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地区鲁甸县桃源乡小黑山岔冲村李明涛判几年

原标题:鲁甸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李明涛、李明锋、戚发俊等人违法犯罪线索及督促有关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关于公开征集李明涛、李明锋、戚发俊等人违法犯罪線索及督促有关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根据鲁甸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鲁甸县公安局通过缜密侦查,成功将涉嫌聚众斗殴、尋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明涛、李明锋、阮江威、戚发俊、李才荣等十一人抓获归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彻底查清李明涛、李明锋、阮江威、戚发俊、李才荣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公安机关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上述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檢举揭发、如实提供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受到上述人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击或知晓上述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行为和线索的证人,请积极举报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案件。

二、凡是与上述犯罪嫌疑人共同违法犯罪的在逃人员及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得到法律宽大处理有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其他案件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凡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举报奖励标准给予现金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人身财产咹全。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提供证据线索方式:可通过直接来人、拨打举报电话、寫举报信、拨打此通告上联系电话进行举报

2、 来访地址:鲁甸县公安局扫黑办(公安局二楼2007办公室);

3、 邮寄地址:鲁甸县公安局扫黑辦(鲁甸县文屏镇政通路22号),邮编657100;

5、 联系人:邓警官李警官。

附:8名涉案人员基本情况:

1995年08月01日生回族,户籍地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桃源乡小黑山桃源村二十八社44号

1999年06月05日生,回族户籍地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桃源乡小黑山桃源村二十八社44号。

1997年08月08日生回族,戶籍地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桃源乡小黑山拖姑村四社5号

1987年11月16日生,回族户籍地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桃源乡小黑山拖姑村八社77号。

1998年02月01ㄖ生回族,户籍地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桃源乡小黑山桃源村三十一社17号

2000年06月15日生,回族户籍地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桃源乡小黑山拖姑村一社43号。

1999年01月20日生回族,户籍地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桃源乡小黑山桃源村十二社62号

1998年12月16日生,回族户籍地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桃源乡小黑山拖姑村十五社35号。

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

来源丨鲁甸县公安局扫黑办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重新计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