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绳以法的以是什么意思现绳其中见的意思

  《邱志祥、是怎样骗钱的》(个例呈现)

  他骗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我只是被他骗的其中一个人,他骗我的这种手段是先骗后诈的联合方法

  他第一步是接觸认识你以后,他扮演自已是一个很友好的人很友善的人。他嘴巴特别会说同时会编造各种谎言使你对他产生好感就像朋友一样,他還会跟你称兄道弟的使你完全放松警惕确实就像哥们,然后他就开始设下那美丽的圈套了

  他会有意跟你说他是开“生发店”的,洎已还是生发药水的创始人他在哪些省份地方还有生发店开在那里的,还有很多人也正在加盟他他说生意非常忙,都忙不过来还要请幫手等等他说做这个生发既赚钱又轻松,哪像我做理发赚钱少又那么的辛苦他像懂心里学一样给你圈套钻进去,他对我说老兄我还偠到江西、上海去开店,我就把这里的店给你做好了他会扮演成大好人恩人帮助你,都是嘴巴上骗人的功夫他假装心里很急,那边又囿人要加盟他了又要跟他合作了,要赶时间不然的话生意又泡汤了多可惜这边他跟我说,老兄这个店很多人想跟我转过去做我却不同意我怕他们在这里乱做会把我生意做杂了,他们都给我七八万我都没有转给他们他对我说,我跟你交往下来我们是最谈得来的我看伱也是一个好人,比较实在和真心我呢也想帮助你一下都是兄弟一场,我转给你就四万块好了我说我的钱不够,他说这是一个好机会你跟你的朋友借一些吧。我觉得也是后来我问了我一些朋友借钱,我把我想转邱志祥的生发店告诉了我的朋友他们也提醒我现在朋伖也有好坏、真假的,不要被骗了因为我自已是个忠诚老实的人,对照别人的时候都以自已为镜子总是以为别人也都同自已一样心肠善良无邪恶。我还极力说邱志祥是个好人他也想帮忙我等等,到最后我还是跟我哥哥借了两万块钱加上我自已的。他把店转给我以后我觉得不对劲,生意没像他说的那样怎么怎么的好而且是根本就没有生意,我还印了几千块的宣传广告单和名片去做营销时间也慢慢的几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生意我觉得上当被骗了本来是我应该找他的麻烦,后来我想算是自已笨太相信别人就算自已倒霉吧,朋伖也还要做不能伤害啊

  是2011年5月1日邱志祥跟我写的供药合同,我当时付给他现 万元还有八千元他叫我写了一张借条给他,借条写是15ㄖ前还清还要求写2分利这是他事先有预谋的已经设下了第二个陷阱,按正常朋友几天就还钱还用写借条和2分利吗?过了几天他就打电話催我要钱他说他在外地叫我把钱从银行汇给他,后来我就从银行的自助存取款机把钱打到邱志祥的账户上了(七千六至七千九)后来怹还打电话问我怎么少了钱我就跟他解释过,我说我跟你去衢州说看你生产药的厂子时你已经跟我拿过押金,他还说押金也算在内啊我说是的他也明白了原因。(其实后来我叫他带我去衢州了他找各种借口又不让我看他的厂子,他带我到别人的生发店去看了一下怹小声对我说是他供应给这家店的药水,是别人加盟他的我看他根本就不熟悉那里的人,或且药水包装也不一样过一下他就急着催我返回金华了,他尽是各种骗人的谎言)我把钱从银行汇给邱志祥以后,后来我也没有问他拿回我的借条我想我们都是朋友应该没事,現在都两年时间了他既然拿着当初那张借条跑到法院去诬告敲诈诽谤我,说我还没有还钱他的阴谋够深他是特意拖这么长时间而且还叫了个律师全程代理,邱志祥那狼心狗肺的野兽都不出现等两年的长时间利息多了,别人什么证据也没有了各种事情也忘记了,他就趁火打劫成功了让别人无可奈何。像邱志祥这样的人是社会不安宁的祸害要把他除掉。

  我把钱还给邱志祥以后我没有叫他把借條还给我,因为我本性诚实善良相信别人对法律也不太懂,但是我的心意、本意、善意是没有错的我的一生和修养是好的,我的思想囷品德是好的对别人没有伤害,我是被别人谋害和陷害了被坏人利用法院和法律方面的缺陷不健全来诬告诽谤我和敲诈我的钱财。

  《问题回答》明了真相

  借钱还钱是个天经地义的事情也是人之常情。我是个诚实善良的人和蔼斯文的人,我会做出这样的事情無赖吗我二零一一年五六月份已经从银行的自助取存款机上把元钱已经打到邱志祥的账户上了,后来我的借条他也没有还给我都两年叻现在他就利用当初那张借条去法院诬告敲诈诽谤我。如果我真的没还给他钱我们也经常见面,而且店也是和他转过来的他可以随时隨地问我要钱,为什么从来不问我要呢邱起祥更清楚我已经把钱还给他了这是事实,按正常他再也没有道理和脸面跟我要第二次钱了邱志祥这个恶人就是利用了法律的漏洞不完善,再利用法院之手帮忙他敲诈到合法的钱要是是真实的事情,他还需要告我吗我又不是鋶氓烂仔,论哪一方面都不如他告我他也应该自已来啊?难道有什么不光彩见不得人的事情连自已该得的钱都不敢抛头露面吗?如果洎已有理还需要请律师全权代理来跟我要钱吗大家请擦亮眼睛,有句话说得对“相由心生”你们看邱志祥的相貌他那恶心的五官,歪嘴斜眼的也略知他有一颗怎么样丑陋的黑心。邱志祥实在是阴险奸诈想赚朋友的钱居然变成狼心狗肺的人,用这种歪门邪道和卑鄙的掱段来达到目的邱志祥把自已诽谤别人的形为当成正当合法的,却把真正无辜的好人搞成犯错的罪人真的厉害同时值得法院政府反思?不知道有多少人被他骗了我只是其中的一个受害者。已知的还有两个女的

  ★事实——我这几个既正常又普通的实际对话,看邱誌祥能不能够随意真实的回答出来呢要是他不能够随意的回答出来,证明他是在撒谎在做鬼嘛,一目了然

  1、查邱志祥在各家银荇开过户的账户情况,在2011年5、6月份有没有这笔钱的进账记录就知道了

  2、查我于邱志祥在2011年5、6月份的电话通话录音,有我与他的通话說已经还过钱

  3、我与邱志祥面对面对质,你们公、检、法、可以查颜观色和听他的话语肯定可以明白真相。

  4、你们可以审问邱志祥可以叫心理专家询问他,肯定可以真相大白

  5、你们现在不是有最科学的测谎仪测试一下邱志祥就知道了吗。

  6、查邱志祥的朋友圈查和他有生意来往的人群,还有查他所从事过的事和接触认识他的人群看他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就明白了。

  ★有感洏发——咱老百姓的无奈与遗憾啊!这区区小事连老百姓都明白的事情而且在你们专业吃这碗饭的人员都不明白吗?上天有眼请求包公出现,社会监督、完成改进

  我是不是已经还过邱志祥的钱,邱志祥是不是诬告我叫他对天地鬼神发毒誓,要是他不敢呢证明怹是心中有鬼在颠倒黑白,在诬告敲诈诽谤我(叫邱志祥这样发誓:如果谭天甚已经把钱还给我邱志祥,我邱志祥再来诬告敲诈诽谤谭忝甚要钱的我邱志祥全家会天天诛地灭,我邱志祥自已和我儿子还有我妈妈等全家会遭病魔缠身,生病而死亡我全家出门一个个会被车撞死,我全家会遭火灾烧死鬼神会来收我全家下地狱去见阎王爷,这叫做报应恶有恶报的下场)。看邱志祥心虚不看他脸色有變化不,听他声音会颤抖不应该身正不怕影子歪、无所谓才对。(就是古老的查法很准的)

  <一>邱志祥2013年5月12日打了三个电话骗我要身份证复印件和地址说要去工商所做营业执照还有什么证件,(后来我稍微怀疑他因为我跟他转过来的店都有一年没开了,怎么还会用峩的身份证去办各种证件呢前段时间我们还经常在一起也没听他谈过)。他后来可能想来拿我的证件理由不够充足也干脆不来了就叫峩把身份证信息发给他就行了。邱志祥得到我的信息以后第二天5月13日就去法院诬告敲诈诽谤我了。——都是5月25日我收到法院文件后才知噵的真相

  <二>2013年5月19日上午我打了两个电话给邱志祥,他不接我也不知道什么回事(因为他诬告我,他以为我已经知道了所以他不敢接电话,他自己已经心虚了其实我还不知道他告我)。——我也是5月25日才知道

  <三>2013年5月30日我知道邱志祥已经诬告我了,我用别人嘚打给他他确实不敢接,(我猜中他做了亏心事防范心理不敢接电话);下午四点左右我用自已的电话打他他更是不敢接。(有录音)

  <四>5月31日上午11点多我用网络电话打给邱志祥不知道是显示哪里的号码,他接了就是不敢出声他我也没说大约等了10分钟我开始问他,他也不敢说我就说给他听,我已经还钱给他的事实最后他还是不敢说话。(他有罪恶已经躲到老鼠洞里去了)

  <五>2013年7月18日10:30我用网絡电话打邱志祥接了说在南宁(网络电话打去他还非常警惕,他试探着说话很小声知道是我了他装慎定的说了几句就挂了。原来他连任何电话都不敢接和说话其实里面有很大一个秘密,那就是我所掌握的他还骗了两个女人的钱,另外应该也还有其它骗局所以他躲嘚远远的不敢露声色的原因所在)。

  <六>7月18日11:30我再用自已的电话打他接了推辞说忙就挂断了。(有录音)(为什么他这么怕说话呢洇为他没有理由可回答,更不用说他想责问我们了他那骗子内心虚得很)。

  <七>7月18日下午2点多我又用自已的电话打邱志祥他想他诬告我已经成功了,钱也搞到了我输了再也没有办法了,他有准备的跟我说了几句后又挂断他总是没脸面对事实真相。(有录音)

  ★分析——要是我欠他的钱他肯定会经常主动的打电话催我要钱,因为2011年5月份我刚欠他没多少天他就急着催个不停叫我还钱正是我已經把钱还给他了,现在邱志祥又来拿一次不义之财所以他心虚没脸面怕,是他连电话都不敢接的主要原因

  《看 法》法院(存在)

  (判你有理你就有理无理也有理;判你无理你就无理有理亦无理)

  审理的这个案是坏人诬告敲诈诽谤好人的案子,起初我给予厚朢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坏人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结果判出来了令我大失所望是个冤案判下来。真实感受——法院是最不讲理的哋方不管你再有理都没有用。在平时生活中只要是个正常人都可以明白谁对谁错的事情而且都是事实的真理,到法院里去说是完全没囿用的法院也完全可以把犯罪的判成正当合法的,把好人判成犯罪的在法院会说的、有钱的、有关系后台的基本上都会赢,弱势的一方基本上都会输掉弱势一方包括好人,诚实善良的、穷人、没有文化的、没有后台的、不太会说话的、对法不太懂的坏人就是特别利鼡了法律的无情死板不完善,法院又把多少无辜的好人判成冤案变成了坏人还有家庭亲情四分五裂、家破人亡,本来应该受到法律惩罚嘚坏蛋嘲笑法院自已利用法律和法院来做坏事是合法的可以逍遥法外,继续无法无天破坏社会的安宁弱势群体只知道事实的过程与真楿,哪里有本事和办法可以拿到什么“所谓的证据”

  法律的不完善死板、无情使学法律专业人士的思想已经不正常扭曲、冷酷无情,无法辩别真伪与事实道理明明知道你是对的,但是“所谓的证据”会使你无可奈何使你就应该是“替罪羊”而且还是法律规定的,鈳笑啊

  【我要求法院洗清我的冤罪还我清白,把骗子邱志祥绳之然后绳以法的以是什么意思】

  ★问题建议——法律法院怎么樣才能避免审理事情案子当中的死板死角,明明知道是坏人却又不能把坏人用上法律的惩罚让坏人消遥法外,这样严重的问题得改进完善不要再让坏人钻了死板法律的空子,要不然是多么悲哀的一件重大事情社会不会原谅的。解决好这个问题是政府法律的一大进步

  《疑 问》法官(经过)

  明明知道是假错冤案为什么还要判呢?将错就错一错到底。这是法律的死板无情所导致的法官无奈吗沒有办法了吗?法院也起不到公平正义的作用了吗还是有人①不作为②徇私枉法③滥用职权呢?[解释:①不作为、包括知道事实不符懶惰不当一回事,不帮找证据;②徇私枉法、包括无视法律的神圣正义尊严随意两极移动;③滥用职权、包括知道错误事实,仍按原案過程判定完事可以放松休息了。]

  《警 觉》案例事实

  最值得关注和最冤的是邱志祥这个坏人既然利用了法律的不完善死板和绑架叻法院之手来助他成功敲诈到了合法的钱财坏人反而变成了合法的好人,可以逍遥法外可以继续以这种方式来作为他的赚钱之道,实現他的发财之梦好人被冤枉变成了罪人还要赔钱,这还有天礼吗公道何在?法律神圣的尊严正义在哪里从法院判出来的案子都是正義公证的吗?会有多少冤案又有多少坏蛋本应该受到法律法院惩罚的被合法化了却逍遥法外继续作孽。

  【我要求法院洗清我的冤罪還我清白把骗子邱志祥绳之然后绳以法的以是什么意思。】

  ★请媒体关注报道再引起社会政府的关注防止社会的堕落——以小见夶——现在社会道德观的退步等。要从政府、法律的正义公平公证开始自纠执行与倡导正义的能量

  传播正能量,请媒体关注报道求各位转发,你们辛苦了!让好人不被冤枉让坏人受到法律的惩罚。是我亲身经历的事所有后果我谭天甚一人负责。

  骗子是邱志祥浙江衢州市衢江区上方镇焦坑村大坝19号的人,261415骗子的电话:、他的骗法是多种多样的他刚开始和我认识打交道的时候,他会扮演成非常诚实友善的人其实他是个谎言无信诡计多端的人,他会设下一个个骗钱的圈套我被他设下了其中的两个圈套骗了两次钱。

  (苐一)他一般以做生意与人合作设下圈套,他说他是做治疗生长头发的生意自已还是研发和生产“生发药水”的创始人与老板,他说這行生意比较好做而且利润高找加盟合作人,只要投资了其实他就骗到了他阴谋诡计的骗术多元深沉。

  (第二)他扮演成大好囚帮助我,我说钱暂时不够没有办法跟他合作他叫我先给他多少钱,还欠他多少就写一张借条给他好了过没多少天他就开始电话催我還钱了,他说他在外地急需要钱周转做生意就打到他的银行账户上好了,还完钱一切没事快两年的时候,他就偷偷的拿当初的那张借條去法院诬告敲诈诽谤我叫我还第二次钱给他。

  邱志祥这个骗子还在各地骗了不少的人我联系上的被他骗的有两个女的,一个是叫应艳英0是2012年11月份被他骗去的;还有一个叫王美艳是2012年四月份左右被骗去的;我是2011年5月份和2013年5月份被他骗去的两次我的电话是欢迎媒体囚士采访曝光,有谁被他骗过的赶快联系在一起把坏人邱志祥绳之然后绳以法的以是什么意思给他得到应有的惩罚,为了不让再多的人被他骗去有看到他的人请拨法院执行庭的电话0把他抓起来。谢谢!

  最值得关注和最冤的是邱志祥这个坏人既然利用到了法律的不完善死板和绑架了法院之手来助他成功敲诈到了合法的钱财坏人反而变成了合法的好人,可以逍遥法外可以继续以这种方式来作为他的賺钱之道,而好人被冤枉变成了罪人还要赔钱这还有天礼吗?公道何在法律神圣的尊严正义在哪里?从法院判出来的案子都是正义公證的吗又会有多少冤案?又有多少坏蛋本应该受到法律法院惩罚的被合法化了却逍遥法外继续作孽

  ★【我要求法院洗清我的冤罪還我清白,把骗子邱志祥绳之然后绳以法的以是什么意思】

  《 给政府和法律界的建议应该有用 》

  通过我这件事情我认为有的律師、法官、法律是有问题的,与法律有关的工作人士首先要有人性的基本思想品德要好有正能量有正义感,这样才符合法律正确的含义是往好的方向为好人才对,要是不分好坏正义压不住邪恶违反了常理、道理的,那么司法也起不到真正的事实正义了就更不用说公正叻 如果把当事人的事件搞反错了再用法律对好人进行惩罚是灾难性的事件,或者这样对法律对法律人士、还有政府形象就会受到严重的損害失去了尊严正义、民心、甚至受到践踏。 真正的坏人应该不能请律师帮忙解脱事件的理由本应该要受到法律的教训制裁惩罚。 法律司法的滞后不完善死板更有的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人性品德问题,使得一些错案冤案的发生这些问题都得改善健全。

  有的地方政府、机关单位、有些工作人员是不为善良的百姓和没有能力的百姓办事的而是为自己、为坏人办事。希望上级政府多监督下级政府、鈈按规章制度办事的人员该开除的就开除因为这些人给政府和机关单位的形象受损害,使百姓不相信政府、不相信司法、会导致社会的混乱现象希望法律要健全完善些、更希望司法界的工作人士要实事求是的对每个‘当事人’的事情,好人不要被冤枉、把坏人绳之然后繩以法的以是什么意思


本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概述造成明代中叶以后出现的困难局面的主要原因,揭示张居正组织领导政治、社会改革的时代背景第二部分主要是论述张居正组织领导妀革的指导思想,即崇本尚质、务实致用以及在此指导下的“然后绳以法的以是什么意思绳天下”的思想第三部分是通过分析、列举和論述张居正为实现改革而要求“然后绳以法的以是什么意思绳天下”的几个主要方面的思想和主张,着重从法律思想的角度阐明“然后繩以法的以是什么意思绳天下”的实际内容。最后一个部分是提示通过对张居正的改革和法律思想的全面考察可以从中获得几点带规律性的认识。文章在对有关张居正的史料细心发掘的基础上把重点放在于第三、第四两个部分,试图通过对张居正的改革和法律思想的初步研究从中汲取于我们今天有所裨益的经验与教训。


  明代前期由于朱元璋采取一系列新的政策,曾经出现生产发展、人口增加、市场活跃、经济繁荣、人民生活大体安定的局面但在嘉、隆以后,这种现象逐渐由停滞不前而走向倒退以至每下愈况,形成了这个封建王朝在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交相煎逼的情势下的困难图景这个时候,统治集团中某些明智的人物每有改革的呼声,企图以或多或少的兴利除弊为垂危的局势带来一线生机。这些改革范围有大小之别,程度有深浅之差;有的为时短暂有的功效全无。最值得注意的是萬历初被称为“一代权相”的张居正所领导实行的涉及各个领域的改革。它振聋发聩影响深远,使晚期的朱明王朝在一个短时间内重叒显现出某些活力。其中涉及的许多问题特别是法律思想方面的某些问题,是非常值得探讨的

  造成明中叶以后困难局面的原因是多方媔的。略加剖析主要的约有以下各项:

  (一)土地兼并日剧,阶级矛盾尖锐

  土地兼并现象远非始于中叶以后,但中叶以后兼并程度却昰日益加剧土地也空前集中,从皇帝的“官田”、“皇庄”开始下至藩王、勋臣、贵戚、阉官和各类官僚,他们的“庄田”数量之大日甚一日。明代的“皇庄”始建于宪宗朱见深一代。“皇庄”的土地除极少数来自没收的罪臣庄田和部分来自士兵的屯垦之外绝大蔀分为侵夺霸占的老百姓的田地。这种巧取豪夺的无休止的肆虐迫使广大农民或者离乡背景,避移四方或者沦为佃户,承受着沉重的哋租剥削和赋税负担单就赋税言,农民负担之奇重即使象《实录》这样的官修史籍,有时也无法加以隐讳如《嘉靖实录》载:当时“言征敛,则自两税外如军饷,如岁派、造作、供应昔无而今有”;“言差役,则自旧额外如兵勇、如差听,昔半而今倍”(1)洏在更多的场合,则是乡里豪猾与官方勾结采取种种手法,软硬兼施将众多的赋役转嫁之于农民。所谓“有地无立锥而籍田逾顷亩者有田连阡陌而版籍无担石者,有实鬻田而留虎税者……”(2)正是这种黑暗状况的真实写照。

  这种状况迫使广大人民群众无以存活紛纷走上反抗的道路。例如因税监之为害猖獗而激起的民变长时期内此伏彼起。万历时从辽阳到临清、苏州、福建、广东、云南、武昌、山西诸地相继发生声势浩大的反抗斗争。这类斗争虽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在各地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此外是兵变兵变早在正德姩间即曾因阉官刘瑾的大量屯田而引发。到了万历时期更是频繁发生。兵变的原因主要也是由于矿税监克扣军饷、压榨军户和凌虐军士等等特别严重的还在于农民起义。农民起义在整个有明一代自始至终,连绵不断嘉靖以后,在山东、山西、河南、四川、广东、江覀等地相继发生了很有声势的农民群众的反抗斗争,以至王畿之地亦大受波及张居正在答保定巡按孙立亭书中就曾说:“近来畿辅之哋,盗贼横行京师百里之内,一月而二三发”(3)足见问题的严重程度。

  (二)宦官专权肆虐政治一团漆黑。

  明代初年最高统治鍺为了避免出现前代的敝政,曾作了一系列防止宦官专权的规定但成祖朱棣进入北京以后,由于巩固用武力夺来的政权的需要开始培植亲信,重用宦官使宦官获得了“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诸大权。”(4)从此开始不但宦官机构逐渐庞大,形成了十②监、四司、八局等二十四衙门之设而且宦官队伍也迅速膨胀。一些宦官头子因势乘便从英宗朱祁镇统治时期开始,逐渐由窃取中央決策大权而至于控制地方政府机构在中央,掌司礼监、管理内外奏章和行政、司法、军事、监察、特务等机构直至影响和左右皇帝行使一切大权;在地方,于各省遍设镇守太监操纵地方政事。从上到下形成了一个严密的宦官统治网。这些阉官极力骗取皇帝的信任与歡心怂恿、操纵和帮助皇帝干尽坏事。在很多时候皇帝的生杀予夺大权,实际上完全由他们所把持分别在英宗、宪宗、武宗时把持朝政的宦官头子王振、汪直、刘瑾等人,其淫威所至比之皇帝有过之而无不及;有明一代政治之黑暗,未有甚于此时者

  宦官肆虐的突絀表现,还在于它同厂卫制度的为害相结合明代的锦衣卫,是洪武年间朱元璋为了巩固皇权、防范臣民造反而建立的“专主察听京都大尛衙门官吏不公不法及风闻之事”(5)的特务机关。它原名仪鸾司一称“锦衣卫亲军指挥使司”,职责是“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盗贼奸宄,街塗沟洫密缉而时省之”。这一机构曾于洪武后期禁用;恢复使用是在成祖朱棣迁都北京之后这时候除锦衣卫之外,另設东厂;其后于宪宗时又别设西厂也都是“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6)的特务机关。而这些机关皆“令嬖暱者提督之”(7)于是宦官逐步地全面地控制了厂卫的权力。他们直接秉承或者假借皇帝的旨意拥有随意逮捕、刑讯、杀戳百姓以至官吏的特权,国家的司法机關倒是成为了他们附庸例如成化间宦官汪直提督西厂,屡兴大狱数月之间,为虐至于“士大夫不安其职商贾不安于途,庶民不安于業”(8)“自诸王府边镇及南北河道,所在样尉罗列”甚至“民间斗詈鸡狗琐事”也予以重法处置(9)。到了武宗正德时以刘瑾为頭目的宦官的权势更加膨胀。刘瑾除掌握司礼监及使厂、卫合流以便统一节制之外另增设内行厂,比厂卫更加凶狠残酷地塗毒一般臣民同时引进爪牙,培植死党逐步侵夺内阁大权,朝野上下一切均为阉宦所左右。整个明王朝的黑暗腐朽已经达到极点了

  (三)财政來源枯竭,经济濒于崩溃

  有明一代,在宣德朝以前的五、六十年中由于政策对头,强本节用劝务农桑,结果形成了所谓的“百姓充實府藏衍溢”,“土无莱芜人敦本业”,“上下交足军民胥裕”的局面。但在此以后情况发生了完全相反的变化。如前所述这┅时期,特别是嘉靖、隆庆、万历几期由于剧烈的土地兼并和宦官肆虐,造成了多方面的严重情况例如在财政方面,由于屯田被破坏盐法被废除,太仓供不应求而冗费既巨,边供费繁加之土木。兴建和祭祀等活动月无虚日开支既巨,帑藏匮竭以至司农当局只嘚千百万计开辟财源,甚至“变卖寺田收赎军罪”(10),以为补救但即使如此,由于“京边岁用多者过五百万,少者亦三百余万”以致“入不能充岁出之半”(11)。嘉靖以后几乎每岁均出现巨大的财政赤字。例如嘉靖七年(1528)太仓银全年收入只有130万两,支出却為241万两亏空达111万两,几与收入之数相当;嘉靖二十八年以后亏空数逐年增加,通常年亏空达到了二、三百两到了三十年(1551),全年虧空总数竟达395万两之巨此后情况虽略见好转,但到隆庆元年(1558)收支两抵,仍又亏空达395万两(12)到了这时,民穷财尽困窘的局面巳经积重难返了。正如隆庆元年户部尚书马森所言“今日催征急矣搜括穷矣,事例开矣四方之民力竭矣,各处之库藏空矣时势至此即神运鬼谕亦难为谋。”(13)

  但是这个破烂的摊子毕竟是不能不继续维持下去的。于是从上到下进一步横征暴敛,搜求不止当时在商税之外,复加矿税;田赋之外更征兵饷。矿税之害前已提到;仅就兵饷而言,也是种类繁多数额巨大,以言种类:有因辽东方面蠻族内犯连年用兵而增征的“辽饷”;有因农民起义爆发,为“戡乱”出兵而增征的“剿饷”;还有因内外交逼、不断用兵原有正规軍不敷调派,为加练民兵而增征的“练饷”(14);等等以言数额;每有增征,动辄达数百万两之巨崇祯初御史郝晋曾指出:“万历末姩,合九边饷止二百八十万今加派辽饷至九百万,剿饷三百三十万业已停罢旋加练饷七百三十余万。自古有一年而括二千万以输京师又括京师二千万以输边者乎?”(15)所言虽系明代末年情况但这种情况的出现,远非始于崇祯年间而是早在嘉、隆之世便已露出端倪了。

  以上所举只不过是荦荦大端。除此之外如吏治的腐败、边防的松驰、法制的陵夷、朝廷大权的旁落等等,一切都在动摇着王朝統治的基础这时有识之士所共见的严峻事实是:这个封建王朝几乎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如果不有伟大的经世之才出来担当大任,突破因循陈腐的空气扫除常规,实行有效的改革是决不足以挽救危局的。正是在这种时势之下身居首辅的张居正毅然“以天下为巳任”,起而担当了领导改革的重任

  张居正是以怎样的思想为指导来组织领导他的改革的呢?

  张居正(1525—1582)于世宗嘉靖二十六年二十二歲时举进士由庶吉士进充翰林院编修,旋迁右谕德兼侍讲学士总领翰林院事。嘉靖四十五年(1566)穆宗朱载垕即位来,经由首辅徐阶引荐入内阁随后连续晋升,在仅仅一年多的时间内即由一般的学士五品官一跃而为《世宗实录》总裁,进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加尐保兼太子太保隆庆六年(1572)六月,受遗诏铺佐神宗朱翊钧同时升任首铺。从这时起到万历十年(1582)为止边疆担任内阁首铺达十年の久,长时期掌握着朱明王朝的全部实际统治权力万历十年六月,病殁于北京

  在学术思想上,张居正服膺于姚江学派曾深受阳明之學特别是其中的“知行合一”学说的影响。阳明学派融合儒、释以“发明本心”为主旨,以见诸事功为标的张居正即据此确立了他的“信心任真,求本元一念”(16)的思想但是,同宋、明以来一般迂腐的道学家相反张居正反对空谈,讲求实际虽受阳明之学的影响,而始终没有为之所拘囿他认为当时政治的腐败,经济的疲敝士气的虚妄,民风的浇薄都和学术上的虚谈心性、不务实际的风尚有著密切的关系。他在一份关于请求整饬学政、慎选提学的奏疏中曾经指出:当时的提学官“既无卓世实学以压服多士之心则务为虚谭贾譽,卖法养交甚者公开幸门,明招请托又惮于巡历,苦于校阅高座会城,计日待转以故土习日敝,民伪日滋以驰骛奔趋为良图,以剽窃渔猎为捷径;居常则德业无称从仕则功能鲜效;祖宗专官造士之意,骎以沦失几具员耳(17)”这些看法显然都是切中时敝的。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张居正只是强调事功而视心性之学为完全无用呢?是又并不尽然关于这一点,他在一封书信里作了明确的解释怹说:“今人妄谓孤不喜讲学者,实为大诬孤今所以上佐明主者,何有一语一言背于尧、舜、周、孔之道但孤所为,皆欲身体力行鉯是虚谈者无容耳。(18)”很清楚他所反对的,只不过是道学家们的空谈不切实际;而他所主张的则无非是要兼性命与经济二者而用の。所以他说“学不究性命,不可以言学;道不兼科经济不可以利用。”(19)在他看来这样二者兼用,不仅是为了救学术之做而苴也是为了救政治之弊;不仅是出于时势的需要,而且从根本上说也是遵循往古圣贤的模式他把孔夫子当日聚徒讲学及其一切行事归结箌“宪章文武,志服东周”这一点上认为是一切以服务于当时的实际政治为依归,就正好说明了他的这种观点此外,他在学与用的关系问题上也反复阐明了这种观点。例如他说“记曰:凡学,官先事士先志。士君子未遇时则相与讲明所以修己治人者以需他日这鼡;及其服官有事,即以其事为学兢兢然求所以称职免咎者,以共上之命未有舍其本事而别开一门以为学者也。”(20)总之作为张居正学术思想的根本,归结到一点就是崇本尚质,务实致用

  崇本尚质,务实致用不仅是张居正学术思想的要旨,而且也是他政治思想的要旨执政期间,张居正基于他对明室中衰以后实际情况的了解认为只有毅然变法,厉行改革才足以挽救日益加剧的政治社会危機。那么怎样变和改呢?一种办法是按照孟子的主张:法先王;另一种办法是按照荀子的主张:法后王而他是力主法后王的。他说:“法制无常近民为要;古今异势,便俗为宜”孟与荀“两者互异,而荀为近焉”为什么呢?“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咹耳时宜之,民安之虽庸众之所建立,不可废也戾于时,拂于民虽圣哲之所创造,可无从也后王之法,其民之耳而目之也久矣久则有司之籍详,而众人之智熟道之而易从,令之而易喻故曰法后王便也”(21)。法后王是不是象当时守旧派所攻击的会坏了“祖宗之法”呢?相反他认为他所主张的改革,恰恰是以遵循“圣贤经术”和本朝“成宪”作为旗帜的他说:“仆愿今之学者,以足踏實地为功以崇尚本质为行,以遵守成宪为准以诚心顺上为忠。”“毋以前辈为不足学而轻事诋毁毋相与造为虚谭而逞其胸臆以挠上の法也。”说得很清楚:他所反对的只是虚妄的空谈,而绝不是先圣先贤、列祖列宗的成规;他所主和的只是适应当时实际需要的实幹,而绝不是离经叛道、“生今反古”的胡乱兴革;他所强调的是要“以生今反古为戒以为下不倍为准”(22),一切都不脱离“皇祖”嘚擘划和规定而绝不是与引相反。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张居正改革的鲜明的时代特点:他是不欲使他的改革平添阻力的。

  唯其如此所鉯张居正改革的要求并不在于改弦更张,而在于切实贯彻执行行之有效的成规“决其壅,疏其窒”(23)去除阻碍行法的阻力和积弊这吔就是他所说的:“法积习以作颓靡,振纲纪以正风俗省议论以行国是,核名实以行赏罚”以达到“法行如流而事功辐辏”(24)的目嘚。在改革的具体作法上则是围绕着“尊主权,课吏治信赏罚,一号令”(25)这一中心要求做到加强封建法制,“然后绳以法的以昰什么意思绳天下”(26):在政治上是加强中央集权整顿吏治,实行以“省议论、振纲纪、重诏令、核名实”为内容的一整套改革;在經济上是以“固邦本”为最高原则强调“厚农而资商”,“厚商而利农”要求促进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并着眼于有利发展生产而采取清丈田亩和实行一条鞭法的政策;在军事上是“伤武备谨边防,慎选将帅抵抗侵侮”;在思想文化上是整饬学政,加强对生员及其訁论的控制以至由反对空谈心性而禁止讲学,直至毁弃全国书院;等等总之,一切的一切都要求在中央的统一擘划和组织领导下,嚴格执法所以,从法律思想的角度来考察张居正虽然始终以正统的代表者自居,但在许多方面却提出了敢于突破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框框的主张下面,我们试从几个主要的方面略加探讨:

  (一)法制必须改革原则是“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

  要改革,要扫除积敝就必须变法。怎么变呢如前所述,他是坚持以“法后王”“为便”的他认为,法不可以“轻变”也不可以“苟因”。“苟因”苟且因循,“则承敝袭舛有颓靡不振之虞”;“轻变”呢,“则厌故喜新有更张无序之患”(27)。这二者都是为治者所禁忌的然而,从古至今绝没有经久不变的法制,那么究竟应当采取什么方针来变呢?他认为关镜所在,是要从时势和民情出发来考虑根本原則在于是否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切合人民的需要。法制不论是旧有的或现行的,都应当以此作为衡量的标准“时宜之,民安之虽庸眾之所建立,不可废也;戾于时拂于民,虽圣哲之所创造可无从也”(28)。如果合乎时宜人民满意,即使是平凡的人所建立也不應当废弃;否则即使是往古圣哲所建立,也不应当遵循这种思想,明确地反映了他的“极则必变变则反始”(29)的社会进化理论和“忝之立君以为民”的“民贵君轻”观点(30)。就前者而言他是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得出自己的结论的。他极力推崇秦始皇、明太祖以至明卋宗的任法为治其中有些观点虽然不足为训,但他据此批判当时的“腐儒”“动称三代”是“不达时变”的观点对于推行他的改革,卻显然具有积极的意义就后者而言,他强调所谓“人主保身以保民”说穿了,其最终目的虽然只不过是保君和保封建的天下但他也尖锐地指出,“以天下之大奉一人之身”,将造成天下深重的苦难危害至大,所以他要求君王“不以天下奉其身而以其身为天下使”(31)。这种观点实际上贯彻在他推行改革的始终;这在封建时代的改革家中,也是极为突出的正因为如此,所以他在法制方面虽然仂主改革却并不认为必须作“戾于时,拂于民”的、即不合时宜和违背民意的改弦更张更不是企图用严刑峻法来虐使百姓,而只是要求“整齐严肃悬法以示民而使之不敢犯”(32)。

  (二)权力必须高度集中于中央君主应有绝对权威,能用法律、政令规范天下

  明代自嘉、隆以来政治腐败,国力衰弱他认为基本原因之一,就在于“纲纪坠落法度陵夷”(33)。而“纲如网之有绳纪如丝之有总”(34),是人主维持封建统治秩序的“太阿之柄”不可一日“倒持”的。而当时的情况却恰好相反宗藩勋戚等豪门势力骄恣不法,仗势横荇“上下务为姑息,百事悉从委徇以模棱两可谓之调停,以委曲迁就谓之善处法之所加,惟在于微贱而强梗者虽坏法干纪而莫之誰何;礼这所制,反在于朝廷而为下者或越礼犯分而恬不知畏”(35)。于是中央政令只能行之于百姓而不能达到豪门;上下地位颠倒朝廷不可能有效地统一管理国家。他认为这种“陵替之风渐成,独臂之势难使”(36)的情况是极可忧虑的,那么怎样加以匡救呢?怹认为救之之法,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强其根本,振其纪纲”(37)也就是说,朝廷必须把权力高度集中起来由君主“总揽乾纲,獨运威福”(38)用法律、法令来规范天下,果断地推行各项政策法令使之即使远在万里以外,也能做到早晨下达而晚上实行从而达箌加强君主专制的权威和国家统一管理的目的。从这些思想出发他不但要求皇帝“张法纪以肃群王,揽权纲而贞百度”以严厉的精神執法,而且要求皇帝“刑赏予夺一归之公道而不必曲循乎私情政教号令必断于宸衷而毋致纷更于浮议;法所当加,虽贵近不宥事有所枉,虽疏贱必申期以达到“体统正、朝廷尊而下有法守”(39)的目的。在这样作了之后如果还有无视法律、政令,沉溺故常坚守旧轍,“以朝廷为必可背然后绳以法的以是什么意思纪为必可干”(40)的,一定严惩不贷基于这些指导思想,在具体作法上为了加强內阁对六部的控制,解决六部之间彼此争权、互相推诿、经常发生掣肘或冲突的问题张居正当政后,采取从六部到州、县长官实行一層一层控制的办法:大权集中于内阁,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政治中枢同时为了做到“法之必行”和“言之必效”,严格实行了“考成法”对六部、都察院以至按、抚的违制行为,加强考核和纠察 特别是大力纠正宦官专擅的积弊,禁止宦官参与国家的军、政事务他甚臸曾正面要求当时炙手可热的宦官头子冯保“裁抑其党,毋与六部事”,罢斥和汰黜了一批为非作歹的宦官这些措施,对于重振纲纪显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必须综核名实重视人才的用舍与赏罚

  在人才的拔擢与使用上,当时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昰如何选拔与使用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如何考察与赏罚的问题张居正对此都提出了改革的主张。

  就前一方面而言当时无论朝廷或地方,对于人才的需求原都十分迫切,但当事者们却因发现不到人才而“辄有乏才之叹”张居正认为,“古今人才不甚相远;人主操用舍予夺之权以奔走天下之士,何求而不得”怎么能说世上“乏才”呢?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乏才”而在于没有重视综核名实,善于詓发现和拔擢人才如果“名实之不核,拣择之不精”那当然就出现“所用非其所急,所取非其所求”的现象了因为在很多的情况下,“椎鲁少文者以无用见讥而大言无当者以虚声窃誉;倜傥伉直者以忤时难舍,而脂伟逢迎者以巧宦易容”(41)怎么能拔擢出真正的囚才呢?特别值得注意的还有这种情况:“其才虽可用也或以卑微而轻忽之;其才本无取也,或以名高而尊礼之或因一事之善而终身借之以为资,或以一动之差而众口皆之以为病”再加上士大夫当中的一些不好的风尚,例如:“舍其职业而出位是思建白条陈,连编累牍;至核其本等职业反属茫味:主钱谷者不对出纳之数,司刑名者未谙律例之文”(42)于是百官有司的职务,便不可能得到合适的囚选来担任了总而言之,这些现象都是由“名与实爽”这个根本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所造成的。因此张居正认为,作为这一方面的主管部门的吏部必须“严考谭之法,审名实之归”所有职官的用舍进退,一律要以“功实”为准:“毋徒眩于声名毋尽拘于资格,毋搖之以毁誉毋杂之以爱憎;毋以一事概其平生,毋以一眚掩其大节”(43)能够做到这一切,那就无虞人才之不当其选了显而易见,所有这些都是具有真知灼见的、切中时弊的主张。它所包含的不仅是一种高度的法治精神,而且是封建统治人物中在人才问题上少有嘚一种远大的眼光和明智的政策它的实际意义,远不只是大大有利于当时人事行政方面的改革

  就后一方面而言,张居正强调的主要是茬加强对官吏考察的基础上执行切实的爵赏与刑罚他认为,对于官吏除了授任必求其当这外,还要做到用人必其终而这种考察,又必须同爵赏与刑罚紧密结合起来关于如何授任的问题,除上面已经提到的之外他主要是认为必须首先对被授任者有所了解。因为“器必试而后知其利钝马必驾而后知其驽良”。不知底细贸然授以重任,终必要铸成失误至于授任之后,也还有许多做法必须改革特別是象官不久任,事不责成更调太繁,迁转太速等等都不利于对官吏的考察。此外是执行切实的赏罚问题他认为,对一个人任事之後经过一个时期的、严格的考察,必须论定功过分别作出“称职、平常、不称职”的结论,以凭给予恰当的赏罚和黜陟(44)赏罚黜陟,务须慎重:“其功过未太显著未可遽行黜陟”,至于赏罚总的原则必须是:“有功于国家,即千金之赏通候之印,亦不宜吝;無功于国家虽频笑之微,敝袴之贱亦勿轻予”(45)。如果触犯了刑律则必须明正其罪,执法不贷

  以上两上方面关于人事行政的主張和措施,充分说明张居正在改革过程中在在都要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体现他的“然后绳以法的以是什么意思绳天下”的思想。

  (四)吏治必须整伤法纪必须申张,坚决实行“清隐占”与“惩贪墨”以肃官风

  执政期间在张居正思想中始终占居重要地位的一项倳情,就是加强吏治整肃官风。他在致殷石汀针对广东情况论及吏治的重性时曾经指出:“为国之法似理身:元气欲固、神气欲扬广Φ患不在盗贼,而患吏治之不清纪纲之不振。故元气日耗神气日索,数年之前论者谓朝廷已无广东矣。自公一振之而倾者安,黠鍺戮炎州以宁,岂易地易民哉元气渐固,神气始畅耳今主上天纵英明,仆日斤斤焉以振钢纪、察吏治、安民生为事愿公持而行之,毋渝其初心毋畏于群议,则元元之幸也”(46)这里虽然说得有些玄虚,但正确地阐明了吏治对于治理国家的重要意义正因为这样,所以他不仅极力支持和鼓励他的同僚们坚定地以整饬吏治为务他自己更是对此勇往直前,义无反顾地贯彻他一向的主张他说:“明興二百余年矣,人乐于因循事趋于苦窳,又近年以来习尚尤靡,纷纷无所归究;牛骥以并驾而俱疲工拙以混吹而莫辩。议论蠭兴實绩罔效,……国威款振人有侮心。苦不稍加淬励举祖宗故事以觉悟迷蒙,针砭沉痼则庶事日隳,奸宄窥间后欲振之,不可得矣”(47)有鉴于此,所以他执政以后“一切付之于大公,虚心鉴物正己肃下,法所宜加贵近不宥;才有可用,孤远不遗务在强公室,杜私门省议论,核名实以尊主庇民,率作兴事亦知绳墨不便于曲木,明镜见憎于丑妇然审时度势,政固宜尔”(48)那么,頭绪纷繁应当从何着手呢?他认为造成当时“私家日富,公室日贫”以至“国匮民穷”的原因,一是豪强的兼并一是官吏的贪污。这即他所指出的:“自嘉靖以来当国者政以贿成,吏朘(jūan 音娟)民膏以媚权门;而继秉国者又务一切姑息之政,为逋负淵薮以荿兼并之私”(49)。据此他坚决认为必须相应地运用法律的威力:一是清理隐瞒侵占的田地,即所谓“查刷宿弊清理逋欠,严治侵渔攬纳之奸”;一是惩处贪赃枉法的官吏即所谓“杜绝贿站,痛惩贪墨”(50)他强调指出:后者是为了“救贿政之弊”,而前者是为了“砭姑息之政”因为,“上损则下益私门闭则公室强。故惩贪吏者所以足民也;理逋欠者,所以足国也官民两足,上下俱益所鉯壮根本之图,建安壤之策倡节俭之风,兴礼义之教明天子垂拱而御之。假令仲尼为相由求佐之,恐亦无以逾此矣”(51)然而,對于这样一些思想和具体措施不理解者有之。起而反对者有之特别是有人散布流言蜚语,认为这些作法是所谓“吹求太急”其结果將会引起百姓的“逃亡为乱”,云云张居正认为,“凡此皆奸人鼓说以摇上;可以惑愚闇之人,不可以欺明达之士也”(52)因此他堅决地予以驳斥:“夫民之亡且乱者,咸以贪吏剥下而上不加恤;豪强兼并而民贫失所故也今为侵欺隐占者,权豪也非细民也;而吾法之所施者,奸人也非良民也。清隐占则小民免包赔之类而得守其本业;惩贪墨,则闾阎无剥削之扰而得以安其田里如是,民且将屍而祝之何以逃亡为?”(53)老百姓的“逃亡为乱”完全是贪官污吏的压榨、盘剥和豪门富户的侵占、兼并所造成。现在清理了隐占惩办了贪官,可以使百姓安居乐业免受侵扰,他们额手称颂还来不及怎么会逃亡作乱呢?这些思想在当时同样是十分明智的。这茬他所实行的“京察”(京官考核)、清丈田亩和推行“一条鞭法”等重大政策措施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五)“法在必行奸无所赦”,必须以“严刑明法”“制欲禁邪”

  在德与刑的关系问题上张居正并不是德主刑辅思想的反对者。他曾说:“夫教化不行礼义鈈立,至于礼乐不兴刑罚不中,民将无所措其手足当此之时,虽有严令繁刑只益乱耳,能捄(同救)斯败乎”(54)显然,这仍旧昰在宣扬德主刑辅的正统观念然而,在刑罚的具体运用上他是明确地主张严肃而反对宽缓的。他指出宽缓的政治似乎是仁爱,其实昰祸害;严肃的政治似乎是苛刻其实是福音。他所说的“盖闻圣王杀以止杀刑期无刑,不闻纵释有罪以为仁也”(55)就是这种思想嘚反映。他在一篇《杂著》中通过对历史的考察,极力颂秦始皇与明代的几位明主认为他们“创制立法,至今守之以为利”“其治主于威强;前代繁文、苟礼、敌政、敝习、划削殆尽。”特别是成祖“刚明英断总揽乾纲,独运威福兢兢守高皇帝之法不敢失坠。故囚心大定而势有常尊”至于世宗皇帝,“承正德群奸乱政之后又用威以振之,恢皇纲饬法纪,而国家神气为之再扬”(56)这些往聖先贤,莫不是运用君主的威势和严厉的法制治理国家而获得辉煌的功绩的因而都应当是当时朝廷效法的榜样。所以就张居正而言,怹之所以提出“然后绳以法的以是什么意思绳天下”是完全合乎逻辑的。

  张居正是一个封建时代的政治家他的上述尚法的主张,在很夶程度上是基于“弭盗”即镇压起义的农民群众的需要。这一点不应有所忽视但是,也不能不看到:他的这种思想的形成同时也是怹对于当时存在的敷衍因循、贪污腐化、延宕虚伪等腐败的政治社会风气感到深恶痛绝,要求用综核名实、信明赏罚的办法加以矫正的思想密切联系着的。

  惟其如此所以在司法实践上,他对于各种要求对罪犯加以宽纵的主张包括来自皇上的“圣旨”,他全部加以反对隆庆二年九月,慈圣皇太后以皇帝的婚期即届为了示宽仁,图吉利下达了一个暂免秋季行刑的命令。张居正大不以为然他认为,這样作只是体现了一种“姑息之爱”是“独见犯罪者被诛戮之可悯,而不知被彼所戕害者皆含冤蓄愤于幽冥之中”“不忍于有罪之凶惡,而反忍于无辜之良善”因而毅然疏请改变成命,照往例执行刑罚(57)这不仅表现了他坚持“法在必行,奸无所赦”的态度而且反映了他秉公执法,无所阿谀的勇气

  但是,正如上文所述他的这种法治精神,却并不说明他是在要求以严刑峻法虐使其民相反,他恰恰是在强调“情(指人情或民情)可顺而不可徇法可严而不可猛”(58)的观点。因为他所主张的不仅在于“严刑”,而且在于“明法”在他的许多著作里,都是“严刑明法”和“禁欲制邪”相并提的他认为,要作到“明”关键在于秉公执法,处断持平对于僚屬,他是这样要求;对于作为首辅的自己更是这样要求。他在一个奏疏里就说过:他自己是“凡所措画惟施一概之平;法所当加,亲故不宥;才有可用疏远不遗;又务综核名实,搜剔隐奸推毂善良,摧抑浮竟”又说:后上不用他则已,只要用他他就“必不能枉巳以徇人,必不能违道以干誉;台省纲纪必欲振肃;朝廷法令,必欲奉行奸宄之人,必不敢姑息以挠三尺之法;险躁之士,必不敢引进以坏国家之事。”(59)这个奏疏虽然是他就户部浙江司员外郎王用汲对他的参奏提出的一个自辩性质的材料,但结合他执政期间嘚全部行事加以考察这些申明很难认为完全是自我标榜。他的这种“明法”思想是和他的“严刑”思想互为表里、互为补充的因而当嘫也是值得重视的。

  通过对张居正的改革的法律思想的全面考察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一些什么认识呢?

  第一张居正是明代后期封建最高統治集团中的重要一员。他的哲学思想、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都只能归属于封建正统的范畴。就他的实际活动而言也只能把他归之于葑建正统的忠实鼓吹者和卫护者之一类。但在另一方面他的比较清醒的认识,却又使他的思想言论和立身行事能洞察并敢于正视当的政治社会积弊,进而立足于改革并且固执到底,作出杰出的建树这样,就使他大有别于当时一般的理学腐儒和政治庸才特别是那些垨旧的顽固派,从而为晚明社会赢得了一个短时期的宽裕的安定。所以无论从整个明代的历史,或从整个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历史来看作为改革家的张居正,都应当占有重要的地位

  第二,在有明一代以至整个封建社会后期的历史上,特别是在改革的过程中间和其鉯后的一个时期关于张居正的评价问题,一直存在着争议;毁誉纷纭莫衷一是。症结何在呢万历后期的礼部尚书沈鲤有一段话说得佷中肯。他认为张居正改革的功绩是巨大的。“惟是人情惮俭束而乐因循积玩既久,一旦然后绳以法的以是什么意思绳之若见以为苛。而公持之益坚争之益力,以是遂与世咀唔;而又一、二非常之事有众人未易测识者,其迹不无似愎似少容似专权,似纯任霸术”(60)这样,不仅与世不能尽合而且即使在和和他亲密无间的皇帝那里,也“不能无疑”那么,又怎会不遭致谤议甚至在死后招來横祸呢?由此可见在封建统治的时代,要改革即使如张居正这种根本谈不到彻底的改革,也是冒着极大的风险的虽然在张生前,“举朝争颂其功而不敢言其过”(61)但在他死后仅几个月,万历十一年三月便被诏夺上枉国、太师、再诏夺文忠公谥,斥其子锦衣卫指挥简修为民次年更被诏令查抄家产;等等。改革的代价之惨重有如此者!然而,社会总要进步公道自在人间。不管逆时代潮流而動的顽固势力如何猖獗于一时,真理谁属终究要由社会实践来检验。正因为这样所以作为这次改革的主持者,张居正即使死后遭到叻无端的诬蔑和陷害但没过多久,无论是他的改革的重大功绩或者是他的立身行事在当时的影响,终于都重新得到了社会的肯定;在嫼云压顶的时候曾经加之于他的一切不公正的对待,随之也得到了彻底的纠正直到今天,他也不能不是我们应当肯定的人物研究历史上的改革的改革家,了解这样一条规律是十分重要的。

  第三张居正立志为改革而以身许国,对于来自顽固保守方面的阻力以至对于怹个人和种种不利是不是完全无所察觉呢?回答应当是否定的请看,他在研究他改革的总方针的时候所强调的一个指导思想乃是“法后王”,即反对“改弦更张”要求“一以遵守成宪为准”。这除了是由他所主张的改革的根本性质所决定之外可不可以认为也是由於他为了减少和削弱可能出现的改革的阻力而采取的一种权宜之计呢?那么拿北宋王安石强调“祖宗不足法”的那次改革和张居正的这種改革两相对照,如果可用一种较高标的准来衡量不难看出,二者之间是有着格调上的明显差别的;即前者比后者更具有坚决、彻底的精神当然,这样一种推断并无损于张居正作为改革家的伟大形象。特别是当我们读到他的“苟利社稷生死以之”的誓言的时候,不能不为这位封建官吏为推行改革而毅然拚死的决心所触动;改革肯定是要冒风险的;但只要有利于国,有利于民即使赴汤蹈火,他也昰在所不惜的从《太岳集》所收书牍中,可以看到他反复阐明的这种思想例如说:“天下事非一手一足之力。仆不难破家沉族以徇公镓之务而一时“士大夫乃不为分谤任怨,以图共济亦将奈之何哉?计独有力竭而死已矣”(62)又说“既已忘家殉国,遑恤其他虽機穽满前,众镞攒体不之畏也。(63)”一个封建时代的官吏不管他因为阶级的局限而有着多么严重的私心,不管他所说的为国为民的含义是多么狭隘他这样不顾一切地为改革事业而奋斗的精神和勇气,毕竟不是一般人所能具有的

  第四,在整个改革的过程中张居正洎始自终都以极大的注意力倾注在“人才”的问题上;从人才的选拔、任用、考察直到实行黜陟赏罚,提出一整套具体的措施:既是为了革除积弊也是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主要有两点:

  选拔、任用官吏,究竟是要求被选拔、任用者具有真才实學呢还是要求具备别的什么条件呢?究竟是任人唯贤还是任人唯亲呢?对这个自古以来每个时代都存在的问题张居正提出的解决办法是以“名副其实”作为唯一的标准,即坚持选拔、任用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凡属“名与实爽”者一律不予选用。因此他除了坚决反對任用靠家庭出身、社会地位和各种关系“幸进”的人员之外更要求选用者做到“毋徒眩于声名,毋尽拘于资格毋摇之以毁誉,毋杂の以爱憎、毋以一事概其生平毋以一眚掩其大节”(64)。稍加审察便不难发现这之间实在包含着许多至理。我们想这些作法即使拿箌现在来贯彻实行,也不会减少或泯灭重要价值的吧!

  其二是任用以后加强考核与奖惩的措施

  人员被任用以后,是放手不管任其浮沉,还是随时考察以分别优劣、确定黜陟和赏罚呢?张居正坚持的是后一种作法:官吏既经任用以后紧接着是实行严格的考课法,如实荇“京察”之类为此,他要求坚决改变过去“官不久任事不责成,更调太繁迁转“太速”的制度,以利于考课的进行最后是根据栲课的结果,果断地实行黜陟信赏必罚。这一整套办法和上述选拔、任用的办法结合起来构成了张居正的人事行政思想体系,既以扫除这一方面的许多积弊也为推行改革提供重要的保证。

  第五张居正发动和领导的这次改革,触及了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等各個方面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分门别类,各有重点;而总的纲领则在于加强法制,要求上下严格执法真正作到“然后绳以法的以是什么意思绳天下”。特别是要求在各项政策法令颁布之后即使远在万里之外,也必须做到早晨下达而晚上实行坚决纠正那种有法不依或执荇不力,使法律法令变成具文的现象这是这次改革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他基于当时国家衰败的根本原因在于“纲纪坠落法度陵夷”的認识而作出的明智的决断。事实证明当时各个方面存在的许多严重问题,特别是有关官风和民风的问题的解决无不有待于从加强法制著手。所以在改革过程中,他自始至终都在狠抓法制而这也正是他在各方面的改革获得显著成效的重要原因之一。这对我们现在来说不也是值得深省的么!?



(1)《明嘉靖实录》卷五百四十五
(2)《明书·土田制》。
(3)《张太岳集·答保定巡抚孙立亭》。
(4)《奣史·宦官传》。
(5)《明史·职官志五》
(6)《明史·刑法三》。
(7)《明史·刑法三》。
(8)《明史·商辂传》。
(9)《明史·宦官传·汪直传》。
(10)《明史·食货志二》。
(11)《明史·食货志二》。
(12)《明嘉靖实录》卷第351页。
(13)《明隆庆实录》卷15页
(14)赵冀:《二十二史答记》第515页。
(15)《明史·食货志二》。
(16)《张太岳集·答藩伯周友出论学》。
(17)《张太岳集·请申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
(18)《张太岳集·答宪长周友山明讲学》。
(19)《张太岳集·翰林院读书记》。
(20)《张太岳集·答南司成屠平石论为学》。
(21)《张太岳集·辛未会试程策二》。
(22)均见《张太岳集·答南司成屠平石论为学》。
(23)(24)《张太岳集·辛未会试程策二》。
(25)《明史·张居正传》。
(26)朱东润:《张居正大传》引《在谕德于镇行致邱橓书》
(27)《张太岳集·辛未会试程策二》。
(28)《张太岳集·辛未会试策二》。
(29)《张太岳集·杂著》。
(30)《张太岳集·人主保身以保民论》。
(31)《张太岳集·人主保身以保民论》。
(32)《張太岳集·陈六事疏》。
(33)《张太岳集·答司空雷古和叙知己》。
(34)《张太岳集·陈六事疏》。
(35)(36)《张太岳集·陈六事疏》。
(37)《张太岳集·辛未会试程策二》。
(38)《张太岳集·杂著》。
(39)均见《张太岳集·陈六事疏》。
(40)《张太岳集·请戒谕群臣疏》。
(41)以上均见《张太岳集·陈六事疏》。
(42)以上均见《张太岳集·陈六事疏》。
(43)以上均见《张太岳集·陈六事疏》。
(44)以上均見《张太岳集·陈六事疏》。
(45)《张太岳集·陈六事疏》。
(46)《张太岳集·与殷石汀论吏治》。
(47)(48)(49)《张太岳集·与李太仆渐菴论治体》。
(50)(51)《张太岳集·答应天巡抚宋阳山论均粮足民》。
(52)(53)《张太岳集·答应天巡抚宋阳山论均粮足民》。
(54)《張太岳集·宜都县重修儒学记》。
(55)《张太岳集·答宪长周友山言弭盗非全在不欲》。
(56)以上均见《张太岳集·杂著》。
(57)《张太嶽集·论决重囚疏》。
(58)《张太岳集·陈六事疏》。
(59)《张太岳集·乞鉴别忠邪以定国是疏》。
(60)《张太岳集·张太岳集序》。
(61)据朱东润《张居正大传》引《左谕德于慎地致邱橓书》
(62)《张太岳集·答总宪李渐菴言驿递条编任怨》
(63)《张太岳集·答河道林按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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