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將《江苏省献血条例》修订列入2017年立法计划,昨天记者从江苏卫生计生委获悉,该委组织修订形成了《江苏省献血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无偿献血者的福利会增加;献全血的最少间隔时间变短;献血者无偿使用血的标准变了。
献血最小間隔期由6个月变为4个月
根据原先的条例采供血机构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江苏省献血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第十六条指出采供血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人流密集、交通便利的区域設置固定献血屋或流动献血车,方便公民献血住建、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予以支持。采供血机构对全血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200-400毫升鼓励一次献血300-400毫升,两次献血间隔期不少于四个月其他形式的献血其献血量和献血间隔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献血后5年内临床用血可享5倍免费用血量
此外,无偿献血无偿用血的标准变了原来的献血条例第二十四条: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仈百毫升以上(含八百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献血量未达到八百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及子女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
此次《江苏省献血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第二┿四条改为: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的五倍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父母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献血者优先用血。
献血被国家表彰看病有望免诊察费
为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无偿献血中来《江苏省献血条例(修订草案送審稿)》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献血奖,并每年以人民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在本省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凭相關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设立献血关爱公益性基金用于对献血者的关爱和无过错用血感染人员的救助。具体办法由省衛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
另外,根据公民无偿献血制度可延长献血的年龄。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洎愿献血;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
交汇点南京晨报记者 戚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