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华港镇左玉龙张甸镇莱官乡姓唐的多住那个村

泰州市华港镇左玉龙姜堰区华港鎮人民政府副镇长左玉龙(副科级)受贿案于2019年6月24日由泰州市华港镇左玉龙姜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左玉龙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四万元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6年年底至2018年8月间左玉龙利用担任泰州市华港镇左玉龙姜堰区华港镇城管中队长、村建办主任、人民政府副镇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违章建筑查处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合计人民币三十二万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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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华港镇副镇长左玉龙涉嫌嚴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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