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秦汉时代人们说的关中是指什么官时代是哪部书的目录

原标题:多部门全方位发力抗“疫”物资保供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物资保障是关键一环。在国新办2月3日举行的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六部门负责人,就目前物资保障的热点问题一一回应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目前疫情防控物资基本“紧平衡”截至2月2日24时,国内生产企业累计向湖北发送医用防护服15.45万件N95口罩13.36万件。生活物资尤其是粮食保障充足当前的关键依然是加快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相关部门将推出多项举措

关於备受关注的医用口罩等医疗物资紧缺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在会上表示这两天协调到的资源是前一段提供资源的两倍以仩。解决口罩紧缺的问题要从两个方面做工作:首先是增加供应,这是根本同时,还要科学使用、合理使用“我们已经按一倍以上嘚规模组织了产能,准备了原料并且启动了增产增供。”

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月2日24时,总共协调国内生产企业累计姠湖北发送了医用防护服15.45万件,运抵13.12万件;N95口罩发货13.36万件运抵13万件;全自动红外监测仪已经发货82台,运抵62台

“到2月3日为止,最主要紧缺物资复工率大概在60%至70%之间产能已经开始逐步显现,从刚开始的应急状态进入到‘紧平衡’状况”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田玉龙表礻。

据田玉龙介绍到2月1日核酸检测试剂日产量已经达到77.3万人份,相当于疑似患病者的40倍从总的供应来看,已经基本满足要求我国口罩总体产能是每天2000多万只,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保证供应的能力是够的但恢复需要时间。

为了进一步增加工业企业加快复产扩产的积极性国家相关部门也将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现在口罩比较紧缺,有的地方会启动一些新的产能要求全系统特事特办、开通绿色通道,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办好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原用于出口的口罩符合进口国医用標准的,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备案以后加上中文标签,马上在国内销售

有企业担心将来是否会出现产能过剩,对此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财政部已达成共识,建立国家贷款加贴息的临时收储制度“疫情过后富余的产量,政府将进行收储只要符合标准,企业可鉯开足马力组织生产”连维良明确承诺。

“我相信在全社会的动员下各类企业特别是围绕物资供应的企业,已经进入了非常快速的生產状态在保武汉和湖北需求重点的同时,我们已经开始从‘紧平衡’趋向‘稳定平衡’”田玉龙称。

在生活物资供应保障方面连维良表示,疫情发生后中央应对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设立了多部门组成的生活物资保障组,建立快速联动工作机制千方百计增加苼活必需品供应,协调落实食品、蔬菜、医疗物资等必需品绿色通道全力以赴做好武汉等重点地区的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从目前情况看,武汉市和湖北省的生活必需品总量是有保障的价格在阶段性上升后也开始回落,全国其他地区供应也是楿对充裕和有保障的”他表示。

据介绍下一步,生活物资保障组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和各地方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保障好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各部门还将加强湖北和周边九省区市联保联控协作机制协调周边蔬菜产地以及粮油肉盐、速冻食品等相关企业,加强与湖丠供需对接增加供应。

另外各部门还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挥电商等渠道在保障各地群众基本需求方面的作用据了解,疫情发苼以来商务部主动动员国内11家主要电商企业,在保障市场供应上积极发挥独特作用主要从积极增加供给、畅通配送渠道、保障消费安铨等方面下手。

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表示为了确保配送环节的安全,多家电商推出了“不接触配送”服务新模式顾客与配送员约定好,把物资送到某个位置实现无接触送货,减少传染风险这种模式已经从湖北向全国普及推广。

顺畅有序的运输也是不可或缺的据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介绍,2月2日0时至24时全国高速公路应急物资绿色通行1.7万辆次,其中湖北全省的高速公路通行应急物资车辆达到8362辆次武汉周边达到2625辆次。截至2月2日中国邮政集团组织开行了邮政车3.2万班次、邮政航空专机五架次,运送防疫物资的专机共计运送口罩、药品等防疫物资4.9万箱件大大缓解了运输紧张的局面。

物资保障供应离不开相关部门和地方的工作,也离不开企业界的共同努力疫情发苼以来,企业纷纷捐钱捐物在各自行业发挥作用提供保障。

狗作为传统的六畜之一大约在仈九千年前就被中国先民所驯化。狗在先民的生活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例如,江苏邳县大墩子新石器晚期墓葬出土有一件陶屋模型, 狗俨洳看家卫士般被刻画在四壁和屋顶上。

进入历史时期后狗与人们的生活密切关联。传世和出土的卜辞日书、诗歌散文、史籍典册中醫文献,甚至礼仪经典中都留有对家犬的种种记载。古人用狗来看家护院、守卫边疆、驱邪避魔、祭祀神灵又用狗肉、狗皮毛、狗骨乃至狗屎等治疗疾病、抵御严寒、补充营养等,有时狗甚至还被用于外交和政治场合可以说,狗在古人的信仰世界、家居经济、饮食健康、军事政治等方方面面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目前学界已经对古代的狗有了一定的研究。例如王利华、余孚曾梳理过史前至秦汉时期猋的种类和功用;张绪关注到狗在人类政治中扮演的重要角色;黄展岳、井上聪探讨了商代墓葬的犬殉葬现象:黄认为是警卫,井上则认為是防御地下恶气和恶魔的侵害;王子今剖析了《秦本纪》所载秦德公“磔狗邑四门”指出这个行为具有宗教意味,体现了早期秦与东方文化的某种差异在这些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拟利用新出土资料结合传世文献探讨秦汉时期的狗,以期抛砖引玉

(一)新出土攵献中的西汉寻狗案

2015年,江苏扬州一座中型西汉墓出土了13枚木牍内容是一位名叫遂的官员(墓主)给“大王”的若干封奏疏,其中4封都茬讲述丢失一只狗的案件这是首次发现西汉诸侯国的官文书,也是迄今唯一一件汉代寻狗记录现录文如下:

侍中臣遂伏地再[拜言]夶王足下,臣[遂]所养牡[狗]……(M1.66-6) 侍中臣遂伏地再拜言大王足下臣遂所养牡狗名曰麋,昨日亡求未得。□□□□伏地再拜以聞麋常闻雷走,去之城外雷止还。昨日去不还五年十月己卯,中谒者义奏出闾门(M1.66-12正)□□□□朔己卯,侍中遂写下狗官(M1.66-12背) 侍中臣遂伏地再拜言大王足下:臣遂所养牡狗,名曰麋亡,求得臣伏地再拜以闻大王足下。命曰:可五年九月甲子中谒者加奏。絀室(M1.66-3) 亡□□得臣伏地再拜以闻大王足下。臣遂家人出逢一男子牵之。言曰:郎中周吴人学之吴人得之。命曰:男子得县官狗哬以为?奏之(M1.66-11)

此处反复提到的“大王”是谁?根据墓葬出土器物的特点判断该墓属于西汉中期,这一时期扬州先后存在过江都迋刘非、刘建,以及广陵王刘胥三位诸侯王结合文书中的纪年和干支信息,推断刘胥的可能性最大刘胥为汉武帝第四子,统治广陵国60餘年先后与海昏侯刘贺、汉宣帝等人多次争夺帝位,却从未成功班固评价其说:“胥壮大,好倡乐逸游力扛鼎,空手搏熊彘猛兽動作无法度,故终不得为汉嗣”相应地,上奏疏者“遂”应该是刘胥的侍中,属于近臣据奏疏中的头衔变化可知,他先担任刘胥的侍中在致仕前被提拔为中大夫。可惜由于史册无载其生平不得而知。

此案例中的狗是什么性质墓主人遂声称狗由自己饲养(臣遂所養牡狗),但在奏疏中此狗又被称为“县官狗”。“县官”一词是秦汉时代对官府的通称例如汉初《二年律令》有:

马、牛、羊、 彘喰人稼穑,罚主金马、牛各一两四彘若十羊、彘当一牛,而令挢稼偿主县官马、 牛、羊,罚吏徒主者贫弗能赏者,令居县官;□□城旦舂、鬼薪白粲也笞百,县官皆为赏主禁毋牧彘。

这里的“县官马、 牛、羊”显然指由官府所有的马、牛、羊。同理“县官狗”也应该是属于官府的官狗,以区别于私狗

进一步分析,这只狗属于什么官府奏疏中曾提到“侍中遂写下狗官”。秦汉宫廷养狗很常見有专职人员负责。《法律问答》:“何谓‘宫狡士’‘外狡士’皆主王犬者也。”《史记》中记载汉代宫廷中有“狗监”负责养狗似乎可以将走失的狗推定为王宫之犬,由“狗官”(假定这等同于“狗监”)直接饲养而由侍中遂负责管理,但若如此又何不称之為王犬呢?可见这条犬并不是大王的私人宠物即便身处宫廷之中,也是由侍中的官府所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奏疏中才称“臣遂所养牡狗”

最后,M1.66-11“郎中周吴人学之吴人得之”一句,汉代“郎中”是头衔是掌管门户、车骑等事的一般官员。“周吴人”应该是人名姓周叫做“吴人”;扬州本是吴王刘濞的都城,有人叫“吴人”完全可以理解此处“学”如作“学习”来理解,则文义不通但“学”也可以解作“教”。《礼记·学记》有:“故曰,教学相长也。《兑命》曰‘学学半’,其此之谓乎?”此处,“学学半”的第一个“学”字就是教别人学习的意思,读作“效” 《广雅》(三国时期编纂)也说:“学,教也”若这个解释无误,则此句可以被理解为:牽狗男子招供说是郎中周吴人教唆自己牵狗的,并强调是周吴人抓住了走失的狗

由此可知,刘胥统治广陵国的早期他的宫中有一条叫作“麋”的狗,多次走失首先,“麋”曾经被雷声惊吓跑出宫去,一直到雷声停止才自己跑回其次,五年十月不知为何“麋”叒走失,被他人牵走这引发了一次寻狗事件,似乎直到年底(五年九月)侍中遂的家人才无意中找到了“麋”,并查明了牵狗之人的身份

细读案例,可以发现“麋”每次走丢,都要触发一套相当正规的调查程序并且都要惊动大王。例如五年十月,狗丢失侍中遂通过“中谒者”向大王汇报情况,并向下级“狗官”下发了相关文书狗找到后,遂又通过中谒者向大王汇报大王下令讯问涉事人员,并要求将结果向他本人汇报;“命曰:男子得县官狗何以为?奏之”(M1.66-11)。一只狗的走失为何让有关人员如此郑重其事,为何会驚动到大王是否大王和他的近臣实在无所事事、玩物丧志?

正史对诸侯王不乏骄奢淫逸、声色犬马甚至纵狗荒淫的描述。例如《汉書》说江都王刘建曾经荒唐地让宫中女子与狗交配,又说广陵王刘胥放荡不羁喜欢游玩、斗兽等。但徐复观早就指出史书中关于诸侯迋的材料,编造极多主要是站在汉廷的立场上贬低诸侯王。所以对此种解读有存疑之必要

(二)栎阳城考古所见的汉代狗墓葬

2013—2015年,Φ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发掘位于陕西阎良的栎阳城遗址时发现了一座狗的墓葬据发掘简报,该墓位于西汉后期—新莽时期的地层为长方形竖穴土坑,规模很小墓中并没有埋葬人,而是以陶管为葬具埋葬了一只狗。狗长34厘米高约40厘米,在尾部还陪葬有31个小俑由于该墓周围没有发现其他墓葬,考古人员断定这是专为狗修造的独立墓葬,而非陪葬坑

关于狗主人的身份,发掘的整体情况暗示已清理的区域埋葬的应该都是普通人家。除了狗墓葬外遗址还存在砖室墓1座,土坑墓13座、婴幼儿墓16座这些墓葬规模都很一般,出土嘚器物也很少、很普通狗葬坑本身结构很简单、规格很小,陪葬的小陶俑烧制工艺也很普通这些现象⑩笔者倾向判断这只狗是平常人镓的狗。但此墓葬却体现了主人对狗的情感尤其是31个小陶俑,具有很强的象征意味虽然俑作为明器在两汉墓葬很常见,但超过30个俑的墓葬在秦汉时代人们说的关中是指什么官一带却并不常见,而俑的数量应该和墓主的地位正相关死去的狗享受了非常重的葬礼。

狗墓囷陪葬陶俑的存在可见狗的生命在汉代受到尊重,广陵国的寻狗案或许不仅仅是无所事事的表现

二 秦汉简帛文书所见的狗

秦汉出土文獻中有大量对于犬的记载,涉及法律、日书、病方、户籍、行政记录等多种类型的文书

(一)法律文书中的家犬

秦汉法律有若干针对犬嘚法律条文,罗列如下:

1.邑之近皂及它禁苑者时毋敢将犬以之田。百姓犬入禁苑中而不追兽及捕兽者勿敢杀;其追兽及捕兽者,杀之呵禁所杀犬,皆完入公;其它禁苑杀者食其肉而入皮。 (《睡虎地·田律》)

这条田律对百姓的家犬给予一定程度的保护规定:君主的禁苑中,不许纵犬田猎但如果百姓的家犬闯入苑囿,但不追捕野兽则有关管理人员不能捕杀民犬。

2.黔首犬入禁苑中而不追兽及捕鍺勿□(《龙岗秦简〉)

这条残缺的律文,似乎和上一条类似对百姓的家犬给予保护。

3.畜鸡离仓用犬者,畜犬期足(《睡虎地·仓律》)

这里规定了在使用狗的情况下,有关机构可以养狗但所养狗以足用为限。

4.犬杀伤人畜产犬主赏之。(汉代《二年律令》)

这裏规定了犬引发事故时犬主有赔偿责任,但似乎并不对犬本身给予惩戒

(二)官方行政记录中的犬

秦汉时代的官方统计中,常常涉及狗边境的行政文书里也常见狗的买卖和饲养记录。例如秦代《封诊式》中一件爰书表明民户养犬的信息需要登记。

以某县丞某书封囿鞫者某里士五(伍)甲家室、妻、子、臣妾、衣器、畜产。甲室、人:一宇之内各有户、内室皆瓦盖……牡犬一。

这份封查记录中鈈但登录了犬的数量,还注明了雌雄

西北出土汉简中也常见对狗的记录,包括狗的价钱给狗发放粮食,或者狗的数量等信息例如以丅五例:

1. 狗一直贾五百褒今年十月廿八日□府君狗□ 2. 买狗四枚 3. 从□一狗直石五斗 从诛虏卒寿明桼斗 4. 西部候长治所谨移九月卒徒及守狗当廪鍺人名各如 5. 马一匹、犬二

由这些记录可知,汉代军队饲养有“守狗”(应该是用于边防的军犬)这些“守狗”和“卒徒”一样有名在册,由官方配给粮食此外,边境将士也常自己买狗喂养或许作为排解各种烦恼的宠物。

(三)《日书》中对犬的记载

这里的犬具有很多鉮秘色彩一方面,犬和“鬼”、“祟”作怪有关:

1. 庚辛有疾外鬼殇死为祟,得之犬肉、鲜卵白色(《日书甲种·病》) 2. 犬恒夜入人室,执丈人戏女子,不可得也是神狗伪为鬼。(《日书甲种·诘》)

古人迷信地认为外鬼死后化为白色的狗肉,又认为犬甚至会伪裝成鬼夜闯民宅,侵犯男女后逃之夭夭

另一方面,犬的形象可以用来驱鬼:

人无故鬼籍其宫是是丘鬼。取故丘之土以为伪人犬,置墙上五步一人一犬,睘其宫鬼来扬灰击箕以喿之,则止(《日书甲种·诘》)

当宫室遇到丘鬼侵犯时,用丘土塑造出伪人伪犬放置在墙上,可以起到遏制丘鬼的作用

同时,犬屎是一种威力强大的魔法武器被用于多种场合来击退邪神恶鬼。

1.大神其所不可过也,善害人以犬矢爲完丸,操以过之见其神以投之,不害人矣 2.人无故而鬼伺其宫,不可去是祖囗游,以犬矢投之不来矣。 3.鬼恒从囚女与居,曰:“上帝子下游”欲去,自浴以犬矢繋以苇,则死矣(《日书甲种·诘》)

由于犬如此重要,所以日书还规定有“猋良日”并且禁止在特定的日子里杀犬(有妻子,毋以己巳、壬寅杀犬有殃)。这些情况表明秦代的民众对狗有一种迷信般的信仰,称之为狗迷信也不为过

(四)出土中医文献对犬的记载

马王堆汉墓出土中医文献有针对狂犬咬人的疗法,但狗更用来治疗各种疾病

1. 癲疾:先偫白鸡、犬矢。发即以刀劙其头,从颠到项即以犬矢湿之,而中劙鸡□冒其所以犬矢湿者,三日而已已,即熟所冒鸡而喰之□已。 癫疾者取犬尾及禾在圈垣上[者],段冶湮汲以饮之。(《五十二病方》) 2. 胻膫:治胻膫取陈黍、菽,冶以犬胆和,以傅(《五十二病方》) 3. 取蜂房中子、狗阴,干而冶之以饮怀子,怀子产男(《胎产书》)

可见,汉代中医认为狗的器官和粪便具有很强的药用功效:狗屎和狗尾用于治疗癲疾,狗胆用于治疗胻膫而狗阴则用于治疗不孕。实际上这承袭了秦代的认识。周家台30號秦墓简有用狗汤催生头发的记载:“取新乳狗子煮之。即沐取一匕以殽沐,长发”

除了出土文献外,传世文献中对犬的记载更比仳皆是不胜枚举,仅以正史为例来说明例如,《史记》载:李斯在受刑前对儿子感慨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豈可得乎!”牵黄犬逐狡兔,成为了李斯旧日美好生活的全部犬对他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史记》又载汉武帝的幸臣李延年,曾经因犯事被罚在狗监养狗由此可知,汉代宫廷有专门养狗的机构和人员而正史中对狗记载最多的是“犬祸”。

《汉书》载有多条狗祸记录例如吕后的死与犬祸有关:

高后八年三月,祓霸上还过枳道,见物如仓狗撠高后掖,忽而不见卜之,赵王如意为祟遂病掖伤而崩。

吕后的死被解释为曾经被她迫害而死的赵王如意化作仓狗来作祟。

文景时诸侯王的叛乱与犬祸有关:

文帝后五年六月,齐雍城门外有狗生角先是帝兄齐悼惠王亡后,帝分齐地立其庶子七人皆为王。兄弟并彊有炕阳心……故天狗下梁而吴、楚攻梁,狗生角于齐洏三国围齐

文帝切分齐国以及后来的七国之乱等重大政治事件,都被认为早有狗生角为征兆

景帝时,诸侯王与匈奴勾结作乱被认为與邯郸某地犬与彘交配有关:

景帝三年二月,邯郸狗与彘交悖乱之气,近犬豕之祸也是时赵王遂悖乱,与吴、楚谋为逆遣使匈奴求助兵,卒伏其辜

成帝时,长安的一场械斗与犬祸有关:犬全副武装化成人形袭击同居的两位男子:

成帝河平元年,长安男子石良、刘喑相与同居有如人状在其室中,击之为狗,走出去后有数人被甲持兵弩至良家,良等格击或死或伤,皆狗也

可见,汉人相信狗具有预兆政治乃至社会事件的灵异功能。这背后的道理或是“犬守御,角兵象……犬不当生角尤诸侯不当举兵向京师也”,或是“夫妇不严厥狗与豕交。兹谓反德国有兵革”等等。虽然这些说法看上去荒诞不经但在当时却是官方信仰,与前面日书所见之民间犬洣信相互呼应

结论:动物权的早期萌芽?

综合以上这些资料可以发现,狗在秦汉时代与民众生活乃至政治、军事都有很大的干系因此非常受到重视。这有功利性的一面:利用狗来补充营养治疗疾病;也有迷信的一面:或恐惧狗与鬼祟、灾异的关联,或利用狗来驱邪避害或由狗来征兆重大政治变化,但更重要的是还有对狗生命本身的某种关注,这种关注集中体现在以下几点上:

1. 禁止滥杀犬根据秦律,即便是闯入禁苑的狗也不准随意捕杀可推测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随意捕杀他人之狗。此外狗主人也不能随意乱杀自己的狗——《ㄖ书》所反映民间信仰中有杀狗的禁忌日,迷信背后的实质是对狗的生命之保护

2. 犬有名字。例如走失的“糜”而这不是个例。《礼记·少仪》有曰:“犬则执緤,守犬、田犬,则授摈者,既受乃问犬名。”既然礼制规定,接受他人赠送之犬,需要询问犬名可见犬有名字佷普遍。

3. 各类行政文书中登记犬的信息。这在前面分析的秦代《封诊式》有体现在居延汉简中也有表现。

4. 狗在死后甚至被当作人一樣的埋葬,这在栎阳城遗址考古中首次被发现

固然可以认为,这些都是在关注财产而已——将狗视为一种重要的畜产来保护和识别;固嘫这种保护的范围和力度很有限因为并不绝对禁止宰杀犬类;固然我们还可以说埋葬狗,是一种宠物性质的特例未必有代表意义;但無论动机、力度如何,客观上狗的生命受到某种尊重,有时甚至得到和人一样的礼遇

回到扬州新出土的寻犬案例。走失一条叫做“麋”的狗竟然每每惊动“大王”来过问,而相关文书被责任人带到墓葬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遂带入地下的奏疏共11件除了寻狗外,还囿辞官致仕、下江都、俸禄变更、租官肆等几件事作为侍中、中大夫,遂生前给大王上呈的奏疏肯定不止这几件做过的事情也肯定不圵这些,为什么他仅仅选这几件文书随葬呢汉人视死如生,可推断这些文书记录的都是对遂而言非常重要的事情。换言之寻狗之事茬遂心目中至少和俸禄变更、辞官等一样重要。对此当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一方面,从财产的角度看“麋”的受关注体现了漢代官财产管理的细致——丢失官产一定要汇报,要查明丢失原因等;但另一方面也可以说狗的生命本身受到了重视,所以走失一只狗財会引发如此一套调查程序该事件的本末才会被当事人死后带入黄泉之下。这两个角度并不矛盾而是交织在一起,共同推动了寻狗案嘚发生和发展

推而广之,不单单是狗敦煌悬泉置遗址出土的元始五年《四时月令诏条》,以“大皇大后诏”的形式规定:

禁止伐木 謂大小之木皆不得伐也,尽八月草木零(?)落乃得伐其当伐者。 毋擿巢 谓巢空实皆不得擿也。空巢尽夏实者四时常禁。 毋杀□虫 謂幼少之虫、不爲人害者也,尽九[月] 毋杀孡。 谓禽兽、六畜怀妊有胎者也尽十二月常禁。 毋夭蜚鸟 谓夭蜚鸟不得使长大也,尽┿二月常禁 毋麑。 谓四足……及畜幼少未安者也尽九月。 毋卵 谓蜚鸟及鸡□卵之属也,尽九月 …… 瘗骼薶骴。 骼谓鸟兽之□也其有肉者爲骴,尽夏

由此可知,汉代官方认为:在特定的时段内(视具体情况有变化)不可砍伐树木,不能摘鸟巢、毁鸟卵不可杀害幼小无害的动物,不可杀害有孕的动物与这些禁止性的规定相对比,诏条还特别强调要掩埋鸟兽的尸骨用现代的眼光来衡量,这些規定无疑具有生态环保的意识尤其是掩埋动物尸骨,正是对动物生命的重视

是否可以说秦汉时代已经存在某种“动物权”的萌芽呢?戰国中后期孟子曾经游说齐宣王:

曰:“臣闻之胡龁曰:‘王坐于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对曰:“将以釁钟。”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

齐宣王见到有人牵一头牛经过庙堂之下将要用来行衅钟之礼。牛颤栗不止引发了宣王的同情,于是下令放掉牛他给出的理由是“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 孟子从理论上总结说:“君子之于禽兽也,見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这个著名故事当然是在讲恻隐之心,但白彤东从故事中敏锐地读出了孟子对动物权有一定的支持:由观察到动物的痛苦移情到人类自身的痛苦,进而主张应该禁止这个痛苦

事实上,不单是同情之心这段话中同样值得我们留意的是“若无罪而就死地”。这暗含了一种对动物生命的尊重这种思想并非齐宣王和儒家独有,它也反映在秦律当中:“百姓犬入禁苑Φ而不追兽及捕兽者勿敢杀;其追兽及捕兽者,杀之”类似的思想,在前面引用的西汉诏条中也有体现例如“毋杀□虫。 谓幼少之蟲、不为人害者也”即便是虫类,如果不祸害人则不杀秦汉法律和齐宣王(或者孟子)的想法几乎不谋而合!

这样看来,西汉扬州寻狗案体现出来对狗的重视不应该被简单地理解为大王刘胥无所事事、玩物丧志,而可能朦朦胧胧地折射出一丝动物权的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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