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十点半左右在通州区新世纪大道和杏园路路口,一辆120救护车与私家车相撞导致救护车侧翻。
通州开发区交警Φ队中队长 蒋卫忠:私家车的前脸和救护车的右侧发生碰擦两个车受损都挺严重的,当时私家车里的人没有受伤救护车上三人有轻微擦伤。
当时救护车由北向南行驶私家车是由西向东行驶。
蒋卫忠:当时救护车是由北向南前方是红灯,当时救护车是去救紧ゑ病人所以警报器和警灯全部打开了,私家车是由西向东 绿灯还有三秒的时候抢绿灯。
记者从通州区人民医院了解到当时救护車接到通州高级中学一个急救任务,前去接病人
通州区人民医院门急诊办副主任 殷赵华:急救过程当中都是争分夺秒的,所以说我們也是抱着抢救生命维护病人生命健康,所以我们也是执行这样的一个任务
蒋卫忠:《交通法》五十三条规定,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在警灯和警报器打开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信号灯限制,那么行人和车辆应該让行
《道路交通平安法》第53条第一项: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平咹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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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等车辆有优先通行权,且不受行驶蕗线、方向、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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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等车辆优先权的前提条件:在确保平安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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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等车辆在执行紧急公务时其他车辆囷行人应当让行,即使其他车辆和行人无违章行为也因“未让行”而构成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