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出行市e出行有效期多长时间,可以隔天使用吗市内出行

秦楚网讯(十堰出行日报)通讯員 王坤 彭俊 报道:“十堰出行市对滞留人员按照150元/天的补贴标准在城区定点酒店予以免费安置并安排包联干部驻守酒店开展疫情防控和垺务保障工作。”3月7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滞留在鄂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专班在 《情况通报》中再一次肯定我市的好做法。这是继3月4日鉯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次对我市工作给予肯定。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滞留在堰人员(非十堰出行户籍)的生活保障问题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2月下旬我市成立疫情防控期间滞留在堰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对滞留在堰人员的生活、防疫、就业等各类问题提供服务保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两次发布通告,公布求助热线滞留十堰出行的外地人员可随时寻求帮助。各县(市、区)也成立工作专班发布求助热线,及时办理省、市交办的求助事项对那些特别困难的外地滞留在堰人员和旅客,我市设置安置点予以集中安置目前,全市共设置安置点41个(其中市城区5个)已安置人数365人(市城区已安置139人)。

对有就业愿望且符合条件的滞留在堰外地人员我市将其招募为志愿者,安排到社区、村从事防疫等工作按照2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助。目前我市共安置外地滞留在堰人员20人其中志愿者17人。

十堰出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

为充分运用大数据防控疫情实现交通出行全程可追溯和数据闭环管理,坚决阻断传染源现就启用“十堰出行e出行”(测试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2月29日18:00时起,启用“十堰出行e出行”平台

二、省外返堰、省内返汉及市内就医就诊等特殊情况需要通行的,可通过“十堰出行e出行”平台申请电子通行证

三、居民在申请电子通行证之前,须认真阅读“十堰出行e出行”平台“政策文件”与“申请需知和流程”相关内容并严格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填报相关事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地要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規定,严格审核出行人员健康状况规范线上线下审查流程。

五、居民出行须“一人一证”并主动配合交通检查站点执勤人员查验电子通行证和相关证件。

六、全市各检查站点对出示有效电子通行证的扫码查验、体温检测后放行;对无电子通行证、电子通行证失效或与電子通行证不符的,一律劝返

七、“十堰出行e出行”平台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情况动态更新,审批条件根据相关政策对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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