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核实怎样核实委托弃权人是否是本人真实意愿

涉房委托公证审查实务若干问题探究

委托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单方委托授权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是一种对单方法律行为嘚公证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授权后,按照委托书规定的委托代理事项行使代理权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的代理行为后果由委托囚承担。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以及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民事法律事务越来越多,委托书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涉及的内容也越来越复杂,其中,涉房委托公证占年办证量的很大一部分2017年在笔者办理的556件各类公证事项中,涉及房屋买卖委托的公證高达212件占年办证量的38.1%。所以做好涉房委托公证的审查、核实工作对促进民事法律关系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明确涉房委托公證审查实务中的法律依据和原则

公证审查核实是指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核實的活动《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的公证事项;《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谓法律行为也就是意思表示行为。所以不能局限于对申请人提供的证奣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还要重视对委托公证申请人的委托原因、目的、委托事项等做实质审查与核实工作并对委托人的意思表示行为进荇保全,确保民事主体通过代理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顺利进行

目前,我国与涉房委托公证审查相关的法律依据有《民法总则》《合同法》《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和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件

《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五条对委托代理莋了相关规定,这是处理涉房委托公证审查的重要法律依据该依据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合同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哃。第三百九十七条也有相关的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公证法》囷《公证程序规则》对涉房委托公证审查的内容和程序也作了具体规定《公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倳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六条也做了同样的规定《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七条还具体规定了五种核实方式,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具體包括:一是通过询问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核实;二是通过询问证人核实;三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了解相关情况核实,收集相關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四是通过现场勘验核实;五是委托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鉴定、检验检测核实

为进一步规范公证执業活动,司法部还于2017年8月24日颁发《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司发通〔2017〕83号)这更是具体处理涉房委托公证审查活动的又一项偅要法律依据。该《通知》第一条规定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公证机构、公证员应严格审查公证申请人的身份告知冒充他人、伪造证件、骗取公证书的法律后果,未经证件视读、单独谈话、交叉印证、身份证识别仪核验等程序不得办理公证。申请人使用临时身份证未经公证员到公安部门核实的,不得受理公证申请对涉及敏感、重大权益事项的公证申请,应当由有经验的公證人员认真审核第五条规定,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公证机构、公证员应当尽到更高标准的审查注意义务,不得片面依赖书面證据材料而忽视沟通交流不得只重程序合规而轻实体内容审查。对涉及敏感、重大权益事项的公证事项除通过交叉询问、分别谈话等形式进行审查外,还要综合使用仪器识别、联网查询等方式进行审查核实全过程记录存档,必要时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公证员对“合理懷疑”的公证申请,应当及时提请公证机构进行会商研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所需时间不计入法定办理期限要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真實目的和公证书的用途,不得以签名(印鉴)属实公证替代委托公证以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公证规避对实质内容的审查。这是司法部对公證机构和公证员办公证事项进行审查、核实的新要求它要求公证人员对公证事项要进行实质审查后才能出具公证书。《通知》为涉房委託公证审查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

根据涉房委托公证审查相关法律规定的精神,笔者认为从公证员履行职责来讲,应坚持主观努力和愙观条件相结合的原则;从公证文书所具有的法律效力来讲为了保证公证文书的真实、合法,公证人员必须做好对委托人的主体资格、委托事项的真实、合法性审查;从公证机构承担的社会责任维护涉房委托的房屋交易安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来讲,公证人员更应做恏涉房委托公证的审查工作

第一,从主观方面看公证员对涉及房产转让、抵押这种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的公证事项,首先要明晰产權归属然后依照操作规程和工作经验去认定权利人的主体资格,以及到公证处核实来申请公证的人与权利证书上的人是否相符对人证楿符有疑义,可以向辖区的派出所了解或通过走访其邻居、知情人、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来求证

第二,从客观方面看根据《公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证事项真实、合法”是我国公证的首要目标而事实上,客观真实的事实在实务中几乎很难被审查证实所以,为了平衡公证的效率和价值公证员进行审查、核实义务,应做到根据自己所处的环境、条件尽可能地收集能证明该事实发生的证据,实现“证据优势”或“法律真实”的高度盖然性

第三,审查应以“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为原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⑨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这一條款说明公证证明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效力,在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情况下公证证明具有免证效力。所以公证员办理涉房委托公证时就要围绕如何使经公证的涉房委托书具有法律效力这一原则,不仅实体审查上要真实、合法程序上也要符合《公证程序》規则的相关规定,这样做出的公证书才具有法律上的证据效力相反,公证员如果疏忽或放任审查核实工作忽视实体审查和公证程序规則,片面依赖书面证据材料而忽视沟通交流公证证明不仅不被法院采信,公证员还会为此承担民事、刑事责任如,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囻法院2018年7月23日对公证员黄某忽视委托公证的实质审查行为案件作出的(2018)沪0115刑初1592号刑事判决书中认为:公证员黄某在没有与公证委托人见過面没有明确告知权利义务与法律后果,没有核实委托人的真实意愿表示并当面制作谈话笔录的情况下仅凭助理龚某移交的书面材料絀具公证文书,最终导致委托人的涉案房产被低价出售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是由于黄某违反公证程序,对公证事项只进行形式审查未對涉房委托公证事项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造成,原审法院判决黄某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伍万元就是个警示性案例。

提倡涉房委托书形式的格式化

《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五条是法律对委托书格式应有的一般条款当事人可鉯参照各自的委托事项,拟制委托书委托书格式化是指将法律规定和一些普遍适用、必备的条款和委托事项抽象出来,形成一种固定的格式这样做既方便公证申请人使用,也可减轻公证人员对委托书内容审查核实的压力减少因委托书内容差错产生的纠纷。实践中经常囿这种情况申请人到公证处核实申请办理,认为到公证处核实来只是签字没有认识到委托书才是委托代理行为的依据,使用部门凭委託书上的委托事项、权限给办事所以笔者主张委托书由委托人自己书写最能反映委托人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很多人不知如何行文鉯往笔者有准备一些简单的委托书的参考格式供申请人参考使用,反应良好随着民事、经济关系的多元化,申请人要求的便利化原先簡单、普遍适用的参考格式,已经不能满足申请人的要求公证协会应当适时推出一些委托书格式文本,供申请人使用这样做才能与当湔推行公证行业证明材料清单,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与公证领域“放管服”要求相衔接

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苐三点规定,“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的要求全项委托对多数申请人来说是比较生疏的概念,需要公证人员引导将其Φ一些涉房委托书按委托抵押、解押、出租、出售、办理过户等委托事项设计成格式文本,供客户选择使用是一种服务方式的创新涉房委托发生纠纷比较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出在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上有的当事人对于委托授权不谨慎,不重视也有的申请人对自己簽署的委托书内容并不理解,也不完全清楚里面的意思例如,有的人申请委托书公证委托事项只是概括地写:委托某某代理人全权办悝购买房屋的一切事宜。至于要买怎样的房屋、坐落、地点、面积、结构、价款房款是现付还是按揭支付,是选现房还是期房或等事项均未进一步明确为将来履约留下了隐患。为了使书面委托形式更加规范、适用授权内容更为全面、更能准确反映申请人的意愿,以减尐和避免因授权不明确而产生的纠纷有必要将购房、售房、按揭贷款、房产转让过户等几种常用委托中,一些普遍适用、必要的条款抽潒出来形成一种相对固定的格式,委托公证申请人到公证处核实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只须根据自己选定的委托书格式文本,按要求填写楿关事项即可当然,当事人另有特别约定的并不限制可以在格式文本上补充完善。

书面委托形式格式化有以下四方面的好处:一是方便委托公证申请人申请人到公证处核实只要选定适合自己的委托书格式进行填写,节省时间和请人代书的开支;二是格式化的委托书标准、规范可以节省公证员对委托书条款、内容的审查和修改的时间,让公证员有更多的时间去做委托公证的实质审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格式化的委托书遣词、造句严谨,委托事项表述简洁、明白错别字少,使用部门采用率会提高;四是由于公证机构事先有备委託书格式文本供委托人选用可以抵销房屋中介提供给公证申请人的全委托版本,从公证处核实操作层面制止涉房全委托异用的发生所鉯,公证协会若能适时推出一些委托书格式供公证申请人在办理委托公证时使用,这对落实司法部关于“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的通知要求有促进作用。

运用音像技术弥补涉房委托公证审查笔录的局限

《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囚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涉房委托公证一般情况下产生于申请人在房屋出租、买卖、抵押和继承活动中,法律对委托书的委托事项的数量、期限没有限制性规定少数当事人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或委托书公证后不及时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因上涨或下跌导致一方反悔要證明双方的债权关系,仅凭一纸公证书和一些按常规收集来的证明材料有时很难证明当事人或委托人当时签约时的真实意识表示,这时僦可以借助公证现场音像资料进行佐证视听资料可以看作是针对案件事实的“描述”。但是在公证实务中使用音像技术获取视听资料嘚应用有限,主要是在给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时使用鉴于涉房委托公证出的问题比较多,笔者认为有必要在做涉房委托公证时也使用音潒技术采集有关影视资料目前,公证员办理涉房委托公证的习惯做法是收集证明材料,核对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做询問笔录。容易疏忽利用音像技术对公证申请人的委托行为和公证员的告知行为进行证据保全的作用但是,为避免涉房委托公证出现风险我们应重视音像技术在涉房委托公证中的应用,因为这样做符合一个极富生命力的合同法原理:契约仅基于当事人双方自愿的意思表示┅致而成立一切外部的形式仅被视为意思表示的证据。事后若对委托行为有异议这些事前留存的音像资料就是有利的证据,弥补单一筆录审查方式的局限

杜绝涉房委托书的异化漏洞

涉房委托书的异化,是指签署委托书并非委托人本人的意愿和诉求而是来自受托人的偠求,从授权启动那一刻起就游离了委托人的目的与初衷而且委托事项远远超过了代理活动的实际需要。笔者为何将涉房委托书异化在攵章中提出来因为涉房委托书异化问题困绕公证业多年,以致有的公证处核实、公证员因拒办这种委托书遭投诉因为你拒办这种全委託公证没有法律依据。无奈的情况下公证员只能按照中国公证协会于2008年印发的《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五条的规定:公证機构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原则上适用《》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仅对委托人的签名(印鉴、指印)和签署日期进行证明不对委托书的内容進行证明。依据这种证明方式从公证员规避风险的角度看,似乎责任小了但受托人不诚信的道德风险依然存在。如2017年北京爆发了一起詐骗案有骗子借“以房”为幌子,诱骗一些老年人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和对房产全权委托处理的公证过户老年人房产。这是一起将民事委托代理法律制度被异用成一些人获取利润、避税和规避风险之工具的典型案例。迫使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的颁布执行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为公证机构依法依规办理委托书公证提供了依据“五不准”第二条規定: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合同。在有关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公证机构不得办理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相互之间(经人民银行、银監会、,商务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资金融通业务的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除外)的合同公证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第三条: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公证机构、公证员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应当按照“重大事项┅次一委托”的原则,告知当事人委托抵押、解押、出售、代收房款等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不得办理一次性授权全部重要事项的委托公证,不得在公证书设定委托不可撤销、受托人代为收取售房款等内容可以说“五不准”通知的第二条、第三条就是针对解决变异委托書的问题而订立,是公证业摆脱异化委托书困扰的法宝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颁布之前,笔者对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书和具囿担保性质的委托书公证申请也提过删除委托书中的代收卖房款、拍卖抵押物和委托期限要具体明确等修改建议。但是申请人会以委託人在外地工作不方便,有的在公司上班请假非常困难不动产权的变更、转移手续繁杂,涉及银行贷款贷款评估,房产交易中心网签匼同税务部门缴税、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登记、水电过户、物业公司与业主变更、交接和收房等诸多环节,交易时间跨度长等各种理由偠求办理全项委托公证如果不办理全项委托公证,申请人要反复多次往返这对不动产交易双方的时间、财力是一种浪费。最主要的还昰认为申请全项委托公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就是合法的公证机构没有理由拒绝做全委托公证。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颁布之後遇到申办全委托的申请人,公证人员会跟申请人耐心宣讲公证执业“五不准”通知的意义争取申请人的理解和配合。2017年9月1日开始至2018姩8月本人接待涉房委托公证申请297件,其中20件因不符合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要求拒绝办理实际办结涉房27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达40.3%有效杜绝了委托书被异用案件的发生。

为了更好发挥公证制度在中国建设中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作用就应不断提高公證员队伍的素质,加强公证机构内部风险管控提高公证员防控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俗话说复杂的事情简单做,你就是专家;简单的事凊重复做你就是行家;重复的事情用心做,你就是赢家委托公证有复杂的,有简单的更多的是重复的,公证人员要以工匠精神勤勉盡责、谨慎执业、精益求精做好每件委托公证做好涉房委托公证审查,不仅需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社会生活经验公证机构也应重视與提高办证质量和效率相应的保障工作,这样才能更好地推进公证领域“放管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证法律服务的专业和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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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晚报记者 王治钦/文 李鹏宇/图
  近日91岁知名新闻史学家方汉奇将此前获得的“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终身成就奖”100万元奖金捐出, 转账时银行柜员以为老人受骗反複询问,最终核实了老人的真实意愿该新闻一出,立即引起众多老年朋友对自己财产去向问题的讨论其中,一些老人提出在生前办理遺嘱公证来分配自己的财产那么,办理遗嘱公证应具备哪些条件为何有的老年人虽然具备一定条件,却仍然办不了遗嘱公证呢
Part1 能否辦理遗嘱公证 关键看神志是否清醒
  很多市民一听说办不了遗嘱公证,就会想当然地认为申请人可能是那些岁数大,文化程度不高臥病在床不能自理的老人。而据南充市果城公证处核实的公证员李其津介绍实际上,能不能顺利办理公证决定性因素是看申请者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要判断老人神志是否清楚,有没有“糊涂”有无明确的认知能力和意志等, 而与老人的年龄、文化程度乃至身体是否健康都没有明显的关系。
  李其津说 公证遗嘱是方式最为严格的遗嘱, 较其他遗嘱方式更能保障遗嘱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办理遗嘱公证,首先遗嘱人要亲自到公证处核实提出申请, 对于一些行动不便等无法亲自到场的遗嘱人可以书面或ロ头形式请求公证处核实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2名上门服务的人员中至少1名为公证人员。
  受理申请后公证处核实会对遗嘱人进行审查,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向对方说明原因,受理后经审批方可出具公证书其中,判断老人神志昰否清楚以及处分财产的意愿是否真实、有无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是每个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时最核心的审查事项
  据介绍,根據《四川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中列明遗产的价值30万元以内的收取400元公证费,30万元以上的收取800元公证费 申请人只需带上身份证件和财產证明即可。遗嘱可以自己写也可由公证处核实代写。 根据实际办理遗嘱公证的情况来看 遗嘱公证的财产基本上都是房产,主要是给洎己的儿女很少有给其他人的。
  目前南充城区有4家公证处核实,除果城公证处核实外还有顺庆公证处核实、嘉陵公证处核实和高坪公证处核实,三区居民不分地域均可任意选择其中一家办理公证业务比如,户籍在顺庆区的市民也可在嘉陵区的公证处核实申请办悝公证业务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70岁以上的老人办理遗嘱公证公证处核实建议出具《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书》。如果没有出具《民事荇为能力鉴定书》的老人公证处核实需要通过问答设计,拉家常的方式来鉴别“这套房产为啥不给其他娃儿呢?”之类的问题会时常絀现以此了解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判断其有无影响其认知能力的疾病等 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公证员还可判断出老人的记忆、 表达凊况等李其津说,有些老人没有认知能力或者并非真正想办遗嘱公证,都是公证员靠不厌其烦的交流沟通发现的
Part2 你名下的房产 不一萣是你一个人的
  “有的老人从表面上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但忘性特别大聊着聊着就扯别的去了。”李其津告诉记者有的老人一開始说得好好的,要把哪套房子给哪个孩子然后突然就忘了自己是来干啥的了。 还有的老人已无法表达处分财产的意愿。
  订立遗囑是个严肃的法律问题 申请人起码要能非常明确并正确表达自己的财产状况,想留给谁的意愿以及这样安排的原因才行。
在对遗嘱公證的效力认识上一些市民也存在误区。有些老人觉得一旦公证书丢了,遗嘱公证也会跟着失效还有的办了遗嘱公证一两年后又改变叻主意,却没有再去公证处核实进行变更或撤销觉得自己只要悄悄把遗嘱公证书撕了或者烧了,就意味着公证失效了还可以重新写一份遗嘱。以为之前的遗嘱公证的法律效力也就跟着烟消云散的这种想法其实是错误的,因为变更遗嘱公证的内容是需要到公证处核实申请办理的。
  还有一种情况也容易弄错 那就是很多市民认为, 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那么该房产的户主就可以订立遗嘱處理这套房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08年8月1日之前, 夫妻双方仅登记个人名字的房产如无特殊情况,均属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时,申请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
  之前的一个案例中, 朱阿姨共有3处房产 其中两处房产是和配偶的共有财产,她觉得女儿孝顺茬办理遗嘱公证时,申请把3处房产全部留给女儿一人继承 但事实上,朱阿姨和配偶共有的两处房产只有属于她自己的那部分她才有权處分,不属于她的部分是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处分的。
Part3 子女应尊重老人意愿 遗嘱可以撤销变更
  有些子女明知老人已神志不清却想冒险闯关,希望能混一张有利于自己的公证书但他们不明白的是,就算侥幸做了遗嘱公证一旦其他继承人拿出老人神志不清的证据, 打起官司来遗嘱公证也有可能被推翻。因此子女应清醒地认识到,老人们如何安排财产是他们自己的权利诱骗或者逼迫老人立下┅纸遗嘱,即便通过了公证也有可能被撤销。
  据介绍公证员在办理公证时还发现, 有的老人本来不想做遗嘱公证可碍于子女催促, 也就半推半就地来了比如, 有一对老年夫妇刚到公证处核实时说女儿孝顺要把房产都给女儿,可后来聊着聊着公证员才了解到②老一直跟着女儿生活, 儿子平时不怎么照管老人虽然老人们对儿子有些失望,但他们觉得如果现在立遗嘱把遗产都给了女儿,只怕兒子知道了心寒更加把他们老两口推给女儿照顾,家庭矛盾就更尖锐了了解到这对老年夫妇并没有拿定办理遗嘱公证的主意,公证员經过劝说让老人们暂时放弃了公证申请。
  公证人员提醒广大老年朋友遗嘱不是处分财产的唯一方式,子女间如果对遗产继承有很夶分歧 即便手持公证遗嘱,也难以直接继承仍免不了对簿公堂。

延伸阅读  订立遗嘱老人一定要有主意


  对于老年人进行遗嘱公證公证员有几点提醒:
  第一,订立遗嘱是一种按自己的意愿安排自己财产的方式不要忌讳。如果有明确的意愿应趁神志清醒、身体状况允许时尽早办理。
  第二老年人一定要有自己的主意。对公证员大可实话实说把自己的想法真实表达出来。公证员会保护申请人的利益不仅不会向申请人的子女“出卖”老人,还会尽可能为老人“打圆场”
  第三,选择遗嘱公证老年朋友要考虑全面。遗嘱公证可以撤销再立赋予了立遗嘱人充分的选择权。但立了遗嘱后如果家庭关系出现变化,老人改变主意如果一旦老人的认知能力达不到重新订立遗嘱的要求,想撤销或变更以前的遗嘱就没那么容易了真正的遗愿也许就无法实现。因此对于如何安排自己的财產,老年朋友一定要慎重考虑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現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我国《公证法》第二条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公证机构在审查中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機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因此公证机构并非仅仅对文件上的签名是否为本人所签进行形式审查而需对所申辦的公证事项是否真实、合法进行实质审查。

二、因您申办公证所涉及的不动产位于浙江省乐清市、委托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地均为浙江省乐清市限于当前正在推进的各部门间信息互联工作仍未完成、无法通过网络即时核实的现实情况,当时向您解释的核实时间较长、向对方部门核实可能无法及时获得回复的情况确实客观存在

三、您所申办的公证事项为处分不动产的委托公证,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蔀于2017年8月14日下发的《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规定公证处核实必须对委托人是否为本人、委托是否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委托人所处分财产是否涉及共有、如涉及夫妻共有共有人是否同意、所提交不动产权利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所涉及不动产是否存在权利瑕疵等内容进行实质审查,目前公证处核实综合运用交叉询问、二代身份证验证机具验证、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婚姻登记部门核实等方式進行审查

近几年来,部分不法分子伪造公证书、使用虚假证件骗取公证书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当事人基于对公证书的信任参与交易而遭受了巨额经济损失,如此前上海市有市民基于一份伪造的公证书认为受托人获得了产权人授权,而向受托人支付了二十万元购房定金洏遭受巨额损失类似案例全国范围内多有发生。公证处核实在办证过程中亦多次遇到真证假人、真人假证、假配偶、假产权证等多种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部通知规定,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尽到更高标准的审查注意义务公证处核实根据法律法规及办证规则对所申办公證事项进行实质审查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并非是故意刁难当事人请您予以理解、支持。

四、如您有任何疑问之处均可与公证处核实联系,我们将及时与您沟通公证处核实电话:。

附:《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

感谢您对峩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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