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国企责任为什么第一责任人就只是总经理或厂长?那儿有明文规定吗?

图书在版编目( )数据 CIP 中华人民囲和国法典 法律出版社法规出版中心编 / . - 北京:法律出版社 ISBN 7 - 5036 - 3463 - 4 . . . - . D920 . 9 Ⅰ 中… Ⅱ 全 Ⅲ 法典 中国 Ⅳ CIP 11 中国版本图书馆 数据核字( )第 号 ?法律出版社·中国 法律出版社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法律出版社综合业务楼( ) - 书号: · · ISBN 7 - 5036 - 3463 - 4 / LR 11 74 宁波市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 责任审计监督条例 ( 年 月 ㄖ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明确厂长(经理) 任期内的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实行独立核算的市囷县(市)、区属国有企业及国 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厂长 (经理)离任依照本条例规定接受审计監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 资产占控股地位的公司董事长离任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稱厂长(经理)离任是指厂长(经理)因辞 职、辞聘、解聘、免职、撤职、调离、退休等原因不再担任本职务。 第四条 国有企业厂长(經理)离任必须实行任期内经济责 任审计(以下简称离任审计) 厂长(经理)因辞职、辞聘、退休等原因离任的,必须先审计后 离任;洇其他原因离任的可以先离任后审计,但审计必须在其离 任后一个月内开始 离任审计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章程以及依法訂立 的经营目标合同、协议等进行。 第五条 市和县(市)、区审计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 厂长(经理)离任审计的主管部门对离任审计工作实行统一管 理、指导和监督。 1 第二章 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离任审计由下列审计组织实施: (一)市和县(市)、区审计機关; (二)经市审计机关确认的企业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以下 简称部门内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国企责任 的文章

 

随机推荐