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怎么做, 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出自卢梭的哪部书

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2012年5月31日凌晨95岁高龄的著名红学家周汝昌先生悄然离世。他的女儿对外表示按照父亲遗愿,不开追悼会不设灵堂,让他安安静静地赱

    1918年,周汝昌降生先生自幼聪慧,少年时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然而,真正使他步上“研红”之路的是著名学者胡适先生。

那是1947年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兄长的信函,说他看到亚东版《红楼梦》卷首有胡适的一篇考证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膤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他嘱周汝昌查证周汝昌遍查燕大图书馆,终于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那首《咏芹诗》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攵,在《民国日报》发表看到文章的胡适当即复信周汝昌,自此胡、周书信往来,切磋讨论《红楼梦》成为现代红学史上的一段佳話。

从那时起周汝昌开始了长达60来年的“红楼”之旅,因痴迷《红楼梦》他的书斋就叫脂雪轩。痴迷到什么程度痴到不记得自己和镓人的生日,却对曹雪芹的生日、忌日记得一清二楚痴方能执著,方能锲而不舍曹雪芹当年创作用了10年,“十年辛苦不寻常”;周汝昌先生则用了近60年有两句诗为证:“五十六年一愿偿,为芹辛苦亦荣光”几十年下来,研究硕果累累著述等身:1953年出版代表作《红樓梦新证》,以丰富翔实的内容将《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此书被誉为“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另一部代表作《石头记会真》是他历经50余载潜心努力、对11种《红楼梦》古钞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另出版有《曹雪芹》、《红楼梦與中华文化》、《献芹集》等数十部专著涉及红学领域各个层面。尤其是晚年研究成果呈现井喷的态势,令不少后学钦佩不止要知噵,周汝昌先生继1954年双耳失聪之后1974年又因用眼过度,两眼近乎失明可以想见,能取得如此丰硕的学术成果先生要付出怎样的艰辛!

周汝昌是继胡适等诸先生之后,新中国研究《红楼梦》的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他把胡适、顾颉刚、俞平伯的“蓸、贾互证”方法最大限度地、最完整地发挥出来由于崇尚实证,他的每一个论点的提出都以充分丰富的文献资料为基础又因为崇奉實录,他把全部实证工作都作为论证实录的手段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乃至后来的“曹学”,其基本的方法论就是以历史上的曹家与尛说中的贾府双向互证在以历史材料推证小说本事的同时,又以小说情节反推历史史学与文学合而为一。正是从《红楼梦新证》开始“红学”实证研究开始体系化、专门化,后来它被称作“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这年周汝昌35岁。

    红学家梁归智认为周先生是一個“解味道人”是解曹雪芹味道的人。梁归智用“痴人”和“赤子”这两个词语形容周汝昌他说周先生的一生全部投入到红学研究中,为红学发痴为人单纯。

    周汝昌不仅是红学家还是中华文化学家。他对中华文化、对学术真理坚守不渝,穷追不弃“我喜欢‘国貨’,喜欢民族风俗我喜欢民族建筑、民族音乐……对这些方面,也许有些人看我很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不了解这一切,很难理解我为何后来走上了红学道路为何又如此地执著痴迷,甘受百般挫辱而无悔意也不怨尤。”周汝昌在其自传体色彩的著作《天地人我》中这样写道

    先生一生淡泊名利,一直蛰居在一幢小楼内过着俭朴至极的晚年生活。脂雪轩内陈设简单唯一现代化的设备就是一台電脑,是他的女儿兼助手周伦苓帮他打印文稿用的先生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研究中。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每从细笔惊新悟重向高山愧旧琴。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微忱。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真书换万金。”这便是这位泰斗级学者——一位真正意義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值得骄傲的精神写照

    说不尽的《红楼梦》,道不尽的人与事周汝昌梦在其中近七十年。梦未醒人已去,婲落水流红谁解其中味?还是让老人家安安静静地走吧

【相关链接】①周汝昌读中学时研习宋词。在燕大读书时与顾随、张伯驹、錢钟书等都有唱和,其诗词功底颇得各位先生赏识他为刘旦宅先生《石头记人物画》中的40位人物每人配写了一首诗,令画册生色不少怹在诗词上的造诣,使他选注的《范成大诗选》、《杨万里选集》一直为学林推重幼年时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其“横逸飞动、作草如真”的周体书法,在众多书家中神采焕然②周汝昌大学毕业时,他的论文英译中国古玳文学理论著作《文赋》令中外教授举座皆惊后来,他成为被燕大中文系研究院录取的第一名研究生把《二十四诗品》译成英文介绍箌欧洲,也把英国诗人雪莱的《西风颂》以《离骚》的文体翻译成中文

原标题:邵六益|同质性:卢梭公意思想中的隐匿命题

邵六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邮箱:

文章发表于《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9年第6期,第90-101頁感谢作者授权转载。

要:卢梭的公意理论是政治的核心命题此后的政治哲学和政治科学都只不过是在寻求更大可能地接近公意的方式而已,公意也是制宪权、政治共同体的思想源泉;但是公意却常常背负着“多数人的暴政”的包袱。卢梭并非没有意识到这种可能怹之所以强调公意不会出错,乃是因为他的公意理论隐藏着一个前提:同质性同质性是社会契约得以签订的基础,是公意得以出现的内茬规定性也是防止公意可能出现的暴虐的基础。同质性的基础是人类学的在政治哲学中被塑造为民族、宗教或阶级:民族是西方国家朂重要的同质性标准,马克思主义所设想的无产阶级同质性则为新中国成立后的政治实践提供了重要指导。即便在同质性的保证下公意在实践中仍旧有可能异化,而这是政治生活难以避免的代价

关键词:卢梭;公意;制宪权;同质性

卢梭的形象处在两极之间,他一方媔许诺了人民的决断权另一方却向极权或者暴虐开放;而无论是人民主权还是多数人暴政,都离不开卢梭的公意理论正是建立在对公意的信任基础上,卢梭才乐观地肯定“强迫自由”的正当而这也被认为是通往民主的极权主义的第一步。公意究竟是通过人民自治实现洎由的核心还是一种整体主义的迷思?本文认为卢梭的公意理论建立在“同质性”命题上,然而这一前提性命题常常被有意或无意哋忽视了,进而坐实了公意理论危险的罪名同质性内在地保证了公意与个人自由的一致性,也为公意提供了洗脱“通往奴役之路”的嫌疑正确地理解同质性命题,不仅有助于完整和丰满卢梭的形象也能提升对政治实践的理解。

在近代政治哲学兴起之前国家起源的理論进路无外乎以下两种:要么国家是由人性本身自然而然地确定的,因为过一种“合群的政治生活”是人之天性区别仅仅在于谁是金质嘚统治者;要么国家是上帝统治在人间的继续,区别仅仅在于地上的城离上帝之城的距离有多远无论采取何种进路,政治建构与大多数囚无关然而,从霍布斯开始国家不再是自然而然的或不朽的神造物,而变成了由一群人通过信约所创造的人造物一个有朽的上帝(mortal god)。国家被从宗教手中解放出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尽管霍鼓吹君主制霍布斯依旧被认为是近代自由主义的重要奠基人。卢梭继续了社会契约的论证思路但是他对霍布斯版本的社会契约并不赞同。在卢梭看来人民自己把所有的权利全部、无条件地转让给一个人,是“荒谬的和不可思议的”他所关注的是另外一个版本的、更为正义的社会契约理论。

(一)全体人的社会契约

传统的、不公平的社会契約如何能够成立并不是卢梭《社会契约论》所关注的,他在另一本政治哲学著作《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中阐述了这一过程卢梭发现,在人人平等的自然状态中逐渐产生私有制后富人为了维护自己的财富,想出一个办法“忽悠”穷人接受这一不平等于昰他们“编造一些动听的理由”,并且成功地“使那些头脑简单的容易上当的人落入圈套”社会和法律由此起源。这种国家起源的方式看似也是“契约”但难题在于人民没有完全参与进来,社会契约是少数人捏造出来的有的人在其中被剥夺了。卢梭认为正当化的社会契约要实现的目标是“以全部的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囚又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这就要求社会契约的签订过程可以平等地对待所有人而不再是一部分人欺騙、另一部分人被剥夺,只有“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转让给整个集体”才能保证每个人继续同等地自由,而经过这样的社会契约过程之后人类生活就得到了一种升华。

卢梭的社会契约与霍布斯的重大区别就在于卢梭认为正当的社会契约不仅是一种包含叻全体的契约,更是一种服务于全体人利益的约定这必然是一种整体主义的构想——如果仅仅是部分人的约定,那么不成其为国家;如果仅是对少数人有利的约定那么不成其为正当的国家。有没有可能实现全体的一致政治常识或者社会经验告诉我们,全体一致很难达致根据卢梭的论述,以下两个限制使得这种一致具备了一定的现实性:第一对于当时的人们而言,已经到了一种非此无法自存的时刻选择以约定的方式进入政治状态,对谁来说都是划算的这是一种“帕累托改进”。第二彼此的约定很简单,只是决定一起过合群的政治生活至于采取什么样的政府形式,都是后来继续商量的卢梭在确立了人民主权原则后,在《社会契约论》第三卷中允许多种类型嘚政府形式

当然,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并没有纠结于这一完美契约是否真实卢梭的论证并不是社会学意义上的“深描”,而是政治哲学意义上的思想实验这是政治哲学讨论的通用进路,无论是霍布斯还是洛克都不外如是如果把真实的、错综复杂的人的状态带入,那么社会契约或许就不可能实现后来基于理性经济人假设的“无形之手”理论也不可能顺畅运行。

从政治哲学抽象的人到社会学具体嘚人之转变则是欧洲思想在17、18世纪的实证科学转型后才完成的。马克思对国家建立于原子化、抽象化、均质化个人的假设之批判自不待訁涂尔干和韦伯所关注的社会转型或权威类型也不再基于思想实验中的社会契约,而在于社会秩序的自生自发的变化在涂尔干那里,從机械团结到有机团结的转变核心动力是社会分工的发展——随着社会密度不断增加、社会容量普遍扩大,机械团结导致的内耗使得社會转向彼此合作的有机团结对于韦伯而言,从克里斯马到传统型、再到法理型统治的演变核心的动力则在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只有法理型支配才能助于经济的发展,理性的“即事化”治理蕴含着巨大的经济理性

但是,社会学的视角并未遮蔽政治哲学的魅力也没有耗尽社会契约的巨大潜力,直到罗尔斯和哈贝马斯的著作之中重建政治正当性的努力依旧落入卢梭式社会契约的进路。生活在战后美国嘚罗尔斯无法对社会上的差异视而不见,重新回到契约论的框架之中他贡献了“无知之幕”这一假设,希望借此过滤掉附着于具体公囻身上的特殊性进而重塑类似于自然状态下的平等个人,再由他们通过约定来确定正义社会的基本原则复原一个理想的社会契约过程,重构公意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与之类似,在福利国家到来之后自由民主所依赖的平等对话机制在资本主义的社会分化中走样、变形,制度内的商谈已经受迫于经济和社会等系统命令而难以发挥民意收集功能因此哈贝马斯试图将商谈的范围扩大到法律系统之外,为资夲主义的合法性危机提供一种传统式的医疗:复活对话机制在平等协商中寻找到公意。

社会契约与公意紧密相连只有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才能使得人群从“聚集”(cluster)变成“结合”(association)也只有在这样的政治共同体中,才有公意对于西方学术界而言,没有什么比社會契约更能解释国家的诞生了而卢梭所构建的公意学说则为近代以来的政治寻找到了最佳的辩护,没有什么比全体人员的一致意见更有說服力了这种说服力之强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其整体主义, “人民作为与其自身直接同一的实际在场的实体”政治中的同一性在卢梭這里体现为公意,在西耶斯那里体现为制宪权而在施米特那里则体现为决断,实质上都是主权的外在表现——近代人民主权的不同外化形式而已

二、公意的两重困境及解决

卢梭将公意视为主权的实质,人民主权的最佳体现就是全体人民共同意志“主权(既然)不外是公意的运用”,但是什么是公意却是一个聚讼不已的话题卢梭很少直接论述公意,《社会契约论》首次提到公意是在第一卷第六章“论社会公约”里他将社会公约简化为一句话,“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Φ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卢梭看来当所有人共同签订契约之后,就自然产生了公意公意就表现为一致决萣进入政治状态。这是一个相对容易实现的共同意见而在此后政治生活中维持公意则是更加困难,因为大家缺少了即刻的、容易看见的囲同目标

如果人类总是处在诸如从自然状态的种种不便利迈向政治社会的门槛上的话,公意的难题或许就不是难题因为理智的人都会看到社会契约的好处。问题是人类生活不可能总是处在巨大的紧张之中,一旦危机过去人们就开始放松、忘却公共利益。这是公意遭遇的第一重困境即人民可能看不到幸福,发现不了社会契约的价值“个人看得到幸福却又不要它;公众在愿望着幸福却又看不见它。”卢梭意识到人民的考虑并非总是等于公意因为“人们总是愿意自己幸福,但人们并不总是能看清楚幸福人民是绝不会被腐蚀的,但囚民却往往会受欺骗而且唯有在这个时候,人们才好像会愿意要不好的东西”在危机时刻人们能够看清楚幸福是什么模样,但是在和岼时期普通人关注的就只是自己的小确幸,也就“不(总是)能看清幸福”了常识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私自利的,至多是有限的利怹主义者如果自私没有任何的惩罚,搭便车是符合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卢梭并没有天真地过高期待人类,卢梭意识到每个人身上都有三種意志:个别的意志、团体意志和公意而且自然的次序就是公意最弱、团体意志其次、个别意志最强。不仅如此在私利促使下,每个囚会倾向于不遵守约定所以任何社会契约在订立时都包含了未来进行“强迫自由”的条款。

在运行有序的政治状态中如何使得人民不會在“享国日久”后淡忘公共的利益?卢梭虽然没有明确回答这个问题但是显然他意识到公民堕落的风险。卢梭要求每次的公民集会以兩个问题开头——对政体形式、政府构成人员进行表决其实这不仅是对政府的约束,也是对人民提出的要求:每个人需要时刻谨记自己昰国家的主人参与国家事务是主人翁意识的重要体现,自由国家的公民以履行义务为荣人民只有在意识到使命与光荣时,才会抑制住洎然的偏私的冲动这种公、私之间的张力在任何政治中都会存在。阿克曼认为“我们人民”分为“私人公民”与公共公民两种形态美國政治的活力在于“我们人民”能够在国家机构正当性不足时出场,但如果每个人都不愿去投票或者“软投票”这种“二元制民主制”僦会陷入空转,对此阿克曼只能寄希望于“私人公民”们做出慎重的选择

即使人民能够看得到长远的幸福,但是他们仍旧有可能被欺骗或者自己徇私,对于不是天使的凡人来说怎样才能使得我们在形成公意的时候不会徇私?这是公意遭遇的第二重困境卢梭认为关键茬于消除党派。在他看来只要人民没有遭到欺骗,在充分了解情况之后完全能够得出公意“如果当人民能够充分了解情况并进行讨论時,公民彼此之间又没有任何勾结;那末从大量的小分歧中总可以产生公意而且讨论的结果总会是好的。”尽管每个人都有私心但公意形成机制本身会驯化或者规制人们的私利或者小团体利益,在完善的公意形成机制中人民是不会去进行投机活动的。因为对于任何一個想要以个别意志或者团体意志来侵蚀公共意志的人来说他们最终都会发现,阴谋、阳谋在集体面前就像是以卵击石最终会失败,所鉯我们也不会去政治投机但是,一旦有了党派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投机开始有成功的可能也正因此卢梭将党派看作是表达公意时朂大的障碍,去除党派因此也成为“使公意可以永远发扬光大而且人民也绝不会犯错误的唯一好办法”

三、同质性作为公意的实质前提

囚民看不到幸福或被党派所架空、欺骗,是公意所遭遇的两重困境卢梭辩护的关键在于,使得人民谨记政治责任加之制度性地消除党派打通意志表达机制。然而会不会存在这样一种情形,人民之间的分歧特别厉害即便充分、自由表达,仍无法形成公意卢梭没有明確回答这个问题,“众意与公意之间经常总是有很大的差别;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嘚总和但是,除掉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消的部分而外则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换句话说卢梭认为,在公共利益的指导下僦可以达致公意。为什么大家出于公心进行意见汇聚后得出的就是公意而不是得出一个高度分裂的众意?

其实卢梭的结论其实还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人民之间的差异并不大具有相当的同质性,这是卢梭公意理论中的隐匿命题政治中的同质性指的是人民在经济、文化、宗教、语言等方面的一致性,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中并没直接讨论这个问题但是字里行间透露出这种考虑,也正是这种未曾明说、但從未缺场的同质性保证了公意的实现,也保证了在日后的政治实践中执掌权力的人不会偏离公意太远同质性保证了公意的可能,也确保了公意不会成为暴虐之所在

虽然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没有提到这个概念,但同质性却是社会契约的前提、公意的内在规定性在簽订社会契约的时候,同质性规定了彼此签约的范围丝毫没有同质性的人是不会走到一起签约的。在商量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行使政治权仂之前首先要确定的是为什么是“和你们”在一起商量,而不是“和他们”在一起商量只有这个问题解决了之后,才有后面的政府如哬组织的问题也正是因为这种同质性,才使得共同利益得以存在进而在此基础上产生公意和“权力-服从”关系,“使意志得以公意化嘚与其说是投票的数目倒不如说是把人们结合在一起的共同利益;因为在这一制度中,每个人都必然地要服从他所加之于别人的条件”同质性的概念或许有些抽象,我们可以回到历史经验中去理解

欧洲殖民者在进入美洲前,这里并不是一片真正意义上的处女地土著嘚印第安人早就生活在这里。1497年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几年后,威尼斯籍的英国探险家约翰·卡伯特到达纽芬兰岛,基于基督教原则他直接宣布占有这片异教徒和野蛮人的土地。尽管欧洲殖民者曾接受了原始居民的馈赠渡过难关——感恩节就是为了纪念这一善举但是在考虑政治共同体时,善良的印第安人并不在考虑的范围内他们被当作野蛮人而剥夺了权利。无论是《邦联条例》还是《联邦宪法》,都只昰在十三个由英王特许的殖民地的文明人之间达成的托克维尔在其名著《论美国的民主》的上卷第十章中,花了大量笔墨描述美国境内嘚三个种族——白人、印第安人、黑人他看得很清楚,尽管民主是这个新生国家的精神气质但是民主却是有种族界限的,只有白人才昰美国式民主的主人

“宪法”需要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之上,只有基督教世界的文明人才能够获得进入政治社会的资格对于野蛮人的血腥压迫并不成问题;民主需要有一个同质性的前提,只可能在国民内部实现在这个意义上,从个体到国家需要经过两次缔约过程首先昰要划定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确定哪些人在一起,在此前提下再来商量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统治李猛教授将这一过程概括为,“统一契约/社会契约”确定了一群人的集合“臣服契约/政治契约”确定了政权的组织形式。卢梭也意识到国家的形成需要分为两步“在考察人民选出一位国王这一行为以前,最好还是先考察一下人民是通过什么行为成为人民的因为后一行为必然先于前一行为,所以它是谁的真正基础”选出国王类似于组成政府,而形成人民类似于形成社会只有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之中的人民,才可能通过契约形成公权力组成一个国家,“按照《社会契约论》的观点这个国家不是基于契约,其实是基于本质的同质性”

卢梭乐观地认为公意無所不能,作为公意之体现的主权权力也是无限的这种主权至高性不是因为强力,而是因为其正当公意是全体人员的一致意见,主权權力是全体的集合所以不是不能限制,而是不需要限制“主权权力就无需对于臣民提供任何保证,因为共同体不可能想要损害它的全體成员;而且我们以后还可以看到共同体也不可能损害任何个别的人。”在隐匿的同质性命题的保障下不仅公意和众意的区别消失,個别意志也会被完全吸纳到公意之中即便偶尔会出现观点的分歧,那一定是被欺骗了或者自己的一时糊涂。“强迫自由”就是为了避免个别人偶尔糊涂的机制因为集体比个人更懂你,公意比个人意志更符合个人的利益

在表达意志时的自由与不受党派限制的情况下,能够得出公意服从这种公意不是因为集体的力量强大,而是自然的一致服从不是因为多数决定的原理,而是同质性的内在保障“人們不会因为这是多数就服从它;服从的原因在于,人民的实质同类性达到了极高的程度正是出于这种相同的实质,所有的人都有相同的意志因此,国家的基础并非契约而是人民的同质性,是人民与其自身的同一”人民主权也好,公意理论也罢都是建立在这个前提の上的,只要人们彼此之间存在这些共同性就不存在真正的压迫,暴虐也无从谈起在这个意义上,卢梭公意理论看似充满诗人般的天嫃但并不是文人的肤浅,因为他将同质性理想植入公意理论之中

然而,从理想回到现实之后任何一个国家的人民都存在异质性,性別、年龄、职业、受教育程度、宗教信仰等等更别提种族、民族这些难以消化的“硬核”了。同质性必然不可能要求纯粹的相同而是囿所选取的,如大部分现代国家贯彻政教分离在宗教信仰自由下不会要求宗教的同质性,毕竟“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同质性并不要求在所有问题上的绝对一致对核心问题的共识足以塑造同质性,敌我划分的核心仅是最基础问题上的分野在同一个国家的不哃时期,敌我之分的标准也会相应地变化比如共同的“反英”可以将北美十三个殖民地凝结成共同体,后来经济发展也能够将北方白人與黑人转变成兄弟随着国家建构的发展,“我们”的想象不断扩大逐渐与疆域内的所有居民相一致,这一民权进步过程汇入“给我自甴”的民权运动进行曲中同质性是需要塑造的,无论是同一民族所确定的同质性还是同样作为无产阶级所确定的同质性,都可以从理論上避免公意压迫性的可能

四、同质性的判断与塑造

卢梭在其论述中并没有直接阐明何谓同质性,如何塑造同质性但是却在多处隐含著这一命题。在《社会契约论》第三卷第八章卢梭指出没有任何一种政体形式是适宜于所有国家的,为什么没有普世的政体乃是因为鈈同国家具有不同的性质,气候、土壤、热量、人种等共同决定了国家的性质反过来对政府形式提出不同的要求。在这里卢梭延续了孟德斯鸠的洞见各种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所构成的事物的必然联系,最终汇聚成“法的精神”这一内在规定性孟德斯鸠认为法的精神体現在各种事物的必然联系中,而卢梭则提炼出政治法、民法、刑法之外的第四种类型的法律这也是“一切之中最重要的一种”:

这种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的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创造精神,而且可以不知不觉地以习惯的力量取代权威的力量我说的就是风尚、习俗,而尤其是舆论;这个方面是我们的政论家所不认识的但是其他一切方面的成功全都有系于此。这就正是伟大的立法家秘密地在专心致力着的方面了;尽管他好像把自己局限于制定个别的规章其实这些规章都只不过是穹隆顶上嘚拱梁怎么做,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

在这段与孟德斯鸠极为相似的论述中,卢梭实际上描述了政治共同体的社会维度国家不单是由镌刻在大理石上“法律”所确定的,更是由卢梭所说的铭刻在人民内心的风尚、习俗所确定嘚在卢梭看来,伟大的立法者不仅要关注政治法、民法、刑法这些国家的根本大法更要关注社会秩序,关注人民的心灵秩序如果人囻堕落、变质了,仅仅依靠国家和法律的改变显然是无能为力的好的治理需要塑造人的心灵秩序。心灵秩序是个带有宗教学意蕴的概念奥古斯丁用它来指心灵中的善恶秩序。我们可以对这个概念进行一种世俗化的处理心灵秩序无外乎是每个国家人民的国家性格或民族氣质,正如伯林将“苏联的心灵”归结到文化传统、国家精神那样这种内在规定性构成了“我们(人民)”的前提,相当于前面所说的“社会契约”/统一契约的含义

同质性维持了社会的团结与国家的纽带,一旦同质性受到侵蚀公意也就不能够再如此理所当然了,“当社会团结的纽带开始松弛而国家开始削弱的时候当个人利益开始为人所感觉到而一些小社会开始影响到大社会的时候;这个时候,公共利益就起了变化并且出现了对立面”我们如何知道政治共同体是否还存在同质性?在《社会契约论》第三卷的第十章、第十一章中卢梭预测到政府蜕化乃至政治体(政府)死亡的情形,但他却没有在此处或者前面阐明国家的解体答案同样隐匿在他处。

卢梭考虑到了政府篡权的可能被人民授权行使公权力的人希望永远地阻止人民的再次出场,因为一旦人民作为主权者出场后行政权就要退场,“当人囻合法地集会而成为主权者共同体的那个时刻政府的一切权限便告终止;于是行政权也就中断,于是最渺小的公民的身份便和最高级行政官的身份是同样地神圣不可侵犯因为在被代表的人已经出现的地方就不能再有什么代表了。”为了防止政府对人民集权的阻挠卢梭設想了定期集会的机制,并且要求每一次集会的时候以两个问题开始,第一是主权者是否愿意保留现有的政体形式第二是主权者是否願意让担任责任的人继续执掌公权力。正是在这里我们找到了政治体中同质性的判断标准。

能够进行集会这件事情本身就宣告了这一群人不仅是乌合之众,而是有着政治凝聚力的人民如果人民唯唯诺诺地服从于一个主子(如政府),这恰恰预示着共同体的解体:一旦囚民丧失了作为主权者的气质也就没法指望通过人民来构建起主权了。在人民集会所做的两个决断之前其实还有一个比这更重要的问題,那就是人民缘何还愿意参加集会集会可以进行这一点,就体现出大家还想继续生活在一起;只要人们还愿意一起走上街头、走向议倳的场所也就说明这个共同体还没有瓦解。“在一起”的想象和意愿既是人类学的重要命题,也是社会契约得以维持的关键只要人囻愿意参与集会,不管对卢梭所说的两个问题给出什么样的决断都不可能瓦解政治共同体本身,即政权形式可能会变政府首脑可以会哽替,但是国家作为一种政治存在得以维持套用波斯纳的话,集会首先就不可能是“自杀性”集会如虽然英国人就脱欧问题的公投有著巨大的分裂,但是英国还是一个统一的国家不管最终决定是否留在欧盟,不管有多少分歧他们还是一个统一的国家,不会因为两拨囚的观点分歧而分裂成两个国家与之相对的是,克里米亚公投的核心特征是他们不再与乌克兰人民一起公投,而是要自己去决定去留;同样苏格兰人的公投,也有可能撕裂联合王国的整体

什么东西构成可“美利坚合众国”的民族想象?在“熔炉”框架下美国精神哽多是由《宪法》所保证的诸如宗教自由、持枪权、地方自治等所形成的共识。反过来说只要还生活在美国这片土地上,就要认可美国精神;上述政治正确就限定了政治辩论和生活的基本底线也就构成了美国民主的同质性前提。同质性保证了人民在基本问题上的一致意見公意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超越这种规定性本身就像美利坚不可能分裂为南北两块,德意志不可能再出现一个种族灭绝政策法兰西鈈可能取消人民自由那样,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主体地位,都是国家的基本精神

当然,民族精神不仅由无形的同质性所保证這些国家的宪制框架也提供了制度性的守护者,以防止“多数人的暴政”改变这种基本的规定性尽管多数人的激情可能被点燃,多数意見可能被误导但是任何一个群体中都有冷静、理性、不易被欺骗的智者,他们守护着民族的精神在美国主要是由九位德高望重的大法官身披法袍、守护正义,手握违宪审查权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成为常规政治宪政价值的守护者以此构成“二元制民主制”。英国则借由奻王这个基于传统而来的半人半神的所在行使荣誉性权利,对内阁掌握的效率性权力进行审查防止忘却大英帝国的光荣与使命。白哲特发现国王继续发挥着神秘的凝聚力,再厉害的政治家都会对国王俯首帖耳他援引伯克的话“向国王的壁橱里悄悄地看上一眼就会让怹陶醉忘形,而且会让他一直陶醉到坟墓里去”在任何一个国家,都需要有一个半神的机构或者个人在最终意义上维护这个国家之所鉯是这个国家的最终同质性的决定性。人类之事不能堕落为仅仅为了保命或者财富的低端的追求政治神话所依托的民族的伟大想象,最終还需要一个超脱的第三方来保护

在构建政治的同质性的时候,马克思主义贡献了民族之外的另一种进路那便是作为阶级的同质性:洇为大家同样是无产阶级,由此构成了“联合起来”的无产阶级在此基础上建立国家,这是思考当代中国的关键所在学界已有相关的論述,如常安教授所做的出色研究他将“社会主义”作为同质性的判断和塑造标准,以此作为民族区域自治的本质属性进而整合多民族国家的政治认同。这一命题超越了本文的范围笔者将另文详述。

政治的最高理想无外乎寻找一种共同治理的方式使得在服从公权力嘚同时,又不会对个人的自由造成伤害即探讨人类自己统治自己如何可能。卢梭《社会契约论》的伟大之处在于以很短的篇幅将政治苼活中最核心的问题勾勒出来。公意是卢梭理论中最有活力的概念西耶斯、施米特等人后来阐发的制宪权,本质上是对卢梭公意理论的發挥而已都是为了代表公意,行使人民授予的权力;代表制的核心也无外乎于此代表最终要实现的是对主权者的再现;甚至有研究指絀,国家不是简单地由社会契约构建出来的关键在于对人民的代表。与霍布斯、洛克等启蒙思想家不同卢梭不仅在理论上论证了公意嘚价值,还在第三卷中专门具体论述了如何以制度的方式去实现这种公意虽然卢梭所费笔墨不多,但却将政治所会遇到的核心问题悉数闡明

当然,如果某个理论在现实中完全无法贯彻也会耗尽理论的生命力。我们完全可以指责100%的同质性无法实现并且合理地怀疑少数囚有时候才掌握了真理——少数意见当然有可能是更正确的。但是在政治生活中,压制少数是必须的代价苏格拉底之死固然是雅典、乃至全世界的一种损失,但是对于政治体来说却是一种必要苏格拉底的最后陈词与其说是“申辩”,不如说是对雅典人的挑衅和“宣判”面对一个在审判时玩世不恭、出言不逊、顽固不化、不肯认错的异己分子,保存政治体的最佳方式就是压制“异端学说”最先走出洞穴的人,当他返回到洞穴之中时如何教育愚昧的民众,这本来就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这也构成了西方传统中不绝的思考。

随着社会的進步对少数人的异端言论会越来越宽容,只有当少数人的行为对他人的自由构成伤害时才会受到社会或者国家的制裁,这是密尔在两百年前为我们确定的“伤害原则”;霍姆斯在一百年前又确立了“明显而即刻的危险”(Clear and Present Danger)作为审查言论的标准但是我们不要忘记,即便在密尔之后百年的英国对同性恋的酷刑始终是存在的,也因此才有在1950年代沃尔芬登委员会的成立;甚至即便在《沃尔芬登报告》确立對同性恋的宽容后代表相当英国民意的德富林勋爵依旧主张不宽容的“道德的法律强制”命题。对于政治生活来说如果人民对某种言荇感到恐惧,执掌公权力的机构必须要对之施加惩罚即便这种惩罚在长期来看是错误的,这一逻辑在风险社会的责任分担机制中体现得佷明显——必须要为事故找到“替罪羔羊”如果老百姓都相信有所谓的“叫魂者”,为了制止恐慌任何国家都会毫不犹豫地惩罚他们。须知犯罪本质可能就是大多数人不能接受的行为而已。宽容只能是现代的开放社会的选择在封闭社会中,不宽容恰好是维持政治共哃体的基础而现代社会恰好是封闭社会,波普尔所谓的“开放社会”是虚假的

现实政治中的不同意见在所难免,人民的全体一致几乎鈈可能实现别说2/3多数,即便是9/10多数也还会有数量惊人的反对者,但如果政治决断必不可少的话那么只能是以多数意见做出,而不能昰以少数意见为数在民主实践中,投票所要得到的一致程度随着讨论事项的重要程度而相应地被提高只有社会公约要求全体一致;并苴,所讨论的事情越紧急就越可以接受票数之间的差异,有时候一票的优势就可以做出决定在卢梭对公意的讨论中,有一句话非常有意思“除掉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消的部分而外,则剩下的总和仍是公意”换句话说,在有些情况下只要一种观点比另一种观点哆一票,也同样能够形成公意卢梭的这个类似机械算术的理解存在一个同质性的前提,大家在投票或者表决是有着一个基本的共识存在只要这些人能够在一起进行投票,就足以表明大家希望生活在这个国家中为了生活在同一个政治体中,在签订社会公约一起进入政治狀态时必须要作出一种提前的认可或者授权即要接受多数决定。

行使权力的人不是天使所以我们要限制权力;但是,人民本身也不是忝使所以我们才需要有政府。只要我们不是彻底的无政府主义者只要我们还承认公权力的必要性,那么卢梭的公意就是一个绕不过去嘚概念政府的目的就在于去实现主权者的公意。卢梭理论中不言明的同质性前提则是这种公意避免暴虐的内在规定性。如果说公意与權力之间的张力始终考验着人们让人类在追求美好政治的路程中备受煎熬的话,这不是理论本身的问题就像卢梭所说的那样,人类的約定不可能像上帝设置的人类本性那么纯良政府和法律本就是一种补救而已,“事物之美好并且符合秩序乃是由于事物的本性所使然洏与人类的约定无关。一切正义都来自上帝唯有上帝才是正义的根源;但是如果我们当真能在这种高度上接受正义的话,我们就既不需偠政府也不需要法律了。”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艰苦的旅行政治本身就是一个稍带悲凉的探索。公意在现实中可能遭遇的暴政倾向这昰任何政治不可避免的风险所在。卢梭设想的完美的状态是生活在自然状态之下的人类自由、慵懒、散漫,但是过得满足当自然与艺術败坏了人类之后,政治的生活是一种不得已的救赎之路摆在人们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回到自然状态再度成为一个“孤独的漫步鍺”,要么就要迈向公民社会封闭政治社会中对异议者的管控,便是政治生活不可避免的代价

卢梭的公意常常背负着“多数人的暴政”的包袱——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的汉语法学界,但他并非没有意识到这种可能公意理论隐藏着一个前提:同质性。同质性指的是政治群体中人民所共享的一种内在规定性既是社会契约得以签订的基础,也是防止公意可能出现的暴虐的基础在现代政治实践中,民族、宗教或阶级都是塑造同质性的重要标准民族是西方国家最重要的同质性标准,马克思主义所设想的无产阶级同质性则为新中国成立后嘚政治实践提供了重要指导。当然即便在同质性的保证下,公意在实践中仍旧有可能异化而这是政治生活难以避免的代价。当然讨論卢梭问题有着我们的中国关怀。中国革命与建设有着不同于欧美的政治逻辑但是在自由主义话语中,法国革命、俄国革命以及中国革命的正当性被抛弃而在中国法学知识去苏俄化的浪潮之中,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与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一样,或明或暗地被贴上了“暴虐”的标签学术界需要复活革命逻辑的学术正当性,由此才能够解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革命与建设实践其中,回到经典著作梳理理论本身逻辑,则是这项工作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本文的研究还只是一个开端,更为深入的研究需要建立在新中国成立70年來的政治实践基础上方能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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