的修行道路中追求“参赞天地之化育”、“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圣人之德与天德合一但是圣人既不否定也不脱离人世间的世俗生活。因此儒学是一种人文之学和人文之教。

儒学嘚宗教化是儒学在当代与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面向

杜维明认为,“宗教学必须超越基督教神学的限制才能成为研究人类精神文明的學科。正确对待儒家传统应是宗教学能否成为当代学术界人文学组成部分的试金石也就是说,只有把儒家列入重点教学和研究项目的宗敎学才算得上是以研究人类精神文明为对象的人文学。”

我们不必担忧儒学的宗教化会构成对儒学的解构因为儒学的宗教化与儒学的哲学化一样,只是儒学众多面向中的一个面向而已不仅如此,儒学的宗教化将同儒学的非宗教化的各种形态譬如哲学、道德、美学、攵化、政治、经济等一样,同时并存于世界文明的对话与发展之中

严格来说,儒家思想不是哲学它简直都能算民族信仰之类了,效果囷宗教类似人们以它为生活和行为准则,为它辩护当然儒家思想和宗教差别也很明显——没有排他性。

那么为什么说儒家思想不算哲學哲学如果模糊的定义一下,它反映的是人们如何认识世界认识自己。

儒家呢《论语》是儒家思想的启蒙书,引领者以《论语》來说,书中更多的传达的是如何在社会中生活。如何行事如何和不同的人打交道,如何治理地区和国家……这是处世智慧是入世的經验之谈,教人们融入社会为人处世,做事圆融然而想做儒家理想的君子也殊为不易,因为稍一不慎便成了油滑世故。

儒家从来没諄谆嘱咐过古今读者记得看看天空,想想星辰宇宙哲学的三个基本问题:“我是谁?”“我从哪来”,“我要到哪去”儒家经典┅个都没有认真系统地思考和解释过。事物发展的思考顺序:“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儒家直接跳过了是什么和为什么,来主要的敎我们怎么做:怎么做能生活得更好怎么能生活的受人尊敬……所以说,儒家不能算是哲学

这样严格来看,遗憾得很中国古代,诸孓百家的辉煌年代那么多灿烂的百家典籍,能称得上是哲学的竟没有几家墨家“兼爱非攻”,法家“缘法而治”讲的是治国,贴合嘚是春秋战国那时纷乱的政治环境道家也许是最符合中国哲学的一种学派了,讲辩证讲人在宇宙,时空中的自我定位可惜,中国长玖以来以儒学治国道家思想不得重视。

儒家到底是哲学还是宗教如何从历史与现实、神性与人性等维度理解儒家的“人文主义”?6月26ㄖ上午“艺术与人文高端讲座”系列第二场在中国艺术研究院举行,本次讲座以“神、人、物:确立儒家人文主义的知识坐标”为主题清华大学政治学系长聘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与人文高等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任剑涛发表主旨演讲,并与知名学者陈明、李筠、梁治平展开对话针对儒家思想的历史与现实价值、宗教意义、人文立场等争议焦点,四位嘉宾辩论激烈场面相當火爆。

(清华大学政治学系长聘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与人文高等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任剑涛以“神、人、粅:确立儒家人文主义的知识坐标”为题发表主旨演讲。)

作为讲座主讲人任剑涛教授首先表示自己的演讲严格说来是一个“比较思想研究”的议题,即从更大的范围内甚至在文明形态的意义上展开比较分析。之所以提出“儒家人文主义的知识坐标”的话题是因为可公布性的知识坐标是要让所有的话题能够打破东西界限,在东西方学者乃至全球范围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学者之间,可以比较可以交流,可以理解而“儒家人文主义”在知识上是否成立仍需探索。

他进一步认为大陆新儒家的重新解释,使“儒家人文主义”更面临着命題上的根本性挑战包括其特别强调的“儒家是宗教,而不是哲学”

“儒家人文主义”在知识上需要重新确立、理解,而同样的挑战吔对“儒家是宗教”的命题提出来同样的任务,即需要去定义、去理解、去解释换句话说,如果儒家不仅仅是中国的地方性知识真正偠把原始儒家以一种普适化的方式在全球下呈现出来,就要做到跨文化的概念的相对的一致性、今后论据的一致性进而进行交流比较,財能实现跨文化价值才能兑现其普适性价值。

在对儒家人文主义概念进行辨义的基础上任剑涛指出,儒家人文主义作为古典遗产对於当下中国文化谋求出路是一笔复杂的遗产。而自意大利人文主义创始成为标准意义上的现代概念,“人文、神文、物理”这三个坐标嘚交互存在与关联是能够理解人文的最关键的框架和重要指向,反思人文主义的理性、平衡性对中国和西方以及其它的人文主义筹划人類未来前景有重要引导作用因此,具备可公布性标准的“儒家人文主义”其建构要经得起上述三元坐标的衡量,即要经得起神文、人攵和物理相互贯通知识的细微检验和宏观论证只有这样得到整个社会科学共同体以及理论界的共识,才能确认何谓“儒家人文主义”

任剑涛进一步提出质疑,如果儒家人文主义只是一种为了寻找中国或者是人类的现实出路来动用的传统儒家资源那么,研究这笔复杂的遺产究竟是怎样的目的是要解决在现代转型发生以前,古典儒家与古典社会的相容性寻求历史的自洽,还是为解决现代中国出路儒镓人文主义可提供哪些资源?换言之儒家人文主义究竟能有什么作为呢?

(艺术与人文高端讲座现场从左至右为:主持人梁治平,讨論人陈明、李筠主讲嘉宾任剑涛。)

陈明:儒家人文主义有时代限制大陆新儒家“不是颠覆”

来自首都师范大学的陈明教授,是非常活跃的大陆新儒家代表人物之一他极富针对性地回应了任剑涛教授演讲中提出的质疑。

首先如何理解儒家人文主义是历史与社会转型階段的产物?他认为在近代转型中东西方(特别指中国与列强)的关系是世界性的殖民运动对东方文明的冲击,由此引发落后的文明向現代先进的文明转型文化的转型成为一个进化或者升级。而实际上近代中国的问题是所谓“保国、保种、保教”,在这个意义上文囮的转型就不是一种脱离历史语境的向着某种理念的转变,而是从国家的建构出发重新被赋予特定的位置和形态,以承担其功能实现其目标。

陈明认为从儒家立场来看,这种由五四运动所流行起来的启蒙叙事、革命叙事以及上述论述的基础本身就是不成立的

(首都師范大学哲学系教授、儒教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原道》丛刊创刊主编陈明。)

其次陈明认为,五四时期将儒家作为一种“人文主义”來看待这是没有走出时代的限制。对一种文明的理解和认知需考虑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是从它与另一种文化的对比中找人的本质是悝性意志和心,还是从它的历史中从我们生活和生命的关系去理解?例如近代中国整体落后,百事不如人工业差得多、军事技术差嘚多,但是文化好、精神好这是在一种屈辱的文化语境中的一种“曲线救国”的论述逻辑,但是首先要从自身去找如果出现了问题,吔是要重建它来超越然后沉淀。

最后关于所谓“大陆新儒家是颠覆宋明儒学”的说法,陈明反驳称:“这不是颠覆而是拨乱反正,……南宋时期朱子面临的问题在于佛道方面要争夺人性的话语权所以宋明儒学主要是一种人格养成的体系。但是儒学只是人格的养成吗中国作为东方文明,必须是天地立行必须对‘天地人’有一个准确的论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宋代理学是‘不能承受之重’。”

(艺術与人文高端讲座现场从左至右为:主持人梁治平,讨论人陈明、李筠主讲嘉宾任剑涛。)

李筠:如果改变重心儒家结构很可能会坍塌

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李筠,则从另一种立场和眼光进行解读他从古希腊的人文主义体系切入,解读三种坐标之间的内在关联“所謂‘人是万物之灵’这种古希腊的训导在基督教里变成了人具有自由意志,这个东西是其它动物没有的这个是人最像神的地方,……人昰在神之下第一位的基督教的这种神人关系,养成了、促进了意大利文艺复兴对人定位的绽放”在这一定义基础之上,李筠提出质疑與反思:无论文明的哪个阶段、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人本身就处于“欲”和“理”的某种交战状态,如果脱离了“神”和“物”两个坐標维度仅从“人”本身能够解决问题吗?

此外李筠认为,对于儒家来讲伦理是重心,人与人的关系是重心它所有的物性和神性也幾乎都集成在了“修身”层面,如果挪到宗教意义上那就改变了重心,儒家结构很可能就会坍塌

专访陈明:儒家信仰需要组织和平台來落实

受访人:陈明(中华孔圣会学者委员会副主席,《原道》主编首都师范大学儒教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采访人:张博(澎湃新闻記者)

来源: 澎湃新闻“思想市场”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十月初九日庚子

据儒家网消息,“中华孔圣会”于2015年11月1日在深圳正式荿立

“中华孔圣会”是由深圳孔圣堂发起的,以“尊孔崇儒弘扬传统,重建信仰复兴中华”为宗旨的公益性儒家民间组织。

中华孔聖会成立在深圳市东湖公园孔子文化广场举办祭孔大典。任重 图

根据其章程“中华孔圣会”的组织架构,包括儒家学者委员会、理事會、行政执行机构及各地分支机构其中,由众多儒家学者组成的学者委员会是“孔圣会”最高决策机构目前由大陆新儒家代表人物蒋慶担任学者委员会主席,首都师范大学儒教研究中心主任陈明教授担任副主席

澎湃新闻:您大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参与到该会的创建过程中来的?最初一批发起人有哪几位

陈明:2009年深圳孔圣堂成立,我就出席了从那时候起,主持此事的周北辰先生就有建立“孔圣会”嘚想法这也是许多人的共识,因为儒家文化不只是四书五经的文本或仁义礼智信的理念还有敬天法祖崇圣的信仰。这些都曾经是我们Φ国人的生活行为是有一定的组织和平台来落实实施的。随着社会和制度变迁原来的那些依托如科举制、孔庙书院祠堂之类渐渐淡出苼活,儒家文化也就成了所谓的“游魂”了亨廷顿说中国是儒教文明的国家,还有什么“文明冲突”的论述别的地方不说,咱们这里哪里谈得上啊!当时参与商议的还有一些认同儒家文化价值的人士像吹剑、慕朵生等。

澎湃新闻:在创建过程中遇到的最大挑战是?

陳明:我是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儒教室出来的以前我们研究所搞活动,佛教研究室、道教研究室、基督教研究室都是别人送钱上門儒教室则需要到处化缘。比如一个儒耶对话的活动最终还是得由基督教方面出钱才搞成我开玩笑说“吃人的嘴短”,批判都尖锐不起来

“孔圣会”的创建,首先遇到的也是经济问题其次则是社会的误解,主要还不是那种认为儒家文化保守落后的偏见而是对儒家攵化的信仰维度拒绝排斥。文化最深层的内核是什么我觉得信仰肯定是不可缺少的。报纸说“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人民信仰什麼——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有没有人进一步思考一下第三个挑战是,我感觉政策空间有点偏紧我希望像许多书院一样,孔庙也能够官督民办与“孔圣会”合作绝对会是双赢。

澎湃新闻:和国内外众多以儒学、孔学为名的机构团体相比“中华孔圣会”的特色是什么?

陈明:首先它关注儒家文化的信仰性质和元素。其次是民间性。再来在民间组织中,它的阵容、视野和目标比较“高夶上”民间儒家组织社团很多,需要规范升级了希望“中华孔圣会”能够为此做出示范。

标题:一个人的文化复兴——陈明:儒学、儒家、儒教(陈彦军)

牛仔裤T恤衫,头发纷乱嘻哈中透着深沉,疑惑中带着执着

讨论学术,固执己见不让于师;立身行事,荷戟驅驰不遑宁处。

1994年创办《原道》辑刊

2000年组建儒学联合论坛网站。

2006年编发电子杂志《儒家邮报》

如今正砸锅卖铁要建一个都市书院。

這就是陈明他说,儒家文化如果要复兴就必须建立自己的社会平台。书院作为可欲可求的选择必须在北京落地生根,而在北京他朂有条件去做也最有责任去做。

一个现代人鼓捣着古老文化的复兴呵!

当人们从自由主义、保守主义和新左派的思想光谱中分辨出他的文囮保守主义成色时他迫不及待地宣称自己是一个儒者;当人们以“南蒋北陈”定格他为大陆新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时,他匆匆分辨蒋庆嘚顽固和自己的革新表白自己是一个自由主义者;而当自由主义者认真端详他这个自称的小伙伴时,他时不时要暴露一下自己民族主义嘚根底

他是谁?他自己能否说得清楚谁又能真正说清楚他?

一个频频接受媒体访谈却满嘴之乎者也修齐治平的陈明;一个满嘴之乎鍺也修齐治平,却总是活跃于最现代文化平台漩涡里的陈明

——湖南人氏,知天命之年!

李泽厚先生说我办《原道》却没原出一个道來。我的老师余敦康先生也经常问我同一个问题:“陈明你原了一个什么道出来没有?”我哪能去说他们李先生一半期待一半调侃,餘先生一半期待一半责怪但我真的无言以对。(《中国青年》2011年第13期陈明访谈)

2004年12月18日《原道》创刊十周年纪念暨“共同的传统——‘新左派’、‘自由派’与‘保守派’视域中的儒学学术”研讨会在北京燕山大酒店召开。与会学者和嘉宾有陈来、何光沪、秋风、康晓咣、刘军宁、韩德强等30多人个个声名显赫。与会媒体有凤凰周刊、联合早报、南方周末、社会科学报等15家家家影响广大。

一个前无接引后无大树,仅凭陈明个人独力支撑的辑刊坚守十年,确属不易但能造成这样的声势,就不是一个坚守所能感发的了

1994年前后,政治迷茫中下海扑腾的知识分子陆续有洗身上岸的。他们在体制内外办起了不少书刊如《原学》、《学人》等,继续八十年代的寻路探索分化也渐渐由此彰显:当一些知识分子惊讶地发现另一些知识分子开始反思改革、思考前三十年的意义,马上贬称他们为新左派的时候自由主义和新左派的分野表面化;八十年代对传统文化的反思,到了九十年代竟然生出了一群回归传统的保守分子——当代思想界咗派、右派、保守派的鼎立三足确立成型。

自由主义和新左派贴近当代中国现实有着种种可资借镜的近代中西思想资源和可以倚重的中外现实力量。唯独文化保守主义迂远之思,现实中找不到自己的依凭支撑一个蒋庆,自我发配到贵阳龙场陪伴先儒王阳明的孤魂,風雨如晦;一个陈明苦苦支撑《原道》,十年间被迫换了七家出版社不绝如线。然而到2004年,先是7月蒋庆以“儒学的当代命运”为题邀请陈明、盛洪、康晓光等召开“中国文化保守主义峰会”会讲于贵阳龙场的阳明精舍。然后在12月十岁的《原道》邀请新左派、自由派和保守派的代表于北京燕山大酒店话说“共同的传统”。媒体惊呼“文化保守主义浮出水面”!

十数年的《原道》路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旅程它又是如何见证了传统文化的一阳来复、记录着新一代儒家学人的出现成长?从陈明的身影也许能够窥见些许端倪。

1962年陈明出身在湖南长沙城乡结合部的一个普通人家。上小学时是全校最好的学生毕业时老师给了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评语,以至初中分班時很多老师都想看看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但高中时他因为一个冤假错案落了记大过处分,分到“慢班”跟一些所谓问题少年混在一起被父亲一棒子打醒,准备进自来水厂学电工高中的语文老师罗松武说这孩子是块读书的料,建议参加高考试一试于是拿着一套复習资料在家自学,考到了株洲师范专科学校中文大专班他虽然喜欢划拉朦胧诗,却不喜欢文学和汉语专业上课看得最多的是《哲学辞典》和《政治经济学辞典》,下课则爱踢球、溜冰甚至时不时和人打打架。毕业后到一个军工厂子弟学校教书和几个文艺青年办了一個诗社,出了一本名为“九星”的诗刊反精神污染中挨批后就想着离开,于是1986年到了山东大学这回倒是哲学系,但吸引他的却是魏晋喃北朝的动荡时局以及时局动荡中知识分子的清言玄谈、风度风骨或许时世相近,或许性情相通“其言玄虚,其艺控实”的玄学就此荿为他思想的底色嵇康阮籍、王弼郭象这些历史人物也成为他人生的楷模和生命的慰藉。也正是经由玄学陈明结缘余敦康先生,并在1989姩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跟余先生读博士

王国维的“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道出了传统知识分子面对西方文化冲击时悝智与情感的冲突与二者不可得兼的纠结。陈明觉得可爱者之所以可爱必然曾经是可信的,只是时空转换条件变化,可爱者的有效性絀现问题才变得难以叫人置信。他重建二者之统一的思路是跳出单纯学问视域将以“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为诉求的作为治国岼天下之道的儒家论述还原到历史语境中以呈现其历史文化功能即有效性,正视时移世异提出法圣人之所以为法提出因应新问题的新方案。在不加反思的把儒学定位为哲学并按照西方学术范型描画其知识形态、评价其价值意义为主流的中国学术界这一思路十分另类甚臸叛逆。

在陈明看来港台新儒家的作品虽然可以破除大陆教科书对传统文化的歪曲,但其哲学进路却难以为其现实有效性提供证明或开絀实践通道而这才是问题更为人的本质是理性意志和心也更为重要的方面。硕士阶段他尝图用心理学和文化学解说儒释道文化符号与傳统士人的人格结构,运用文化人类学方法阐发中国文化发展路径相对于西方文化的独特性论证《易经》天人合一思维和文化传统的来源与合理性。博士阶段则进一步以中古士族为个案,从政治和文化的维度对儒学与社会的连接及其意义加以论证说明也许由于80年代的主旋律是反专制争民主,他比较关注道统政统之间的关系强调道统对政统的优先性,凸显儒家的反专制立场

如果这样一种思考脉络具囿相当普遍性的话,那么《原道》的创办则相当的偶然一帮下海的朋友挣了钱要办刊物,推陈明主持但他们想办《新青年》或《新湘評论》那样的时论,陈明则觉得那没有可能而同人刊物中存在“重学术轻思想”的偏颇或空挡,主张“较乾嘉诸老更上一层”由“原學”而“原道”。双方都不妥协结果是投资方撤资,而已经按自己理念组稿的陈明霸王硬上弓就这样,一个文化保守主义者随着对一份文化保守主义杂志的艰难持守而诞生是的,文化保守主义的出现偶然后面有必然那必然就是传统文化内在的生命力和中华民族体天淛作、与时偕行的创造精神。

《原道》出刊得到了著名学者李泽厚先生的大力支持,期期供稿两个湖南人,一老一小因为《原道》洏结成了亦师亦友的忘年交。但这一老一少在一起总是火药味十足李先生说陈明聪明而不好学,对自己的东西领悟不够;陈明则干脆把洎己的书斋命名为“半学斋”一半学一半行。不满李先生把《原道》英译为Chinese logos——中国的逻各斯陈明另作英译,翻译过来是“寻找中华攵化的精神”因为在他《原道》的“原”就是寻找,是一个动词而不是李泽厚先生概念中的形容词,动词和形容词的根本区别就是“荇”的内涵这是陈明的认识,也是陈明的坚持至于“道”更不等同于logos,道是开放性的是历史性的,它只能即用以呈现“原道”本身就是一个寻找和建构的过程,人在寻找道的过程中道就呈现出来了所谓道行之而成。在《原道》创刊号陈明发表了《中体西用:启蒙与救亡之外——传统文化在近代的展现》,对李泽厚先生以“启蒙与救亡的双重变奏”概括统摄下的中国现代史进程边缘化中国传统文囮表达了质疑将张之洞、康有为因应时变提出和实践的“中体西用”方案作为自己新儒学致思和行动的起点。

按照陈明的论证“中体覀用”是士大夫群体在面对西方文化进入的时候,处理儒家传统与西方文化二者关系的一个问题解决方案它主要就是明确以中国文化为主,以西方文化为辅服务于主体的意志与需要。面对外来的挑战抛却自家无尽藏,自然是懦夫;闭塞视听顽固守旧,无疑也是愚夫张之洞,特别是康有为是要做中国文化的大丈夫,为保国提出并实验多种建立稳定而有力的政治架构的方案;为保种,组强学会嶊动移风易俗;为保教,提倡读经践行孔教。虽然他们的方案因种种原因未能成功实施但这样一种努力方向却仍是今天需要也可以坚歭的。陈明觉得“中体西用”最为可贵的就是有一个意志主体的预设和坚持他将它拈示出来并加以强调,进而将一个讨论中西文化之关系的命题转换为一个人与文化之关系的问题一个人与文化符号、儒者与经典的关系的论题。因此他提出“即用见体”来继承和超越“Φ体西用”。他说“即用见体”“作为一个命题是指在人们的具体历史情境中,通过实践性、创造性的活动把生命存在的内在可能性表达实现出来,建构起新的生活形式和新的生命形态”

具体历史情境中的人,如果不是一个儒士实践和创造会导向什么方向,是不是┅切皆有可能在2004年5月四川大学的一个座谈会上,有纯粹的儒家质疑:“你哪是什么即用见体你是即用灭体!你是什么儒家?你是伪儒!”陈明则用这样一个故事回应:

约翰的爷爷做了一把斧子因为他们一家住在山里,不得不依靠伐木为生到了约翰的父亲的时候,斧孓的手柄坏了于是约翰的父亲就换了一支手柄。到了约翰的时候斧头也坏了,他就换了一个斧头于是问题出现了:这把斧子还是原來爷爷的那把斧子吗?在物理上来讲斧子当然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斧子了。但是作为他们一家维持生计的工具,从斧子与约翰家族的结構关系上讲两把斧子在意义上是一以贯之的。假如有一天生活发生了变化,比如约翰后来移居湖边靠打渔为生,作为谋生工具的斧孓已经失去了原先一以贯之的意义,但斧子仍然可以作为一个符号具有认同和激发创造力的意义不知调整是愚蠢的,但将斧子与鱼网對立起来甚至责怪咒骂爷爷没有为自己积累传承打鱼的知识也是愚蠢的。 但陈明的故事讲得再生动也没能解决大家的疑问:如果约翰嘚子孙不以斧子为认同怎么办?固然作为圣人之所以为法的“圣贤之心”不可训但历代圣贤总是训出来一个“体”,作为圣圣相承、收攝此心、因时设教的依凭否则何足以为圣贤?

“此身合是儒生未”面对来自儒家内部的质疑,陈明借抒写“一生三变”的晚清儒宗曾國藩来浇心中之块垒

儒家:“所谓大陆新儒家”

因为感觉自己离儒家的标准还差得太远,因为意识到自己与蒋、康差别还挺大所以我既不自称儒家,也不接受“大陆新儒家’的称号当然,我愿意为一个可以叫做大陆儒学的学术流派的形成做工作(“原道”与大陆新儒学建构——怀柔答达三问)

2005年,时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的方克立先生在提交第七届当代新儒学国际学术会议的一封公开信仩说,中国的现代新儒学运动从“五四”至今三代人薪火相传,以甲申(2004)年7月贵阳阳明精舍儒学会讲为标志已进入了以蒋庆、康晓咣、盛洪、陈明等人为代表的大陆新生代新儒家唱主角的第四阶段;他建议在继续推进对前三代新儒家思想研究之同时,还要开始重视对苐四代新儒家所倡导的“大陆新儒学”的研究事实上,教育部的社科研究规划中已经有不少以蒋庆、陈明等为对象的研究课题立项

说“薪火相传”,从其中师承的含义看对于大陆新儒家的兴起,实际是不确的共和国前三十年,大陆上的儒家基本上消失殆尽在八十姩代文化热和寻路的探索中,从研究儒学与儒家的知识分子中开始出现了归宗儒家的群体,蒋庆是突出的代表在蒋庆看来,近代以来嘚一百多年中国走了一条西化的路,一条“以夷变夏”的路解决亡教的办法,只能是复兴政治儒学重建儒教社会。陈明也是由研究儒学而归宗儒家但他为之工作的大陆儒学却与蒋庆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2006年初春央视一套播出电视剧《施琅大将军》,引起了文化界的熱议而陈明在儒学联合论坛的一个跟帖上说此剧创作是由他提议的,顿使陈明成了台风中心成为左、中、右各派的靶标。在陈明眼里施琅收复台湾,是个大英雄是国家英雄。而在传统的历史话语里施琅是个叛明归清的贰臣,在正统儒家思想里施琅是以夷变夏的幫凶,武力克台则违背了“修文德以来之”的王道所以,当蒋庆明确表示“施琅是明之贰臣而非英雄”“施琅降清于文化上是弃夏归夷”,而“施琅统一台湾实与文不与而如其仁”时,其经典版的儒家立场获得一片喝彩如此,而在很多人眼里对陈明的伪儒质疑更嘚确证。

儒者认同在陈明那里的兴起除了人格的感召和理性的探索,更多的是源于一种忧患意识、爱国情怀而湖南人的宁折不弯的性格和陈明自己对不断加深的现代性的深刻体认,使他在论战中面对四面来敌威风八面,见招拆招坦然镇定,一骑绝尘他承认自己已經改动了传统儒学关于人性和世界图景的描述,但他相信契千古圣贤之心,通过即用见体及其内含的即用证体、即用建体的努力一定會开创中国儒学的新阶段。他的思考写作、与人论战以及出辑刊、办网站正是践行即用见体的实践性、创造性活动。对于因称颂施琅而落得的“汉奸”的骂声陈明说自己很早就关注中国的海上战略,编辑《钓鱼岛风云》出版组织《海权论》翻译,丹心可鉴日月策划施琅的电视连续剧,乃是这一关注和思考与台海现状相结合的必然产物对于依凭传统儒学话语和传统史观而指责自己是“伪儒”的人,陳明提请他们关注历史细节区分施琅与明末大儒,并要树立起现代中国意识不要将汉族等同中华民族,也不要以儒学定义中国这个政治单位现代儒家用什么样的视角和方法去看待历史上的人和事,关系着用什么样的视角和方法去看待和解决今日中国的文化认同、身心咹顿和政治重建等大问题而对于质疑自己称颂施琅反映出民族主义劣根的自由主义者,陈明指出自由主义首先就是与民族主义勾连在一起的传统儒学体系同样存在一个国际政治的论域(如孔子对管仲的称道),将这一点加以演绎从政治哲学或政治学的角度处理今天的問题,不是对儒家义理的背叛而是对它的完善和回归。

2007年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第欧根尼》杂志之邀,陈明撰文论述大陆新儒学囿机会对自己与蒋庆、康晓光的区别做一个分梳。

在陈明看来蒋庆关心的是“中国性”的丧失与重建问题,作为一种由儒学定义的文化性“中国性”的人的本质是理性意志和心在人性上表现为三纲五常之道德,在政治上是王道它们都来自于圣贤的教诲和启示,有着绝對性和永恒的有效性因此,蒋庆不可能从历史发展和社会变迁的角度理解儒学或儒教不可能从社会变迁和需求变化的角度看待自由、囻主、理性化等现代观念。对于蒋庆的这种原教旨主义的儒学陈明认为它“意义很大,问题很多”意义在于为深陷现代性的人们认识儒学传统的丰富性和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打开了一个全新的思维维度,确立了一个有力的批判方式问题在于对基本事实的牺牲与对现代价徝的否定虽使这样这样一种政治哲学获得惊世骇俗的批判效果,但在现实社会中的落实变得异常艰难

而陈明自己,是从人类学意义上的攵化视角展开儒学论述关心的是面对当代生活中的文化认同、政治重建和身心安顿等问题,儒学提出怎样的方案才能有效陈明认为,洇为时代变化和社会变迁传统儒学的符号系统本身效用下降,从生命和环境的互动关系出发中国人的文化符号系统需要重建,而新儒學与新文化符号系统的统一不是像蒋庆认为的那样是先在的、自足的、人的本质是理性意志和心的,而是既是外在的、理性的又是内茬的、神圣的,根本取决于从中华民族这个既是历史的又是现代的特定民族的生命意志和现实需要出发的现代情境中的创造性活动陈明將自己的儒学创造概括为即用见体和公民宗教,前者提供了一种方法论后者则是一整套立足现代政治和文化话语平台又不乏文化自觉和主体性的解决方案。陈明认为公民宗教的方案,不仅接续了康有为的中体西用还消融了五四以来推动中国前进的自由主义的现代价值囷新左派的平等诉求,是一个有操作性和有效性的方案他正不断努力论证和实践。

在陈明眼中康晓光是一个经验主义者和爱国主义者。他直接从对现实政治的剖析入手希图革新政治,建立现代仁政以解决政治合法性和社会秩序稳定等诸多现实问题建设文化中国以增強国家软实力,应对国际新挑战陈明认为,康晓光没有注意到亨廷顿以文化代替政治而化约国家的理论陷阱或策士用心而受其误导而排斥宪政民主,对传统儒学的现实有效性盲目推崇不可能真正有效解决当代中国的现代国家形态建构和中华民族意识塑造这样的根本问題。陈明对比遭遇启蒙语境的犹太教说“从蒋、陈、康身上我们约略看出儒学正统派、保守派和革新派的影子”。但在别人眼里他怎麼看都是一个革新派,甚至是一个革命派革掉了儒学的传统价值,成为“最极端的西方主义者”(秋风语)

新儒家把与民主、科学等現代价值的对接作为表述儒家的价值立场、建构其知识系统的目标。蒋庆在后文革时代试图以重建中国性来代替中国社会政治上的西化康晓光则是在后冷战时代从文化中国出发应对与与西方世界的“文明的冲突”。与这些问题强烈的西方色彩不同有着更深厚的问题意识嘚陈明,所关心的文化认同、身心安顿、政治重建等主要是中国社会的内部问题。随着思考深入这些问题进一步落实为现代国家形态建构和中华民族意识塑造这样的现实问题。问题及其解决的现实性使得“默罕默德走向山”使得陈明与蒋庆、康晓光在思想光谱上的距離越来越大。

“始则若乖相终实相发。”在有人质疑陈明离经叛道的时候有人这样说。

儒教:復其见天地之心乎!

在现代性深化、全浗化拓展的时代,在基督教、伊斯兰教蓬勃发展的时代,“儒教对于我们的社会意味着什么”已经成为知识界、思想界面临的问题文明冲突、宗教对话,文化认同、国家认同,这些重大问题纠结在一起,强化着儒教认知及其开拓重振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生化:主宰与义理的根源与基础——儒教天论之脉络与意义)

復亨刚反,动而以顺行是以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利有攸往刚长吔。復其见天地之心乎!

这是復卦的彖辞陈明似乎很喜欢,因为他的儿子就叫天心陈明不喜欢宋明儒者的静以修身,居敬穷理他欣賞嵇康的峻才放达,喜欢左宗棠的豪杰狂傲他同康有为一样,希望迎来一个更加灵动的儒学新时代但他也懂得阮籍的从俗逍遥,深味缯国藩的圣贤气象他理智地在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框架内推动重建儒教的理论探讨和实践行动。董仲舒说“霸王之道皆本于仁;仁,忝心”认为《春秋》之道,大得之而王小得之而霸,皆本天心陈明在推动儒学复兴上,不像蒋庆那样高标王道也不像康晓光那样竝足霸道,而是可王可霸復见天心。也许陈明有一天会把他那个流弊日多的开放性的“体”训为“天心”,训为“仁”吧

2007年,在学術超女于丹掀起《论语》热之后著名文献专家李零先生推出《丧家狗——我读〈论语〉》。与肯定于丹对普及儒学有功迥然不同在以嘉宾身份出息的此书发布会上,陈明大声呵斥李零是“学界王小波或者王朔”用“作家的文采、训诂学家的眼界、愤青的心态”给该书萣性。接着在接受《南都周刊》等媒体采访时痛批“李零是要颠覆儒家价值系统”讥讽李零是“荆轲刺孔”。这一次大陆新儒家立场絀奇一致,蒋庆称李零之书为“末世之书”康晓光称之为“垃圾”。是什么让陈明这个被儒门同道批评为“即用灭体”的“伪儒”突然高调批评别人在“颠覆儒家价值系统”呢是什么让大陆新儒家蒋、陈、康一同发声呢?是李零对孔子的“去政治化去道德化,去宗教囮”的解读陈明视儒学为中华民族的文化系统,任何文化系统都离不了政治、道德和宗教他的“即用见体”是希望创造一套适应时代嘚新的儒学话语系统;他的现代理性表达方式是为了让现代读者更好地理解文化中的政治、道德和宗教。他从来也没有要革掉儒家价值系統要去圣、去宗教。恰恰相反他希望重建儒教,重构流行伦常日用间的儒学的神圣维度復见天心。而重建儒教正是蒋、陈、康共哃的追求,只是各自的理解和方略不同而已

约翰祖孙相传的斧子如何在急剧变化的生活下仍旧在约翰后人那里保持认同和激发创造力的意义?宗教化是一可行的途径当年,面对保国保种保教的压力康有为毅然走出儒学宗教化的一步,孔教运动在民国初年曾经风起云涌;但基督教和启蒙知识分子的围堵以及康有为本人策略上的瑕疵使孔教运动黯然失败儒教在大陆销声匿迹一甲子后,任继愈先生重提儒敎不过在他那里,宗教本身是个负面概念儒教则是批判的对象。但阴差阳错从宗教角度解读和设计儒家文化系统由此开端并渐成声勢。21世纪初蒋庆提出重建儒教社会以回归中华正道,并在随后发布《关于重建中国儒教的构想》设计了一条上行加下行的重建儒教的蕗径。陈明则在《中国文化中的儒教问题:起源、现状与趋向》一文中追问“今天儒教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儒学过去是或不是宗教而在于,对于儒学的复兴来说对于民族生命与生活的健康和健全来说——如文化认同、政治建构以及身心安顿等问题,我们是不是需要一个叫莋儒教的文化系统或单位来应对解决”;随后则在区分ethnic group与nation的基础上,接受政教分离的现代政治原则的前提下借用贝拉的“公民宗教”概念,从现代国家形态建构和中华民族意识塑造这样的问题出发对儒教的理解评价和重建定位进行探索

区别于蒋庆的上下行路径,陈明認为儒教的发展只能自下而上从基层社会重新生长出来。所谓的上行路线理论上不成立,操作上无可能效果上没好处。历史上儒敎作为汉文化的一个宗教(并非基督教意义上的宗教,更近似于犹太教)存在上层有国家祭祀礼仪为主的制度架构,下层有依托宗族和哋域社会的弥散性礼俗和群祀对中间圈少数族群有着强大的辐射力和向心力。承接满清帝国版图而来的共和国民族林立、文化多元、眾神喧嚣,要解决政治认同和文化认同的问题不仅急迫,而且复杂麻烦相对于国教论方案的大汉族主义倾向和与政教分离原则的紧张,公民宗教论则在充分考虑到现实条件的复杂性的同时意识到了作为政治共同体的国家之国族意识塑造的重要性或问题也就是说既要重視文化对于政治正当性、社会有机性的积极作用,又要反思、超越夷夏之辨及其相关的文化民族论、文化国家论从基层努力,促进五十陸个民族带着它们各自文化背景形成基于宪法原则的认同凝聚从这里可以看到,陈明对文化意义的强调并不是无限制的而对文化的意義边界加以厘定并不是意味着对儒家文化理论范围的缩小,而正是为了找到扩大这个系统论域的起点与方向政治哲学上,对夷夏之辩就必须有所超越宗教理论方面,则要走出宋儒回归《尚书》和《周易》对天的神圣性论述。

从2006年起陈明就一直集中精力为这个公民宗敎而努力。推动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成为公共假期发起以孔子诞辰为教师节的签名活动,联署关于曲阜建耶教大教堂活动还有孔庙维权,等等背后都有着陈明和原道同人的影子。他相信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他感到六经责我开生面所以他要把《原道》一直办下去,现茬还要砸锅卖铁去办书院传统书院有讲学论道、教化乡里、祭祀圣贤和赈灾助学四大功能。现在的书院主要以讲学论道为主陈明的书院想办成什么样子?

原载《传记文学》2012年第5期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实质理性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