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想去得多吗?

本律师曾代理过类似的案例最終消费者的诉请获得了法院的支持。据您描述天猫联想官方旗舰店作为商城的专卖店(代理商)与消费者的买卖合同一旦成立,消费者囿权要求其履行发货的责任不能以“经销商的理由”拒绝发货。购买数量的限制需由商家尽到充分告知消费者的义务,否则消费者丅单的数量并不能成为限制合同成立的条款。之前在亚马逊的砍单案中,对于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已经得到了法院判决的支持,即只要电商在其网站将商品的详情(名称、型号、价款等)公之于众就构成“要约”;消费者同意购买下单,就构成“承诺”从而合哃成立。因此天猫联想官方旗舰店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发货责任。详情可见:ic/indict如需要进一步帮助可联系我。建议先与电商沟通协商解决若未果可委托律师发函、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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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学堂的江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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