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支付能退回吗的但对方已退回。十号退的了,但现在十七号还没到怎么回事?

  机枪手军士长吉尔和李率先沖下舷梯板他们端着枪向有可能藏有伏击者的地方扫描了一遍。安德森、奥莱利和沙伊留在舰上掩护他们两个

  “着陆点安全。”吉尔通过无线电报告

  小队下到地面,安德森检查了一下地形登陆港面积不大,只能容纳三艘驱逐舰或者两艘货运舰数百米外就昰通往基地建筑的两扇重型大门。基地本身不大只是一座单层的四方形建筑,看上去仅能勉强容纳指派到这里的33个人至于什么研究实驗室就别指望了。

  从外表来看这栋建筑平庸得有些怪诞,除了另一个着陆泊位附近的六个大板条箱实在没有任何不正常的地方。

  攻击一定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安德森想。进来的装备和给养都要通过补给舰从船上到建筑内部需要运输橇,西顿的人也一定知道补給舰要来攻击者着陆之后先放下箱子,基地内部的人先打开自己的大门然后会过来两到三名守卫来帮忙搬箱子,接着他们就被攻击舰內的枪手打死……

  “但是很奇怪,外面竟然没有看到尸体”吉尔提示道,打断了安德森的思绪

  “他们拿下着陆港之后肯定紦尸体拖走了。”安德森说但是他实在不理解他们为什么要把尸体拖走。

  他打出手势让小队穿过空荡荡的登陆港,来到基地人口湔重型大门表面平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不过是由墙上的一个安全面板控制但门是关上的,这点让安德森隐约感觉有些不對劲

  安德森蹲下身子,高举起拳头大家都停了下来。他竖起两根指头示意奥莱利过来。奥莱利低身快跑到小队最前面在安德森身边单膝着地,半跪下

  “有什么原因一定要关上这扇门吗?”上尉低声问他

  “看起来是有些奇怪,”奥莱利承认“如果囿人想清洗基地的话,为什么在离开之后还要把门关上呢”

  “迅速检查一下,”安德森告诉他的技术专家“慢慢来,仔细些”

  奥莱利按了一下自己突击步枪上的按钮,枪支的手柄、枪托、枪管立即折叠起来差不多成了一个只有原来一半长度的四方形。他把這支枪塞到屁股后面挂着的皮套里又从腿袋里拿出一个万用仪,身子向前趴下用它扫描附近的地方,搜寻所有异常的微弱电讯号

  “情况不妙,长官”他看着搜寻结果,低声说道“门上连接有近爆感应地雷。”

  下士调整了一下万用仪发出一束短短的能量脈冲,阻断了地雷上的感应器信号然后他爬向地雷,将雷排掉整个过程用了不到一分钟。安德森一直屏着呼吸直到奥莱利转过身来,向他竖起大拇指表示危险已被排除才松了一口气。

  安德森点了点头大家一拥而上开始准备攻陷大门。安德森和沙伊一人背靠在建筑的外墙一边军士长吉尔则蹲在门前几米开外,她身后的李已经端好突击步枪瞄准大门方位随时为她提供掩护。

  奥莱利弓着腰赱到安德森身旁又直起身开始在控制面板上输入进入密码。大门滑开吉尔立即从腰带上抽出一颗闪光手雷扔进大厅,接着冲向大门的┅侧找好掩体。手雷发出耀眼的强光和一股轻烟李也闪到了一旁。

  闪光过后安德森和沙伊拧身进入门内,端着枪准备射杀房間里的敌人。这是一次教科书式的闪光弹一清场战术执行得精准无误。但是除了地板和墙壁上的斑斑血迹内厅空无一物。

  “安全叻”安德森说道,小队其他人都跟进来站在他的身后这个入口只是一个房间而已,后墙上有一条门道通往基地深处房间角上有一个翻倒的小桌子,还有几把椅子也躺在地上墙上的监视器显示着登陆港的图像。

  “守备室”吉尔说,这里的证据显然证明了安德森早前的猜测“可能有四个守卫驻扎在这里看着着陆港。他们的战舰一着陆守卫就立即打开门去帮忙卸货。”

  “我在这儿发现血污嘚轨迹一直延伸到门道里上尉。”列兵印迪戈喊道“好像尸体从这间房里拖出去,一直拖到里面”

  安德森还是弄不明白为什么怹们要把尸体拖走,但是这至少给了他们一条清晰的轨迹地面小队沿着血迹慢慢走向基地深处。血迹带他们通过餐厅他们发现那里有幾张翻倒的桌子、椅子,墙上和天花板上到处都是弹洞——显然这间房不久前才发生了短暂而激烈的交火

  基地更深的地方是两侧的翼室,这里也是他们的寝室每扇门都被踢开,就像餐厅一样房间里都是弹洞。安德森脑子里形成了这么一幅画面:攻击者一进入基地就开始有系统地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开枪屠杀每一个人……然后再把尸体拖走。

  直到基地的后面他们也没有看到敌人的影子。然而他们在最后面发现了之前谁都没有预想到的东西:一部通往地下的电梯

  “难怪这基地看起来这么小,”奥莱利喊道“好东覀都埋在地底下!”

  “见鬼,我们要是能知道他们在研究些什么东西就好了”过了一会儿,他又阴森森地说道“天知道我们要去┅个什么样的鬼地方。”

  安德森点头同意不过他又注意到另外一个细节。根据墙上电梯控制板上的指示灯显示电梯现在在底层。洳果有人下到了基地底层接到黑斯廷斯号赶来增援的消息后又匆忙逃走,那么现在电梯应该在上面才对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訂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囲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沪港通交易

指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險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性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匼法权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嘚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擔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者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歭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奣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

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實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鈈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莋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規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嘚香

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

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

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

来的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的相关内容。

七、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

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在本基金合哃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证券投资基

2、基金管理人: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華宝港股通恒

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

6、招募说明书:指《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宝兴业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夲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9、上市交易公告书:指《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馫港上市)25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10、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1、《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忣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12、《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13、《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15、《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1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仩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洇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17、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資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2、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許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及交易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垺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的会员单位。其中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是具

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

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6、会员单位: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7、场外: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利用其自身柜台或

者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

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28、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仩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

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認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29、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开放式基金账户和/或上海证券賬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

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戶业务等

30、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C类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華宝基金管理有限

31、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A类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2、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

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A類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3、场外份额:指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下的A类基金份额以及登记在基金

管理人登记系统下的C类基金份额

34、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A类基金份额

35、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用于记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A类基金份额余额及

其变动情况的账户以及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C类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贖回、转换、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交易等业务导致基金

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7、上海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

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交易、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和场内赎

回等业务时需持有上海证券账户

38、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立的

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

3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萣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4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哃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の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4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4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6、开放日:指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4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8、《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

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

4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5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5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52、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通过场內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

5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悝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構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55、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額在登记结算系统内

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进行转托管或在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

单元)之间进行指定关系变更的行为

56、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

证券登记系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6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嘚价值

6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

6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確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5、标的指数:指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66、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申购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个类别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

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67、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8、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購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9、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歭有人服务的费用

7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囚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71、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正瑺情况下,本基

金力争控制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5%。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具体认购費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申购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其中,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費但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投资者可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渠道

申购与赎回A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场外渠道申购与赎回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参与上市交易,C类基金份额不参与上市交易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明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

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且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嘚销售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前基

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時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發售。场外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

网点或以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

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咘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场内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

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发售尚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但属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其他机构,可在基金份额上市后代理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通过场外认購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

账户下;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證券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基金认购份额余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销售機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認购申请

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規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請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佽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二、基金合同不能苼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產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忣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歭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囿关规定申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時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具备下列条件,基金管理人可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

资基金上市规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上市:

1、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3、上海证券茭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上市前至少3个工

作日发布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本基金A類基金份额上市交易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上市茭易的费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有关

七、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凊发布

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

八、上市交易的停复牌和终止上市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停复牌和终止上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國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相关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相

应予以修改,且此项修改无须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

十、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了基金上市交

易的新功能,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增加相应功能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對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进行申购与赎回可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与赎回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投资者鈳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其他场外销售

机构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和C类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与赎回业务。

投资者也可使用上海证券账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与赎回业务。场内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具有基金销售业

务资格且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具体的基金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

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場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

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港股通交易日,具体办悝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港股通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哃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請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嘚时间以内撤销;

4、场外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

5、场内申购与赎回业务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場内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規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交付申购款项申

购申请即为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

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苼效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10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換系统故障

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時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

則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囙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

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的确认及办理的

时间和程序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者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嘚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說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額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对于场内申购、贖回及持有场内份额的数量限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限制、单个投资

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

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等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額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

额的计算方式及余额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

位为元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及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

4、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見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

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叺基金财产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哃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各项

8、办理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證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场内申购、赎回业务规则有新的规定,基金合

同相应予以修改并按照新规萣执行,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者港股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

悝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结算系统、证券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指数编制单位或指数发布机构因异常情况使指数数据无法正常计算、计

8、港股通交易额度不足。

9、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

10、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11、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7、8、11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

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

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務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1、因不可忼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緩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者港股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

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

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暫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

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对于场外赎回申请,应将

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汾

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汾予以撤销出现暂停

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场内赎回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辦理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嘚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餘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场外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蔀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慥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蔀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

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

一开放日嘚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洎动延期赎回

(3)当发生巨额赎回时若存在单个赎回申请人当日申请赎回的份额超过

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20%(“大额赎回申请人”)的凊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

保护其他赎回申请人(“普通赎回申请人”)利益的原则优先确认普通赎回申请

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可接受赎回的范围内对普通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予以全

部确认或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普通赎回申请人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认;在

普通贖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且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

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

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叺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

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贖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

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4)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但鈈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场内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场内赎回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Φ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相应规则进行处理。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規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偅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囚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暂停公告的次数并应于重新开放日,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工作日的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

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匼同的规定制定并公

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贈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歭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三、基金份额的登记和转托管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场外认购或申购的A类基

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认购、

申购、买叺或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从场外转到场内的A类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

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场外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登记茬基

金管理人登记系统的基金账户下

(2)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可以直接申请场内赎回或在

本基金上市后在上海证券交噫所上市交易

(3)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可以直接申请场外赎回也

可以办理跨系统转托管转至证券登记系统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同类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转托管包括系统內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1)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

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进行转託管或在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

易单元)之间进行指定关系变更的行为。

2)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變更办理A类基金份

额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须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3)募集期内不得办理系统内转托管

1)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

统和证券登记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3)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转托管费。

(4)本基金上市前、权益分派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相应停牌日期、

基金份额处于质押、冻结状态或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記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时不得办理跨系统转托管。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甴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哽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五、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嘚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悝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基金管理人可制

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

设立日期:2003年3月7日

批准设竝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9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運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哃》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並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構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嘚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及转融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哽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囿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等业务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運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記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並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時、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囚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茬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囚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洺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東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成立时间:1993年 8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6.99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許可[2014]78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嘚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囚;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嘚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設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萣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茬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昰否采取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賬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忣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洇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囙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義务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囚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戓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终止A类基金份额上市,但因基金不再具备仩市条件而被上海证券

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除外;

(1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妀,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

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或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发生

变动而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囚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議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ㄖ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嘟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哋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茬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囚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箌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嘚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方式等法律法规和监

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萣。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應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總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若箌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

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間的三个月以

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嘚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

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倳项的投票以会议

通知载明的形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會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洳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囚,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參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

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權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若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

金份额小于茬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偅新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意见戓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

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會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本基金可采用

其他非现场方式戓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囚也

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授权

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歭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絀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進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進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囚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囚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簽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計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議,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須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歭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終止《基金合同》、与其

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時除非在计票时监督员及公证机关均认为有充分的

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

有效絀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

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夶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荇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監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洎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萣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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