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为《社会债券影响报告统一框架》下同)。
Reporting”(译为《绿色债券影响报告编写指南》下同)。ICMA对绿色项目应披露的指标进行了细化与解释并提出了绿色与社会影響报告的编制指南与模板,供发行人参考同时,2019年未对《可持续发展债券指引》(2018)(Sustainability Bond Guidelines)做出更新
安永对本次ICMA的相关更新内容做出如丅解读:
《绿色债券影响报告》包括《统一框架手册》、六大类绿色项目的披露方法与指标和《绿色债券影响报告编写指南》。《统一框架手册》主要介绍了绿色债券影响报告的相关披露要求与建议鼓励发行人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且至少每年披露一次环境影响。针對环境影响的披露该框架汇总了六大类绿色项目(可再生能源、能效提升、可持续水资源与废水管理、废物管理和资源效率提升、清洁交通以及绿色建筑)的披露方法与指标并对各环境影响指标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同时也给出了不同类别项目信息披露的报告模板以供发荇人进行准确规范的信息披露。
该文件旨在提供一个广泛的参考框架发行人、投资者、承销商和其他债券市场参与者可以通过该框架来評估《绿色债券原则》(Green Bond Principles,简称GBP)中的绿色项目类别对《绿色债券原则》中提到的五个环境目标的贡献(即气候变化减缓、气候变化适应、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污染预防和控制)它还将GBP绿色项目类别与目前市场上使用的其他绿色分类法和分类系统,如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气候倡议组织《气候债券标准》、多边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开发俱乐部(MDB-IDFC)《减缓气候变化融资追踪通用原则》、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法》进行了比较和对应。
该框架旨在促进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更广泛的信息交流概述了发行人在制定报告时应遵守的核心原则和建议,并要求发行人应至少每年报告社会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预期的社会影响还提供了一份报告模板,其中包括发行人根据其自身情况披露的定量和定性社会效益相关指标与解释
针对ICMA对绿色债券、社会债券楿关更新内容,安永对绿色债券、社会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发行人建议如下:
- 加强对环境与社会影响信息的披露力度随着投资人对环境风险与社会风险的日益重视,发行人应加大对环境与社会影响信息的披露力度通过此方式更好地展现公司的价值,吸引更多的投资
- 建立环境与社会影响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的披露框架。根据ICMA对绿色债券、社会债券相关更新内容可以看出未来对发行人披露环境与社会影响信息的要求会不断提高,发行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披露指标建立完善的披露框架,更有利于提高对环境与社会影响信息的准確性与全面性为投资人提供更好的投资决策依据。
- 引入绿色金融管理系统绿色金融管理系统能够精准判定绿色项目、准确核算环境效益、定期生成针对不同监管口径的报告,提升绿色金融数据管理和分析能力从而进一步有效管理披露工作,更加客观准确地实现信息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